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是怎樣煉成的?
夜深了,困得快要哭出來,忍著。
大劉的三體系列第二部《黑暗森林》里有這麼個故事:主人公羅輯與一個女人談了戀愛,那個女人叫白蓉,是位作家,二人的關係還蠻不錯,稱得上是一對般配的愛侶。
白蓉的生日將要到來,她要羅輯寫一篇小說送給她作為生日禮物,這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所有男人都想當然地會將這篇小說的主人公設定成自己的女友,而白蓉卻拒絕了。
她說:不,我看過一個很有意思的畫展,都是男畫家的作品,畫的是他們想像中最美的女人。你這篇小說的主人公就是你心目中最美的女孩兒,你要完全離開現實去創造這樣一個天使,唯一的依據就是你對女性最完美的想像。
羅輯不懂白蓉的用意,但他仍然開始構思這個人物。他首先想像她的容貌,然後為她設計衣著,接著設想她所處的環境和她周圍的人,最後把她放到這個環境中,讓她活動和說話,讓她生活。很快,這件事情變得索然無趣,他向白蓉訴說了自己的困境。
羅輯:她就好像一個提線木偶,每個動作和每一句話都來自於我的設想,缺少一種生命感。
白蓉:你的方法不對,你是在作文,不是在創造文學形象。要知道,一個文學人物十分鐘的行為,可是她十年經歷的反應。你不要局限於小說的情節,要去想像她的整個生命,而真正寫成文字的,只是冰山一角。
於是羅輯真的去這麼做了,完全拋開自己的設定,去想像她的整個人生,甚至細節的細節。他想像她在媽媽的懷裡吃奶,小嘴使勁允著,發出滿意的嗚嗚聲;想像雨中漫步的她忽然收起了傘,享受著和雨絲接觸的感覺;想像她追一個在地上滾的紅色大球,僅追了一步就摔倒了,看著遠去的氣球哇哇大哭,完全沒有意識到她剛才邁出了人生的第一步....想像大學的第一個夜晚,她躺在宿舍的上鋪,看著路燈投在天花板上的樹影...
就這樣,這個女孩悄無聲息地來到了羅輯身邊。
他再也不可能安然入睡了,因為他要等著她的到來。為什麼要等,而不是直接想像她來了呢,因為這時候,女孩是活的,是獨立的,不再是那個提線木偶。她人生中的一切由自己決定,不受任何人的掌控。
在接下來的日子中,羅輯和她一起依偎在壁爐旁邊喝紅酒,一起開車去遠方的群山...直到無法自拔。當然,這一切,其實只是想像中的「她」。
故事差不多完了,中間還有許多細節,我不再贅述,各位請自行閱讀劉慈欣的三體系列。
回到主題,作家是怎樣煉成的。
作家就是像上面那個故事中的羅輯一樣煉成的,每個作家都是思想的子宮,孕育出了各種角色,而故事,是跟著角色走的。
不信?回憶回憶你看過的經典小說和電影,你能夠記起的人物形象是否多過具體情節?程蝶衣、段小樓、孫悟空、李慕白、英雄、美女、俠客.....
唯一不同的,作家腦中應該有幾十甚至成百上千個「她/他」,而非一個。你能擁有多少個「他/她」,就代表你的文學天賦如何。
作家,最重要的莫過於三件事:發現、想像(非構造)、寫。
為什麼說是想像一樣東西而非構造一樣東西,因為有些東西是「別人」給的。構造乃主動,為寫而寫,寫為了我而服務。而想像,則是我為了想像中的事物服務,我只需要跟著我想像中的事物,一步步走下去,拿筆記下來就好。
我曾經也有這樣的經歷,總覺得自己該寫些什麼了,然後坐在電腦前憋半天,我該寫什麼呢我該寫什麼呢我該寫什麼呢....最後也憋出來一堆字,但那是沒有靈魂的垃圾,因為當心中沒有故事,卻偏偏要寫的時候,哪怕加入了自己的真實經歷,那也是虛構的,缺少了一股勁頭的東西。
當被「給」這種東西,滿足了我的想像,或者說當我開始去服務於這種想像的時候,寫作就很順暢,真的是一種享受。
這種體驗很奇妙,我也沒有過幾次。
而文豪們,大仲馬、海明威、普魯斯特、馬爾克斯.....他們因為文學天賦極高又或者經過後天的不斷磨練,隨時隨地都能處於這種「被給」的想像中,每次的想像都是一次奇妙探險,路程中有幾十甚至成百上千個「他/她」,構成一副時代的畫卷,真是不可思議的。
這也是為什麼大仲馬在寫完《三個火槍手》後,直接畫一條線立馬著手《基督山伯爵》的原因。(謝謝張佳瑋老師指出,這件事是個可愛的訛傳。)
文學家們都無法控制這個想像,甚至無法預測他們的下一步行為,只能偷偷地、興高采烈地跟著他們,像偷窺狂一般觀察他們生活中的每件事和最細微的部分,記錄下來,就成了經典。
沒錯,文學創作就是這麼變態的事兒。
現在的文人們失去了這種創造力,他們思想中所產生的都是一些支離破碎的殘片和怪胎,其短暫的生命表現為無理性的晦澀的痙攣,他們把這些碎片掃起來裝到袋子里,貼上後現代啦解構主義啦象徵主義啦非理性啦這類標籤賣出去
我更願意相信電影《午夜巴黎》中Gil所經歷的,不是所謂的「巴黎奇遇記」,而是作家的那種想像。
所以,真想好好寫,就先開始嘗試這樣的想像吧。相信我,這個過程非常奇幻,說不定你也能遇見Adriana並與她談一場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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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做一個電影和互聯網相關的項目,目前還需要優秀的後端工程師與產品設計師,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加我微信 chubowan0614 具體聊一下:)
