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前女友,如何處理關係最明智?
不聯繫,不勾搭,不意淫,不避諱。
我的前女友們處理的方式非常值得借鑒:她們都當我已經死了。
關於前任,沒有任何方法比得過相忘於江湖。
我知道你們之間太多回憶忘不了,太多情話說不膩。我知道她讓你感覺到愛,她教會你如何去愛。她會跟你撒嬌,跟你耍賴,有時又懂事到讓你心疼。我知道你們在一起的每個清晨黃昏,現在想起來比夢美。
我知道你愛她。
有時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路邊某個霓虹,看到某家餐館,好像還能看到你們曾經在一起的影子。好像還能看到她被寒風吹紅了的鼻尖。
可是你們 已經 不在一起了。
你甚至覺得身體的一部分被帶走了,心裡給她留出的房間空蕩蕩地落滿灰塵。有時你推門進去,碰了一鼻子灰,落了一肩的塵。你隨手拍一拍,發現連粒粒塵土上都刻著她的臉。
你捨不得,你忘不了。
可是啊,執著的人兒啊,過去了就是過去了,來路再美卻也是來路。你每一分每一秒都離過去越來越遠卻不自知。執念不肯放下,何苦。好比山珍海味擺在你面前,卻已不再是新鮮的時候。腐爛了發臭了,即使再珍貴,你也不能再多下咽一口。
往前走吧,路還長。已經錯過的風景,保存在記憶里足矣。時間不等人,你必須往前走。必須重振旗鼓往前走。那句被說爛的了話,其實一點也不假。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既然已經分開,究竟還是無法陪伴對方,究竟還是給不了彼此安慰。她愛你愛到忘乎所以也好,你愛她愛到痛徹心扉也罷。能相知相愛本已是萬幸,陪伴更是奢侈。不管什麼原因,既已走到了這一步,不如隨緣,做好自己,去迎那個,能伴你一生的人。那個人,可能不漂亮,可能不聰明,甚至有些條件還不比前任。但是她能為加班深夜的你留一盞燈,煮一碗面。她會陪你看球賽到深夜,即使她不懂,即使她很困,她還是會陪著你。也許這時你偶爾想起那個相忘於江湖的她,便終究能淡淡一笑,感謝當年不嫁之恩。
繼續走吧,向前走。哭可以,但不要回頭。總會有一天,你會找到真正屬於你的人。也許你們都受過傷,流過淚,但是當你們找到了對方,那個時候,你們傷口上厚厚的痂,會因為對方的出現而脫落,只剩淡淡的疤痕,露著新肉的顏色。
她會對你說,我會在這裡,我會陪著你。你就要對她說,hi,我終於找到你了。
謝現任女友邀(兩次)。
對於前女友,應時刻保持曖昧,以讓現女友自勉、做好模範女友。
好了,不說了,我要去跪搓衣板了……他日娶得如意新娘,謝你當年不嫁之恩。
這幾天剛好聽到某人一個很屌的關於此主題的理論,大意是:【整個人都在忙碌地大步向前,哪有閒情逸緻轉頭向後看?】
嘖嘖……真真是種讓人覺得非常舒服的且不卑不亢的合理態度。既不極力否認過去,也不無意義緬懷。
有句特別噁心的話說的很好【錯過的都是註定,留下的才是人生】……你所眷戀的也僅僅是一種對【求不得】的不甘心而已。
至尊寶用月光寶盒一次次嘗試去挽回逝愛,可沒想到留在心裡的卻是另個女孩的眼淚。你以為那曾經才是美好,實際上曾經的硃砂痣也就是如今的一抹蚊子血……
能無疾而終的關係,必然存在不可調和因素。過去無法解決的矛盾,難道現在就能無端消失?醒醒吧!
是有多閑的蛋疼?多沒人生目標?多缺乏異性選擇?才會拿過去來影響現在甚至未來?
歷史就是歷史,僅能用於講講故事或者資治通鑒吧!
另外,各位糾結與不想low逼的拉黑ex,想高大上的顯示胸懷,但其實本質又不想被迫目睹對方近況而陷入糾結的人類們,你們難道不曉得屏蔽對方朋友圈么?以及連微博都可以【不取消關注而單純屏蔽對方所有發布內容】么?
這難道不是一個有逼格又不自虐的好辦法么?
