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人的飲食習慣,立法禁止吃狗肉貓肉可行嗎?
所謂人權,就是保證讓有吃狗肉習慣的人可以吃,讓不想吃的人有權不吃。還有人養豬當寵物呢,是不是也不許吃豬?
你有不吃的權利,你不能剝奪愛吃者得權利。
需要規範的是,狗肉的生產加工等環節問題。
另外,養狗養貓的愛寵物的人,自己照看好自己的貓貓狗狗。如果寵物的主人不遺棄小動物,或者照看好它們,相信那些人也偷不到那麼多貓貓狗狗吧。
雞同鴨講。 飲食習慣和立法禁止吃狗肉有關係么? 那以後是不是要禁止吃肉?是不是要禁止吃菜?是不是要禁止吃肉?動物要保護,植物就不要保護了么?
某些國家禁止吃豬頭、牛肉,是長期以來產生的宗教信仰。我國確實也有這種,如清朝時滿族是不吃狗肉的,但現在這麼多年過去了。政權也更迭了,這個不是問題了。
根據傳統上 滿族人是不吃狗肉的,而朝鮮族人是非常熱衷於吃狗肉的。在朝鮮族裡面,狗肉文化可以說是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然而滿族和朝鮮族歷代居住的地方都十分相近,也有很多交流 卻很少見關於吃狗肉這一矛盾在兩族之間。
美國人對狗鍾愛有加,但是國人有不少人都喜歡吃狗肉,因而產生了許多的矛盾。
狗是忠誠的動物不假,也是人類最早馴化的物種。這不可避免的會觸犯了很多人的心理感情。
同樣的,穆斯林人不吃豬肉,這對穆斯林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禁忌,但是為什麼世界上仍然有那麼多人狂吃豬肉呢?
忘記了哪些地方尊崇牛為神靈,如果真的較真的話。不得和美國天天打架么?
法律既要保護大眾的利益,同時也要保證小眾的利益。從立法的角度來全面禁止吃某種肉類的話是不現實的,除非是瀕危保護動物。因此立法全面禁止是不現實的。
之所以目前有著非常多的人號召不吃貓狗肉,一方面是寵物的原因。另一方面是這其中存在著很大的產業利益鏈。在北京 瀋陽 長春 哈爾濱等地 經常會有很多小區會丟狗,基本上去寵物市場都找不到,多數都會到一些非法的狗肉加工點進行屠宰。 對於這樣一本萬利的生意來說,除非法律和監管十分嚴格 不然這樣的加工點很難被取締,即使查處關門,不久後也會春風吹又生。
許多狗的主人對這樣的現象了解不夠透徹,自然希望能夠採取一種非常徹底且極端的措施從而能夠保護自己心愛的寵物。其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立法全面禁止很難。與其全面禁止,不如規範狗肉渠道,加強監管力度。能夠加大力度保護寵物狗的安全,也規範了狗肉市場的來源和食品安全 這樣才是一個相對合理的辦法穆斯林說,全世界人民都不許吃豬肉。
印度教徒說,全世界人民都不許吃牛肉。
佛教徒說,全世界人民都不許吃肉。
畢達哥拉斯學派說,全世界人民都不許吃豆子。
……
事實上,他們都是自己不吃,沒有要求別人也不吃。
只有貓狗黨超越了倫理和宗教,到達了上帝的層次。
- 立法禁止沒有正當性,不能因為一部分人的喜好影響他人的飲食習慣。如果素食主義者足夠多的話難道我們要立法讓所有人只吃菜?
- 司法層面沒有可行性,執法成本太高且極易造成民間的矛盾。法律與習慣偏離太遠的話遵守的人就少了。
- 最多就是加強衛生監管、在屠宰的時候盡量減少痛苦,總之合法化比禁止要好。
- 我們國家的人權保障存在這麼多問題,貓貓狗狗放幾天沒事的。
有可行性,因為來源不明的貓狗肉觸及到了食品安全問題和相關防疫問題。
首先貓肉是隨同果子狸,是法律禁止的。(http://zh.wikipedia.org/wiki/龍虎鳳 來自維基百科,原始來源需查實)國家農業部從未針對貓肉,出過任何貓肉製品檢疫標準。這就意味著任何聲稱具有經營資質的貓販和貓菜餐館,都是違法經營。
家貓吃剩飯、生魚蟹、鳥和老鼠,而野貓也經常吃到變質的食物,這種飲食習慣導致感染寄生蟲的比例相當高:肺吸蟲、弓形蟲,可能感染狂犬病、出血熱等疾病。狗肉在一些特定地區(東北的延邊)有專門的肉用狗飼養場以外,對於其他地區而言,狗肉的衛生情況也很不透明。貓狗身上的寄生蟲經過烹飪以後也不會死掉,進入食客的體內。貓狗的鉤端螺旋體會導致鉤體病,這種傳染病常見於中國南方。
未經檢疫的貓狗肉(包括其他動物)在未指定的屠宰點私自濫宰進行銷售,這本身已經違反了《動物防疫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