我說說自己的經歷:
我工作得很早,十九歲就已在上海郵政上班了,那是在1997年。剛開始工作那年,國有企業還被認為是不錯的單位,起碼是一個不用擔心丟飯碗的地方。但是,進入2000年以後,國有企業的優勢越來越少,尤其是我工作的單位,幾年來工資幾乎停滯不前,這也與傳統產業受到移動通信與互聯網的衝擊有關。有不少同事都跳槽到了外面的民營公司,或是去了中國電信或中國移動。記得有一年晚上,與幾個寫小說的朋友一起吃飯,隨意地問起互相的收入,而我的工資收入居然低到他們都不敢相信。
在單位里,我做著平凡而無聊的工作,每天上班下班簡單重複。我很少跟同事們說話,因為幾乎沒什麼共同語言。也有個別年齡相仿的同事,能說一些關於電腦和影視的話題,也僅此而已。至於和我一樣喜愛文學的同事,我只遇到過一個,年紀要比我大了十幾歲,因為我在公用的電腦里,發現了她打的古典詩詞。於是,我也經常暗中打幾段古典詩詞上去。
那幾年心情陰鬱的時期,大概正好激發了傾訴的慾望,不傾訴給身邊任何人聽——只寫給自己。從十八歲到二十歲,我只要不上班就待在家裡,每星期悄悄寫三首詩,至今看來雖幼稚而拙劣,卻真是一個特別的青春期。2000年,我開始了上網,並嘗試把最初寫的小說,貼到當年最熱的「榕樹下」網站。我不太在意外面真實的生活,那時的小說也多是內心寫照,或是天馬行空般的想像。偶爾會遇到在讀的大學生,或者大學畢業的白領,除了對白領的收入有些羨慕以外,並沒有太多的影響到我。
我特別記得有個叫「23」的網友,只在2000年的平安夜的集體活動中見過一面,那年她是一個大四學生,也在「榕樹下」發了不少網文,其中亦有不少關於大學生活的文章。在她的面前,我不太敢多說自己的生活狀態,但後來是她的一句話,促使了我開始創作懸疑小說,從此卻徹底改變了我的命運。
2002年底,我被調到一個幾乎是閑著沒事的單位,負責撰寫企業的史志和年鑒。在那裡上班的,大多數是中老年人,工作的大樓有八十多年歷史,每天面對許多發霉的檔案,還有不知道多少年積累下來的公文,從清朝滅亡那年的一直到21世紀初。雖然,大多數人將之視為養老聖地,但我還是非常喜歡研究歷史的,尤其是能面對大量數十年前的文字,我甚至從中找到了許多五四時期首次發表的文學作品(或許是其他地方看不到的孤本吧)。
王朔有篇叫《橡皮人》的小說,今天對於「橡皮人」的註解是「他們沒有神經,沒有痛感,沒有效率,沒有反應。整個人猶如橡皮做成的,是不接受任何新生事物和意見、對批評表揚無所謂、沒有恥辱和榮譽感的人。」當時,我感覺單位里的同事們,甚至包括少數剛剛大學畢業的同事,差不多都已悲哀地成為了「橡皮人」(或許他們自己並沒有意識到,或許他們自己感覺還很幸福,對不起,是我杞人憂天了)。
幸好,我從來沒有成為過那樣的人。
2005年,我忽然發現通過寫作,已足夠可以養活自己了:一年寫小說掙來的版稅,已經超過了單位發給我工資的幾十倍。然而,當時我還是沒有選擇離開,繼續維持了這樣大約兩年的時光。那時對我來說,上班已經不是為了生存,而僅僅是完成一種義務。或者,上班已成為了一種習慣,似乎我永遠不能適應每天待在家裡的自由作家的生存狀態。
直到2007年初,我決定辦第一份雜誌,註冊成立自己的公司,終於離開了原來的單位。
終於,成為別人眼中的「作家」。
16歲以前,那時候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夢想,我的夢想小學時是考古學家,中學時變成畫家還痴心妄想地考過美院,最後才誤打誤撞地成為了一個作家——我真是太幸運了!
PS我個人微信號蔡駿(ID:caijunxysj)歡迎關注。每周推出五篇文章,有我個人的故事、聲音等,與大家一起分享創作里的點點滴滴)
轉一個:
科姆?托賓 Colm Tóibín
1。完成你開始寫的一切。
2。持之以恆。
3。整天待在你的思想睡衣里。
4。不再同情自己。
5。工作時遠離酒精、性和葯。
6。在早上工作,中午小憩,下午工作,然後看六點檔新聞,隨後回去工作直到睡覺。睡覺前聽舒伯特,最好聽幾首曲子。
7。如果你一定要讀書,為了鼓舞自己,讀幾本最後發瘋的作家的傳記。
8。周末,你可以看部伯格曼的老電影,最好是《面具》或者《秋天奏鳴曲》。
9。別去倫敦。也別去任何其他地方。
珍妮特?溫特森 Jeanette
Winterson
1。出席工作。紀律給予人創造的自由。沒有紀律就等於沒有自由。
2。當你陷入困境時永不停止。你也許無法解決問題,但把它放在一邊,寫點別的。不要完全停下來。
3。愛你做的事。
4。對自己誠實。如果你不夠好,接受這事實。如果你正在做的作品不夠好,接受這事實。
5。別堅持糟糕的作品。如果它被放進抽屜時很糟,那麼它面世時會一樣糟。
6。別理會那些你並不尊敬的人。
7。別理會那些以性別論人的人。依然有不少男人認為女人缺乏那種熾熱的想像力。
8。對工作充滿野心,而不是對獎項。
9。信任你的想像力。
10。享受著工作!
