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在知乎上討論明朝滅亡很少有人批評朱家宗室?

明朝的天下是朱家的江山。說實話,第一批該對大明江山負責的就是他朱家子孫。可朱家子孫在做什麼?福王朱常詢400萬畝土地,朱家子孫享受國家俸祿者多達數萬人。更不提朱家子孫競爭式的生育子孫,以及在地方上欺男霸女了。
可問題是在知乎上談起明朝滅亡卻都在批評東林黨。比如當年崇禎要求滿朝文武捐款,滿朝文武不捐,批評當時文武官員。但崇禎帝好像就沒琢磨過從他們朱家那群宗室手裡來騙錢。qian這就好像公司快倒閉了。老闆要員工捐款,但是老闆自己一家卻一分都不捐。這憑什麼?
而以明朝滅亡滿朝文武不肯盡忠為理由批評。但是大家能別單純用現代眼光看待這一問題啊。當時中國民族主義也沒興起。就像公司被收購了。你還跳樓不成,反正都是打工的差別不大。
而且當時滿洲軍隊南下情況,滿朝文武固然內訌,你朱家宗室也沒好到哪裡去,憑什麼最後都要文官系統背鍋?


這個題目分成兩個部分來講:

1.明代宗室的財政消耗與親藩莊田

2.明代宗藩的負面影響以及今天對此的看法。

應當說這是有點偏題了,但不說前面,又顯得論據不足。先要說明的是,明代宗室到了明朝中後期數量巨大,由於親疏有別,地位不同,待遇上也就差別很大。很多宗室歸到了貧宗的行列,而與之相反的是大部分藩王和部分郡王宗支卻富裕異常,顯現出兩極分化的趨勢。

明代宗支的財政消耗

「切惟當今國家有二大事所宜及時講求者:外之邊防,內之宗藩是也」,明朝從中期開始,宗室就成了與邊防相齊的兩大問題。這裡面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明代宗室對國家財政的巨大消耗,這其中主要的消耗有三個方面:最受關注的祿米與祿銀;大婚、之國等生活費用;還有奏討之類的其他費用。我們一條一條來看。

先是宗藩祿米,這個由於已經有部分答案說到了嘉靖年間由宗藩祿米引起的財政危機以及隨後的改革,那我也就偷點懶,從萬曆年間開始談宗藩祿銀的支出情況。萬曆十八年六月乙酉,禮部按照萬曆皇帝的要求,擬定了一份關於宗藩的改革方案,其中關於宗藩祿米有一款「議以各府額派祿糧仍增嬴餘,截作定數」,也就是所謂的祿米定額化改革。於此同時,宗藩祿米也開始普遍折銀提供(在這之前祿米折銀的現象也存在)。換句話說,從萬曆中期開始明朝各宗藩的祿米(或是祿銀)轉為定額祿銀支放。

那是否說這之後明代的宗藩祿銀危機就解除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應當說,萬曆年間的這次祿銀改革,一定程度上還是減輕了明廷的財政負擔,但剩餘的數量仍然巨大。比如萬曆三十九年禮部設定江西宗藩祿銀定額為17萬兩,並且「永為定額,不許加派」(這是個FLAG,請大家記住),而江西布政司賦稅折銀約為83萬兩(此處採取的折銀數據源於《明代&<萬曆會計錄&>整理與研究》,原文是根據《萬曆會計錄》的分項折銀標準統計而來,下附圖,圖片來源同前),宗藩祿銀占當地稅收的20.5%。而根據《明實錄》萬曆十一年的記載,河南的宗藩祿銀定額為26.84萬兩,而河南布政司賦稅折銀則約為150萬兩(來源同上),宗藩祿銀占當地稅收的17.9%。

巡撫江西右副都御史衛承芳,以「宗祿之數,今浮於昔;歲派之銀,出倍於入。適今不為區畫,親與民日益俱困......」禮部具覆:「量增祿銀三千九百兩,以足十七萬之數,永為定額,不許加派。俾小民少蘇,各宗亦免重困矣。」依議行。——《明神宗實錄》卷之四百八十九 萬曆三十九年十一月 辛亥

差禮科都給事中萬象春往河南等處,啟親王集宗正、郡王與撫按酌議宗祿。象春隨與撫臣楊一魁,按臣姜璧題稱:該省各王府祿銀共該二十六萬八千四百餘兩......——《明神宗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九 萬曆十一年八月 甲寅

另外還有一些對各宗藩祿銀的零散記載,比如位於陝西的韓王宗支祿銀為9萬餘兩,位於廣西的靖江王宗支祿銀為5萬餘兩(廣西布政司一年賦稅折銀也不過11萬兩而已,來源同上),位於湖廣的楚王宗支祿銀約為10萬兩。而湖廣、陝西、山西、山東、四川還有許多藩王宗支,而且還需要考慮明末分封的藩王祿銀。

命陝西撫按速處韓藩祿米,以濟貧宗。韓府在平涼,迫近邊塞,王祿三千石,其自鎮國而下至中尉女庶,踰二千五百人。每季需銀二萬三千餘兩。——《明神宗實錄》卷之四百三十二 萬曆三十五年四月 戊申

如廣西靖江王府宗支支米者一千一百有零,幼者不知凡幾,宗室養贍銀計五萬一千九百餘兩。——《松窗夢語》 卷之八 宗藩記

既然宗藩祿銀仍然高昂,那是否可以退一步,說改革使祿銀「永為定額」了呢?這個同樣也是值得商榷的。就在萬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明廷設置江西宗藩祿銀17萬兩,「永為定額,不許加派」11年後的天啟二年(公元1622年),當時巡按江西的汪泗論就上奏強調限祿事宜,而兩年之後的天啟四年,廵按江西的田珍上奏說江西宗藩祿銀在萬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就已經增加到20多萬兩了,驚喜不驚喜,意外不意外?當然明廷比你還驚喜,為此禮部在天啟五年又重申江西宗藩祿銀以萬曆四十八年為新定額;並在當年的十一月推廣於全國,以天啟四年額數為定額。然而幾個月後的天啟六年七月,巡按湖廣的陸獻明直接上奏說,限祿不該適用於楚王宗支,這就有點尷尬了。應當說這次改革至少在制度上保證了宗藩祿銀的定額化,同時也讓宗室人口膨脹對明朝財政消耗的惡性增長趨勢得到了遏制,但它並沒有也不能解決問題,明朝仍要面對巨額的財政消耗,並且這個消耗還會增長,因為藩王的數量仍在不斷的增長。

巡按江西御史汪泗論奏:「......臣謂邊餉不充患在肢體,宗祿告匱患在腹心......一曰限祿之明旨當遵......」章下部議。——《明熹宗實錄》卷之二十八 天啟二年十一月 癸丑

廵按江西御史田珍疏為宗祿勢難再加限法斷在必行內云:查得萬曆二十九年,三藩祿銀止二十二萬六千二百有奇,至四十七年則增至二十萬六千七百六十餘兩二分而加其一以為民困,然猶四十九年積漸所至也。尋至於今不過五年而一歲所出已需至二十一萬之多——《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卷之八 天啟四年十二月初八日(註:此處萬曆二十九年祿銀數據有誤)

禮部覆巡按江西御史田珍疏言:「......查限祿奉旨在萬曆四十八年,即以此年見給之數祿銀二十萬六千為額......除親王祿外惟以見在人數為額,即後日子孫漸夥,止於原額內差等均支,匯刻成帙,每宗各給一冊,要於歲不益祿......」上是之。——《明熹宗實錄》卷之五十九 天啟五年五月 庚午

巡按湖廣御史陸獻明酌議,最急錢糧四款:......一曰宗祿。言楚宗之祿額設只十萬有奇,乃天潢繁衍缺額數逾一萬。限祿之法祗能行於他省,不能行於楚宗......——《明熹宗實錄》卷之七十四 天啟六年七月 己卯

