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南海主權的訴求是否比其他相關國家邏輯更嚴謹,證據更充分?

希望能同時分析一下其他國家的邏輯和證據,做個比較,這樣更令人信服。


現在還不夠充分,需要多建幾組航母艦隊來進行論證說明。


相當嚴謹,相當充分。


國際法里是沒有所謂的自古以來的概念的。都講自古以來,那漢朝時是我的,唐朝時是你的,明朝時又是他的,那到底誰是自古以來?國際法維護的只是現存國際秩序,反對的是破壞現存國際秩序,說白了就是維護現有國際秩序中的既得利益者,國際法講的是事實有效控制,誰有效控制50年就是誰的,所以中國上國際法庭的話沒勝算。要想解決南海問題,只有咱動用武力將菲律賓越南攆出去,然後咱事實佔領50年,於是咱便成了維持現狀。


中國對南海主權的訴求並不比其他相關國家邏輯更嚴謹,證據更充分;但相應的,南海相關其它國家對南海的主權訴求也不比中國邏輯更嚴謹,證據更充分。換言之,誰也沒啥過硬的東西。中國劃9段線的時候,周邊國家還沒有具有獨立主權的。換言之,中國宣稱對南海有主權,只是路太遠,暫時力量不足,沒能佔領,而同時,南海周邊的鄰居們還沒有獨立的主權國家,何談海權?
在這種情況下,真正過硬的證據,就是實際控制。「你說那裡是你的,你有沒有去管理過?那裡的人服不服管?別人是否都沒有意見?這些問題的答案如果都是「是」,你多半就贏了。在西沙,我們就有這樣的依據,在南沙,好像還沒有,幸好別人也沒有。」


自古以來就是中華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證據不充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這不嚴謹?


必須是充分的,這樣才符合國際政治的基本準則。


只能說明有些人太拘泥於邏輯。世界哪個國家的領土是靠邏揖、講道理整出來?其它的任何都是借口,武力才是根本。


所謂窮則擱置爭議,達則自古以來。南海諸島自古以來就是我國神聖不可侵犯的領土


西沙南沙主權和台灣一樣,法律依據也是開羅宣言和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特別是中日和約。在舊金山和約中,日本聲明放棄台灣澎湖南沙西沙和南庫頁島、千島群島,但未說明放棄給誰,不過在與中華民國的雙邊和約中,日本對中華民國重申放棄台灣澎湖西沙南沙主權,而沒有提到與中國無關的南庫頁島和千島群島,最合理的解釋就是日本確認將這些原屬中國的領土歸還中國,否則和中國說得著嗎?而領土主權不是政府的私產,因此雖然是中華民國政府(日本當時承認的中國政府)出面簽約,但收回的主權則屬於中國這個國家,屬於全體中國人民,而不僅僅是中華民國政府治下的人民。


不應當用現代的國際法來解釋或解決以前的問題。


說實話自古以來是某黨犯得最大一個錯誤,當今世界領土格局基本是二戰以後的一些協議劃分的,而現在沒任何一個文件表明屬於中國。當初南海九段線可是蔣委員長地圖開疆啊,連曾母暗沙這種常年在地下的也能划出來。要知道中國自古可不是海洋國家啊,就算明朝有過鄭和下西洋可是南海這麼多島嶼有證據顯示都去過嗎?每個島嶼都有古迹?就算有清朝一直閉關鎖國一直海禁,也就是你主動放棄了,貌似清和北洋都沒對南海宣布主權吧,當初日本二戰失敗放棄時候也沒說放棄給誰。講道理認真看看台灣歷史就知道我們基本也沒怎麼管過台灣 ,這才導致台灣和大陸一直有隔閡。


當然充分了,國民黨政府劃線的時候周圍的國家要麼還沒獨立要麼沒功夫管南海。按照先佔原則就是我們的。誰先佔是誰的可是西方國家提出來的哦。


很充分,和美國擁有關島一樣充分,但程度不及美國


不充分,但是就是要這麼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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