但是現階段執法力度並不強,當然這也是中國人情社會特有的問題,很多地方都公然銷售來源不明的貓狗肉,或者明明是未檢疫的貓狗卻可以通過利益關係拿到檢疫證,所以就算是有檢疫證的貓狗肉,食用風險依然是存在的。前陣子動物保護人士攔車的行為,其實在另一層面上也起到了間接保護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效果。特別是貓,因為貓在國內是沒有肉用養殖的,都是野貓或偷盜的家貓或被遺棄的家貓,據說貓現殺才更好吃,所以常常受到虐殺,食客也直接暴露在感染寄生蟲風險的環境里。
關於食品衛生的解決方法有兩條,一個是明文合法產業化進行規範管理,還有一個是立法禁止,從根源上除掉需求,把供應鏈弄垮。產業規範管理就是將貓狗肉列入食用家畜家禽中,將肉用貓狗和寵物貓狗徹底區分開來,經過嚴格的防疫和盡量減少痛苦的規範化屠宰以後銷售食用,到時候我們可以在超市裡不僅能買到豬肉和牛肉,也能買到安全的狗肉和貓肉了。
但別說是貓肉,就連狗肉也不可能明文合法化,加入到豬牛羊雞肉的行列里。即便是以吃狗肉為聞名的韓國,都因為國際輿論而沒有明文合法狗肉,當然也沒有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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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致看了一下其他回答,反對立法的人態度大都是不大理性的,因為很多都是出於對動物保護人士的反感,更多是抬杠。很多人提到了人權,但這跟人權沒關係。我不認為我們不能吃貓狗了就沒有人權了,我也不認為美國因為禁止吃貓狗肉所以侵犯了哪個公民的人權。
而為什麼吃貓狗跟吃豬牛羊雞不一樣?
家禽家畜現在都是在專用養殖場飼養,經過檢疫和管理,以及規範化的屠宰。食品安全方面雖然也有瘋牛病禽流感等隱患,但大體上來說是正規化的,我們很難在超市買牛肉吃而感染疾病。而貓狗不是。貓肉成本低也導致我們可以在一個路邊燒烤大排檔可能吃到未經檢疫的貓肉。這是我們所有人最根本的利益:安全問題。
不能因為中國別的法律不健全,就認為這個問題無足輕重排後面去,這其實跟地溝油一樣,關係到我們每一個人的食品安全。
文化層面上,貓狗肉因為其特性以及烹飪方法有限,任何國家的飲食文化對貓狗肉都沒有依賴性,貓狗從沒有上升過「主要肉食用」的地位,不像家禽家畜肉,完全可以不吃。即便是對於韓國和東北的朝鮮族,狗肉也不是日常食用品的地位,因為狗肉是從藥用補身發展而來的。
道德層面上,為了保證肉質的鮮嫩,貓狗多受到殘忍的虐殺。反對者請分清楚虐殺和屠宰的區別,盡量給生命減少痛苦跟隨意虐待生命,性質完全不同。
意識和文明的發展也是促成立法的推動力,在法制相對完善現代文明相對發達的大部分西方國家都已經明文禁止食用貓狗肉。所以隨著意識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中國終究也會真正立法禁止食用貓狗肉,並像西方一般嚴格執行,如果有人積極推動的話就可以實現的早一些,個人希望更多的人支持立法。同時希望那些養寵物的人多一份責任心,不要玩膩了煩了就把貓狗隨意遺棄,你丟棄的那隻貓貓狗狗,它有一天可能會被販子抓到後痛苦萬分的被虐殺。
食用狗可以吃,救助食用狗是吃飽撐的。偷狗賊必須嚴懲。
那些反對吃狗肉的,你們有考慮過豬、牛、羊、雞、鴨、魚們的感受么??
從生物的角度看,人吃狗肉貓肉只是食物鏈中的能量傳遞,處於低營養級的生物就會被當作高營養級的生物的食物,大自然本來就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沒有什麼文明與不文明之說,就像貓吃魚,能不能說貓不文明了?
法律禁止的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我覺得吃貓吃狗還沒嚴重到具有社會危害性。
如果是由於吃貓吃狗而引發其它具有社會有危害性的行為,比如說大量盜竊貓狗,法律倒可以禁止由此引發的行為,而不是禁止吃貓吃狗這種行為本身。能不能立法,誰的狗狗在大街上拉了,不清理,狗的主人就必須把狗屎吃了?養大型犬放出來嚇人的,大型犬同狗主人一起拘留15天!
你覺著這樣立法你能接受么?不能接受就別扯淡!別說狗不咬人,子非狗!
別人不反對你養狗不錯了,還非得得寸進尺!你喜歡養雞是不是就不能吃雞蛋了!
