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Tesla Motors)是如何贏下和占寶生的「商標」官司的?是通過「馳名商標」的保護條款嗎?

特斯拉汽車贏得在中國商標權訴訟
看到新聞只是很簡單的說了句:「我們訴諸法律並獲得了勝利」
不知道有沒有知情人知道是何種法律依據贏得了這場官司的?


從2014年1月18日的報道來看 (《華夏時報》記者專訪了特斯拉全球銷售與市場經理EsbenPedersen)商標糾紛不影響特斯拉中國市場發展--人民網汽車――中國汽車社會的引領者--人民網,
「特斯拉是不會全額支付這筆費用的(指商標糾紛),我們會通過司法程序。目前看,我們雙方(指特斯拉與特斯拉商標中國持有者)有可能會達成一個協議。」EsbenPedersen透露了特斯拉商標糾紛的最新進展。之前,已有報道雙方有過協商,只是價格分歧較大:特斯拉中國商標爭奪戰:1.98億價格分歧【4】--貴州頻道--人民網
2014年1月26日最新的報道特斯拉扯贏商標糾紛 期待中國成最大市場《特斯拉扯贏商標糾紛 期待中國成最大市場》,雖稱贏得商標訴訟權,但未說明是與占寶生達成交易,還是撤銷了占寶生搶注的商標。
據查詢,占寶生在第12類汽車等商品上申請的第6055503號"特斯拉"中文商標,是2007年5月18日申請的,2010年3月27日初審公告,但尚未獲准註冊,而只是2013年11月11日完成異議複審,估計是有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異議複審決定不服提起了行政訴訟。
占寶生2009年4月2日在第
12類汽車等商品上申請的第7298183號TESLA MOTORS及盾牌圖形組合商標, 雖於2010年5月13日初審公告,也仍尚未獲准註冊,2014年1月7日剛完成異議複審程序。從該商標含有他人獨創圖形來看,異議複審結論應當是不利於占寶生。
占寶生2006年9月6日在第12類汽車等商品上申請的第5588947號TESLA商標,於2009年6月28日獲准註冊,但2013年3月4日被人以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提出撤銷註冊商標申請,2014年1月6日進入了撤銷註冊複審程序。因我國汽車摩托車生產實行許可制度,占寶生個人肯定是拿不到機動車製造許可也就不可能自己使用該註冊商標,從中國商標網查詢來看也無占寶生許可他人使用該英文註冊商標的備案記錄(當然占寶生也可能許可他人使用而未辦理備案,但之前從未看到過有人在華使用該英文商標生產銷售機動車)。因此,占寶生獲注的第第5588947號TESLA商標,非常有可能已被商標局以其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而予以撤銷,且該撤銷決定非常有可能得到商標評審委員會及法院的支持。故,占寶生很可能會與特斯拉公司一攬子協商解決商標權屬及轉讓問題。
當然,占寶生獲注的第5588947號TESLA商標,即使在撤銷註冊複審程序中仍被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他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只要他發動訴訟程序,在法院作出終審裁決前,其第5588947號TESLA商標就仍是有效註冊商標。而特斯拉公司又想儘快進入中國市場,因此,特斯拉公司也有儘快協商花錢買商標解決問題的需要。
基於上述分析,個人認為,很可能是雙方達成的交易協議,交易價格肯定沒有占寶生開價那麼高,甚至不會太高。


謝邀。

還沒有看到判決書。從事情背景看,占寶生老兄的搶注手法粗糙了一點。除了 TESLA 這個詞,他把人家的明顯設計獨特的 T 形 Logo 居然也搶注了。(不過從另一方面看,搶注是2009年發生的,占同學眼光不錯,如果走正道,2010年中人家上市時投資,現在已經翻了10倍不止。)

連 Logo 都搶注,豈不是方便人家證明有惡意,無論怎樣辯解也沒用了。占同學稱自己有計劃做電動汽車,而且還實施了,但從法院角度看恐怕是欲蓋彌彰。

過去商標法對惡意搶注的行為應對不力,但最近幾年已經有共識。大背景是越來越多中國公司有自己的知識產權(包括商標)需要保護,特別是出過一些有名的案子,中國公司的商標在境外被第三方惡意搶注(通常也是海外的華人做的)。這種情況下,(據報道)占同學張口向 TESLA 要兩億人民幣,似乎是沒看清歷史趨勢。

當然,他可能受了蘋果和唯冠案子的啟發(見從法律的角度,應如何看待 iPad 商標侵權案?蘋果商標侵權案二審或是最後到最高院後可有勝算?)。當時蘋果最後無奈支付給對方6000萬美元(約兩億人民幣)和解。如果是這樣的話,占同學忘了該案本質上與商標無關,而是一個合同案子。蘋果和唯冠在先有關於一系列 iPad 商標的轉讓合同,只是唯冠後來抵賴說總部當初無權同意轉讓其中的中國的商標。另外,唯冠是個負債纍纍的破產企業,背後有大批國有銀行等著這筆錢,法院當然不向著蘋果。蘋果後來也想清楚了,否則唯冠根本要不到這麼多錢。


