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小孩子會幹出很殘忍的事情,長大了卻不會了?

比如虐待小動物,用針管注水進蠶身體里,然後再把水連帶蠶的內臟(?)全部抽出來;不給家養的松鼠喂吃的,然後把養松鼠的籠子一直轉一直轉,看松鼠能連著跑多久最後差點把松鼠累死等等。但孩子長大後是個正常人,沒有虐待等陰暗心理,心地也很善良,也很愛護小動物。這是為什麼呢?
補充:不僅是淘氣的小男孩,上述的是小女孩做出來的,年紀已經到了11歲左右。


謝邀。

這個話題可以從兒童道德發展和認知發展的角度來看。

道德認知與虐待動物

皮亞傑是近代最有名的兒童心理學家。他的認知發展理論成為了這個學科的典範。
最廣為流傳的是他的認知發展階段論。
但是他在道德發展理論上的貢獻也同樣巨大。他運用了對偶故事法,讓孩子評價兩個相似的對偶故事中,同一個主人公的兩種相似行為哪一種是更加值得譴責的。

下面,讓我們用皮亞傑的道德認知發展階段理論來看一看 @Justin Lee的從虐待動物到不再虐待動物的心路歷程:

  • 第一階段:前道德階段。這一階段,兒童的思維處於前運算時期,他們不能意識到外界的規則。並且他們的認知是完全自我中心的,一切的行為目的都是滿足自我的願望並且避免外界的懲罰。可以說,這個階段的兒童的道德水平基本處於動物水平,是「趨利避害」的。因此,我們認為這個階段,他們的行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來看看前道德階段的Justin Lee是如何看待虐待動物的:「那時之所以這麼殘忍,是因為心裡只有自己,以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世上所有的一切都是為自己準備的,比如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是為自己提供吃穿的人,家裡用的動物是為了給自己提供好吃的肉,而別的小孩子是為了陪自己玩兒存在的,至於其他的東西也都是為了讓我覺得好玩而準備的——讓它們活著是為了好玩,傷害它們殺死他們也是因為好玩,那時候根本不知道什麼叫「殘忍」。」
  • 第二階段:他律道德階段或道德實在論階段。在這一階段,兒童開始意識到外界的規則,但是他們對規則的認知是死板的、絕對的、非此即彼的。他們看待行為有絕對化的傾向,要麼就是絕對的善,要麼就是絕對的惡,沒有不善不惡的中間思考和善惡共存的辨證思考。他們往往表現出絕對遵從父母、權威者或年齡較大的人。兒童認為服從權威就是「好」,不聽話就是「壞」。讓我們來看看他律道德階段的Justin Lee是如何表現的:「後來上學了,學會了區分有益的動物和有害的動物,覺得懲惡揚善是使命所在。於是開始保護青蛙、保護蜜蜂,而對偷吃的老鼠和捕捉青蛙的蛇則是殺之而後快。那時候膽敢徒手把蛇扯斷、敢用汽油燒老鼠——善與惡的區分並沒有讓我告別「殘忍」,反而讓我做殘忍的事情更加心安理得並理直氣壯。那時候之所以殘忍,是因為被善與惡的教育迷了心竅。
  • 第三階段:自律道德階段或道德相對論階段。在這一階段,兒童開始理解外部規則,並且開始思考制定各項規則的原因,明白了規則是由人們根據相互之間的協作而創造的,因而它是可以依照人們的願望加以改變的。他們判斷行為是,不僅僅考慮行為的後果,也去推理行為背後的動機;他們的道德判斷不再絕對化,並且能夠站在他人的角度、站在其他生命的立場上去思考和感受。而不僅僅是盲目的聽從外部規則、父母老師教育的那些教條,而是去思考那些教條的合理性,並且自我創造出更多的可能性。自律道德階段的Justin Lee是這樣想的:「我隱約意識到,世界上所有的動物都是有生命的,並不是為我們人類準備的,他們都是獨立的個體!意識到這一點對我來說極其重要,我發覺那些以「善惡」為名的殺戮,多麼的殘忍而血腥!我從那時才學會尊重生命,慢慢遠離殘忍。」
  • 第四階段:公正階段。在這一階段,兒童對道德的理解和判斷已經基本拋開外部規則的桎梏,開始自主的思考公正的概念,他們的道德判斷具有了可逆性並且能夠從利他主義的角度去思考,就如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他們不再按照特定的規則規範去進行道德判斷,而是開始真正出於自身對於他人和萬物的關懷,表現出真實的同理心,這時他們已經從內部建立起自我完整的道德觀念和道德系統,這種道德系統自發地支配兒童的道德判斷和行為選擇。公正階段的Justin Lee是怎樣的呢?讓我們來看看:「過了很久我才明白我媽的意思:雖然為了食物而屠宰(不是屠殺,想到戰爭的同學,這是哪兒跟哪兒呀)不可避免,但溫柔地對待刀下亡靈,至少能讓自己的心靈更加柔軟。至此,我覺得自己真正與童年的殘忍告別了。
    現在想想,我媽那句話,或許只是讓我不要把雞血弄得到處是,而我卻從中理解出善意,也算是心有所思、固有所得了——一個美麗的錯誤。」