你有的習慣你有你的偏好,別人尊重你的選擇,別人也有別人的選擇,不妨害你,為什麼總有人想著去強制別人呢?你認為好的就該強制別人接受!都怎麼了我覺得立法完全是可行的,反正現有法律執行的也沒多少。
沒錯我就是來黑的。
約束人們行為的機制有很多,比如道德、宗教、社會輿論,法律只不過是其中的一種方式,由於這種方式具有強制性,因此法律不會過多的干預人們的生活,只會規制一些嚴重影響社會發展、產生嚴重危害的行為,更廣泛的生活會有道德及社會輿論去干預。正如美國一位大法官所說的那樣,法律不能告訴人們該如何生活,它只能告訴你當你違反這些規則的時候你將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就像吃其他動物一樣,單純吃狗肉的行為還不會對社會造成嚴重的危害,也沒有被社會普遍地認定為不道德,而且對於朝鮮族來說,吃狗肉是他們民族習俗的一部分,所以法律不宜禁止人們吃狗肉。
但是更為值得我們注意的問題是,動物是否被友善的對待了。在人類漫長的進化中,我們一點一點地學會了憐憫、同情,從幫助弱小的同類到異類,正是這種經過長期積累產生的感情讓我們的社會得以繁榮。但是虐待動物卻破壞了我們同情、憐憫的能力,讓人們更冷漠,損害冷漠長期進化中積累下的結果。因此法律有必要予以干預。
因此,我個人認為禁止吃狗肉是不適當的,但禁止虐待動物卻是必要的。
國人是一個相當寬泛的概念,廣東人是國人,東北人也是國人,回民也是國人,每個地方的飲食習慣與禁忌都不一樣,你怎麼立法?
只有人權,沒有什麼動物權。
之所以會有人為動物垂淚、呼號、維"權「,無非是照顧自己的同情心罷了。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最重要的保護動物都是頻臨滅絕的倒霉蛋。這些即將消失的物種更能喚起人們的同情心。
貓貓狗狗也一樣,它們可能很可愛,很容易喚起人們的同情心。立法禁食貓狗,怎麼沒人立法禁食豬、驢、牛呢?
所以,不是立法後執法的問題,而是禁食貓狗肉立法壓根沒有任何靠得住的法理根基。從自然界規律來說,食物鏈是不可違抗的(題外話,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食物鏈或物競天擇是唯一神聖的東西),人既然在頂端,而且是雜食,就不該限制吃的東西。珍稀動物除外,因為那涉及全體人類的終極關懷,是另一回事。
另,從這一點上說,禁止隨意傷害貓狗是正確的,因為作為自在生物的貓狗與作為食物的貓狗在食物鏈這層意義上是有很大區別的。如果有立法嚴懲任意傷害貓狗的行為,我舉雙手贊成。
從法律上講,法律的制定竟然要用感性的字眼來決定:「可愛、討厭」什麽的,實在可笑。我不知道西方怎麼做,但無論西方怎麼做都與邏輯無關。
退一步說,就算一部份人可以以「喜愛貓狗」什麽的作為理由來支持立法禁吃貓狗肉,那麼還有另一部份表示「喜歡吃貓狗肉」的人呢?況且因為「喜歡」或「不喜歡」就能判定合理性嗎= =
進一步說,如果感情用事真能決定法律,那我還喜歡豬呢,還喜歡雞鴨魚呢,牛羊不可愛嗎?水果蔬菜作為植物難道就沒有生命、不可愛嗎?
綜上所述,我覺得立法禁止吃貓狗肉真是可笑至極,是新時代極其無聊又無知的小市民濫用同情心的鬧劇。把過盛的同情心留給對人類的關懷上去吧。我覺得大家應該先努力促成立法禁止食用人肉!
現在中國有些人還在食用人類胎盤或嬰兒,根據某些冷門報道描述,這種行為甚至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產業鏈(我不知道真假,謝絕跨省),我們應該立法禁止這種喪心病狂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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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還是不要急著立法禁止食用貓狗了,在一個還在食用人肉的國家討論這些太超前了。
反對所有現有答案! 人家問 立法禁食狗肉 是否 可行 , 你們卻回答 立法禁食狗肉 是否 合理 . 統統文不對題!! 統統零分!!
可行.
想達到這個目的, 國人的飲食習慣無關緊要.
以史為鑒
滿族入主中原, 立法禁止穿漢人的服裝, "留髮不留頭", 採取"揚州十日 嘉定三屠"等方式. 使得"禁穿漢衣"的法律完美推行.
衣食住行, 人生4需. 立法"禁穿漢衣"可行, 那麼 立法 "禁食狗肉", 有何不可 !
事實證明, 只要中央政府足夠專橫血腥, 高壓,執行力強, 不顧民意, 一切 反人類, 反人權, 反社會, 反文明的法律出台, 統統不在話下 ! 區區禁食狗肉,算得了什麼 !
什麼,你說這是惡法? 沒問題, 只要中央政府足夠專橫血腥, 高壓,執行力強, 不顧民意, 推行一切惡法統統不在話下 !
當下,最有可能實現 立法禁食狗肉 這一理想的國家是 金男神治下的朝鮮.
不可行。因為現在的食品已經很不能讓人放心,如果連自己養的貓狗都不讓吃,還有什麼放心的食品呢?屆時人民群眾的意見必定很大。這樣的立法要擔很大風險和壓力的。
不可能。個人有這種愛好立法者無權阻止。法律只能是最低的道德。
如果這需要立法的話,那立的也是個惡法。誰有權利禁止別人吃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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