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明朝午門廷杖打死,是種怎樣的體驗?

廷杖到底有多嚇人?為什麼能打死人?被打死的體驗?廷杖的流程?為什麼明朝言官御史以被廷杖為榮?廷杖幾十下會打死人嗎?


腹誹

「你以為你是高皇帝、文皇帝啊。來,杵這兒打,我看誰敢有辱斯文,不怕天下士林清議」

慍怒

「你們這幫殺才拖我幹嘛,哎哎我的烏紗」

驚懼

「直娘唉,都給摁午門來了,不是嚇(he)老子,玩真的啊!豁免的聖喻是不是在路上耽擱了,說好的君臣情誼呢。」

絕望

「痛。啊痛,啊痛。。索里耶給痛。且隨。。不對。我乃三朝老臣,你們,嗚嗚嗚嗚,先帝啊」

牙一咬,心一狠

「好教打死當場罷,也作後世揚名。這波不虧」

「。。。」

「。。」

「。」

「回稟王公公,涼了」。


應該本來是想作秀,然後玩真的日了狗了的心情吧


謝重昏侯邀。

廷杖的話,得問 @朱由檢 ,親自下令廷杖,親眼看大臣pp被打爛,親耳聆聽聲聲慘叫+饒命,本太師就寢了也。


被拉倒的時候……

哼!我自有浩然之氣護身,區區皮肉之苦何足道哉!但有三寸之舌尚在,必要罵到你這個昏君恍然大悟!


第一棒……

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怎可以如此折辱我這個天子門生!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


第二棒……

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


第三棒……

昨晚不該在小崔身上報效太多……果然有損我的浩然正氣啊!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


第四棒……

列祖列宗……今天沒有太陽啊……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痛!

第五棒……

黑屏


錦衣衛:「回稟聖上,XXX體弱多病,已厥過去了。」


放一段《明朝那些事》
【關於打屁股問題的技術分析報告】
廷杖,也就是打屁股,是明代的著名特產,大庭廣眾之下,扒光褲子,露出白花花的屁股,幾棍下去,皮開肉綻,這就是許多人對打屁股的印象。 然而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各位,打屁股,並非如此簡單,事實上,那是個技術工種。
根據人體工程學原理分析,明代的廷杖是一種極為嚴酷的刑罰,因為那跟你在家挨打不一樣,你爹打你,無非是用掃把,小棍子,慘無人道點的,最多也就是皮帶。 但廷杖就不同了,它雖然也用棍子,卻是大棍子,想想碗口粗的大棍以每秒N米的加速度向你的屁股著陸,實在讓人膽寒,所以連聖人也說過,遇到小棍子你就挨,遇到大棍子,你就要跑(小杖則受,大杖則走)。 而執行廷杖的人,基本上都是錦衣衛,這夥人平時經常鍛煉身體,開展體育活動,隨手一掄,不說開碑碎石,開個屁股還是不難的。 所以經過綜合分析,我們得出如下結論,如無意外,二十廷杖絕對足以將人打死。
但一直以來,意外始終在發生著,一百杖打不死的有,一杖就完蛋的也不缺,說到底,還要歸功於我國人民的偉大智慧。 縱觀世界,單就智商而言,能和中國人比肩的群體,相信還沒生出來,而我國高智商人群最為突出的表現,就在於從沒路的地方走出路來。 打不打屁股,那是上級的事,但怎麼打,那就是我的事了,為了靈活掌握廷杖的精髓,確保一打就死,或者百打不死,錦衣衛們進行了艱苦的訓練,具體方法如下:(有興趣者,可學習一二,但由此帶來之後果本人概不負責) 找到一塊磚頭(種類不限),在上面墊一張宣紙(一點就破那種),用棍子猛擊宣紙,如宣紙破裂,則重新開始,如此這般不斷練習,以宣紙不破,而磚頭盡碎為最高層次。 如果能打到這個級別,基本就可以出師了,給你送過錢的,就打宣紙,打得皮開肉綻,實際上都是軟組織損傷,回家塗了葯,起來就能游泳。 要是既無關照,又有私仇的,那就打磚頭,一棍下去表皮完整,內部大出血,就此喪了命那是絕不奇怪。 順便說一句,在當時,另一個技術工種也有類似的練習,那就是砍頭的劊子手,這也是門絕活,操作方法與打屁股恰好相反,找一塊平整的肉,然後在上面放上一塊宣紙,用刀剁宣紙,把下面的肉剁碎,上面的宣紙不能破損,就算是爐火純青了。 練這一手,那也是深謀遠慮,如果給錢的,一刀下去就結果,不會有痛苦,不給錢的,隨手一刀,愛死不死,多久才死,反正是你的事。 如果有給大錢的,那就有說頭了,只要不是什麼謀反大罪,不用驗明首級,再買通驗屍官,犯不著人頭落地,就能玩花樣了:順手一刀砍在脖子上,看上去血肉模糊,其實上大血管絲毫無損,抬回去治兩天,除了可能留個歪脖子後遺症外,基本上沒啥缺陷。 這才是真正的技術含量,什麼「庖丁解牛」,和砍頭打屁股的比起來,實在是小兒科。拉到刑場上都殺不死,打得皮開肉綻都沒事,這就是技術。 技術決定效益,這是個真理。 所以長久以來,打屁股的錦衣衛日夜操練技術,畢竟人家就靠這手本事混飯吃,不勤奮不行,但日久天長,朝廷也不是傻瓜,慢慢地看出了門道,為保證廷杖的質量,也研發了相應的潛規則口令,分別是:打、著實打、用心打。
所謂打,就是意思意思,誰也別當真,糊弄兩下就沒事了。 而著實打,就是真打了,該怎麼來怎麼來,能不能挺得住,那得看個人體質。 最厲害的,是用心打,只要是這個口令,基本上都是往死里打,絕對不能手軟。 這三道口令原本是潛規則,後來打得多了,就成了公開命令,不但要寫明,而且打之前由監刑官當眾宣布,以增加被打者的心理壓力。


