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星人的身體能吃嗎?如果外星人和我們人一樣都是同類智慧生物?

人類是地球上最高級的生命,所以我們食用比我們低等的生物。
如果有一天外星人出現和我們一樣是同等高級生物,我們可以吃它們嗎?不同於人吃人,可是又近似於。
我的意思不是討論怎麼做外星人才好吃。從倫理上來說這樣做合乎人的道德規範嗎


人類擁有權利,而人與非人動物之間的差別不足以證明動物不應該至少擁有部分權利。18世紀晚期,最早深入研究動物倫理的學者之一、現代功利主義學說的奠基人傑里米·邊沁(Jeremy Bentham)曾在《道德與立法原理導論》(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一書中寫道:「這一天或許就要到來,那時其它動物可以獲得他們被暴虐勢力所剝奪的那些權利。法國人已經認識到,黑皮膚不是一個人應當遭受遺棄,而不糾正暴虐者濫施折磨的理由。或許有一天人們終將認識到,腿的數目、體毛的疏密或者有無尾巴,同樣不能成為拋棄一個動物使其陷於同樣命運的理由。還有什麼理由可以劃分這條不可逾越的界限呢?是理智還是語言能力?可是一條成年的馬或狗的理智和溝通能力,是一個出生一天、一周甚至一個月大的嬰兒所無法相比的。然而,假如事情不是那樣,又會是如何呢?問題不在於他們的理智能力,也不在於他們的語言能力,而在於他們能不能感受到痛苦。」

而美國北卡羅來納州州立大學的退休教授湯姆·雷根則認為僅僅考慮動物感受痛苦的能力是不夠的,和許多弱勢人群一樣,我們必須給予某些動物某些基本權利方可從根本上保障他們不遭受無謂的傷害。而界定哪些動物擁有權利的判據是要看他們是不是「生命主體」(Subject of Life)——擁有願望、記憶和未來,擁有伴隨著苦樂的內心世界,擁有一個完整的心理。

雷根從文明社會共同接受的人權開始出發,追問我們擁有人權的理由是什麼?結果發現各種理由,例如我們是人類、我們有人格、我們生活在道德社會、我們有靈魂等說法,都無法給人權以支持。只有從所有人都是生命主體這一概念出發,才能為人權提供堅實的基礎。一旦接受了這一點,我們就會發現,動物同樣也是生命主體,也同樣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儘管嬰兒終究會長大成人,但是,人類也是從猿類進化而來的一種動物,所以動物權利也是人權的基礎。因此,只接受人權而否認動物權利,在邏輯上是站不住腳的。就好像歷史上出現過的,只承認男性的權利,否認婦女的權利,只承認白人的權利,不承認黑人的權利等現象一樣,都只是人類歷史上頑固保持的偏見而已,終究會被消除。

不可否認,一般情況下,我們比其他動物更重要。但這不是因為我們屬於人種這個分類,而是因為我們擁有很多其他動物不具備的能力或特徵。比如,我們擁有高度發達的語言,我們能藉助文化(而不僅僅是基因)去傳承信息,我們能進行科學探索,我們能從事藝術創作,我們生活在複雜的社會結構中,我們與其他人擁有更為複雜多變的關係模式,我們能對其它事物產生更為多樣的情感等。

就拿被生物學家最廣泛認同的「生殖隔離」定義來說吧,這種定義法認為,物種之間的區分標準即他們的交配不能產生後代。可問題是,人們發現,一個皮格米(Pygmy)婦女不能為一個瓦圖西(Watusi)男子生一個孩子,因為她的骨盆太小了。那麼這兩個種族就不應當同屬於智人這個物種。於是就有很多生物學家和人類學家認為,智人這個物種應該被拆分為更多的物種才對。

假設地球上誕生了一種具有和人類同等智力的生物,也擁有高度發達的語言和藉助文化(而不僅僅是基因)去傳承信息等相同的能力或特徵,難道僅僅因為他們屬於不同的物種,就不應該賦予他們「人權」嗎?

