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里最殘酷的是什麼事?
鏡像:青春里最美好的是什麼事? - 青春
是無知。
就看我們身邊,多少人被「青春」這個詞綁架,強迫自己去做一些虛榮的事情。
「說走就走的旅行」,「永不分手的戀愛」,「再不瘋狂就老了」,無數庸俗的大眾口號,甚囂塵上,惡意昭昭。
我們本身缺乏水到渠成的真誠。
要知道,真誠並非僅是靠不違心就能做到的。 真誠需要對自身對世界有充分的認識,需要完善的知識體架來支撐。
想想之前新聞里那個跪在樓下請女友原諒的男生就知道了。人在無知的時候,很容易被自己欺騙,還覺得自己特不違心特感動特真誠。
所以那些騷年們,覺得在青春期里真實體驗到的發自內心的迷茫、孤獨、不舍,很可能都是不自覺誇大的,最初只是源於無知。
每日迎風灑淚、對月長吁的少年,恕我直言,你們可能也並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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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知友 @岳無羞 給我看了張圖,我直接無語了。
大家想轉載此文請聯繫我,不聯繫我的也請註明原作者及出處。直接刪減拼接後打個引號就拿來發,還是個微博大V,也是醉了。那年我初三,在縣城最好中學裡最好的班,班裡只有我和另一個男生來自農村,其他同學的父母基本是那個小縣城的達官顯貴,有一個同學是縣長的女兒,她長得嬌嬌弱弱,一次走路頭在門上磕了一下就腦震蕩了,嚇得我們班主任臉都青了。
坐在我後面的是教育局長的兒子,但他倒是一副蠢樣子,一次快上課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猛地一回頭,臉差點蹭在他的腳上,原來他把他的腳放在桌子上,就等著我去蹭,於是我拿起他桌子上的書從窗戶扔了下去。
班裡還有一個女生叫璇,人跟名字一樣美,我總是偷偷觀察她,不不不,不是我暗戀她,我從小就很直,對男人充滿了熱愛,我關注她是因為我暗戀的男生喜歡她,那個男生不知道我暗戀他,我知道我不好看,就學習還行,可他是個學渣,學習還行對他毫無吸引力。有一次做廣播操,璇拉著我的手一塊走,那一刻我特別希望那個男生能看到我們,我想讓他知道,你看,我和你喜歡的人一樣優秀,可我知道哪怕我學習跟她一樣優秀,我沒人家好看,也沒有好看的衣服,一件毛衣從小學穿到初三,緊緊裹在身上,使我已經發育的胸尤為明顯,從人群走過時總是含著胸。
班裡那些又好看家境又好的女生總是有很多人追,沒有人追的人是可恥的,比如我,好在一般情況下他們並不會注意到我,除了一些特殊的日子。
比如情人節,在那一天,班裡很多男生會給女生送情書,還有一種很流行的禮物,一種心形的果凍,名字好像叫水晶之戀,顏色是粉粉的,但我從來沒收到過。
所以當那個叫李明的男生把一盒水晶之戀遞給我的時候,我的臉一下子就紅了,腦子在那一刻離我而去,我甚至在那一刻覺得他很帥。
好在我的腦子只離開了幾秒,馬上就回來了,它告訴我,別傻了,他在逗你!於是我的臉更紅了,我吞吞吐吐地說了句,我不要,然後埋頭寫作業。
可我還是用眼睛的餘光看到了他和幾個女生意味深長的笑,他們笑我還是有自知之明的。
於是我越發沉默,每天上課,下課,考試,看書,寫文章,成績越來越好,尤其寫得一手好文章,因為內心長久的壓抑無處釋放,只有寄情與文字,我很喜歡一句話叫,倉頡造字,有鬼夜哭。小鬼為什麼哭,因為文字會泄露天地間的秘密,好在這種秘密只有有心人才能看見。
就這樣我到了十八歲,然後離開那個小縣城,再也沒有見過他們。只是前一陣子在知乎遇到了一個當年的同學,她說,看你現在這麼有魅力我都不確定是你,當初的你又內向又沉悶啊,我笑著說,老同學你會說話嗎?心裡卻在想,醜小鴨長大了,雖然不是天鵝,但也獨一無二,因為她今天的樣子里有她走過的路,讀過的書。
後來我在看國內的青春片的時候,別人感動得一塌糊塗,我卻味同嚼蠟,開始我還不明白為什麼,後來看到一句話說,只有長得好看的才有青春,長得丑的只有書本,我恍然大悟,因為我沒有青春,特別是那種早戀,劈腿,墮胎的青春。
以前覺得這應該是青春期最殘酷的事,連青春都沒有,可我越成長越覺得這對整個人生來說可能剛好是一種幸運。初中的班長,是我朋友。
自習課上,班裡的混混搗亂,他拿著教鞭就敲。放了學,混混們在校門口堵他,他拎著包就跑。
他跑得很快,運動會上,鞋被踩掉了一隻,他脫了另一隻,光著腳拿了一千米的第一,在煤渣跑道上。
他爸身體不好,媽媽是家庭婦女,家裡沒什麼收入。他放了學,就拉著平車去收酒瓶子,收舊貨,拿去賣。
他英語沒考及格,老師說他了,他就拚命學,他給我說,每天只能睡兩個小時,好累。後來考了七十多分,他很高興。
中考,他考了某個藥材學的中專,因為包分配。
大學的時候,他來南京找我,穿著有點大的西裝,說他已經工作賺錢了,收入還不錯。
青春最殘酷的是什麼?是還沒長大,卻要養家。今年我照例到三亞陪父母過冬,順便去探望我已經命不久矣的姥姥。
姥姥已經雙腿癱瘓,下不了床。她因為常年躺著,身上的肉,鬆散的散落在床上,已經快和骨頭剝離了一樣。當她聽見我來了,要坐起來的時候,就像一個試圖掙脫出來的骷髏。
她的右眼瞎了,聽力只剩下一點點。記憶能力也沒了,只能想起以前的事。五六句話翻來覆去的和我講了三個小時。
我手足無措,不知道如何面對她。
當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在夢裡我回到了童年,
父親母親面目英挺,正指著我哈哈大笑。
姥爺還活著,一邊微笑著看著我,一邊拿著小酒盅喝酒,面色紅潤。
姥姥精神矍鑠,肌肉飽滿,正在後面追著到處亂跑的我,嘮叨著讓我慢點,怕我摔倒。
父母也老了。
他們眼睛渾濁了,臉皮耷拉下來了。
媽媽拿著我給她拍的照片怎麼看也不滿意,最後也沒挑出來一張滿意的,只是不停念叨著老了老了。
爸爸年輕時,六塊腹肌,鉛球記錄在大學裡二十年沒人能破,網球三屆全市冠軍。我小時候仰視著高大健美的父親充滿了驕傲,我覺得誰也不可能錘倒他,包括時光大神也不行。昨天晚上他給我買了菜,做了晚飯就賴在沙發上躺著。聽說我要出去走走,還掙扎著起來一定要陪我去海邊,結果八點鐘回家之後,我們聊著聊著他就在沙發上睡著了。
他們在我面前還是嘻嘻哈哈,只是我們一家三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的時候,有的時候他們兩個會小心翼翼的過來用臉貼著我的臉,閉著眼睛,好像我還是八歲的樣子。
我今年二十九歲了。
我的二十四歲就好像在昨天。
那時候我白天在籃球場上橫衝直撞,在中間休息時,看著氣喘吁吁的那幫三十多歲的老男人,我會表演大力灌籃,落地時面無表情地向他們看過去,心裡在表情猙獰的怒吼。
晚上和哥們去喝酒,喝到半夜三更,醉醺醺的回來,第二天睜開眼睛,洗洗臉就再去籃球場上作戰。好像從來沒喝過酒一樣,口氣乾淨清爽,充滿力量。
結婚?算了吧。我只想多日幾個女人,多戀愛幾次,一個女人怎麼滿足的了我?每一段愛情都應該轟轟烈烈,肆無忌憚,敢愛敢恨。
我從來沒想過爸爸媽媽爺爺奶奶趙本山大叔他們也曾經年輕過,我以為自己是人類中的例外,可以一直年輕下去。
而現在的我,卻無比想要一個孩子。
每天在擁擠的地鐵里人挨著人的被壓成沙丁魚,在四環路上一腳油門一腳剎車,在單位狹小的空間里輕手輕腳的走來走去,等著領導不知道什麼時候突然到來的訓斥。
陌生的人在我生命里出出進進,我也不斷在別人的生命中匆匆經過。
生命好像停滯了。
我期待著一個小孩能夠重複我的青春,延續我的生命,期待他給我新的希望。他也能夠讓父母重新找回照顧小寶貝的心情。
現在在籃球場上,我已經躲不開那些男孩表情猙獰的衝撞,他們好像再說,別他媽的擋著我的路!老頭!