反正比因為寫一句詩被殺全家的大臣死的開心點吧。


你可以問問這個哥們。。。

以下為複製粘貼


馬順,明英宗年間擔任錦衣衛指揮使,他創造了明朝歷史的一項紀錄,他是歷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在朝堂上被大臣(文官)群毆打死的錦衣衛指揮使。

以下是文章內容

他要在皇帝的眼皮底下,文武百官面前,當眾打死張璁!

當然了,大明還是有法律的,打死人是要償命的,楊慎並不是沒有腦子的,他選擇的那個行兇地點是一個特殊的地方,在這裡打死人是不用負責任的。

而這個天王老子也沒法管的合法殺人地域叫做左順門。

左順門之所以能夠得到死刑豁免權,那還是有著悠久的歷史傳統的。因為在七十多年前,這裡曾經打死過三個人,而且所有行兇者全部無罪釋放。

這就是正統年間的左順門事件,王振的三個同黨在左順門附近被大臣們一頓海扁,全都做了孤魂野鬼。按說打死了也就打死了,可也出了個副作用,此後這個地方竟然成了一些人心目中的聖地,每逢朝中出了個把小人,就有人到這裡來拜,來罵,也沒人去管。

久而久之,這裡就成了打死姦邪小人的指定地點,最後甚至發展到刑部官員也默認了此地的特殊意義,表示如果在這裡打死人,可以按照前例不予追究。

換句話說,這就是個打死人不賠命的地方。

「當權者的沉默徹底激怒了大臣們,王振的倒行逆施、仗勢欺人又出現在他們的腦海里,在土木堡之戰中,這些大臣們也多有親屬、同年斃命,新仇舊恨,如此罪大惡極之人,竟然得不到處罰,天理何在!

  正當大臣們的情緒即將達到頂點時,一個不識相的傢伙出現了。

  錦衣衛指揮馬順一直都是王振的死黨,幫著他幹了不少壞事,侍講學士劉球就是被他派人殺害的,此事盡人皆知,只是由於其勢力太大,一直沒有人動他。

  此時,這位馬順出馬了,他仗著有皇帝的諭令,竟然喝斥群臣,讓他們立刻出去。

  馬順的行為可以用兩個字來形容:

  找死。

  就這樣,由陳溢點火,朱祁鈺加炸藥,馬順最終引爆,三方通力合作,團結一致,即將演出了明史中朝廷最為精彩火爆的一幕。

  大臣們本已憤怒到了極點,哭罵聲越來越大,王振的同黨馬順偏偏這時跳出來,大耍威風,按理說,他們應該更加憤怒才是。可是此時這些憤怒的人們卻陷入了短暫地沉默之中。

  可怕的沉默。

  這種沉默是憤怒的頂點。

  不在沉默中滅亡,就在沉默中爆發!