摘自《動物解放》:
歷史上的動物福利運動的領袖關心人的程度,要比不關心動物的人對人的關心要高得多。其實,反對壓迫黑人和婦女運動的領袖,常常又是反對虐待動物運動領袖的情況很普遍,而種族主義和性別歧視同時又伴有物種歧視的情況也很普遍,從而為這三者的平行關係提供了意想不到的證明。
例如,在英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的幾位創立者中,威廉·威爾伯福斯和福韋爾·巴克斯特就是英國反對黑奴制度的領袖。早期主張男女平等人士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除著有《為婦女權利辯護》之外,還寫過一本兒童故事集來鼓勵兒童善待動物,書名為《真實的故事》。
美國早期主張男女平等的人士有許多與素食運動有關係,其中以露西·斯通、阿米莉亞·布魯默、蘇珊·安東尼和伊莉莎白·史坦頓。她們與改革派、反對奴隸制的《論壇報》編輯賀瑞斯·格里利會聚在一起,為「婦女權利和素食主義」乾杯。
動物福利運動還應當獲得開創反對虐待兒童運動之先河的榮譽。1874 年,美國動物福利社團的先驅亨利·伯格接到請求,去照顧遭到殘酷毆打的一個小動物。可是,這個小動物竟是一名兒童,伯格利用動物保護的法規,對這個兒童的監護人以虐待動物罪起訴成功。而這項動物立法先前是由他起草,並迫使紐約當局通過的。其後虐待兒童的案件隨之而來,於是成立了紐約防止虐待兒童協會。
消息傳到英國,英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也成立了同樣的組織——全國防止虐待兒童協會。這個團體的創建人之一是沙夫茨伯里伯爵。像其他人道主義者一樣,他既是重要的社會改革家、《工廠法》的起草人(這項法律導致廢除了童工制和每日 14 小時工作制),同時又是動物保護的先驅,發起過一場著名的運動,反對不加控制的動物實驗和其他形式的虐待動物。
沙夫茨伯里的成就使得認為關懷非人類動物就不關心人,或者致力於某一項事業就不能兼顧另一事業的觀點不攻自破。

推薦書目
湯姆·雷根《打開牢籠:面對動物權利的挑戰》(Empty Cages: Facing the Challenge of Animal Rights)
彼得·辛格《動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 The Definitive Classic of the Animal Movement)祖述憲譯
弗蘭西恩《動物權利導論:孩子與狗之間》(Introduction to Animal Rights: Your Child or the Dog)
彼得·辛格湯姆·雷根《動物權利與人類義務》(Animal Rights Human Obligations)
湯姆·雷根《動物權利研究》(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湯姆·雷根卡爾·科亨 《動物權利論爭》(The Animal Rights Debate)


謝N年前的邀~這個問題的判斷條件其實並不在於我們和食物是不是智慧生物,也不在於誰比誰高等,而是雙方意願是否統一。

這裡的意願統一主要包含以下三點:
1 你情我願,你願意被我吃,我也願意吃你;
2 你足夠好吃,我胃口足夠好;
3 我獲得享受,亦能給你恰當的回報。

無需把這種交易想像的那麼驚悚,實際上吃掉對方身體的一部分,或不咀嚼不下咽的「吃」其實每個夜晚都會發生好多回(# ̄▽ ̄#)……就算是貨真價實的「吃」其實也不罕見:過去西藏人和蒙古人在處理親人遺體的時候認為遺體被鳥類和狼吃掉(天葬)是必要的,回族人至今堅持自己親人的遺體應被菌類和蟲子吃掉(土葬)。哪怕在活人身上,我們也正在使用魚類來吃掉我們皮膚上的死皮(療養手段),用蛆蟲吃掉傷口附近的腐肉(醫療手段)。目前日益普遍的器官捐贈甚至獻血,其本質也是用自己的身體來滿足對方身體的功能需求……重要的問題在於:我們是否能接受別的種族像我們處理牛羊的生命一樣來處置我們的生命?甚至像那些流水線上的肉雞一樣將地球人作為牲畜飼養?