我每天走上體重秤,看著那個我以為我一輩子不會達到的數字,心裡後悔晚飯之後不應該吃那個蛋糕。
我拚命學習,努力工作,以電腦為伴。
下了班之後不是在看書,就是在寫東西。
考過了司法考試,還要準備注會,每天去圖書館一坐就是一整天,我怕離夢想越來越遠,我怕體制內的溫水會在我越來越舒服的時候將我溺死在這沉沉死氣之中。我不想如果四十歲功名無著,就在辦公室里坐著混吃等死。
我嚮往自由,我有我的夢想。
馬上進入而立之年的我,每天聽到耳邊時鐘滴滴答答,我拚命努力,卻好像怎麼也達不到我想要的終點。
我在kindle上漫無目的的翻閱,看了一堆的書,卻找不到能夠讓我平靜和享受人生的哲理。
僅僅比我大一歲的同事為了剛出生的雙胞胎,將郊區的房子變賣,背上了150萬的貸款,一家四口搬到了二環的學區房。
一共就只有兩間屋子,兩張床。
兩口子每月工資還了上萬的貸款就所剩無幾。他的父母年歲已高,老兩口輪流去醫院住著,每隔幾天他就要厚著臉皮和領導請假回去探望。
同事找我出去喝酒的次數也越來越頻繁,每次都是酩酊大醉的收場。他曾經的霸氣所剩無幾,他說他只想這樣拖家帶口熬完大半生。
我看著面目仍然年輕的他醉倒在飯桌上,心裡不禁想著,究竟是什麼改變了他,奪走了他的夢?
那是一種無可奈何的恐懼。
嘆年光過盡,功名未立,書生老去,機會方來。
青春的一個殘酷之處,就是你只有兩個選擇。
一個是用青春換取安逸富足的晚年。但當你老了,住在大房子里,在躺椅上回憶時,青春是一片模糊,只有印象深刻的隻言片語和支離破碎的場面片段。
還有一個選擇就是猖狂玩世,將青春肆意揮灑,然後在晚年追憶著美好的過去,痛悔自己應該在年輕時多付出辛苦,更膽大一些。
其實你怎麼選都是錯的。
假如能像本傑明巴頓逸事裡面的布拉德皮特一樣返老還童該多好?
人從衰老中痛苦的煎熬,逐漸年輕,越來越有盼頭,最後變成一個無憂無慮的嬰孩,在愛人懷中毫無痛苦的湮滅。
青春最最殘酷的就是,身處在青春中的你,因為沒有體會過衰老,所以永遠都不知道珍惜。
它在最應該被珍惜的時候,總是被肆意浪費掉了。
人只有意識到自己終將死去,才知道自己應當怎樣活。但等到你認識到它的時候開始,你的青春就不在了。
雖然我即將風華不再,但我找到了方向。
人的一生,隨著年光過盡,應該是有得有失的。
當你二十歲時,青春無敵,穿什麼都是櫥窗里的模特,青春就是你的一切資源;
當你四十歲時,你睿智富有,雖然腿腳不靈光,身材臃腫,卻已經開上了好車,住上了大房子,不用盤算著淘寶那件衣服是不是太貴;
二十歲時,你肌膚光潔動人;
四十歲時,你用價值不菲的化妝品可能更加光彩照人呢;
不要虛度時光。
在時光在你身上做減法時,一定要拚命填充你的腦袋和錢包。
如果你在帳篷里,在海邊沙灘上曬著太陽,吹著海風緬懷青春,那是矯情。
但如果你每日奔波,庸庸碌碌,回家看到老婆責怪的眼神,看到父母強顏歡笑時,追憶青春,就是一種悲哀。
只有這樣永遠充滿鬥志,充滿希望的工作,學習,生活,永遠在奔向下一個目標的道路上,你的心靈才能永遠年輕!
在這裡祝大家新年能夠離夢想更近一點!
我們永遠二十四歲!
去年我回家的時候再一次見到了觀然,他變得成熟了許多,言談舉止都彰顯著超出年紀的老道。自高中畢業以後的四年,我和他再未曾見過,我忙於大學生活,他忙於生計,偶爾的交流也只是年末微信上問候的寥寥數語。
觀然執意要請我這個多年未見的兄弟吃飯,我欣然應允。酒過三巡,我們都打開了話匣,我訴說著離鄉之後的大學生活,他傾吐著這些年獨自打拚的心酸與不易。觀然給我看了他女兒的照片,小嘴嘟著笑得燦爛煞是可愛,他問我什麼時候結婚?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告訴他我連女朋友都沒有呢,剛畢業還得先找工作,婚姻大事暫時不會考慮。
他酌了一小口杯中的白酒,幽幽的嘆了一口氣,說真羨慕我。我疑惑不解,一窮二白的,又有什麼好羨慕呢。觀然搖了搖頭:「我的人生和事業已經定型了,在這個小城很難再有更多可能。而你的路才剛開始,也沒有家庭的束縛,可以找自己喜歡的工作,做自己想做的事,多好。」聽他說完以後我若有所思,隨後,觀然的手機響了,是老闆給他打來電話,公司上他對接的業務除了一點問題,需要他去處理。他朝我投來一個歉意的眼神,我示意理解:「今天就先到這兒吧。」觀然和我走出了飯店,分道揚鑣,夜風吹過腦袋的時候有點眩暈,大概是喝過了,我穿過熙攘的夜市,一頭消失在了黑夜。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很長的夢,在夢裡我看到了我的化學書,是那種淡藍色的寬大封面,它慵懶的合著躺在課桌上,而我無心去聽課堂上無聊的元素方程,在筆記本里寫著我矯情拼湊的詩。似乎是寫到了滿意的一句,我正沾沾自喜。觀然用筆筒戳了戳我的背,帶著我從後門悄悄逃走,然後我們一起走到籃球場,盡情的揮灑汗水。比分正在緊咬的時候,我投進了關鍵的一球,正要慶賀,猛然看見班主任憤怒的臉,一驚之下,陽光把我照醒。
我揉了揉沉痛的腦袋,想試圖回憶我寫下的到底是什麼,能讓我在夢裡如此開心,可卻什麼也想不起來。我想要找到當年的筆記本。可我翻遍了房間卻什麼也沒有,聽到媽媽喊我吃飯的聲音,我才停止這個無聊的遊戲。
上了大學以後,我所有的課本和本子就被爸媽論斤論兩的賣了,連同我曾經的少年時光。當時有些不滿,後來覺得也沒什麼,寄情於物本來就沒有太大的意義。人不能總是沉浸在情緒里,去懷念那些一去不返的東西。
只是有時候,成人世界苦悶乏味的生活,總是抵擋不住那些青春印記的入夢。那些漸行漸遠的背影,那些大哭大笑的盡興,那些傍晚籃球場的落日餘暉,那些泛黃認真過的本上字跡,以及課本上的塗鴉,冷卻的奶茶,丟失的飯卡,女孩的側臉。
那些曾經的驕傲和妥協,憤怒與委屈,襯衣和汗衫,吹牛與馬屁,心動和真摯,熾熱與快活,在以後很久很久的日子裡,我都很難再有了。
我們從各自的世界經過,長成了獨立生活的大人。所有的回憶種種,在往後的日子裡化作藍天白雲,紅花流水,漸漸淡去,了無影蹤。
日子像一口大鍋,把青春燉的五味雜陳,你問我最殘酷的是什麼,我想大概是:
多少次夢回,也不能重逢,那些正少年的人。
是在最無能的年紀,遇上最愛的人。
《奇葩說》第三季里有一集的辯題是「該不該刷爆卡買包包」,花希把這個辯題引申到了感情當中:
「人生很弔詭的地方在於,你往往最心動的時刻,都是在你沒有準備好的時候遇到的。當你準備好一切時,你卻很難找到當時心動的那個瞬間了。」
青春的時候我們荷爾蒙爆棚,一顆蠢蠢欲動的心讓我們有很多奢望,一顆滾燙的腎讓我們面對所愛似乎有無窮無盡的動力,但是那時候我們太年輕,不諳世事身無長物,往往沒有能力去吸引喜歡的人,沒有能力去留住喜歡的人。
後來,我們離開象牙塔,邁入冰冷的社會,我們開始經歷,開始成長。學會了觥籌交錯,學會了談笑風生,學會了應對自如。
但是,伴隨著青春的流逝,你失去了那些純真的奢望,也失去了得償所願的欣喜。
7歲那年,我仰視著擺滿了變形金剛的玩具貨櫃,跟媽媽說「媽媽我想要這個」。媽媽只能苦笑著告訴我說:這玩具太貴了,家裡最近條件不好,但是兒子你記住,想要自己喜歡的東西,就要努力,好好學習,考個好大學,找個好工作,這樣你就可以給自己買好多好多變形金剛了。
懂事的我點點頭,好好學習的我考進了哈工大,好好求職的我進了百度,發薪水的時候,我真的發現自己可以買好多好多變形金剛。
可是,那些變形金剛擺滿出租屋小床的時候,我卻一點也笑不出來。
7歲的時候,很喜歡很喜歡卻買不起的變形金剛和洋娃娃;
20歲的時候,很喜歡很喜歡卻無法把握的那個人。
大概就是青春里最殘酷的事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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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仙劍奇俠傳》第19集的最後一幕,六個人一起對著星空大聲喊出自己的願望。
「我,李逍遙。要做天下第一大俠,我要鋤強扶弱,我要名留青史。
我,林月如。要讓林家堡成為第一大幫,我是女幫主,然後再跟這個臭蛋爭第一。
我,趙靈兒。要讓所有南昭國子民,永遠幸福快樂。
我,劉晉元。要拋頭顱,灑熱血,幫當今的皇上,匡扶大唐江山。
我唐鈺不怕任何艱難,要跟我義父一樣,忠心鐵膽,保衛國家。
我阿奴要天天開心,一輩子都快樂,天天開心天天吃。」
「我們今日一別,讓我們十年後,再相見!
