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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偷狗的人因槍走火導致自己死亡」事件後,很多「罪有應得」的叫好聲?

今天刷微博,看到博主回憶專用小馬甲發了這樣一條微博

其實我一直對小馬甲還是挺喜歡的,特別是妞妞端午,當然也知道他就是一個還算有趣的營銷號,不過刷微博不就是圖個樂嘛~(啊跑題了)然後看到這條微博的時候,我的感覺是雖然偷狗這種行為非常惡劣,但是畢竟一死一傷啊,心裡還是惋惜比較多。
然後小馬甲這條微博評論已經過萬了,雖然我猜到會有喜歡狗狗的人說他們罪有應得,但是我沒想到評論是一邊倒的認為他們死的好。
截了幾個熱評,因為熱評無一例外都是差不多的話,就隨便截幾個了

好像底下有人說畢竟也是人命這樣的話(不在熱評里)然後被噴為「聖母婊」

以及「社會毒瘤」

所以是我的三觀有問題嗎…其實我家也養狗,而且我特別特別喜歡狗,平常自己也是不吃狗肉的(但是我不反對別人吃,也不反對狗肉節什麼的),我有朋友家的狗被偷了被毒死了我也很氣憤,很希望偷狗賊能受到懲罰以後別再偷家養狗。可是我覺得真的罪不至死,我覺得這件事是那個走火的人的悲劇,也是他們家庭的悲劇,為什麼微博上一片叫好聲?我這種觀點真的太聖母婊了嗎?


我只想說還好人不是狗咬死的,否則更加有人洗地了,不就是個狗么,偷你是看得起你,乖乖配合被偷走才對,居然把人咬死了,這個社會太冷漠了。人類對同類已經沒有絲毫同情心了。

這個鍋狗狗表示不背。在中國持槍偷狗,怎麼樣也算非法持槍了,這種情況無論幹什麼,走火把自己打死都是死有餘辜。狗反抗了把人家小白兔嚇到走火自殺的?


等等,「非法持槍進行犯罪活動,走火導致自己死亡」……

提煉下主題意思,這事怎麼都當得起一聲「活該」吧?這不就是「罪有應得」的口頭語表達形式嗎~

又不是因為這事被槍斃了,大家不用糾結「刑罰相對」這種事。大家也犯不上對題主口誅筆伐,扣上「聖母」的帽子(說實話,我真討厭這個詞背後的嘲諷意思),「有同情心」,「重視生命的價值」,本來就是很好的品質——不過需要理清楚「道理」、「是非」,善良是稀缺資源,我們應該用在更值得的事情上,讓它變成「明理的善良」,那多好。

另外,既然用「偷」,那麼偷竊的就是有主的狗,從法律上來講這事偷竊罪(寵物在法律上算作財產),但是深思一下,持槍偷狗的,怎麼也不是善茬啊,如果狗主人出來了呢?那很有可能變成「搶」,而「搶劫」,在中國法律中,是屬於正當防衛無上限的。另外,如果走火射殺的對象變成了狗主人呢?那狗主人冤不冤?

簡單點說——如果這起犯罪中,一定要有生命去承擔走火的悲劇,那麼我會選持槍犯罪者。

我不是非要給偷狗者按上罪名,讓他們的傷亡看起來更「可以被接受」,而是闡述已經發生以及合理假設「有可能發生」的犯罪後果,並且說明,當他們主觀故意讓這些犯罪後果可能出現的時候,他們在道理上,就已經放棄了自己很多權利,包括人身保障,包括事後被同情的權利。

而我把這就叫做,「該」。


說實在的,要是小偷偷狗,因為心虛,慌不擇路,掉進水塘里,我要是看見可能還給他扔個救生圈木板什麼的。畢竟罪不至死,狗是性命,他也是性命,咱們還是要一視同仁,況且他死了髒了人家的水塘也不好。