  那麼多的屈辱,那麼多的悲痛,毫無道理的欺壓侮辱,親人好友的戰死被俘,現在到了這個地步,竟然還在作威作福。

  夠了,足夠了。

  不用再壓抑自己的憤怒,不用再忍受無恥的欺凌!

  動手!

  【毆鬥】

  馬順還在洋洋得意地喝斥著大臣們,往日他也是這樣做的,在他看來,今天並沒有什麼不同。

  突然,有一人跑出大臣行列,朝自己猛衝過來!還沒有等他緩過神來,頭髮已經被狠狠地抓住,臉上重重地挨了好幾下。

  終於開始了。

  第一個動手的是戶科給事中王竑。

  王竑是個言官,平時的工作就是監察彈劾,此人脾氣急躁,性格耿直,早就看王振一黨不順眼,而國家淪落到這個地步他也十分痛心,更加痛恨王振一夥。眼見王振已死,馬順還敢如此囂張,他不由得怒上心頭。

  什麼都別談了,來真格的吧!

  馬順,看我打不死你!

  他衝上前去,抓住馬順的頭髮,先用手中的朝笏劈頭蓋臉地向馬順打去,憤怒沖昏了他的頭腦,到後來,兵器也不要了,索性赤手空拳上陣,拿出看家本領王八拳,一套拳法用得如行雲流水,密不透風,拳頭暴雨般落在馬順的身上,邊打還邊罵:

  「到了這個時候,你還敢囂張!」

  他越打越怒,越打越氣,情緒激動到極點,竟然干出了一件駭人聽聞的事情。

  王竑覺得這樣還不足以出氣,於是放棄了拳腳,抓住馬順,竟然用嘴咬下了他臉上的一塊肉!

  瘋了,徹底瘋了。

  這裡我們從技術層面評點一下王竑的這一系列鬥毆動作,他上來後首先抓住馬順的頭髮,抓頭髮這招在打架中應該說是很常用的,用這一招開頭,說明他確實有一定打架經驗。

  但考慮到他本人是文官,平時主要工作是上奏摺,所以暫不考慮他是武林高手的可能,其使用王八拳的可能性很大,而從他動嘴咬人這一點上看,他確實是氣憤到了極點。因為男性過程打架中,用這此招往往會被人瞧不起,所以如非萬不得已,這一招是不會使出來的。

  他已憤怒到了極點。

  此時倒在地上的馬順是痛到了極點,也嚇倒了極點,他絕想不到,竟然有人敢在朝堂之上,皇帝面前動手,平時一呼百應,畢恭畢敬的大臣竟然變成了惡狼。

  馬順已經十分痛苦了,但更讓他痛苦的還在後頭。

  王竑的這一舉動也驚呆了站在一旁的大臣們,但只在片刻之間,他們已經反應過來,事情到了這個地步,王振那幫人竟然還敢欺凌自己,實在是讓人忍無可忍!

  有怨報怨,有仇報仇,該出手時就出手!

  於是,在王竑動手之後,大臣們立刻蜂擁而上,幾個跑得快的先趕了上去,對著馬順拳打腳踢,就是一頓暴打,很快馬順就被團團圍住,無數雙拳頭,無數只腳朝他身上招呼,轉瞬之間,他已經是遍體鱗傷。

  跑得快的還能打上幾拳,跑得慢的就沒有福氣了,人群圍了幾層,後來的大人們只能撩起官袍,抬起大腳朝著被眾人包圍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馬順猛踩。

  於是,這些平日溫文爾雅、埋頭苦讀的書獃子們一改往日之文雅舉止,無論打過架與否,無論是翰林還是堂官,也無論年齡大小,官位高低,紛紛赤膊上陣。

  要知道,明代的官服並不是打架的專用服裝,為顯示官員的地位,他們的外袍比較寬大,有時走起路來還要提起下擺,免得踩到摔跤。

  而且這些大人們上朝還戴著烏紗帽,就這麼一副裝束,怎麼能打架?