我們一定會達成心中的理想的!一定會的!
不見不散!」
每個人的臉上都洋溢著最簡單的幸福。
然後是漫天璀璨的焰火。
每次看到這一集的他們,我都會覺得像極了青春的我們。
我還記得那年,室友在我們寢室門後面貼了一張海報,上面用熒光記號筆寫著大大的五個字
「我要去北京。」
我還記得某天,和聲樂社的社長聊天,他跟我說,理科實在不是他的興趣,以後他一定會去做音樂,寫歌,出專輯。然後我笑著說:「等你火了記得繼續讓我和你合作啊~」
我還記得我把畢業同學錄遞給我的好朋友,她看著我,笑得很甜。
「我們還填這東西幹嘛,這代表著分別啊。我們會一直在一起的不是嗎。」
我還記得當時的我會跟每個人講,以後一定要去廈門大學念中文系。我的眼睛裡閃爍著異常的堅定,似乎已經看到了那個吹著海風聽著歌埋頭寫字的自己。
後來呢。
仙劍里最後的結局,逍遙身邊的每個人都犧牲了。
十年後的他,還會想起那年璀璨煙花下的約定嗎?
室友因為高考失利,留在了本地上大學,畢業,工作。她總是會苦笑著跟我調侃:「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有時間去北京看看了。」
社長還是選擇了一所很好的理工科大學,報了車輛工程專業。他要去德國留學深造的時候給我發了一條消息:「好後悔當時我們沒有舉辦一場畢業演唱會啊。」
那個喊著我們會是一輩子好朋友的女孩,成為了我微信里一個再也沒有跳躍過的名字。偶爾會刷到她的朋友圈,她依然笑得很甜,只是身旁的人不再是我。
而我呢,多少個睡不著的夜晚,我總是會瞄一眼電腦里剛開了個頭的小說,然後低頭看下一道會計題。
那天聽到五月天的《後來的我們》,一時間無法控制地瞬間淚目。
「後來的我們依然走著 只是不再並肩了
朝各自的人生 追尋了」
只希望後來的你我都能快樂。
過了許久我才終於明白,我們之所以會一直懷念青春,是因為那是我們最無畏的年紀,每個人都懷著最單純的夢。
那年的那個夏天,我們都不知道青春的逝去意味著什麼。
天真地以為這世界上真的會有天長地久,永恆不變的感情。
憧憬著前方有無限的可能,只要我們堅持心中所想,每個人都終會抵達自己所期許的未來。
可是,青春最殘酷的地方是。
有些我們以為會一直在一起的人,一別之後,就再也不會見了。
那些我們曾經相信並堅持的東西,也會隨著時間的蒸融,不知道在哪一天,突然瓦解。
我們已經長大了。
青春,就讓它永遠停留在最美好的那一刻吧。
當我上初中的時候,我們的新班主任是學校的教務處老師,他一開始就實行很嚴格的班規,同時匹配按照他想法的座位制度。
老師認為,我個子高,必須坐到最後一排。
其實說句實話,我的個子並不高,最多算中等,班級里也有很多比我高的男生。
我記得很清楚,當時我的同桌比我高,但是他仍然坐在了前排。而我,被勒令離開,儘管我並不符合老師的條件。
讀過書的人都清楚最後一排是什麼座位,彙集了上課說話,找茬,不聽課的人和混混,我本身是一個爭強好勝想努力學習的人,結果後面呆了一周多,周圍的人都勸我不要聽課了,破罐子破摔。
我感覺渾渾噩噩,於是去找老師商量,能不能換個前面一點的位置。
老師微笑著拒絕了我,說我太高,會影響別人上課。
那個時候我很懦弱,什麼也不敢說,只得回去,一個人在家坐著寫作業,想到以後的日子會和現在一樣,我就忍不住哭了起來,決定破罐子破摔,不再學習。
那天我媽媽回家了,她看到我哭,問我怎麼了,我抽噎著一五一十的告訴她。
媽媽一聽,就說班上的同學都這樣嗎?
我把同桌的事情告訴了她。
媽媽於是打電話給同桌媽媽,然後對方告訴她,因為她們給老師送了禮,所以自己兒子沒有被調到後面去。
媽媽放下電話,我淚眼模糊看著她。她對我說,哭什麼哭,你是男孩子,擦乾眼淚,這個又不是什麼天大的事情,很好解決。
我問怎麼解決?
她說當然只有送禮啊,班裡的同學都送了,是媽媽不好,沒有想這麼多。
接下來的幾天媽媽聯繫自己在學校工作的同學為我打點,並且讓在外地的爸爸購置了一大堆野味,然後在一個很冷的夜晚,她說要帶我去老師家。
我說,為什麼要去?
她說,送禮啊,不送你怎麼能坐前排呢?
於是,她一手拎著禮品,一手拉著我,我們兩個悄悄去老師家。媽媽做的很隱蔽,估計是怕被別人看到。
到了老師家,對方倒是很熱情,一直招呼我們,媽媽有些不好意思把我推到前面,讓我給老師說話。
這大概是我當年最羞辱的時刻吧,說著違心的話,一邊祝賀老師身體健康。我看到,平時高傲示人的媽媽居然在老師面前彎腰點頭,滿臉笑容。老師臉上也覆蓋微笑,真是和諧的一幕。
她第一次示弱的理由居然是因為兒子的座位。
最後她們把禮品收下了,我和媽媽回家,那個時候已經深冬了,沒有吃飯,我肚子餓的直叫,媽媽摸摸我的臉,說,好了,沒事了,一切都會好起來。有媽媽在,什麼都可以解決的。
回到家,爸爸就打電話過來,問事情解決好了沒有,媽媽說放心。
我記得我當時一下子就哭了,因為第一次感到無能,第一次體會到自己懦弱是什麼下場,第一次覺得如果我不努力不長大未來還會有更多這樣的事。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的母親會這樣為了我去向一個噁心的人說奉承的話,我也從來沒有想過會因為這樣的事情就屈服於老師。我只是知道她沒有辦法,因為她最愛的兒子在那個老師的手上。
她選擇了送禮,也就意味著我們的屈服。可是我們沒有辦法,我們能有什麼辦法呢?
第二天,我就被安排去了第一排。
這個事情對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或許是我過早成熟的原因之一,因為這個別人看起來很小的事情,對我來說就是自己無能的體現。我自卑而又驕傲,我開始只一心學習,於是,在初中開闢了永遠第一學霸的神話。我開始暗暗發誓,不能辜負父母為我的打點,我要讓老師看看,她有多愚蠢,有多失敗。我要告訴全世界,我是父母最優秀的孩子。
青春最殘酷的是什麼?回答或許有無數種,但是這麼多年回過頭來看,我很感激當初的這件事,體會自己無能是多麼無奈的感受,但是也正是因為這個,我獲得了新生的力量。
我失去了懦弱,也藉此獲得了鎧甲。我放棄了膽怯,也贏得了勇敢。我失去了天真,但是我能夠開始在世故中慢慢長大。我一個人開始去思考,如何不會木秀於林而毀之,我開始隱藏自己的實力只為在成長過程中不被摧滅。所謂的殘酷把我的青春支離破碎撬開,然後用骯髒的手拉扯我到成人世界,並且教會我這個世界的法則。
只不過那一刻起,我不再只為父母而戰,我的身上,背負了那個曾經被老師殺死的我。
這篇回答寫給我自己。
青春這個事兒,一萬個人可以寫一萬個回答,不過一定都很俗。
一萬個人的青春,一定被另外一萬個人重複過。
青春對我是什麼呢?
是上學時候凌晨四點的芝加哥和看不完的講義嗎?
