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否實質統治了西藏??
看歷史地圖,西藏是歸於明朝版圖的,還有個烏斯藏機構。那麼明朝到底是實質上統治了西藏了,還是只是意思意思,類似於羈縻或者藩屬之類的?明朝的時候西藏究竟是怎麼一種存在呢?
元明清共4個時期中央對青藏地區的控制是逐步加強的,至於實質統治,如果說認為只有流官制度才是實質統治,而忽視了當時除了漢地外,由於古代交通和信息傳遞條件,世界上大多數地區都是封建貴族政治。認為明朝對青藏地區的統治不如元朝,只限於最低程度的羈縻甚至沒有,這是一個錯誤的觀點。
首先明朝對西藏的統治與元朝不同,朱元璋本身在學習歷史中,就對唐朝吐蕃入寇,元朝番僧之害有自己的見解,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明朝採取了眾建分封,政教分離的原則,眾建分封,是將帝師的地位貶低,而增加三法王和五王,任其自行牽制。政教分離,是中央發揮自己的影響力干預,限制宗教勢力攫取行政和民事權力,保證在明朝近300年的統治期間,西藏沒有一個內部勢力可以整合資源,掀起叛亂。
明代在西藏的統治是封建制的,可以被稱之為土司制度,明朝並不【完全的干預】西藏地區封建主之間的戰爭,例如帕木竹巴同薩迦派的長期鬥爭,因為這種鬥爭明朝甚至是樂於見到的。明朝這其中發揮自己的影響力,聯合弱小的封建主,壓迫打擊強大的封建主,達到看似沒有發兵,不夠裝逼,卻依舊達成戰略意圖,瓦解西藏強權的目標。
「用鞭子就能得到的,我不用寶劍;用舌頭就能得到的,我不用鞭子」
玩過CK2的就知道,前藏封建主搶佔了不屬於他法理的後藏土地,所以作為君主的大明皇帝大手一揮招攬了大批民意代表,識大體的帕木竹巴見狀只好歸還土地。
另外一點就是明朝的冊封在西藏地區具有法理性,許多不明就裡的人覺得,哎呀明朝沒有駐軍,地方又不是儒家文官,肯定都是不鳥明朝,表面認慫的,還趁進貢騙錢。
事實上中央朝廷的冊封所給予的法理和宣稱對於西藏教俗封建主的影響是及其巨大的,為了爭奪法理,西藏教俗封建主不是暗地裡下手段,就是直接取媚於中央。
和也先使團不同,從西藏去北京,這是在用生命【騙吃騙喝】啊。
而清朝對西藏的最早法理,亦來自明朝。
其次明朝對西藏的經濟控制是依靠實物稅收,包括洪武十六年在西藏地區按戶征馬,這種征馬分兩種形式,一種是西藏番僧入貢,一種是直接徵收至茶馬司和衛所,主要是這些地方不是經濟發達,人口稠密的區域,去除封建主進行直接的戶籍管理,維穩和收稅的成本都太高了。明朝襲承了元朝在西藏設立驛站的制度。驛站也是要西藏當地供應的,這些做法是為了維持邊疆地區的穩定而在財政上做出的一些變通,將維護費轉嫁給當地,又避免過高損耗。
以中世紀到近代文官制度前歐洲的政治體制來看,漢地更像是中央皇帝直接管轄的王領,而土司領地則是地方貴族所擁有的領地,當然在義務和權利上,東西方存在著一定的差別。但並不能夠因此認為,這些地方是獨立的。
明朝在對藏地有了一定的經濟和政治控制能力後,還成功的推動了藏地噶瑪噶舉派的發展,其教派獨特的轉世靈童制度,在永樂時期第一次收到中央的重視,還特地派出使節前往西藏審查。為後來清朝進藏,監管轉世靈童創造了基礎(那時候是格魯派)。此後的明朝諸帝,因為西藏地區相對穩定,對西藏的影響在於繼續維持封建體制。自宣德九年封格魯派的釋迦也失為大慈法王后明廷在西藏地區就沒有再封僧王一級的高級僧官(班丹扎釋屬於甘肅)。對於藏區本土內的法王、教王、西天佛子、大國師、國師等堅持在承襲時按明朝規定需要明廷重新冊封的需要審核,即使在父子、叔侄、兄弟、師徒間承襲也從嚴掌握。
