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白龍尾島的歷史,哪些是有據可查的?
網上可以常見一些有關白龍尾島的討論,有許多相互矛盾的地方。
比如,白龍尾島是否存在「借」給越方的情況?
網上「故事性」很強的版本可信度不高,不再轉述;百度百科提供了一個說法「北部灣有兩個白龍尾,租借給越南的白龍尾位於廣西防城港,在中越邊境戰爭中收回」但同樣沒有給出來源。
再如,白龍尾島在法佔前究竟一直以來由何人居住、管轄?
再如,該島具體狀況如何,是像網傳那樣宜居,還是像英文維基援引越南網站所說「lack of water resource」?
以下為本人原創,在其他論壇發過,這裡再發一下:
不得不說的割讓白龍尾島(夜鶯島)真相
關於某××出賣自古以來屬於中國的北部灣夜鶯島(白龍尾島)導致喪失2萬平方公裏海疆的傳言流傳已久。應當說,與那些肆無忌憚造謠的段子相比,這個段子技術含量較高,因為歷史上的確有過中方將該島交予越南的史實,因此,這個段子也就經常被當做TG賣國的罪狀拉出來遊街示眾。
那麼,既然白龍尾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而PLA早在1974年西沙海戰就收復了甘泉島、珊瑚島及金銀島三島。那麼,從1979年到80年代對越自衛反擊戰期間,雙方呈敵我戰爭狀態,中國藉此收復了被越軍侵略的中國領土,卻始終沒有染指白龍尾島。這是為什麼呢?
不僅如此,新華社《國際先驅導報》記者2004年採訪中國外交部法律司海洋處時,相關官員明確指出:「白龍尾島確實屬於越南」,中國國家海洋局前高級工程師許森安也指出:「白龍尾島是越南的。」
這是怎麼回事?
當然,有網民說,這是為了掩蓋當年出賣本屬中國領土的罪行而採取的自欺欺人說法!
不錯,某××出賣自古以來屬於中國的北部灣夜鶯島的說法並非空穴來風,其最主要的出處是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研究員李德潮先生所撰《白龍尾島正名》(發表於《海洋世界》1996年第9期,以下簡稱《白》文)。《白》文網上隨處可見,百度「白龍尾島正名」即可,這裡不再贅述。
由於該文是國家級專家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的文章,因而被作為研究探討白龍尾島的重要佐證而被廣泛採信,如騰訊歷史關於白龍尾島的專題介紹「中國夜鶯島何以成越南領土」,主要依據就是該文。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編撰出版的《中國海疆歷史與現狀研究》一書也採納了該文。
作為中國人,當然要為捍衛國家領土完整而鼓與呼,當然要譴責那些為了一己私利而出賣國家利益的漢奸、賣國賊!特別是當下面對菲奴小兒叫囂挑釁,倭寇無賴磨刀霍霍之際,更需要我們振奮民族精神,齊心協力捍衛國家領土完整!
因此,起初看到《白》文時,的確有金甌痛缺,令人扼腕嘆息之感,同時,也深深為李德潮先生捍衛祖國海疆的拳拳愛國之情所感動。然而,不才再次仔細拜讀《白》文後,竊以為李德潮先生這篇文章實在不夠專業——不僅大量論述未提供具體出處,而且硬傷頻現,甚至個別看法有偏頗之處。
當然,從感情上來說,我不願意拿著先生此文吹毛求疵。雖說只是學術探討,但質疑本文本身就很容易被人誤解為在領土問題上替越南人說話,更會有網民給在下扣上「漢奸」、「賣國賊」的帽子,所以對此也就姑妄聽之,姑妄疑之。
然而,近年來,某些整日里鼓吹「人權高於主權」的公知精英們為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搖身一變成為忠實的「民族主義者」,利用網民的愛國熱情,拿著李德潮先生的這篇文字,借題發揮,大做文章。以此含沙射影,肆意抹黑,實在令在下忍無可忍!
為此,在下不揣淺陋,願圍繞《白》文就白龍尾島問題的來龍去脈做一探究,以求教於方家,也歡迎各位網友就錯謬之處多多批評指正。
1、《白》文稱:「夜鶯島則是明、清以來,乃至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官方圖書對該島的稱謂」,「我國50年代以前發行的地圖上標名為夜鶯島」,「廣西、廣東、海南的漁民和沿海居民,只知道沿岸有白龍尾半島、白龍尾村鎮,海灣中有浮水洲島、夜鶯島,而不知有什麼白龍尾島。」。
眾所周知,由於夜鶯鳴叫婉轉動聽,因此成為西方大量文藝作品主題,它不僅出現在阿里斯托芬、安徒生、王爾德的著作中,也在李斯特、格林卡、雅尼等著名作曲家的樂章中出現。然而,在中國的典籍之中卻很難發現「夜鶯」這個詞。
之所以如此,主要還是因為夜鶯模式產地在德國,主要分布在歐洲、非洲、西亞及中國新疆等地,「新疆歌鴝」才是夜鶯的中國名字(俗名為夜歌鴝),古代中國人自然很難知曉這種鳥類。實際上,「夜鶯」(nightingale,直譯為「夜晚唱歌」)是晚清時期隨著對外交流的增加才出現外來詞。
那麼,我就不知道了,明清時期的國人是如何用想到用「夜鶯」這個如此洋氣的名字給北部灣中的島嶼命名的?憑什麼說當地漁民只知道海灣中有「夜鶯島」的?我更不知道的是,李先生從哪裡找到記載「夜鶯」二字的明代官方圖書的?也可能在下的確孤陋寡聞,真的不知道「明、清以來,乃至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標明「夜鶯島」的官方圖書到底是哪一本?
李先生言之鑿鑿「我國50年代以前發行的地圖上標名為夜鶯島」,下面就是我手邊部分中國50年代以前發行地圖中北部灣部分截圖。
從上圖可以看出,早在晚清時期,連面積只有1.89平方公里的斜陽島(又稱蛇洋洲,亦名小蓬萊)都被標註出來了,可是面積約3平方公里的夜鶯島(浮水洲)在1950年代以前的中國地圖上不僅名字沒有出現,甚至就連島嶼也未被畫出來!