是打工時候洗衣房裡的漂白粉味道和兜里沒錢時候一天兩頓的冷麵嗎?
是通宵DOTA之後抄起籃球還能和室友揮汗如雨一上午嗎?
我和這個問題下面絕大多數的兄弟一樣。
青春對我最重要的事——
是她來拉我的手我卻像受驚的兔子一樣把手抽開;
是skype上無數個通宵里的中美時差;
是東京黑漆漆會踩到貓的小巷子,是天鑰橋路的星巴克,是她加班之後午夜的延安高架;
是五道口的必勝客,是愚園路小洋樓里忘記名字的本幫菜,是中國美術學院不遠一個可能我再也找不到的隧道;
是她用一個小時跑到虹橋機場卻只有五分鐘說再見;
是衡山路喝了吐吐了喝的小酒吧;
是她問我:你想親親我嗎?
我一生都沒有過幾天開心的日子,一大半的選擇都是為了將就別人,唯有和她在一起的時候,我是我,我是開心的。
哪怕不開心,也是開心的。哪怕流眼淚,也是多一秒就好。
我同齡的小夥伴大多都結婚了,快一點的孩子都要打醬油了。不熟悉的人會說,你是男生,還不著急;熟悉的人會說,你就是太愛玩兒,別光顧著泡妞兒,好好找個人結婚吧。
已經結婚的人會變身曬娃狂魔,還沒有結婚的總是抱怨父母每天逼婚。
對你們來說,青春是一頁書,無論寫的是否完美,這一頁翻過去,下一頁總還要寫。
對我來說,青春是一座讓我留戀的監獄。除了不再需要向父母要約會的錢,我依然活的像一個高中生一樣。打球變成了打牌,學習變成了上班。白天別人見到你會叫一聲~總,可是自己知道,那個站在你面前的孩子,永遠活在半夜的輾轉反側里。
當年在芝大的最後一門考試,三個小時,我的耳機里一直循環著這首歌。是你帶我聽的,說歌詞是為我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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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的時候把銀魂翻出來,萬事屋已經被查封了,烙陽決戰,可我大銀魂永不完結。
我的青春困住了我,我永遠活在認識你的二十一歲里。這對一個男人來說一點也不酷。可我不想反抗,甚至說不上理由。
這大概就是青春對我來說最殘酷的事。青春里最殘酷的事,不是各種矯情的情情愛愛你儂我儂,不是荷爾蒙過剩揮霍無度浪費時間,而是根本就沒有青春。
跟我一起讀書的大部分孩子,他們十四五歲的時候已經工地抱磚伺候大工,已經在用五十斤的大鐵鏟裝煤,已經在礦井下不見天日,已經在農田裡一年四季滴汗如雨改造地球,已經在一天十個小時以上工作掙錢養家糊口。
跟我一起長大的孩子,煤礦事故死掉的時候,只有十六七歲;得了塵肺的時候,20歲不到;開農用三輪車從懸崖掉下去摔死的時候,十七歲;在工地上高空掉下來摔得面目模糊的時候,只有十八歲;被工友們打死殘殺的時候,只有十六歲;被機器絞斷雙臂的時候,十五歲;開農用三輪車轉貨被交警追到撞樹上死掉的時候,十七歲。
他們還沒有來得及見識『青春』這種傳說中高大上的東西,就已經被強行扔進成年人的世界翻滾沉浮。他們根本就沒有青春。而這,我覺得才是最殘酷的。1.我的QQ空間已經很久沒有用過,上一次髮狀態是在2016年8月,一共有980條說說,27篇日誌,還不算那些已經被我刪刪減減再也沒有了痕迹的心情,最遠的一條狀態是2012年6月,上面說著那天我看了《海角七號》。
【2】我可能真的是魚一樣只有七秒的記憶,看著自己曾經發過的東西,好大一部分自己已經看不懂,我就像看著一個陌生人的心事,回憶了好久也想不起一些片段。而那些記憶深刻的一小部分,伴著舊時光的洶湧而至,有一些刺痛感。
【3】事情的緣由要說最近在看的電視劇《夏至未至》,不評價劇本演技等一切無關因素,突發奇想想找到當年自己看小說時發的狀態,突然很想知道自己當初的心境和體會,與現在又是否相同。
【4】我覺得自己從大學開始變了很多,如果可以選擇我應該是更喜歡以前的我,雖然每天文藝兮兮,屁大點事都要發出來吐槽兩句,聽個歌就能傷春悲秋一整天,看一部電影可以靜下心來寫好多字的影評,吃到好吃的東西就忍不住到處去安利,遇見對自己不好的人也可以自我開解並且一如既往地熱情,與人相處從不患得患失不計較距離不計較回應。我不知道這些特質,如今的我還剩下多少,突然有點難過,想說從明天開始找回自己吧,但是其實自己也就是這樣了呀,22歲的我,不再是17歲的我。
【5】有人說過,永遠不要翻別人的狀態。你會看到在很多很多年前,他還在狀態里提到你的名字。事實證明,翻自己的狀態,也是一件很傻逼的事情,你會看到,在很多很多年前,你的世界裡似乎滿是他們的影子,然而在現在的事實中,卻寂寥得很。
【6】曾經存在而後被理所當然地忘記比從來沒有存在過更加悲哀。你會發現這種變化是多麼無力而蒼白。
【7】曾經是熱衷於搶你沙發的人,有多久不曾聯繫了。曾經是最有默契一句話能涵蓋千言萬語的人,是不是已經消失了。曾經是嬉笑打鬧佔據了你大半個青春的人,是否也已經不得不產生了距離。
【8】來日陌生的,是否是昨日最親的。
【9】我不把鍋甩給深夜獅子座的敏感脆弱,平行時空里,這些人,那些人,我們有過回憶也已經很是難得。
這是我朋友寫下的一段文字,現在分享給大家。
青春殘酷的事,大概就是慢慢丟失了一些朋友,一些事,也丟了一部分自己。我明明都記得,卻再也找不回來了。
你以為永遠不會走的人,一聲不響就離開了。
「我分手了。」
「吵架了?女孩子多哄哄就好了。」
「這次是真的。跟以前都不一樣。」
堂哥跟談了八年的女朋友分手了。
從小,哥哥在我眼裡就是一個不善言辭的人。
對我的任何無理取鬧和任性撒嬌,都只是寵溺地看著,摸摸頭,把東西都讓給我。
在別的女生面前,總是害羞到不會說話,喜歡的女生都只是默默的暗戀。
我一直以為,這樣的他應該找不到女朋友。
沒想到他高一剛入學,就交了女朋友。
一談,就是八年。
從高中入學的青澀到高考的艱苦,
從大學四年異地的思念到畢業重聚的小幸福。
那時候,我總以為他們熬到了頭,總以為他們會結婚。
半年前我發了一條朋友圈,內容大概是:如果他們結婚,我就還相信愛情。
我從來沒懷疑過他們不會結婚。
因為高中,面對抓戀愛的老師,他們沒有放開牽住的手。
因為高考,面對文理分班和巨大的升學壓力,他們沒有放棄在一起的信念。
因為異地,面對蘇州到長沙1000多公里的距離,他們從未懷疑過愛對方的心。
哥哥大學生活費只有1000一個月,長沙到蘇州的車票很貴,他總是吃的很少攢錢去看女朋友。
大一失戀,我給哥哥發微信求安慰,他說不聊了不聊了,要陪嫂子。
我才知道女生其實也經常坐很久的火車,去長沙看他。
哥哥家住在離市中心比較遠的地方。
上學時候每個暑假,他至少三天去找女朋友一次,陪她逛街吃飯,一起走過這座城市大大小小的地方。
上班以後的每個周末,他也會留一天照例陪女朋友逛街吃飯買東西。
他們的頭像換了很多個,但一直是情侶頭像。
我哥腦子很好,學歷不錯,長得也帥,身邊免不了很多女生追。
但他從不理會那些女生,他總跟我開玩笑,「男生最喜歡什麼女生?18歲的女生啊。」
「可沒有人永遠18歲。當然你也可以一直找年輕漂亮的女孩子,但按這個標準的話,總有更好的。我啊,只想守著初心,過普通平淡的生活。」
他總說,「我沒什麼夢想。最大的夢想就是跟你嫂子結婚生孩子,一輩子在一起。」
他總說,「我知道自己胸無大志,但就是這樣。人生最大的目標就是工作掙錢,養老婆,攢奶粉錢。也沒有什麼不好吧。」
而我發那條相信愛情的朋友圈,是因為姑姑,也就是哥哥的媽媽,剛給他們買了結婚的房子。
哥哥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收入穩定也很有發展的前景,也買了車。
我總覺得,他們離結婚不遠了,哥哥就要實現他的人生理想了。
可兩個月前,哥哥跟我說,他們分手了,是真的。
我沒辦法接受這個現實,哥哥更沒辦法接受。
他不停的挽回,閉門不出,也想過自殺。
他在跟我的聊天中,不止一次表示過真的準備去死。
那幾周,我和爸爸經常找他吃飯,希望他不要做傻事。