再來看生活費用,明代藩王的生活費用對國家財政的消耗,主要有藩王之國前的養贍田;藩王大婚;藩王之國;修建府邸及其他工程;之國後對王府的供應與役使這幾項。

這幾項,我這裡就只簡要說下。明代藩王在之國(到封地)之前,明廷會划出一塊大小不等(看皇帝心情,從幾萬畝到幾十萬畝都有)的土地作為藩王的收入,這就是養贍田。但在藩王之國後,這項收入就取消了。在明代早期,養贍田一般在一百頃(一頃等於一百畝),不過到了明中後期養贍田的數目也膨脹到了幾千頃。而藩王大婚以及之國費用也是逐漸走高,本來大婚自有定製,但從明中期開始就一路走高,先是賞賜鹽引,到萬曆間福王大婚更是花費三十萬兩;藩王之國更是弄得一路上雞飛狗跳,天啟七年更是有三位藩王同時之國的「盛況」。

巡按直隸監察御史張似渠奏,奉旨撥給,福王府贍養莊田二千八百一頃九十一畝,徵銀六千五百八十四兩,報聞。——《明神宗實錄》卷之四百五 萬曆三十三年正月 丁丑

賜興王淮安、儀真鹽一萬引,以助婚禮之用。——《明孝宗實錄》卷之四十九 弘治四年三月 壬寅

二十九年始立光宗為太子,而封常洵福王,婚費至三十萬,營洛陽邸第至二十八萬,十倍常制。——《明史》列傳第八 諸王五

時壽王將之國,有司奉旨依益王事例:給船七百艘,車千四百六輛,宮人不支廩給,軍校四人共一車,車給銀二兩四錢,令自僱用。本府承奉長史等官,告王謂:「興岐二府啟行時,船九百餘艘,軍校二人用車一兩。」王遂具奏,請照二府例。兵部議謂:「前二府出京之後,官校暴橫,甚於狼虎,雖方面官亦被凌轢,余船則裝載私鹽,余車則多索銀兩,經過地方不勝煩擾,壞亂鹽法,重困斯民,此不可以為例。且鄭淮荊襄梁五府皆仁宗皇帝之子,宣宗皇帝之弟,彼時之國所用船不過二三百艘,而軍校俱無車兩。德秀吉崇徽五府,皆英宗皇帝之子,憲宗皇帝之弟,彼時之國船亦多不過七百餘艘,軍校無車兩,宮人無廩給。而各府亦遠涉江湖,從容至國。比來所用車船,比之宣德成化中,已增數倍......」——《明孝宗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五 弘治十一年十二月 丙申

而藩王修建府邸等工程費用跟之國後王府消耗更是一筆巨額支出,對地方財政更是災難性的。藩王修建(擴建)府邸、墳塋等工程本身就耗資巨大,而隨著宗支增長還需要面對郡王、將軍、郡主之類宗室的營建要求,到了明末惠、桂二王的藩邸更是各45萬兩之巨。另一方面,地方財政還需要負擔各王府的特供以及王府差役(民校、廚役、王府官員的皂隸柴薪等),這些在明代後期陸續折成役銀提供給王府,這些也佔去了地方役銀的一兩成。

行在工部奏:「先奉敕脩襄王府,今內官王通等及襄陽府衛,各言本處屢經旱澇軍民艱食,工力物料不給。」上令附近衛所州縣發軍夫工匠三千人往助之,物料取諸官不足宜市於民而官酬以直。仍令具數以聞,毋侵擾取罪。——《明英宗實錄》卷之四十八 正統三年十一月 癸未

本府城內原有遼府,自郡王以下至將軍、中尉、郡主、縣主、縣君、鄉君等府共七十餘處,遞年修建宮室,創造墳墓,略無停息,民疲財耗。乞定與則例,自郡王將軍以下,各有等差,房屋未及五十年者,不許輙奏修理。事下工部以為宜,從且請通行各王府如例行之。詔可。——《明憲宗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五 成化十年二月 己巳

巡按湖廣御史陸獻明酌議,最急錢糧四款:......一曰藩工。言惠、桂兩藩邸之建,每邸派工料銀四十五萬兩......——《明熹宗實錄》卷之七十四 天啟六年七月 己卯

(正德)十六年題准:各王府官員柴薪銀兩,巡撫都御史轉行各屬,於均徭內僉徵。在省城者,解布政司。在各府州縣城者,俱解本府。直隸州解分守道,轉發該州貯庫。——萬曆《明會典》卷之一百五十七 皂隸

最後是其他費用。除去上述兩項外,各地藩王還經常向皇帝奏討額外收入(當然也有的是皇帝主動賞賜),這方面主要是鹽引、田地以及商課之類的稅收。再就是還有一些非法收入,像搶佔田地、私鑄銅錢、夾帶私鹽等,這些這裡就不多說了,後面說影響的時候再提一下。

弘治二年,令以湘潭縣河泊所,與吉府管業。——萬曆《明會典》卷之三十六 課程五 魚課

給興王食鹽歲一千引。——《明孝宗實錄》卷之七十四 弘治六年四月 戊戌

親藩莊田

親藩莊田是另一項關於明代宗室的高關注點,這方面相關研究比較多,尤其是王毓銓先生的《明代的王府莊田》對明代藩王的莊田有非常細緻的論述,我這裡也就再偷點懶,就在王毓銓先生這篇文章的基礎上,介紹一下。當然我們這裡也主要討論的是明代藩王的莊田。

關於藩王莊田的數量的統計,這個方面主要有兩個間接渠道:一個是根據明代相關的報告與記載,另一個就是清代對更名地的統計。之所以只能採用間接渠道來了解明代藩王的莊田數目,是因為明代的官方文冊像《明會典》、《賦役全書》並不列出王府莊田,而統計這些的王府文冊歷經兵火,至少現在還沒有發現有殘存。

先來看清代更名地的統計,大清入關之後接收了大量明代藩王的遺留田產,按照中國歷代的慣例,這種無主田一般都會併入官田,但清朝除去用掉的,選擇給剩下藩王田產換了個名,叫「更名地」。這也給我們對明代藩王莊田數量的統計提供了一個參考。

初,直隸各省廢藩田產奉,防免其易價,改入民戶,名為更名地——《清聖祖仁皇帝聖訓》卷二十一 康熙九年正月 己酉

不過即使是更名地數目清代的相關記載也不全,而且詳細情況一般零散記錄在地方通志上(有的省份有全省的數目,比如陝西、山西;有的只有部分府縣的數字,比如山東、湖南、湖北;還有的省份乾脆沒有,比如江西、四川;另外還有河南是與衛所田土合併記載的)。根據王毓銓先生的統計結果,光清代陝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五省記載的更名地數目已達17萬頃(其中河南的數字是王先生根據《河南通志》內更名並衛所項11.4萬頃減去萬曆《明會典》內河南衛所田地數字而來,湖廣兩省只算入有記錄的數目)。

可以看到,僅陝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五省的更名地數目已達到驚人的1700萬畝,而更名地並不能與明代藩王莊田的實際數字相比。首先是在明末混亂情況下,各王府覆滅後,農民與豪強對王府莊田的奪取;這一部分雖然在清軍到來之後被掠奪走了一部分,但清初記錄顯示當地農民仍保留了許多,詳細情況可參考王毓銓先生的研究。再就是清軍入關之後,對王莊的二次侵佔,比如王毓銓先生就引用了大量清代順治朝各地巡撫的報告題本,裡面多次提到明代藩王的田土被豪強大量侵佔,這也引起了順治十三年的大清查,但清查之後仍有記錄顯示隱佔未查報的。另外就是清初對功臣的大量賞賜,比如王先生就談到順治元年利用代王府房屋莊田對從軍效力的有功將士進行了賞賜。最後就是清朝後來自己革除了部分地方的更名地項目,比如:

革山東益都縣更名地。——《清高宗實錄》卷之十八 乾隆元年五月 乙巳

再來看明代文獻關於藩王莊田的記載。明代藩王的莊田包括兩部分:一個是皇帝欽賜的;再一個就是自己擴張得來的(一般為搶佔、奏討、投獻等手段)。

原本在明初,並沒有賜田的定例,能得到皇帝的賜田的藩王也不多。但從仁宗開始,親王就藩乞請得到賜田就逐漸增多,再往後基本就成了慣例,而賜田的數目也越來越多。成化年間賜田數已上千頃,嘉靖、萬曆、天啟諸王就藩賜田更是多達數萬頃(潞王受田多達4萬頃;福王乞請4萬,經過群臣討價還價給減到了2萬;天啟年間瑞、惠、桂三王就藩賜田數是各3萬,但地方直到熹宗死都沒有括到,其中瑞王只括到8千,惠、桂二王在湖廣總共只括到1萬,這也讓熹宗十分憤怒),另外王毓銓先生文章里還有許多其他藩王賜田的記載,但很多不完全,並能體現藩王的實際賜田數,而且即使如此仍然有許多藩王的賜田數目沒有得到記載或只有模糊記載。比如四川的蜀王號稱「富甲天下」(具體可參見蜀王府),而如此富裕的原因,普遍認為是四川有兩護衛的軍屯土地被劃歸到蜀王名下所致,以致成都府沃野的「十分之七」都屬蜀王(可能有誇張)。

景王就籓時,賜予概裁省。楚地曠,多閑田,詔悉予之。景籓除,潞得景故籍田,多至四萬頃,部臣無以難。——《明史》列傳第八 諸王五

臣嘗見蜀府,有二護衛屯田之利,富甲天下。——《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百二十二 譚襄敏公奏疏 論理財疏

四川巡按孔貞一言:蜀昔有沃野之說,然惟成都府屬自灌抵彭十一州縣開堰灌田故名焉。近為王府有者什七,軍屯什二,民間僅什一而已......——《明神宗實錄》卷之四百二十一 萬曆三十四年五月 丁酉

藩王莊田的非欽賜部分就比較複雜了,因為明廷並不歡迎這種行為,也因此明朝時常有針對藩王搶佔田土和接受非法投獻的打擊行動,比如組織清查、退回田土以及納入當地冊籍。關於這部分莊田的數目統計也多出現在官方的清查行動中,但這些數字顯然遠不能反應這部分的數目(比如王毓銓先生在文章中舉的吉府案例,崇禎十五年長沙府知府堵胤錫上疏說光長沙、善化兩地就有七八十萬畝土地被納入王府名下,不過這裡應該是有誇張了)。

需要注意的是,明代藩王莊田的這兩部分在待遇上是有不同的,欽賜部分往往受到明廷的保障,基本不會受到衝擊;而非欽賜的部分就不一樣了,一旦遇上整治,會遭遇被要求退回或是改革的命令。另外還有些情況,後面談影響的時候還會提一下。

明代宗藩的負面影響以及今天對此的看法

這裡我解釋一下,明代宗藩是存在正面行為的(包括捐助、宣傳正能量等),但一個是涉及不多,再一個就是也少。明代宗藩的負面影響基本可以歸結於三個方面:一是對財政的消耗、二是兼并影響稅收、三是惡行累累。

由於前邊已經提到了很多,我這裡也就只補充幾點。首先是很多答主提到的宗室祿米拖欠問題,應當說這是事實,而且到了明朝中後期拖欠的也很厲害,尤其是部分貧宗。比如我前邊說到的韓王宗支,萬曆二十八年到三十四年共28季被拖欠了60多萬兩,基本等於沒給。那是不是可以據此說,宗藩的財政消耗並不大呢?這個我分兩點來說:第一點,明代宗藩祿米或祿銀拖欠的部分會被明廷已其他方式所補償,比如上面說的韓藩就得到了鹽鈔、樁棚銀的補償並且拖欠的部分也在催征,另外各宗藩還存在挪借地方財政的現象,比如湖廣地區萬曆三十一年到四十四年被諸宗挪借了100多萬兩;第二點,支出拖欠問題在明代各項支出中都有,不僅是宗藩祿銀而已,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宗藩等問題導致明廷陷入財政危機引起的,稅收收不上來,分的自然也少了,比如陝西平涼府負擔的祿糧是12萬多石越來越難徵收,有時只能收到一兩萬,拖欠也就隨之而來。作為明代宗藩體系主體的各藩王,通過各種手段彌補本宗祿銀,自然使得宗藩祿銀的大部分仍然支出出去,但留下的後果卻是地方財政左支右絀。更何況大量拖欠本身並不能說明問題就不存在了,正如明末邊鎮軍餉拖欠嚴重,但它仍然是明廷最大的財政負擔。

湖廣巡按御史彭宗孟奏:...諸宗告急則任意那借,自三十一年至今業借支一百餘萬矣。不早為區處,長此安窮...——《明神宗實錄》卷之五百四十七 萬曆四十四年七月 壬辰

...象春隨與撫臣楊一魁,按臣姜璧題稱:...其每年布政司放給祿銀,須盡存留徵完銀兩,盡數支給;有不足,則取雜派工價、商稅及新增地畝等銀湊給之;不足則於解部贓罰、曆日等項銀兩量留給之...——《明神宗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九 萬曆十一年八月 甲寅

今平涼府一十州縣,額徵邊儲祿糧共計一十二萬七千九百八十餘石,歷年所完,有五七萬者,有三四萬者,甚有一二萬者,以致迫於窮乏,不顧禮義,凌侮有司,肆無忌憚...——《松窗夢語》卷之八 宗藩記

其次,明代宗藩除去對地方財政的壓榨,同樣也對明代重要稅收項——鹽法造成了巨大衝擊。這裡一個是部分藩王得到了皇帝的大量鹽引賞賜,還夾帶私鹽,對明代鹽法造成了巨大的紊亂。另外就是鹽運司的鹽銀被挪為宗藩祿銀,主要是河東鹽運司。由於明代鹽法複雜,我這裡就只介紹下河東鹽運司一些比較明顯的情況。根據《萬曆會計錄》,在明代中後期河東鹽運司每年可提供大約20萬兩的鹽銀,其中四千多解運太倉庫,七萬六解宣府,四萬三做代王祿銀,七萬四給山西布政司抵補民糧。而根據《大明會典》給山西布政司的那七萬四就是為了抵補各處祿銀(此處原先敘述有誤,已更正)。

戶部請令山西運司每歲鹽花盛結,於常額外再撈二十萬引,開市以備王府祿糧之用;如歲傷水撈,仍供正額。從巡撫都御史王珝奏也。——《明武宗實錄》卷之一百十九 正德九年十二月 丙申

(嘉靖)二十七年題准:河東運司,每年該解山西布政司正餘鹽內,動支四萬三千一百一十六兩八錢,徑解大同府收貯。補給代府原額祿糧不足之數。——萬曆《明會典》卷之三十八 廩祿一

(嘉靖)二十七年議准:河東運司正鹽四十二萬引,該銀一十三萬四千四百兩。除解宣府年例八萬兩外,剩餘五萬四千四百兩,並餘鹽五十萬引,折銀六萬四千兩,共銀一十一萬八千四百兩。內除四萬三千一百一十六兩八錢,徑解大同府,補給代府祿糧。其餘七萬五千二百八十三兩二錢,俱解布政司,抵補民糧及通融處補祿糧,各王府不得另行奏討,徑自支取。——萬曆《明會典》卷之三十三 課程二 鹽法二

再來就是明代宗藩莊田兼并引起巨大的財政危機。這裡面涉及到兩方面的問題:藩王莊田的免稅權和管轄權。我這裡就只簡要說下,更詳細的可以參考王毓銓先生的《明代的王府莊田》。

先來說管轄權,明代藩王莊田的管理有兩種方式,一個是自行管業,另一個就是部分答主提到的有司代管。有司代管始於成化六年,在這之前藩王的莊田甚至祿米都是自行徵收的。但這個措施很快就遭到反覆,比如就在弘治十二年,岐王與興王就得到了孝宗的許可重新自行徵收,吉王也是在弘治正德年間得到了許可,更糟的是還有很多藩王並不遵行,比如德王。到了明代後期,得到了自行管業的許可的藩王就更多了,比如福王更是一開始就得到了自行管業的許可,還有像德、楚、秦王這種我們間接了解到的許可。更不用說對非欽賜的田土了,所以明廷才會要清查,要都代管了,還查什麼。