「吃」本身不是問題,雙方能否互相尊重,保證各自的生活質量才是問題。

而生活質量也並非一個放四海皆準的固定值,根據不同的物種差別,其生活和生存需求是天差地別的。比如糞坑對於蛆蟲來說是快活的樂園,但你把一個大活人扔進去只會讓他生不如死;人類需要巧克力、新聞和朋友圈。但同樣的事物對狗來說則毫無意義甚至如同毒藥。我們也許覺得把一頭豬關在棚圈裡它一定會很悶很無聊,但和野外那些食不果腹擔驚受怕的野豬相比,家豬這輩子的生活質量並不一定更低。可如果反過來把人和豬對調一下呢?那就是徹底的悲劇了。

比我們強大的文明,其物質精神需求也一定會高於我們很多,他們也許需要一個人佔據一座城市大小的資源才能獲得滿足(今天現代人所佔據的生活資源對千年前的古人來說也是不可想像的)。這樣一個高等種族如果將我們作為牲畜飼養,我們所獲得的資源享受也許要比現在優越百倍。他們的「垃圾堆或化糞池」對我們來說也會是迷人的樂園,而我們雙方都對此習以為常,理所應當。

但如果他們有了一些別緻的需求:

這樣一副景象是否與熊膽工廠有異曲同工之妙?

當我們飼養牲畜,一般會給它們充足的食物,足夠的活動空間,安全的環境。到了宰殺的日子也盡量乾脆利落,不讓它們有太大的痛苦(相比野生動物被捕獵要舒服多了)。這其實也是一種對等交換的正常循環過程。雙方都付出並且獲取了自己所需的資源和享受,都算是過完了有所價值的一生。但熊膽工廠和上圖中的人奶採收則明顯踐踏了被飼養者的必要生理需求:沒有必要的活動空間,甚至連這些資源本身也沒有太大的必要性。熊膽汁的醫療作用並非不可替代甚至子虛烏有,人奶的營養成分和產量效率也不一定比其它生物更好。如果熊和人都只是在短時間內接受採收,其它時間自由活動,這樣的「飼養」方式就是合理的,反之則是違反人道的。

再者我們所需要的「肉」只是一種物質,而任何物質都是可能被製造出來的。如果我們的科技足夠發達到使用工業手段製造食物,那麼絕大多數肉用生物在將來都是可以被我們解放的。正如我們有了汽車,馬匹就被放棄了;有了合成纖維,部分皮草就被放棄了,有了拖拉機,牛馬也被放棄了。只要我們有辦法、有可能、在經濟上允許,我們就會盡量去照顧其他生物們的利益,甚至主動去幫助它們。反過來,高等生物的態度也應當是與我們統一的。

有人也許不同意上文,認為外星人不一定會具有人性和善念,也許它們都是天然的劊子手只以殺戮奴役為樂。但我認為這樣的生物是不能發展出高等文明的,因為除去智慧,接納、合作、善意才是文明的基石。如果是一個相互拒絕甚至仇恨的種族,它們很難結成大的群落,進而也就不具有科技發展的產業基礎。如果這個種族相互之間不具有關切和憐憫,任何一個個體也就沒有動機研究讓別人過得更好的方法,進而整個社會的生產水平都難以得到提高。

人類是社會性的動物,單獨一個人類很難在沒有同類的環境中生活下去,與同類的精神交流幾乎像吃喝拉撒一樣重要。甚至在潛意識中,我們會把任何可與我們進行精神交流的動物當作與我們一樣的社會成員——最現實的例子就是貓狗的飼主們將貓狗作為寵物,進而當作家庭成員,甚至把貓狗當作與人類一樣、平等的存在。「貓奴、喵星人、汪星人、鏟屎官、喵主子」這些稱呼便都是這樣一個態度的體現。我們判斷其他生物是否算是自己這個社會成員的標準,並不是它們是否是人類、並不在於他們是不是和自己一樣,而是他們和我們之間是否有感情上的正面交流。在某些極端情形下,甚至是一件沒有生命的物體都可能獲得感情的投注,進而成為我們的「家庭(社會)」成員,比如親人的遺物、照片、或使用多年的汽車、傢具等等。高等生物的這類特徵註定了其「善良」的本質,如果某類高等生物違反了這個本質,就註定無法發展出璀璨耀眼的高等文明,只能向低劣卑賤的方向逐步墮落。我們的身邊其實也有類似的例子,而且相當繁多,只需看看那些幾百上千年一成不變的人群和地方就知道了。

因此以天然本性的自然規律來看,我們並不需要擔心那些與我們文明水平相差巨大的外星人會刻意來摧殘我們。像「星河艦隊」、「星際爭霸」中那樣的蟲族只會是在高等生物腳下混吃等死的低等生物,在現實中連一隻老鼠都征服不了。甚至在將來,我們還可以促進自身進化的多元化。尤其在大宇航時代到來後,星球之間的距離會給不同的主義、不同的觀念、不同的人種製造足夠的生存空間,讓人類的基因圖譜更加豐富:

對於那些連自己應該長什麼樣都說不清楚的高等生物族群來說,生物之間的差異鴻溝將不再成為「敵視、孤立、壓迫」的理由,大家只會更加肆無忌憚沒羞沒臊的快樂的生活在一起。此致:一個值得我們仰望的光明未來!