眾所周知,1948年出版的《申報》第五版是民國政府欽定地圖,可是,這份地圖上竟然也找不到這個島嶼!這能否說明,甚至到了1948年,當時的製圖者竟然還不知道該島的存在!
那麼,是否說「夜鶯島」完全是子虛烏有的杜撰嗎?當然不是!然而,這個名字卻是地地道道的舶來品。根據法國1944年的資料記載:所謂的「夜鶯島」是歐洲航海人士入夜時一個逃避風浪的地方,在英文中被叫為night in gale(大風之夜)。由於發音與夜鶯(nightingale)的發音相同,因此才有了「夜鶯島」的名字。
下圖就是1771年(清乾隆三十六年)法國著名製圖師Rigobert Bonne繪製的《東印度航海圖》局部
從圖中可以看出,在該圖上已經清晰地繪製出了「夜鶯島」(nightingael)。
此後,在歐洲出版的地圖上,均以夜鶯島名字出現(繪製年份我用紅方框標註出來了):
http://i1.tietuku.com/3d5dbd867717e9e7.jpg
因此,李德潮先生關於「夜鶯島」之說恐怕有點想當然了吧。
2、《白》文聲稱:「白龍尾島名稱是前法帝國主義印支殖民當局,於20世紀30年代侵略該島時的所謂命名……他們將廣西白龍尾半島的地名冒名頂替到浮水洲頭上,企圖混淆視聽。」
這裡需要補充一點小常識,在北部灣地區有兩個稱之為「白龍尾」的地方,一個是位於北部灣之中的「白龍尾島」,另一個則是北部灣北部的「白龍尾半島」。如下圖所示:
對於李德潮先生的這個說法,實在令在下大惑不解!李德潮先生作為海疆史專家,應當明白這個一個常識:根據《中法界務專條》,白龍尾半島屬中國領土,這可是得到法國方面認可的啊!
為了「混淆視聽」,就要將自己侵佔的小島改為已經認可屬於對方半島的名字?這不是明顯要將該島所有權出讓嘛!李德潮先生的腦洞開的未免太大了吧?
況且,「白龍尾島」真的是法國殖民當局「20世紀30年代侵略該島時的所謂命名」嗎?
下圖是法國著名海軍軍官、探險家、地理學家Jules-Léon Dutreuil de Rhins(中文譯名有J-L.獨特雷伊.德.蘭斯、杜特伊.德、儒勒、呂推等,本貼簡稱蘭斯)於1880年繪製的《Indo-Chine Orientale》(《東印度支那地圖》)局部:
可見,法國人最遲於1880年就已經將該島命名為「白龍尾島」了,而不是李德潮先生所說的是法國殖民當局「20世紀30年代侵略該島時的所謂命名」。
下圖是英國1917年出版的《Complete Atlas of China》(《完全中國地圖集》)局部:
下圖是德國1925年出版的地圖局部:
可見,早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白龍尾島」(「Bacht Long Vi」或其變體)的名字就在地圖上出現了。
因此,李德潮先生關於白龍尾島是法國殖民者「於20世紀30年代侵略該島時的所謂命名」之說恐怕不夠準確。
3、《白》文稱:「千百年來,中國漁民在以該島為中心的北部灣漁場勞動、生息,……30年代法帝侵略該島前,越南的漁業活動,也不曾到過該島和周圍水域」
從《白》文可以看出,能夠證明中國漁民在該島勞動、生息的是白龍尾島上一口光緒三年(1877年)文昌百姓所鑄的鐵鐘。因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早在1870年代,就有中國漁民在該島活動。
然而,所謂「千百年來」的說法,《白》文並未提供依據。竊以為,恐怕猜想的成分要更大一些。否則,很難解釋,對於國人「千百年來」勞動、生息島嶼,中國20世紀50年代之前的志書、地圖上幾乎不見蹤影。
我們再看看前面幾幅不同國家出版的標註為「白龍尾島」地圖,可以發現,由於法、英、德語言不同,該島的名字分別標註為:「Bact-long-ni」、「Bacht Long Vi」,「Bachlongwi」等,而這些單詞在該國語言中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因此,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白龍尾島」這個名字與歐洲人命名的「夜鶯島」不同,它實際上是由當地漁民命名,並被西方轉譯的音譯名字!
既然當地漁民給這個島嶼命名了,最起碼是曾經在該島附近活動過,甚至登過島才有可能去命名之。
那麼,李德潮在《白》文里明確指出中國的漁民「不知有什麼白龍尾島」,那麼是誰給該島命名為「白龍尾島」應當是一目了然的事情了吧。
下面這幅1795年的地圖似乎也可作為佐證。在該圖中,白龍尾島標為黃色,和越南的顏色一樣,而和中國的紅色不同。雖然不能作為越南享有主權的證據。但是最起碼可以證明,早在18世紀末就已經有這個島嶼屬於越南的說法了。
還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英國、德國地圖都在「白龍尾島」的下方加上了「夜鶯島」的說明,而唯獨蘭斯最早繪製的法國地圖沒有如此標註。再看下圖:
左圖為1908年英國地圖出版公司斯坦福公司繪製地圖的北部灣部分,右圖是1944年英國著名地圖出版公司george philip son.(菲利普父子出版公司)繪製的「遠東戰爭示意圖」。可以看到,直到二戰時期,白龍尾島的名字仍然被一些國家標註為「夜鶯島」。
那麼,我們是否可以這樣推測,是法國人蘭斯將「夜鶯島」更名為「白龍尾島」,但並未被國際公認。但是,一些國家的製圖師其後接受了這種說法,為方便識別,同時標示出了「夜鶯島」這個公認的名字。
我們從蘭斯的經歷中或許可以看出端倪來:蘭斯作為法國著名的地理學家和探險家,在1876-1877年期間,曾以外籍船長身份在越南國王的海軍中指揮艦船。(參見維基百科Jules-Léon Dutreuil de Rhins )
( Jules-L??on Dutreuil de Rhins )
因此,所謂「30年代法帝侵略該島前,越南的漁業活動,也不曾到過該島和周圍水域」的說法是否值得進一步推敲呢?