但是這件事里,槍是他自己買的,彈藥是他自己填的,走火是他自己實施盜竊犯罪的時候發生的。


人要作死,攔都攔不住······

讓人都沒法惋惜,只能說活該。


我覺得吧,如果是一個新聞,搶劫,然後慌亂中走火把自己打死了,微博上一樣一片叫好聲,如果是小偷,晚上偷偷爬,掉下去摔死了,一樣是一片叫好聲,為什麼,因為偷狗,就不能接受了?那難道要說,這狗真是太不懂事了, 應該乖乖被人抓走,才對嗎


那您什麼態度?是需要我們捐款嗎?再評個感動中國。用一句老話說: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這孫子所作所為絕對是算得上活該,死了這就算自絕於人民。


去年,我爹和我說,他某天出門走到小區口,看到一隻金毛躺地上,

主人在邊上。我爹問怎麼了,那主人說金毛走在前頭,來了個摩托車,后座那人拿了個什麼東西朝金毛射了一下,金毛狂奔回小區就倒下不行了。摩托車本還想追進來,看到小區門口有保安,跑了。

我當時就有點嚇到,這TM還是杭州市區!所幸還好是射狗,要是一不小心射到了人怎麼辦?又或者是和狗主人發生爭執,人急跳牆拿出這玩意兒對著人怎麼辦?

持刀持槍的自己一邊玩去,合法也好非法也好,我不介意。但
別說打我家的狗,你就是打我家院子里的樹都不行。當你持刀持槍威脅或者侵犯他人利益的時候,拿槍的走火,拿刀的失誤,對不起,這種事兒按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來說都叫報應,發生什麼事兒都沒什麼好同情的。所謂的「罪有應得」大概也就是這意思。你說他「罪不至死」,打住,沒在討論法律問題,咱沒在說法律意義上的入刑問罪的那個罪,鑽牛角尖摳字眼的就算了吧。


盜竊罪不致死,槍支來源未知,所以「罪有應得」這個詞用得不恰當。
但是,如果作為一個感情的宣洩,而不是客觀的責任描述,我同意罵這些人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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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狗黑的說明:注意這是去人家的狗。


我不養狗,看到這樣的消息也覺得痛快。

因為這件事情關鍵點不在偷了什麼,而是偷這個事情本身。

每個人都被偷過錢包,手機甚至更重要的東西,新聞里屢見小姑娘辛苦攢的學費,老夫妻挨家挨戶借的治病錢,一不小心就被偷,我相信所有人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小偷去死!

甚至之前沸沸揚揚感動中國的,為了女兒偷雞腿的媽媽,我想說,母愛可以豁出去一切當然很了不起,但是這件事情絕對不是什麼好事,甚至居然被樹立為正面典型!這讓所有辛苦生存仍維持著基本道德的人們都變成了一個笑話


這個問題真討厭!

本來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的,

現在還要專門跑去微博,翻了足足五分鐘(那小子太能刷屏了)才把這條翻出來,

然後把熱門評論全贊了,

真是累死我了!


只是偷狗用槍么?如果偷狗時候被主人發現了呢?擦槍走火的還是誰呢?細思恐極....


感覺毫無爭議,非法使用槍支,無論是什麼用途,都該死。這個事走火傷的自己,如果走火傷了路人呢?這個時候你不替路人無辜可惜嗎?非法攜帶槍支,就是極危險的人,一個不定時炸彈。炸彈炸了,沒傷到路人,只是死了恐怖分子,有什麼不好的嗎?
如果這事得前提變成:偷狗被狗咬死了,微博一片叫好,那還有討論性。


確實聖母婊。
三個人帶槍偷狗被狗反殺致一死一傷,這種喜大普奔的事,都會引起感傷,是題主善良過頭了。玩火者自焚,善泳者溺斃,這些人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我倒是關心那頭狗有沒有事。


我懷疑題主是看多了知乎上的各位維護吃狗人的權利,所以想來顯示一下自己的政治正確。


原故事容易被激進的人噴成狗粉,那麼換個故事來聽聽吧。

一劫匪在街上欲搶劫並且強姦一女生,在犯案過程中心跳過速猝死,微博上的人們紛紛為這個人的下場叫好點贊,說搶劫強姦犯罪有應得,死得好,而一小波人卻認為微博上叫好的人太過分,搶劫和強姦在量刑上罪不至死,死掉的終究是命,可惜了。

所以,這個故事中的兩撥人誰錯了呢?

