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給了學校對學生生活指手畫腳的權力?

看了這麼多,也該給大家一個交代了 ,讓這件事到此為止,然後去面對其他問題。
今天和大學的幾個朋友喝了次大酒,走回宿舍,上床,爬起來到廁所吐完,再睡到晚上七點。
我肚子很餓,又很不舒服,去食堂吃飯,吃完回來路過了我們原來的宿舍,現在已經被改建成留學生公寓了。
這棟樓被改建得讓我認不出來了,乾淨整潔到讓我不敢進去。
但是我還是進去了,因為很多知友的聲音回蕩在耳邊。
不外乎,你個傻x,學校這麼做有它的苦衷,你知道改建樓要多少錢么,你知道大人要管你們這幫學生要費多少心血么,你懂個鎚子的法律,你懂個鎚子的責任,你懂個鎚子的民主,你懂個鎚子的社會現實。愛學學不學滾,你當初考分那麼低只能進這種學校你怪誰。
的確很有道理。
還有
防火條例 安全很重要,對身邊的人負責,權利和責任的統一,理性看待問題。正視自己的軟弱性,體諒他人,學習法律,忍辱並精進。
我覺得很好
憤怒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我雖然還有很多疑惑,但是我至少明白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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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兩學弟上我宿舍做違章電器檢查,不出意外地,我收到了第二張「條子」原因是我們在空調插頭上插了拖線板,晚上時候也能供電。
如果我不主動去宿管科處理,並奉上500字檢查的話,就會被送往學工處處理,記過,扣學分之類的。
我很氣憤,因為我不理解。從宿舍,到舍管,到學工處,到學校,沒有任何人的行為能讓我理解的。
一是宿舍,入學之初我們就接受安全教育,禁止在舍內使用電吹風,熱得快,最可笑的是,一切充電檯燈。當然電本身就很危險,220v一摸就死,排插也很危險,超過六層的樓也很危險。如果說是因為有些人使用劣質產品造成了火災的話,那麼那是消費者的責任,我們的責任,還是無良生產商的責任?如果說是學校線路老舊存在安全隱患的話,那學生為什麼要為此負責?如果你的線路沒有問題,為什麼要禁止我們去使用它?最重要的是,當我們對這一切都無法接受的時候,我為何一定要被迫住在學校宿舍?做出規定卻不給予拒絕的權利,這是一種怎樣讓人感到毛骨悚然的行事作風。
二是舍管和學工處,舍管的職能是什麼,學工處的職能又是什麼?學分是我學業的能力的證明,使用違章電器是我的生活問題,這兩者有什麼聯繫?我的學分是老師給的,但是又是哪位老師為我扣除的呢?這種邏輯和因為某演員婚外情就否認他的演技有什麼區別?
三是學校,學校的權利從何而來,我們有表決的權利么?學生有權利去廢除學校制定的規章么?(畢竟我們都擁有選舉權)它是一個教育機構還是一個政治機構?我們是來接受教育還是來接受領導?如果是一個教育機構的話,從一開始它就沒有決定我必須要住在哪裡的權利,甚至連國家都沒有這種權利吧。
我希望自己不再聽到學校告訴我,xx是禁止的,xx是違規的,而是告訴我,你擁有以下的權利,這些權利受到校規保護,該校規是全校師生表決通過的。
民主,不應該從培育人思想的地方做起么?
希望有更多的人參與這場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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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都是差不多的答案,所以就跳出來多說一句
那些問「你不是自己要去上大學的么?既然去了就別bb之類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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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答是
美國早期曾出現這樣一個案例,有個工廠的工人,他每天都要在一個貨架下工作,貨架上放滿了斧頭。工人每天都很擔心,因為他知道這個貨架已經搖搖欲墜,斧頭有可能會掉下來砸傷自己。但是他的老闆只給他兩個選擇,一離開,然後他會失去工作,由於當時時局不景氣他將沒有收入養活自己的家庭。二繼續工作,冒著被斧子砸傷的危險。
然後果然,斧子砸下來了。
事後法院對此事的看法分成兩派,一是工人自己已經意識到自己繼續工作下去的危險,但是他還是留下來工作,說明他願意承擔被砸傷的風險,這是他的自由選擇,工廠並沒有強迫他,也沒有責任。
二是人們認為工人看似做出了選擇,但是在當時的情況下他並沒有選擇的自由。他選擇工作地點的權利實際與他繼續生存的權利被捆綁在一起,迫於生計,他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
我相信你會贊同前面那種看法,但是,作為個體面對一個組織的強權,他們的自由權利是被剝奪的,就像是富士康可以強迫員工加班,煤老闆可以強迫員工到毫無保障的煤窯下面工作,就像學校可以強迫學生住在宿舍,但是他們其實是來接受教育的。
這種使用自己的強權去逼迫別人做出自己不想要的選擇,難道不是一種獨裁么?
這和使用軍隊逼迫人為了保住性命參與種族屠殺有多大的區別?
難道你要告訴二戰時的德國人,你可以不把他們送進毒氣房,希特勒只會把你送進監獄槍斃掉罷了,只要人人都像你這麼做,就不會有那麼殘忍的屠殺了。


一.
就學校以及教育體系的現狀,對於校方而言,早已經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就是說,什麼電器、食堂、體育課、校服、髮型等等之類,對於絕大多數校方管理者而言,他們本不想管。

秀存在感?初中與普通高中是科級單位,重點高中是處級單位,高校更是從廳級到省部級,有能力做出關乎一校師生相關決策的人大小也算個幹部了,至於拿讓不讓學生用電器這種事情秀存在感?

有壟斷利益?你說食堂壟斷、校服壟斷多少靠譜,可是不允許燙髮染髮長發、不允許違規電器這種事情,禁了對於校方有什麼經濟利益?


二.
幾個真實的例子。

1. 假期補課,每位學生一個假期20多天的補課收120塊。
一批家長告到教育局:學校補課收錢。區教育局心知肚明咋回事,知會學校,停課了。

然後另一批家長告到教育局:XX學校假期不補課,別的學校都補。
區教育局心知肚明咋回事,知會管轄範圍內所有學校,暫停補課。

然後還是這批家長告到上一級教育局:XX區學校假期不補課,其他區的都補,我們孩子將來考試受影響怎麼辦?不公平!
市教育局有點兒暈:高考是全省統一的啊,我禁了全市的沒用啊,其他市照樣補啊。

然後鬧到省教育廳。一紙文件,都TM別補了。
也就省城能執行一會兒,地方上誰鳥你,天高皇帝遠,何況省教育廳。

市教育局心急如焚啊,不能可著聽話的孩子禍害啊。知會下面校長們,補吧補吧,別收錢就行。

一個月之後,教師集體上訪:假期補課,不發工資。

每年幾乎都會鬧,幾乎成了毅種循環。
覺得我是在講故事的,可以去黑龍江和哈爾濱看看。

2. 體育課,足球,一學生被另一學生一鏟掀翻。家長氣勢洶洶:你們學校沒有盡到監管責任!
文體月,籃球比賽。每有比賽幾乎必打仗,血氣方剛的高中生正處在最不忿的人生階段。打傷了,家長氣勢洶洶:你們學校沒有盡到監管責任!

穩定壓倒一切啊,不賠人家就上訪,然後你校長、教育局長、主管教育副區長副市長就有事兒了。
那咋辦?別上了唄,一切有激烈對抗項目的都停,都改去跑步。

忘了跑步還有猝死的呢。

有人說這也不是學校責任啊,還有人說不講事理的畢竟是少數。
一個學校少則幾百上千,多則數萬學生,一年不出事、出事不遇奇葩的概率有多小?
現在醫鬧們出名了,有幾個人關注過教育領域裡面蠻不講理的傻逼家長?

3.
上著課就因為失戀開窗戶跳樓的小男生,
因為小鮮肉罵人、打架最後升級為數十人大規模約架的小女生,
軍訓時候逃離營地跑到玉米地里呆了三天三夜最後找到時候差點沒死的。

打是早就別想了,現在的孩子罵不能罵,連說兩句狠話都容易心理脆弱造成不可磨滅的心理陰影。

再說一遍,這個答案里的,說的都是真事。


三.
渣老師有沒有?有。少。
好老師有沒有?有。少。
但是最多、最普遍的老師是什麼樣的?家境一般,成績還行,念個師範當個老師還算是不錯的營生——平庸的常人。

用知乎上最流行的自由市場理論:你TMD一個月三五千塊的工資水平,能吸引什麼樣的人才?
老闆跟你談個理想,振振有詞:垃圾老闆才跟你談理想,好老闆只跟你談錢。

然後轉身要求這些老師當萱萱口中的「春蠶」?

就這點兒錢,要求教師隊伍必須純潔,教育必須科學合理,遵循各種心理學,照顧學生個性發展?
就這點兒錢,要求老師們對學生從上學路上到,出了校門還不行,必須得安全到家,每一分一秒的人身安全負責?


