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穆斯林與種姓的問題?

印度的穆斯林是否也要遵守種姓制度呢?

或者說印度的穆斯林在印度的種姓社會下被視為什麼呢?
畢竟印度種姓社會依然保有強大的生命力,而且影響至各個方面,對於生活在印度的穆斯林來說是否也要遵守種姓制度呢?在印度保有的宗教如此之多,各個宗教信徒在印度種姓社會下是否都會遵守這一制度呢?


做些補充

解釋這個問題可能用本土術語會容易理解一些:
最核心的概念是 jati,可以譯為(亞)種姓、民族。英語有時也用caste。jati 制度的基礎是表親內婚的聯合家庭制度,這是南亞社會的根基之一,超越了宗教、族群界限
另一個重要概念是varna:也就是常說的婆羅門教概念中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四個等級,也稱種姓或者種姓集團
有關種姓制度的實際運作,如Srinivas等人類學者的研究比起婆羅門經典的記載可能更加可信,因為前者的出發點更多在於記錄,後者則更加代表了婆羅門的一種意識形態。
jati 和 varna 之間,根據Srinivas等人的觀點是一種「聲稱(claim)」,即某一個 jati 聲稱屬於某一個 varna,並在一定環境下為大多數人所接受。故嚴格意義上說,一個人,尤其是男人(女人可以上嫁,代價往往是更加高額的嫁妝)真正難以變更的是基於血緣的家庭關係以及建立在這一基礎上的jati。歷史上變更varna的情況也是存在的。又由於在自然經濟時代,家庭也是社會經濟的基本單元,所以一個jati的成員往往從事同一行業,父傳子,子傳孫。

所以,外來穆斯林進入次大陸的時候面臨的是這麼一個格局。本地人根據家族分為不同jati,jati又在一個穩定的秩序中分屬不同varna。某個地區的一個jati往往又對應一個行業。但是,jati、家族和行業的劃分是比較世俗、基於血緣和經濟分工的,varna的劃分則是基於宗教理念的。

那麼穆斯林初入印度時的身份是什麼?
中世紀文獻常用的兩個詞是:
1. 突厥人,turk
2. 蔑列車,maleccha
比如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用的就是這兩個詞,因為多羅那他是根據流亡西藏的印度僧人口述寫成的書,所以這個稱呼大概可以代表15世紀前後北印度當地人對外來穆斯林的稱呼。
這兩個名稱強調的都是民族身份,而非如musalman這個強調宗教身份的詞語。大概前者是突厥人自稱的,後者是本地人對入侵者的蔑稱(蔑列車以前也指希臘人、斯基泰人)。那麼當時的本地人被稱作什麼?答案是 Hindu,印度人(這時還主要是波斯語的字面義,居住在印度河等地的人)。

故穆斯林剛剛進入印度時,所謂的印穆兩個群體更多表現為兩個不同的民族(事實上也是)。兩個族群之間在語言、宗教、民俗乃至體貌上都有不同,自然也不能通婚。但外來的穆斯林也不是一個家族,他們以家族、部族為基礎也形成不同族群。到了印度,這個也被解釋為 jati。

其實大量歸信的本土居民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印度教徒」,而是「印度人」。真正意義上囊括大量本土居民的「印度教」在那個年代還沒有形成。歸信的也主要是地理和社會邊緣群體。

舉個例子,北印度的穆斯林紡織工群體 julaha 一般被視為一個 jati,他們現在也自稱 ansari。他們原本就不是婆羅門教信徒,也不接受婆羅門祭司服務,甚至被婆羅門視為賤民。他們有可能實踐一種比較基層、鬆散的密教,比如西藏唐卡記載的84成就師中就有一位是織工,或許是他們中的神通廣大之人。因為穆斯林統治者格外重視紡織業發展的關係,織工群體迅速誇張並吸納了許多出身很低的民眾。不同於居住在村社的低種姓,他們進入了城市,接受穆斯林統治者委任的法官管轄,主要與穆斯林接觸。法官為他們斷案、給孩子起名,他們本就無法進入印度教寺廟,但卻可以參加清真寺的禮拜活動,加之一些蘇非的傳道,他們開始逐漸「伊斯蘭化」。所以與其說他們是「改信」的,不如說是逐漸「歸信」的。