拿走不謝!能翻到我這層的朋友,請點個贊
當年愛的死去活來,要說全忘了也只怕是騙自己了。
去年去了袋鼠國,偶然到了初戀所在的城市,猶豫了很久點開了qq上那個以為不會再打開的名字:
「悉尼的落日,很好看。」
「你來啦?」就像當年上學同桌時每天我走進教室她說的。
「嗯,吃個飯吧,很多年沒見了。」
「明天吧,XXXX見」
「哦,好」我又變回了當初那個對別人囂張無比,唯獨對她唯唯諾諾的中二少年。
第二天出門之前,想了很久,還是從錢包夾層里找出那枚戒指戴到了手上,只是多年沒戴錶面已經暗淡。
打的到了那個咖啡廳,她已經在裡面等我了,格子襯衫牛仔褲,就像當年我跟她開的玩笑
「你以後都穿男裝好不好,不然你那麼漂亮我會被情敵幹掉的。」
「才不要,本小姐愛穿什麼就穿什麼,你要是死了我最高興了,每次都惹我生氣,笨木頭!」說話的時候,她的手指在我腿上彈著梁祝的節奏。
回過神來,已經坐在她對面了,面前是一杯拿鐵,拉花慘不忍睹,還是當年興緻勃勃要我教她拉花最後手藝不精氣急敗壞把整壺奶沫倒我頭上的水平。
天南海北地扯著舊事現狀,最後還是逃不過那個問題
「你,現在的男朋友怎麼樣?」
「我訂婚了」她把垂下的鬢髮夾到耳後,熟悉的動作,只是無名指上的那個閃光提醒著我對面坐的已不是那個總喜歡在吃起司蛋糕時玩頭髮的女孩。她拿出手機給我看照片,很帥的小伙,背後是一棟大別墅。
「公主千金終於找到了白馬王子,跟你老公一比我就只能去巴黎聖母院敲鐘了」
「你呢?我才不信以你的水平找不到個大美女」她笑笑,扯開了話題。
「有是有,不過還沒想談婚論嫁,而且跟你比也算不上什麼美女」
「你還是沒變,一張嘴總能說出花來。」
「你可是變漂亮了好多啊」我看著她,當年那個總是揪我耳朵掐我大腿,蠻橫卻又可愛的富家女已經變成了溫文爾雅的淑女,說話也宛如小橋流水。
「一會他要來接我,我先走了,單我買了」她摸出錢包,買了單,起身走向大門。
「有空來美國玩玩吧,以前你鬥地主贏我的時候總是說以後賺大錢了就去Vegas一擲千金。」我沒回頭,低聲說道。
「嗯,去了我告訴你」背後的腳步停了一瞬,逐漸遠去。
「哦,好」
一個人盯著那個拉花看了很久,依稀看出一個小狗的模樣,想起那年生日她送我的那隻狗仔。
「從今天起你要好好養他,以後我不在你旁邊的時候他會監視你的,這樣你就沒法幹壞事了!」
「可是老婆大人,我總不能每天帶著他來上課吧。」我哭喪著臉
「我不管,反正你要好好對他!本姑娘給他取名叫Summer。」
「可是我叫Winter啊。。那我豈不是跟一條狗一個輩分了」
坐了許久,起身離開了咖啡廳,看著手上的戒指,那時它還不曾那麼黯淡,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哇,戒指誒,想不到你這笨木頭也有開竅的一天。」
「你老公一直都是英明神武的好不好,這個可是對戒,快戴上,戴上了你就是我的了,跑不掉了。」
「胡說,這個銀戒指連鑽石都沒有,這麼便宜買你正好,你也戴上,本小姐把你買下來了!」
我自嘲地笑笑,摘下戒指放回了錢包的夾縫裡,突然想起她付錢的時候,錢包里一樣有一個銀色的小環,隨時光的流逝而不再閃光,卻因主人的愛惜而依舊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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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想想,人若是能像電腦那樣,可以把記憶都刪掉,這樣,就不會在想起來的時候心痛了。
可是那個是曾經世界上最愛我的人啊,是那個因為貪玩被老師一起罰站的女孩,那個陪你情人節溜出學校,因為沒錢只買了兩朵玫瑰花,逛街迎面看到班主任和她老公嚇得跑進小巷子里大氣也不敢出的女孩,那個和你一起跑了小半個城區最後找到一棟廢樓的天台能看到最好的落日的女孩啊。大多時候我可以裝的什麼都忘了,努力做一個一心一意愛著現任的模範男友。可是到夜深人靜獨自一人的時候,這些東西還是會跑出來,心裡總有個人問我:這些東西,你真的捨得扔掉嗎?
