南沙填海作業造陸,國際法承認嗎?
11-29
我的意思是,這種島享有天然島嶼的領海和專屬經濟圈區域嗎?
你這裡說的國際法是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吧?這個公約1982年才簽署,1994年才生效,我國到1996年批准,美國至今都沒加入。而中國將南海納入主權版圖是1946的事,當時周邊國家都沒有什麼異議(主要是當時那些國家不是內亂就是殖民地,還有很多就根本沒有海權意識),直到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才開始出現爭議的聲音。所以1994年才生效的法律是管不了1946年的事實的!
人工島嶼不享有天然島嶼的領海和經濟專屬區,但是可以造成既定事實。
整個南海都是中國的,這是國內法的範疇吧。
TG宣稱這些礁石都是他家的,所以應該適用種花家的海洋法規劃法和建築法......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
大國有矛盾,聯合國一調停,聯合國沒了美國人嘀咕:中國人填的這些人工島,到底有沒有領海啊?算了不琢磨了,派船過去看看。
鬼斧神工:你已接近中方管制海域,請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美國人:看來是他們把這片當領海了,以後注意別擦槍走火
現階段不享有,TG也不會宣稱享有,幾十年之後也不一定了,不需要國際法承認,只需要周邊國家默認就行。
不承認有什麼用,難不成所謂的國際社會能跑過來摧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其實我國認為,在海平面20米以內的暗沙都屬於我國領土,但腦殘的海洋法不承認。
南沙填海作業造陸在國際法上叫領土添附,只有在主權明確領土上添附領土才是合法的,如荷蘭圍海造田實在自己領海進行,可得到國際承認。如果南海主權本身就有爭議,在南海上造陸並不能自動獲得法律承認。
兔子的意思先把窩壘起來就是家了,時間長了,國內的法律就可以保護家了。
有個東西叫「禁飛區」,題主可以參照看下。
在自個兒的領海造個島,這個島就是你的。
但是,想憑藉這個島擴大領海的範圍就是痴心妄想了。就醬!
應該適用領土的取得,因為填海造陸在國際法上屬於領土的添附,是合法的,填海部分當然屬於本國領土。像珠海,香港SAR也頻繁填海,這在實踐上也是承認的。
國際法暫時並不承認這種人工島是島嶼,所以它也不會使用島嶼的國際法規則…但是以後嘛就說不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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