至少從17世紀的文獻來看,他們的思想、行為舉例今天意義上的穆斯林還是相去甚遠的,很多人只是名義上起個穆斯林的名字,忙於生計的底層民眾談不上多麼專註於宗教生活。
但這類群體的身份就比較尷尬了,說他們是突厥人?他們顯然是本土居民,也就是印度人(Hindu)。說他們是印度教徒(Hindu)?他們又主要親近伊斯蘭教,婆羅門都懶得理他們。他們有 jati 身份,但因為伊斯蘭教的原因不屬於婆羅門教 varna 體系。久而久之,他們就成為非ashraf 的印度穆斯林,也就是低等級穆斯林。這個群體的出現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世紀印度民族融合。可惜這個融合的「印度斯坦」(Hindustani)民族被後來的宗教民族主義給撕裂了,現在印度也談得越來越少了。現在的格局更像是回到穆斯林入侵初期兩個民族對立的情況。不同的是,曾經是民族融合成果的低種姓穆斯林也被割裂,而不是一個過渡地帶了。這個應該說主要是宗教民族主義導致的。

饒了那麼一大圈,回到主題:
1. 印度穆斯林無論地位高低,皆有某種意義上的 jati。這種jati 和今天印度教徒的 jati 類似,都是以家族制度為基礎的社會群體,由於過去的經濟分工往往與家族重合,所以很多時候也對應一個行業。如果用jati理解種姓制度,可以說印度穆斯林存在種姓制度(jati vyavastha)。但在穆斯林群體中,jati 更像 clan,也就是部族。
2. 印度穆斯林不屬於 varna 體系,因為那根本就是婆羅門教的宗教概念,沒有如 jati 一般跨越宗教的社會基礎,不可能在伊斯蘭教體系中被接納。所以如果用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四等級去理解種姓制度,可以說穆斯林不存在種姓制度(varna vyavastha)。
3. 印度穆斯林之間的地位高低主要是基於 是否是外來統治者這一歷史事實的。外來穆斯林因為曾經是印度的統治者,享有土地、財富、權力,所以地位多不低。後來改信的民眾原本就是這個社會的邊緣群體,所以地位也高不了,除非碰上好運暴發戶了。

所謂遵守種姓制度,這看怎麼理解了:
1. 如果說是要遵守《摩奴法論》一般的種姓制度,尊重婆羅門什麼的,別想了,穆斯林自己有阿訇,有蘇非教長。即便他們尊重某個婆羅門,也可能是從社會聲望、政治地位等世俗因素,而非宗教因素出發;
2. 如果說只是與 jati 隔離相關的不通婚等,那麼是肯定的,因為大家族內婚是基本制度。而且因為後來的宗教民族論,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在印度通婚是很難想像的,容易引發教群衝突,而且是雙方都不願意;
3. 如果說是不同等級之間的秩序,那麼都存在,只不過印度教徒的varna等級被神學化,穆斯林之間的等級基於歷史,教義是不支持這種實踐的。

其他宗教的情況大概如下:
1. 人口比較多、多地區散居的少數宗教,比如錫克教,情況和伊斯蘭教類似,實際上是分 jati 的。比如錫克祖師和早期的 sahajadhari 都是 khatri,後來的卡爾薩主要是 jat(賈特人)。又比如20世紀改信的佛教徒,在 maharashtra 邦主要是 mahar jati,在北方邦主要是 chamar 等 jati。
2. 人口比較少的、聚居的少數宗教,比如耆那教、瑣羅亞斯德教,基本一個宗教就是一個 jati,原則上必須內婚,在受過良好教育的社會階層也有例外,那就按照印度習俗隨父。