事實上,三世達賴不僅對黃教傳入蒙古有巨大的功勞(惡意),而且他還作為明廷的使者負責緩和明朝和俺答汗之間的關係。需要注意的一點的是,明末時期格魯派已經開始崛起,大有壓服其他諸派的氣象,明朝由於自身深陷周邊戰爭泥潭而無力干預。而到清朝時期,由於準噶爾勢力和西藏勢力合流,存在著一個更加具有威脅性政權誕生的可能,對西藏的強化控制便提上了日程。
基本完畢
羅炤:明朝在西藏的主權地位
任小波:明代《西番館來文》研究釋例
吳均:從《西番館來文》看明朝對藏區的管理
說起明朝,不能不提元朝,元朝留給了明朝哪些重要的遺產? - 知乎
我們先從元朝說起:
早在窩闊台時候,薩迦派教主薩迦班智達前往涼州會見了皇子闊端,並號召吐蕃各部歸順蒙古。到了忽必烈的時候,尊薩迦派教主八思巴為帝師大寶法王,在西藏戶口普查,設十三萬戶,作為灌頂的供奉獻給了八思巴。
八思巴的事迹記載於《元史·釋老傳》。
《元史·地理志》和《元史·百官志》記載:藏區歸宣政院管轄,分三個都元帥府:陝西行省的吐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脫思麻)、四川行省的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朵甘思)、 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
《元史·百官志》:宣政院,秩從一品,掌釋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隸治之。(至元)二十五年,因唐制吐蕃來朝見於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大元朝得意洋洋的感覺你體會到了沒有?
注意薩迦的位置,不要和薩嘎搞混了,在日喀則的西南方。
在這種偏僻的角落,我們可以知道,薩迦派的權力是靠著大元朝帝師的身份,才能夠得到西藏各地地方勢力的承認。
到了元順帝時候,紅巾軍大起,中原大亂。好了,薩迦派自然看不住場子了。在山南地區的帕竹萬戶長絳曲堅贊推翻了薩迦政權,建立了帕竹政權,1358年,受元順帝冊封大司徒。帕竹政權對於地方的統治其實也並不牢固,薩迦派仍然維持著對薩迦地區的統治,只是名義上臣服於乃東的帕竹政權而已,其他地方類似。
從元朝開始,西藏地區有頭有臉的首領都會遣使去北京(明朝前期是南京)入貢,首領都必須得到元明清三朝的冊封,才能為眾人所認可。西藏地區的各地首領只會向中原稱臣納貢,得到封號,而不會向貼木兒帝國、莫卧兒帝國這些稱臣納貢。三朝各種冊封聖旨在西藏的博物館裡面都保存著。
明朝以元朝的繼承者自居,對西藏的統治基本上繼承元朝,但是比元朝要弱很多,《明史》對於西藏事迹的記載主要是在倒數第二卷的《西域傳三》,可想而知。
洪武五年,「烏斯藏攝帝師喃加巴藏卜先遣使朝貢。五年十二月至京。帝喜,賜紅綺禪衣及鞋帽錢物。明年二月躬自入朝,上所舉故官六十人。帝悉授以職,改攝帝師為熾盛佛寶國師,仍錫玉印及彩幣表裡各二十。」看見當年的「元帝師」前來朝貢,明太祖很高興~
明朝設置了朵甘烏斯藏行都指揮使司、長河西魚通寧遠宣慰司(康定一帶)、董卜韓胡宣慰司(金川一帶)。在克什米爾東部一帶和阿里地區還有俄力思軍民元帥府。
明朝前期在西藏冊封了大寶法王(噶瑪派)、大乘法王(薩迦派)、大慈法王(格魯派)三個宗教領袖和闡化王(帕竹政權)、護教王、贊善王、輔教王、闡教王五個地方領袖。三法王沒有定規,五王三年一貢。貢使的人數往往超標幾倍,一路上吃喝招待,地方上不堪重負,還不時有各種假冒的野生仁波切前來騙吃騙喝,各路言官為之深惡痛絕。朝廷屢屢下詔限制人數,但是沒什麼用處。嘉靖年間,由於嘉靖帝本人的興趣愛好問題,西藏僧人前來朝貢的少很多。