全文三分之一以上引用了 @Justin Lee的心路歷程,對此表示感謝。望大家給他點贊。


焦慮的時代,給你一杯平靜,關注公眾號:zengminpsy


很簡單,小朋友的心理不健全,沒有同情心。

同情心這個東西在五歲之後才會有明顯的表現。幼兒同情心發展具有年齡和性別特徵。研究表
明, 幼兒的同情理解和同情行為隨年齡的增長逐步提高,4-5 歲是幼兒同情心發展的重要時期。幼兒的心理援助行為、應答擔心體驗、角色理解和情緒理解能力隨年齡的增長表現出不同的增長趨勢。3-6 歲幼兒的心理援助行為隨年齡的增長而不斷增多;3-5歲幼兒以平行苦痛體驗佔優勢, 但隨著情緒認知能力和情緒控制調節能力的發展,5 歲以後幼兒的應答擔心體驗開始超過平行苦痛體驗而佔優勢; 中班幼兒的角色理解和情緒理解能力較小班幼兒有了顯著發展。

一方面是沒有同情心;另一方面小朋友沒有結果預測和後果評估能力。他們隨心而動,不知道自己的舉動可能帶來什麼風險和後果。

那些從人性、道德、獨立、自由角度討論問題的。有沒有想過,你們的討論對象是不具備相對完整人格和行為能力的小朋友?

————————我是問題回答了一半的分隔線——————————

以上那些心理學名詞大家不用理會。總之,小朋友的心智有一個發展的過程。移情能力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長,表現為同情心越來越強;同時,隨著行動能力的增強,其破壞力也是與日劇增。兩者的結合,就是在十歲頭上,表現為缺乏同情心下的最強破壞力。之後,隨著心智和結果預測和後果評估能力的增強,慢慢就「懂事」了。

十歲之前,缺乏正確教育和引導的小朋友往往表現為熊孩子。

十歲多點的孩子幾乎是最殘忍的。以學齡論,就是小學中高年級到初中低年級(男女不同)。

2013年那個讓人目眥欲裂的十歲女童摔嬰事件是這個答案合適的註腳。微博上2014年那個毆打同學的視頻也同樣說明了這個問題。有些有特殊目的的人士在有意利用這一點。一些非法武裝用童子軍,一方面是因為壯丁不好找;另一方面也確實在利用這個年齡段特有的殘忍,並有意加強此點,培養冷血殺手。最近的ISIS公布的視頻里,由一個目測十歲多的男童執行槍決。

怎麼辦呢?正確的引導,培養其移情和正常的認知能力,加強行為規範訓練,也就足夠了。

最後,熊孩子背後往往有一群熊家長。


謝邀!

覺得某個行為殘忍,代表一個人已經在內心建構起了仁慈心和內疚感,這是人的道德自我所能引發的情感。對於幼小的孩子或者未建立起道德感的人來說,沒有殘忍而只有本能滿足的快感。當孩子殘酷地對待小動物或其他小孩時,一般都會樂得呵呵大笑而絕不會有內疚或後悔。只是當他的父親或母親為此而懲罰他時,他才會感到害怕。他害怕的不是自己的不當行為,而是父母的懲罰。殘忍是人類道德規範建立起來之後的一種道德評價,殘忍的衝動隱藏在人的內心深處。