倫理道德上講,只要是智慧生物就不行


謝邀,《第九區》里的大蝦人和人類就互吃過。章魚小丸子、魷魚圈和烏魚蛋湯都挺好吃的。


謝邀
等不到吃他們就有一方滅絕了吧,我覺得不可能有另一種跟人類似的物種和我們一起長久生活
不過人肉還是很嫩的,尤其是小孩子
就這樣


吃倒不一定都能吃,硅基的,純能態的怎麼吃。如果是可食用的,自然隨便吃,為什麼要跟一種獨立於人類道德體系之外的物種談道德倫理,不過誰吃誰就不一定了


從倫理上來說,我覺得沒什麼不能吃的。吃人在倫理上不好,是因為吃同類,而不是吃高等生物


當然首先要看外星人是碳基生物還是硅基生物咯(又或者是別的什麼基生物)。比方說萬一外星人是那種會動的木頭類構成的呢?又或者是像變形金剛那種的你咬一口滿嘴機油的。。。這些當然是不能吃咯。


那麼我們就設定外星人為能吃,能吸收,而且能夠在吸收後提供一些正常食物一樣的效果(比如能量,營養,維生素)。然後,我們得假設我們的科技水平比外星人的科技水平高,至少得高得跟我們和猴子的區別差不多吧(但是實際上差別遠大於這個比喻,後面解釋)。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是外星人來到地球的話,那麼這就說明他們的科技比我們高多了,至少已經有能力做光年尺度的宇宙航行了,那麼我們還考慮個屁啊,我們應該祈禱外星人都是素食主義者吧,或者問問派題主去問問外星人這個問題(笑)。

因為上面的假設,所以我們就只能這樣假設了,是我們到外星人的A星球上,也就是說我們比他們先發展到光年宇宙航行的文明,那麼我們就假定他們的文明水平跟我們現在差不多,那麼我們到達外星第一件事就是探測資源。


電腦顯示:該星球有大量的水資源,重核物質和輕核物質,非常適合地球來殖民。

那麼會有好多的地球人來到這個A星球,既然那麼多人都來了,總不能從地球大老遠帶吃的來吧,而且我們殖民需要土地,而這些土地被看起來很好吃的生物占著,而且這些生物還用一種非常原始的熱核武器(核彈)攻擊我們,使我們非得耗費多餘的能量開啟防護罩。

如果你是殖民的總指揮,你會怎麼做?有一點是很肯定的,你絕對不會考慮到道德倫理,因為我還沒有見過任何一個人考慮豬的道德倫理。(至少,我沒有見過任何一個人,對豬的祖父去和他的孫女交配之類的事,提出過這是違反倫理的。)

剩下的事就是考慮怎麼烹飪外星人好吃了。@米其林五星大廚

(以上)
(轉載註明出處)


謝邀,最近因為生活原因這麼久才看到,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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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不是有無智慧,萬物皆有智慧,而是溝通性,比如我們聽到豬叫,我們會去試圖理解么?無從下手。
所以我們吃了豬,不管他們自己是不是願意。
人類相對於水獺,可能看著他們簡陋的小木屋非常之沒有智商,所以我們主觀斷定了他們無法溝通。
假設外星人文明發展程度遠高於人類,且體型遠大於人類,而且無法溝通,那麼,人類肯定是食糧。
假設外星人文明發展程度低於人類~~~呃,好吧,很大的可能是未來某一天我們去他們的星球把他們當做食糧,因為是渣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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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樓主的第二個問題,倫理道德,其實上面已經說的很明白了,你和素食主義者說吃動物,當然是不對的。如果是普世道德觀的話,外星人大概有點腥味吧,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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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硅基生物,存在與否都無從驗證,姑且當做不存在吧,就算存在,拿來做工業素材也是美美噠,工業用動物油脂也是多多的。