除了闡化王之外,其他四王其實勢力都不怎樣,護教王永樂間就絕嗣。
闡化王或者帕竹政權第悉(首領的意思,不懂藏語,不知道會不會就是帝師?)很早就尊奉格魯派也就是大慈法王,但是由於強有力的家臣仁蚌巴家族尊奉噶瑪派,逐漸被架空,但是還拿著闡化王的名號來明朝朝貢,直到萬曆年間,仁蚌巴家族被主城在日喀則的家臣辛廈巴·才丹多吉推翻,辛廈巴·彭錯南傑建立藏巴汗政權,名存實亡的帕竹政權被取消。格魯派和噶瑪派當時矛盾很深。《明史》記載的闡化王最後一次朝貢是在萬曆七年。
回過頭來說,嘉靖年間,蒙古土默特部俺答汗出兵青海攻打撒里畏兀兒(裕固族祖先),佔領了青海草原和柴達木盆地一帶(今天的青海地名很多都是蒙古語:柴達木、格爾木、德令哈、巴顏喀拉、台吉乃爾、察爾汗……)。晚年的俺答汗尊奉格魯派,與格魯派領袖索南嘉措互贈封號,俺答汗尊索南嘉措為三世達賴喇嘛(一世、二世為追贈)。後來,俺答汗的曾孫雲丹嘉措成為轉世的四世達賴喇嘛。
蒙古大部分部落包括遠在天山的厄魯特四部從此都成為了虔誠的格魯派信徒。而這時候在衛藏法域聖地的統治者是信奉噶瑪派的藏巴汗丹增旺布,四世達賴喇嘛英年早逝,傳說是遇刺。藏巴汗實力強盛,佔領了拉薩,打敗了青海的土默特部,還甚至一度下令禁止達賴喇嘛轉世。
在漠北的朝克圖台吉由於信奉噶瑪派被信奉格魯派的其他喀爾喀部落排斥,率領部眾南下青海,控制了青海,還聯合蒙古大汗林丹汗(信奉薩迦派)和康巴的白利土司頓月多爾濟(信奉苯教),一同反對格魯派。為了拯救格魯派,五世達賴喇嘛和師傅羅桑卻吉堅贊邀請和碩特部固始汗(國師汗)前來護教。固始汗英勇善戰,1637年打敗了朝克圖台吉,1640年,打敗了白利土司,1642年打敗了藏巴汗。持教法王固始汗建立了和碩特汗國,並贈與羅桑卻吉堅贊四世班禪尊號(前三世為追贈)。
這個時候中原大亂,固始汗向遠在瀋陽的皇太極稱臣納貢。和明朝徹底沒有關係了。
看過班布爾汗的《最後的可汗》。
記得嗎?西遊記裡面的豬八戒,其實就是烏斯藏高老莊人~
實質統治是要政令通行,比如中央發個大赦天下的指令,實質統治的領地是需要照做的。稱臣受封軍事合作都不代表就把領土併入宗主國。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曹魏是否對孫吳的領地實質統治?
看官方史書里怎麼說的。明史雖然有「明初封略,東起朝鮮,西據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磧,東西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一說,但是後來世宗棄哈密丟了一千六百里(「哈密,東去嘉峪關一千六百里」),然後算領土「東起遼海,西至嘉峪」的時候還在自稱東西萬餘里,西邊這開始占的吐番到底有多少則很有疑問。整個吐番都沒了,還最多只丟了哈密以西一百五十里(東邊丟的朝鮮暫且不計)?這當時占的吐番到底有多大?算算距離,這吐番應該是不包含拉薩的,很明顯烏斯藏這樣的羈縻之地在正史里是不劃入版圖的。這和元史中對其他朝代的判定一致:「漢東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萬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唐東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萬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東南所至不下漢、唐,而西北則過之,有難以里數限者矣」。這些計算很明顯是沒有把庫頁島、碎葉城、吐番之類的羈縻之地算進版圖的,不然一個吐番或者碎葉城就可以拓地五千里。