對於年幼的孩子來說,最令他害怕的莫過於父母說:「你再這樣做,我就不要你了(或不喜歡你了)」。父母是孩子生存所必需的對象,出於生存的本能,孩子必須討好父母,壓抑一些不被父母所認可的快樂行為(比如傷害他人、過度自私等)。逐漸的,殘忍的衝動被壓抑了下去,與此相反的態度或行為(合作、忠誠、利他)建立了起來,這便是道德自我。所以,道德自我形成的動力來源是害怕喪失父母(或父母之愛)。每當一個人有了不當的言行或想法時,這個道德自我便會進行批評,並體驗到內疚或罪惡的情感;而每當一個人有了社會意義上的道德行為時,這個道德自我便會進行讚賞,並體驗到價值感或成就感。對於成年人來說,雖然有了道德自我,但這個道德自我也需要害怕喪失他人之愛(從害怕喪失父母之愛延伸出來)的約束,否則也會退行進入本能的滿足之中而顯示出殘忍或獸性的一面。所以,人之所以為人(也即一種本能充分壓抑動物)的重要原因是人的群體性。

在社會規則(通過父母的教育)的約束之下,本能與道德之間形成矛盾統一體,道德的反面是本能,本能的反面是道德;本能可以發展為道德(前行),道德也可以回復為本能(退行)。所以一個平時看起來溫文爾雅的人,也有可能做出可怕的罪惡行為。我有一個相處多年的60多歲的鄰居,她一直給我以溫和善良的感覺,當有一天她一下子把三隻剛出生沒多久的活潑可愛的小貓給活活溺死時,令我大跌眼鏡。促使她那樣做的原因只是因為這三隻小貓太吵了。殘忍的本能在適當的外在條件下(比如戰爭、遊行示威、心情煩躁、缺乏外界的約束等)隨時都有可能出現。

一個人對內在的本能約束地越徹底,他便越有可能進入更高的道德境界,直至成佛或成聖。為什麼要唐僧去感化孫悟空、豬八戒這樣的人?唐僧的內心深處有孫悟空的攻擊性以及豬八戒的情慾,唐僧是在不斷地克服攻擊性與情慾的過程中才最終成了佛。這個成佛了的唐僧也要不斷地與本能作鬥爭,而且這種鬥爭隨時可能滑向本能一端。所以,不要以為成佛或成聖是一種穩定不變的狀態或者一旦獲得便一勞永逸了,它更多的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過程。

弗洛伊德設想,在人類誕生之初,可能經歷過一個因為攻擊性大量釋放而導致的同類相食階段,只是後來當發現這種行為不利於整體利益時,才逐漸地構建起了攻擊本能的壓抑機制。本能的壓抑為道德自我的建立提供了可能。看來,壓抑雖然是一個令人不快的辭彙,但它卻是文明不斷進步的原因之一,也是人類不同於其他物種的重要區別所在。


感謝小夥伴的邀請ww【開心地捂眼睛
嗯剛好考完變態心理學,所以分析的角度可能也基本是這個呢。

先來一個積極角度的回答好了。
「虐待小動物」這個概念是大人提出的,也就是大人帶著一種惡意在揣測小孩的動機。如果認為小孩的行為對動物充滿敵意,那麼自然會產生「長大後心理陰暗」的預期。但是小孩子的初衷也許並不是如此(並不排除一些小孩就是惡意這麼做)。他們可能只是出於好奇,比如對動物解剖有先天的興趣【orz 或者用一種奇怪的(?)觀察角度看小動物。比如他覺得蠶寶寶渴了,所以就喂水...或者松鼠吃太飽了要動一動....所以他們的行為動機並非惡意,也就無所謂「虐待」或者「心理陰影」之說。

