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著穆斯林的面說了「豬肉」兩個字是不尊重其信仰嗎?

當著穆斯林說了「豬肉」兩個字,結果被罵,差點被打,後來才知道在很多地區「豬肉」只能叫「大肉」,不準說「豬」字的,否則就是不尊重穆斯林。請問我做錯了嗎?


極端的佛教徒焚燒自己
極端的穆斯林焚燒他人


曾經系統研究和翻譯《古蘭經》並在伊斯蘭教學界享有很高聲望的馬堅老師曾經專門撰文說過這個問題,以下為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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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不吃豬肉的人,思想也能進步;吃豬肉的人,思想未必就沒有問題。吃不吃豬肉絕對不是衡量思想的標準。我們回民同胞對於豬肉問題認識不夠,以致有種種不正確的觀點和不正當的行為,形成了狹隘的民族主義,這也是應該加以深刻的檢討的。漢民同胞對於我們的種種誤會和誣衊【引註:此處指前文提到的有漢民說「豬是穆斯林的祖先」等言論】,我們自己應該負一部分責任。
古蘭經上關於戒食豬肉的明文,共計三條(第二章第一七三節,第五章第三節,第六章第一四五節),每條都有豬肉二字,但這兩個字並沒有染污了古蘭經,大家諷誦那三條明文的時候,並沒有什麼表情。大家說漢語的時候,提到豬肉二字為什麼要唾一口,表示厭惡的意思呢?我認為這是一種無謂的舉動;在漢民同胞面前作這種表情,是不禮貌的。提到牛肉二字的時候,倘若有人唾一口,你們覺得怎麼樣呢?一般回民都忌諱豬字,因此鬧出許多笑話來。東南的回民曾參加明太祖朱元璋的農民革命,立了汗馬功勞,朱元璋為了獎勵他們的勛勞,賜他們姓朱,在專制時代,這是無上的光榮。但現在有人問那些功臣的子孫姓什麼的時候,他們覺得很難為情,他們認為朱元璋叫回民姓朱,是一件「缺德」的事情。據說有改姓黑的,不知確實否。古蘭經上(一八∶九四,二一∶九六)提及古代的兩個民族雅朱者和馬朱者,有無知的回民,曾提議把經文改為雅牛者和馬羊者。有些地方的回民,忌諱豬字,把豬肉叫做虎克肉,「虎克」是波斯語Khug的對音,翻譯出來,是個肉字。中國的豬字,換成波斯的豬字,究竟有什麼好處呢?雲南回民忌諱豬字,因為通常用「肉」字表示豬肉,故改稱牛肉羊肉為牛菜羊菜。他們又忌諱肥字,故改稱肥牛肥羊為壯牛壯羊。但阿訇講經的時候仍然說: 「割斷骨肉使不得」,「應該宰肥胖的牲靈做古爾邦」。
一般回民仍然說:「兒女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肥胖的回民,仍然承認他自己的腳太肥,不能穿太瘦的鞋子。反動統治時代,是大漢族主義的時代,漢人自稱大教,稱回民為小教,這顯然是輕視回民的意思,一般回民卻承認了這個稱呼。凡是與漢人有關的東西,他們都加一個大字,例如把豬肉叫做大肉(雲南回民把豬肉叫做大菜),把豬油叫做大油。因此,有些回民不願別人稱他的比較大一點的油瓶為大油瓶,這是很無謂的。在回民漢民雜居的地區,漢民攜帶豬肉通過回民居住的大街小巷,必須包藏起來;否則,就會挨打。趕著豬群通過回民村莊的人,豬和人都要遭無妄之災。回民同胞不調查一下究竟他是有意給回民開玩笑的本地人呢?還是不知道回民風俗習慣的異鄉人呢?不問青紅皂白,動手打人,違背伊斯蘭教和平寬容的精神,是應當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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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馬堅老師這種和平寬容的信徒才是真正的穆斯林。如果「伊斯蘭教是一個愛好和平的宗教」,那麼對一言不合的非教徒施加暴力,就是假借伊斯蘭的名義行反伊斯蘭的行為,按照《古蘭經》的說法,這些人才是真正該下火獄的。

利益無關:非穆斯林,只是讀過一點漢字版《古蘭經》,關注過馬堅老師的生平


我們可以當著佛門弟子罵佛祖,當著基督徒說上帝已死,但不能當著穆斯林說豬肉!
你說誰錯。
又想起少林CEO在兩會上說神曲《法海不懂愛》污辱佛門先賢,當時笑噴。釋總你為什麼不直接建議禁了《西遊記》!不得不說其言其行離佛門大德越來越遠了。


是極度的不尊重,舉例如下:

「蕭峰錯手殺阿朱」

在穆斯林面前當然不能說和「朱」字同音的辭彙,所有類似情況都要用它字代替,不然豈不是極度的瀆神!改改——

「蕭峰錯手殺阿紅」

可是這樣還是和「阿訇」重音了,還是不敬!再改改——

「蕭峰錯手殺阿赤」

聽上去像個大遼蠻夷女子的名字,豈不是又得罪了我大漢好兒郎?實在愧對泱泱華夏!再改改——

「蕭峰錯手殺阿彤」

好像又會讓人聯想到阿童木,實在是離經叛道,這樣怎麼能弘揚我國文化?這是狗腿子漢奸的行為!再改改——

「蕭峰錯手殺阿赭」

還是不行,這麼難認的字,對中小學生哪來的公平?這是赤裸裸的精英主義!再改改——

「蕭峰錯手殺阿丹」

嗯,又好認又好讀,聽上去還和「阿甘」差不多,正面又勵志,多好!
就這麼定了吧~

蕭峰已經殺人如麻了,
他好累啊。


如果你是故意的,那是有些不尊重。
不過他準備動手時,這事跟尊重就沒多大關係了。

利益相關:飛面神教傳教士
RAmen!