我問過他們分手的原因,女生覺得在一起經歷了很多,但時間長了覺得哥哥不像一開始那麼愛她了,就選擇了離開。
這樣平淡簡單的理由,倒更讓我相信了那個女生分手的決心。
因為聲嘶力竭的分手,永遠不是真的想離開。
真正的失望,是我們經歷了所有的喜悅,熬過了所有的苦難,但卻發現我們愛情抵不過漫長歲月里的平淡,所以離開。
終於有一天,哥哥發了一條朋友圈:
「生活中所有的不幸都是當事人能力不足造成的。我會加油,請等著我。」
從那以後,又開始積極的生活了。
但只有我知道,他有一個微博,關注的人很少。
他把自己所有的矯情和不舍都寫在那裡,就不會有人因為他的情緒而感到困擾。
(部分微博)
(微博分割線)
很難相信,一個純理科的男生,能說出這麼多矯情的話,也讓人心疼。
也很難相信,一個不善言辭的人,會有這麼多想說又不敢說的,日復一日。
知乎上有個回答,是自己的哥哥跟相愛九年的女友分手,最後跟一個各方面都合適的女生結婚。
最後他說不上愛,也說不上不愛,大概是三分責任三分時機三分人和,以及一分愛情的婚姻。
看了我哥的微博,我倒自私的希望,他就一直這樣固執的成長下去。
為了這個姑娘,就去變成更好的人。
等她回來,或者,花很長的時間死心,再花更長的時間遇見下一個驚鴻一瞥。
說走就走的人,很殘酷。
以為永遠在身邊的人,突然離開,很殘酷。
但最殘酷的是,無數的我們,就這樣放棄愛情、妥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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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前面,我想說,青春的殘酷就在於,我們擁有最好的愛,也遇見了最好的人,但是這些感情通常都沒有任何結果,當它隕落消散的時候,甚至我們都來不及問一句為什麼。
你走過很多地方的路,行過許多地方的橋,喝過很多地方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但是她卻從來沒有出現在你的任何一寸未來里。
下文感傷而心碎,慎入。
某天,你無端端想起一個人,她曾讓你對明天有所期許,甚至你會覺得,她就是你未來的全部密碼和意義。
但她卻完完全全沒有出現在你的明天里。
這或許是我在知乎寫過的,最傷感的一個答案了。就像是我之前寫過的那些故事,在那些翻來覆去睡不著的深夜和凌晨,我總是會看到一張張年輕的面容,他們相愛,也相互傷害,他們熱烈的愛,平靜的痛,堅定的恨,他們喝酒吃肉飛奔,簡單粗暴直接,他們在揮霍不盡的青春里緊緊相擁,像是要烙進對方的身體。
他們愛過,也恨過,肩頭的齒痕和眼角的笑意是全部證據。
可惜的是,他們的愛情,一個都沒有活下來。
是的,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們每一個人都數次涉險,趟過感情的急流,有時遍體鱗傷,有時情滿四溢,那些少年時代愛人的臉龐,連同這凋落一地的歲月殘骸,共同拼湊了一張風起雲飄的相忘天涯。
關於這個題目,我想說,那些少年時代一見傾心的愛侶們,他們沒有走到最後,雖然說起來很令人難過。
但是這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我們年輕的時候,都不知道什麼是愛。我們只想把最好都給對方,我們只想讓對方更在乎自己。
有時候愛的方式,就是傷害。
有的時候我會想起《曾經的你》的歌詞,曾讓你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悄然無蹤影,愛情總讓你渴望又感到煩惱,曾讓你遍體鱗傷。
這是許巍的愛情。
有的時候我會想起《那些年》,夜雨中離開的柯景騰,在雨水的掩護下,哭著說,只有大笨蛋才會喜歡你那麼久!他不會知道,身後是沈佳宜的一雙淚眼。
這是九把刀的愛情。
有的時候我會想起《再見金華站》,鏡頭給到少年,他路過和她數次一起走的站台,抬頭望了望,然後低頭趕路回家。我想,那一刻他一定看到了她的臉,看到了那些只堪辜負的好時光。
這是畢鑫業的愛情。
你們別不承認,我知道這也是你們的愛情。
青春的殘酷就在於,我們擁有最好的愛,也遇見了最好的人,但是這些感情通常都沒有任何結果,當它隕落消散的時候,甚至我們都來不及問一句為什麼。
你走過很多地方的路,行過許多地方的橋,喝過很多地方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但是她卻從來沒有出現在你的任何一寸未來里,這並不是不感傷和遺憾的。
14年的十一假期,我回家參加了我這一生最好的兄弟的婚禮,他和他太太是高中同學,算下來,他倆在一起已經超過十年了。
婚禮的前夜,一切準備完成後,我和他跑到外面吃東西瞎聊天,我異常騷情的拿手機給他放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給你了》,我問他,大軍來來來,談談什麼感受?
他先是像一個典型的東北男人一樣,說了一堆諸如「多大點事兒啊」「不就是結個婚嘛」之類的裝逼話,見我不理他,他撓了撓頭,非常扭捏,「和她這麼一路走了十年,能娶到她,真他娘挺好的。」
能娶到她,挺好的。
讀高中的時候,我這個哥們作為一個傳說中的「靈活死胖子」,以220多斤的體重叱吒球場,為了追他太太,他生生一天一頓飯,一學期減掉了70多斤,變成了一個150多斤的小弱雞,苦戀了三年,終於在高三畢業的時候修成正果。
那個時候他瘋狂減肥,和我不止一次說,不和你裝孫子,她就是我的夢想,為了能夠和她在一起,我願意付出任何代價。燉豬蹄和鍋包肉,少吃一頓不是問題!
而最終他,娶到了自己的十年夢想。
作為一個酷到沒朋友的文藝青年,我為他的婚禮寫了濃情亂竄的主題詞,其中有一句是:你是我的命運,我是你的未來。
在他的婚禮上,高中同學幾乎是全員出動,就算是有幾個在西雙版納做項目的工程狗都趕了回來,他們在婚禮上竟然比新郎醉的還要凶,我記得那句被重複了不止一次的話。伴著他們的醉眼,「大軍的婚禮,痛快!」
我在一旁,望著這些人,望著他們每一個人注視著新郎新娘的眼睛,我看到的,全部都是往事,全部都是那些並沒有出現在他們的未來里的少年愛人。
我們的那些花兒,終於散落在天涯。
我的所有朋友,他們少年時代的愛情,全部都夭折掉了,只有這麼一對活到了現在,我願意用我的所有真摯,祝福他們就這樣一起,一直走下去,直到白髮和人生黃昏。
所以,來吧。
這杯酒,致青春。
而最後我想說,青春的殘酷之處並不會映射到人生的殘酷之處,在少年時代,我們的確擁有最好的愛,也遇見了最好的人,很遺憾的,這些少年時代的愛人們,並沒有走到了最後。
但在未來,仍然會有那麼一個人,在時光的風塵中,笑吟吟的等待你,等你長大,等你變的更好,等你學會愛,等你前去拉起TA的手,然後和她一路走下來。
這才是你最好的愛情。
以上。
打個廣告:關於我的弟弟,有一個弟弟是什麼樣的體驗? - Alex waker 的回答五個關於陌生人的故事,有一個忘不掉的「路人」是怎樣一種體驗? - Alex waker 的回答
為什麼女友會產生「我感覺我已經離不開你了,所以我必須要離開你」的念頭? - Alex waker 的回答
一夕忽老。
在本來可以賣萌撒嬌的年紀,過早承擔人生的重量,過早地看到世界灰暗的一面,被迫成為過於堅強獨立懂事的未成年人。
青春里最殘酷的事,大概是排異吧。
你和別人講話不一樣,我們要孤立你。
你聲音是娃娃音,好噁心的,我們要孤立你。
你胸大,你一定很浪,我們要孤立你。
你成績好還不學習,心機重,我們要孤立你。
越是年輕,越是不能接受差異,凡是與自己想法不一樣的,都是異類,都難以理解,都有病。
只不過有些人,很幸運的站在一群人中間,痛打落水狗。仔細想起來,當時心裡竟然沒有任何歉意,那些厭惡確實是憑空而來的。