明初是羈縻,表現為冊封原地方世襲首領為衛所的官員進行管理,對於官員沒有提名權,只有確認權,不設正式行政機構推行中央的政治經濟政策,也不駐軍。明中是朝貢關係,地方政權已經開始吞併其他羈縻單位,明顯軍令不通(想像一下今天報紙上出現西藏自治區出軍攻佔內蒙古自治區某鎮的情形),同時有臣屬架空地方首領,甚至操縱首領廢立的情況,而中央政府對此束手無策,只能以冊封的方式追認勝利者,比如阿旺扎西扎巴當了十三年的帕竹第悉才被追認闡化王,獲得明朝的那些冊封來確認自己的合法性已經不是急需了,更加談不上是中央任命。至於「參曼答實哩等不得已授之……至四川,巡撫官劾其擅封之罪」,更說明中央遣使毫無地位,冊封都是被威逼的。明末蒙古人進入西藏建立傀儡政權,統治西藏的是蒙古人,明朝並未派兵抵抗蒙古人侵略。這蒙古人直到準噶爾汗國被滅才轉交統治權(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辛巳……今大兵得藏邊外諸蕃悉心歸化,三藏阿里之地俱入版圖),就更加談不上實質統治了。
根據我自己看的書掌握的一點點資料來試答一下,歡迎批評指正。
據《明實錄》記載,萬曆十五年(公元1587年)十月丁卯日,「番僧答賴(今譯達賴)准升『朵兒只唱』名號,仍給敕命、國書。」
索南嘉措得此稱號後,格魯派上層僧侶把他定為第三世達賴喇嘛,而把格魯派創始人宗喀巴的大弟子根敦珠巴追認為第一世,把根敦珠巴的繼任者根敦嘉措追認為第二世。
再來看一下當時的大背景:
首先追溯到元朝時期薩迦派的八思巴成為帝師,蒙哥汗三年,忽必烈從受佛戒。中統元年,世祖即位,尊為國師,使統天下佛教徒。至元元年,使領總制院事,統轄藏區事務。至此薩迦派成為西藏統治派,掌握西藏的政教事物,這也是西藏最早的政教合一,同時在這裡可以得到兩個結論在西藏由於內部結構複雜,任何一派想獨攬大權都是不可能的,必須需要外部勢力的扶持,再一個蒙古部族封八思巴為帝師,可見藏傳佛教在蒙古族中的地位很高,這兩點都為下面說的提供前提。
明朝趕走蒙古王朝元朝後雄踞中原地帶,而蒙古被追出中原但是勢力並沒有被完全消滅,而仍然以強大的實力雄踞於現在的蒙古、青海等地,各個部落汗王各自控制著自己的地盤兒,其中最靠近西藏實力最強的就是俺答汗勢力,但總體實力也不至於強大到可以反撲中原,但是對中原仍然虎視眈眈,因此形成了一定的平衡。
在看下西藏當時內部情況,西藏內部地方勢力和宗教勢力的矛盾逐步顯現,宗教派別之間的矛盾也逐漸加深,格魯派在宗喀巴大師的帶領大和幾大弟子的努力下,逐漸或得了很高的地位,但還不是統治地位,因此三世達賴喇嘛索南嘉措就親付蒙古傳教,同時聯絡上了俺答汗,而達賴喇嘛這個封號當時也是俺答汗封的,達賴喇嘛本身也是蒙語意為像大海一樣的上師。
三世達賴喇嘛在蒙古傳教期間受到了俺答汗的強烈推崇,因此在蒙古族中也逐步確立了藏傳佛教的地位,同時俺答汗將達賴喇嘛的封號送給了索南嘉措,在這之後,明朝為了穩定蒙古部落,因其崇高的佛教地位,這才對冊封了索南嘉措為達賴喇嘛,也就是開頭文章中的記載。
冊封這件事兒,當時是要求索南嘉措前往帝都去當場接收冊封的,但是實際上並沒有去,而是明朝政府官員在青海冊封的,頒布的金印。實際上我們可以大致的推斷當時冊封達賴喇嘛的目的,因為蒙古部落信了藏傳佛教,而當時的索南嘉措又地位極高,所以跟西藏保持一種適當聯絡,至少可以在手裡多一張牌以應對蒙古諸汗王,當時並沒有實際控制西藏,而是由蒙古汗王控制著,我們接下來再說。