上述答案有些盲目樂觀,下面的推測靠譜程度大一些,也是第一反應出現的idea。
兒童期心理障礙有一種叫「品行障礙」。
品行障礙指18歲以下兒童青少年期出現的持久性反社會型行為、攻擊性行為和對立違抗行為。這些異常行為嚴重違反了相應年齡的社會規範,與正常兒童的調皮和青少年的逆反行為相比更為嚴重。
臨床表現如下:
1.反社會性行為
指一些不符合道德規範及社會準則的行為表現,如多次在家中或在外面偷竊貴重物品或大量錢財;勒索或搶劫他人錢財或入室搶劫;強迫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或猥褻行為;對他人進行軀體虐待(如捆綁、刀割、針刺、燒燙等);持兇器故意傷害他人;故意縱火;經常說謊逃學,擅自離家出走或逃跑;不顧父母的禁令常夜不歸宿;參與社會上不良團伙一起幹壞事、故意破壞他人財物或公共財物。
2.攻擊性行為
攻擊他人或動物,傷害、毆打、威脅、恐嚇他人;虐待小動物或比他(她)小的兒童或殘疾兒童;使用刀、槍、棍、棒、石塊等硬物或器械造成他人軀體的傷害,男孩多表現為軀體性攻擊;女孩多表現為言語性攻擊,如咒罵、侮辱等;搶劫錢財,年少時表現為搶劫、敲詐同學,年齡大些後或幾個人一夥共同搶劫路人、武裝搶劫等;男性在不良因素的影響下可向女性發生性攻擊,強迫他人與自己發生性行為。女性可因與異性發生性關係而獲得滿足自己的私慾,甚至走上賣淫的道路。
3.對立違抗性行為
指對成人,特別是家長所採取的明顯的不服從違抗或挑釁行為,多見於10歲以下兒童,表現為經常說謊(不是為了逃避懲罰)、偷竊、逃學、易暴怒好發脾氣,常怨恨他人,懷恨在心或存心報復,破壞公共設施;常拒絕或不理睬成人的要求或規定,長期嚴重地不服從;常因自己的過失或不當行為而責怪他人;常與人爭吵,常與父母或老師對抗;經常故意干擾別人;常違反集體紀律不接受批評。
4.合併問題
常合併多動症、情緒抑鬱或焦慮、情緒不穩定或易激惹,也可伴有發育障礙,如語言表達和接受能力差、閱讀困難、運動不協調、智商偏低等。品行障礙患者一般以自我為中心,好指責或支配別人,故意招人注意,為自己的錯誤辯護,自私自利,缺乏同情心。

在診斷為品行障礙的兒童裡面,很多兒童早期臨床表現就是殘忍虐待小動物,缺乏基本的同情心,很冷漠。因此我覺得問題中小男孩很可能是品行障礙早期癥狀。
有品行障礙的兒童長大後很可能發展為」反社會人格「。但是問題中兒童長大後很正常,不存在社會適應不良的情況。目前想到有兩種可能性。
首先,雖然品行障礙治癒的可能性較低,但是並不是說不能治癒。這個障礙的發病原因很複雜,基於」生物—心理—社會「模型,兒童先天的遺傳基因、家庭教育環境和學校社會環境等等都會導致這個障礙。如果是兒童成長過程中一個很明顯的因素導致這個問題,比如家庭暴力或者缺乏管束,那麼採取一定措施解決這個誘因,兒童的品行障礙能夠得到一定緩解。也許樂觀情況是可以完全恢復正常;即使留下一些陰影,對基本治癒後的兒童成長影響也不會太大。也就是說可能有部分陰影,但是成長之後兒童有能力應對,那麼別人可能就看不出來:)
第二,比較現實的可能性是,問題中的兒童長大後真的是善良嗎?因為18歲之後,品行障礙發展為反社會人格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又稱無情型人格障礙(affectionless personality disorder)或社會性病態(sociopathy),是對社會影響最為嚴重的類型。
反社會人格患者長期表現出反社會行為,缺乏道德感、對他人的責任感,並且情感匱乏。除了暴力之外,撒謊和欺騙是他們另一個特點。他們經常為了個人目的而編織謊言,但是對自己的行為完全不愧悔。所以我很好奇」正常人「是本人的體驗還是對別人觀察之後的推測。所謂」善良「和」愛護小動物「,如果是一名反社會人格患者做出來的,那麼就存在這是掩飾和欺瞞的可能性。至於欺瞞的目的是什麼,恐怕反社會人格患者自己才知道吧。

以上個人觀點,雖然覺得第一種推測和兒童天真善良的本性比較契合,但是第二種似乎更理性一些。
再次謝邀。【再過一把癮OwO


上面的同學用人性、道德、教化來解釋,當然也有道理。但是我倒是想用一個看起來不是特別光明的想法解釋,這個解釋就是:小孩子長大不幹「殘忍的事「,其實原因很簡單---」沒有必要了「。
來,先看看LZ和眾多回答者舉得那些例子:

用針管注水進蠶身體里,然後再把水連帶蠶的內臟(?)全部抽出來;不給家養的松鼠喂吃的,然後把養松鼠的籠子一直轉一直轉,【看松鼠能連著跑多久最後差點把松鼠累死】

小的時候很多人都用放大鏡燒過螞蟻,只是以為很【好玩】

我小時候可以說是無惡不作 剪蠶蛹就不提了,解剖青蛙神馬的就不提了,把奶奶的襪子套在貓咪頭上裝大象也不提了

你看,這些例子都有幾個共同的特點:

1. 大多和小動物有關。

蠶、松鼠、螞蟻、青蛙、貓....