當然,話說回來,即便能夠證明越南居民歷史上曾經在白龍尾島開展漁業活動,同樣不能據此證明白龍尾島自古以來就是越南的領土!
前面我舉出了例子,50年代以前中國地圖上並沒有白龍尾島出現。但是,同樣,在越南的歷史地圖上,也沒有標註出白龍尾島!下面就是越南官方為爭奪西沙、南沙群島主權而拋出的《大南一統全圖》局部(該圖將通行地圖方向向右旋轉為:上西下冬、左南右北)。
上圖雖然含糊不清的在北部灣畫出了幾個小島,但一方面沒有白龍尾島準確位置相符的,另一方面也沒用標註出該島。
不僅如此,雖說中國志書中沒有關於對浮水洲島主權的記載,可是越南方面的志書(如《大南實錄》、《大南一統志》等)也沒有提到對白龍尾島的有效管理。
實際上,直到20世紀70年代中越翻臉之前,中越雙方漁民在北部灣對方沿岸水域的活動是不受什麼邊界約束的!
因此,我們是否能夠得出這樣的結論:白龍尾島歷史上曾經是個中越雙方兩不管地區,中越兩國漁民共同在該島海域活動。
5、《白》文稱:「白龍尾島,自古由中國人開發,中國人定居、中國管轄,有關條約及外交文件也查不到任何根據規定是越南領土」。同時又稱:「108度03分經線源自1887年《中法續議界務專條》法文本第三款,是從『巴黎子午線以東105度43分』來的。同款中文本則是依據地物點確定的一段很短的南北線。不論中文本、法文本,都很明白,這段南北線是中法勘定粵(當時此地屬於廣東省欽州)越邊界條約中劃分北侖河口附近沿岸島嶼的歸屬線。」
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了解一個中國的外交條約:《中法和約》。
上文曾經講過「白龍尾島歷史上實際上是個中越雙方兩不管地區」,之所以如此,很重要一個背景就是由於傳統上受「率土之濱莫非王土」觀念的影響,歷史上中國與越南、緬甸、朝鮮等臣貢國沒有明確的邊界領土劃分。直到近代以來,原來的臣貢國淪為列強殖民地之後,中國政府才開始與這些國家明確邊界關係的。《中法和約》就是中法戰爭越南淪為法殖民地之後,中法之間簽署的關於中越關係的重要外交條約。根據《中法和約》及附帶專條,中越第一次以外交條約方式明確了雙方疆界。
眾所周知,晚清以來,中國與列強簽訂許多喪權辱國的外交條約。唯一既沒有割地又沒有賠款的只有《中法和約》(及其附帶的商務、界務專條)。倘若從喪失對越南的宗主權角度而言,《中法和約》算得上喪權辱國。然而,從中越邊界劃定角度而言,中方卻絲毫沒有吃虧,甚至屬於為數不多的有利於中方的邊界條約:
根據《中法界務專條》,中越得失的土地面積大體相當,但是中國得到的均為靠近海岸和盆地的肥沃土地,而越南得到的是不易管轄的山地(當地傣人既對漢人又對越人反感)。而且,在劃界時,由於邊界沿線越人恐懼法國人的統治,紛紛易服,要求接受中國的管轄,所以沿原界許多越南村莊都在劃界時劃歸中國,廣西、廣東部分向越南方向都推進不少。比如,原屬於越南的飛地「京族三島」,就是在此次劃界中劃歸中國的。
自越南統一之後,自以為翅膀硬了,開始嚷嚷這次劃界對越南不公平,越南吃虧了,因而對中國提出了廣泛的領土要求,這也是對越自衛反擊戰的誘因之一。而1979年,中國認為有爭議的領土只有五平方公里。
《白》文所說「巴黎子午線以東105度43分」的「這段南北線」指的就是1887年6月26日《中法界務專條》中劃分中越邊界的「茶古線」。我們先看下圖:
就是這幅連經緯線、比例尺都沒有,寥寥幾筆划出的草圖,竟然就是中法兩國大臣劃分邊界的正式附圖(為了方便辨識,我將茶古社用粉紅色標出,北侖河以藍色標出)。
圖中經過茶古社東端向南接畫的南北線就是劃分「海中各島」歸屬的茶古線(「此線正過茶古社東邊山頭」)。
線左中文為:「從兩國勘界大臣所勘定界起往南直紅線正過茶古社山頭東邊以該線為界」
線右法文譯文為:「105度43分子午線穿過茶古島東端, 構成一條從勘界委員會商定的起點出發的分界線」
我們再來看看《專條》中的中、法文本。
法文版本譯文:廣東界,已商定芒街以東和東北面,勘界委員會勘定的邊界線以外的所有爭議地點,歸中國所有。巴黎子午線東經105°43′即經過茶古或曰萬注島東端作為邊界的南北線以東的所有島嶼亦歸中國所有,九頭島及這條經線以西的其它島嶼歸屬越南所有。根據1886年6月29日條約第17條規定,有罪或被控有罪或被控有不法行為,逃到這些島嶼躲避的所有中國人,將由法國當局訪查、逮捕和引渡。
中文版本如下:「至於海中各島,照兩國勘界大臣所畫紅線向南接畫,此線正過茶古社東邊山頭,即以該線為界(茶古社漢文名萬注,在芒街以南,竹山西南),該線以東,海中各島歸中國,該線以西,海中九頭山及各小島歸越南。若有中國人民犯法逃往九頭等山,按照光緒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和約第十七款,由法國地方官訪查、嚴拿、交出。」
我想條約寫的已經非常清楚了,法文文本為:「巴黎子午線東經105°43′即經過茶古或曰萬注島東端作為邊界的南北線」,中文文本為:「照兩國勘界大臣所畫紅線向南接畫,此線正過茶古社東邊山頭」。
我不知道李德潮先生從哪裡看出:這條分界線的「中文本則是依據地物點確定的一段很短的南北線」的。
從附圖來看,其精確度按當時的地圖繪製水平而言,實在是不敢恭維。而條約提到「該線以西,海中九頭山及各小島歸越南」,可是這張圖上根本就沒有畫出九頭山島。當然,根據文本和圖注使用了諸如「巴黎子午線東經105°43′」、「向南接畫」、「往南直紅線」等字樣,也說明了這條線是向南延伸的,而九頭山島在該延伸線西側,因此未被划出也在情理之中。
從上圖可以看出,九頭山島明顯不屬於「北侖河口附近沿岸島嶼」,我不知道李德潮先生從哪裡看出:這條分界線只是「劃分北侖河口附近沿岸島嶼的歸屬線」的?