  此時此刻也顧不得了,大人們壓抑不住心中的憤怒,丟掉帽子,捲起官服,紛紛上前痛毆馬順,還有個別人打得興起,甚至捲袖赤膊上陣。

  往日不可一世的馬順此刻只剩下了求饒的份,但沒有人理會他,因為所有的人都記得,這個人是王振的幫凶,他曾經逼死了劉球,逼死了很多被關入詔獄的大臣。

  他罪有應得。

  不一會,群臣們停止了打鬥,因為馬順已經被打死。

  但事情不能就這樣完結,這些殺紅了眼的人把目光對準了坐在上面的朱祁鈺。

  朱祁鈺目瞪口呆。

  他看著王竑沖了出來,看著王竑抓住了馬順的頭髮,看著王竑嘴咬馬順,然後他看見群臣也沖了出來,一擁而上,把馬順團團圍住,拳打腳踢。

  最後,他看見馬順被打死,就當著他的面。

  所有的這些行為已經超出了他的理解範圍,那些文質彬彬的大臣們,一下子變成野獸,朝堂之上,皇帝最大,大臣唯唯諾諾,不發一言。這才是想像中的朝堂。

  可是現在,滿地都是被丟的官帽、官服、腰帶,一群近乎瘋狂的人在進行毆鬥,太監們也早已躲到了一邊發抖,哀號聲、痛罵聲、還有拳頭落在人肉上發出的沉悶而可怕的聲音。

  更讓他難以想像的是,不但那些年輕的官員們赤膊上陣,拳腳並用,連一些五六十歲的老臣也提著腰帶,顫顫悠悠地走過來對著馬順踩上一腳,中間還不乏一些尚書侍郎之類的高官。

  這是幻覺?

  這不可能是真的,這是朝廷,是皇帝與大臣們議事的地方,是大明帝國的中樞,但是現在,這裡變成了鬥毆場所,變成了擂台,變成了地獄。

  如果是噩夢,就快點醒吧!

  可是事實提醒了他,這不是在做夢,因為那些剛剛打死馬順的大臣們已經把目標鎖定了他,他們睜著發紅的眼,死死地盯著他,其中也包括那個嘴角還沾著人血的王竑。

  下面的事情越發出乎朱祁鈺的預料,大臣們竟然忘記了君臣名分,直接用手指著自己,要他把王振的餘黨交出來!

  反了,要造反了!大臣竟然敢要挾皇帝(代理)!

  但在這個驚心動魄的時刻,朱祁鈺是不可能想到這些禮數的,他嚇得渾身發抖,面對群臣的質詢,竟然說不出一句話來。

  此時旁邊的侍候太監金英眼看局勢危險,這樣下去,朱祁鈺本人都可能有危險,他立刻派人去找毛貴和王長隨。

  毛貴和王長隨是王振的同黨,金英這個時候去找他們,實在是不懷好意。

  兩人被連拉帶拽地拖到金英面前時,還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金英也沒有和他們廢話,一腳把他們踢進大殿。

  此時的大臣們還在威逼朱祁鈺,突然看見這兩個人出現在自己的面前,就如同三天沒吃飯的老虎見了肥羊,惡狠狠地撲了上去。

  毛貴和王長隨懵懵懂懂,屁股上挨了一腳,被踢進了朝堂,還沒有弄明白是怎麼回事,就見到一群衣冠不整,凶神惡煞的人朝自己沖了過來,然後就被雨點般的拳頭和踢腿淹沒。

  很快,兩人也被打死。

  此時大殿上三具屍體橫列,四處血跡斑斑,大臣們已經歇斯底里,完全失去了控制,在朝堂上四處亂竄,更多的人則是繼續朝朱祁鈺要人。

  有些大臣們覺得還不解恨,便把三個人的屍體掛到東安門外示眾,城中的老百姓和士兵也吃夠了王振的苦,紛紛上前痛毆屍體。」


謝邀。
不知道,你問周雲逸。


我看成了錦衣衛被人當廷打死是什麼體驗……


廷杖並非單獨出現在明朝,明以前,東漢、隋唐、遼金元都有廷杖的記錄。比較早的廷杖記錄是在東漢明帝時期,《後漢紀》曰:明帝時,政事嚴峻,九卿皆鞭杖。隋唐也有廷杖的記錄,但並沒有連續性,規模也比較小,造成的影響有限。遼金元時杖刑漸漸用得較多,明朝繼續保存廷杖這一刑罰的原因也有前代的繼承。