索南嘉措在蒙古傳教過程中圓寂了,當時格魯派的上層僧侶選定了俺答汗的曾孫為轉世靈童,這就四世達賴喇嘛雲丹嘉措,而目前為止轉世了十四世達賴系統中全部都是藏族,只有四世達賴例外是蒙古族,因此更加深了格魯派和蒙古汗王的聯繫甚至就是成為了利益共同體,在五世達賴喇嘛阿旺羅桑嘉措時期,收到蒙古固始汗政權的扶持下,擊潰了噶舉派,成為統領西藏的宗教,而固始汗王管理西藏的政治,在西藏行程了汗王制度,之後後面康熙皇帝御駕親征政府了准格爾部落在西藏建立郡王制,之後郡王制被打破,行程了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共同管理的制度。
而五世達賴喇嘛進京受封時,當時已經改朝換代為清朝順治皇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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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沒有統治西藏。
明史本紀每年的末尾都會記載朝貢的情況,烏斯藏一直是朝貢的國家,和日本朝鮮並列,並不是明朝的領土。
清朝統治西藏的標誌是雍正派遣駐藏大臣和軍隊。
另外的材料,清末四川總督趙爾豐派軍收復西藏。民國的徐樹崢親自收復外蒙古。左宗棠收復新疆。上述材料都能證明清朝統治了西藏,新疆,外蒙古。
給@伏里阿 的回答手動點個贊~ 關於這個回答里提到的明朝冊封西藏五王的情況,找到了一篇文章,說得更細了一點,分享一下~
明代西藏歷史 _綜合_中國西藏網
我粗淺地總結一下(我對西藏歷史不太熟,見笑嘞),似乎是元明之交統一衛藏勢頭最強的前藏帕木竹巴噶舉派被封為闡化王,前藏止貢噶舉派(止貢噶舉是帕竹噶舉的支系)被封為闡教王,後藏的衰落中的薩迦派被封為輔教王,贊善王(位於甘孜)和護教王(位於昌都)則是康區的兩個首領(教派不詳,可見康區在宗教上影響力還是不行的)
帕木竹巴噶舉政權其實也就是主要控制了前藏,對後藏控制一直很薄弱,就不用提康區了,所以我個人認為明朝的冊封主要還是對西藏既有格局的承認,前藏帕竹噶舉一系被封了兩個王、對前藏的控制得到承認,後藏薩迦派被封了一個王給帕竹噶舉進控後藏下絆子(也就是@伏里阿 回答里所說的內容),康區對衛藏勢力來說則基本是鞭長莫及的,對康區兩個王的分封應該就是以土司制度承認康區的本地勢力,形成明朝以直屬於明廷的河州為支點、以朵甘衛建制對下設的康區本地土司進行羈縻的統治秩序。
所以總而言之,我認為明朝對康區還是接近了實質統治的,對康區的分封很類似於西南地區的土司制度。但衛藏的分封恐怕還不足以稱為實質統治、明廷對衛藏也遠達不到對雲貴以及康區土司的控制水平,因為衛藏地區不存在類似於河州之於康區的明朝統治支點。
而安多地區明朝應該是算不上統治的,明朝中後期蒙古諸部開始出入西藏路過安多地區基本是如入無人之境(當然很多情況下可能是字面意義上的無人之境)。
只有共和國才是真正統治西藏的
緣吐蕃之境未入版圖。今年春,復命達等帥師再征——明太祖實錄五十一
東起朝鮮西據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磧,東西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萬零九百四里 ——明史·地理志
感覺納入版圖應該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 軍隊駐守,比如漢代西域,班超帶著幾百人把一些小國控制住了 2 設置行政機構委派官員,甚至殖民,比如秦代設置嶺南三君。 明朝對西藏這兩條基本都不符合,如果認為是臣屬關係,還不如朝鮮,朝鮮王使用明朝年號,萬曆後期明朝直接駐守一部分軍隊對抗女真,所以我覺得西藏在明朝時不算明朝領土。嚴格講應該是乾隆時期,清朝駐軍到了這個地方,才納入版圖。辛亥革命後,清軍就撤了,其實駐軍數量一直也就兩千人還主要是蒙古人,滿人很少。直到本朝,解放軍挺進西藏才算牢固控制住,說實話要是蔣介石坐了江山沒準兒西藏就獨立了,還是太祖爺魄力大