戶部言:「晉府莊田,近因本部題行有司徵收今管府事,寧河王欲乞照德、楚二府例,自行管業取自聖裁得旨這莊田著該府自行收管。——《明神宗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一 萬曆十一年九月 壬寅

戶部覆河南、山東、湖廣各撫按疏言:「...福王因徵解而求丈管連跨三省遍遣中官雖有不許擾害之...且自行徵收謂有秦府事例...」時部寺台省衙門各疏言之。——《明神宗實錄》卷之五百二十九 萬曆四十三年二月 辛巳

另外我這裡補充一下,有部分答主說明代藩王莊田子粒徵收很少,這個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說了。自行管業我就不說了,就是在有司代管的情況下,畝收三分也是不能保證的。比如,山東德府莊田,每畝就是征租二斗,只有清河縣是例外,就這當地有司還奏報德府官校有去加征的。

六部三法司等衙門尚書姚夔等奏:「...一河南、山東、北直隸土田,洪武、永樂年間許民開種永不起科。高阜低洼處所,聽其采柴草、魚鰕以自給。比來王府及勢家,多謂空地棄閑,請為已業。民無田者,仍佃種之,每畝納谷二斗或三斗者,人多怨咨。自今可定其數,瘠土納五升,沃土不過一斗。仍諭勢家,勿得請閑田,與民爭利......」疏入,詔曰:莊田子粒不必定數,但不許多取......——《明憲宗實錄》卷之七十六 成化六年二月 乙亥

初,德府莊田每畝准徵租二斗,在直隸清河縣者,成化間以畿民勞困,減至五升,仍命其餘不得比例。至是,臨清州民奏稱,本州莊田與清河接壤,事同一體,亦請量與減免。戶部議覆,上曰:先朝己有成命,臨清不得比清河例,其徵如故。——《明孝宗實錄》卷之二十七 弘治二年六月 甲寅

然後就是藩王莊田免稅權的問題,這個就有點複雜了,尤其是涉及到明代賦役的徵收細則,我就只非常簡略地說下,更細緻的可以去參考王毓銓先生的《明代的王府莊田》和一些有關明代賦役的書。明代藩王欽賜的莊田、人戶是免稅免役的。非欽賜的部分,理論上民田人戶部分要一體納糧一體當差;原本是免稅田土人戶部分也要服部分勞役。但從實際情況來說,一個是要看能不能查不來,再一個就是登記的部分也不一定就能徵發賦役。我這裡以王先生文章里引用的吉府案例為例,簡要談下:吉府光在長沙、善化兩地就兼并了當地四五成的土地,按照時任長沙知府堵胤錫的說法,當地的賦役全部由剩下的民地分攤,苦不堪言,最終導致民變。可見從實際情況來看,藩王的兼并行為可以說極大的影響了明廷的財政徵收,同樣也是明末的重要問題。

吉藩分封百十餘年,宗支繁衍,閹校蔓延。除租祿之外,十分長、善之田為兼并者十之二,為投獻詭寄又十之二。惟此兩邑荒疲之民以六分瘠土輪十分重賦,當十分苦差,骨痛腹誹,匪朝伊夕。同知王秉乾近署縣事,疾首民艱,求治過急,三上啟于吉王,為善(化)民請命。未幾而郡王宗室群譟於府(長沙府)。僚屬俱閉戶倖免矣。又未幾而旗校撲捉里民於市,庄閹(管庄內官)榜掠里民於野。以致善(化)民一聚於南倉,長(沙)民再聚於北郭,而闔邑告變矣。斯時也,以千萬人之同情,負百十年之沉痛,亦何憚而不為。決以燎原,勢幾不測。——《堵文忠公全集》1 直陳顛末疏 , 轉引至王毓銓《明代的王府莊田》

至於明代宗室的種種惡行,這個太多了,我原本不想多提,但一點都不提也不好,隨便找了兩個例子。都不是親王、郡王之類的,再一個也都不是地方官員奏報而是藩王自己奏報,這總不是誣陷吧。

遼王寵涭奏:鎮國將軍恩鑡、恩鏎、恩槍,奉國將軍恩稠、中尉恩?、恩煉、恩鋼等,聽儀賓袁鏞招集惡少,奪人財產,棰死平人。上惡其不道,命鎮守湖廣左監丞劉雅,密啟遼王,拘恩鑡等幽之,其所集兇徒,即遣人往捕並袁鏞等,皆問擬明白以聞,不許疎漏。——《明孝宗實錄》卷五十六 弘治四年十月 丙午

岷王定燿奏:「臣府僻在邊隅,密邇洞苗,土人故為夷風,所染不習禮義。比者宗儀繁衍,日就驕佚。或收方外術士燒煉丹汞,或強掠良人子女,或詐索軍民財物,或追收息錢,侵奪民利,格死平人,或結無賴惡少遊獵畋漁,或擊鼓彈絲,夜遊城市。本府一切公事,故稱疾不來,來又喧嘩,不敬臣。以前後敕諭宣示禁約,歷年久遠欺玩如故,且敕有定製,事變無窮。乞重降敕諭,俾臣奉以從事。」上從之,令改敕,賜王嚴加鈐束。——《明世宗實錄》卷之五百一 嘉靖四十年九月 甲午

最後就是回答本題了,扯了這麼多才扯回來。應當說,明代宗藩是導致明朝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這個如果是單獨研究的話,大多都會提到。但知乎也不是做這個的,而且單獨提到這個因素的題不多,提到了的話自然就會說到,比如本題。而在其他問題下,起碼我還是看到很多提到了這點的,但不是單獨說的話,很容易把這個問題與其他問題一起歸結到封建中央集權制度上。這個說實話,單獨責怪明代宗室並沒有什麼意義,因為這個問題只是明代高度扭曲皇權統治下導致的其中一個後果而已,一般會把宗室的批判集中到皇帝或者皇權,乃至是制度上。

ps:這個邀請真是不想答,很累。。。。。。


還是該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本問題下扣鍋給明朝宗室的就大有人在,何況全知乎。只不過別處張嘴就來的百萬朱家宗室搞垮明朝,實在扯淡的太過智低,知乎畢竟多數人還要逼格,智爆那麼難看的相對偏少(只是相對,也不算很少)。

對明朝宗室評判前,首先要明確權責相當原則。明朝的權力是掌握在朱家宗室手裡嗎?明朝後期的權力完全被文官系統把持,連皇帝作用都相當有限,何況自永樂以後權力被完全剝奪還被加意防範的朱家宗室。由於明朝規定宗室必須到外地就藩,所以南北兩京是沒有宗室的,不僅無權無位,甚至對中央政策施加影響都難做到,這責任實在難擔。在明亡的諸多原因中,宗室作用實在排不上號。事實上現在揪住這個不放的,基本百分百是為了給別的責任方洗地。

正因為朱家宗室已經完全無權,從執政或決策層面難黑,某些惡行也影響極其有限。所以扣鍋主要靠從財政消耗入手。而這其中的關鍵又在於宗室的人口和待遇。先看幾個比較可靠的數字。

《明神宗實錄》萬曆七年(1579年)正月

居正又言:「今國家難處之事,無如宗室。國家財賦有限,宗室生齒無窮。今玉牒見存者不下萬五千餘位,即揭天下之賦以供之,尚不能給。況又有朝廷之經費,九邊之軍餉乎?