因此,該圖只能算是「示意圖」(這裡插一句,國內有大神級學者竟然據此圖算出這段分界線大約向南延伸到了北緯21°23′為止,實在是令人佩服)。
因此,根據《中法界務專條》文本及其附圖,我們應當對於「該線以東,海中各島歸中國,該線以西,海中九頭山及各小島歸越南」之規定有一個明確的理解和認識,即北部灣「海中各島」在巴黎子午線東經105°43′(即格林尼治子午線東經108°03′13″)以東的應當歸屬中國,以西的應當歸屬越南。
而白龍尾島在哪裡呢?它座落於北緯20度01分,東經107度42分,在東經108°03′13″線以西。倘若按照《中法界務專條》理解的話,白龍尾島應該劃歸哪方應當沒有太大爭議吧?
那麼,《中法界務專條》算不算關於「白龍尾島是越南領土」的有關條約及外交文件?
5、《白》文稱:「30年代初期,法帝侵略我國南沙、西沙群島,同時也把魔爪伸向浮水洲島。當時曾受到中國輿論及政府的強烈反對。」
《白》文此處有點含糊其辭,很容易令人理解為中國政府在30年代初期對法帝「把魔爪伸向浮水洲島」提出了強烈反對意見。
然而,事實恰恰相反,中華民國政府在30年代以正式行文方式確認了法國對浮水洲島的主權!
越南淪為法殖民地後,中法之間通過《中法和約》及其附屬條約明確了雙方的邊界。此後,中越雙方一直相安無事。然而,到了20世紀30年代初期,法、日開始在南海地區爭奪殖民地,法國於1930年4月派兵佔領我南沙島嶼,1931年12月間,又突然照會中國,捏造越南對西沙群島擁有「先有權」,公然提出領土要求。此後,1933年4月,法國又派兵非法佔領我南沙群島的太平、中業、馬歡、費信、南威、安波沙洲等九個島嶼,發表所謂「佔領通告」,造成了轟動一時的「南海九小島」事件。由於法國無理侵佔我西南沙群島,所謂「領土爭端」的主權問題便因此產生。
1937年4月《中華民國政府就西沙群島主權問題駁斥法國主張的案文》就西沙群島主權問題是這樣駁斥法帝關於西沙群島主權主張的:「經本部於同年七月間訓令駐法使館依據下列各點,力予駁復。(一)依照一八八七年中法續議界務專條第三款:「……至於海中各島,照兩國勘界大臣所劃紅線向南接畫。……該線以東海中各島歸中國……,西沙遠在該線之東,應歸何國,一覽便知。」(摘自《南海問題文獻彙編》第21頁)
從上文明顯可看出,中華民國政府不僅承認了《中法續議界務專條》的合法性,而且進一步確認了「茶古線」的合法性。
按照民國政府的正式對外主張,連西沙群島都算作「茶古線」以西的「海中各島」了,「浮水洲島」要比西沙群島更靠近北侖河口,當然也就認可了法國對「浮水洲島」的主權。
當然,這事也不能一概埋怨民國政府。民國政府的出發點是以「茶古線」劃界為法理支持,讓法國承認中國對西沙群島的主權。雖說把白龍尾島劃給了法屬越南,可是從民國政府當年出版發行的地圖來看,沒準民國政府當年真還不知道這個小島的存在。退一萬步講,即便知道白龍尾島的存在,兩者相權衡,還是取其重要的拿把。
6、《白》文稱:「1937年至1954年,法帝國主義借中國抗戰和內戰的時機,侵佔該島,委任中國人做里長,統治中國人。法帝侵略越南,也侵略中國。侵略不能構成主權,法帝侵略中國領土更不能構成獨立越南的主權。」
眾所周知,「侵略」是指「一個國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個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那麼,既然李德潮先生稱「法帝侵略越南,也侵略中國」,前提肯定是,在法帝進入該島時中國政府享有對白龍尾島的主權。
有網友會說,「白龍尾島上一口光緒三年(1877年)文昌百姓所鑄的鐵鐘」還不足以說明問題?這個只能證明光緒十三年(1887年)《中法續議界務專條》之前,曾經有中國人在該島生存活動。正如哈爾濱有俄國人1907年修建的索菲亞大教堂,而並不能據此證明俄國對哈爾濱享有主權一樣,這並不足以證明中國政府對該島享有主權。
那麼法帝1937年侵佔該島,委任里長,能否算是侵略中國呢?以不才之見,至少民國政府並未認為這是侵略中國的舉動。
前面已經說過,民國政府1937年4月《中華民國政府就西沙群島主權問題駁斥法國主張的案文》已經確認了《中法界務專條》的效力、明確了「茶古線」向南接畫的主權主張,也就是說,已經明示白龍尾島在主張線之外。
況且,倘若算是侵略中國的話,民國政府在法帝進佔該島的同年對法國人關於西沙群島的主張權予以駁斥,同時又認可了「茶古線」的效力,這難道是民國政府有意出賣國土?倘若說民國政府不知道該島存在的話,那還談什麼對該島的主權?!
