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類對損失的痛苦要遠遠大於收益的快樂?
比如丟失一百塊帶來的痛苦要遠遠大於比撿到一百塊的快樂。
這種現象稱之為損失規避。
在同樣的獲得與損失之間,人們的效用傾向於邊際遞減(不嚴謹,邊際效用遞減沒有考慮參照點和風險因素)。並且,損失一定數額金錢所表現的效用的絕對值是獲得同樣的數額的金錢的2.25倍。
對於人們損失迴避的解釋:
@動機在杭州 從進化心理學的角度指出,我覺得說的並不嚴謹明確,並沒有指出核心問題——人們擁有利己傾向,這種利己傾向是必然「沿襲」下來的(指遺傳,但人的利己傾向不能完全歸咎與遺傳,也受到一部分社會習得的影響)。
損失規避現象建立在人是自私、利己的基礎上後,就能夠解釋:利己傾向是有箭頭的,當違背了箭頭的指向,就需要更大的效用去克服,頗有些類似於違背熵增就需要更大的能量投入。
但我覺得進化的解釋並不完善,它提供了一個動機,卻沒有解釋人們在為自己獲利時想了什麼,或者說人們的思維在這一過程中如何處理的。
稟賦原理:一旦人們擁有一個物品,哪怕一分鐘,他們就表現的好像「失去這個東西比不擁有時代的得到它更重要」(endowment effeet)。稟賦原理的實質上也是一種損失規避現象。
Richard Thaler 給班上的一半同學發了馬克杯,要求另一半同學買。那些擁有馬克杯的學生賦予馬克杯的價值和那些不擁有馬克杯的同學賦予馬克杯的價值有實質上的差距。擁有馬克杯的學生所定的價格比不擁有馬克杯的給出的價格高很多。
Elike Weber和Eric Johnson(2008)和他的同事認為,首先想到目標物的價值和金錢的價值在這一過程中起到了決定性作用。當你放棄一件擁有物,你首先想到的是這個擁有物的用處或潛在用處,所以賦予擁有物更多價值。而當你購買一件東西,你想到的是它的價格。
這也能夠解釋為何放棄100塊,比擁有一百塊效用更高。當你放棄一百塊,你想到的是一百塊的用途和潛在價值,這種價值累加進了你的意識評估中。而當你得到一百塊,你得到的很多狀況下是精確的數字(不排除特殊狀況,比如急著用一筆錢)。
稟賦效用也能夠解釋市場條件下供需失調的一部分原因。賣方附加了太多價值進入商品,使得商品的價格高於買方願意承受的價格。
同時對於稟賦效用的解釋,也說明了人的這種注意點的轉換很可能是受到進化中,不斷佔有資源取得競爭優勢的影響。同樣的效用,人們對損失更敏感,這是卡尼曼的前景理論所歸納的重要特徵。至於原因,我猜可能是這樣的:當我們還是猴子的時候,如果你只有一隻香蕉,再獲得一隻香蕉,當然會增加你生存的概率,但這最多算是錦上添花。而如果你失去了唯一的這隻香蕉,你可能就被餓死了。
情緒最初的功能是為了適應環境。因為「損失」和死亡的聯繫比「獲得」密切,它體現的情緒也更強烈,因此損失的痛苦就遠大於收益了。作為進化的功能,它就這麼遺傳下來了。
這裡面隱含一個假設:物質越貧乏,損失的痛苦越大於收益的快樂。我猜是這樣的,有心人可以驗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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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有朋友提到稟賦效應,提到邊際效應,也有提到前景理論。我覺得這些都不叫解釋,叫對這個現象的描述,只是用了一個概念而已。
有朋友說,「為啥不是從無香蕉到有一個香蕉和從有一個香蕉到失去這個香蕉的對比呢?這樣得到和失去就是一樣的效果了吧?」好吧,這個比喻確實有點問題,變成邊際效應問題了。
但我覺得我說的道理是有可能的。在人類的進化中,和損失相聯繫的,防禦的情緒,對物種生存的意義更大,尤其是在物質貧乏的時候,因此被更早地進化出來,它引發的情緒強度也更強烈。
就像「樂觀的人發明了飛機,而悲觀的人發明了降落傘。」降落傘當然沒飛機偉大,但它是救命的。
Ariely, Huber Wertenbroch (2005) 對損失規避的現象有過總結。作者提出造成損失規避的原因可以從兩方面來看:emotional attachment (情感層面)and cognitive perspective (認知層面)