四.
「不愛干別干。」

事實就是,幾乎沒有有能力有別的選擇的優秀人才,會選擇在學校里以教書育人為職業了。這種情況還能選擇教師職業並留在其中的,不管是否義無反顧,都是這個民族的棟樑,只可惜少之又少。

行政體系讓教育系統承擔了太多本不應該屬於它的職能——這是我一直以來在知乎上反覆提出的觀點。

如同醫療體系一樣,民意與輿論本該成為教育系統的幫手,監督以助其自凈為其一,支持以助其抗上為其二,讓教育系統運轉越來越公平、透明、高效。可現在呢?

教師待遇低下長年無人關注,只聚焦少數害群之馬並一再放大;
論壇、微博上各種對於教育系統的抨擊泥沙俱下,無論是否有邏輯、有道理、有根據,情感宣洩了就好;
就連知乎,以理性和高素質著稱之地,這道題從頭拉到尾,有多少個答案仍然是抱著正確的主義不鬆手,我不管我不管我不管反正學校你管了就不對就侵犯人權,我反抗就是有道理。

這跟我們現在去醫院看病不得不接受很多本非必要的檢查以排除一些低發病率疾病的可能,是一個道理。

在這個背景下,醫生一年看過的成千上萬個病人,總有些疑難雜症,也總有些醫鬧。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所以都去檢查吧,碰上一個我這工作就別幹了。
在這個背景下,一個學校一年來來回回幾百上千甚至幾千學生,有幾個傻逼用了大功率電器點了寢室燒了宿舍;有幾個傻逼吃壞肚子乃至食物中毒被家長鬧了;有幾個傻逼夜不歸寢玩個離家出走最後橫屍江中……校長就別當了。


話說回來,這事合理嗎?不合理的話,該噴誰?
噴真得噴對地方:
比方說呼籲立法——推動《教師法》的實行,完善教育監督機制,落實教師待遇;
比方說找准對象——政府通過轉嫁矛盾來掩蓋教育投入不夠、資源短缺這一根本問題;
比方說行動起來——聯合其他家長組成有實權的家長委員會/學生會,與校方一起給出目前方案的可實行的改進方案。

噴得不對,到頭來遭罪的還是我們自己,每個人。
我上學那會,碰上渣老師是不幸;估計等我孩子上學的時候,碰上好老師是幸運。
看看現在高考多少分上師範類院校,師範類院校里最後去當老師的人又是哪一群。

PS.
題主在問題中呼籲更多的民主,更多的討論,這非常好。
可是點開幾個高票答案的評論區……我知道自己這個答案一寫,五毛的帽子又TMD戴定了。


這個問題很好。占坑回答。晚上回家編輯。

利益相關:我父親是國內某普通本科大學保衛處防火科的科長。晚飯時我需要諮詢一下父親,獲取一些基層工作人員的資料。希望能給大家一點新的角度吧。

友情提示:因為涉及了家人的工作,所以我考慮了很久需不需要匿名。最後還是決定不匿,因為我熱愛知乎和諧討論的氛圍,不希望因為匿名而讓大家產生一些不好的聯想。但是,我的父親並沒有受到過太良好的教育,思想觀和價值觀也和現在的年輕人差別很大,他的觀點我現在就可以想像得到肯定是維護學校利益的。所以我希望大家討論的時候和諧一些,不要進行人身攻擊神碼的。謝謝大家。
————————————2015.1.5 08:10 第二次編輯————————————
寫這個答案的主要目的是系統的講一下 學生寢室著火 的主要原因,究竟是學校電路的問題,還是所謂違章電器的問題。這個問題下評論區里有很多人都存在著一些關於違章電器的誤區,包括題主。所以從實際出發簡單的介紹一下一個普通大學關於這方面的實際情況。希望題主在先了解實際情況之後,再思考違章電器究竟應不應該禁止。
畢竟寢室不是個人住宅。個人住宅只需要對自己負責即可,別人當然管不著你。而寢室是需要為自己、同寢的室友甚至同樓的室友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
————————————2015.1.5 08:10 第二次編輯————————————

————————————2015.1.4 20:00 第一次編輯————————————

本文如有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


本答案僅針對題主關於寢室違章電器部分進行討論,至於其它的學校規定不做討論。本答案僅針對答主父親所工作的學校,其它學校了解的不多。
另外, @姚冬 的答案對於全國的高校可以說是一個概括。也證明了本答案的論點。

一、學校寢室發生火災的頻率,起因,以及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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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吃飯的時候,我裝作不經意的問我爸:「你們學校大概多久寢室著一次火啊?」我爸說:「一年一兩次吧。」是的。你沒看錯,國內一個普通的大學,不是985 211,每年寢室都會有一兩次火災事故。只不過由於事故往往被發現的很早,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沒有造成太大的財產損失,所以就不會被披露出來。
題主作為一個普通的學生,可能會認為這個比率很低,大學四年,一共也才有8個寢室發生事故,而且很可能是冒點火星電線糊了之類的小事故。全學校這麼多寢室,應該輪不到自己。但是對於學校來說,這個比率就很大了。
為什麼會著火?原因基本百分之百是違章電器。其中按我爸的話說,十有八九是電吹風(不是電熱棒,不是電褥子,你們是不是很開心?)。大抵是學生正在吹著頭髮,忽然有人來找什麼事,順手把電吹風放那沒關,然後就著了……挺不可思議的,是吧?但這就是我爸在工作一線上得到的數據。其次就是充電器在插排上長時間不拔,或者是其它違章電器使用時間長之後電線絕緣皮由於過熱老化導致電線失去絕緣皮保護引發的電火。
寢室著火之後,學校會怎麼處理?火災過後事故排查。電火很容易判斷出起火原因。然後看是誰的責任嘍。誰的電器,誰就記過,自掏腰包賠償學校和其他同學的財務損失。如果發生了人命,那肇事學生就真的悲劇了。

二、為什麼違章電器會高頻率的引發火災?真是學校寢室的電路設計有問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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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學校寢室的電源設計,和住宅標準是一樣的。針對照明設施和插座採用不同規格的電線:照明設施電線的橫截面積為2.5mm^2,供電的插座為4mm^2。這個規格足夠保證正常的用電安全了(實際上很多住宅小區是主幹線2.5mm^2,照明1.5mm^2,只有空調用4mm^2)。電線橫截面積越大,能承受的電器功率就越高。寢室火災高發,根本原因是:。電線熱,電源熱,插排熱。
為什麼電熱棒這些東西,在家用沒人管在寢室用不行呢?實際上在家裡用也是有風險的,電褥子點上之後一直不關照樣著火,在家在寢室都著火。只不過在家裡用戶一般會注意控制這些電器的使用,及時關閉拔掉,所以發生火災的幾率很低。
而寢室是4個人一起住的,一個樓里的寢室數量也是遠超住宅樓的。這就意味著寢室電器的使用率遠超居民樓。充電器,電腦,等等都是4人份的。火災的原因十有八九都是插排,電器等過熱導致的。尤其大學生的插排上,電線的擺布經常不合理規劃,很多電線會纏繞在一起,長時間不拔,使用後,電線的絕緣皮慢慢在高溫下融化,最後2個電線的銅線接觸,就會走火。或者就是電器的電線本身就不合格,該2.5mm^2的做成1.5mm^2,電線帶不起來這麼大的功率,也容易發生危險。再就是寢室里的大學生普遍缺乏生活經驗,經常造成電器插在電源上無人看管的情況出現(因為平時在家裡這些電器的使用都是父母去考慮的,大學生剛開始脫離父母生活,不太注意這方面)。在這種條件下,使用加熱棒,電褥子這種短時間內就會導致電源發熱的大功率電器,會大大增加火災的可能性。跟所謂的學校電路老舊關係不大,畢竟保險絲斷了就跳閘停電了,反而不會有危險。
所以我爸學校的真實情況是:學校寢室電路沒問題,帶著學生一票的違章電器跑,最後違章電器自己太熱,自爆了。
在這裡友情提醒下還在上學的朋友,寢室用的電器就不多說了,盡量選擇質量靠譜,電源線橫截面積符合標準,絕緣皮給力的電器。布線時盡量避免多個電源的電線糾纏在一起,如無必要盡量不要讓電源長時間插在插排上不拔。最後插排的選擇是重中之重:


危險的插排如下圖:

這種即可雙頭又可三頭的萬用插排盡量不要選用!!!!插座並不是越「萬能」越好。「萬用插座」沒有統一的尺寸規範,保護門的設計也很難兼顧。而且,插孔相對較大,「插拔力」容易不達標,即插頭容易鬆動,存在火災隱患,特別是像夏季這種用電高峰,特別危險。

安全的插排如下圖:

具體的討論文章見以下鏈接:
用電猛於虎 看突破保鏢如何"保"你小命

而且買插排的時候要考慮好插排線的長度,盡量不要插排再接插排!
===========關於插排的更新===========
感謝 @賀仙 和 @胖山羊 的在評論區里的補充。
賀仙
排插是新舊國標的區別吧,我感覺還是看牌子和價格更靠譜,我只用公牛,而且價格上沒有低於50塊的,要命的玩意絕對不能省錢。
胖山羊
排插的安全與否和大萬用新國標沒有半毛錢關係,完全是產品的好壞,如果大萬用不好,為毛手電筒、數碼之家的發燒友哭著喊著找大萬用的舊貨都不用新國標的大牌呢?實際上新國標反而降低了標準,參考施耐德、honeywell等新國標和大萬用的前後對比吧。。電器,一分錢一分貨。

插排這裡我是偷了個懶,只是簡單的百度了一下,沒有仔細的研究。之前隨意百度了下新舊國標的區別,搜到了一些關於舊國標的負面新聞。所以就直接給大家推薦新國標了。

插排還是優先考慮品牌和價位吧。
但是不管如何,盡量不要插排再接插排!!
===========關於插排的更新===========

三、學校對防火的措施和我父親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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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檢查寢室違章電器的問題,我爸表示,保衛處,導員和學生會,三方都會查。發現了就沒收。沒什麼好說的。被沒收的學生當然會有情緒,但是從學校的角度來說,如果不聞不問,就不是每年一兩次事故的事了。
新生入學,我父親都會去給他們培訓安全防火的知識。主要包括上文所說的違章電器的問題還有發生火災後如何逃生的問題。至於消防栓的使用啥的——我爸說那事不用學生操心。我問我爸培訓的時候學生們認真聽么?我爸表示呵呵。
做這個工作壓力真的很大。雖然發生火災,基本上是學生自己的責任,追責也是學生進行賠償。但是我爸的工作也會受影響:宣傳監管工作沒做到位。如果事故嚴重的話,不用說,學校也會跟著受連累。這就是現在的環境。我爸經常去學校四處巡查,1是檢查學生的治安情況,是否打架鬧事啥的,2就是各個建築內檢查消防器具的情況。而且上面也經常來人檢查防火工作,尤其是2013年德惠大火造成121人遇難之後,這方面的檢查力度真的不是一般大。我爸每天起早貪黑戰戰兢兢,應對著一撥又一撥也不知道哪個「上面」的檢查,就怕哪個倒霉學生在這風口浪尖捅出點火災事故,那學校連帶著他自己,就都算完了。

四、寫在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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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題主的想法不無道理,理論上如果每個大學生都認真了解了我上文寫的這些並不算太難的知識,好好注意下寢室用電的安全,避免過熱,避免電源無人看管,用質量靠譜的電器插排,那我覺得用加熱棒啥的也沒問題。
關鍵就是,題主覺得讓一個學校所有學生都能做到這些的難度有多大?

至於其它的住宿,學分的問題,就不討論了。單純的說下目前的寢室環境,是否應該允許加熱棒、電褥子等電器的使用。
我覺得不允許,還是利大於弊的。


目前所有的回答都是在胡說什麼啊?

題主我一句話解決你的疑問:
「誰給了學校對我們的生活指手畫腳的權利?」——行政權。

中國的學校管理存在一個悖論,從法律上,除了學歷發放以外,所有學校管理均不由行政法調整;但事實上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從教學到住宿甚至到食堂,均採取了行政化管理。——這就是「單位制」的遺存,是行政權泛化的結果。

那麼如何破解這個局面?很遺憾,這個困局幾乎是無法破解的,你既不能通過行政法的方式抗拒學校的管理,也不可能以平等主體的身份與學校建立民事關係,而入學後轉校幾乎不可能,則除了向師兄詢問清楚外,學生只能自求多福了。

所以,另一方面,匿名用戶提到了,只要學生出事,學校就要賠,正是這個問題的反面。沒有明確的權利義務關係,學校和學生都是受害者。

想到哥們當年在學生會的時候帶頭貼反動海報,把當屆主席坑到死,現在回憶下也是醉了。


看到上面的答案清一色罵題主,真是感覺不寒而慄.......上面什麼「愛學學不學滾」「學校社會莫不如此」的人,真是不能指望當你們手裡握有一定權利之後會做出什麼利好的改變了。

現今社會種種弊端,即使改變不了難道還不能指出這是弊端么??作為學生,單單就對學校管理方面的不足提出質疑,難道不應該么??擺出一副「有規定你就得遵守別問為什麼」的架勢還覺得無比自豪真是覺得心驚肉跳。

學校對與學生生活的集體管理真的就那麼合理么??真么就沒有提高的餘地與可能么??憑什麼不能問不能說不能罵??

質疑學校的權利有錯么??全國各地各個學校行事風格差異巨大,難道都是對的么??不說大學,那些中學裡面泯滅人性的所謂集體管理難道也都是對的么??

隨便百度一下,中學生因為談戀愛被學校開除的新聞有多少??甚至還有什麼男女生分開食堂的,課間休息男女生之間不得說話的,這些都是學校的規定,卻都是學校的正常權利么???管不了歸管不了,難道還不能質疑么??

同樣,大學的管理自然有其不合理性,雖然肯定不能事事都讓個人稱心如意,但更合理更人性化的管理模式卻應該是發展的必然方向。對於題主的問題,很多學校至少沒有強制性要求學生必須住宿舍吧??至少作為一個985院校,我們學校沒有,這難道不就是一個簡單的更尊重學生權利的改變么??其他一些小事,比如期末或世界盃期間宿舍會通宵給電,比如開學報到與期末離校的1個星期宿舍徹夜不鎖門方便學生出入乘車,這不就是更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么??這些改變難道很難么??對於沒有做到的學校我們不應該表示下質疑么??

別以為質疑沒用,一點點一滴滴,總有一天不合理的制度會慢慢向好的方向發展,學校如此,公司如此,社會依然如此,改變總是從質疑而來的。可是如果連質疑聲都沒有,何談改變呢?

萬馬齊喑究可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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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個例子吧,我們學校的:

學校某座教學樓出來到食堂或者宿舍,中間是一大片花壇草坪,道路修在兩邊。學生出入如果走道路,則要繞著大花壇走一個直角,因此很多人為了求近,無視「禁止踐踏草坪」的牌子,就直接從花壇穿過走對角線了,久而久之花壇中間的對角線上被踩出了一條土路。

某個假期回來,突然發現,花壇上禁止踐踏草坪的牌子被撤掉了,花壇中間的土路,變成了一條整齊的方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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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支持,寫這些話不是說鼓勵大家跟學校對著干,校方畢竟也有難處,問題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決的,但不合理就應該說出來,我們也沒有說學校不怎樣我們就怎樣,只是希望校方能夠了解與重視現下學生在哪些地方生活不便,在力所能及的地方給予妥善處理而已。

但讓人感到憤懣的卻反而是一些學生,看看某些回答與某些評論,實在是恨得牙根痒痒卻也無可奈何。

在下面也跟一些人爭論了一些,言語有些過激敬請諒解。不過道不同不相為謀,也不想再嘗試著說服誰,那些覺得這種質疑沒有用處,覺得跟大學生談自律是扯淡等等的留言,隨您去吧,您覺得怎樣過的舒服就怎樣來,您覺得沒有人管著您您就難受區區也不再相勸,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所以也就不再回復了。

最後貼一個下面 @郭一凡 同學給我的留言:

支持,確實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而且嘗試與其溝通無效,我也很無奈啊,都反饋到主管校務的副校長那了,依然改變不了什麼。從根本來講,還是因為管理者與學生的利益並不是高度一致的,關注的重點不同

這才是真正出來解決問題的人,不僅質疑,而且嘗試用行動去解決去溝通,雖然無果但相信絕不白費。謝謝有這樣的人在你我身邊,不斷努力著,讓你我的生活更美好,謝謝!


青年,在知乎上答題有兩種,一種是為了解決問題,一種是為了發泄。你看這些答案裡面,有些的確是來調戲你的,因為大家覺得你很有意思,現在這麼有意思的孩子真的很少見了。

我們認真一點,收起那些玩世不恭或者抖機靈的逼格,簡單的看看能不能把這個問題說清楚。

你有女朋友么?放鬆點,這沒有惡意,只是簡單的問問。

你有女朋友么?

如果有,你就能很輕鬆的明白,權利的轉移是多麼簡單的一件事情。她要看你的手機,給不給?她要你背她,背不背?她要你不準和別的女生說話,只准覺得她美,你有意見?

誰給了她統治你的權力?

你。

你若不給,她於你就是個普通的路人甲。她再多的公主病,也發不到你身上。

她對你的要求,有些合理,有些過分,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你給了她向你提要求的權力。

更重要的是,你給了之後,還覺得很幸福。

這是人的本性,渴望被管束,害怕自由,害怕無人問津。

群體性動物的悲哀。

你交女朋友,不完全是因為性,更多的,是因為害怕孤獨。因為你不知道一個人如何生活。

為什麼要上大學?只是為了一紙文憑么?更多的人恐怕是因為不知道要去幹什麼吧?

你為什麼要服從學校的管束?學校為什麼可以對你指手畫腳?