《徐光啟集?處置宗祿查核邊餉議》

洪武中親郡王以下男女五十八位耳,至永樂而為位者百二十七,是三十年餘一倍矣。隆慶初隸屬籍者四萬五千,而見存者二萬八千;萬曆甲午(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隸屬籍者十萬三千,而見存者六萬二千,即又三十年餘一倍也。頃歲甲辰(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隸屬籍者十三萬,而見存者不下八萬,是十年而增三分之一,即又三十年餘一倍也。

最後一個數字距離明亡只有四十年,雖然有人機械的按徐光啟的增長模板算出明亡前宗室人口可能達到二十萬。但實際隨明朝之後形勢日益惡化,財政緊張,必然影響到宗室的生存,特別是崇禎朝十多年流寇肆虐,所到之處屠殺宗室不計其數。所以這個數字是大大高估的,在我看來,十萬出頭已經是朱家宗室人口的上限了(注意宗室人口是包括女性在內的)。

其實明朝為了限制宗室人口膨脹,已經開始針對宗室進行某種程度的生育限制手段。《明會典.邢部律例一》:「親王妾媵十人,一次選。世子、郡王四人,二十五歲無子具二人,有子即止。三十無子,始具四人。長子至將軍,三十無子具二人,三十五無子具三人。中尉三十無子娶一妾,三十五無子具二人。庶人四十以上無子,許娶一妾。」

親王限妾十人,注意這個「一次選」,也就是機會只此一次,當時不足額以後不準補。而世子、郡王限四妾,但前提是正妻無子,而且一次只准選二人,如此有子則止步於此。將軍、中尉的規定也很具體,總之儘可能壓低納妾人數,而這些目的都是為了限制宗室人口的快速增加。

對比下唐朝《舊唐書.職官志.司封》規定:「親王孺人二,媵十。一品媵十。二品媵八。國公、三品媵六。四品媵四。五品媵三。」不難看出明朝對宗室乃至官員平民納妾限制要大的多。

至於待遇方面,有人直接抄明初洪武二十八年所定的俸祿為準。

親王歲祿萬石

郡王歲祿二千石

鎮國將軍歲祿千石

輔國將軍歲祿八百石

奉國將軍歲祿六百石

鎮國中尉歲祿四百石

輔國中尉歲祿三百石

奉國中尉歲祿二百石

公主及駙馬都尉二千石

郡主及儀賓八百石

縣主及儀賓六百石

郡君及儀賓四百石

縣君及儀賓三百石

鄉君及儀賓二百石

可這個數額並沒真的「自後為永制」。如洪武二十八年當時,就又規定:

晉、燕、楚、蜀、湘府、給祿米如數。
代、肅、慶、遼、各府、遠在邊。民少賦薄。歲且給五百石齊府一千石
嗣秦王幼、其應用米、有司月進。

一些親王俸祿比將軍還低。

到永樂二十二年又規定:

鄭王、越王、襄王、荊王、梁王、淮王、滕王祿米、暫各給三千石。俟之國、別立常典。自後親王受封未之國、俱如此例 。

到嘉靖四十四年定《宗藩條例》規定:

郡王、將軍祿米七分折鈔,中尉祿米六分折鈔,郡縣主、郡縣鄉君及儀賓八分折鈔。諸王亦請辭歲祿,少者五百石,多者二千石。

在當時寶鈔已經貶值成廢紙的情況下,折鈔就是減俸。所以郡王、將軍祿米只有原來的三成,中尉只有原來的四成,女性宗室更只剩二成。

即便如此,正如明人于慎行《谷山筆麈》所說: 「國家分封諸王,體貌甚重。其後宗人蕃衍,族屬益疏,又以祿糧支給,仰哺有司,於是禮體日以衰薄。」明初由於皇族關係近,而且握有相當實權,所以確實待遇優厚。等到上百年後,關係疏遠,而宗室又無權無位,只能從當權官僚那裡領錢時,那話難聽,臉難看,錢難領的事也就層出不窮。所以宗室祿俸拖欠,打折乃至因為宗室取名、請封、婚配、襲爵全由官僚掌控,多數中下層宗室相對於官僚早已是仰人鼻息的弱勢群體。以至「故自郡王以上,猶得厚享,將軍以下,多不能自存,饑寒困辱,勢所必至,常號呼道路,聚詬有司。守土之臣,每懼生變。」大量宗室成員已經淪落為維權群體,維穩對象。

即便是親王,除了少數近支和重地的親王,待遇差異也非常大。萬曆年間完成的《大明會典》其中就如下記錄

代王、歲支祿米六千石。米鈔中半兼支。
肅王、歲支祿米一千石。本色七百石。折色三百石。隆慶四年、本府輔國將軍承襲王爵、仍支輔國將軍祿米、歲八百石。本色三分。折色七分 。
遼王、歲支祿米二千石 。
岷王、歲支本色祿米一千五百石。
韓王、歲支祿米三千石。本色二千石。折色一千石 。
唐王、歲支本色祿米五千石。嘉靖五年奏准、本色粟米三千石外、再給粳米一千石。其餘折色。共歲支六千石。本色四千石。折色二千石。
伊王、歲支本色祿米二千石 。
靖江王、歲支本色祿米一千石。弘治十六年、改本折中半兼支 。

可見許多親王的俸祿不僅遠低於親王俸祿標準,甚至連郡王水平都達不到。

萬曆年間張瀚《松窗夢語》評論朱家宗室: 「貧乏者十居五六,甚有室如懸罄,突無煙而衣露脛者。」

萬曆年間王士性《豫志》筆下更是: 「諸藩惟周府最稱蕃衍,郡王至四十八位,宗室幾五千人,以故貧無祿者,不得不雜為賤役或作為非僻稍食祿而無力以請名封者至年六七十,猶稱乳名終其身故諸無祿庶人八口之譏饉既不免,四民之生理又無望,雖生於皇家,適以囚禁之,反不如小民之得以自活也。」

萬曆時皇甫祿《近峰紀略》則說: 「宗藩之盛,自古帝王無如我國朝者,二百年來不下萬餘人。分封之制,初封親王歲支祿米萬石,郡王二千石,襲封親郡王各減半支,後又以歲歉不給,乃為折支之法……嗟乎,帝孫王子,豈謂無才,而不得一試,貧乏者不得為商農之業以自給,坐受困辱,則處宗藩之法,於斯闕矣。」

我們再對比下滿清的宗室俸祿:

親王歲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相當於明朝親王足額名義俸祿的2倍,實領的多倍)

世子歲俸銀6千兩,祿米6千斛(相當於明朝郡王足額名義俸祿的6倍,實領的20倍)

郡王歲俸銀5千兩,祿米5千斛(相當於明朝郡王足額名義俸祿的5倍,實領的16.67倍)

長子歲俸銀3千兩,祿米3千斛(相當於明朝郡王足額名義俸祿的3倍,實領的10倍)

貝勒歲俸銀2500兩,祿米2500斛(相當於明朝郡王足額名義俸祿的2.5倍,實領的8.33倍)

貝子歲俸銀1300兩,祿米1300斛(相當於明朝郡王足額名義俸祿的1.3倍,實領的4.33倍)

明清差距之大一目了然,滿清除了養自己家的還要養蒙古等外藩。而且滿清更在建立之初圈佔強搶民田1634.8萬畝,其中宗室就圈佔133萬多畝。有哪個官員敢說多?有誰敢打折?這就是中國和異族殖民統治的差別。除了佔有財富外,滿清宗室更是大權在握,且群聚北京,直接參与影響朝政。這些都是明朝宗室根本無從與之相比的。

不僅經濟待遇有限,更有其者,別說中下層宗室,明朝的親王郡王,在文官面前也屬弱勢,如遼王因私仇被張居正搞廢。魯藩的歸善郡王,被一個從五品的吏部主事誣告謀反受牽連,最後證明無辜後仍然在文官系統操作下被判圈禁高牆,最終被逼自殺,而當事的官員居然毫髮無傷,可見宗室之無地位。明朝宗室想報國,也是件危險的事,如崇禎年間唐王(後來的隆武帝)主動招兵勤王,卻被廢為庶人,監禁於鳳陽。而明朝藩王中,明末為捍衛明朝出力的也不少,如協助堅守開封的周王。那位最受文官醜化的福王,實際表現並不遜色:

援兵過洛者,喧言:「王府金錢百萬,而令吾輩枵腹死賊手。」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方家居,聞之懼,以利害告常洵,不為意。十三年冬,李自成連陷永寧、宜陽。明年正月,參政王胤昌帥眾警備,總兵官王紹禹,副將劉見義、羅泰各引兵至。常洵召三將入,賜宴加禮。越數日,賊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縋而出,用矛入賊營,賊稍卻。夜半,紹禹親軍從城上呼賊相笑語,揮刀殺守堞者,燒城樓,開北門納賊。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兩人即其旁自縊死。王妃鄒氏及世子由崧走懷慶。賊火王宮,三日不絕。