似乎都錯了,前者太偏激,搶劫和強姦的確罪不至死,後者太聖母,或者說是非不分,並不是所有的生命都有價值,人渣只會造成混亂,強姦毀掉的是無辜者的一輩子。

又似乎都沒錯,前者唾棄強姦強姦犯符合社會主流的價值觀:違法就值得鄙棄;後者悲天憫人,心眼挺大。

說到底,這就是一個價值觀上的分歧,並無對錯之分,但是我如果生活中遇到了後者那種聖母,我會離得遠遠的,慷他人之慨,令我噁心。

誠然偷狗罪不至死,但屬於侵犯他人財產,在犯法的途中死了,活他媽該。


我可以理解小馬甲評論里叫好的人,因為他們也許被偷走過忠實的朋友,也許被偷走過其他重要的東西,他們痛恨小偷,事件里的小偷讓他們想起自己曾經遇到過的小偷。
我也可以理解題主,題主認為小偷罪不致死,死去還要挨罵,這可能讓題主想起某些死去的人,或者想起自己某些時候犯了錯,卻得到過重的懲罰時的委屈。又或許題主不是心疼這倆小偷,只是看到評論里那些罵「聖母婊」的人,覺得那罵的是自己,誰也不想被罵不是么?
但我不能理解的是,題主既然觀念如此,又何必去看小馬甲這種微博,這種微博明擺著就是愛貓愛狗人士聚集地,愛貓愛狗本來就是主觀的感性的東西,你不會因為他們都叫好就跟風也叫好,同樣的道理,他們也不會因為你同情小偷就跟著你同情的,誰也改變不了誰,何必多說。
比如說,我不喜歡鹿晗,吳亦凡,tfboys這些「小鮮肉」,我想也不用想就知道他們的微博下面有大批粉絲在用盡最美好的詞語讚美他們——但我不會因為我的不喜歡而去逐條翻看,截圖,到知乎上問「怎麼這麼多人喜歡?不能理解!是我審美觀不對嗎?」
因為我知道,我沒資格要求別人跟我一樣,我不喜歡的,別人沒義務跟我一起不喜歡。


非法持槍你看不見?


題主,我想知道

任何人在犯罪的時候由於自己的原因導致自己的死亡,是不是都要惋惜一番

那麼是不是要對由於過失或者由於故意的犯罪嫌疑人都要保持一顆惋惜的心

在題主的心裡是不是恐怖分子做人肉炸彈真可惜

要是他炸完任何一個場所卻「大難不死」

這真棒,對不對,題主?


不理解題主問這個問題的意義所在。

你把狗這個條件隱藏起來,如果問題是「如何看待小偷持槍入室盜竊槍支走火反被崩死」
試試看,會不會一樣有人拍手稱快?
難道就因為他偷的是狗,問題就變得不那麼嚴重了?

題主是覺得知乎沾狗必染黑吧,然而還是有很多三觀正的答主的


偷個狗要拿槍,你覺得這種人還有什麼做不出來?有報道用氫化物毒狗的人的毒鏢誤射殺人了,你又怎麼看?
我的看法,這種暴徒真的是:死了他一個幸福千萬人,大好事一件。


不看政治正確與否。光是看「罪有應得」,就可以看出人民對偷狗這種法律監管不到位的犯罪行為的積憤已久,這只是一個宣洩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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