2014年3月8日更新

今天查詢商標網發現占寶生申請的中文「特斯拉」商標已顯示「無效」。因此商評委應當是在商標異議複審程序中支持了特斯拉汽車的異議,對該商標做出了不予核准註冊的決定。

占寶生註冊的其他Tesla商標仍然沒有顯示「無效」。但也沒有處於商標轉讓狀態。

結合最新的信息,特斯拉汽車應該沒有與占寶生達成商標收購協議,而是通過商標行政審理程序阻止了占寶生的搶注。接下來占寶生要做的應該是對商評委提起行政訴訟。希望在行政訴訟過程中能看到商評委對此商標的具體不予核准理由。

無論如何,這對於尚未在中國註冊商標的國外知名公司來說應當是一個好消息。

特此更正此前的回答。

----------------------分割線---------------------以下為2014-01-28的回答----------------------------------------------
我基本上贊同ELLA LIU的觀點,補充以下幾點:

1. 最近所有相關新聞報道的來源均表明為路透社。我查了一下路透社的官網,發現這條新聞最早是Fri Jan 24, 2014 11:36am EST刊發的(新聞鏈接:UPDATE 2-Tesla Motors outlines aggressive China growth plan
| Reuters)。這條新聞的最後一段寫道:"We went to court and we won," she said. "The court has
given use right to use the name, which is why you see the
Chinese name in our store now."這句話應該就是國內各個報道所稱的「Tesla贏得商標訴訟」的依據。說這話的人是Tesla中國業務副總裁Veronica Wu。

但是,路透社第二天Sat Jan 25, 2014 1:47am EST就對這則報道做了修改(新聞鏈接:Tesla China chief unveils aggressive growth plan for China
| Reuters)。修改後的報道刪除了上述引文,原因是「Removes reference to court decision in paragraph 11 after executive alters statement」。

這則報道的最終版本中也沒有出現上述引文(新聞鏈接:OFFICIAL CORRECTION -UPDATE 2-Tesla Motors outlines aggressive China growth plan
| Reuters)。該報道中關於商標糾紛的原文是這樣的:「She said Tesla had resolved a trademark issue that had long
prevented it from using "Te Si La", its preferred version of its
name in Chinese.」 ... 「Wu gave no details on how the dispute had been resolved, but
said the company was now using its Chinese name.」

綜上,整個事情應該是這個樣子滴:Veronica Wu不知出於什麼原因,對路透社的記者說Tesla在中國打贏了一場商標官司。路透社的記者傻乎乎的就原話照發了。隨後公司很快對這句話做了更正,路透社也對該報道做了兩次修改。可是,國內的媒體在第一時間就紛紛轉載路透社的報道,而沒有注意到隨後的更正。媒體同學們,要加強學習阿......

出現這種錯誤,更深層次的原因可能是大家都希望此事能通過司法機關得到徹底解決,並且希望看到從我們國家能從法律層面上徹底否定、阻止商標搶注行為。但是,這種良好的願望是否現實,我只能呵呵了。

2. 還有一種可能是,占對Tesla一兩年前就提出了商標侵權訴訟,而Tesla最近剛剛贏得了訴訟。但是根據相關報道,Tesla很早就意識到此事的風險,在解決問題之前絕不在中國使用Tesla商標,所以這種可能性也不大。再說,真有這種訴訟,媒體早就炒翻天了不是。

3. 關於兩個已完成複審的商標,因為沒有顯示商標已無效,所以我推斷商評委應該是駁回了Tesla的商標異議。就算Tesla第一時間就此提起訴訟,按照現在的司法程序,北京一中院絕無可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推翻商評委的裁定。考慮到年底是結案高峰期,現在能給立上案就算很給面子了。其他兩個商標還在行政程序之中,目前還進不了司法程序。

4. 根據路透社最新的報道和相關信息,我判斷Tesla和占應該是達成了交易。但是商標網上並沒有顯示申請商標轉讓的狀態。可能是剛剛簽署協議,轉讓申請還沒有提交。也有可能是轉讓申請剛剛提交,相關狀態還沒有更新。過一個月再查查商標網可能就清楚了。


看了一下商標網占寶生申請的幾個商標的狀態:

1. 第5588947號12類的英文「TESLA」商標目前處於爭議待審中撤三年複審待審中,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還沒有出。
2. 第6055503號12類的中文「特斯拉」2013.11.11日異議複審完成,不知異議複審結果,但商標狀態未顯示「無效」。
3. 第7298182號T圖形商標是異議複審待審中
4.第7298183號TESLA MOTORS+圖形2014.1.7異議複審完成,商標狀態未顯示「無效」。

