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嚴重,普通人可以狀告環保局嗎?

生活在霧霾重的環境里算作被侵害了生命健康權嗎?
民告官可以帶來多大的影響?
有沒有律師做過這方面的嘗試?


看了此題,非常惱怒,恕我跑題,不得不普及下知識。

中國環保系統的官難當哇,普通人不理解,以為環境髒亂差就要怪環保,霧霾嚴重就是要告環保局,河流髒了就要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

你想作為環保人的哪有不想把環境搞好的,誰不想山青綠水的。那為什麼環境還是髒亂差?你們想過為什麼?

首先污染來自哪裡?
1. 各種企業,大型央企國企人家的老總職位都比你市長還高,你動的了他么。就你說的霧霾,什麼電廠、化工、石油,都是重點污染源,一家抵你幾十家的排放量,你讓他減排,他讓你滾蛋。你要告的話是否應該先告這些央企國企的老總?
2. 小型私企,各種偷排,經常是幾十個人管幾千家大小企業,監管力度遠遠不夠,我師兄在一個環保監察大隊,早上8點到下午5點經常中午飯都是隨便吃,如果半夜遇到市民投訴立馬得去現場了解情況,再遇上個市井無賴,還有生命危險。為何監管力不夠,國家不給那麼多編製你讓招零時工么?那你要告是不是應該先告國家編製委員會啊?
3. 市井百姓,你能做到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抽根煙的PM2.5也很高的好吧,垃圾分類你分了嗎,電子垃圾你送去正規回收站了嗎?哦,你又吐槽說沒那麼多正規處理公司,那是不是應該先告一下物價局、國稅局、經信委BALABALA,為何沒宏觀調控下催生出多一點垃圾處理公司呢?
4. 領導的拍腦袋,最明顯的就是被廣泛吐槽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說實話,那些報告書有許多都是同事們嘔心瀝血、實地調研、發問卷什麼的做出來的報告,有底有料,有些項目真的不應該上,但因為XX局領導一句話,不好的項目也得上。為何領導會為污染企業說話,呵呵,你懂的。所以是不是應該把這些領導也先告一遍再說?

環保政治地位如何?
1. 環保地位雖然與日俱增,但與其他領域的法律法規相比還是弱的很,打個比方,如果規劃與規劃之間發生衝突,例如土地規劃這塊地是要建工廠的,而環境規劃這塊地是要保護起來的,那麼怎麼辦呀?——修改環保規劃。妹的,弱肉強食,別人有國家GDP撐腰,我們有什麼。
2. 環保問題真不是一個部門能解決的事,環保部門在各個經信委、發改委、、、的面前真的是非常弱小的一個組織,而在其他部門發展壯大的同時,我們卻在為他們擦屁股,背黑鍋,老百姓一邊誇讚祖國發展的真快,一邊又再罵環境怎麼越來越糟糕,國家體制就這樣,我們已經做了十萬分的努力了。

環保局到底權利有多大?
1. 貫徹國家法律,制定地方法律法規排放標準
2. 對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如果有違法行為進行相應處罰
3. 編寫和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
4.進行環境監測
5.指導環境整改工作
6.組織環保科技研究
7. 宣傳教育環保知識
8. 處理突發環境污染問題

環保問題的確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也很多,這個我們相當承認,但這真的不是環保系統一個巴掌拍得響的,所以,請不要再出現這樣的問題。


民告官可以帶來娛樂媒體和大眾的影響。

不過,請不要告環保局,對空氣質量負責的是各級政府。環保局只是其中一個組成部門,無法擔負整體責任。

(《大氣污染防治法》)送審稿擬規定,未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編製環境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行動方案。已達標的城市,應當採取措施實現本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據接近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的人士稱,空氣質量到底由誰負責有望寫進法律,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空氣質量負責,大氣環境保護目標也有可能作為官員考核評價內容,考核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此外,如果從侵害生命健康權角度考慮,政府最多算是連帶責任,或可以從管理不作為角度提出訴訟。真正損害生命健康權的是大氣污染源。在一些大氣環境污染事件裡面,因為有幾家大企業,能夠判斷損害關係,所以企業是賠錢了,政府也陪了一些(日本有案例,具體不太記得了)。我們現在的霧霾污染物來源太複雜,所謂侵害生命健康權的法律證明太過困難,損害鏈條難以判定(病體解剖、流行病學調查都可以提供一些長期依據,但要以霧霾來證明生命健康權受到損害,本身就很困難,證據收集成本很高,而數據解讀又可以有多種角度),在法庭上很難立住腳(總不能你說難受,政府就賠錢吧?)。


所以,總體來說,抓不到債主,只能抓政府了,鬧一鬧,灑個潑,出出氣也不錯。


不能。

一些答案都有點說得比較深遠。從中國法律角度來說,簡單點,是這樣的:

就象犯罪受害者不能因受到犯罪傷害而起訴警察一樣,霧霾的受害者不能起訴環保局,因為沒有法律依據。缺失的依據太多了,最直接的是環保局沒有賠償責任。以後即便有這樣的法律,即假定可以起訴環保局,以目前的科技水平來看,要證明霧霾的起因、損害、以及因果關係,就非常困難。想想美國煙草訴訟用了多久吧。

法律只保護有法律依據的利益。訴訟必須要有訴由。不存在的話,起訴就無法得到支持。

當然,現在許多訴訟不為輸贏,只為吸引注意力。

在一些國家,環境污染的受害者,甚至不是受害者,可以起訴肇事者,也可以起訴有過錯的管理機關,但肇事者和管理機關的賠償責任是不同的。


拋開能不能告,霧霾的問題真的是現在的環保局所能解決的,政府有賦予環保局這麼大的權力嗎,很多時候環保只是擋箭牌而已,中國現在的環保行業也只是還在發展階段,要走的路還有很長


可以,但是你得證明要麼霧霾是環保局造成的,或者是環保局瀆職造成的,都沒戲吧。中國的法律並沒有太多個人vs組織時,對個體的傾向性。


現在應該已經開始好轉了吧。畢竟那麼長時間了。應該採取了不少措施了。只不過大家可能都沒感覺到,也許是因為才去的措施力度不夠。大家發現到的只有一天比一天嚴重的污染。感覺可能要出現類似上世紀60年代日本四大公害病的時候,人們才會開始加速解決。


可不可以不清楚,但的確該告,你環保為什麼不要求執法局加大力度整治渣土車,為什麼不責令各供熱、熱電公司停工,為什麼不對機動車徵收排污費環保稅,為什麼不要求環衛局二十四小時霧炮車作業,為什麼不要求一些無聊的人在他們扔垃圾、抽煙、破壞植物的時候想想環保局怎麼沒來管他們


可以。在2015年1月1日實行的最新環保法中規定,公民,法人,社會團體有訴訟環境保護的權利。具體查看最新環保法。


環保局執法權都沒有,要真辦什麼事還要請公安聯合執法,告環保局有卵用


你考不上好大學,就怪教育局?你病了,醫院治不好就怪衛生局?你離婚了,就怪民政局?你東西被偷了,就怪公安局?你走路不小心掉糞坑了,就怪路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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