另一些人,站在被孤立的境地,他們有時候什麼都沒有做錯,只是與人不同。
等年齡大些的時候再回憶,很多人說,當時只是年少不懂事,就這樣輕鬆一句帶過。
好像青春本身就是惡意而殘酷的一樣。高中時最大的對手,是個男生。
眼睛大而亮,眼角耷拉著,帶著點懶洋洋的笑意,人極聰明,不是第一名就是第二名,另外那個第一或者第二就是我。
我非常嫉妒他。我總覺得他學什麼都輕輕鬆鬆、毫不吃力,而且閑來還有空餘玩遊戲——他是全校聞名的遊戲高手。而我就得花很多功夫做許多習題。真是恨極了他那登高山如履平地的悠閑模樣。我還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對手。
無巧不巧,老師竟然把他調到與我同桌。
當時我最大的困擾是,我要怎麼才能掩飾我費盡全力的樣子。我把學習時間改到晚上,但是白天開始精神不濟。剛開始還能咬牙撐住,終於有一天下午,我睡著了。不幸的是,我坐在……第一排,這是老師對成績好的學生的特別照顧,當然也就特別危險。
枕著胳膊迷迷糊糊打著盹兒,突然間手肘被人推了一下,立刻驚醒過來,老師的身影已經近在咫尺。還好,沒被發現。向這個假想敵同桌看了一眼,發現他正襟危坐,並沒有看我。
從那時起關係開始好轉。向他學到不少方法技巧,也教他一些我敝帚自珍的經驗,以及怎麼寫作文。經常一個人打盹兒另一個望風,並不說什麼就有了這樣的默契。
一天,一群外校學生慕名來約戰,提出和他比賽玩遊戲(忘了名字),他推掉了。我從他朋友那裡得知他家沒有遊戲機,也沒有遊戲卡,連練習的機會也沒有,他也不願跟任何人說。我找我表弟借出來遊戲機遊戲卡,讓他教我。那遊戲玩了兩遍他就通關了。之後外校那些學生再也沒有出現過。
後來,又有一天,來學校時發現他朋友坐在了他的位子上,成了我的新同桌。
他朋友告訴我,他家很窮,父親早亡,母親患了精神病,全靠人資助才能念到高中。現在他交不出學費,跟著親戚去外地打工了。
我當時完全沒有想過竟會有人上不起學。其實學費並沒有多少錢,就是替他出了也沒有什麼,可是不待我知道,不待我開口,他已經走了。而我家在高中第二年也突遭飛來橫禍,隨後禍事接踵而至,迅速敗落下去,所幸我還能繼續念書。
從來沒參加過同學聚會,據說他也沒去過,據說……已經盡失光芒,泯然眾人了。有時候想起他,總覺得就像划過天際的一顆流星,光輝璀璨地,迅速隕落。是「沒關係」吧。
最殘酷的是,在剛開始中二的年紀精心策劃的一場偶遇,卻最終沒有勇氣對她說一句:
「喜歡你啊。」
然後彼此擦肩而過,你看著她的背影遠去,你被好友們恥笑。
但這都不重要。你當時捏緊拳頭,咬緊牙,說自己要成為最優秀的人。你認為自己能日天能日地,死了屌都朝上。然後一直拖延,消耗,徘徊,最終你還是人生第一次成了懦夫。
直到最後的最後,你都一直安慰她:
「沒關係,沒關係。」
可是啊,怎麼可能沒有關係。
天底下好多事情都可以沒關係。作業做不完沒有關係,不看今天的NBA沒有關係,不熬夜打遊戲沒有關係。
可是,喜歡你這件事情,怎麼可能沒有關係?
最殘酷的便是,你認為會有結果的東西,都因為沒有勇氣抓牢而最終失去,還要嘴硬說,算了吧,反正信念都會被消耗殆盡。
「嗨,對了,你知不知道我當初喜歡你啊」
「知道啊。可是,我以為你會說的。」
「這樣啊…哈哈…都過去了。」
「是啊…都過去了。」
風輕雲淡,往往最滄桑。接下來描述的這個事兒不算是青春里最殘酷的,算是我私人的一種回憶,應該有蠻多朋友都有過類似的體驗,不能算作是殘酷,更多的是無可奈何。
我把青春定義為12歲到22歲,12歲之前我們太小,被稱作兒童,22歲之後,普遍意義上我們算作了成人,畢竟大多數人22歲開始謀生了嘛。青春是美好的,可以說是大多數人這輩子最美好的階段,我們在兒童時期在童話世界裡看到的美好,想在這裡得到演繹,現實里卻是事與願違。
我小學畢業的時候家裡住六樓,二樓的鄰居比我大一屆,他父母都是石油公司的,家境算是殷實。有一天我們打完籃球,她媽媽來接他,順便帶上了我一起去給他選衣服。那天去的店叫作M特斯邦威,是我第一次知道這個牌子的存在,從小穿地攤貨的我明白了原來品牌服裝這麼好看啊。只是他媽媽付賬的時候,我看愣了,一件短袖和一條運動褲居然要三百多。我沒有回去找家人說我也想要,我只是把願望放在心裡,後來的日子裡,他還是繼續穿著那個牌子的衣服,由於我們關係很近,他每一次買,我都知道的。
初二的時候,我們老家開了一家安踏,我們班上有同學陸續開始買來穿了,別瞧不起安踏喲,在安踏進來之後的五年,我們當地才有了耐克和阿迪達斯,當時的安踏,就是我們那個縣城的運動界的LV。一個周六的下午,我和媽媽去參加完一個她同事孩子的滿月酒,我們就去逛街。路過安踏專賣店的時候,我仔細望了望裡面的衣服款式,好像真的很好看。
畢竟我是我媽的親兒子,他看出來了我想要,就帶我進去逛,我開始還很抗拒,我說不喜歡這個衣服,一點都不好看。我媽媽說,昨晚上打牌贏了錢,不要怕貴,這點錢還是夠花的。我媽媽帶著我進去轉,我看到了同年齡的好多熟悉的小孩,我知道他們的家庭都比我好一些,那時候還是會有自卑的。我媽媽給我挑選了一套黑白相間的春秋季的運動服,付款的時候我看傻了,以前全身上下值100塊的我,那套衣服整整花了260元,這個數字,我腦海里至今無法忘記。看到媽媽把錢交給收銀員,我暗自發決心,我一定要努力學習,回報母親的這份厚愛。後來她又去隔壁給我挑了一雙361度的鞋子。
那天是我人生第一次穿名牌,我那時候並不知道這些牌子跟阿迪耐克三葉草美津濃的區別,在我眼裡,它就是一套頂級的奢侈品,我真的相當愛惜。首先是捨不得穿,本意是媽媽買來我運動穿的,我怕弄髒了,我都穿在重要的場合,課桌很臟,我擔心把袖口弄黑了,所以上課我就會脫了外套。但是每當我穿上這套衣服的時候,我就感覺周圍同學的目光就會投向我,會稍稍對我有一些在意了。那件衣服就是我當年的黃金甲,穿上它,我所向披靡。後來這件衣服被鐵絲掛了一下,我真是心痛慘了。這件衣服,一直跟到我高三畢業,我大學離開家的時候,才沒有穿了。買的時候是初中,不懂尺碼,買的很大,到了高中,我長了些個子,這衣服就變成了修身衣。
我的高中不像是北京上海那樣的很好的中學一樣基本上都是城裡人,也不像偏遠的農村地區全是農村同學。我的高中是一個大雜燴,有城裡的富家子弟,也有城裡普通人家的孩子,有鄉里富裕家庭的孩子,也有鄉里貧困家庭的孩子。那時候開始,我漸漸明白了人和人之間的差別。
高一剛進去的時候還好,大家差異不大,一學期過了的寒假之後,各種牛鬼蛇神跑了出來,他們開始打扮了,今天我就不說女生了,我只講男生。我們班的男生基本上是農村的,而且家庭比較貧困,只有三個是城裡人。有一個男生是傑克瓊斯的粉絲,雖然現在傑克瓊斯不是很牛逼了,但是在當時,能穿傑克瓊斯的人像是開了輛寶馬一樣。他長得蠻帥氣的,穿衣服打扮也很時尚,有一些其他班的同學給他寫過情書,通過教室前後門的同學遞到他手裡。我不知道其他男同學看到了之後是否艷羨,我確實沒有人追求或者是寫情書,所以我是羨慕他的。
高中的時候,我們的很多意識其實已經成型了。我們年紀有十來個人是跳街舞的,他們雖然不愛學習,成績不好,但是普遍家境優越。我們學校那個樓分兩邊下樓,一邊是靠內側牆壁的,一邊是靠操場的,內側牆壁那一邊下樓的話,要近一點,但是其他班的同學看不到。靠操場這邊儘管遠一點,其他班的同學是可以看見他們的。我暗自觀察發現,這堆街舞社的少年以及其它一些有錢家庭子女都愛走操場這邊,他們的衣服很多很多,春夏秋冬的衣服有不同的款式,我說句不好聽的,他們的時尚程度,我差不多大學畢業的時候才擁有了。
我還記得有個人買了兩雙科比紀念版的籃球鞋,他每次都把兩個版本混合著穿,突出了自己的個性。整個三年,雖然我高二不在,我記憶中他還是有十多二十雙耐克阿迪達斯的鞋。而我,當時不知道怎麼網購,最後還是忍痛帶著爸媽去買過一雙。我們班的其他農村男同學跟我不是太交心,我沒有問過他們想不想要穿耐克,但是有兩個男同學在高三的時候穿過四根杠的斯迪阿達,你們覺得他們是否渴望一雙耐克?