因為歷史的原因,一個特定的jati 往往在當地的經濟社會中佔據一定位置,這個也主要不是宗教身份決定的,而是代代相傳的。比如上面說到的 ansari 穆斯林主要是北部的織工,khatri 錫克教徒主要是商人,jat 錫克教徒主要是農民等等。

至於綠化印度,基本無法實現,除非印度教徒都不生孩子,但這是不可能的。
如果有可能綠化,印度早就在穆斯林統治者治下綠化了,已經成伊朗了。
事實上,印度教核心群體改信伊斯蘭教並不多,甚至說很少。
當年賤民運動領袖安倍德卡爾計劃脫離印度教,海德拉巴 Nizam 曾高價延攬他帶領賤民民眾集體改信伊斯蘭教,結果還是被拒絕了。原因就是伊斯蘭教是外來宗教。後來他選擇了佛教,一天就改信幾十萬佛教徒,現在印度佛教徒也主要是他的追隨者和後代。
雖然印度現在不常用民族這個字眼,但實際情況是主體民族是以經過民族化改造的印度教為紐帶的、略顯鬆散的Hindu群體。其他本土宗教群體基本也依附於這個大框架。雖然民族建構談不上很成功,但背後的歷史記憶還是可以支撐他們的印度民族情緒。加上分治以後大量穆斯林精英離開印度,印度共和國境內的穆斯林群體實際上有點群龍無首的感覺。


請大家看 @土豆窩瓜 的回答,說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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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問題。
題主問的這個問題其實是南亞史學界和南亞伊斯蘭研究中的一個很有意思的學術領域。
以「伊斯蘭種姓(Islamic Caste)」和「南亞(South Asia)」為關鍵詞檢索一下各類學術文獻庫,可以得到不少有參考意義的資料。
不要想當然的用「教義」去解釋一切,畢竟作為一種生活方式的的南亞伊斯蘭教所處的環境仍然是印度教社會,其自身也經歷了漫長的本土化過程。種姓對南亞伊斯蘭教的影響或多或少的存在著。
對此問題的學術上探討至少應當包含對「種姓」概念歷史沿革的分析,尤其針對信仰伊斯蘭的民族進入南亞次大陸後的十幾個世紀的歷史進行探討。同時對「Caste」、"Jati"以及「Stratification」等概念在南亞社會語境下的具體內涵有所明晰。在此不做展開,歡迎指正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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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姓制度定然是印度教的產物,但其在數千年的發展過程中又不盡然等同於宗教制度,而成為了一種社會等級劃分。從這個層面上說,伊斯蘭教嚴禁種姓產生,因為「人人平等」的觀念深根於其教義內涵。
所以,當我們說「南亞伊斯蘭種姓」的時候,可能產生一種誤解——南亞伊斯蘭教是印度教的一部分。因而,南亞穆斯林和印度教徒都會小心翼翼的使用這一辭彙。可在事實上,這種社會分層是客觀存在的。

這些(穆斯林)群體在結構、生活方式、族群間交往原則等方面呈現這樣的特徵: 族群內部成員的地位僅由出身來決定,族群邊界通過內婚來維持,存在固定職業,也有族群理事會;違背內婚原則會被懲罰;等級較高的族群具有社會優越感,有意保持與其他族群之間的距離,並規定共餐方面的限制;高級族群和低級族群之間的生活方式也有明顯差異。
——蔡晶:「印度穆斯林種姓摭議」

在客觀層面上,南亞伊斯蘭教信眾中存在著一種類似於「種姓」的等級劃分,只是他們不接受「種姓」這一說法罷了。
南亞伊斯蘭種姓分為以下三個大種姓:阿什拉夫(Ashra?f)、阿吉拉夫(Ajra?f)和阿賈爾(Arzal)。
阿什拉夫種姓又包含:賽義德(Sayyid)、謝赫(Shaikh)、莫卧兒(Mughal)和帕坦(Patha?n)等四個亞種姓。從名字便可以判斷其為高級種姓,來源包括阿拉伯裔、波斯裔、中亞裔、突厥裔、普什圖裔等先後進入印度的武士統治階級和宗教領袖,以及少數改宗的原本土勢力中的政治領袖(著名的拉吉普特民族中不少改宗者)。
阿吉拉夫種姓包含兩類,一類為改宗的原印度教秩序中的潔凈者(即相對的高級或中等種姓);另一類為與原有印度教服務行業緊密聯繫的職業種姓,如織工(Jolaha)、梳棉工(Dhunia)、榨汁工(Kulu)、蔬菜販(Kunjra)、理髮匠(Hajjam)及裁縫(Darzi)等。[1991印度人口普查報告]
阿賈爾種姓便是南亞伊斯蘭教中的低種姓和不可接觸者(「賤民」)們。那些試圖通過改宗來逃脫原有社會桎梏的人們是逃不出這個大漩渦的。