我想對於大多數投入過真情真愛的人來說,當年那麼多的花前月下,你儂我儂,要說不懷念,那是沒有心;可要是說想回去,那是沒有腦子。既是對對方人生的打擾,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
問候也好,見面也罷,只是形式而已,你若心裡時時刻刻想她,就算永遠不見面,別人也永遠看得出你心裡早已住了一個人。你若已經看開,在心裡划了一塊地方把那些鎖起來,只是偶爾翻出來回憶往昔,那哪怕她是你鄰居,你也不會去打擾她了。
兒女情長,我從來不覺得是光靠理性的事情。或許是我太懦弱,做不到該捨棄就捨棄。但其實轉念一想,我也會討厭那個能把這些全部忘掉的自己吧。
是非本無法,但求無愧於心。
寫這些字的時候,從舊硬碟里翻出了她那時的照片,Summer靜靜地躺在我旁邊,看著她的照片陪著我。
前女友也許沒有活在男友心中,卻永遠活在現女友的心中。
如果你單身:不要見,不要賤。不打擾是最好的溫柔。
如果你現在戀愛:一切以現女友的感受為最高標準。不要讓已逝去的感情毀了現在的感情。珍惜當下,祝福前任。
最後的最後,只有三件事情重要:你多用力的愛過,是否溫柔的生活過,以及你是否優雅地放開過那些不屬於你的人或事。
把前女友送的東西歸攏起來,找個即將天各一方的兄弟,和他的前女友送的東西互換。
這樣又環保再利用又不會睹物思情。
許多人總會用輕蔑舊愛,老死不往來的方式來宣告重生。彷彿「我不再愛你了」是什麼值得炫耀的必殺技一樣。
被愛何其無辜,當初誰也沒逼你。
無論是想要讓現任安心,還是想要重拾自尊,方法都不必惡狠狠,畢竟是曾溫柔對待過的人吶。
向舊愛真誠地說聲「抱歉打擾」
才是真風度
不論是不避諱還是不聯繫,刻意地去處理一段已經不存在的關係是最不明智的,甚至是浪費時間浪費精力的。
對我而言每天都是嶄新的,把自己的生活和事業處理好,把自己活的更精彩更豐富,把自己身邊重要的人照顧好,都是最重要的。
當你的精力和心思都傾注在更重要的人或事的身上時,如何處理你和前任的關係還重要嗎?我可以借你錢 ,肩膀不行。
前任打電話: 最近還好么?
我都是回答 忙著呢 有事?上周一清晨,上班路上,
晚上剛下過一場雨,打開車窗可以聞到秋天的味道,
電台里放著一首不知名的歌,
真好聽啊!我心裡想著。
打算等會到公司就把這首歌搜到下載下來。
到了公司後開會、做報告、處理上周的事務、安排這周的工作,
一天下來好充實,下班時突然想起這首歌,
但歌詞歌名甚至曲調都想不起分毫,唯獨記得當時的心情和車窗外的味道,
我錯過了多好的一首歌啊!懊悔了很多天,
直到今早又再次在另一個電台聽到那首歌,
我立刻下載下來,單曲循環了一天,
但當時的感覺和心情完全沒有了,甚至聽多幾遍就覺得有些膩,
我手機內存有點小,可能待會下班到家就會刪掉這首歌吧。誰?
SunLau說的「不聯繫」,「不避諱」我認為是最關鍵的。
- 不聯繫:
- 既然已經確定結束感情,加上如果你真的是真愛過這個人,那麼我覺得「再聯繫」對於任何一個男人來說這一步跨出來都非常艱難;
- (如果真的愛過)再觸碰自己肯定會受傷,出於自我保護機制也是要不聯繫(不能算自私,愛自己才會愛別人);
- 對於我來說,這段感情結束我反而更加憧憬未來(不能算是絕情吧,是釋然或者樂觀更貼切),既然要好好地生活為什麼要一個以後跟你沒太大關係、只會增加讓你傷心幾率的人去打擾你自己的生活?(要是有自虐傾向那當我沒說)
- 說實話,把qq什麼的給屏蔽掉這種類似「物理」方式的實施辦法雖然看起來低端、小氣、直接地讓人難為情,但在無傷大雅的情況下真的是非常好用(拋下你那無謂的高尚情結),讓你的生活與那個人的交集加速縮減。
- 不避諱:這點用於檢驗你對於這段情感的「仇視」或者「難釋懷」度,當然最根本取決於你是否充分熱愛並且享受現在自己的生活。
- 不意淫:這點有些地方不能贊同;因為「意淫」是否只是限制於空想還是也包括對於以前的回憶對於我的選擇很有差別;如果是前者,整天想她現在是拜金還是依然美好,是否有了新的男友,以後是不是可能再喜歡上我之類的絕對是沒啥用的;但是回憶起以前你們真正熱戀時候的點點滴滴能讓你不去在YY平台上罵隊友而是有一點空閑區把嘴角微微揚起我覺得意義肯定是有的。
- 不勾搭:呃。。。真心沒想過這方面啊。。。歡迎大大們給純情少男們補充點這方面的技能。
這個是一年前的回答。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回答又開始有些人評論。我也半年沒上知乎了。天天打工哪有時間上知乎啊!