安妮?恩萊特 Anne Enright
1.開頭12年是最糟的。
2.寫一本書的辦法就是真的寫一本書。可以用筆,打字也不錯。不斷把詞放在紙上。
3.只有糟糕的作家才覺得他們的作品真的很好。
4.描述很難。記住所有的描述都是對於世界的一種看法。找到你的立場。
5.用你喜歡的任何方法寫。小說由書頁上的片語成;現實由其它東西組成。你的故事有多「真實」、你如何「編造」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必要性。
6.試著準確描繪事物。
7.想像你即將死去。假如你身患絕症,那麼你還會完成這本書嗎?為什麼不會?困擾這個只有10周可活之人的事,就是這本書不對的地方。所以改變它。停止與你自己的爭論。改變它。看見了嗎?很簡單。而沒有人要死。
8.你可以邊喝威士忌邊做所有那些。
9.玩得開心。
10.記住,如果你在書桌前坐上15或20年,每天,不算周末,它會改變你。就那樣。它不會改善你的脾氣,但它解決了一些其它東西。它讓你更自由。
喬伊斯?卡羅爾?歐茲 Joyce Carol Oates
1。別期待會有「理想讀者」——或許會有一個,但他/她在讀別人的東西。
2。別期待會有「理想讀者」——或許除了你自己,在未來某時。
3。做你自己的編輯/評論者。有同情心但毫不留情。
4。除非你在寫一些非常先鋒的東西——枝枝節節的、糾結的、「晦澀的」——要注意分段的各種可能。
5。除非你在寫一些非常後現代的東西——自我意識的、自我指涉的、「挑釁的」——要注意盡量用簡單、熟悉的詞,來代替那些多音節的「大詞」。
6。記得奧斯卡?王爾德說的:「一點點真誠是種危險的東西,而許多真誠絕對致命。」
7。保持輕鬆、期待的心情。但——要預想到最壞的情形。
安妮?普魯 Annie Proulx
1。慢慢寫,小心寫。
2。為了保證慢慢寫,用手寫。
3。僅慢慢用手寫那些使你感興趣的主題。
4。通過長年的寬泛閱讀拓展寫作技能。
5。重寫,編輯,直到你獲得了最貼切的詞/句/段/頁/故事/章節。
扎迪?史密斯 Zadie Smith
1。還是孩子的時候,你要盡量讀很多書。花在這上面的時間要比其它事多。
2。成年後,試著像陌生人那樣讀你自己的作品,甚至像敵人那樣讀,會更好。
3。別浪漫化你的「職業」。你要麼能寫出漂亮的句子,要麼不能。不存在「作家的生活方式」。要緊的只有你留在書頁上的東西。
4。避開弱點。但這樣做的時候,別對自己說,你做不了的事不值得做。別把自我懷疑打扮成輕蔑。
5。在寫作與編輯之間留下足夠的時間。
6。避免派系、幫派、小圈子。一群人不能使你的寫作變得更好。
7。在一個不連接互聯網的電腦上工作。
8。確保你用來寫作的時間和空間。 把其他人趕出去,甚至那些對你而言最重要的人。
9。別把榮譽和成就混為一談。
10。透過手頭無論怎樣的面紗來講真話——但要講出真話。讓自己離開畢生的來自於永不滿足的傷感。
喬納森?弗蘭岑 Jonathan Franzen
1。讀者是朋友,不是對手,不是觀眾。
2。小說,假如不是作者對於令人恐懼之事或未知領域的個人歷險,就不值得寫,除非為了錢。
3。永遠不要用「然後」(then)作為——連詞——我們有「而」(and)作此用途。代之以「然後」,是懶惰或音盲的作家對於一頁上有太多「而」這問題的沒有辦法的辦法。
4。用第三人稱寫,除非有個真正獨特的第一人稱聲音無法抗拒地出現。
5。當咨訊變得免費而唾手可得,為小說所做的大量研究便隨之貶值。
6。最純粹的自傳性小說需要有最純粹的創造。沒人寫出過一個比《變形記》更具自傳性的故事。
7。你靜坐時比追逐時看見更多。
8。很懷疑在工作場所有互聯網的人能寫出好的小說。
9。有趣的動詞很少很有趣。
10。在無情之前,你必須先愛。
尼爾?蓋曼 Neil Gaiman
1. 寫。
2. 把一個詞放在另一個詞後面。找到正確的詞,將它寫下來。
3. 完成你正在寫的東西。不管你需要做什麼來完成它,都要完成它。
4. 把它放在一邊。假裝你以前從未讀過它一樣地閱讀它。把它拿給那些你尊敬他們的看法、也喜歡這類東西的朋友們看。