南亞伊斯蘭種姓有兩種來源。一種是外來的信仰伊斯蘭教的各民族或各種不同支派之間的劃分,根據出生不同與信仰的教義不同而產生的不同群體。這一現象在前莫卧兒時期的德乾地區和莫卧兒時期的北印都較為顯著。比如,來自波斯地區的官員與帕坦人的族裔之間的尖銳對抗。這種社會等級與種姓制度仍有不同,諸如共食制和內婚制等典型表徵都不具備。
第二種來源則是原有印度教教徒改宗。即使在莫卧兒王朝最強盛之時,對於普通民眾的控制力仍然不強,在廣袤的領土內依然呈現一種印度教的生活方式,只是他們對神的敬稱變了個名字。所以,很大一部分改宗者只是改了個名字,但種姓仍然是他們生活的一部分。從這個角度上說,他們才是所謂「南亞伊斯蘭種姓」的主要組成部分。

總的說來,伊斯蘭教的進入對種姓制度產生了極強的衝擊。若給出結論說南亞伊斯蘭教信眾內部產生了「種姓制度」一定是錯誤的,但二者之間的確存在很強的關聯。因而,有學者指出,穆斯林社會也形成了一套與種姓制度對應的等級制度,但其缺乏意識形態上的支持,所以並沒有儀式性的表達。[劉欣如:「南亞種姓制中的社會流動性」]
南亞的穆斯林和印度教徒的緊張局面其實是20世紀末印度「民族主義」興起之後才形成。在之前的近千年里,雙方雖有隔膜,但卻遠沒有形成以仇恨為主旋律的對立關係,即使是在暴君奧朗則布的統治下。
因此,南亞伊斯蘭種姓的形成不僅僅是一套社會等級制度,而是部分印度教徒試圖逃離種姓桎梏投奔伊斯蘭教的產物。
從某種意義上看,錫克教也是如此。


集體皈依伊斯蘭教是低種姓群體擺脫歧視與限制的重要途徑。


在印度,很多穆斯林也是不吃牛肉的。新加坡有很多泰米爾穆斯林的店,裡面的肉類只有羊肉,雞肉和魚蝦。牛肉和豬肉一律沒有。

祖上是印度不同種姓的穆斯林也是分開禮拜的。


歷史上,有一部分的低種姓印度教通過改變信仰來擺脫命運。改信穆斯林,佛教。 現在印度的佛教徒「極其稀少」應該有相當部分是低種姓印度教改過來了,可以百度下安貝卡博士,他是發起人。


印度穆斯林內部的確存在著類似於「鄙視鏈」識別的一種東西,位於其姓氏後面或者就是其姓氏。其實,印度也和別的地方有一樣的一種生殖隔離:先不問姓氏和出身,「膚色深淺」?「英語水平」?「職業底薪」,這就是能否通婚的幾項硬指標。


綠教的子宮武器,無解的模式。


伊斯蘭教這方面要比印度教高上好幾個檔次,一視同仁,都是阿拉的子民。
順便說一句,印度這種狀況給了發展穆斯林大好機會,幾百年來,印度次大陸已經綠化了一大片,巴基斯坦,孟加拉國,這些國家和印度完全一個文化語言圈。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印度國內的穆斯林還會增多,據說2014年已經超過印尼成了世界最多穆斯林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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