可是,面對法國明目張胆的在白龍尾島派兵,委任里長,在近20年(1937-1954)的實際統治時間裡,無論是民國政府,還是民間人士,卻都對此無動於衷!這說明了什麼呢?
不僅如此,民國政府在二戰後,又一次通過簽訂協議和實際行動認可了法國對白龍尾島的主權。
二戰後,盟軍統帥部於1945年8月17日發布第一號命令:「台灣及北緯16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境內的日本高級指揮官以及所有陸海空軍和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委員長投降」。1945年10月31日,日軍解除武裝完畢,越北受降勝利結束。中國佔領軍「握越南北緯16度以北地區之最高權力」。1946年2月,民國外交部長王世傑與法國駐華大使梅理靄簽約,駐越北的中國軍隊按照軍令部的通知開始向法軍移交防務,並退出越南國境。
中央社訊(1946年3月1日):「昨日中法兩國簽訂各項協定後,外交部長王世傑發表談話:越南北部系在中國戰區,故中國政府依盟軍最高統帥之請,派軍入越接受日軍投降。現在解除日本武裝事宜已完畢。法國當局既已準備在該區域內對於運日俘返國、維持地方治安秩序及保護華僑各事,擔負完全責任,故中國政府決定將其入越軍隊予以撤退」。
白龍尾島在越南北部地區,肯定在中國佔領軍受降範圍之內。《白》文稱「1950年海南解放,國民黨儋縣黨、政、軍、特40餘人逃上該島,並以該島為基地騷擾大陸和海南」,說明民國政府是知曉北部灣有此小島的。倘若民國政府確認白龍尾島主權在我,自然要在接受日本投降之際接收該島,簽訂中法協議之際明確該島的主權。可是,從中國佔領軍入駐到撤離,民國政府不僅沒有派兵進駐白龍尾島,甚至連個起碼的主權聲明都沒有,而是主動將白龍尾島讓給了法國人!
民國政府又一次以外交條約和實際行動明示了白龍尾島並非民國政府主權領土!
7、《白》文稱「1954年,關於印支和平的日內瓦會議達成協議,越南敵對雙方以北緯17度線為界分別集結,法帝勾結國民黨駐島殘部,於1954年8月劫持島民71戶、269人到南越。」
這裡的硬傷太明顯了,有必要指出來。
其實,《白》文在日內瓦會議之前已經冠以「關於印支和平」,說明這次會議是為了解決印度支那戰場殘局而召開的會議。會議核心內容就是「與會國保證尊重印度支那三國的主權、獨立、統一和領土完整」,為此,會議規定以17度線軍事分界線,越軍在線北集結,法軍在線南集結;法軍在協議規定期限內從越南領土上撤走,越南在1956年7月內舉行全國自由選舉,以實現該國在民主基礎上的統一。所以,17度線明明是法軍從越南撤出前的緩衝線,《白》文卻將描述為:「越南敵對雙方以北緯17度線為界分別集結」。
這裡插一句,其實如同當年抗美援朝根本目的還是為了保持朝鮮半島南北分裂狀態一樣,當年中國在日內瓦會議上的的戰略構想也就是要保持南、北越分裂的,因此這點也很令越南人很是不爽,越共總書記黎筍回憶到「當我們簽署日內瓦協議時,正是周恩來將我國分成了兩部分」。(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 Bulletin, Fall/Winter 2001, pp.279、280.)實際上,所謂的抗美援越說到底也是為了維持南北越分裂。當然,最後南北越還是統一的,不過,不是中國想讓越南統一,而是南越方面實在是太不給力了。對於南越政權垮台如此之快,說實話,是連北越都沒想到的。
實際上,大國戰略大都如此,當年斯大林不也是盤算著怎麼讓國共雙方劃江而治的嗎?
言歸正傳,很明顯,法軍之所以從白龍尾島撤軍,是按照日內瓦協議從越南領土上主動撤走的。
這裡再補充一點,要說日內瓦協議與國民黨政府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可是白龍尾島的國民黨軍政人員卻也要跟著法軍跑到越南,而不是投奔台灣。很明顯,國民黨軍政人員在該島甚至還不如當年逃至「金三角」的李彌部混得好,不過是在法國人羽翼之下的散兵游勇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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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網友糾結這一點,浮水洲島上可是最早由中國人開發使用,而且到了1950年代還有中國人在此生息呢,憑什麼說主權歸法國(越南)?
那麼,美國人首先登陸月球,插上國旗,開展科學考察,留下活動痕迹,難不成月球就成了自古以來就是美利堅帝國的領土了嗎?
在東南亞地區,最早由中國人開發並至今仍為優勢族群的到處都是:婆羅洲(今加里曼丹西部,1770年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客家人羅芳伯在東南亞西婆羅洲成立了「蘭芳公司」,1777年羅芳伯將「公司」改為「共和國」)、安波那島(今納土納島,明亡後,廣東沿海的幾百南明殘兵和幾百家不願意接受滿清統治的漁民逃到了納士納群島,廣東省潮州人張傑緒在此建立王國)、馬六甲(明永樂三年,酋長西利八兒速喇遣使上表,願為屬郡。永樂七年,明成祖命三保太監鄭和封西利八兒速喇為滿喇加王)、新加坡(華人佔新加坡人口的74.1%,他們大多數的祖先來自中國南方,主要是海南、福建和廣東省)……。
再比如,果敢地區居住的應該算是華人,可是早在晚清時期划出界外,成為他國版圖之內的少數民族了!
目前,上述地區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版圖之外,難不成,這些地方也是TG出賣的國土?!