明朝廷杖的使用大致有三個階段

明前期:洪武——宣德 這一時期廷杖實施次數較少。洪武年間僅有四次,仁宗洪熙時有一次,不過那次是用金瓜錘人,「翰林院侍讀李時勉上疏言事。仁宗怒甚,召至便殿,對不屈。命武士撲以金瓜,脅折者三,曳出幾死。」(一向溫和的仁胖這次也是大動了肝火),建文、永樂、宣宗三朝都未有廷杖的記錄。(以永樂的強勢還用的上棒棒打人?!!)

明中期:天順——萬曆 廷杖漸漸泛濫至頂峰。景泰時已有臣下被杖死的記錄,監察御史鍾同上疏請復立沂王為儲君而被杖死,大理寺少卿廖莊上疏復立沂王也獲杖八十。成化後廷杖漸多,一御史就因諫萬貴妃干政被廷杖幾斃。(誰也不能說我心愛之人的壞話!)正德時朝臣廷杖達到了一個高峰,多是因諫劉瑾和諫武宗南巡(不讓我去玩我就打你們屁股!!)。嘉靖則不愧是武宗弟弟,雖然嘴上說著我哥這皇帝怎麼當成這副德行??但嘉靖又是一個明朝史上使用廷杖最多的一個皇帝。觸怒嘉靖獲廷杖的大多是因前期的「爭大禮」和後期的諫嚴嵩。

明後期:萬曆——崇禎 這一時期廷杖漸趨衰亡。萬曆前期因張居正奪情事杖鄒元標等人。後期萬曆不大上朝不愛看奏摺,連屁股也不咋愛打了,朝臣們愛咋咋地吧。之後因葉向高勸言廢止了廷杖,而至崇禎時再復啟用。

再來說說廷杖的實施情況。

廷杖可是門藝術,要從娃娃抓起。廷杖行刑者為錦衣衛優秀人員,並加以訓練,「諸惡少年習杖時,先縛草為二人,一置磚於中,一紙裹其外,俱以衣覆之。杖置磚者視之若輕,徐解而觀,則磚都裂;杖紙得視之極重,而紙無分,能如是則入選。」要把屁股打到表面看起來沒事,其實皮膚以下早已大出血的地步才可以勝任這一項神聖的工作。所以為什麼廷杖幾棍子可以打死人嘛,都是幸勤練習的結果。

實施廷杖由皇帝或權宦下令,司禮監出帖並加蓋印信,再給刑科給事中籤批,之後廠衛拿人並施杖。廷杖施刑時,必遣大璫監視,眾官朱衣陪列,左中使,右錦衣衛,各三十員,下列旗校百人,皆衣囊衣,執木棍。宣讀畢,人執麻布兜,自肩脊下束之,左右不得動。一人縛其兩足,四面牽曳,惟露骨受杖。每打五杖則換一人,服務力度不打折扣。受杖者則頭面觸地,地塵滿口中。廷杖有「用心打」和「著實打」之分,監刑者若足尖內斂,就是用心打,囚無生理;若是足如箕,就是腳往外張開,就是著實打,還可撿回一條性命。

成化以前,打屁股時不去衣,還可以墊個厚棉花墊子,即使如此,然猶卧床數月,而後得愈。正德時,劉瑾公公覺得這樣不行,如此咱家如何立威?得來真刀實槍的,始啟去衣之端。這脫了衣服打可就更慘了,奪情事件中,被打的「稍輕」者吳用行、趙用賢「受杖畢,校尉以布曳出長安門.舁以板扉.即日驅出都城,中行氣息已絕,中書舍人秦柱挾醫至,投藥一匕,乃蘇。輿疾南歸,到去腐肉數十臠,大者如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沈思孝「杖之日,交右股於左足之上,以故止傷其半。出則剔去腐肉,以黑羊生割其臑。傅之尻上,用藥縫裹,始得再生,及行戍東粵,徒步過嶺,血猶涔涔下也。」廷杖有多嚇人,就有這麼嚇人。