不算羈縻或藩屬。應該是類似於西南土司那種性質,只不過這個土司統治面積很大。給予相當的自治權,但是沒有外交權。
明朝統治西藏?????噶舉派,薩迦派格魯派表示你算啥?,羈縻朝貢政策,人家獨立性可參考俺達,真有效統治那可是廢除藏王設立駐藏大臣時期了
明洪武二年(1369),太祖朱元璋底定陝西,取隴右、蘭州等地後,即派官員持詔前往附近的藏區宣諭中原易主這一重大的歷史事件,謂「朕乃命將率師悉平海內,臣民推戴為天下主,國號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爾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國一統,恐尚未聞,故茲詔示使者至吐蕃。」(《明太祖實錄》卷41)不久,又派遣陝西行省員外郎許允德往招吐蕃。三年,明大將軍徐達分遣左副將軍鄧愈招諭吐蕃。鄧愈攻克時為藏族聚居區的河州後,故元陝西行省吐蕃宣慰使何鎖南普等,持元所授金銀牌印宣敕詣鄧愈軍門前降。元朝宗室、世祖第七子奧魯赤的五世孫鎮西武靖王卜納敕亦以所轄吐蕃諸部來降。同年八月,明廷派遣通事舍人鞏哥鎖南等繼續往藏區招諭吐蕃。五年(1372)四月,河州衛士上奏朝廷,謂烏思藏地方帕木竹巴故元灌頂國師章陽加沙在百姓中有很高的威望,請求朝廷加封,讓他出面招撫朵甘吐蕃諸部內附。明廷准其請,遣使賜玉印、彩段表裡,並仍依元例之封號,「俾居報恩寺化導其民」。在此前,明廷已任命何鎮南普為河州衛指揮同知,當地的其他首領亦有住所。在朝廷安撫政策感化下,又經許允德等人的宣諭招撫,烏思藏故元攝帝師喃加巴藏卜、故元國公南哥思丹巴亦監藏等,於洪武五年十二月(1373)遣使入朝貢方物。時吐蕃川藏部途中邀阻使者,掠其輜重,明廷命鄧愈為征西將軍,率兵討伐,使烏思藏使臣平安到達京師。六年五月,烏思藏帕木竹巴灌頂國師率陽沙加所遣首領鎖南藏卜也到達京師,攜佛像、佛書和舍利進貢。朱元璋令將其貢物置於寺院,並賜使者文綺、襲衣等。此時,故元攝帝師喃加巴藏卜也率使團來朝。由於喃加巴藏卜於此前派出的使者在途中受阻,所以他幾乎與前面提到的赴京使臣同時到京。喃加巴藏卜到京後,向中央政府薦舉了故元國公南哥思丹八亦監藏等六十名首領,希望朝廷予以重用,授以一定的職名地位。朱元璋對這批來自吐蕃本部的首領十分重視,並認為設置行政機構任命官員管理衛藏的條件已經成熟,遂詔設烏思藏衛指揮使司。同時還設置了朵甘衛指揮使司,管理今甘、青、川部分藏區。在開始議論藏區行政機構設置時,省台臣言:「來朝者宜與官職,未來者宜勿與。」明太祖以政治家的眼光看待這一問題,認為「我以誠心待人,彼若不誠,曲在彼矣!況此人萬里來朝,若俟其再請,豈不負遠人歸向之心。」為此對喃加巴藏卜所薦舉的六十人皆依各自的勢力大小及在藏人中的地位高低,授指揮同知、僉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帥、招討、萬戶等職,並賜之衣帽、鈔錠等禮物。朱元璋還為授官職事遣人持詔諭烏思藏及朵甘等處大小首領,謂「我國家受天朝命,統馭萬方,恩撫善良,武威不服,凡在幅員之內,咸推一視同仁。近者攝帝師喃加巴藏卜以所舉烏思藏、朵甘思地面故元國公、司徒、各宣慰司、招討司、元帥府、萬戶、千戶等官,自遠來朝,陳請職名,以安名族。朕嘉其誠達天命,慕義來庭,不勞師旅之徵,俱效職方之貢,宜從所請,以綏遠人。