不能。

不從社會科學分析,就用高中的生物知識分析一下。

人是怎麼消化食物的呢?當然是靠酶催化反應把你吃下去的食物分解為基本的氨基酸、單糖、核苷酸等等營養物質,再由你的細胞利用這些營養物質。但是酶有專一性對吧,你身體中的酶都是由地球生物經過數十億年的進化得到的基因控制的對吧,所以你吃石頭不會消化,吃纖維素不會消化,因為你的體內不能產生對應的酶。對於地球上的某些非生物和生物物質你尚且不能消化,你怎麼能肯定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星球上一個獨立進化的物種恰好有和地球生物完全相同的而且恰好可以被你體內的酶催化分解一套構造呢?這個可能性怕是微乎其微吧。所以哪怕他們是碳基生命你吃下去也不可消化得了,跟吃塊石頭沒什麼差別。


道德是建立在群體各方利益博弈妥協的一種契約。人類是社會性動物,人類需要合作,合作對個人利益最大化,參考囚徒困境,如果別人跟我們一樣強大,我們別人講道德,是因為我們不得不跟別人講道德,如果我們不講道德,別人就不會再跟我們合作,最終損害的還是我們的利益。雙方持有一定的力量才有道德可講,資本家給工人加工資減工時不是出於慈善,而是因為工人有罷工要挾資本家的力量。 政府要救濟窮人,窮人再弱也是人,有一定的力量,如果窮人活不下去,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所以人類之間還是會講道德的,不管有些人多弱小。
但動物在人類面前,實在是太弱小了,我們完全不必要跟它們談什麼道德。
如果外星人掌握的力量跟我們差不多,我們跟他們就會講道德,講合作。如果他們太弱小了,我們就會殖民奴役他們,反之亦然。
如果他們跟地球動物一樣弱小,至於吃不吃,就要看他們長得像不像我們,因為猩猩猴子跟人類有很大的相似性,吃它們感覺好像在吃我們同類,所以吃猩猩猴子是一件殘忍的事,道德上難以接受。


首先,原則上,任何一種可以與人類進行理性溝通的智慧生物,都能夠提供另外一種價值視角。如果人類不得不與外來智慧生物生活在一起,那麼人類的道德將會發生改變。隨之而來的「新道德」即是人類的道德與外來智慧生物的道德相互衝撞磨合的產物。[對此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看美國科幻小說家奧森·斯科特·卡德(Orson Scott Card)所著《死者代言人》一書。] 如果提問者問的是,在這種"新道德"中,吃外星智慧生物對或者不對,那麼,答案是不確定。因為有太多不確定的因素,比如,外星生物和人類相比力量有多強大,外星生物長得更像植物還是更像動物,如果更像動物更像哪種動物,外星生物好不好吃以及有沒有人類特別需要的營養等等。


如果提問者問的是,根據人類現有的道德,該不該吃外星智慧生物,那麼,大家就問問自己的道德直覺吧。但是,很可能無論你的答案是什麼,你都不能完全確信。因為人類目前的道德根本沒有考慮過有外星智慧生物存在的情況。更進一步的原因是,只有人類才擁有道德。因為在思考和控制行為方面,人類恰好處在進化的頂端。就目前所知,只有人類才可以反思自己的行為,為行為設定目的,出於原則行動,構建屬於自身的價值視角。也就是說,我們目前的價值系統是在沒有任何外來價值視角的影響下形成的,所以,不可能照顧到外星智慧生物的情況。


等等……這腦洞我得縷一縷……
人大於動物大於草
所以
人吃動物吃草
外星人大於人
所以
外星人吃人?
題主是這個意思?


從倫理上來說,問題不大,只要不是同類,吃吧。
問題是,外星人結構未必與咱們地球上的動物類似。假如是硅基生物,當然不能吃。甚至,外星人也可能根本沒有身體,就是純能量呢……


你小心點,搞不好外星人看到這個會先吃了你。。。況且地球人連科幻作品中I類文明都沒達到真正遇到了外星人誰吃誰不一定吧。。。


如果能補腎的話,我相信哪怕外星人長得跟坨翔一樣,吃的人都會很多


不知道 可能會拉肚子吧 手動斜眼


推薦閱讀:

「如果外星人的文明發展到能進行星際旅行來到地球,他們的道德水平一定高到不會侵略地球」的說法合理嗎?
如果有一種外星智慧生物,價值觀與人類嚴重相悖(無法調和),我們該如何對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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