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狗人士攔車救狗是否屬於侵佔他人私人財產?是否屬於犯罪行為 關於這種行為是否有判刑依據?
提出這個問題的原因是今天早上看到這條新聞。我是學會計的所以也不懂這種行為是否涉及犯罪,但只是想提出自己的觀點
1。這車狗是車主代理運輸的貨物 如果貨物丟失車主是要付大部分責任的。從新聞中得知。這車狗價值三萬餘元,三萬餘元對於任何一個中等家庭都是一比巨款,愛狗人士強行要求無償帶走狗造成的損失將有車主承擔。我認為這種行為屬於:此路為我開。此狗為我愛。要想從此過。把狗留下來。 哎尼瑪這不是空手套白狼嘛
2 愛狗人士的行為是不合法的。近年來多次出現的愛狗醜聞已經嚴重影響了愛狗人士的形象 我認為一個普通公民是沒有資格聚眾攔路強行搶狗 當你們發現一台沒有運營許可的運狗車時 愛狗人士是否可以尋求當地派出所。政府。社會具有影響力的組織幫助 而不是像狗瘟一樣深夜出沒在高速公路。本可愛要是司機肯定要被嚇死
3 政府的疏導監管在哪裡。 我先不說什麼要不要出台什麼政策。 關鍵是當大批的愛狗人士同卡車司機發生衝突時。當地派出所顯然並沒有起到緩解矛盾。疏導民眾情緒的作用。民警並沒有把行為落到實處,是否可以先把狗安排到一個地方聯繫狗的賣家進行商議。不能讓卡車司機吃這個啞巴虧。當然我覺得民警也有苦衷。60來號人哪個派出所警力也不夠呀
4 運豬車運 車天天有。你娘娘的去攔呀。他們也是我們人類的好朋友 一頓不吃豬肉雞肉我急的慌
5 街上流浪貓狗這麼多。我這個自詡不是愛動物的人士也撿回家一條 我可沒見我那些愛狗同學把流浪狗往家拉呀~~
6 吼吼。剛才有小彪砸私信罵我。吼吼。你們來呀。 本可愛就是不匿名
我是我們這動保人員一名。
正宗的民間動保組織根本不會去攔車,說說為什麼好了。
這些狗來路不明(因為肉狗是雜交出來的品種,就像豬一樣,寵物豬和吃的豬,黑豬,山豬都是有差別的,一眼就能看出來。而大量不同品種的狗,絕不是專業的肉狗飼養)當然,我並不是指這些狗都是偷來的。那種不良主人自己賣給狗肉販子的病狗不在少數!就是因為不捨得花錢治病!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一車狗就有部分是病狗,許多病也是會傳染的。再加上生存環境惡劣,病的非常嚴重,可以治療,但是非常非常難以治療,這一車狗救下來,平均一條狗的治療費用最少就得三五百。還有飼養場地等問題,很難負擔起來。
而這些狗裡面,有品種的什麼金毛哈士奇會被人領養走,剩下的土狗呢?根本沒人領養,動保要自己負擔,相當於要養老啊。
沒有哪個民間動保協會能夠給數百隻狗養老的!!!!!!!!!!!!!!除非有官方支持!但是有官方支持的動保協會,絕對不會去攔車!
那麼,攔狗的究竟是什麼人?
