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央視上關於南海的宣傳,如果拿到法庭呈堂,中國會有多少勝算?

虛擬法庭。

平行世界。

這本來就是個有偏見的問題,大家就不要再費勁改來改去了。

想評論答案的去另開問題。

真羨慕國家,司法不公就能不上堂。


你要去打,不管你說什麼,都是輸
這是我的基本判斷。
許多人可能認為,口舌生花,興許仲裁庭就聽信了呢。
我是不相信這種可能的。

平心而論,海洋法公約,沒太多照顧南海問題。當然,即便海洋法公約照顧南海問題了,我也不認為中國能夠贏。

有的人認為,哪怕輸了,仲裁庭留個少數派意見,國際上也聽到我們聲音了,也是成就。
我是絕對不能認同的。
我根本無法理解這種拿國家領土主權去博名的邏輯。

中國如果參加仲裁,要輸了,又不執行,那就真是違反國際法了
不參加仲裁,不執行仲裁,那還能符合國際法。

所以我一開始就認為,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是唯一正確的選擇

更新:

我稍作解釋:

根據海洋法公約,各國必須接受仲裁,即仲裁為各國解決爭端的方式。但是:
各國保留的例外;
爭端國協議以其他方式解決爭端的例外。

就是公約說的
締約國如為有效聲明所未包括的爭端的一方,應視為已接受仲裁。

如果爭端各方未接受同一程序以解決這項爭端,除各方另有協議外,爭端僅可提交仲裁。


but
一國在簽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約時,或在其後任何時間,在不妨害根據第一節所產生的義務的情形下,可以書面聲明對於下列各類爭端的一類或一類以上,不接受第二節規定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程序:

  (a) (1) 關於劃定海洋邊界的第十五、第七十四第八十三條在解釋或適

  用上的爭端,或涉及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爭端,但如這種爭端發生於本公約生效之後,經爭端各方談判仍未能在合理期間內達成協議,則作此
聲明的國家,經爭端任何一方請求,應同意將該事項提交附件五第二節所規定的調解;此外,任何爭端如果必然涉及同時審議與大陸或島嶼陸地領土的主權或其他權
利有關的任何尚未解決的爭端,則不應提交這一程序;

  (2) 在調解委員會提出其中說明所根據的理由的報告後,爭端各方應根據該報告以談判達成協議;如果談判未能達成協議,經彼此同意,爭端各方應將問題提交第二節所規定的程序之一,除非爭端各方另有協議;

  (3) 本項不適用於爭端各方已以一項安排確定解決的任何海洋邊界爭端,也不適用於按照對爭端各方有拘束力的雙邊或多邊協定加以解決的任何爭端;

and

作為有關本公約的解釋或適用的爭端各方的締約各國,如已協議用自行選擇的和平方法來謀求解決爭端,則只有在訴諸這種方法而仍未得到解決以及爭端各方間的協議並不排除任何其他程序的情形下,才適用

因此,如果沒有以上兩個例外,締約國之間發生爭議,一方找仲裁,另外一方不應訴也不行。因為締約國在締約的時候,已經明文規定接受仲裁。如果不應訴,相當於放棄權利而已。

本案對中國明顯有利的事實是:
中國對涉及主權、領土爭端的明確作出保留,不接受任何仲裁。
菲律賓用其他方式,主張了一個看似不直接涉及主權爭議的內容。而仲裁庭也受理了。
從那天起,我最初的基本判斷(中國如果應訴,必輸;當然,不應訴,人家也是裁決輸),就受到了200%的肯定。
從去年歐美叫嚷中國應當接受仲裁結果開始,我的判斷,就受到了300%的肯定。
我耐心地等著它出那個我100%確信結果的裁決。
從仲裁庭的裁決看,整個推翻中國的九段線,把南海的各個島礁的法律地位裁了個遍,這不是主權問題是什麼?這不是偏向是什麼?

在審理過程中,還有的人說,讓仲裁庭去太平島看看,也許就不一樣了呢。
可是,法庭或仲裁庭的審理,以庭審為原則,實地調查和舉證是當事人的責任。你當事人都舉不出證據,仲裁庭去了實地又怎麼樣?
有人會說,缺席,沒有提交證據。可是仲裁庭已經說,它跟大家都保持著聯繫,發誓要不偏不倚的呢。
直到裁決出來,把太平島降了格,有的人還這麼提。不知道是不是執迷不悟。
昨天網上有篇文章,講到仲裁庭把太平島降格的理由,之一是島上這些居民的生計是靠外力維持的,因此是有道理的,云云。
哪篇裁決出來,沒有道理的?仲裁庭就對南海諸島用這種獨特標準,對世界上其他同樣適用海洋法公約的地方,既判不了,又不管不著。光對中國這麼用,幾個意思呢。