以攝帝師喃加巴藏卜為熾盛佛寶國師,給賜玉印;南哥思丹八亦監藏等為朵甘、烏思藏武衛諸司等官,鎮撫軍民,皆給誥印。自今為官者,務遵朝廷之法,撫安一方;為僧者,務敦化導之誠,率民為善,以共樂太平。」(《明太祖實錄》卷79)起初,雕制賜喃加巴藏卜玉印的人由於所用造料不精,呈上朱元璋審視後,大為不滿,命重新製作精品賜之,為「獸紐塗金銀印池」。並賜其彩段表裡二十匹。不久,喃加巴藏卜等返藏,命河州衛鎮撫韓加里麻等持敕一同赴藏,招諭未歸附的當地首領。這樣,明朝管理藏區機構之設置和官員之任命,標誌著明朝取代了元朝在西藏行使主權,原來元朝在藏區所設的行政建置如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吐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等自行取消。同時,明朝中央政府還明確規定,成為中央命官的地方各級僧俗官員,要遵守朝廷的法令,化導百姓,管好地方政教事務(《皇明象胥錄》卷8,《西蕃》)。
這次為了安置首批來歸的吐蕃本部的六十名地方首領,除了設置兩個衛指揮使司外,還設置宣慰司二、元帥府一、招討司四、萬戶府十三、千戶所四。這批機構的具體名稱和地址雖然不詳,但從名稱上看,大致沿襲元時行政機構的建置,如十三萬戶府,元時就已設置,並發揮過十分重要的作用。
烏思藏衛指揮使司管轄衛、藏。按明制,設衛指揮使一員,正三品;衛指揮同知二員,從三品;指揮僉事四員,正四品;衛鎮撫二員,從五品。故元國公南哥思丹八亦監藏為首任指揮同知(《大明會典》卷118《兵部》)。
洪武七年(1374)三月,陝西行省員外郎許允德自藏區朵甘、烏思藏返回內地,向朝廷彙報沿途見聞及衛藏地方社會政治經濟狀況,受到明皇帝的封賜。七月,明朝根據藏區的戰略地位,在河州設置西安行都指揮使司的同時,升烏思藏、朵甘二衛為行都指揮使司。為此,洪武帝下詔諭其諸部謂:「朕自布衣開創鴻業,荷天地眷佑,將士宣勞,不數年間,削平群雄,混一海宇。惟爾西番朵甘、烏思藏各族部屬,聞我聲教,委身納款,已嘗頒賞授職,建立武衛,俾安軍民。爾使者還言,各官公勤乃職,軍民樂業,朕甚嘉焉。尚慮彼方地廣民稠,不立重鎮治之,何以宣布恩威。茲命立西安行都指揮使司於河州。其朵甘、烏思藏亦升為行都指揮使司,頒授銀印,仍賜各官衣物。嗚呼!勸賞者,國家之大法;報效者,臣子所當為。宜體朕心,益遵紀律。」(《明太祖實錄》卷91)在下達詔令的同時,又任命管招兀即兒為烏思藏都指揮同知,並賜其銀印,從這道詔書中我們不難看出,明太祖對藏區實行了特殊的政策,擯棄了以往武力征討的老一套辦法,採取和平的方式招撫其地大小政教首領歸附,並任命當地首領擔任新的行政機構的職務,而藏區受新朝授職的「各官公勤乃職,軍民樂業」,他們為新朝盡忠盡職。
按明制,都指揮使司設都指揮一,正二品;都指揮司同知二,從二品;都指揮僉事四,正三品。其下屬尚有經歷司,設經歷,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斷事司,設斷事,正六品;副斷事,正七品,吏目各一人;司獄司,設司獄,從九品;倉庫、草場,大使、副使各一人。(《明史》卷76)但在邊疆民族地區,由於主要官員由當地首領擔任,所以機構之設置及辦事官員之選任,多不按明文規定,而是因地制宜,其規模要比內地的同等機構要小得多。