5. 記住:當人們告訴你有地方不對或者對他們不起作用時,他們幾乎總是對的。當他們確切地告訴你他們覺得哪裡不對以及如何修正的時候,他們幾乎總是錯的。
6. 修改它。記住,或早或晚,在它變得完美之前,你必須放手,繼續寫下一樣東西。完美就像追逐地平線。保持前進。
7. 對你自己的笑話大笑。
8. 寫作的主要規條是,如果你有足夠的自信和信心,你就可以被允許做任何你喜歡的東西。(那或許既是寫作的規條,也是生活的規條。但對寫作來說,這絕對正確。)所以當你的故事需要被寫下來時,就去寫下來。誠實地寫,竭盡所能地講述它。我不確定還有什麼其它規條。沒有什麼要緊的規條了。
希拉里?曼特爾 Hilary Mantel
1. 你是認真的嗎?那麼去找個會計師吧。
2. 《閱讀成就作家》,多蘿西婭?布蘭特著。照它說的去做,包括你認為不可能的任務。你會尤其不喜歡晨起即寫作這建議,但如果你能做到,這也許會成為你為自己所做的最好的事。這本書是關於由內而外成為一名作家的。許多後來的建議書由此而生。你真的不需要任何其它建議了,儘管如果你想提升信心,」教程「書也很少會對你有害。你可以從一些小小的寫作練習開始整本書。
3. 要寫你想讀的書。如果你不想讀,那為什麼其他人會想呢?別為意識到的觀眾群或市場寫作。等你的書寫好的時候,他們很可能已經消失了。
4. 如果你有個好的故事念頭,別想當然地認為它一定得形成敘事。它可能更適合寫成戲劇,電影劇本或者詩歌。要靈活。
5. 要注意,任何在「第一章」前出現的東西或許都可省略。別在那兒放重要線索。
6. 開頭幾段常常可以剔除。你是在跳哈卡舞嗎,還是僅僅曳動腳步?
7. 將你的敘述能量集中於變化點。這對於歷史小說尤為重要。當你的人物進入一個新環境,或他們周圍的東西改變時,那就是你需要退一步在他們的世界裡填充細節的時候。人們不關注他們的日常環境和日常慣例,所以當作者描述這些東西時,聽起來會像他們在過分用力地指導讀者似的。
8. 描寫必須有其作用。不能僅僅是裝飾性的。當包含人的元素時,它最有效;如果它來自一個暗示的視角,那麼它比上帝視角更有效用。如果描寫被正作觀察的人物的視角所潤色的話,它實際上會變成人物定義的一部分及行為的一部分。
9. 如果你寫不出了,離開你的書桌。散散步,洗個澡,睡個覺,做個派,畫圖,聽音樂,冥想,鍛煉;不管你做什麼,別只是僵在那兒怒對問題。但是別打電話或去派對玩;假如你那樣做,其他人的言語會湧入你失落的話語本該在的地方。為它們打開一條縫,創造空間。要耐心。
10. 為任何東西做好準備。每個新故事有不同的需求,或許會有理由打破這些和所有其它規條。除了第一條:如果你一直想著所得稅,你就不可能將你的靈魂獻給文學。
理查?福特 Richard Ford
1. 和你所愛的、覺得成為一名作家是個好主意的人結婚。
2.別生孩子。
3.別讀你的評論。
4.別寫評論。(你的判斷總是受影響了。)
5.別和妻子在清晨或深夜爭吵。
6.別一邊喝酒一邊寫。
7.別給編輯寫信。(沒人在意。)
8.別惡意對同行。
9.試著把別人的好運氣看作對自己的鼓勵。
傑奧夫?代爾 Geoff Dyer
1. 永遠不要擔心項目的商業可能。那些東西是讓代理人和編輯去煩惱的——或者也不用。與我美國出版商的對話。我:「我寫一個那樣無聊的書,只有那樣一點商業吸引力,如果你出版它,它很可能讓你丟了工作。」出版商:「那恰恰是讓我想做這份工的原因。」
2.別在公共場所寫作。1990年代初,我去巴黎住。 常見的作家式理由:回想當時,如果你被看見在英國酒吧里寫作,你會被踢爆頭;而在巴黎,在咖啡館裡……從那時候開始,我漸漸討厭在公共場所寫作。我現在覺得,寫作只能在私人場所進行,就像其它廁所活動一樣。
3.別做那種花一生時間來奉承納博科夫的作家。
4.如果你用電腦,經常改進並擴展你的自動修正設置。我忠於我那狗屎電腦的唯一理由是,我投入了如此多的創造力,創造了一個文學史上最強大的自動修正文件。它構成完美,僅僅按幾下鍵盤,拼好的詞就冒出來了。「尼」變成了「尼采」,「攝」變成了「攝影」,諸如此類。——天才啊!