對於知友的評論,我回復如下。
1.我曾經自信和風光滿滿,到現在才知道,我不是我的祖父。我以為我可以像怹老人家一樣,赤手空拳「拿下江東九郡」,沒想到自己一敗塗地。現在不敢回國,沒臉見江東父老。
2.在一個常青藤圖書館,看了一年書,毫無結果。一篇論文沒寫,一個作業沒有交過。現在已經輟學。
3.偷偷摸摸借祖母朋友的幫忙,混了一個兼職工作的美國簽證,一個月上20個小時班,拿1000多刀的廉價薪水。打工,看書,蝸居。就是不回國,不出山。
4.前女友和她男朋友(我哥們)終於沒來美國。我們沒能住到一起。我自己很頹廢,荒誕,禁慾。
5.實際上,真實的經歷比寫出來的更加複雜,和難以預測。但是大家都成年人,有些事情寫的隱晦,但是我們都可以想像,還有很多事情,即便匿名,我也不想寫出來。
6.我昨天晚上失眠,發信息給那個男生,我很想他。很想親親他,抱抱他,摟他睡覺,好像我們曾經那樣。他發了幾個照片給我。也許我們會背著我前女友去羅馬或者曼谷見面。那裡都是我們的回憶。
7.不要問我是誰。我上學那會兒,在知乎上也貢獻過萬人斬的答案。粉絲也不少。殭屍粉,腦殘粉,真愛粉,都有。現在知乎賬號,更名改姓,名下無一評論。
8.我不想說什麼,只是想說,過去的事情,我不想找回來。讓我一個人呆著。
農村家裡
3-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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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回答這個問題會挨罵。
我的前女友和我是發小,父母也都是好朋友。分開一年多了,分手了,幾個月前,交了新的男朋友,也是我發小。他給我打電話,問我,他們在一起我什麼意見,如果我想把她追回去,就直接說,如果沒有,他們就交往了。我說,祝福你們吧。之後,他們就交往了。
在他們交往之前,我們分手之後,我是要打算把前女友接來美國的。我問她,畢業之後有沒有什麼計劃,她說,如果沒有合適工作,就會繼續讀書。她的英文目測托福一百以上。所以直接來米國讀書不成問題。我說,來吧,我接待你的。他呢,也是,目測托福一百以上。我說,你也來吧。我挺喜歡你的。
後來,人家兩個好上了。我很難過。我還攢錢我們三個一起去羅馬呢?結果,我成了什麼?
我前女友,前幾天給我打電話,說,你說好接我們去米國的事情,我們已經準備好了。我和他碩士畢業過去了,準備好房子。
我勒個去,買一送一是不是?有這麼欺負人的沒有?