十二月,熾盛佛寶國師喃加巴藏卜和朵甘行都指揮同知鎖南兀即爾等遣使赴京進貢,並上奏第二批舉薦人員名單,請求明廷授予賞竺監藏等五十六人官職。明太祖本著「以西番地廣,人獷悍,欲分其勢而殺其力,使不為患,故來者輒授官」的原則,為了安置這五十六名藏區地方首領的職位,下詔增設朵甘思宣慰司及招討等司行政機構。其中招討司六:朵甘思、朵甘籠答、朵甘丹、朵甘倉溏、朵甘川、磨兒勘。萬戶府四:沙兒可、乃竹、羅思端、刊(別)思麻。千戶所十七:朵甘思、剌宗、孛里加、長河西、朵甘思多八參孫等處、加巴、兆日、納竹、倫答、河裡可哈思(忽)的、孛里加思東、果由、參卜郎、剌錯牙、泄里壩、闊則魯孫、撒里土兒干。還改故元倫卜卒曰四族、達魯花赤為都管,朵甘捕盜司為巡檢司。從上述設置的機構來看,有些地望為今何地已難以查證,但從許多機構冠以「朵甘」來看,大多是今甘青川地區,可見,這次薦舉的五十六名首領中,大多是朵甘地方人。
在這次增設新機構中,明廷又任命了南哥思丹八亦監藏等三人為烏思藏都指揮同知,連同前面提到任命的管招兀即兒,這樣烏思藏都司就有了四名都指揮同知。按明制,此職任只有兩名編製,可見明廷也是根據藏區的實際任命官員,在民族地區不拘泥於定製,而是靈活掌握。後來,明廷又任命了幾任都指揮同知,如洪武十四年(1381)十一月,史載都指揮使班竹兒藏卜遣使貢方物(任職時間不詳)。洪武十五年(1382)二月,烏思藏指揮同知監藏巴藏卜等來朝,貢兜羅帽、鐵麗綿等物,受到厚賜。洪武十八年(1385)正月,又任命「西番」班竹兒為烏思藏都指揮使。洪武十九年(1387)12月,烏思藏等地方遣衛鎮撫班竹兒藏卜等入朝貢方物(按這裡有關班竹兒藏卜的記載互異,是否同一個人或是兩人,姑且存疑)。二十年十二月,都指揮使司曾遣使貢方物金塔、佛經之類,賀明年正旦。(《明太祖實錄》卷187)二十三年十二月(1391),烏思藏衛都指揮使司合事班竹兒藏卜、分司僉事管卜兒監及衛鎮撫朵兒只藏卜、班竹兒藏卜、汝奴藏卜等表貢方物,賀明年正旦。賀正旦,這是中國古時王朝下屬各級官員向皇帝祝賀新年的例行禮儀。元朝帝師巴思八等,在西藏時每逢新年都寫賀信給皇帝,派專人連同禮物送至京師。明時,藏區政教首領依然沿襲這一例規。二十九年十二月(1397),烏思藏都指揮答里巴(又作答里巴遠母爾監卒)等遣僧人瑣南里監藏、衛鎮撫班竹兒藏卜等到京師貢劍及甲胄等物,次年正月,太祖賜其銀百兩,文綺、帛各一匹。
在明朝中前期,可以說在政治名義上西藏屬於明朝疆域範圍內。明朝對藩屬一直使用的是朝貢體制,對西藏也是如此。明朝中前期,西藏和中央的朝貢往來比較多,明朝通過冊封喇嘛為法王或指揮使來行駛對西藏的統治。但是,明朝在西藏沒有一支駐軍,也沒有一個派去的辦事大臣,這樣談何控制力?也許明朝對西藏本來就不重視。1565年,辛廈巴建立藏巴汗國。後來的索南嘉措接受俺答的達賴喇嘛封號。明朝對這些事件幾乎沒有反應,可見明朝真的對西藏沒有控制力。
明朝人基本不在意統治不統治西藏,為什麼一群現代人比明朝人還要在意他們統治不統治西藏?
「西藏」又不在禹貢九州之內,明朝沒有義務去統治西藏。
其實明朝對西藏的控制還不如對朝鮮半島的控制
按海外,特別是海外藏人的說法,實質統治西藏都是1949年之後的事了
之前是沒有的
否。
明朝將西藏列為外夷,將西藏與朝鮮、日本等國並列,基本就是認定西藏是個獨立國家了。雖然前期採取了和元朝類似的措施進行封賜,但是實際上中後期就沒什麼大的影響力和約束力了,儘管西藏的封建貴族集團還是樂意求個頭銜。和西藏的貿易方式也是朝貢貿易佔主流。
說到底,將西藏納入統治,元朝開了好頭,明朝爛尾,清朝奠定基礎,解放西藏徹底鞏固。
下兩圖出自《大明一統志》,該書從明成祖一直修到明英宗,是明朝官修地理總志。
西蕃即吐蕃即西藏,第一張圖左起第一列可見西藏被列為外夷並被命名為西蕃,第二張圖左起第三列可見西蕃即吐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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