本案對中國有利的另一事實是:
中國與菲律賓簽過南海宣言,雙方都許諾要談判解決爭端。
so, 你明白?這又是海洋法公約的又一個例外。
所以中國白皮書一直抓著這個不放。

因為海洋法上允許做出的例外,使得仲裁無法適用於做出保留的締約國,即中國。如果要求中國進入仲裁,必須有中國的明確同意。否則就違反了仲裁的自願原則,也違反了國際法上的條約必須遵守原則。自說自話進行下去的仲裁,中國當然有權不承認。

這麼一個大坑,憑什麼我要陪你玩?

btw, 我對海洋法公約很不滿意。當然,海洋法公約說它不排斥其他海洋法上的權利,可是你看仲裁庭裁決對此是怎麼說的。


真要追究歷史的話,中東很多地方從一開始就是以色列的,就算不是以色列的,也和阿拉伯人沒一毛錢關係,阿拉伯人在中東擴張已經是唐朝了。

「自古以來」這個說法等於是挑釁全世界從第三世界到第一世界的所有國家。不光美洲是殖民地,非洲在白人到來之前也發生過大規模的殖民征服,只是外人分不清黑人的民族差異,而他們又缺少史書,像南非的祖魯人基本是明朝以後才佔領南非的。

另外南海這事,不巧我們歷史上還真的給過官方意見。清代(記得是咸豐)有一條法國貨船運銅經過西沙海域,遭遇海盜。按照海運保險的規則,需要當地政府出具文件證明確實是被搶了,不是船長私吞。法國船長跑到海南榆林港,向當地政府報案。當年中國什麼德行大家都知道,直接說不歸我管,把法國人轟出去了。最後是越南海防港給出了證明。所以越南在自古以來這點上比中國底氣足,當然菲律賓對越南這些理論有何看法就不得而知了。


中國要是有真正的國際法上的證據還說什麼自古以來啊……


一寸山河一寸血,領土是靠人命換回來的,什麼時候領土問題是靠請6個局外人,聚個餐喝個酒定下來的?

法庭要是這麼有用:
1、請先用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問題上;
2、請美國不要再研發武器,不要派航母艦隊,不要在全球搞軍事基地,不要花全球一半的軍事預算。而是應該多搞一些律師,嚴格說多生產一些所謂公正的法官,即可解決全球紛爭;
3、請美國和日本執行當年國際法庭對他們的裁決先。

所以,無論你拿什麼證據,到那個流氓山寨法庭,都不會有勝算。因為那就不是一個講道理的地方。


謝邀!

沒什麼勝算。國際上的現行判斷標準不管你是不是「自古以來」,而是看你是否有實際控制權。否則俄羅斯國土面積在遠東至少要還給中國100多平方公里,我們支持阿拉伯人民反抗以色列的佔領也是錯的了。

而且現在也沒有什麼鐵證可以證明「自古以來」,美國加拿大的地圖?地圖能證明的話,蒙古不是可以拿著成吉思汗時期的地圖來管我們了?

南海歸屬問題上我個人沒有結論,但是21世紀大國行事體現的,既是實力,也是信譽,這是毫無疑問的。


我想了想,還是要說透點。

很多答案談案例判決和按照法律情況下的結果
不能說錯,但是沒有觸及本質問題。

法律是文明的根基,為什麼,因為他部分剝奪了人獸性。

野獸怎麼爭奪食物和配偶?力量,實力。
法律告訴你,平等,公正,保護弱者,用一個更大的執行力量執行相對公平→群體間取得相對的公平→獲得穩定→統治階級獲得更大的收益。


高中怎麼學的?法律是統治階級的工具。

你有錢有權,原始社會你可以燒殺搶掠,現代社會當然也可以,但是也是必須繞過或者踐踏法律。


就像前面提到,法律這種東西,是為了在「存在更加高級執行個體下」保障「它」的利益而存在的。

法律契合部分公序良俗是為什麼,因為公序良俗是穩定,穩定帶來發展和利益。其實準確說並不是法律契合公序良俗,而是法律挑選有用的公序良俗。

因此,對於所有P民,或者所有擁有一個更高級執行個體的組織,群體來說,法律都是有效的。


但是,你說五常?你和這個星球上的最高執行個體說法律????
Excuse-moi ????法律是給統治階級服務的,和公序良俗屁關係啊。

海牙那個國際仲裁是要賺錢的機構,沒人養他,有人來仲裁才有錢。
強國不找你仲裁,你自然拿不到錢。
要是每次弱國找你仲裁你都判給強國,弱國肯定也不來找你了。

你不就餓死了?
會餓死?
切,所以中國怎麼可能贏?
中!定!輸!(滑稽.jpg)