我記得他(我發小,前女友的現任男友)大學剛剛畢業那會,要參加什麼活動來著,沒有領帶,我前女友,直接打開我的衣櫥,拿走十來條領帶,給他。我都不知道,後來我看見這小哥帶著我的真絲,就問了她。她說,對啊,我送的,你不是說挺喜歡他嗎?你什麼意見嗎?我說,沒有。原來,這都是坑。
我告訴她,來美國可以,但是根據我們基督教教規,未婚不得同居,結婚前,他跟我睡,結婚後,才能跟你睡!不然,我不跟你們一起住。
她說,先給你睡吧。我不介意。
後來,她安慰我道,赫敏就是要和羅恩在一起的。你啊,打怪去吧。
奇葩的理由。
說實話,我和他們兩個都認識20年了,這輩子不可能斷了關係,我們三家也都是世交。如果來美國我不接待,好像怎麼回事,小氣了似的。
我就是要大方給你看。
可是,內心很難過。我剛剛聽到他們交往的時候,很怒,甚至都想爆那個小哥菊花。
後來,她給我打電話,告訴我,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我沒有花心思在她身上。他們交往之後,他怎麼怎麼對她關愛。讓她特別安心,舒心,安慰。跟我在一起那幾年的痛苦,一下子緩解了。
我這個人就是心軟,聽見他們挺幸福的,我都感動哭了。
其實,我知道都是我自作孽,不可活。
他的前女友其實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有一次,她回大學,讓我去火車站送她。大半夜的,我去送她到火車站了,我們在候車廳,她說冷,讓我抱抱。我也無心,就抱了。我比他們都大幾歲。所以我前女友,他,還有他前女友對我來說,都像小弟,小妹一樣。再說東北冬天真的很冷。
我這一抱,結果,過一會兒,她的香吻,就送上了。我還沒有反應過來,發現已經在接吻了。我仔細想想。感覺不對,就推開她,說,去上火車吧。時間差不多了。
回家路上,我感覺很難受,自己哥們的女朋友,和我在火車站這是什麼事兒啊。我就跟我女朋友說,把他和他前女友攪黃。因為我前女友和他那個時候是閨蜜。
這件事,他們都不知道,我感覺我挺仗義的,他和他女朋友分手時,還徵求我的意見,我沒說什麼,但是一個勁地推他分手。
後來,他說,想報一個碩士,那是我的母校,但是,他性格挺靦腆的,不好意思求人,找我,到我住的地方。我摟他睡了一宿,第二天早上他才告訴我,他想去我的母校讀碩士。我一聽,罵了他一頓,你小子怎麼才說,今天都周三了,下周日人家學校就開始了。我打了幾通長途,聯繫好教授,而且,在學校負責這個工作的,是我當年的同學,一個女生,對我挺有好感的。我苦苦哀求,一頓破例,幫他直接報了名,又幫他聯繫好教授,再找了三個能讓學校破例的狠人給他寫好推薦信。(其實就是一頓跟老人撒嬌,之後,把寫好的推薦信,讓人家簽好名字。)一個上午,全都弄好了。連獎學金都申請了,下午又幫他買了機票。
我還信誓旦旦地說,以後,來美國,跟我住一起。
當年,我在學校可謂是,上到校長,下到學弟,無一不好。校長是我乾媽,副校長是我乾爹。教授們天天跟我吃飯。同學有事,我全力幫忙。所以留下一些人緣。
下午,我跟我女朋友說了。她說,她還有幾個月就畢業了,現在沒有課,如果能順便讀個碩士,也好,而且他,就是她閨蜜,他們一起讀書,會很好玩的。好吧,我又慣著她一次。又幫她也申請了同樣的東西。
其實,那個時候,我和我女朋友,已經分手了。他和她是閨蜜關係。
一周之後,他們兩個都去了。
我呢,也馬上出國了,去了幾個國家,辦了一大堆事兒,我和女朋友分手之後,幾乎是每個月打一次電話的樣子,後來我就來美國了。
他呢,後來在我前女友的鼓動下追求一個超級漂亮的女生,沒有追成。人家女生,說了,我有男朋友了。
之後沒幾天,他們就好上了。因為,他們天天在一起啊。
他對她說:你跟誰交往,最後還是給和我結婚,我想,我們都別折騰了。我們交往吧。
她想了想,一直在身邊有這麼一個貼心的男生,長得也挺帥,而且兩個人從小就是閨蜜,幾乎無話不說,不會有更合適的人了。就好了。
後來我大表哥,聽說他們交往了,還為我難受了一陣,他說他也交了一個女朋友,我一問,就是我那個前女友的現任男友之前追求的那個超級漂亮的女生。
世界真亂。
再後來,就回到故事開始的地方。
我感覺,是我把他們安排到一起的。
1.我比他們都大兩歲,大家在一起玩的時候,我總是管著他們,他們在一起其實無話不說,跟我不好意思,怕我責備他們。
2.二是,我親了他前女友。
3.三是,是我策劃他和他前女友分手了的。
4.我拋棄了我前女友。恨,痛,難過。
5.我把他們安排到一個學校的。我當時可牛逼了,感覺自己無所不能的樣子。
6.他後來追求的女生,是被我表哥追到的。
7.我還答應他們以後不用擔心,來美國,一切有我承擔。他們無後顧之憂。
現在想想,感覺,自己掉坑裡了。她說,你是吻過我們所有人的人。
我敗了。
我現在給換房子了,下半年,人家兩個就來了,我給換個大的房子。
我是不是賤?
匿了,必須匿名。
其實,說到底,我感覺,大家認識二十來年,沒必要老死不相往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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