在國際法上,人類在某個島嶼上的的活動僅僅能產生「初始權利」,只有政府的行為才能產生真正的主權。要證明一個國家對某個島嶼有沒有主權,靠「自古以來」是遠遠不夠的。
綜上所述,白龍尾島在晚清之前屬於中越雙方兩不管地帶,中越雙方漁民在此共同勞作生息。1887年6月26日《中法界務專條》簽訂之後,根據「海中各島」歸屬的劃分,白龍尾島主權歸屬法屬越南。但中法雙方在很長時間內都未意識到白龍尾島的主權歸屬問題,儘管其後在該島生息的華人日漸增多,但民國政府明顯沒有主權訴求,而法國人也未就此採取措施,除了雙方在此地區偶爾性的緝私和巡邏之外,雙方政府都沒有顯示出實際有效管理該島嶼的表現。1921年後,法國官員開始對該島進行調查。1937年,正式在該島派兵駐紮,並委任里長,自此開始了對該島的實際有效管理。其間,民國政府多次以外交協議和實際行動明示了法國對該島享有主權。1954年8月,法軍按照日內瓦協議關於從越南領土撤兵的規定撤出該島。
如果僅僅考慮1955年之前的歷史,白龍尾島更加應該屬於誰?如果從歷史和法理上分析應當是不言自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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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會有網友說,既然白龍尾島是越南領土,為什麼法國人撤離後,越南方面為什麼不派兵駐守,反而讓PLA登島了呢?
別忘了,北越方面主要是在山區打游擊的,法國是1954年撤兵的,而越南1955年5月7日才建立海軍,發展到了1962年底,整個越南海軍也不過裝備各型艦艇40餘艘,在當時的情況下,恐怕也只能是有心無力吧。
那麼,會有網友說了,1955年7月,我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該島,並在該島設置辦事處,主權已經發生轉移,這時候應當就是中國領土了!
本來作為中國人主觀上要為自己國家說話,但別有用心的人借白龍尾島來含沙射影,血口噴人,這我就不同意了。
傳統國際法上的領土取得方式有:先佔、時效、添附、割讓、征服(征服行為在現代國際法上已經被徹底否定,如伊拉克征服科威特)等。現代國際法承認的領土變更方式有:全民公決、民族自決、交換領土、收復失地等。
請問「1955年7月我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該島,並在該島設置辦事處」屬於哪一種取得方式呢?這種方式能夠視為「主權已經發生轉移」嗎?
當然,關於1955年——1957年之間中越之間關於白龍尾島歸屬問題到底是如何協商的,目前並沒有詳實可靠的資料。對此,某些網民口口聲聲,聲稱「割讓白龍尾島」「因為此事牽扯到毛,所以現在還保密」。
說實話,真為這些網民智商著急。中國外交部法律司海洋處相關官員已經在媒體上公開指出:「白龍尾島確實屬於越南」,還保什麼密啊?眾所周知,中朝之間通過簽約,由中方出讓了半個長白山天池,其面積並不比白龍尾島小。由於朝鮮要求不要公開,而中方由於做出了讓步,也沒用公開具體協議的意向。但公開發行的陳毅年譜和周恩來年譜依然記載了相關的邊界談判情形。然而,至今,無論是中方、還是越方,從來沒有關於中越政府簽約出讓白龍尾島的記載。
TG不過是按照最起碼的國際關係準則將本屬他國的海島交還給了對方,這就是TG喪權辱國?
當然,即便如此,還是會有網民說,任你說到天邊,到嘴的肥肉硬是讓給了他人,這就是喪權辱國!
對此言論,我實在是無語了,「得而復失」就是賣國?就是割地?這是什麼神邏輯?
蘇聯1945年八月風暴行動後攻佔了旅順口和大連,控制了南滿鐵路的控制權。1955年蘇聯將旅順口、大連和中長鐵路交給中國。這難道就是割地賣國?1945年4月-1972年5月,琉球群島歸美國管理27年,後將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廢除,難道就是割地賣國?
難不成香港1997年回歸就是英國政府割地賣國?
退一萬步說,即便是中國曾經對此島享有主權,那也是共產黨首次在此島上建立了管理機構、行使了主權,是共產党進行的開疆拓土!
滿清、民國時期沒有管理過一天,根本就在版圖之外。TG派兵進駐,並管理兩年後,又還給了對方,這就是TG喪權辱國?!
網路上有人言之鑿鑿聲稱由於白龍尾島的割讓,令中國喪失2萬平方公裏海疆。那麼,事實真相到底如何呢?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海洋處處長蕭建國在外交部辦公室接受了新京報專訪時明確提出:「這裡面最核心的分歧是越方在早期談判中要求以格林威治東經108°03′13″線為界。他們認為在「1887年6月26日中法界約已經解決了全部陸地邊界和北部灣的邊界問題,北部灣的邊界線即界約第二條載明的格林威治東經108°03′13″線。但是中方在談判中表明:1887年中法界約只涉及到陸地邊界問題,108°03′13″線只是島嶼歸屬線,因此在北部灣從未有過兩國的邊界線,對於灣內的邊界線雙方應該協商劃定。」(2004年08月03日《新京報》)
很明顯,中方在談判中繼續認可了「茶古線」的效力,但明確提出:「108°03′13″線只是島嶼歸屬線」(其潛台詞就是中方承認島嶼要按照茶古線劃分,而洋面則要重新分割),這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正式主張!
下面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公布的北部灣劃界圖:
從上圖可以看出,雙方劃界談判最後的結果基本上是按照中方的主張,而不是越南的108度線主張劃分的。同時,白龍尾島的歸屬對北部灣海域劃界並未產生太大影響(外交部條約法律司海洋處處長蕭建國稱雙方所得海域的面積大體相當。實現了雙方均滿意的公平劃界結果;越南外長阮頤年稱最終中越各得北部灣面積的46.77%和53.23%),北部灣的最終劃界線與當年民國36年內政部方域司公布的北部灣分界線基本相同。
書生 寫的很詳細,我幫他補充一下,從西沙群島爭端側面證明白龍尾島歸屬問題
1931年12月4日,法國向中國主張西沙群島主權
1932年7月26日,中國政府以&<&<中法越南續議界務專條&>&>第三條『廣東界務,現經兩國勘界大臣勘定,邊界之外,芒街以東,及東北一帶,所有商論未定之處,均歸中國管轄。至於海中各島,照兩國勘定大臣所畫紅線,向南接畫。此線正過茶古社東邊山頭,即以該線為界,該線以東海中各島歸中國,該線以西海中九頭山及各小島歸越南。』拒絕法國的主張.
