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正式辯論中就釣魚島問題反駁日本?


最好的解決辦法是……

《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
簡稱釣魚島白皮書。是在2012年中日釣魚島危機的背景下,中國政府發布的一個關於釣魚島官方聲明。「白皮書」中列舉了中國對於釣魚島最早發現並實施管轄的一系列證據,並且駁斥了日本對於釣魚島主權的非法要求。「白皮書」還明確指出,美日關於釣魚島的私相授受是完全不合法的,中國從未予以承認。中國將繼續為維護釣魚島的主權進行堅決鬥爭。2012年9月28日,《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白皮書中、英、日文版正式發行。

《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白皮書(全文)
最後,如果碰到了真的回答不上來的問題,直接顧左右而言他,問三個問題【不過已經被破解了QAQ所以如果模聯的時候對方真的知道並且給出了回應方案那也沒辦法了】:
在釣魚島問題上,《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還算不算數?
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的成果以及二戰後的國際秩序還要不要堅持?
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還要不要遵守?

祝題主模聯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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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島問題我還是見到會議討論的,但是你們都不知道在模擬聯合國中中國方的關鍵成敗在哪裡。

不是反駁日本的問題!

是自己不能出現語言上的任何漏洞!

這TM是中國代表失敗的很常見的原因!別以為自己有本國優勢就可以了,你說錯話的話,就可以被人吊打到會議結束!

中國人辦會,教一個中國人做釣魚島問題日本代表。你知道你在會場上的對手要承受多大大的壓力嗎!!!!是個人差不多都會拚死努力,抓住一切機會脫身。哪怕你是不小心說了「中國漁政船沒有進入日本領土」,都可以被曲解的!!

反反覆復的背熟官方的回答,反反覆復的說,沒有問題的!!一句話講N次,主謂賓定狀補輪換的說在模擬聯合國上都沒有關係!堅持立場,不算軟弱吧。如果一時興起想反駁,隨時受不了的語言錯誤,才要命。

當你鬆懈了,同學承受巨大的壓力。搞不好,失敗的反而是你。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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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個網上查資料的好去處:http://www.diaoyudao.org.cn


各位,要說清釣魚島的主權歸屬問題就先要搞清楚琉球(日本沖繩縣)的歷史問題,拋開意氣,就史論事,請細細讀來:

2014年5月17日,中國社科院學者張海鵬在《環球時報》上發表了一篇文章《琉球再議,議什麼》。

文章寫到,自5月8日《人民日報》發表了他和另一位學者李國強合寫的文章《論《馬關條約》與釣魚島問題》,提出「琉球主權可以再議」之後,引起強烈反響:日本政府提出抗議,美國國務院也發言表態,各國媒體廣泛報導,並猜測發表此文的背景與後果。他和李國強合寫的文章之所以造成轟動效應,並不是因為他們的主張有多新穎,僅僅是因為它發表在中央的喉舌《人民日報》上。因此,外界免不了要把它解讀為中國政府的聲音,或者至少是中國政府有意放出的試探氣球。

張李二先生的文章,在論述琉球問題時有意無意地給讀者一種感覺,好像中國政府對琉球的主權歸屬一直是有保留的,只不過以前沒有公開提出而已。這明顯與事實不符。因為自1949年建政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直認定琉球主權屬於日本。

記得上個世紀60年代時,琉球還在美國託管之下,時常有《人民日報》刊發新聞,說中國人民堅決支持沖繩(即琉球)人民要求美國撤軍,沖繩歸還日本的正義鬥爭,報上還刊出照片,一些沖繩民眾頭戴白布條,上面寫著歸還衝繩等口號。那是民眾第一次看到頭纏白布條表達訴求這種方式,所以印象很深;後來有人看到有八九學生這副打扮,馬上就聯想到當年看到的沖繩民眾抗議的照片。

第二天就有外媒記者問到這個問題,外交部發言人連忙撇清,說那篇文章只是學者發表的學術文章,並聲明中國政府對琉球的立場沒有變。

張海鵬文章提到,《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都規定了日本領土只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國四島,因此琉球被排除在外。其實不然。《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那段話的全文是:「日本之主權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我們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所謂「我們所決定之其他小島」,就是說,包括琉球在內的其他小島是否屬於日本,要依我們即美英中三方決定。