真主憂心忡忡的對耶和華抱怨說:從美利堅到西伯利亞,從西歐到東南亞,甚至非洲南美,形成一個歧視迫害虐待穆斯林的聯盟,我們作為人類的一分子,應該享有基本的人權,不應該因信仰而受到虐待,必須讓世界上善良的人們,伸出他們正義的雙手,拯救和寬容伊斯蘭信仰。

  耶和華問道:他們是怎麼虐待你們的呢?

  「他們既不肯皈依伊斯蘭教,又不肯去死,還佔有了本該屬於我們的土地和資源」,真主一臉悲憤的對耶和華說。


我怎麼覺得他只是想打你。。。


真事:我妹妹在天津一家穆斯林餐館吃飯,問老闆有沒有豬肉,說出口了,才恍過神來,當時整個店的人拉下臉,我妹妹裝得很平靜,吃完飯出來才對朋友說剛剛形勢兇險。妹妹說如果剛剛在給我威脅表情的時候,我有回應,他們肯定會覺得我是故意的,看形勢肯定會動手,所以只能裝不知道,最後就是一店的人生悶氣,妹妹很抱歉,但是不能說對不起。


如果我的信仰是豬肉怎麼辦?


如果你根本不知道他是穆斯林,或者不清楚他們的忌諱,或者隨口一說,沒走心,那不是你的錯。你可以反駁他,你可以不說,你還管到我說了?你憑什麼干涉我的說話自由?
如果你什麼都清楚,是故意的,存心招惹他,那你還真是挺嘴欠的。本質是一種挑釁,對方還擊你也沒錯。
所以,你首先說明:抱歉,我不知道這些/我不是故意的。要是對方還是不依不饒,你再回敬他:嘴長在老子身上你管不著!不愛聽你怎麼不割了自己的耳朵!

突然想到曾經年少無知的我,不知道清真餐館、回回、「大肉」之間的種種厲害關係,曾經不止一次跑到我家樓後的那個清真小飯店要求買豬肉酸菜餡的餃子………………………老闆和我說沒有,只有牛肉胡蘿蔔、羊肉芹菜的,我就大大咧咧的說那你做點唄!……………………
現在一想……店裡的漂亮回族妹子沒砍死我,看來對我是真愛ヽ(???)?……
他家牛肉洋蔥餡餅很好吃,每次回去都要吞下幾張(*′?`*)


如果他打你,你也可以打他,既然要動手還談什麼尊重?


既然豬肉的存在都能冒犯到穆斯林脆弱的尊嚴,那他們應該怪的不應該是總提到豬肉的人,最應該怪的難道不是創造萬物順路創造了豬的神么,與其怪別人吃豬肉,不如做禮拜的時候求求你們的神把豬滅絕了,也好讓我們開開眼


和musilin打架那是光榮的事情, 只有打的多了,才能讓百姓知道他為什麼是"和平"的宗教


我只希望不會在某些地區出版「清真文學作品」:
比如《天龍八部》變成「阿大」和喬峰
比如「大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以及我很擔心自我介紹會變成:
「你好,我姓朱,哦哦您是穆斯林啊,那我姓大。」


@BDF hard

邏輯混亂。

本問題的標題是「當著穆斯林談豬肉是不是不尊重」,而不是「說穆斯林是豬是不是不尊重」。不用說穆斯林,你對任何人說「你是豬」都不尊重。但問題是,在某些穆斯林眼裡,僅僅是提到「豬」
字都是大不敬。這就未免太小氣太狹隘了。

我就姓王。你罵我是王八當然我會生氣。但是當著我面談到王八有問題嗎?沒有任何問題。同樣,當著姓朱的人談豬有問題嗎?沒有任何問題。我有個同學姓朱,組裡的人都戲稱他」二師兄」,什麼問題也沒有。《西遊記》里把豬八戒描寫成一個有很多缺點的搞笑角色。要知道當時姓朱的人還是皇帝呢。如果朱明皇室像某些穆斯林一樣心胸狹窄、邏輯混亂,是不是應該把吳承恩五馬分屍,滿門抄斬?可是吳承恩沒有受到任何傷害。《西遊記》流傳了五百年,也沒有任何姓朱的人有過什麼意見。

一個民族往往有自己特別的文化、傳統以及忌諱。比如滿族是不吃狗肉的。但我從沒聽過哪個滿族人聽見一個「狗」字就吹鬍子瞪眼睛。信佛的人是不吃肉不喝酒的,但從來不會管別人吃肉喝酒。基督教徒吃飯前是要禱告的。但是我和基督徒一起吃飯不禱告沒有人會指責我。猶太人也不吃豬肉,但從來不會跟一個「豬」字較勁。你當著他的面吃豬肉也沒有任何問題。


沒什麼信仰需要別人尊重的。信仰是自己的事情。要求別人尊重自己的信仰就是不尊重別人的信仰。很多人信仰言論的自由,包括隨口說豬肉二字。


他尊重你吃豬肉的習慣了么?他要打你,要麼自衛,要麼報警


你不是不尊重他們的信仰,而是不尊重自己的生命!


回民講究屬相不?能不能屬豬?


我不是故意的我會道歉,但你要非得等鼻子上臉,對不起我他媽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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