瀉藥。

毫無勝算;那幾個高級玩意兒,太平島這樣客觀事實確鑿無疑為島的,也能睜著眼說成是礁石。
連客觀事實都能否認,那麼無論是多麼詳實不可辯駁的證據在這個「客觀公正」的「法庭」上,都毫無意義了。

若將來南海有事,這幾個「法官」難辭其咎,全世界愛好和平的人民應該立刻把他們鋤掉。


聯合國都是五常建立的,五常都是用真理教育人的


一切想跟那個南海國際仲裁法庭講法理的回答都可以點反對。

我一個學國際法的這麼說也是諷刺啊,不過事實就是如此,國際上的大多數事已經是一筆糊塗賬了,法律、實力、事實、政治、勢力、歷史。。。把哪個因素割裂開單獨去看都是「不講道理的」。

中國的證據鏈可能不是完美無瑕的,但絕對是強於南海周邊國家的。

何況,你覺得把法理講清楚就行了?我們被人欺負的時候誰他么的講法理了?!我現在翻身做地主了你才來給我講法理,還他么的是被你閹割綁架的法理!對不起,地主家也沒有餘糧啊!


講道理我覺得「自古以來」還是比「昭昭天命」稍微要那麼一點臉的。


只能是一鍋粥,講不清楚的。

東亞的國際秩序和現代國際法基礎的歐洲秩序完全就不是一個系統下的。現代國際法是建立在歐洲1648年威斯特伐里亞體系開始的國際法秩序下的。並且,其背景是伴隨著民族國家興起的時代旋律下的。這和東亞的以中國天朝為中心的朝貢體系國際秩序是完全不一樣的。

在西歐,領主和領主是平等的,國王和國王是平等的,大家服從在教皇的神權統治之下。當然,也有各個國家實力其實差不多,打來打去也滅不了對方的。因此,當遇到爭端的時候,最後的解決方法是去找教皇進行仲裁。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西班牙和葡萄牙之間由於對新大陸的分贓不均,最後找教皇在地圖上切下分割線,最後形成了今天南美洲巴西說葡萄牙語,其他國家多數說西班牙語的格局。也就是說,這種國際法院的仲裁模式是有歷史背景的。

但是在東亞,形勢完全不一樣。中國天朝一家獨大,中國的皇帝是高於其他國家的國王的。因此,根本就沒有平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中國依賴著自己強大的國家實力,直接凌駕於其他所謂「國家」的之上。換句話說,在東亞,在鴉片戰爭之前,實際上只有一個國家,整個東亞都是中國的版圖。

從西方歷史來看,鴉片戰爭之前,中國就好象古羅馬帝國一樣,是將當時所能及的所有疆土都進行有效統治的。從中國歷史來看,西歐的現代國際法的秩序建立,像是中國的春秋時期。

所以,你現在要用春秋時期的規矩,來解決明清的問題,是完全講不通的。

東亞這些國家,之前是被中國統治,後來被日本人統治,實際上從未有自己所謂的民族國家的概念。比如現在日本的沖繩縣,原來是獨立的琉球王國。因此,如果想說自古以來如何,那自古以來東亞都是中國的領土。而國際法秩序的一個基礎就是領土先佔原則,換句話說就是講歷史。因此,東亞的問題不論怎麼說最後都變成了中國願意賞你多少的問題。

正如那個段子說的,南海離菲律賓很近,菲律賓離中國很近。東南亞的這些國家,實際上連「什麼是菲律賓」這樣的問題都無法解釋清楚,更何況是「什麼是菲律賓的固有領土」。

你想,菲律賓的民族獨立英雄,何塞·黎剎,他祖籍是福建。

拿現代國際法去解決東亞問題,簡直就是雞同鴨講,最後是一團亂麻。


一百年前,國聯把青島從德國手裡交給日本,因為日本打贏了德國,當然可以獲得德國人建立的城市,你說「自古以來」這是中國領土,可你有證據嗎?青島可是德國人一點點建立的啊。你看他們有理有據有節,多公正啊!