5.記日記。我寫作生涯的最大遺憾就是我從不寫日誌或日記。
6.要有遺憾。它們是燃料。在紙上它們燃燒成慾望。
7.任何一次寫作時,都要同時有超過一個念頭。如果在寫一本書和什麼都不做之間選擇,我總會選擇後者。只有當我有寫兩本書的想法時,我才會選擇寫這本,而不是另一本。我總是需要覺得從某樣東西那兒逃開。
8.對陳詞濫調保持警覺。不僅僅是馬丁?艾米斯與之宣戰的那些陳詞。有表達的陳詞,也有回應的陳詞。有觀察和思想的陳詞——甚至有觀念的陳詞。許多小說,甚至不少寫得還不錯的,都是遵照期待的陳詞而作的形式的陳詞。
9.每天寫。養成將你的觀察寫成詞語的習慣,漸漸這會成為本能。這是最重要的規條,自然而然地,我會遵守。
10.永遠不要握著剎車騎車。如果某樣東西太難了,就放棄,做點別的。試著別堅持不懈。但寫作又要堅持不懈。你必須持之以恆。我三十多歲的時候,我曾堅持去健身,儘管我討厭。去健身的目的是推遲我不去的那天的到來。那就是寫作對我而言的意義:推遲那一天的到來,那時我將不再寫作,沉入深深的沮喪,而那將無異於完美的賜福。
薩拉?沃特斯 Sarah Waters
1 發瘋般閱讀。但盡量帶著分析的眼光來讀——這可能會很難,因為一本小說越好越引人注目,你就越少意識到它的謀略。值得去領會那些謀略,無論如何:它們早晚在你自己的作品裡用得上。我覺得看電影也有好處。幾乎每部現代好萊塢大片都令人絕望的冗長而鬆散。試著想像經大膽剪輯後變得好得多的電影,對於講故事的藝術,這是種絕佳的練習。這帶領了我……
2 發狂般刪節。少就是多。我——經常閱讀手稿——包括我自己的——我會來到,比如說,第二章的開頭,想著:「這才是小說應該開始的地方。」關於人物和背景故事的大量信息可以通過小細節來傳達。你對於場景或章節的情感依戀會隨著你進展到其它故事而消退。要實事求是。實際上……
3 把寫作當成一件工作。有紀律。很多作家都有點強迫症。格雷厄姆?格林一天寫500個詞。讓?布雷迪午餐前寫5000詞,然後下午用來回復粉絲郵件。我最少一天寫1000個詞——有時侯容易做到,而有時,老實說,就像便秘,但我會讓自己坐在書桌前,直到我寫到那兒,因為我知道這樣一來,我把這本書推進了一點兒。那1000個詞很可能是垃圾——它們經常是。但是,晚些時候回到這些垃圾詞並把它們變得更好,總是更容易一些。
4 寫小說並不是「自我表達」或「療愈」。小說是給讀者看的,寫小說意味著技巧、耐心、無私地製造效果。我將我的小說視為某種類似露天市場兜風的東西:我的工作是在第一章開頭把讀者捆在他們的車上,隨後讓他們颼颼地經過各種場景和驚詫之事,循著精心設計的線路,以一種小心控制好的節奏。
5 尊敬你的人物,即使是小人物。在藝術領域,一如在生活中,人人都是自身特定故事的主人公;值得思考一下你的次要人物的故事是怎樣的,即使他們的故事僅僅與你的主角的故事略有交叉。同時……
6 別容納過多的敘事。人物應該是個體化的,但要有功能性——就像畫作中的形象。想想Hieronymus Bosch的《被嘲弄的基督》,畫中堅毅忍受苦難的耶酥被四個惡狠狠的男人緊緊包圍。每個人物都是獨一無二的,然而每個又代表了一種類型;而加在一起他們構成了一種敘事,這種敘事因如此緊湊簡約的建構而變得更有力量。對於類似的主題……
7 別寫過頭。避免重複的句子,分散注意力的形容詞和無用的副詞。尤其是初學者,似乎認為寫小說需要一種特別的華麗詞藻,與人們在日常生活碰到的任何一種語言都迥然不同。這是對於小說效果如何產生的一種誤解,可按遵守第一條規則來消除。比如,讀一些科姆?托賓或考麥克?麥卡錫的作品,看看如何故意用有限的辭彙來製造令人驚異的情感衝擊。
8 節奏很關鍵。優美的寫作是不夠的。寫作班學生可能善於創造一頁技巧高超的行文;有時侯他們缺少的是在漫長旅程中隨地域、速度和心情的變化,將讀者帶入一段旅程的能力。再一次,我發現看電影有幫助。許多小說會希望以一種電影的方式靠近,逗留,挪開,推進。
9 別慌張。小說寫到中途時,我常常會經歷膽戰心驚的時刻,我思忖著眼前屏幕上的胡言亂語,和接連而來的,嘲諷的評論,朋友的尷尬,失敗的職業,縮水的收入,變賣的屋子,離婚……然而,在諸如此類的緊要關頭頑強工作下去,總令我到達終點。離開書桌一會兒會有幫助。徹底談論問題可以幫助我回想起在遭遇困境前我曾試圖達成的東西。去散一個長步幾乎總能令我以一種略微新鮮的方式思考我的手稿。如果所有這些都沒用,還有祈禱。St Francis de
Sales,作家的守護神,經常幫助我脫離困境。如果你想廣撒網,你也可以試試懇求Calliope,史詩的繆思。
10 才能勝過一切。如果你是一個真正偉大的作家,這些規則都不用遵守。如果詹姆斯?鮑德溫覺得應該加快一點節奏,他就永遠不可能達到《喬萬尼的房間》那樣綿長、強烈的詩性。沒有「過度的」行文,我們就不會有狄更斯或安吉拉?卡特般豐盛的語言。如果人人都節省人物,那麼就不會有《狼廳》……然而,對於我們其他人而言,規則還是很重要的。而且,關鍵在於,只有理解了這些規則目的何在以及如何運作,你才可能試著去打破它們。
埃爾莫?倫納德 Elmore Leonard
1.決不要用天氣開篇。如果只是為了營造氣氛,而不是寫人物對天氣的反應,你就不會繼續看下去多少。讀者傾向於往前翻尋找人物。也有例外。如果你碰巧是巴里?洛佩茲,在他的書《北極夢》里,他比愛斯基摩人有更多方法描寫冰雪,那麼你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做天氣報告。