1933年9月27日,法國政府:「貴使館聲稱西沙群島為……廣東省海疆之一部份;並承認該島距瓊崖百四十五海浬。查貴國……同意採納三海浬原則以劃領海,則該島不能認為貴國領土。貴國更以一八八七年中法越南續議界務專約第三條所載為引證。惟該欵意在劃清芒街區域之中越界線,西沙群島遠離芒街二百海浬,超出該專條之履行範圍……東經一百零五度四十三分之線,即茶古之線,如不認作局部界線,而可延長至西沙群島適用,則不但越南多數島嶼,應為貴國領土,即越南本陸之大部亦然,實屬不可能之事……一九○九年【按此指李准巡海一事】貴國政府曾行公告中外佔領該島。顯系一九○九年前,貴國並無該島之領權;而一八二八年安南嘉隆王正式管領該島之舉,確載史卷。貴館又據遠東觀象會議,提議【貴國】在該島樹塔案事實,證明該島主權。敝國與會代表之唯一任務,為在科學方面儘力,政治問題,無權過問……」
1934年3月7日,中國政府:「(一),法方以我國承認三海浬原則而即斷定我國南部海疆應以瓊崖為限,不知有何所依據?果如法外部所言,則法國在海外之殖民地,其距離法國本部有遠過於一百四十五海浬者,若均視為非法國領土,法國政府可以予以承認乎?法方提出三海浬問題,似系對於我方去文第一節,為故意之誤解。(二)查一八八七年中法越南續議界務專條第三條:對於海中島嶼之領土主權,尚有明確之規定……西沙群島,既在該紅線之東,按照條約,其主權應歸中國,自無疑義。至於法方所謂「如該線可以延長,不但越南多數島嶼,應為貴國領土,即越南本陸之大部亦然」,實大誤會,蓋該欵所指,明明為『海中各島』,斷無包括越南本陸地面在內之理也。(三)法方謂『安南歷史曾載有嘉隆王朝於一八一六年正式佔領該島,在中國一九○九年佔領之先。』查一八一六年安南尚隸屬中國,在勢在理,均無該島曾為屬國安南佔領上之記載,且中國歷史及書籍中,亦均無該島曾為屬國安南佔領之記載,是越史所載,殊屬失實。至一九○九年李准之堅旗嗚炮,當系複位島名之一種紀念儀式,若夫該島之為中國所佔有,已遠在漢代馬伏波【馬援】將軍征南之前,此證諸中國歷史,斑斑可考者。即以最近事實而論,凡商人之欲承墾該島者,均須經過廣東省當局之批准,此民國十年以來之一貫辦法,至今行之無間,益證該島之為中國領土,中國政府始終握有管理實權……」
以上內容從丘宏達:西沙南沙群島的領土主權問題的分析引用
借用下書生的圖,綜合上面的內容可以看到茶古線以東『海中各島』都是我們中國的,茶古線以西『海中各島』都是法國(越南)的
X核心提示:一方面,中國作為亞洲共產主運動領袖,必須支持胡志明的越共與美國支持下的南越之間的戰爭;另一方面,中國當時並不希望直接捲入戰爭,成為「參戰國」,進而直接與美軍對峙。於是,作為援助越共的關鍵中間站——現有資料顯示,中國確實在夜鶯島上幫助越南建造了雷達站,大量的援越物資,也正是通過該島輸送給了越共——「夜鶯島」(白龍尾島)就被「秘密移交」給了北越。(節選自:http://view.news.qq.com/zt2012/blwd/index.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如圖所示的白龍尾島(南海西北隅, 北部灣的中心位置, 一座富饒美麗的海島),這座海島, 我國50年代以前發行的地圖上標名為夜鶯島, 後來的地圖上則標稱白龍尾島,還有一個名稱為浮水洲島。(李德潮《白龍尾島正名》)
1955年7月, 我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該島, 到1957年3月交給越南。這期間, 該島在行政上隸屬廣東省海南行政區澹縣, 設立有「 澹縣人民政府浮水洲辦事處」 , 區級行政單位。同時設立有黨的基層組織「 中共檐縣委員會浮水洲工作委員會」 和駐軍單位「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南軍分區浮水洲守備大隊」 。銀行、供銷社、小學校、漁農生產合作社等, 均使用浮水洲名稱。(李德潮《白龍尾島正名》)
負責該次移交的少將馬白山同志親口說:「1950年海南解放,1955年解放軍解放了浮水洲島。解放軍駐此島上,島上有工事。部隊一個連隊駐守島上,也管理老百姓。1955年實行軍銜制,我授銜為少將,任海南軍分區副司令員。……1957年3月,上級指派我為代表,把浮水洲島移交給越南,越南來的代表,也是一個軍分區的副司令。當時有文件,說委任馬白山作為移交浮水洲島的全權代表,同去的還有當時的海南區黨委的一位副書記。……移交時,部隊撤,老百姓不動。有的老百姓不高興。說我們是中國人,為什麼要變成越南人。其他設施,如商店等都移交。移交前,我去過這個島。島上漁民主要是捕撈近海的鮑魚。他們捕來的魚,賣給大陸,也販運到越南去賣。……移交儀式在島上舉行,文件都準備好,履行簽字手續就成。移交的一切準備工作都是上面安排的,移交儀式:開茶會,桌上擺水果、點心,都是越方帶來的,晚上還設宴請客,越南還派了一個文工團演出。文工團員不少是在越的華僑。……移交給越南,主要是當時兩國關係好,我們與胡志明是『同志加兄弟』的友誼,反正是兄弟嘛,該島又稍近越南一點,就通過一個儀式移交給它。」(《海角尋古今》,P42,馬大正,新疆人民出版社)
「送島」決議的具體過程——決策究竟是誰作出的、出於何種考慮、簽訂了什麼協議,現在依舊不得而知。現在有兩種說法:「借島說」和「移交說」。