為什麼不問問自己,如果不是這樣,你會不會感到不安全?會不會罵學校放任縱容?

哈耶克認為,這是奴役。

胡適告訴學生,權利要靠自己爭取。

問題是,被奴役不見得是不可忍受的。好比溫水煮青蛙,可能已經無力反抗了。或者好比斯德哥爾摩,會有快感到無法自拔。

為什麼?

因為他們偷換了概念。

他們告訴你,只有兩極,要麼接受奴役,要麼接受混亂。好比你的女朋友,要麼忍受她的公主病,要麼就當一個可憐的單身狗。

事實不是這樣的。你有第三條路可以選的。甚至,第三條路還有很多選擇。

比如上淘寶買個充氣的女朋友,比如接受暗戀你很久的舍友,比如……

好了,都是開玩笑的。不過這個社會很多好女孩的,她們不見得會有那麼多毛病。或者兜兜轉轉,最終又遇上你的初戀,她也會懂得珍惜你。總之,如果你沒有轉身就走的勇氣,女孩子幹嘛要遷就你呢?

同樣的,如果你沒有揭竿而起的決心,那些傢伙又怎麼會放棄奴役你呢?他們一遍又一遍告訴你,亂離人不如太平犬,好死不如賴活著,指望嚇唬住你那顆蠢蠢欲動的心。其實,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你有什麼好失去的?你又有什麼好擔心的呢?

波士頓那幫傢伙,之所以敢把茶葉倒進大海,是因為當年他們坐著五月花號在海上漂泊的時候,並沒有一個王來幫助他們;你高考那麼辛苦,大學未必幫你一分一毫,將來找工作,大學也多半不會安排你留校上班,既然如此,有什麼好怕的呢?

搬走就好了嘛,不住宿舍就不交住宿費好了嘛。有什麼可怕的呢?無非是辦個手續,寫個申明或者保證嘛。

你要知道,你永遠有其他的選擇。

專制奴役和放任混亂之外,還有第三極叫做民主有序。所以他們告訴你,要麼是薩達姆卡扎菲金正恩,要麼就是阿富汗埃及暴力混亂流離失所。

放屁。

豎個中指給他。

如果做不到北歐那麼好,至少可以向西歐努力,再不濟,南歐的pigs也還湊合,對不對?

女朋友就更好搞定了。

她如果沒有很多備胎,你怕什麼,她總會妥協的。

她如果有很多備胎,額,你要她幹什麼?

所以最終就是這樣。不用太患得患失,這種事情不是做生意商務談判,講究什麼責權利對等。這就是一個典型的贏家通吃的規則,不想被強勢的一方吃干榨凈,就要有敢於掀桌子的實力和勇氣。

老美那邊暴民持槍,所以碰上收稅多的可以武裝講理;咱們呢?隨便一個開發商就能強拆強征,這邊還嚴禁自焚。

所以還是老毛的話對: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妥協求團結,則團結亡。

以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月5日250贊補充————————————————


你看,真沒想到這麼多人贊同。其實只是因為作為一個高校教師,看不慣高校明明是一個服務行業卻要擺出一副衙門的嘴臉,還愛上上不愛上滾蛋,這麼牛逼是不對的。


同樣的,對於那種」你有什麼要求我都先答應下來,至於將來做不做得到就看我心情了「的想法咱們的確不是很贊同。雖然你們會認為這是鬥爭策略的一種,但是本質上而言都是缺乏契約精神的表現。當然這是個人態度和價值觀的取向不同,不能強求,而且實用主義的邏輯往往很好用,也看起來比較的快意——無論是在這樣的組織里還是在親密關係中都是這樣。一個願意婚前像奴隸一樣追女孩的情聖,婚後無論怎樣像將軍一樣對待老婆都不會讓人奇怪。那種抱著我現在窮、地位低所以被欺負,等我有錢了|有地位了我就可以不受欺負或者去欺負別人的想法,的確不是同志。


我們希望不論是否有錢|有地位|有個好爸爸,都可以有尊嚴的生活。這叫公平。


所以我們很認真的和題主探討,如何與學校建立更加合理的契約關係,——既不因為現在我們弱勢就放棄爭取自己的權力,也不因為將來我們可能會強勢就去剝奪別人的權力。我們的規則,既約束對方,也約束自己。這樣的規則,才能保護對方,也保護自己。


高校輔導員怒答!看了許多答案……感覺都是局外人在說局內人,我就從一個曾經的大學生到現在的輔導員的角度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歡迎各類討論。
題主說的情況我可以理解,在我上學的時候也曾經抱怨過,為什麼晚上12點宿舍要斷網我要下副本打競技場還要拉外網;為什麼宿舍不能用大功率用電器燒個水、煮個面、炒個雞蛋多大事兒啊;為什麼學校管這麼多破事兒啊老子交學費了啊!!!
後來上班了,站在不同角度去看問題了,才發現……其實在當前的大環境下誰都覺得委屈,任何一方都覺得自己是無辜的,是有家長蠻不講理,出了事情到學校胡攪蠻纏、拉橫幅、無理哭鬧;也有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也有學校領導對學生的訴求不管不顧,只看個人晉陞的……這一切都是存在的,這一切都是可以接受的,但這之間缺少了什麼呢?

缺少了溝通。

溝通能解決的問題特別多。之前學生有好多在宿舍用電熱壺燒水,因為有同學抱怨打水的地方離宿舍太遠,而且固定時間供水的話,許多時候人就被熱水束縛住了……經過溝通和研判,學校就給學生在宿舍區里統一安裝了熱水箱,足不出去,下個樓就有熱水,當然價格要比去水房打水高,這就給了人選擇的機會,但很多人也十分懷念只有開水房的時候,每天從宿舍到水房那段路……三五成群,男男女女,多少美好的愛(勾)情(搭)也是從那一刻開始的……再有,許多女生洗完頭需要吹乾,不吹乾很麻煩,所以學生和後勤上溝通,溝通完了後勤就在每座宿舍樓的一樓設置了一個加大功率的插座,學生自備電吹風去一樓吹乾就好,也沒有多麻煩……再有,學校一直是斷網不斷電,沒有特殊時段,世界盃啊什麼的也是斷網不斷電,以前宿舍有閉路線插口,買個機頂盒就可以拿電腦當電視看,06年世界盃的時候我一個四人間的宿舍最多進去過30個人一起看球,曾經有學生不滿,表示不想斷網,也有我的學生,以我對學生的了解,那幾個不想斷網的是因為要打網遊,這在學校絕對不是正當理由……學校也做過大範圍的座談和取材,最後決定繼續保持斷網不斷電的規矩……

所以說溝通就特別重要,而且很多時候學校面對的事情是個人面對事情的數百倍甚至數千倍,不患寡而患不均,很多時候學生工作不能考慮太過個人化的事情,那樣就是不均,就有其他人不滿意,難道有一個不滿意的就要調整政策去迎合?那每天不用上班了天天調整吧。但是學生積極明確的表達出自己的訴求和觀點,校方是會接受並且討論的,就是許多人不願意溝通,只憑藉自己的判斷就給學校下了定義,校方也很無奈。

下面回答題主的三個不滿……
一是宿舍,大功率用電器這個沒商量,因為一旦出了問題,影響到學生的生命安全,這個責任誰都負不起。我經常去查宿,宿舍里最多的就是電水壺和電飯鍋,一般都是沒收然後通報批評一下,學期末把東西就還給學生了,但熱得快肯定是不行,那東西太危險,容錯率太低,一旦出事兒後果不堪設想,所以見一個沒收一個,沒商量。另外,住學校的事情不是強迫,是建議,住學校一個是保證你的人身安全,一個是方便集體管理,所以我覺得如果學生自己同意,家長也同意,簽署相關的文件,不住學校是可以的,但不住學校出了事情學校肯定也不負責,把責任關係明確了,事情就簡單了,但很多學生想住校外,怕是連家長都不同意吧?就像有一次一個學生請假去北京,碩士男朋友要出國了,去見一面,我說你可以去但是你家長必須給我打電話,然後呢……最後我沒有批假,因為這件事她家長就不同意,所以,也不是強求,我想你家長如果也同意你住校外的話,和你一起去和學校溝通,結果肯定是可以住校外啊,怕是許多學生家長也不樂意學生住校外吧?