2 避免寫序幕:它們可能會令人討厭,尤其是跟在序言和介紹之後的序幕。但這些一般都是非小說的情形。小說的序幕是背景故事,你可以把它放在隨便那兒。斯坦貝克的《甜蜜星期四》有個序幕,但這沒問題,因為書里的一個人物講出了我的規則的要義。他說:「我喜歡書里有許多談話,我不喜歡有人告訴我正在講話的那傢伙長相如何。我想從他講話的方式來判斷他長相如何。
3.決不要用「說」之外的動詞來傳達對話。對話句屬於人物;動詞則是作者橫插一腳。但「說」的侵略性要比「咕噥道」、「氣喘吁吁地說」、「警告」、「說謊」少很多。我曾注意到瑪麗?麥卡錫用「她鄭重聲明」結束一句對話,而不得不放下書去查字典。
4.決不要用副詞來修飾「說」……他嚴肅地訓誡道。這樣(或隨便怎樣)使用副詞是不可饒恕的大罪。由此作者認真地暴露了自己,使用了一個分散注意力的詞並打亂了對話的節奏。我的一本書里有個人物講述了她曾如何寫了一本「充滿強姦和副詞」的歷史傳奇小說。
5.控制好你的感嘆號。每寫十萬字可以用兩三個。如果你像湯姆?伍爾夫一樣掌握了把玩感嘆號的訣竅,你可以大把大把地用。
6.決不要用「突然」或者「一團糟」這樣的詞。這條規則無須解釋。我注意到使用「突然」的作家一般在使用感嘆號時缺少控制。
7.保守地使用方言、行話。一旦你按照發音來拼寫對話,讓書頁上充滿了撇號,你就一發不可收了。注意一下安妮?普魯在她的短篇集《近距離》中記錄懷俄明風味的方法。
8.避免像斯坦貝克那樣詳細描述人物。海明威的《白象般的山》里,「亞美力加和跟隨他的女孩」是什麼樣子?「她脫下帽子,放在桌上。」那是故事裡唯一的身體描寫。
9.別巨細靡遺地描寫地點和事物,除非你是瑪格麗特?阿特伍德,會用語言逼真地描繪場景。你不會希望描寫令動作、令故事的流傳停滯不前。
10.盡量略過那些讀者會跳過的部分。想想看你看小說時跳過了什麼:那些有太多詞的極長的段落。
PD 詹姆斯 PD James
1.提升你的辭彙量。詞語是技巧的原材料。你的辭彙量越大,你的寫作就越有效。我們用英語寫作的人幸運地擁有世界上最豐富最多樣的語言。對之表示敬意。
2.廣泛而有辨別地閱讀。壞的寫作會傳染。
3.別只是計劃寫——去寫。惟有去寫,而不是想著去寫,才會發展出我們自己的風格。
4.寫你需要寫的東西,而不是時下流行或你覺得賣得動的東西。
5.開放地面對新鮮經驗,尤其是他人的意見。沒有什麼發生在作家身上的事——不管多快樂或悲慘——會是一種浪費。
海明威每天天一亮就動筆,寫到中午停筆。這樣還不算過癮,他補充說:「停筆的時候,你好像空了,同時又覺得充盈,就好像和一個你喜歡的人做愛完畢,平安無事,萬事大吉,心裡沒事,就等第二天再干一把,難就難在你要熬到第二天。」另外,他是站著寫的。
村上的自律應該是最為人所知的。在寫書的階段,他會在早晨4、5點鐘就起床,工作六個小時。下午跑步或游泳,然後讀書、聽音樂、睡覺。每天重複。整個寫完了以後,就開始一遍遍改寫。「一共寫四到五遍。」
帕慕克則自律到變態的地步。他拒絕在自己家裡寫作。「家庭的瑣事和細節會損害想像力,會幹掉我骨子裡壞的一面……會讓人對其它世界的嚮往(正是想像力所系)漸漸消逝。」所以他每天都會離開家,走到他寫作的地方,一個人悶頭寫上十多個小時。
這些例證好像是在說,偉大的作家都寫得那麼勤勉刻苦,你也振作一下信心,堅持寫下去,說不定也能成事。不過這個說不定,是真的很難定的。因為在體力與秩序之外,藝術敏感性也是不能忽視的。大概更為主流的說法,叫「天賦」。
天賦總是被人拿來說事,因為它太虛了,不明不白,像是能解釋很多事情一樣。我的理解比較實在一點,就是敏感,感受力。只有創作者首先足夠敏感,他的作品才能嘗試去打動人。
歸根結底,敏感的習慣也是從創作者本身的生活中逐漸鑄成的。這種習慣按理說應該人人都有,但是有人程度深,有人程度淺。 程度深的人,是因為能更多地感受痛苦,而不是只顧著尋找正確的應對策略。
作家們便是屬於程度深的那一類。那按理來說,作家們應當都普遍更痛苦一些、人格都普遍更不健全一些。正好有一本書在某種程度上應證了這個推斷。毛姆的《巨匠與傑作》。
本來是一份報紙請毛姆為讀者開個書單,列出他認為最偉大的十部小說。結果毛姆選了十本小說,順便把十本書作者的生平八卦全部抖出來了。
比如最廣泛地受人尊敬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根據他的說法,陀氏「在討好權勢時自我卑屈」、「沉迷於賭博」、「虛榮妒忌」、「心理自卑」、「喜歡爭吵」、「自負多疑」、「愛吹牛又不寬宏大量」、「極不可靠」、「氣量狹窄」……
最難以置信的是,他提到陀氏曾跟人吹噓自己曾在澡堂強姦過一個女孩,是小女孩的家庭女教師把她帶來的。後來,為了表示懺悔,一位老友建議陀氏把這件罪行向世上他最憎恨的人坦白。所以陀氏就去把這件事告訴屠格涅夫了。結果是屠格涅夫表現得十分冷淡,陀氏又惱羞成怒。當然,這一切未必是真的,因為這種道聽途說的八卦消息,轉了不知道幾手。但是,偉大的陀氏,作為一個人,他的人格缺陷是顯而易見的。
另一例是「陽痿」的司湯達。人們懷疑他是陽痿,或者性冷淡,說法不一。但是不管怎麼樣,司湯達肯定算不上是性慾強烈的。毛姆認為,佔有女人主要是為了滿足他的虛榮心。
司湯達是個結結巴巴、不善交際的人。他大多數的戀愛都是不幸的。在他還比較年輕的時候,在義大利,他曾經請教過一個軍人同僚,如何才能贏得女人的芳心,並且一本正經地做了筆記。放到今天這個互聯網時代,不難想像,他一定會認真地翻閱知乎,在諸如「怎樣追求女孩子」這樣的頁面里,積極領悟著各大高手的心得。