這四個商標無論商評委的裁定判誰輸贏,對方都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從時間上看,1和3還在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審查過程中,沒有進入訴訟程序。而2和4的異議複審結果都是剛剛下來,就算訴諸法院,行政訴訟的判決不可能這麼快就下來,所以商標權的最終狀態應該還不確定。不知道為什麼特斯拉會說-「特斯拉已經贏得了商標權訴訟,同時無需向占寶生付費。

好奇怪,實在不知道是哪個標的商標權訴訟結果已經出來了~


歷時一年之久的特斯拉商標案終於塵埃落定了,2014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稱,特斯拉與占寶生之間涉及商標、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等一系列知識產權案件落幕,當事雙方最終握手言和。占寶生放棄使用「TESLA」 等有關標識,特斯拉則放棄向占寶生索要420萬元的賠償損失。隨後,特斯拉方面也確認,特斯拉的商標問題已經完全解決,但是並未透露具體的和解金額。

早在2013年8月初的時候,特斯拉就被曝出商標及域名被中國商人占寶生搶注了,特斯拉曾專程派團隊來中國,出價200萬元人民幣購買Tesla商標,但商標持有者占寶生卻獅子大開口,要價3000多萬美元,接近2億人民幣,高出特斯拉的心理價位100倍,因為價格問題,雙方首次談判不歡而散。

隨後,占寶生變本加厲,其6年前申請註冊的「特斯拉官網」也匆匆上線,但好景不長,該網站沒堅持多久就關閉了。

特斯拉這邊卻加緊了入華的腳步,在商標被搶注後,特斯拉將在華的銷售公司名稱改為了「拓速樂汽車銷售(北京)有限公司」,在通過「3C」認證後獲准向中國批發汽車。由於是新能源汽車品牌,特斯拉的「3C」認證項目除包含整車測試外,還需要單獨檢測電池部件。特斯拉方面也一直聲稱商標案已結束。

但2014年7月,占寶生卻突然出聲,聲稱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特斯拉關閉在中國的汽車展示廳、服務中心和增壓設施;停止在中國的所有銷售和營銷活動;並支付他2390萬元人民幣(390萬美元)的賠償。

而特斯拉方面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主張占寶生侵害著作權和構成不正當競爭。特斯拉公司主張,其對相關標識享有著作權,請求法院判決占寶生等人停止侵害,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因侵害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分別賠償110萬元和310萬元。

最後,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並積極與各方當事人溝通,通過電話交流、安排談話等方式,向當事人辨法析理,最終使雙方握手言和,占寶生放棄使用「TESLA」 等有關標識,特斯拉公司放棄向占寶生主張賠償損失。

此案過後,其他法院正在審理的特斯拉域名糾紛、「TESLA」商標三年連續停止使用撤銷行政案件、「TESLA」商標宣告無效行政案件等一系列案件也都一攬子得到了解決。雙方激烈的商標爭奪戰至此和平落幕。上述案件的處理還為特斯拉公司進入中國市場掃清了商標障礙。


贊同樓上黃璞琳等幾位的分析。現在能看到的新聞也只停留在「Tesla說贏得了這場官司」這種層面,具體的報道還沒有看見,因此可供深入分析的素材不多。我的推測也和上面幾位差不多,從商標網上查到的信息看,還不能判斷這一系列訴訟現在的狀態。從現有的新聞報道素材中推測,占只是眼光不錯搶注了後希望能賣一個好價錢。如果Tesla鐵了心要把訴訟進行到底,當然可以從惡意搶注、馳名商標(我對汽車不了解,不清楚Tesla在世界範圍內的知名度究竟有多高,只是從新聞中分析,似乎還是很時尚,很受追捧,根據第十四條之規定:(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就看Tesla提供的證據能不能往這上面靠)。但是從Tesla的宣傳來看,其進入中國市場的願望比較迫切,未必能承受拖如此之久的訴訟時間。因此,達成和解的可能性最大。


在中國類似法律爭端的解決往往是在特定政治經濟環境下政府決策的產物,只能說特斯拉趕上了一個好時候,過去兩年儘管有政府扶持國內所謂自主品牌(尤其是是比亞迪之類的大量投資於電動車的品牌),在市場定位和市場競爭中並未能撼動外資品牌的地位,消費者依然青睞進口品牌,政府產業政策出現變化,而特斯拉優勢和自主品牌交集很少的高端品牌,自然相對會獲得更好的待遇


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一款或者第三十一條都可以作為依據來打掉吧。最近可能是新商標法快施行了,對惡意的打擊力度明顯加大了,最新商標局那塊兒下贏的裁定比例明顯增大


庭外和解,占放棄商標,獲得中國某一大區的特斯拉銷售總代理。


明顯不可能是馳名商標,差的太多。tesla這種比較簡單,直接撤銷三年不使用就可以了,很明顯搶注那哥們沒有實力在註冊商標之後三年內做出一款汽車來起名特斯拉並在市場上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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