張海鵬文章還提到舊金山會議。在1951年的舊金山會議上,談到琉球問題時,有兩派意見,一派主張給美國,一派主張還給日本。後來美國國務卿杜勒斯做了折衷:由美國託管,日本保留剩餘主權(residual sovereignty)。順便說說,在舊金山會議上,沒人提出把琉球給中國,也沒人提出琉球獨立。

什麼叫剩餘主權?剩餘主權就是主權,是潛在主權,未來收回的主權。這就有些像租借。例如香港(準確地說是新界)租借給英國99年。在租借期間,香港在英國統治之下,但中國政府仍保有到期收回主權的權利。這就是剩餘主權。

舊金山會議有美英等四十幾個國家參加。丟掉大陸敗退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沒有與會,但對其結果表示原則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因為在當時不被承認也沒有參加會議,會後曾發表聲明表示不承認,但就在這個聲明中,中國政府明確主張琉球屬於日本。蘇聯也主張琉球歸還日本。在當時,中蘇都主張琉球歸還日本,反對美國託管。可見,琉球的主權問題已經得到有關國家的確定,並非如張李所說是懸而未決。

因為當初在日本的行政劃分中,釣魚島被算進沖繩即琉球,所以當美國在戰後託管琉球時,把釣魚島也算在託管區之內。對此,中華民國政府並未提出異議。1968年釣魚島周邊海域發現豐富油氣資源,台灣才開始對釣魚島提出主權要求。1971年美國著手辦理把琉球移交日本,台灣方面提出把釣魚島還給台灣。有人查閱過當時白宮討論這一問題時的錄音。其中,尼克松總統抱怨說:我以前從沒聽說還有這麼回事。基辛格說:太晚了。如果台灣早提出這個問題,我們還可以研究。現在太晚了。歷屆美國總統都承諾把琉球歸還日本,而其中是把釣魚島包括在內的,我們不能再改變。

不過美國還是做了讓步。美國宣布它交給日本的只是釣魚島的管轄權,而對釣魚島的主權歸屬,美國持中立立場。這就是為什麼在今天,一談到琉球,美國就明確表示琉球的主權屬於日本,而談到釣魚島,美國則說它們交給日本的只是管轄權而不是主權。

張海鵬再次強調,他們提出琉球問題,主要還是為了釣魚島問題。日前,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接受美國《外交》雜誌專訪,談到釣魚島問題時指出,中方在美國於1972年將釣魚台連同沖繩移交給日本時即明確宣示反對,中方對釣魚台主權立場毫無疑問始終如一。

崔大使的話好像是說中國政府一直堅持對釣魚島的主權,但仔細一看,他講的是中方在美國於1972年將釣魚島連同沖繩移交給日本時即明確宣示反對,那麼,在1972年以前呢?崔天凱沒講了。沒講是因為有難言之隱。

問題就在這裡。從1945年二戰結束直到1972年移交日本,釣魚島一直被美國託管,期間長達二十六、七年;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於1949年:這就是說,在從1949到1972這二十多年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沒有對釣魚島被美國託管表示過反對,沒有對釣魚島提出過主權要求。

按照國際法,沒提出反對就算默認。豈止是不反對,在50年代,中國政府還不止一次地表態,說尖閣列島即釣魚島屬於琉球,琉球屬於日本。

這樣,等到二十多年後,中方才提出釣魚島主權問題,未免為時已晚。因為它違反了國際法里的禁止反言(也就是不能出爾反爾)的原則。所以在釣魚島爭端中,按照國際法,中國淪於不利地位。


歷史文獻和政治發言中有很多可以參考的地方。可以找日本當局的言論,找出對方的薄弱點


很多啊,比如從政治歷史和文化影響、典籍著作、經濟法等打在它身上,它都是滿滿的破綻。


別反駁了,釣魚島根本就不能作為模擬聯合國的議題。
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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