二是學工管理部門,違反校規校紀要受到相應的處分,這個是必然的吧,你大學畢業一般都是發兩個證,一個學位證一個畢業證,學位證證明你學業水平合格,論文答辯通過,畢業證證明你表現合格,沒有重大問題,所以按照題主的想法,應該是有學位證沒有畢業證,學校不會因為你使用大功率用電器而不給你學位證,當然前提是你學業確實合格,但你違反相關紀律,不給你發畢業證,那不發就是不發了,但大多數情況下都不會這麼不近人情的,又不是什麼政治不正確的事兒,所以別太較真了,不合適。

三是學校。教育法規定的很明確了,我不想從什麼法律的角度來說,題主上升到斧子砍人和希特勒同志的程度……真的犯不上,什麼仇什麼怨啊,很多時候學校只是為了管理方便,真的沒有針對哪個人或者噁心哪個人的意思……上綱上線不合適,學校的行政權這個問題……討論了很多年無果,作為高校工作者我發表言論也不合適……畢竟人都有利己性,真正客觀是很難的,所以,還是加強溝通吧……

總之,合情合理的訴求,學校是大力支持的,當然,最好的狀態呢,就是相安無事。

祝你爽,吉祥。


大學生翻牆出遊野泳了死了,學校賠,家長們擋著校門大哭,我不管,我一個活生生的孩子送到你這裡,你就要管啊。
大學生在操場上早跑死了,學校要賠,大學生談朋友想不開跳樓了,學校要賠。
大學生晚自習不上,出去搶了一刀子讓桶死了,兇手家沒錢,學校也要賠
大學生反正在學校出了什麼事,都是學校要賠。
也不知是那個定的規定。


因為學校是房東啊。我的那些不住校的大學同學,在自己租的房子里插什麼電器,學校從來都不管的(


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權利和義務是相伴統一的。

如果學校賦予了學生使用大功率電器的權利,那麼假如因為學生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由誰負責?

一棟普通5層宿舍樓建設成本少說都要幾百萬吧?
學生財產少說值上百萬吧?
其他床鋪、桌椅等生活用品少說也要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吧?
如果發生人身損害呢?損失那可是天文數字了吧?

如果賦予了學生這些權利,由此造成的損失怎麼辦?如果你家產萬貫,自然不用愁賠償的事,問題是這樣的學生有多少呢?最終不還是得學校負責!

既然是學校承擔責任,那麼學校通過制定規章制度來「防範於未然」又有何不可呢?

我不知道其他地方怎麼樣,就我身邊的事來說:
學生爬牆摔斷腿,學校賠;
學生違規使用電器發生火災,學校賠;
學生私自跑去河裡游泳溺水,學校賠;
學生想不開跳樓了,學校賠;
學生鬥毆打架了,學校賠;
……………

凡是學生在校出事的,不管學校有沒有盡到責任,都是一個字:賠!

不賠怎麼辦?
家長親友團來哭喪鬧事的,向教育局投訴的,找新聞媒體的,來學校做法事的,都見過。
最終協商結果:學校賠!

你看看,如果沒有校規來適當限制學生權利,那教學工作不用開展了,天天處理糾紛事故就夠忙活的了。

有些不懂事的學生總是嚷嚷著自己權利不夠多,不夠大,卻從不考慮權利伴隨而來的就是義務和責任。


學校和學生之間法律上不是平等主體關係,不是你花錢買學校的教育服務這樣的民事合同關係,也不是簡單的你支付房租承租學校宿舍這樣的民事房屋租賃關係,而是存在著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所以簡單來說學生依法應當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當然了,學校的校紀校規在制定的時候是否需要走一些民主流程,是否應當徵詢學生意見是可以探討的,但是學生遵守校紀校規是前提。

如果你覺得這麼說還不夠清楚,直接看法條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四十三條:受教育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三條:高等學校的學生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和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尊敬師長,刻苦學習,增強體質,樹立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較高的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

最高票答案說這個是行政權,我個人不同意。我們必須承認學校和學生之間的法律關係是比較含混的,只能對其進行具體的分析,簡單的歸為行政法律關係或者民事法律關係是不合適的。作為類比,在僱主和員工之間的勞動法律關係中,也存在僱主和員工之間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比如員工必須遵守僱主的勞動紀律和員工手冊,你總不能說這種管理和被管理關係是行政權的殘留吧。


答案很簡單,是血淋淋的教訓,是同學中間的某些豬頭。

仔細分析這些案例發現個有趣現象,肇事的同學反而是最安全的,因為這些電器起火通常是人離開宿舍忘了關電器引起的,倒霉的反而是周圍的無辜同學。

安全和自由就是對兒矛盾,你要用電器的自由,就要準備著承受身陷火場的危險。

近幾年高校宿舍火災案例剖析

2012-12-06 10:46
冬季氣溫較低,部分同學使用違禁電器的現象又有所抬頭,縱觀高校火災成因,尤以電器火災突出。不安全用電、亂拉亂接電源線、違章使用大功率電器、使用不合格電器、電器長期處於運行或待機狀態等直接導致了火災的發生。綜合分析高校發生電器火災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違章使用電加熱器
高校的建築物、供電線路、供電設備,都是按照實際使用情況設計的,在宿舍內違章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飯鍋、電熱毯、電吹風、電熱杯、熱得快等,使供電線路過載發熱,加速線路老化而引發火災。

【案例1】:2006年5月31日中午,湖南某大學青園學生公寓13棟三小棟612三名女研究生違規使用電飯鍋加熱食物,造成電線線路短路並引發火災,整間宿舍被燒得面目全非。消防武警出動了六台消防車。
【案例2】:2008年3月6日武漢某高校女生宿舍樓2樓的一間房內滾出濃煙,消防中隊接警趕來,迅速將火撲滅,事發宿舍被燒得精光。

據了解,火災是因使用「熱得快」導致線路起火。
【案例3】:2002年2月26日上午9時25分,某校學生李某某在宿舍違章使用「熱得快」,約9時30分離開宿舍時未拔掉電源,致使「熱得快」過熱,電線短路引起火災。

【案例4】:2002年9月8日21時39分,北京某大學研究生公寓1號樓3層324室發生火災,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119調度指揮中心迅速調集7個消防中隊、38輛消防車前往現場進行撲救,火災於當晚23時撲滅。火災中共有3間宿舍被燒毀,2間宿舍部分被燒,過火面積80餘平方米。經查,火災原因系該宿舍學生薑某某,於當晚19時30分使用「熱得快」在暖壺裡燒開水,並請同學沈某某照看,隨後就去教室看書,而沈某某洗完衣服後外出,將同學燒水一事遺忘,致使「熱得快」長時間通電干燒,導致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0萬餘元。
【案例5】:2005年3月,某大學一同學在使用電熱杯的過程中,因線路維修臨時停電,她出門時忘了插在電源上的電熱杯。十分鐘後電來了,電熱杯將水燒乾,並將電熱杯塑料底盤熔化。熔化的塑料所產生的異味被路過的同學察覺,及時報告了公寓管理員,才沒釀成大禍。

【案例6】:武昌某高校女生宿舍清晨失火。原因為前晚熄燈後放在桌上的「熱得快」沒拔插頭,清晨寢室來電後,「熱得快」將桌子燒著。
【案例7】:2002年11月6日,西安某大學學生宿舍失火,原因為使用電爐做飯,明火點燃地上報紙造成火災。

【案例8】:2008年4月20日上午9時58分左右,某大學校本部桃花學生公寓,學生違規使用「熱得快」燒開水,在未關電源情況下中途離開寢室而造成嚴重火災,直接經濟損失超過萬元。
【案例9】: 2003年12月23日早晨5時40分左右,瀋陽某大學第四學生宿舍樓219室突然失火,千餘名女生被困樓內。火災的原因是陳某使用「熱得快」熱水器燒水時,因晚上突然停電而忘了切斷電源所致。火災燒毀了寢室的八張床鋪和電腦等物品。事件責任人24歲的陳某(已畢業)受到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案例10】:2004年12月13日,鄭州某大學某男生宿舍內,一男生在使用熱得快燒水時,同學將他叫出去打球而忘了燒水的事。暖瓶水燒乾後,暖瓶外塑料殼融化著火,引燃了床上的被褥。
【案例11】:2006年6月22日中午,廣東某學院一食堂內發生火災,當時正在吃飯的約2000名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積極疏散,幸無人員傷亡。起火原因基本查明,為煤氣爐干燒鐵鍋導致火災,事故中幸無人員傷亡。

【案例12】:2006 年12 月23 日21 時15 分,鄭州某大學桃李園大學生公寓7 號樓709室機電工程學院05 級電子信息工程2 班學生宿舍,因違章使用電熱杯,電熱杯燒乾水後高溫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災,燒毀宿舍1 間,電腦4 部,學生生活學慣用品等物,火災直接損失約2 萬元,無人員傷亡。
【案例13】2004年10月2日晚8時25分許,××大學一學生公寓301宿舍發生一起火災事故,致使配置給該舍使用的箱子架、物品櫃等設施因火災被損,另有價值5000餘元的學生個人財物被燒毀。經查這起火災事故是有同學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在宿舍內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時而造成的(寢室當時無人)。

具體原因是:插在主接線板的電熱杯放在箱子架頂層,水燒乾後自燃,並引燃臨近的易燃品,如箱子架上所放的書籍、衣物、被子等,最終釀成火災事故。
【案例14】2001年11月3日下午,××大學一學生公寓504宿舍發生一起火災事故,致使配置給該舍使用的照明、床板、物品櫃等設施因火災被損,另有價值1萬餘元的學生個人財物被燒毀。該公寓住的全部是女生,火災發生時該舍無人。