1,另有目的的人
根據我上面說的,這一車狗里,總有一些有品種的狗吧?這都是錢啊,空手套白狼,誰不幹?還頂著愛狗的名號,佔據著所謂大道理。
2,腦殘粉
一粉頂十黑,看某些明星就知道了,相信大家都懂得。被那些另有目的的人一閃動,傻乎乎去攔車,並且掏錢。
這樣就導致,在攔狗後,那些另有目的的人撤了,被煽動的那些人傻眼了,養老怎麼養得起啊,又開始在網上求領養。土狗領養本來就多,而且很多幼犬,更多人願意從幼犬養起。大批的田園犬沒人領養,當初的熱情也淡了,這些狗,也只能自生自滅了。
違不違法我不清楚,根據我上述分析,相信大家也能清楚,第一種人根本不在乎違不違法,反正法不責眾,他只要收集足夠多的腦殘粉,他就是安全的。而第二種人,我看壓根不知道什麼是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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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看大家有點怕狗粉,呵呵,腦殘粉吧?我就問問,你們知道嚴重的皮膚潰爛治療時間需要多長,皮膚病一樣會致死,治療皮膚病的價格么?你們知道這一車狗的來源的么?你知道一條中型犬居住環境,最少要給個籠子吧?籠子多少錢?狗糧多少錢一斤?一天要吃多少?數百隻狗聚集後叫聲會達到多少分貝?
我就說一句,一車狗,一般來說,百分之五十是流浪狗,百分之三十是主人自己賣過去,百分之二十是偷得。
我知道大家會說,偷得為啥這麼少,很簡單一個道理,直接弄點老鼠藥包在很小的一團肉里,毒死了弄走,比抱走一條大活狗更簡單。而這運輸車上,都是活狗,已經毒死的都是銷往當地的小型狗肉店,做成火鍋。
而真正受害的,哭道肝腸寸斷欲哭無淚的狗主人,他們的狗,大部分都是毒死之後帶走的。
在你們看到一條條可憐的縮在籠子里的寵物犬只時,請好好思考,是主人看管不慎導致的,還是主人自己賣掉的
你以為愛狗人士不知道這樣司機會吃虧么。
人家只是借著輿論的掩護——搶錢啊!
他們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不信可以自行搜索相關報道。
簡直是喪心病狂,堪比恐怖分子和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者。
和這種人講法律,他和你講情懷,還志願者,真是侮辱志願者這個名字。
自己不吃就算了,口口聲聲不讓別人販狗,真不知道你們是哪來那麼大的權力哪來那麼大的自信。
斷人財路理直氣壯,真不怕人家斷你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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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今天下午我還看到了玉林事件所謂「救」回的一千多隻狗死的還剩400多,我就想笑。管生不管養,管殺不管埋啊。
無它,只有牛逼二字。
感覺他們沒有資格啊。
就算證照不全,他們也只能向有關部門舉報。他們不是執法機構,沒有權力執法啊。
高速交警是個什麼情況啊。 人家過路費都交了,你們怎麼沒保障人家的通行權利。
車主是不是有資格向高速公路索要損失啊。
這些攔車的人,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呢。
警察按道理該採取強制措施把攔車的人帶走,保障車主通行的權利。
不過實際操作中,警察就是一勸架的,我記得有個報道說,狗販子和愛狗人士在高速上飆車,然後兩邊都被判刑了,罪名是危害公共安全。
還是另外一個狗販子妥協了,但是警方並沒有處理愛狗人士的違法行為。
最近知乎的回答,說這些人假愛狗之名,行斂財之實,捐款最終不知去向。
對了,貼個健身的標籤什麼意思。 高速公路攔車算是健身嗎?
我也很喜歡狗,路過殺狗的地方我不忍心看,會流淚。但是遇到愛吃狗肉的人,我只能說你們吃狗肉不要叫上我,畢竟每個人的喜好口味不同。玉林事件開始我覺得自愧不如,感覺自己好像不配喜歡狗,後來覺得這是鬧劇,高速攔車事件,我覺得,如果你們願意以肉狗養殖者的正常價格收購這批狗,並且能夠自己接回家養,那我覺得,你們是真的愛狗,如果你們做不到,就不要給人添亂了。
剛在微博上看到這樣一條評論:
我愛錢,是不是應該攔住運鈔車?
就想問下
把人攔下來,愛狗們的出發點是什麼
認為人家違法或其他
ok.那麼僵持僵持九小時。您們什麼時候才報的警,真當一出俠盜狗車啦
其實我在想
要是運狗的是個綠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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