我們班主任講過好幾次這個話:你們別看那些同學一天穿得花枝招展,你們要是好好學習,以後一定可以超過他們的,我見過的學生多了,像他們這種不學無術的,走上社會就是蛀蟲。你們不要跟他們攀比,要比就比學習好,不要受到他們的不良風氣的影響。 我明白我老師的良苦用心,只是他可能低估了青春期孩子的自尊心和虛榮心。別說成年人世界了,就是中學生的思維里,那時候其實有了一些品牌意識了,又有幾個人可以真正無視自己的外表呢?
高三的時候,我們班轉來了一個家裡條件很好的人,他本是其他縣的中考第三名,結果去了我所在的省份最好的中學結識了幾個官富二代,他開始浪了,結果高考400來分,所以來選擇復讀,他家人把他安排到了我們這裡。他坐在我的旁邊,我們認識的第一天,他給我展示了一些東西,儘管以前惡補時尚雜誌,但是沒有真的見過大牌,他向我展示了以下的產品:EVISU的彎刀褲子,阿瑪尼的內褲,G-star的短袖以及GUCCI的皮帶,貝殼鞋,還有就是他那熏人的BOSS男士香水。(我決不誇張)那天我像是大開了眼界,第一次如此近距離的接觸身上穿戴這麼多貴重品牌的人,我還是蠻羨慕的。畢竟他一件衣服當我全身上下了。這個同學蠻熱心的,給我普及了很多服裝知識。整個高三,他獨來獨往,穿衣風格也是獨一無二的,我知道喜歡他的小姑娘其實不少,但是據我們觀察,他其實瞧不起我們學校的人,畢竟省城最好的學校去溜過。
後來,我自己開始有點小錢了,我也嘗試著去買一些貴重的物品,也想打扮自己變得時尚一點,但是這個時候哪怕是全身上下都是名牌,我已經體會不到當年買安踏的那種興奮了。去年底我去買過一次衣服,我在鏡子前面看了下自己,我還真的想起了那些高中時尚的校友們,好像過了十年,我才趕上了他們當年的穿衣風格,我不知道該不該悲涼。
上面有很多人說青春期最殘酷的是沒錢,其實對於某些物質慾望不太強烈的,沒錢不會影響到他們。就像我說的打扮這個方面一樣,沒什麼虛榮心的人是感受不到我這麼深刻的,這篇答案也是寫給所有有過青春期虛榮心孩子們的一個回憶吧。
我記得高中的女生有幾種打扮,第一種是趕場的時候去買的奼紫嫣紅的衣服,第二種是以純衣之純森馬這個檔次的,第三種是five plus、Vero moda 、艾格、聲雨竹這個水平的,還有一種是極少數用奢侈品的,服裝不多,可能畢業的時候買個手包吧。這些青春期的女孩子心裡真的互相之間沒有觸動嗎?我想優越感和自卑感都有吧。不知道各位女同學你們有沒有?
我們一直都很愛美,青春期的時候也愛美,只是青春期我們要一心只讀聖賢書,我們少了很多已打扮的機會,當我有了打扮的機會的時候,我再也找不到當年那種對於大牌服裝的渴望了,現在不管穿什麼,只要乾淨合理,我都很滿意,但是有一個要求,不能看得出來商標。
青春期是我們求知的最佳階段,這個時期我們有虛榮心很正常,只是不能過度攀比,我記得小學思想品德課裡面有一節講的是:青年學生不能盲目追求名牌。但是摸著良心問問我們自己,如果可以有機會穿更好看的時裝和更上檔次的服飾,你們會拒絕嗎?是失去了才懂其珍貴的後知後覺,
是一生僅此一次的一去不復返。
那一年少女站在夏天的海岸線,輕撫被風拂起的校服裙擺,被汗珠浸濕的白襯衫制服,暴露了成長的小秘密。隱隱約約透出的小背心肩帶,成為了最流連忘返的風景。撩起少年臉頰紅霞,嫣然綻放。開啟了初次怦然心動情竇初開,朦朦朧朧的慾望與性幻想。
乾淨的笑顏,澄澈的眼神簡直就是live版花兒與少年。
少年,後來我終於知道,為什麼男生總是那麼費衛生紙。為啥放學愛領女孩去操場小樹林。為什麼在隔壁波霸經過時擠眉弄眼面部抽搐般使眼色,也如夢初醒當年下課你們三層外三層圍著用psp是在看什麼。
為讓喜歡的女生多看自己一眼,你們有多處心積慮不擇手段。照了很久鏡子抹了很多髮膠吧?抽煙的姿勢練習了很久吧?情書內容排版東拼西湊的吧?在她家巷子口街角踱步徘徊了很久吧?
逛貼吧,人人網,在QQ空間寫火星文「不準跑堂。」「誰他媽又打小報告,被我知道了絕不手下留情。」討厭的班長學習委員摘下眼鏡好像不醜。班上有一兩個總是睡不醒天昏地暗的瞌睡蟲。蒼井空是啟蒙老師,教你們一夜長大。尤其盼望第三節課後課間操,轉體運動能大大方方看喜歡的學妹。猜各任課女老師的胸圍罩杯。男孩比女孩還腿細,睫毛長。字跡格外工整用膠棒粘好的情書,一句句中氣十足的「有种放學別走」。女生書包掉出姨媽巾被嘲笑一學期,展示各自珍藏的明星貼紙和海報。上課偷偷看八卦周刊,我為歌狂。打賭輸的人去辦公室偷被沒收的《麻雀要革命》《泡沫之夏》《龍日一你死定了》。在空無一人的教室在黑板上寫下自己和她的名,中間一顆圓潤的愛心。穿傑克瓊斯,抽煙打群架是很風光很酷的事情。絞盡腦汁偷工減料抄作業瞄答案。期末一籌莫展的茫然無措,東張西望。七嘴八舌無聊透頂的班花評選,為了逃脫做值日打掃衛生的不擇手段,「放學來一趟我辦公室」如雷轟頂世界末日。被教導主任拷問,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你們不曾妥協。
「伸出雙手就能擁抱全世界,相信所有夢想一定能實現。」那是戛然而止的青春,在人潮湧動中走散的我們。
我好想你,記憶里那個偏執少年。可惜最珍貴的總是最殘忍,那時我們回不去的從前.