可見福王只是沒給過路援兵賞賜,而唐王的下場也告訴我們藩王犒賞外兵有很大的政治風險,但對守城將士還是不吝嗇的。

以明朝宗室作用,離為明亡背鍋差的實在太遠。但悖論在於,正因其弱勢,朱家宗室反倒成了最好的甩鍋對象。明朝晚期財政緊張時,凡到要錢時,文官從不提從最富的東南大地主,大商人那裡割肉,相反只拿皇室內帑和宗室俸祿說事。不是因為內帑和宗室俸祿真是聚寶盆,而是因為拿這兩樣說事最沒風險,而要提在江南增稅可能就死無葬身之地了。而實際上,如果宗室和皇帝真象文官宣揚的那麼有錢,屠殺和劫掠了大量宗室以及皇宮的李自成,又何至於在北京全面拷掠,以至失盡人心?事實上拷掠出幾千萬兩銀子恰是出自北京的官僚和貴戚,偏偏沒有來自皇宮和宗室的。

但明清之際,朱家宗室被流寇和滿清聯合屠殺,少數逃亡者也只能隱姓埋名。而文官中當漢奸或裝樣假充遺民的則可以公然活動,他們一方面要推卸自己責任,一方面要順從滿清主子抹黑明朝的意志,所以這些敗類就盡情誣衊已經無法發聲的明朝皇帝和宗室,借扣別人屎盆子洗白自己。各種神論也層出不僅,諸如明朝宗室「幾百萬」(這裡的「幾」是接近而非多個的意思)的神話也都是在入清後製造出來的,現在更是成為滿清餘孽給自己主子洗地的主要論據。


沒功夫扯那麼多,說幾個要點
1:宗室人數,明末宗室存活的遠不可能到達百萬,大概在二十萬這個級別,裡面包含從親王郡王高級宗室到輔國中尉等低級宗室以及庶人。明代有些數據極大的誇張了宗室人口增長的速度,根據嘉靖禮部明確的玉冊數據來推算,明代宗室不會像王世貞一類人分析的那樣猛增。而且明代一樣有降爵繼承,只是高級宗室嫡長子繼續繼承爵位,沒有特殊情況不會降爵或除爵,而次子全部會降爵進封,特殊情況除外)
2:宗室待遇,明代宗室待遇兩個方面,一個是占田多少,一個是俸祿多少。首先具體的占田數額不可考,清初更名田的情況來看也並不很多,雖然清初的數據已經不能完全反映明代的數額,但可做參考。其次,明代宗室莊田也不是無節制擴張,更不是所謂的把莊田全部轉化為免稅免役的耕地。福王的巨額受田不代表田畝所有權轉移,這一點之前的研究沒有指出,造成了很大的誤區。
第二,俸祿問題在嘉靖之前沒有非常重視,一個原因是正德嘉靖前國內外局勢相對安定,軍費開支沒有大的變動,財政情況較好。另一個是明中期之前宗室俸祿沒有膨脹到一個無法接受的數字。但是無論如何嘉靖朝宗室改革已經到了勢在必行的地步。一方面是大量的中下層宗室欠祿,一是國家財政和地方財政即使是理論上也沒法滿足宗室人口要求。所以嘉靖有個著名的《宗藩條例》。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很大程度的解決。通過折俸限額等方式適當降低宗室俸祿,通過限制婚姻嫁娶和宗室禮儀開銷減少人口膨脹。(並且考慮到改善教育和出身,為隆慶萬曆朝設立宗學,開科舉給中下層宗室身份自由化做了基礎,這一點改革相對較晚,到天啟以後中下層宗室才在科舉中嶄露頭角。)最後一點,嘉靖的《宗藩條例》到萬曆朝進一步演變成了《宗藩要例》。相當重要的一點是宗祿永為定額,到天啟五年基本完成,具體額度可考部分。同期也就是前文提到的中下層宗室身份自由化的問題也解決了,當然宗室人口也不是無限參與科舉,官方一樣指定了嚴格的人數要求。
綜上所述,明代宗室問題確實在明中後期牽扯了國家/地方財政,但是遠不會像南倭北虜或者後金一樣成為動搖明朝根基的因素。遠遠談不上宗室要為明朝滅亡「背黑鍋」,或者說背「如此大的一口黑鍋」。明人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對宗室的限制是非常嚴厲的,儘管也有網開一面和縱容的部分。包括萬曆會計錄等一系列具有或不具有官方口徑的文書言論誇大了宗室攫取資源的情況,今天的研究不加以分辨不自細考究,是歷史學界對於歷史探索的不謹慎。
完畢。


因為明朝宗室就是一群被圈養的豬

你可以怪豬吃的多

但是你不能怪是豬把農場經營倒閉了吧?

豬沒有權力,當然也就沒有責任

文官群體才號稱是天下掌控者啊,文官群體說「君與士大夫共天下,非與百姓共天下」,文官還說「君者,國之賊也」,

怎麼?嘴上說的漂亮好聽,然後把社稷江山亡了,要去怪豬吃得多?


謹在此補份材料
1、《明史·志五十八·食貨志》記載,「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潤言:天下之事,極弊而大可慮者,莫甚於宗籓祿廩。天下歲供京師糧四百萬石,而諸府祿米凡八百五十三萬石,以山西言,存留百五十二萬石,而宗祿三百十二萬;以河南言,存留八十四萬三千石,而宗祿百九十二萬。是二省之糧,借令全輸,不足供祿米之半,況吏祿軍餉皆出其中乎?……下部覆議,從之,至四十四年乃定宗籓條例,郡王、將軍七分折鈔,中尉六分折鈔,郡縣主、郡縣鄉君及儀賓八分折鈔,他冒濫者多所裁減,於是諸王亦奏辭歲祿,少者五百石,多者至二千石。」
2、嘉靖四十一年為1562年,此年宗藩祿米當給853萬石,而根據《明史·食貨志》記載,萬曆時夏稅秋糧米麥收入460.5+2203.3=2660.8萬石,全額給發宗藩祿米的話相當於財稅米麥的32%,構成巨大的財政壓力,如山西財稅除起運京邊外存留地方152萬石,需要支付的宗藩祿米卻達到312萬石,河南存留米麥84萬石,而宗藩祿米需要192萬石,名義上地方財政幾近崩潰(實際上錢從來都是大量拖欠和剋扣,如嘉靖三十七年,安化王府的宗儀,【求索祿糧】不遂,圍布政使司。),故明朝修訂了宗藩條例,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定下制度,親王歲減500-2000石,郡王、將軍祿米七分折鈔,中尉六分折鈔,郡縣主、郡縣鄉君及儀賓八分折鈔。
3、根據《明會典·卷三八·宗藩祿米》記載,「正統七年,又令王府祿米折鈔每石仍十五貫」,根據《中國貨幣史》記載,由於寶鈔貶值,萬曆六年鈔一貫面額1000文實際折錢僅0.1文,貶值了10000倍,則故每石祿米折銀為15×0.1/800=0.002兩,米價每石0.635兩,則可購米0.002/0.635=0.003石,僅為應得祿米的3‰,即中尉實發祿米40%+60%×3‰=40.18%,郡王、將軍實發30.21%,郡縣主、郡縣鄉君及儀賓實發20.24%。
4、根據《明會典·卷三八·宗藩祿米》記載,歲減500-2000石後,親王應發祿米190700石,其中27560石折鈔,實發祿米163140+27560×3‰=163221石。根據《徐光啟集-處置宗祿查核邊餉議》記載,「洪武中,親郡王以下男女五十八位耳,至永樂而為位者百二十七,是三十年餘一倍矣,隆慶初隸屬籍者四萬五千,而見存者二萬八千」,即隆慶初年(1568年)宗藩總數28000人,應發祿米扣除親王后為832萬石,則人均297石,相當於縣君的級別(300石),按嘉靖四十四年的宗藩條例,縣君祿米實領20.24%,則祿米實發832×20.24%=168.76萬石,加上親王祿米合計185.08萬石。
5、185萬石,相當於明朝2660.8萬石米麥收入的7%,這算不上什麼巨額負擔,至於說什麼「宗藩祿米相當於漕運京糧的兩倍」純粹是以訛傳訛,853萬石是應發數量,實發數量根本沒這麼多,實際上只發了20%而已。
6、按米每石折銀0.635兩,宗藩開支為117.5萬兩,與萬曆時460.5*0.635*0.8+2203.3*0.635=1633萬兩的收入相比,這個數目並不算多,根據《明史·食貨志》記載,每年光是送往邊鎮的年例銀就超過300萬兩了。
不但錢少還經常不給。
如嘉靖三十七年,安化王府的宗儀,【求索祿糧】不遂,圍布政使司。還有1564年100多個皇族族人包圍了陝西巡撫府第,要求付給他們這時欠下的600000石俸祿。省里的官員只能籌措到78000銀子,不能使這些皇族族人滿意。最後皇帝只好把所有皇族族人降為平民,並警告他們的親王不要讓這類事件再度發生。這件事就這樣平息了,而俸祿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
錢少就不說了,就是這點可憐的工資也經常不給,至於剋扣就更不用提了,因此明朝宗室生活都很悲慘 。如明例,凡是封藩皇族的婚娶和爵位名稱,都要朝庭批示,官吏乘機設關卡要挾索賄,以致積壓奏文逾千份,有的已經老死還沒有得到名稱,有的白髮未婚。何如寵向朝庭力諫其弊,革除舊例,使皇族中得到命名婚娶者600多人。
還有明朝規定郡王、將軍七分折鈔,中尉六分折鈔,郡縣主、郡縣鄉君及儀賓八分折鈔(也就是說紙幣佔80%),《中國貨幣史》記載,由於寶鈔貶值,萬曆六年鈔一貫面額1000文實際折錢僅0.1文,貶值了10000倍。 因此明朝宗室的工資實際上只有20%。「故自郡王以上,猶得厚享,將軍以下,多不能自存,饑寒困辱,勢所必至,常號呼道路,聚詬有司。守土之臣,每懼生變。」因為明朝宗室餓的號呼道路,當官的都怕他們因為飢餓造反了。