上面答案中@陳卓 提到的稟賦效應,比較傾向用emotional attachment解釋, 即人們對自己已有的東西會產生依附感,自已擁有的物品或金錢可以視作個體的延伸,所以「我自己的杯子」或「我自己的100塊」就感覺比市場上流通的杯子和100塊鈔票更值錢,從而產生損失規避。
而在認知層面,人們在出售或損失的決策狀態下,和在買入或獲得的狀態下的思維模式是有很大差異的。而這種認知差異存在很多種類。@陳卓提到的WeberJohnson(2008) 的研究算是一例,其他的一系列研究還包括如:Dhar Wertenbroch (2000) 發現人們在放棄一件物品時,思維比較關注其享樂型屬性,而在買入時,比較關注實用型屬性。舉個例子,在賣出一台電腦時,人們更容易聯想到以後不能再拿它玩遊戲看電影,而在買入時,想的往往是如何用電腦辦公做正經事。按此理論,賣出時想到自己的娛樂受限,買入時想到工作受阻,前者當然更痛苦。
1÷(10+1)=1/11 1÷(10-1)=1/9
1/11<1/9
丟錢包後找到,比撿錢包更快樂。
1+1=2
2=1*(100%+100%)
0=1*(100%-100%)
失去的東西在你失去之前你對它有清晰或模糊的預期。而突然得到的東西並沒有這一預期。失去某個事物痛苦的程度在於你對這事物想像中體驗的深刻程度。比如你未婚妻棄你而去,你失去了想像中的孩子還有未來互動的夜晚。失去不光是失去具體事物本身,失去的還有預期中的體驗,預期中的預期,以及預期中,預期中的體驗。預期與體驗交替連接成鏈,這條鏈的基礎是事物。你失去某一事物,伴隨失去這條鏈。實際上你失去很多事物和體驗,至少在你主觀的預期或計劃中是這樣。一部分富二代為了自己體驗世界放棄繼承父母的財產。生存需求得到滿足,他們體驗的不是財富帶來快樂而是創造財富帶來快樂。這也是在虛擬遊戲中,一部分人願意玩同類型挑戰更困難並持續堅持的原因
因為得到的時候會覺得那是本來就應該屬於我的,失去的時候覺得本來屬於我的東西失去了,兩者都是自己的東西,如果失去的時候想著那不是我的東西可能會沒那麼痛苦
叔本華的觀點就是痛苦永遠大於快樂。
舉了個經典的例子,對你吞吃和被吞吃動物的感受即可。
可我想到個反例,獅子進食是掉的殘渣能養活一大群螞蟻,這是的痛苦相對於快樂就微不足道了。
你拿丟錢和撿錢舉例子。
那麼收到一百塊錢禮物的快樂和送出一百塊錢禮物的痛苦比較呢?
獲得很快被視為理所當然,損失卻會不斷在腦海回蕩
分人分事兒吧,比如我如果撿到一百塊的快樂會比丟一百塊的痛苦程度要高。再比如,我情竇初開暗戀一個女孩子,但是我社交網路發布的n多狀態她從來不給我留言(好比是損失),別人留言再多(好比是收益)我也不會很開心。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快樂從名字上就知道它很短暫了。
好些人花爸媽的錢一點也不心疼,又有人子欲養而親不待,其中的得失悲喜能用標題解釋嗎?我覺得,收益的喜悅是一種交易,就像購物狂那種,而損失的痛苦則是一種犧牲或其暗示。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犧牲卻請不來神靈,甚至被拋棄,人本身的劣根性,獸性就會暴露出來,而生活在禮法約束下的禽獸,怎麼會不痛苦呢?就像街頭的野貓野狗。
丟失自己辛苦賺來的一百塊,會覺得,辛苦都白費了。
撿到一百塊那是不勞而獲,有罪疚感。
損失得到同樣數目的錢,所損失的錢比所得到的錢占所擁有的財富更多百分比,所以這種感覺也是理性的,我認為這是一種解釋
我就存在這樣的問題。
可事實上不是應該反過來嗎?人類的大腦不是傾向記住快樂的事情而忘記不愉快的事情嗎?為什麼我們反過來了?
不好意思,一下子問了那麼多問題,我不是來回答問題的。
沒那多出的一百塊你仍然可以活著,但如果已有的一百塊是救命的沒了會是什麼情況。
額,那為毛賭徒對贏了100的快樂遠遠大於輸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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