經查這起火災事故是人文學院01級兩名女學生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將燒水的「熱得快」放在暖壺裡燒水,人走時忘斷電源以至釀成火災。
【案例15】2008年11月14上午6時10分許,上海某學院徐匯校區一學生宿舍樓602寢室著火,四名女生從6層樓高的宿舍陽台跳樓逃生,全部當場身亡。火災原因判斷為寢室里使用「熱得快」引發電器故障並將周圍可燃物引燃所致。

【案例16】: 2003年12月2日早上6時49分,北京某大學18號樓6層一研究生宿舍發生火災。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調度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迅速調動西直門、雙榆樹、府右街、亞運村4個消防中隊,22部消防車趕赴現場。經過消防隊員的奮力撲救,大火於7時42分被撲滅。起火原因是學生使用「熱得快」將水燒乾所致。
據介紹,此次火災共燒毀4張床、4床被褥和一些日用品等。

【案例17】2006年12月27日下午3時許,某學院學生公寓慕賢3號樓某寢室女生把電熱水袋放在兩大腿中間取暖,發生電熱水袋爆炸,造成來兩大腿內側燙傷。
二、違章亂拉亂接電線

違章亂拉、亂接電線,容易損傷線路絕緣層,引起線路短路,從而引發火災事故。
【案例18】:2008年3月19日下午4點左右,南京某高校3號男生宿舍樓突然起火,猛烈的大火很快將整間宿舍燒個精光,所幸沒有人員受傷。據調查,這個宿舍存在著私拉電線的現象,當天下午宿舍內的電腦又一直沒關,電腦過熱引發了火災。

【案例19】:2006年11月29日上午11時20分許,上海某職業技術學院內一女生寢室突發火災。室內物品幾乎完全燒毀。所幸火災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火災原因疑與寢室內違規使用的電器有關,校方懷疑是拖線板或飲水機引發了火災。

三、使用電器不慎
【案例20】:2007年8月11日,合肥一所高校女生宿舍樓一寢室突發大火,致寢室內所有衣服、棉被、書籍、床上木板及室內木製品全被燒毀。因撲滅及時,沒造成人員傷亡。原因是手機在無人時充電,充電器發熱引發火災。

【案例21】:某高校學生使用電吹風時,突然停電,電源插頭未拔,就離開宿舍,來電時又沒有回宿舍,電吹風較長時間工作,引起火災。因此,大學生在電器使用完畢或停電時,都必須切斷電源。
【案例22】2002年1月4日晚9時許,××大學一學生公寓523宿舍發生一起火災事故,致使

配置給該舍使用的長條桌、物品櫃等設施因火災被損,另有價值4000餘元的學生個人財物被燒毀。
經查這起火災事故是由於該舍兩名同學將應急燈長時間充電(13小時,寢室當時無人),使蓄電池過熱,引燃桌下紙箱內的易燃。

【案例23】2006年2月8日晚7時40分許,××大學一學生宿舍樓1樓倉庫發生火災。過火面積410平方米,部分顯示器和印表機及電腦被燒毀,未造成人員傷亡。
據公安部門介紹:這起火災與一家公司租用的倉庫用電取暖不慎有直接的關係。

四、使用燈具不慎
【案例24】:2008年5月5日,中央某大學28號樓6層發生火災,上千學生緊急疏散。後經過宿舍最初起火部位為物品擺放架上的接線板部位,當時該接線板插著兩台可充電檯燈,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線板。該接線板部位因用電器插頭連接不規範,且長時間充電造成電器線路發生短路,火花引燃該接線板附近的布簾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災。

【案例25】:2006年10月8日上午九時,武漢某北校區男生宿舍第22棟304室起火,燒毀床鋪兩個。據該室同學介紹,起火時寢室里沒人,是檯燈忘了關,電線短路引發火災。
【案例26】2001年12月17日,××大學一學生宿舍樓發生火災,一研究生寢室內電腦、電視等所有物品全遭焚毀。火災發生時,樓道里充斥著嗆人的濃煙,樓內到處可見明晃晃的火苗。當時有千餘名女生被困樓內,幸被消防隊員及時救出。

失火原因為:檯燈使用時間過長引燃床單,後引燃室內書籍和衣物。
五、違章使用明火

【案例27】1996年暑假後剛開學不久,××大學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的一位女生違反學生公寓管理規定,擅自在宿舍用酒精爐做飯。在添加酒精時發生意外燃爆,導致同舍的另一名女同學燒成重傷,藥費高達2萬餘元。此事給他人和自己精神和身體上造成很大的痛苦。
六、吸煙不慎

【案例28】2002年12月14日凌晨4時30分許,××大學一棟七層樓的學生宿舍樓1樓停放自行車處因堆放的雜物引發失火。經查是由亂扔煙頭引發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案例29】:2005年12月24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某大學學生公寓6號樓219房間發生火情,系該校教育技術系學生吳某在宿舍內吸煙時,煙頭點燃褥子所致。

七、線路老化
【案例30】 2003年3月19日,凌晨5時許,武漢××大學一學生宿舍頂層突遭火襲,木質房頂完全坍塌,未有學生傷亡。據媒體報道,著火的學生宿舍名為學生4棟,是一建於上世紀50年代的3層磚木結構老房。火勢首先從該宿舍3樓最東端的一間寢室竄出,幸虧兩名宿舍管理員及時發現,並逐一將仍在睡夢中的各寢室學生緊急叫起。火勢共持續了近一小時,因學生撤離井然有序,故尚未發生傷亡情況。

失火原因為:房屋建設久遠(50年代建設),系電路老化引發火災。
【案例31】:2007年1月4日晚9時40分左右,湖北荊州某大學東校區學生宿舍11棟409室發生一起失火事故,燒毀該宿舍木製物品架及存放在物品架上的物品(包括鞋、塑料盆、毛巾、書等)、物品架上方的部分壁櫃、物品架旁的飲水機一台。過火面積4.5平方米,未造成人員傷亡。這是一起因接線板輸入端近端電源線老化,磨損、加上長期超負荷運行,在潮濕狀態下發熱而致覆蓋在其周圍的易燃物品燃燒引發的火災。

八、違反操作規程
【案例32】2009年3月17日上午10點09分,某學院南門外的學生宿舍起火。該宿舍為二層彩鋼板臨建房,過火後,共有100餘間學生宿舍被燒塌。除一人呼吸道被灼傷外,大火未造成更大傷亡。(根據消防法《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87)有關規定,嚴禁使用易然、可燃材料,而宿舍建築使用的彩鋼板為可燃材料)。

【案例33】:2005年08月10日下午1時許,北京某大學實驗樓207室化學系的實驗台發生火災事故,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損失約500元。
起火原因為,該校化學專業碩士研究生魏某上午在實驗室做化學實驗,中午出去吃飯未關電源,實驗儀器「轉子」還在運轉,因電線短路引發火災。

【案例34】:2006年3月19日18時許,徐匯區銀都路218號一個生物工業園區實驗室突然發生爆燃,繼而發生大火。事故造成150多平方米的實驗室內化學品燃燒,一名正在實驗室實習的上海大學大四學生被嚴重燒傷。
事故原因為上海某大學實習生單獨實驗操作不慎所致。

【案例35】:2006 年11月3 日8 時40 分,鄭州某大學工程樓14 樓煙草基地消煮室,因研
究生在做「土壤緩效鉀的測定」實驗時,用油浴鍋加熱石蠟時,溫度過高引發火災。燒毀油浴鍋、通風櫥櫃、電腦顯示器及部分煙葉樣品,火災直接損失5000 元。


教育資源稀缺,給了學校對你生活指手劃腳的權力。


站在學校的立場來來回應下樓主的疑問(不代表我認同這一立場):

如果說是因為有些人使用劣質產品造成了火災的話,那麼那是消費者的責任,我們的責任,還是無良生產商的責任?如果說是學校線路老舊存在安全隱患的話,那學生為什麼要為此負責?如果你的線路沒有問題,為什麼要禁止我們去使用它?最重要的是,當我們對這一切都無法接受的時候,我為何一定要被迫住在學校宿舍?做出規定卻不給予拒絕的權利,這是一種怎樣讓人感到毛骨悚然的行事作風。

你也說了,如果是因為使用劣質產品造成火宅,似乎學校沒有責任。但損失的是學校財產或者學校需要負責的其他學生的財產甚至生命,如果由(知情的)購買和使用者(學生),以及無良商家,或者無良經銷商,來賠償損失,我們要如何分攤責任?如何對相關人員追責?去起訴誰?造成損失的學生要怎麼來賠一棟燒毀的大樓?學校需要對學生和學生財產的安全負責,自然有權建立制度來避免危險情況的發生。這和政府行政權的獲得是一個道理。

如果這個權力被定的過大,比如學生的用電量被限制,或者沒有提供到對大電流足夠安全可靠的線路,學校是否侵犯了學生的用電權?首先,這個權利有多大,學校和學生肯定有不同看法。讓我們先承認,當權利的邊界已經確定,雙方就理應共同遵守。學校認為這一邊界已通過學生手冊、宿舍告示等手段告知,學生也已被賦予通過學生會或舍管會進行交涉的權利,這個權利的邊界再明確不過;學生則認為這些談判的手段都太不現實,所以覺得被強權欺辱。

是不是真的都不現實呢?我看未必。即使官方管道形同虛設,大部分學校也有論壇,有貼吧,如果問題足夠重要,學生完全可以通過製造輿論來反抗。這樣的鬥爭是有人真真去實踐並成功了的。很遺憾,社會上制度的改進,也往往需要這樣費勁的「鬥爭」。

二是舍管和學工處,舍管的職能是什麼,學工處的職能又是什麼?學分是我學業的能力的證明,使用違章電器是我的生活問題,這兩者有什麼聯繫?我的學分是老師給的,但是又是哪位老師為我扣除的呢?這種邏輯和因為某演員婚外情就否認他的演技有什麼區別?