他特別害羞。他曾追求一個年輕的伯爵妻子,他照著自己積累的攻略,布局謀篇。但是過程中他又屢屢猶豫。一天早上,他決定發動最後的攻勢。他和年輕的伯爵妻子在花園裡散步,他渾身哆嗦,因為他給自己了一個限定的點,如果當他們走到前面那個點時,他還沒有表白,他就要殺死自己。最終結果當然是他鼓起勇氣說了,不過他遭到了拒絕。我據此推測,《紅與黑》中應當有不少細節就是來源於這次經歷的。
除這兩位偉大的作家之外,毛姆還毫不留情地記述了欠債成性的巴爾扎克,毒舌奧斯汀,神經質艾米莉勃朗特,染梅毒的托爾斯泰,還有愛而不得的福樓拜。多說一句,福樓拜也染過梅毒,且患有癲癇症。福樓拜十五歲的時候就愛上了一個二十多歲的有夫之婦。這個女人也是福樓拜生命中唯一可能真正愛的女人。「福樓拜愛得如此持久,又如此徒勞的女人。」
毛姆的這本八卦冊子,總給人一種感覺,那就是作家們或多或少都是病態的、有所缺失的。對此,毛姆本人有一個解釋,他認為,「創造力天賦是童年與少年時代的一種十分正常的能力」,「可如果在青春期之後依舊存在,那麼就是一種病症了,只有在損害人類正常特徵的情況下才會旺盛起來,也只有在混雜了邪惡品質的土壤中才能茁壯成長。」
——選摘自我的文章《通往偉大作家們的道路》
曾今有人問《冰與火之歌》的作者George R.R. Martin
他是這麼回答的,這裡摘錄下來:
Q: I want to be a writer. Can you give me any advice?
A: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for any aspiring writer, I think, is to read! And not just the sort of thing you』re trying to write, be that fantasy, SF, comic books, whatever. You need to read everything. Read fiction, non-fiction, magazines, newspapers. Read history, historical fiction, biography. Read mystery novels, fantasy, SF, horror, mainstream, literary classics, erotica, adventure, satire. Every writer has something to teach you, for good or ill. (And yes, you can learn from bad books as well as good ones — what not to do)
And write. Write every day, even if it is only a page or two. The more you write, the better you』ll get. But don』t write in my universe, or Tolkien』s, or the Marvel universe, or the Star Trek universe, or any other borrowed background. Every writer needs to learn to create his own characters, worlds, and settings. Using someone else』s world is the lazy way out. If you don』t exercise those 「literary muscles,」 you』ll never develop them.
Given the realities of today』s market in science fiction and fantasy, I would also suggest that any aspiring writer begin with short stories. These days, I meet far too many young writers who try to start off with a novel right off, or a trilogy, or even a nine-book series. That』s like starting in at rock climbing by tackling Mt. Everest. Short stories help you learn your craft. They are a good place for you to make the mistakes that every beginning writer is going to make. And they are still the best way for a young writer to break in, since the magazines are always hungry for short SF and fantasy stories. Once you』ve been selling short stories for five years or so, you』ll have built up a name for yourself, and editors will start asking you about that first novel.
Whatever you do, though… good luck. You』ll need it.