2.大多採取荒誕不經的手法

就不用多解釋了。

3.在做這些事情的同時,往往喜歡在旁邊【觀察】,且【享受】觀察的過程。

這一條才是重點。對,是觀察。看看上面我引用的那些話,惡作劇者都在旁邊觀察.,舉得」好玩「,並且這種觀察能給他帶來滿足感。那麼滿足 什麼呢?當然是孩子特有的---好!奇!心!。用放大鏡燒螞蟻,是為了看看放大鏡聚焦究竟能不能點火;解剖青蛙,不用說了,你一定是生理學天才;看松鼠跑多久類似,親你是想將來去當中國男足主教練么? 你看,這些惡作劇,無一不滿足你們的好奇心。容我再問一句,這些你們會反覆做、一直做嗎?還是只做了一次、兩次、若干次就【膩了】?

對,你們不再做這些惡作劇,其實一定程度上並不歸屬於你們父母的教化,而是你們的好奇心得到了滿足。好奇心作為一種慾望推動了人類科技發展幾千年,它恐怕是僅次於食慾、性慾的第三強的慾望。越是年輕人這種慾望越強烈。你們做的」惡「,其實並不是惡,只是惡作劇而已。

可是,當你終於驗證過放大鏡的奇妙功效、終於知道青蛙的五臟六腑是什麼樣的,終於把松鼠轉死了十個八個,好奇心得到滿足,自然就不會去做了----當然,這不是說,好奇心一定衰減了,它可能由」放大鏡真能燒死螞蟻嗎?「、」青蛙被剖開肚子後真能活下來嗎?『、「貓從九層樓上摔下來真的不會死嗎」,漸漸演變為了「物質真是由原子、分子構成的嗎」、「生命真是由細胞組成的嗎?」、「太陽系真的只有八大行星么?」 這樣的問題---隨著年齡提升、知識層次建立,你的關注度、好奇心從淺顯的東西轉向更加深刻的、理性的東西,而之前的那些惡作劇就----【沒有必要了】。(當然,有些人可能好奇心如此旺盛以至於還不能拋下童年惡作劇的樂趣,於是他們就拿硫酸去動物園潑熊了..)

其實想想,你為了看【松鼠轉多久會轉死】和【螞蟻會不會被放大鏡燒死】,與實驗室里那幫解剖小白鼠研究其血液循環系統的科學家們,真有太大的差別么?


讀的書多了,感覺這樣做不好。


性交不能傳遞知識與智慧,「禮」這種東西也沒法通過哺乳來傳承,因為人類的基因決定了記憶不能遺傳,所以嬰兒一生下來並無善惡是非,只是混沌無知,按照DND的陣營劃分,初生的嬰兒是混沌中立陣營的,所以小孩子有時候很可愛,有時候也很可恨,但歸根結底是可愛的,因為嬰兒是可調教的,但是在調教之前,是野蠻的,「禮貌」的傳遞,就需要通過教育來調教,而家庭變故,社會動亂,或者風氣不良,個人資質不好,家境貧窮,都有可能造成教育的缺失,同時也是「禮」的缺失,比如「狼孩」「狗孩」的存在證明了這一點,這是不可避免、必然發生的事情,切不可以點代面,因此而否定一個集體、一個文明的全部。性相近,習相遠,古人誠不我欺,如同基因複製中必然會產生突變一樣,社會中的人也必然因為各種原因產生、存在著「壞人」「惡人」,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良好的環境來學習「禮」,而「禮」亦包含了如何應對這些情況,這是社會的黑暗面的形成過程,做醫生,做警察,無論你幹什麼都要明白這個真實的世界,而不是活在美好的想像里等待受傷。