可以說品德教育也是學校職能的一部分,遵紀守法是品德之一,學校可以把學分定義成不光是學業成績的證明,而是對學生在校期間獲得教育之綜合表現的評估。若按樓主的邏輯,學校給一個明確的評價體系來衡量學業+品德之表現,學分變成只與學業成績相關,畢業時依此學分+品德成績為標準,這樣扣分的行為是否就合理了呢?

三是學校,學校的權利從何而來,我們有表決的權利么?學生有權利去廢除學校制定的規章么?(畢竟我們都擁有選舉權)它是一個教育機構還是一個政治機構?我們是來接受教育還是來接受領導?如果是一個教育機構的話,從一開始它就沒有決定我必須要住在哪裡的權利,甚至連國家都沒有這種權利吧。

民眾享有自由遷徙的權利,不也要接受當地政府的管理。如果政府說,我們要在這裡修一個水庫,請您搬走,你是搬還不搬?沒有給每個人選擇宿舍的權利,是從運行效率上考慮,社會的政治體制中也經常能見到這種平衡。

學校不是政治機構,卻也是社會政治環境的一個縮印。基本上,學生權利與憲法中賦予人民的權利息息相關,一個國家公民權利行使得越好,學生權利也往往越大。民權的獲得從來不是靠統治者發善心下發的,而是好幾輩人鬥爭的結果。我們可以往法理上看來最理所應當的方向努力,但無法僅僅因為個人認為之「最合理」而要求整個體製為自己轉向。社會運動有其規律,按照規律,遵守或者在必要的時候打破既有規則,是為追求更美好未來的唯一方式。


高等教育中的學生權利,是個有意思的話題。歐洲有些國家甚至有專門的法案來規定學生權利。參考:Student rights (Higher Education)


我給@一頁書狠狠點了贊。用電防火問題我覺得說得很到位。
給上面另一位也狠狠點了贊。權力邊界,比如使用電器,是可以討論的。


我覺得用電防火問題第一是學校應該解釋清楚的事,第二是學校可以講得清楚的事,第三是一件學校可以想辦法處理好的事。


第一點,杜絕官僚主義,互相傾聽,正面回應,這是起碼的底線。不管這事是適用於法律法規還是內部規範也好,擺事實講道理是根本原則。我原來的回答基本是針對這點。


第二點,電器使用規範的來源、要點@一頁書就講得很清楚,篇幅也不長,中心思想就是使用電器應該買質量好的,不能忘了關。而宿舍用電危險還有一個原因是宿舍居住密度大而電氣容量並沒有相應提高。還有一個客觀事實是學生用的都不是什麼大功率電器,一般正常使用都沒問題。


第三點,如何解決。
1、降低居住密度(大學搬到郊區大學城啊),以及提高電氣容量。這是治標治本的辦法,尤其後半條更有可操作性。中國一共沒幾所大學,每個大學一共沒幾棟宿舍,這個錢,慢慢投,對國家來說真的很多嗎?
2、督導學生買質量好的電器。這基本就是經濟問題。對於插排,學校指定幾個品牌貼點錢打折銷售,或者乾脆預先配置公用插排也是可以的,人為損壞遺失照賠就是,跟桌子椅子一樣的。線路老化一般也是可以看出來的,太舊的不讓用也是合情合理的。其他電器,根據安全隱患機理明確限制程度,操作起來因電器而異,但基本也是這些思路。大學本科一上起碼四年,如果學生還堅持用危險老舊電器的話,說明這個學生需要資助,那就想辦法資助。如果這一切都覺得太費事,讓想用電器的學生自己來組織操辦。


3、杜絕電器忘關。技術上有沒有辦法監控,比如賓館用的離屋斷電;如果人在屋,即使出了問題也控制得住(屋那麼小怎麼會發現不了)。再就是加強宣傳和監督了。


使用有些電器是學生生活的基本需求,利用這一點可以督促學生正確使用電器。試行一些變通的辦法,讓學生自己輪流監督。執行得不好就回老路全面禁止使用。


既然是學生想爭取的權利,辦法讓學生出,學校斟酌採納,也是可以的。只要學校願意傾聽,願意思考,願意行動,一切不都很好嗎。

以下原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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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反對某些高票。

相互理解,尊重客觀條件,不無理取鬧,不干擾他人,當然這都是前提。

但,年輕人,也是有尊嚴的。是,我們沒有多少錢,可是我們也是有尊嚴的。是,我們是黃毛丫頭,乳臭未乾的臭小子,可是我們也是有尊嚴的。
你的難處我們都理解了,可覺得你還是不尊重我們。
我們讀著四書五經,讀著沒收我水壺的宿管阿姨一輩子也讀不懂的數分、物化、隨機、粘流,還要一遍一遍享受著他們容嬤嬤一樣雍容高雅的辱罵。

你讓我不殺人不放火不留宿甚至宵禁我覺得都合理,你不讓我裝空調裝檯燈燒開水用電吹風,你把澡堂、水房建在千里之外,喝水如西天取經,洗個澡回來不是一身臭汗就是一腦瓜冰碴,每年都有幾個月凍得像傻逼一樣,還有另外幾個月熱得像傻逼一樣,而你毫無體察之情、改變之意,你想讓我用多大的一顆心去理解?合理公平是相對的,令我們氣憤的不是客觀事實,而是你的主觀態度。

你說你窮,可你的校領導開著豪車住著豪宅恨不得一個人的收入就能把宿舍那些破房破瓦翻修一遍。
你說我們素質差都是小畜生,非要用熱得快、劣質電器,可我們用的好電器你給我們留下了嗎?你不像防流氓一樣防我們的時候,我們純良的表現你看到了嗎?就算是學生需要教育,一定要用這種毫無針對性簡單粗暴的傻逼手段嗎?你是不是穿越成趙志敬了?

高校條件不好,管理無人性,這些是歷史遺留問題,原來的條件不足,認識不夠,今天條件早就溢出了,學校也運營了這麼多年了,是不是可以動手改改了呢?

如果是私立學校或者公益學校,我覺得這個事另說,愛學學,不學滾,行,我認,一分錢一分貨。但對於絕大多數公立學校,你背後的老闆是國家。多少大學、中學並不缺錢,也不缺時間精力去搞點基建。就算是沒這個錢,難道不能想辦法呼籲國家投入?不能募集社會資金?都是借口。有困難你說困難,說清楚了我們也認,你不會解決,我們幫你想辦法。你擺官僚架子,還指責我們不懂得理解你的難處,開什麼玩笑?

只是學生好欺負,提高學生生活基本水平沒什麼好處可賺而已。又不是自己家的孩子,苦著養又省錢又省心又能磨練他們,簡直沒有更好的選擇了,後媽和奴隸主都是這麼干。

這就是個the right way and the easiest way之間的選擇問題。

那些強調學生應該無條件遵守學校管理規定的,強調在哪混就得遵守哪兒的規矩的,你們看看高校的留學生宿舍,哪個不是家電齊全電梯入戶拎包入住?合著我們上的不是一個大學?我們的人格不在一個等級?為啥不讓宿管阿姨學學外語半夜去跟他們沒收電器?你讓留學生抱著暖壺去別的樓打水試試!人家搭理你嗎!萬一遇上個阿拉伯王子(我同學的學校還真有一個),還不挑起國際戰爭!

那些覺得苦養是對學生好的,我覺得你說的沒錯,但這應以知情自願為前提,否則別拿來當借口。學校仗著自己是學生在學業上的最好選擇,就無限降低其他方面投入,這不就是最普通的耍牛虻嗎?