首先表明立場:我支持一切對外搶地盤的中國政府行動,因為疆域是永久孳息的資產,可傳給子孫後代,再多都不嫌多

其次,在沒有更好的辦法時,對外用用自古以來等蹩腳借口,完全比簡單粗暴硬幹要有技術含量,美日搞仲裁法庭脫褲子放屁,雖然裁決得很蹩腳,但也比硬幹技術含量不知高到哪裡去了,鄙視那些說「誰拳頭大誰說了算」的,這些人是在給美帝國解開道義枷鎖。

然而,外交策略僅僅是策略,真上了法庭「自古以來」是站不住腳的,更不代表要騙自己國民真信那套,搞亂國民思維邏輯,弄得到處是講不清道理的單細胞動物,這是危害更大的惡政。

南海疆域主權,直接根源於二戰之後的勢力範圍劃分,如果要上法庭,中國完全可以從1945~1949年說起,一一列舉自己都做了哪些事情確權,用不著自古以來,然而如果這樣說很尷尬,因為中國幾乎忘記了南海島礁確權,而且很容易被外面把1949年以後一年一年發生過的相關事情都晾出來,特別是有損黨國偉大光榮正確形象的:內部幾十年大內鬥導致的國防外交混亂、對東南亞輸出革命造成的被動地緣關係。否則沒辦法解釋,怎麼南海島礁剛開始被侵佔時,中國不說派軍艦,連外交抗議都不進行,怎麼等到島礁被周邊國家瓜分得差不多,才開始當回事,把南海問題和台海問題一比較,就知道年年提起和幾十年不吭聲之間在外交上的巨大區別。

中國民眾在黨國刻意避諱下,對這兩件事幾乎沒有印象,但是這兩件事情其實影響非常重大深遠,是今天很多困境的源頭,如果較真起來,原本11段線如何變成9段線,也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十分不利於偉光正,原本只是借給越南用來抗美的島,如何變成贈送,這只是其中一個當冤大頭的例子。

有些事情現在不翻出來說,以後早晚會被翻出來說,到時侯恐怕會在全面被動的情況下,被算成一個罪狀,特別對目前那些被忽悠得日益情緒高漲的大漢民族主義者來說,那幾十年的重大外交國防錯誤,如果有心去研究,是一個個真材實料的絕佳黑點。


五常之間的利益交戰是法律管的嗎,那些說按照法律中國不應該擁有南海的難道認為美帝之流會遵守法律?這種時候就該談政治、軍事。祖國越流氓越好



想想古代的信息能力。再看看我國古代的海洋政策。不能獨立供養人的幾百公里以外的巴掌大小島礁。
中國古代政權在乎過?
漁民在那捕魚算理由?
我怎麼就是不相信古代菲律賓越南不出海捕魚。


世界上哪條國界線超過五百年沒變過?超過兩百年的都是罕見...哪兒來的自古以來.......


把本人在@蒽熵 答案下的回復貼上來:

中國自從清朝開始就禁海,對南海基本放棄管理,直到雅克薩之戰和兩次鴉片戰爭後才慢慢地具備了一些現代意義上的陸地邊界意識,這還算非常了不起的進步了。
說到台灣,如果施琅不力勸康熙,恐怕現在的國際定位就和南海的島礁差不多。
誰讓中國文化自古尊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腦子轉不過彎來呢。

至於所謂的11段線,說白了就是常凱申在二戰結束後自以為是戰勝國(其實民國政府二戰絕大部分時間被日本虐得滿地找牙,最後的最後才跟著美國老大哥嘗了點甜頭),在自我感覺極其良好的情況下,以世界級大國領袖的姿態俯視鄭和下南洋時的明朝地圖(傳說中的「自古以來」???)意淫出來的玩意,除了滿紙荒唐言沒有任何國際法依據。
也幸虧常凱申和羅斯福關係鐵,如果換現在,常公早被美英法撕了不可。


EXCUSE ME?

你說什麼?
法什麼來著?
什麼庭來著?

我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已經是高素質的表現了,

要不要我們也學學美國?
當你面把仲裁書撕了?


用實力說話,拳頭大,才是硬道理。


真正的國際法庭壓根就會以沒有管轄權為由拒絕受理好么……

講真,國際法是一個很專業的領域……不知道不丟人。


……同年2月24日,英美法利用國聯通過決議,宣布偽滿的建立不符合國際法普遍公認的原則,要求國聯及其成員國均不得承認偽滿;勸日軍撤出中國東北,把東北作為各國「共管」的自治綱領。日本代表松岡洋右十分孤立與尷尬,立刻退出會場。3月27日,日本政府指責國聯採取「不公正」的態度,聲明日本自即日起正式退出國聯。……

然而歷史的車輪大噶都看到了,學松岡洋右直接對著國聯說さよなら,或者學老佛爺一時口炮爽,將來報道上出了什麼偏差,乃們小fin紅是要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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