至於朝臣們為啥會把廷杖當作一種榮譽的事呢?其實朝臣們對於廷杖的爭議是一直存在的,要求廢除廷杖的聲音也從沒有停止過。太祖時,在杖斃工部尚書薛祥時,就有大臣上書說大臣當誅不當辱;嘉靖時,刑部尚書林俊上書言:「古者鞭撲之刑,辱之而已,非欲糜爛其體膚而致之死也,又非所以加於士大夫也。」鄒維璉《請除廷杖疏》中有「禮曰:刑不上大夫以養恥也。」然而也不乏大臣把廷杖當做一種極高的榮耀,大臣被施廷杖之後,往往享譽朝廷內外,名聞天下,士大夫將他們看作是本朝的抗爭之臣,視為道德楷模。百姓也把他們看作是敢於直諫的忠臣。名垂青史是士大夫這一階層精神層面上最大的追求。同時,被杖之人往往會在下一朝乃至當朝重新啟用,得到擢升,還可蔭及子孫。故沈德符說:「雖見辱殿廷,而朝紳視之,有若登仙。」

在後期,一些人不管是非對錯,只為反對而反對,只為出名博位,只為換取之後政治資本,進言唯恐不觸怒皇,冒險騙取廷杖。就像萬曆所說「沽名釣譽,訕君賣直」。這大概是統治者使用廷杖時未曾想到的吧。


那幫心理變態的文官倒是希望被梃杖,扭曲的心理讓他們覺得那樣無比光榮,能讓他們能青史留名。


打之前一定很爽,而且朱老總可能比你更爽。
打之時很快哉,而且朱老總可能比你更快哉。
打完之後我就不知道了,也許吧,朱老總會輕輕地說上一句說:

「誰還想青史留名?」

總感覺屁股開花那批人好像比拿到鐵制先王府入場券的人更加無上光榮,這難道是我的錯覺?


我來想想啊,流程應該是這樣的!
一開始疼
後來特別疼
最後疼死了!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這位把本題回答都贊一遍的是什麼鬼


廷仗為榮,古代是有"文死諫武死戰"這種情況,也有很多清流言官大臣故意惹怒朝廷以求廷仗,其實內心裡是有沽名釣譽的企圖的。其實廷仗死不死,全靠施刑的人手上的功力。憑監刑的太監一個眼神一個動作(據說是看監刑者站立的姿勢,雙腳呈內八字為死外八字為活),立判生死,要麼噼里啪啦血肉模糊回去上點葯歇幾個月就好不留後遺症,要麼實實在在幾下子就骨斷筋折咽了氣。有興趣的知友可以看一下&<萬曆首輔張居正&>&<大明王朝1566&>這兩本書,這裡面有祥細的描寫廷仗的段落。


莫名想邀請所有我討厭的人來回答


我是想看看 這問題誰能答的上來 被打死還能把體驗寫下來 就跟出去嫖妓還能把過程拍下來 留著以後回味一樣嗎?


年輕人,回憶起小時候闖了大禍被你爸吊著打的的恐懼了嗎?


廷杖致死,結果上看應該和亂棍打死拖出去喂狗沒什麼本質區別,但要細分一下還是些不同

廷杖是有專門的地點、工具、實施人員、擊打目標、受刑姿勢的,但總的來說就是打屁股,更詳細的說應該是用木棍/木板擊打臀大肌

臀部的肌肉和脂肪較厚,打起來既有足夠的疼痛感,又不會輕易對身體造成嚴重的傷害,這一點相信小時候挨過揍的同志都深有體會

那麼廷杖致死呢?我們會覺得肯定是活活疼死的,其實不然,人類對疼痛的忍耐程度是有一定閾值的,閾值高的人,疼死的概念在於


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


現在只能你自己跪到小區門口用它來體驗了。

上了新聞別忘了回來點贊。


被打死的時候一定要大聲疾呼:「苟利國家,生死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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