人一生下來就是赤裸的,他的靈魂也是赤裸的,這個赤裸的靈魂,就叫「赤子之心」,嬰孩和禽獸類似,殺生未必有惡意,可能只是好奇而已,惡作劇也只是單純的找樂子,並不是故意傷害,年紀幼小又限制了嬰孩的破壞能力,所以大家一般都能忍受,英語里的嬰兒baby的代詞是it,可能也是這個考慮,當嬰孩長大,學會說話,學會規則,知道見了長輩問好,見了警察聽話,見了後輩勉勵,見了朋友交際,學會了這社會通行的規矩,我們就可以稱他懂了禮貌,長大成人,實際上,就是靈魂學會了穿衣服,從光屁股到褲衩背心,再到西裝革履,從赤裸裸地表達慾望到圓滑世故,這個過程有的長,有的短,有的容易有的難,有的人一輩子也學不會。

華夏文明、華夏文化到底是什麼? - 知乎用戶的回答


我把小青蛙四條腿用圖釘釘在寫字檯上活活解剖致死,把還沒孵化出的小麻雀蛋掰開把濕漉漉的小傢伙開膛破肚,我把蜻蜓,知了的翅膀拔下來讓它們在地上慢慢爬直到讓螞蟻包圍,我把螞蚱,螳螂觸角,腿,翅膀都去掉再用火燒……

我小時候干過這麼多現在看來殘忍暴力慘絕人寰的事,現在卻因為我家喵喵失去了媽媽哭得泣不成聲,因為想起去世多年的小狗聲音哽咽,因為病房裡家境困難卻身患重病的木訥沉默的母子偷偷摸淚,因為小外甥女的天真可愛而覺得幸福美好。

我小的時候,並不了解這個世界上生命的崇高和珍貴,並不明白生命是多麼值得敬畏,只是沉浸在自己創造的遊戲里不能自拔。所以,你一個成人,不能隨便judge一個天真的孩子的行為到底是否是道德,而且他長大後所成為的那個人,和他所沉浸的遊戲的道德性質無關。因為那是你眼裡的道德,不是那個孩子的。


因為他們對死亡根本沒概念。。。因為家長在描述死亡的時候總是說:ta去了天堂繼續快樂地生活,或者ta只是睡著了,或者是ta去國外旅行了……這樣的教育小孩子能懂啥叫生命可貴?我兒子堅決不能接受這樣愚弄式的教育,小孩子沒有特權不去了解真實的世界。生命只有一次,每個生命都只有一次!


一句話,小時候不懂得什麼叫殘忍,長大了就懂了。


為什麼有些成年人小時候很乖,長大了卻喜歡虐童、虐戀、發脾氣打砸搶、搞恐怖主義……還有做各種古怪、危險、噁心、荒誕的實驗?

人類天生有暴力欲,而暴力欲和睾酮水平有關,好奇心與創造力同樣和睾酮水平有關,老幼婦孺這方面的表現略差

沒玩過的總想著玩一玩過把癮結果上癮了,可能是壓抑補償心理,玩過了不玩了可能是反向同理,或許


啊,從小就心疼好多小生物,螞蟻都捨不得捏(≧ω≦)


青春期之後,男女娃子們互相心靈虐,肉體虐,進一步到享受這種雙重虐,以及一次又一次的三角虐,多p虐,婚外虐,姐弟虐,忘年虐,混亂虐....虐小鴨子小羊羔哪有虐人爽呀,愛就是互相虐待的合法傷害,小孩子懂個屁。


幼時通感跟移情能力太差,完全不能理解殘忍這個概念。

早熟一點的小孩一般不會做出這種事,不過這也不是什麼好狀況,一般是童年有陰影的小孩才會發展「情感大腦」而不是「本能大腦」,因為為要靠情感腦來平衡恐懼情緒。


沒人簡單的說因為:人性本惡么?!