2001年的秋天的一個上午,我坐在醫院的凳子上,等著第三個檢測結果出來。
這個是號稱全湖南省最牛逼的醫院,不會比你見過的任何一家醫院要差,「南湘雅,北協和」,人們是這樣稱呼他。
然而醫院裡的條件無比簡陋,藍色的凳子泛起了黑色,時不時有一張移動病床推過來,上面的人不知道是死是活,乾枯的身上插滿了針管,看著就叫人難受。空氣中泛著一股消毒水的味道,我從小學第一次經過醫院,就把他稱為「死亡的味道」,因為聞到他的時候,我會感到離死亡只有咫尺之遙的距離。
坐在那裡的我也許沒有想到,之後的很長一段歲月,我都將在這種環境下度過。醫院裡的味道令人窒息,讓人感到噁心,在這種環境下,你什麼都做不了,你只想時間啊快點過去,等到看完醫生,你就能馬上離開這個該死的地方——這些,就構成了我,對青春、對時間的理解。
差不多一年之後,我的病痊癒——至少在檢驗單上是這麼寫著的。醫生告訴我,可以出院了,我可以像一個正常人一樣生活。
然而這並不是一件值得歡呼雀躍之事,對於我來說,這僅僅是另一個開始——表面上的痊癒並不代表著真正的痊癒,身體還是有很多的問題。
比如有一種病就很奇怪,我的身體開始很喜歡出汗。
這是一種不自然的出汗,只要稍微有點覺察,就會感覺得出來。
最嚴重的時候,當還在早晨,別人還是剛醒來的時候,我就開始出,太陽還沒出來,腦袋上汗水嘩啦啦地掉下來,把我的頭髮都弄得稀亂,像剛剛洗了個澡。
我光是站著不動,就已經滿頭大汗。這種出汗伴隨著的是極度的疲乏感,有些像泡菜的時候,水從裡面出來,而白菜本身,開始慢慢地變黃、枯萎。
我需要的是趕緊去睡一覺,補充下精力。剛睡醒的時候會還好,但這種好景不長,維持不了太久,便又感到極度地疲乏。
我跑去看醫生,連續看了十幾個,他們穿著白大褂,叫我去做各種檢查,查到最後,他們跟我說:「你的病,沒什麼,要放鬆心情,別太緊張,緊張就容易出汗。」
還有個醫生,非常坦然地向我灌起了雞湯,介紹起「阿加西」的故事:「你知道嗎?那個網球運動員,他的出汗量是普通人的2倍多,很正常啊。醫生還說,他如果沒出這麼多汗,就到不了這個水平,因為那證明你沒有付出什麼努力。」
我一聽就來火,然後扭頭就走:「庸醫。」
從來沒有人承認過,這是醫學的局限性,或是自己的無能,導致了這種問題解決不了。我唯一見過的一名醫生,是一位年輕的女中醫,她對我說:「你的病,我治不了,恕我的醫術有限,還請你多多原諒。我介紹你去一個醫生,你去他那兒治吧。」
身體的虛弱帶來的不僅僅是身體本身,更是對於時間理解的匱乏。
很多次,我從起床的那一刻起,就盼望著快點日落,只有等到日落,我就可以回家休息了。
在這個等待的期間,不安和焦慮時刻縈繞著我,有可能是心理的原因,但是大部分,都是生理的因素。兩者交雜在一起,最後導致了永無止境的焦慮。
因為我總感覺自己精力不夠,疲乏,累,所以我祈盼著時間趕快過去,快點到天黑,我好休息一會兒。
我記得有一個夏天,我待的辦公室全是玻璃做的——他們把辦公室用玻璃隔起來,好讓空調更好地製冷,同時老闆也能在外面清楚地觀察到,裡面到底在搞些什麼。
我就每天站在裡面,來回踱步,感覺自己像一條困在玻璃缸里的金魚。
偶爾的,我也會出去透透氣,但沒過多久又不得不進來——外面太熱了,不用多久我就會像洗了個澡一樣——這就是長時間以來我的狀態,大多時候,我彷彿是在水底潛泳,只有極少數的時候能出來透一口氣,不久又要折回。
對時間理解的匱乏不限於此,還有的時候,別人站在我跟前和我說話,我表面上隨聲附和,卻完全不知道他在說些什麼——我的注意力完全不能集中,我真希望他們不要再來打擾我,但迫於形勢,我又不得不非常禮貌地敷衍著他們。
我嘴裡嚼著山珍美味,卻渾然不覺——我只想這段時間快點過去,然後好好地休息一下,口裡沒有任何胃口。
我甚至在跟一個女孩約會的過程中睡著了,醒來時,電影院已經散場。她扭過頭來問我:「剛才是不是睡著了?」我當然說沒有。
後來,我在別人的傾訴聲中,才逐步的知道,這個世界上並不只有我一個人患有這些隱疾,還有很多人,都一直飽受著慢性喉炎、胃痛、失眠、抑鬱症的困擾。
然而這些,並不阻礙我對於時間的理解匱乏這一事實。
由於對當時經歷的匱乏,現在,我站在30歲的關頭,開始回憶我從18歲到30歲這段時間時,竟然很難想到什麼深刻的記憶。
在大學裡,我很長時間都是一個人度過。我很少去上課,我對老師照本宣科似的教學方式厭煩之至,對同學的印象也因此而淡漠,尤其是在這麼多年的離別之後,更是沒什麼印象。
我唯一印象深的,是班裡一個老是逃課的傢伙,我一個學期見到他,只有兩次:報到、期末考試。我對他的生活比較好奇,因此對他的印象也尤為深刻。
出了大學,更是和同事之間沒什麼交集。身邊都是一些家庭主婦、功利主義者、工人,沒有太多的興趣愛好,我也並不想陷入複雜的人際關係與爭鬥當中。
更多時候,我寧願一個人坐在宿舍里,喝一杯可樂,躺在床上看一會兒天涯的八卦帖、或者金庸的武俠小說——簡直比跟他們聊天有趣多了。因此,在我18歲到30對的這段記憶里,沒有什麼印象深刻的人,也沒有什麼特別難忘的事,很多時候,生活不過是一天重複一天。
我的記憶,更多的是集中在了7歲到18歲的這個階段。我記得在電腦室打《星際爭霸》里的那些日子,記得第一次遇到女神的那個下午,記得中考之前的那個不眠之夜。
我覺得青春里,最殘酷的事情,就是他倏忽而過,而你,卻和沒有過一樣。
很多次我從夢中驚醒,一覺從床頭坐起來,還以為自己是當初那個少年,以為自己還在讀書時宿舍里的那張床上。當我回過神來,再仔細想想,原來已經畢業N年了——我簡直不能接受這個殘酷事實。
在我的理解里,最殘酷的東西,不是尖銳的砍刀,不是漫長的黑夜,不是鮮血淋漓的畫面。
而是一些悄無聲息的東西,比如說時間——時間在追著你跑,你不得不前進,你叫著周圍的人「叔叔阿姨」長大,終於有一天,一個小孩跑過來,對你也叫了聲「叔叔」。你同時也發現,當初你叫」叔叔「的那群人,已經白髮蒼蒼,變成了「爺爺」。
而你,作為一個人,一個不想長大的人,最終不得不接受了這個事實,你無力去反抗,只有老老實實的投降。
比如說感情,你曾經那麼熾烈地去愛一個人,你覺得,只要憑著這一份熱情,就能一直走下去。直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爛。可最後,你終於有天放下。
很多年後,當你路過熟悉的街頭一景時,你突然想起來:你曾經和某人經過這裡,那天你幫她買了一雙鞋,你俯身下去,幫她系好鞋帶,她朝你微笑,用少女的眼神,空氣中飄滿了夏天的風和她的溫柔——你以為這一刻會煉為永恆,可終究還是忘記了。
這些都是這麼的悄聲無息,無知無覺。
可是當你想起時,哪怕想一想,光是想一想,就會感到很傷感。
我曾經在網上遇到過一個女孩,她丟了個瓶子,問:」青春是什麼樣的?「
我回答:」於我而言,我沒有青春。「
她問:」沒有青春?你的人生應該很有趣吧?「
她後來一連發了好幾封給我,我沒有再回。
隨著年齡的增大,我逐步感覺到了語言的蒼白與無力,開始變得沉默寡言,很少再向人提及這些陳年往事。
比青春的逝去更為殘酷的是,隨著年齡的增大,時間將會越來越緊迫,而人們對你的苛求不會停止——相反,會變本加厲。
我曾經說過,我們這個社會,是沒什麼包容的。別人不會因為你是個弱者,就對你另眼相待。
家長會認為你不思進取,老闆會辭掉你,談朋友,對方會仔細斟酌你的條件和資源。
我記得有一次我病了,然後不小心在上班的時候打了會盹,大概十幾分鐘。這時老闆走了過來,拿著手機拍了個照。
下午有個同事跑了過來,他掏出手機,對我說:「給你看個好東西。」
他打開的是自己的朋友圈,我赫然看到的是自己打盹的照片出現在了老闆的朋友圈裡,再配上一句台詞:「現在的員工,真是令人感動呢。」同事哈哈大笑,他看起來很開心。
然後我又像很多次一樣,默默地吞下一口氣,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年輕的時候特別希望得到別人的理解,如今不再奢望。我認為人與人直接要談「理解」太難了,不要去奢求別人來理解自己。能不讓別人來煩擾你,已經是千謝萬謝了。
就像我讀高中時,大半年後痊癒回到學校,我的一個同學跑過來對我說:「你真爽,將近一年不用上課,你看我們,每天還要跑來,累得像賊一樣的。「——他根本不懂得,作為一個病人,較之一個正常人,受到的折磨有多大。
他們更不知道,2001年的那個秋天的下午,我獨自站在廣場上,周圍人來人往,而在我的眼中,看到的卻是這樣的場景:底下一片荒蕪、天空上的夕陽正在緩緩落下。這和我多年以後站在宿舍的陽台上,抓拍的一張照片如出一轍。
多年以後,當我看一本叫《小王子》的書時,其中的一句話,精準的描述了我當時的心情:
那一天,我看了四十四次日落。
事實上,不僅是那一天,在我關於青春的記憶里,很多天都是這樣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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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篇答案,本是回答幾個讀者問我的問題:你經歷過什麼挫折?你是怎麼對待挫折的?
第一個問題文中已經回答,第二個問題,我已經習以為常了。
2.看病的過程非常艱辛,因為涉及到很多隱私,所以就不詳述了——但也別說矯情。我不知道那些說「小病」、「毛球大一點事」的人是否看懂了,出汗只是其中一個併發症之一。
3.事實上,我寫的這些故事和經歷,很多人也有過,只是他們私下裡會和我說,而我是擺在檯面上說,所以也無所謂勇氣沒勇氣。
4.再次感謝你們的關心和閱讀,我很好。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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