權責對等,

君權和相權

誰佔據的實力大,誰背鍋

比如太祖成祖這種壓到相權的,亡國了是他們的鍋

孝宗皇帝崇禎皇帝這種被文人當猴耍的皇帝,亡國了是誰的鍋?

至於當豬養的宗室···

抗戰的時候我們也怪不著衍聖公府吧


謝邀
如果把大萌比作公司,皇室就相當於董事會,明代的宗室因為不能掌握權力,只能算拿著股票的股東(其實只具備股東收益的權力,不具備投票的權力,連股東都比不上)…官員就是CEO和各級僱員。
公司倒閉通常負責的都是董事會和CEO及各級職員,你聽說過公司倒閉要拿著股票的股東負責的么?


因為絕大多數人,壓根兒沒把中學政治和歷史學好。國家是什麼?是階級統治的工具,是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實行暴力統治的組織。核心辭彙是「階級」。用老話來說就是「二十四史無非是二十四姓家譜」,「朕即國家」,「歷史的每一頁都寫滿兩個字,吃人」,「暫時坐穩了奴隸的時代,欲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
而現在網上流行的民族主義里,徹底忘記了階級,只看見那想像出來的「民族」這個共同體。以為皇帝的民族和自己有很大關係。哪知道在元朝,蒙古貧民有被賣做漢兒奴隸的,在明朝,漢人有凄慘無望的賤籍。普通民眾無非是待宰的羔羊罷了,不會因為羊毛和自己的膚色一樣就下手輕點。為了統治,鮮卑人大舉漢化,明朝老朱家把元朝皇帝供奉在大廟裡(確實,朱元璋會和成吉思汗忽必烈惺惺相惜,有更多共同語言,而不是和普通漢人)。
於是,很多人就會把民族主義情緒投射到明朝這個所謂漢人統治的朝代,卻不曾想想,漢人的統治是個什麼概念?全體漢人是國家的股東?老朱家能同意嗎?很多人想當然的決定,同一個民族的統治者會對自己更好,會更有前途,哪知道在皇帝眼裡,只有赤裸裸的利益。於是,很多人無法接受關於明朝的負面信息,有意無意的忽略掉朱家宗室對國家財富的侵蝕,有意無意的忽略明朝是老朱家的私產,是地主階級的統治工具這個現實。
想到一個有趣的例子,人民會喜歡出身抗日游擊隊根正苗紅的金家朝鮮,還是鐵杆「韓奸」朴正熙手下發達起來的韓國?
就一句話,皇帝姓什麼關你屁事?


朱家宗室在朱厚照時期就被徹底廢了,成了沒有軍權的米蟲。因為寧王之亂。
到了滿清南下的時候,宗室成員,有錢的大體和普通富人一樣,只能南下逃亡。沒錢的,血統遠的,估計就是聽天由命吧。難不成你指望被當豬養的人依靠幾個家奴突然覺醒超能力一般強懟當時東北亞第一大軍事集團……滿清?小說都不帶這麼寫的。就算是小說也得安排一些劇情,慢慢解綁主角宗室身份的束縛,成立軍隊,最後才是舉旗反抗韃子。
宗室成員用股東形容可能都已經是很大方了,他們除了軍權,還有其他很多權力沒有了,比如不可以從事絕大部分職業,還有糟糕的地方官監察,不能出封地。
明明是拿B股的小股東,題主強行當做A股的大股東,強行要求他們履行屬於大股東的責任,這樣,不太好吧?


明宗室吃掉了三四成的國庫

三四成的損耗還遠不至於亡國


文官富紳集團吃掉了三四倍的國庫,才是根本


因為誰當權誰負責

是誰把全國收入的一半發給這些親戚的?

是大萌皇帝,所以他責任最大

如果這樣做不對,群臣怎麼沒人吭聲?
撕逼的時候不都很猛嗎?怎麼大事沒幾個玩命了?
我們都知道朱家皇孫佔用國庫一半開支是禍國殃民
那群文化人不知道?

他們的工作就是維持國家的富強,最該辦的事情不辦,不罵他們罵誰?

至於老朱家的皇子皇孫,主動捐款那是愛國,不主動捐款那是愛家,一個個被圈養的肥羊,連出家門的權力都沒有,還敢跳出來喊我有錢,我要發軍費,那不是找死嗎?

歸根結底一句話:多大權利多大責任
這句話至今有效


要吐槽宗室的政策本身有問題,那也就算了,那確實是控股股東還兼CEO應該負責的,更不要說這個問題實際還被有所誇大,具體的上面有大佬已經回答了,不再贅述

但要那些不光投票權都被剝奪,連家門都不讓出正職都不能有的小股東負什麼責啊

泥們只知道宗室里有欺壓百姓的,但是知不知道宗室里還有窮困潦倒的,還有在街頭因為兩句吵嘴就被屁民被給毆打致死的,更不要說明末在冊的宗室中,與後者身份接近的數量是佔大多數的。選擇性的粉或者黑誰不會?

就這個問題很多人沒有搞清楚,股東是承擔經營風險的,更不要說是連投票權都沒有的股東,公司破產,這些小股東不光血本無歸,連繩命都丟了,這個責任負的還不夠么?

關於明宗室的細節,是可以有很多很有意思的視角的。推薦大家看看這本書,少扣帽子多看報


因為朱家宗室一貫爛的可以,你批評,別人會說你在講廢話,就像你說一坨屎臭,雖然是正確的,但你沒必要特別說出來,因為大家都知道。

明宗室對華北大局破壞是毀滅性的,先不說魚肉鄉里侵佔田地,就光說山西的鹽引制度,商人運糧給政府,政府不給錢,給壟斷權,這個政策是怎麼破產的?是宗室搞破產的,這群王爺不給國家運糧,也要壟斷權,他們壟斷了,山西商人就沒法子壟斷,因此晉商被迫去跟蒙古滿洲人做生意。

這只是一個縮影,明宗室是明朝大部分經濟政策的出血口,這些人有什麼要什麼,導致內閣做什麼,都被他們去破例走後門搞的沒意思。權勢熏天的魏公公到處要錢,也不敢動這些豬頭三,更何況尋常官員了。最富的人不保你大明,還刮窮鬼的錢給這些豬頭花,自己賣血把自己賣死了,當然豬群最後也是光榮的替張獻忠李自成的軍隊提供了軍餉和伙食,並率先決定連虜平寇,寧與友邦不與家奴的那位也只是說說,朱家人可是實實在在的出兵實踐,後世竟然吹噓朱家是華夏文明捍衛者?