在沒有成年和收到良好信息引導之前,人的很多行為我認為是出自本能的。
所以小孩的時候,總是很容易做出殘忍的事。
小時候很多殘忍的事情都是未經具體引導就做出來的。簡直就是天性。


我覺得從艾瑞克森的人格發展八階段來看比較清楚。

嬰兒期(口感期)出生~18個月
相信-不相信學會相信別人不信任、退縮或疏遠別人時常出現過度自我約束或依從別人的行為
幼兒期(肛-肌期)18個月~3歲
自主-羞愧學會自控而不失自尊,能與人共處
學齡前期(生殖運動期)3~5歲
主動-內疚敢於有目的地去影響和改變環境,並能評價自己的行為缺乏自信,態度消極,怕出錯,過於限制自己的活動
學齡期(潛在期)6~12歲
勤奮-自卑求得創造與自我發展,並能控制自己的世界對自己失望,並從學校的學習及同學的交往中退縮下來
青春期12~18歲
自我認同-角色紊亂有自我認同感及發展自身潛能的計劃角色模糊不清,難以進入角色要求
青年期18~25歲
親密-孤獨與異性建立起親密關係,對工作與家庭盡職盡責缺乏人際交往,逃避工作或家庭中的責任
成年期25~65歲
繁殖-停滯富有創造性,生活充實,關心他人縱容自己,自私,缺乏責任心與興趣
老年期65歲以上
完善-失望感到一生值得,能樂觀對待死亡失望感,鄙視他人

題主所說應該是在幼兒期,學齡前期和學齡期進行人格發展的兒童。
在這一時期,兒童能更多地進行各種具體的運動神經活動,更精確地運用語言和更生動地運用想像力。這些技能使兒童萌發出各種思想,行為和幻想,以及規劃未來的前景。按照埃里克森的觀點,這個階段的兒童「一般對形狀規格的差異,特別對性差異都產生一種毫不厭倦的好奇心……現在他在學習上大膽探索且精力充沛:這就致使他越出自己有限範圍,投入未來無限的前景之中」。

在前兩個階段,兒童已懂得他們是人。現在他們開始探究他們能成為哪一類人。在這個階段,兒童檢驗了各種各樣的限制,以便找到哪些是屬於許可的範圍,而哪些又是不許可的。如果父母鼓勵兒童的獨創性行為和想像力,那兒童會以一種健康的獨創性意識離開這個階段。然而,如果父母譏笑兒童的獨創性行為和想像力,那兒童就會以缺乏自信心離開這一階段。由於缺乏自主性,因此當他們在考慮種種行為時總是易於產生內疚感,所以,他們傾向於生活在別人為他們安排好的狹隘的圈子裡。

如果兒童在這個階段獲得的自主性勝過內疚,就會形成目的的美德。埃里克森把目的解釋為:「正視和追求有價值的目的的勇氣,儘管這種目的曾被幼年的幻想,被內疚、被對懲罰的丟魂落魄的恐懼所阻擋」。隨著兒童在前面三個階段中所遇到的危機得到積極的解決,就獲得了希望,意志和目的三個積極的美德。


道德觀是後天形成的,人生而沒有是非善惡的觀念。對於兒童來說,都是按照本能去做讓他們感到「有趣」或「愉悅」的事。我更好奇的是為什麼殘害比自己弱小的對象能夠使孩子產生愉悅感。


小時候你會和小動物過不去,但一般是一些你意識不到它有生命的動物。而對於那些你把它當做生命的東西,我不知道別人的情況,我幼年是不怎麼區分動物和人、有生命體和無生命體的,或許這也是為什麼孩子能和玩具說話交朋友。
長大了之後,人對生命的定義會發生變化,有些以前看不見它是個生命的個體你能體會到它是個生命了,而有些以前你視它為一個生命的個體卻看不到它的生命或者可以忽視它的生命了,比如可以更輕易地扔掉玩具娃娃了、可以殺雞宰魚了。人和人感受的不一樣,所以有的人魚都不忍殺,有的人吃貓吃狗。為什麼不忍?因為物傷其類。可以設身處地換位去想,能共情,才能不忍。如果拉到同一陣營了還覺得可殺可剮無傷大雅甚至超happy,這樣的人是非常可怕的。
另外,人長大了,好多小時候覺得了不得的東西現在覺得無聊了,人不與螻蟻爭,沒有快感,沒有征服的喜悅。小的不值得虐,大的不忍心虐,就不虐了。忍心的就從肢解蟲子發展到虐殺更大的動物,甚至對人的暴力傾向。
還有一個情況是:不是變好了,而是藏的更深了。


小時候我乾的覺得最殘忍的事,就是把小貓仔放到洗衣機里滾了幾圈。就為了試試驗證貓手腳靈活的話。現在我會為路邊的貓隨身帶吃貓糧。


幼年心理積累的攻擊性能量太多,需要找一些食物代替得到了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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