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自願性的人體器官交易合法化?
這是解決器官移植短缺的可行辦法嗎?會有哪些可以遇見預見的影響?
- 1992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Gary Stanley Becke 和阿根廷 CEMA 大學經濟學教授 Julio Elias 在《華爾街日報》上發表文章,認為解決移植器官短缺的一個方法是合法化人體器官交易。兩位經濟學家認為,禁止志願性的人體器官交易實際上可能是在害人。
- "Finding a way to increase the supply of organs would reduce wait times and deaths, and it would greatly ease the suffering that many sick individuals now endure while they hope for a transplant. The most effective change, we believe, would be to provide compensation to people who give their organs—that is, we recommend establishing a market for organs." via Cash for Kidneys: The Case for a Market for Organs
作為一個醫學生,我首先告訴大家,那些器官比較多的用於移植。
我們國家是肝病大國,首當其衝的是我們的肝硬化-肝癌,肝硬化是無法逆轉的,原發的巨大肝癌和彌散肝癌也是手術禁忌,這意味著只能移植。
其次:腎臟,這個不多說了,也是最簡單的重要器官移植(我想,之所以我國腎臟地下黑市紅火,除了慢性腎衰尿毒症患者數目龐大,這一點也很重要,相比而言,肝臟移植難度要求就非常高。)
心臟:心肌病,特別是擴心病,內科治療無效後,移植就成為希望。
肺:少,但不代表沒有。比如COPD。
接下來:角膜(很眼熟吧,無論是電視劇電影還是現實,角膜移植都非常普遍,技術成熟)
皮膚組織:燒傷整形科和骨科做這個可謂是家常便飯。
以上是較多移植的器官,還有較少的:比如胰臟之類的,太少。
從以上可以看出,還是有一定數量的器官移植已經手術方法成熟,療效值得期待,那麼,唯一制約它們的問題就是:供體短缺。
有人說排異反應和配型也是問題,這確實是問題,但前一個可藥物控制,後一個,中國最不缺人。
在目前器官交易違法都已經產生了這麼大的黑市,一旦合法,我相信這個市場會大到誇張。
那時候,可就要人人自危了,今天有人拐賣婦女和兒童只因為有人娶不到老婆生不了小孩 那明天,大男人也會被拐賣,因為器官可以保命。
還有數不清的家庭慘劇,最後以賣器官結尾。
畢竟沒有什麼比命更重要。
額。。第一次被邀請誒……感覺真好……
器官捐贈這個問題牽涉比較深的。。記得有一次做六級的快速閱讀還是啥來著,提到過伊朗的情況,那裡的器官捐贈是合法買賣的。
這種事情出現在中國,是不是好事,我不知道。會出亂子,是肯定的。大部分中國人還不能理解什麼是公平,什麼是正義的情況下,嚴格控制器官來源是較穩妥的做法。中國人的五千年歷史給予文明的民族更重的倫理壓力。
我是一名麻醉師,涉世未深,接觸過的器官移植手術不多,但都是一樣---親人互贈。無論從手術本身,或是倫理角度,都是現階段中國最常見,合適的一種方式。
術前訪視,看著捐贈者的坦然,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總在心頭。若有一天,中國人真能坦然看待這些事情,那真是善莫大焉。
這些學者都是理性的理想主義者,
但是實際的操作工程中卻有很多現實問題,
那麼你怎麼確定捐獻者是完全自願的呢?
想想獻血,想想安樂死,基本都是這個問題。
在有嚴密的措施保證交易規範性的前提下,合法器官交易肯定有利於醫療進步。既增加了器官來源,又降低了費用。
主要問題是在怎麼保證交易的規範。
有償獻血時期出了很多問題,血頭收血導致了很多疾病的傳播。器官移植要避免出現同樣的問題,必須要保證沒有中間人。即由受移植病人或受其委託的專業機構與器官源直接聯絡,取器官必須由器官源本人直接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還有之後器官源的護理保養等。解決這一系列的問題,器官合法交易應該是利大於弊的。
人體器官交易合法化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是為了患者的利益,應該率先討論或者做到的是提高普通民眾遺體捐獻的比例,使手續簡易化。提倡人人都死後無償捐獻遺體,或者退一步,讓捐獻遺體者能生前獲取一定的金錢(當然是政府醫療機構出資)。
這樣的好處是使好的器官不浪費,器官也會足夠多,多到可能都不需要交易了。同時節省家庭喪葬開銷。捐獻者自己也沒有損失。國家也能少用墓地。其實我相信很多人都願意這樣。當然這應該是可選擇的。最好的方法是政府立法,默認選擇為死者遺體捐獻給政府醫療機構,然後政府將補貼生前發放。如果不願意捐獻遺體的,可以在某段時間之內將錢退還給政府賬號,則視此人不同意遺體捐獻。當然具體細則還需要政府立法。這一步先做到之後,再慢慢討論器官交易合法化,克隆人之類容易引起在人倫道德層面分歧很大的話題。
希望有人大代表看到之後能提案立法。
還記得河南賣血那件事嗎?
如果合法化了,很多窮人就會放棄努力學習勤奮工作獲取收入,你想想珠三角打工一個月才3000,賣個腎就300000,多了兩個0,而且一個腎也能維持生存。
如果家裡誰沒錢治病了,器官掏出來一賣就有了,這似乎並不是一個好的趨勢。
沒見證過血漿經濟,可能沒辦法了解錢驅動下的那種瘋狂。
合法化前期會造成很多人捐,導致供大於求,器官價格降低,捐的人開始越來越少,最後供需平衡,最後和現在一樣
分兩個方面:一,活體自願性交易,我是堅決投否定票的。儘管某些器官活體移植,如肝移植、骨髓移植,不會影響到捐贈者生命,但仍會有影響,一旦放開形成產業,就會有人為了賺錢而去賣,這種有目的的傷害行為是對生命的不尊重,是文明的倒退。
二、死後器官的買賣,我也反對。現行是捐贈,所以供不應求,而捐和用是分離的,杜絕了故意傷害。如果放開死後買賣,是否會出現故意死亡,然後達成買賣呢?
所以,我反對自願性活體器官買賣,也就是反對故意傷害。
有個電影就是人體器官的交易。人體器官交易或許會變成公司化。。社會動蕩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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