為人師者,失德為大。如果你真把學生當小屁孩看,那麼請你對別人家孩子好一點,正常一點。如果你有幸還把我們當人看,請為尊重我們的人身自由做點舉手之勞。

是,這件事不算大,我們怎麼著都過來了,回憶起大學生活,更多是幾個摯交舍友,幾位牛逼教授,萬卷讀破的書,一個少年愛人。這點破事,是我們精彩生活中刻意忽略的一筆。每一波學生都為生存狀況痛苦一次,抱怨一次,這儼然已成為校友間感情的紐帶。最終,讓人寒心,讓人不齒,讓年輕人對這個國家失望透頂的人,是你們自己。

利益相關:北京五道口某高校畢業生。

我現在的單位宿舍也是這副德行,每年上百億的產值,幾十萬的合同我們這些員工隨手就簽,可單身宿舍女生一共就一層樓還連區區四個廁所門閂都不給修,七八年了都不給修!不讓用各種電器,單位運動會獲獎發的都不讓用!因為啥?就是因為年輕人好欺負!領導分的房子都修繕得好好的!後勤集團的腰包都鼓鼓的!

那些噴題主的,你們就是給我們單位和我們學校搞後勤的吧?你過來,我保證不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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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從學校經營角度來看,也從學生經濟負擔角度來看,可以開闢差異化住宿條件,並放開走讀限制。但要想做得得體,需要非常謹慎。有很多家庭條件非常不好的孩子,反而會嫌學校某些條件太好,費水費電,學費住宿費負擔不起,絲毫不覺得享受,反而是苦難;同時他們想要的條件可能又沒有滿足,屋裡燒個水的根本就不是經濟負擔。能給他們直接資助自然最好,如果不能,在合理範圍內提供簡約的環境也是對大家都有益。研究研究這個,而不是整天叫窮,學生有意見就說學生作,才是正途。

活在天朝,大家都不易,向在官場職場上摸爬滾打仍有心務實、真正以學生為本的教職管理人員致敬。


我上的那所中學四周全是懸崖峭壁,唯一和外界相通的道路就是大門對面的那座弔橋。雖然大家都覺得這個學校的選址很二,毫無道理,但是既然學校都建在這裡了,那大家也就不好再說什麼。
但問題出現在了那個弔橋上,弔橋雖說不上年久失修,但在風雨裡頭滿橋的學生和弔橋一起搖搖晃晃的景象也總教人看得膽戰心驚——雖然至今也沒出過什麼事。
於是校長花了極大的力氣和精力做了一個調查,最後驚喜的發現,如果每次都只讓讓一個學生上橋,然後這名學生趴在橋上像一隻狗一樣爬過弔橋的話,弔橋百分百經得住!
校長大喜過望,當晚就把他的發現編纂成文,並制定了一系列過橋的姿勢標準。第二天,校長向全校師生公布了這項發現,然後宣告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著想,請大家一定要按規定過橋。
當天放學的時候橋頭出現了好幾名老師,他們維護現場秩序,宣傳安全知識,甚至親自上陣給大家做標準示範。
低年級的學生覺得新鮮,新奇又好玩,於是在老師的帶領下快快樂樂順順利利的過了橋。
不那麼低年級的學生也還算配合,大部分也沒說什麼順著老師指示過橋了事,有幾個不聽話的交給旁邊幾個唱黑臉的老師揍一頓也就從了。
高年級的學生不好辦了,老師們動員動員再動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只送走了幾個,剩下的一致要求按平時的樣子過橋…一次一個的過橋也可以,至少也要用走的,絕不能用爬的。
學生和老師吵吵吵吵,吵了半天也沒結果,有學生開始沉不住氣了。
吵吵吵吵,有高年級學生開始嘗試像狗一樣過橋了。
吵吵吵吵,連信念最堅定的高年級學生也想回家了。
吵吵吵吵,沉不住氣的而又信念堅定的學生爆發了。
他們衝破了老師的人牆,漲潮的海水般湧上了弔橋,但是卻沒能像退潮的浪花一樣退下來。
因為橋上有一名學生正趴在地上循著標準艱難的爬著。
橫地上的人從一個變成了兩個,兩個變成了四個,越來越多越來越多。
這是一場悲劇。
第二天,校長還是校長,坐在操場北邊的主席台上,怒聲痛斥那些不守規矩的學生,強烈譴責他們這種草菅人命的行為。最後校長嚴正聲明,對這類違法亂紀的行為絕不姑息,肇事學生全部開除,今後如有類似事情發生,還將依章處置,絕不留情。
那天放學前,所有老師都被叫到橋頭,維護過橋秩序。
那天放學後,所有學生都在橋頭排隊,默默趴下過橋。
一天兩天三天,大家也就忍了。
一月倆月仨月,大家也就慣了。
一年兩年三年,大家也就認了。
校長換了一輪又一輪,學生來了一茬又一茬,人人都在問為什麼,前輩們充滿深意的點點頭:「曾經出過事的。」
這麼多年過去了,橋還是那座橋,風一吹,搖搖擺擺,學生們就這樣在橋上爬來爬去。
聽說最近幾年,新生第一次爬橋的時候,他們的爸媽都會興高采烈的給他拍照留念,有媽媽感動的眼淚都流出來了,因為他們看到他們的的孩子向著未來爬出了第一步。


你家長。


中國學校最心煩,TMD。
在國外學校感覺就是單純的我買你教育服務的關係。

不去上課?好的,根本沒人管。
宿舍?沒人檢查,但是因為你租住學校宿舍,合同里有一些規定你要遵守,比如不能轉租什麼的。如果你不弔這些決定,那自己租房子唄。
班級?沒有的,我班有誰不知道,你自由。
班長?沒有
班委?沒有
輔導員?沒有,所有事情學校相關部門給你發郵件,你愛去不去。有事情自己聯繫相關辦公室。
學院演講比賽?沒有
必須去的年級大會?沒有
請假制度?沒有,你是你啊,學校才不管你除了考試以外幹嘛。
你出去死了?學校沒關係。

不去考試?不行的,因為你不考試學校就不給你發文憑。這是唯一你要出席的,因為你買了人家這個服務啊。

中國的學校把自己當成了學生的上帝,真是操了。

題主,出國吧。
其實四十年前,工農兵大學,呵呵呵呵呵…


個人堅持權責統一的觀點。

既然學校要為你在宿舍的安全負責,那麼他就必須被賦予能夠對你的生活「指手畫腳」的權利。


肯定有線路方面的問題。

當年我入學的時候運氣好,分到了新宿舍樓,每間房都是限電1000w,超過自動跳閘的(親測有效)。因此,雖然仍是禁止使用電飯煲一類的東西,但晚上不斷電。然而我校歷史也比較久了,許多樓房就算是在發展過程中重建的,也有二三十年了,沒有這樣的設施基礎在,所以其他宿舍樓除了夏季以外的時間都是超過23:00斷電的。在樓房重建或線路翻新之前(←大概需要很周詳的規劃和繁瑣的審批,才能拿到資金和上級的批准),學校為了安全起見,只能通過不合情理的規定來嚴防死守,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畢竟學生宿舍居住密度大,一出就是大事。
前年畢業,去年聽說學校最老的幾棟宿舍樓可能要拆,有些感慨。那幾棟樓也是頗具復古風格的,以後回去再也見不著了,有點可惜;然而終究太過老舊,拆了重建也好。

生死攸關之事,我建議題主還是認個慫,以後別再冒這個險了。打個比方,你在路上騎車,看見破破爛爛的麵包車行駛在你邊上,你要不要避遠些?你說不,出了事也是他的責任,憑什麼要我讓開。然後被撞了,輕則傷筋動骨,重則一命嗚呼。沒錯,麵包車擔責任,那你呢?

線路老舊,學校有責任、政府有責任,你能改變這種現狀嗎?我認為短期內不能,長期內校方肯定有規劃,就像我的母校一樣。因此我很反感知乎鍵盤俠們的起鬨,站著說話不腰疼,看熱鬧的不嫌事兒大。你們慫恿題主在這件事上鑽牛角尖、要「揚眉吐氣」、要「暴力」、要「鬧」,你們有想過萬一真出了事兒呢?哦,到時候你們再來討伐學校和政府是吧?
好厲害。

講什麼契約、行政權,也都太空泛了。哪兒有那麼複雜。就是學校設施條件暫時跟不上學生的需求,為了不出事故,讓學生先忍忍吧。使用大功率電器,哪個學校的宿舍都不允許的,但晚上用電總是正常需求,學校不允許,多是條件跟不上。


有人認為那個「學校賠」的高票答案沒說到點子上,只要法律規定雙方互不負責就可以。我想說,根本不可能。法制的力量有多大?看看醫鬧和強拆就知道了。法律規定醫生對於患者死亡負責么?
沒有誤診就不負責。
可是有沒有人鬧?
很多。
鬧的結果呢?
賠錢,革職,息事寧人。
在現在人文素養跟不上經濟發展速度的社會轉型期的中國,上層處理一切事情都帶著穩定壓倒一切的維穩思路,結果必然是會哭的孩子有奶吃。學生在學校出了事情,明事理的父母還好,碰到胡攪蠻纏的,只要死命鬧,哭天搶地無所不用其極,結果必然是追「責」賠錢。
私以為這個困局只能交給時間來解。
所以,學校限制你們生活中做的很多事情,合理么?不合理,但是合人情。不信問問你們家長支持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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