好在清朝沒搭理,直接分兵兩路,一路推李自成,一路推南明,不然明粉要面對如何洗白明清聯盟圍攻大順的難題。

一鍋全豬宴,應該是明末少有的高級菜式了,真正做到了割自己之肉,以饗天下士民。


因為沒有功底,沒看就連題主你都只盯著田上嗎,實際配給藩王的鹽引才是最實惠的專營硬通貨,而恰恰沒多少人注意這個。
明朝藩王手握這些個背靠朝廷,國家立法壟斷的硬通貨,可是實實在在參與到明朝經濟活動中的,手握資源的藩王簡直就是一方財閥呀。就問你,往鹽里摻沙子,誰敢管?賣私鹽的攪局,王爺告官你敢不敢不管?


因為中國的民眾普遍都是帝王思維,都把自己當皇帝在想問題。


在知乎上粉明是政治正確,任何有悖《那些事》觀點的言論都是大逆不道。

再有,大伙兒都腳著明之前是元,算是亡國,明之後是清,亡國之外還留下一條豬尾巴。揚州十日、嘉定三賭不用說,泱泱中華更是被葬愛家族鬧得險些亡國滅種。而我大明呢,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崇禎自掛東南枝都不忘愛惜百姓,簡直是千古盛世。黑這麼白璧無瑕的王朝實在有喪良心之嫌。況且明之亡,亡在天氣不好、刁民眾多,真不能歸咎老朱家……


歷史上,朱棣是唯一一位藩王造反成功的皇帝,所以明朝總體來說對於宗室相對顧及,後來又經歷了土木堡之變和寧王作亂,宗室懷璧其罪,力量已經十分薄弱,對於朝政已經沒有什麼話語權了。


我們可以看到,唐朝李世民殺兄囚父,犯上奪位,所以不那麼相信親情,對於宗室同樣多有顧及,加上當時屬於唐初,宗室力量還未成型,李世民死後不久,就有了武則天的一段傳奇經歷,這也是宗室力量薄弱的體現,所以這之後李唐又開始重視宗室。

相比之下,宋朝趙匡胤以兵變起家,所以兩宋趙家對武將極度不信任,相對來說更加依靠宗室,所以北宋之後還會有南宋,這期間宗室話語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反觀明朝朱家,崇禎自縊後,南明始終難以組織出足以抗衡滿清的力量,甚至可以說不堪一擊,和朱家宗室羸弱一盤散沙也是密不可分的。

總得來說,大萌翻船,當時的所有參與者都難逃其咎,但要說誰的責任最大,確實還是東林黨,因為崇禎一朝東林黨做到了一家獨大,卻痴迷於內鬥,其所作所為確確實實得加速了明朝的衰敗,這在網上有很多分析,我就不貼了。

你要說除了東林黨之外,誰來背這第二口鍋,也只能是崇禎本人,崇禎在歷史的一道又一道選擇題面前,屢次都做出最差的選擇,我對他也是無話可說。

最後,提問描述中提到歸罪於文臣,其實東林黨因為明末時期一家獨大,已經不是什麼文臣不文臣的事了,江南的富商,邊關的統帥,大萌的一個個關鍵環節,已經通通都是東林一系了。


我沒記錯的話羅振宇,高曉松,袁騰飛節目里都有批評過明朝包括宗室,更不用說網上了。


因為中國人喜歡皇帝。
而明朝的粉絲實際上就是朱家皇帝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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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實名反對得票最高的答案。
說結論,明朝的滅亡,與明朝的皇帝有著直接的原因。
眾所周知,無可否認的一件事:
明朝自太宗設立內閣以來,內閣的權利在不斷加大,到中期以後,明朝實際上就是一個類似政府性質的內閣。這個話是時任明史學會會長商傳先生說的。
而另一你不可否認的要點就是,明朝的太監,在中國歷史上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有人會舉出劉魏二閹人的例子。但是我要說,閹人在整個明朝(自朱元璋以後)是一個龐大的政治勢力。劉魏二閹,只不過是這個勢力的代表人物。
那麼綜上的問題來了。為什麼那個兒、閹人的勢力在明朝會這麼龐大?
根就在明朝皇帝這裡。
中國古代的中央集權制、封建君主制,是天下為一人號令,這個人就是皇帝。重大的決策、日常的公文,都要皇帝一人最後負責。
這是你皇帝的特權,更是你皇帝的本職工作。
如果做得好,會有勤政之名,做得不好,那也沒什麼好說的。
那麼我們看看明朝各位皇帝呢,已經不用我多說了吧,朱元璋以後,到他兒子朱棣就要內閣幫他處理了。等朱棣以後,皇帝是越來越貪玩,而且貪玩的那幾位,在位時間都不短。
所以,正如高票答案說的,文人的權利變大了,內閣的權利變大了,閹人的權利也變大了,因為原本應該皇帝幹得事,換成了他們去做。
所以你會發現明朝有,司禮監掌印太監、司禮監秉筆太監、東廠、西廠、錦衣衛。
有人說,明之亡,不亡於崇禎之失德,實亡於萬曆之怠政。
他是怎麼怠政的,我跟大家說。
從三大征,用張居正的底子打完以後。這位神宗皇帝就幾乎不出北京城了(但去看過自己墳地)。各地,要是發現鹽礦、他派一個太監,把稅收上來,然後大頭,塞進自己的腰包里。要是發現鐵礦,也派個太監,把稅收上來,然後塞自己腰包里。
而這些太監在當地為非作歹,惹得民怨洶洶。但萬曆相較於當地百姓,可能更喜歡自己的太監,他曾因為派去的太監當地憤怒的群眾殺死而吃不下飯。
整個國家的官員流通,在萬曆怠政的階段,就停止了。高票答案說了,文官權利大,皇帝已經被文官如何如何了,那為啥文官會被皇帝殺頭?為啥文官會被皇帝廷杖?為啥皇帝不理政,官員任免流通都不行?
然後,在被提及無數次萬曆三大征的輝煌以後,薩爾滸之戰戰敗、開原城、鐵嶺城等一些列城池失陷,這個時候,明粉們(或叫朱粉)怎麼不提萬曆了?三大征的輝煌歸他,那薩爾滸之敗的責任,歸誰?
然後木匠天啟當政的時候,魏忠賢上台。還要說嗎?
思宗崇禎上台以後,內閣失靈(商傳語)
崇禎一個人,殺了替他背黑鍋的陳新甲、殺了兩挫後金大汗的袁崇煥、給洪承籌立廟、要放棄北京的時候讓大臣進諫,給他順水推舟。
臨死時,崇禎說諸臣誤我。
我想問一句思宗,你殺的那些忠臣良將,誰曾誤過你?
高票答案把明朝皇家宗室的責任,巧妙的推給了文官。然後又說了一大堆酸言冷語,話里話外的意思就是明朝皇帝都是清朝跟文官抹黑的。
哈哈,明朝的皇帝是個什麼揍性,多讀點歷史書,誰不知道啊?
@風龍雲虎。這名起的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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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點史料:
萬曆「大帝」的作為:

明朝宗室的「無辜」

@風龍雲虎不是說不管明朝宗室皇帝的事嘛,都是文官跟清朝醜化扭曲的。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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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的孝子賢孫,給萬曆洗的一手好地呢~


因為沒有人給宗室洗地,都認為大萌養了一群豬。沒有人爭論題主就以為沒人指責他們,殊不知已經達成共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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