借島說:一種說法是:1957年越戰前夕,「為了支援越南的抗美戰爭,周恩來和越南總理范文同簽署協議,將我國北部灣里的白龍尾島,出借給越南政府,讓其在上面修建雷達基地,作為預警轟炸河內的美國飛機,同時作為中國援越物資的轉運站。」 (《南海!南海!》,伊始、姚中才、陳貞國等著,廣東人民出版社)另一種說法則稱:周恩來是「借島協議」的簽署者,毛澤東則是「借島」的拍板者:「越共中央委員會主席胡志明來到中國,通過周恩來總理向毛澤東請求,讓我們把位於北部灣海域的夜鶯島,『借』給越南『用』一下,建一個前沿雷達站,用以監視美帝飛機的行蹤,那時的中國,有點像慷慨漢子,幾乎沒費什麼周折,胡志明的請求就得到了應允。」(《叩醒中國海》、P133,曹保健,河北人民出版社 )移交說: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科研部1992年出版的《我國與鄰國邊界和海洋權益爭議問題資料選編》記載:「北部灣劃界涉及一個重要因素,即在海域中央的一個島嶼,原屬於我國,稱為浮水洲或夜鶯島,1957年我移交給越南,越改稱為白龍尾島。」總之以上兩種說法產生皆是因為秘密協定沒有公開的原因。某人某團體以革命情誼的理由出賣國家領土實在是與賣國賊毫無二致,祖宗留下的領土應該一寸也不能丟,還有人為其辯護實在是讓人匪夷所思。因為該島被越南佔領,對國家利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越南得隴望蜀, 得寸進尺, 在大肆侵佔我國南沙群島的同時,它依託白龍尾島, 對北部灣大面積海域和陸架提出主權要求。它還不斷抓扣我漁民, 破壞我數十萬漁民的生計。」(李德潮《白龍尾島正名》)
在與越南北部灣劃界談判中也因此處於被動局面。根據《中越邊境問題研究述略》所說,越南方便據此提出:中越兩國北部灣劃界應以白龍尾島作為中越北部灣海域和大陸架劃界的依據,中方代表雖然一直不能介紹,可在2001年,中越完成了北部灣劃界協定的簽署……最終中越各得北部灣面積的46.77%和53.23%。(《國家間不對稱衝突如何走向和解》謝曉光,岳鵬)當然,越南也有所妥協。對北部灣的漁業糾紛,我國的態度似乎不軟不硬,越南人還在那裡巡邏,我們好像一點辦法都沒有……
白龍尾島離海南島遠,離越南近,本來我們跟它劃界,可以劃在白龍尾島和越南大陸之間。但現在這個島是它的,界線要劃在白龍尾島與海南島之間,北部灣歷史上傳統的中國的漁場就要歸越南,數十萬漁民都將失業;談判劃界時雙方是有默契的,傳統的漁場如何劃分,應該另外通過淡判來解決,但現在越南方面就要按新的海界來控制這些漁場了。」(《葛劍雄演講錄》,P217,山西古籍出版社 )白龍尾島的出讓也同時為以後的南海島嶼爭端埋下了禍根。
結語:仰天一嘆,無能為力!賣國者豈能善終!
不僅是中越白龍尾島(中文名夜鶯島),還有中俄唐努烏梁海、中朝半個長白山和間島、中緬江心坡、中巴拉達克部分地區、中印藏南、中哈霍爾果斯西部、中韓蘇岩礁、都是如此
http://view.news.qq.com/zt2012/blwd/index.htm...............中國夜鶯島何以成越南領土j講得比較講的比較詳細
呵呵,怎麼不拿法國政府對西沙的主張來否定那條直線一直下接到峴港?不光李德潮,海洋大學薛桂芳教授指導的一篇論文也同樣認為《中法界約》的附圖「只是芒街附近沿海島嶼的歸屬線」,把此線延伸到峴港,只是作者為賣國賊辯護的詭辯,連簽約的法國政府也不這麼認為。最重要的是:據四十年代內政部方域司制的《南海諸島位置圖》,該島在「11段線」中國一側。所以,直到1957年,此島是中國主張而且由中國管理的中國領土。替賣國賊詭辯是徒勞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是否失去過領土?失去的土地換來了什麼? - 戰爭史研究的回答
轉引自 @戰爭史研究 的答案
原來這事天涯的五毛在你乎早已經洗過了啊,不過我看這位最高票也沒南海問題動態跑去擼小燕子了,有這個回答在這扭不動了?叼盤能力還差一口啊
作者竟然拿與殖民統治者簽訂的條約來作為佐證,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本來我還不想與此爭論這個送島之事。但是看了你們的長篇大論,覺得你拿什麼什麼專條來印證這個島嶼不是中國的,這是跟誰學的。非得是國際法規定了的就是正確的嗎?國際上都說北京應該是美國的,那北京就是美國的了嗎?殖民統治者永遠是有話語權的,那時候如果中國政府強硬。武力強大,你說中國會和那什麼法國啊越南啊簽訂什麼專條啊,還不是一槍的問題?用現在和平年代的眼光去分析歷史遺留問題本身就是帶了有色眼鏡,還不吸取歷史教訓,在這裡顯擺自己的歷史博學,才真是腦洞大開了吧!
最終版:驚天大逆轉!白龍尾島竟然是這樣「丟失」的!
最終版:驚天大逆轉!白龍尾島竟然是這樣「丟失」的!
我的我的,統統是我的!!!!
這種問題,解釋我都懶得看。就是讓掉的。肯定有人來洗地
1、白龍尾島在越南紅河三角洲外海,對越南而言的戰略地位很重要,相當於旅順大連是北京天津海上屏障。對中國來說基本沒有戰略價值(除非中國要進攻越南)。
2、中國越南在北部灣的海上劃界,基本是按照陸地各分了一半,白龍尾那麼大個島沒有起到劃海基線的作用。。你猜猜原因是啥子??
海南史志網_中共海南省委黨史研究室
其心可誅。
賣的國土何止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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