要有一顆敏感的心,多積累,堅持寫,鍛煉想像力
要成為作家之前,先要成為寫手。前者需要天賦,後者只需努力。
堅持
堅持是我認為成為一個寫手的第一步。
很多人以為寫字啊,作音樂啊,靠得都是靈感,天賦,沒有這個天賦,就是老天不賞這口飯,沒辦法的事情。進而得出結論就是,我成為不了「作家」是因為老天沒賞這口飯。
但很少人能真正堅持寫30萬字,不相信的話,有文字夢的同學可以作個實驗,去真正寫你一直想寫的那個故事。然而往往六七千字後你就會發現「這個故事我編不下去了」。
07年的時候去參加新概念,認識了很多懷有文字夢的同學,還堅持到今天的,也沒有幾個。堅持下來的,都出了書。 @周宏翔 ,我也算幫你的新書打個廣告了吧。
我認為百分之八十五的人的敗在這一步上了,所以其實講到底,寫字和作其他事情沒有什麼區別,某種意義上也遵循「一萬小時」定律。
30萬字之後,你就開始有漸漸有自己的風格,剩下關於技的部分,靠得是熟能生巧。多寫多改,感受文字內部的韻律和節奏。適當的讀別人得作品,分析對方行文的結構,包袱的設置,情節推進的速度,然後一些優美得表達。
這麼說其實講的和作app有點相似,很多人覺得app背後idea是最重要的,所以才會有「就缺一個程序員了」這種笑話,寫字也是一樣的道理,講一個故事,怎麼講,往往比講什麼要更重要。
然後,至於講什麼的問題,這就是決定從寫手進階到作家的天賦性因素了。我們的生命里每一秒鐘都有新的故事在發生,就看你能不能發現他們,內化這些故事,然後揉捏出你自己的作品。
你不選擇寫作,寫作選擇你。
其實對於「作家」兩個字我還是很敬畏的,生怕自己不夠努力配不上。
又看到前排蔡駿老師的回答,一對比如果說我的「作家練成記」是因為姑娘怕又顯得太矯情。
但是看到這個問題還是想談談自己走上創作的道路。
到了中學,當時暗戀一個姑娘,不知道如何追她。
當時很喜歡上古詩,覺得柳永的「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是這個世界上寫給姑娘最好的情話。
所以就傻逼兮兮地用這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愛意。
然後寫了很多古詩在一個春心蕩漾的夜晚偷偷遞給她。
若干年後的現在我一定會用「買買買、拍拍拍、啪啪啪」追姑娘……
回到中學時代,當時晚自習。
姑娘拿著我的古詩看了很久,然後回了我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三個字——看不懂。
其實現在翻閱當時給姑娘的句子,讀起來還是字字心疼。
比如:多情只有西江月,萬里尋蹤卻是空?
或如:時時浸暖心頭熨,受盡何人知處涼。
再如:一生痴情訣有處,別夢江湖幾人還。
後來聽朋友說現在誰還喜歡古詩了,搞不好以為我是古代的殭屍。
現在的文藝姑娘喜歡的是現代詩,你看徐志摩風度翩翩,你再看戴望舒雨巷裡的姑娘。
於是我苦學現代詩有了心得後也寫了很多情詩全班發傳單,希望暗戀的姑娘能過來討論詩歌。
當然,終於勾引到了,約好了晚自習下課後深入交流。
打開門一看,出現的卻是幾個男的,丫的。
後來他們都成了我的死黨,帶著我往裝逼的詩歌路上一去不復返。
到了大學又聽說姑娘不看詩歌看小說,於是又趕緊寫小說,也寫了幾本。
然後卻應了「我愛的人名花有主,愛我的人慘不忍睹」這句箴言。
當然,我還是不死心,結局是喜歡的姑娘跑貴圈,看不起我這個窮酸的文人,然後一個人又幾年。
工作後聽說漂亮姑娘都跑演藝圈,自己雖然有帥氣容顏,奈何臉皮不夠厚演技不好。
所以只能選了一條捷徑——屁顛屁顛去寫劇本當編劇。
拍了幾個影視劇後才發現:碰到一個女演員問之前一起聊的話題,結果她卻說我們是第一次見面。
後來才知道她們都是韓國回來的,
原來演藝圈裡所謂的漂亮姑娘大多是一個模子印出來。
無奈之下,找回初心,閑暇時間開始翻閱青春寫寫身邊朋友的故事,騙騙姑娘們的眼淚。
這就是我走上「作家」之路的由頭,說怎麼煉成的呢?
其實很簡單:男人根本沒有什麼所謂的夢想,一切都是為了姑娘!
首先,全文轉貼。
譯者是我的朋友,也在知乎,看到這個如果自己現身最好了XD
我如何成為一名著名作家 Megan Lindholm
海語者 譯
在城裡租一座帶有後院的房子的好處之一就是你可以得到一點點私有的空間。而它的缺點就是:從熱槽開始噴出性感水花的凌晨2點到他們教訓他們任性小鬼的下午4點,你不得不忍受著發生的在你鄰居後院里一切。我住在一個混亂家庭的隔壁,他們擁有一隻亂吠的狗,全家都喜歡RAP音樂。這樣的生活一點也不輕鬆。他們曾經擁有一隻貓。我第一次知道它,是因為我聽到隔壁的後院里傳來尖叫聲,還有人喊著:「不,斯邦克,不!該死的,死貓。上帝啊,它是只花栗鼠。傑拉德,它是只花栗鼠。噢,我的上帝,它還活著,傑拉德,它還活著。過來幫幫忙,做點什麼吧。」
我無法描述在接下來的十五分鐘時間裡發生的事。太太的尖叫聲,和她所養的那隻貓追逐著獵物時的叫聲混在一起,間中點綴著一個男人的詛咒聲,他們三個孩子的尖叫聲則不時地打斷這一混響。這差不多就是你可以聽到的了。這一切隨著傑拉德的一個宣言達到了頂點「抓到它了!我的孩子們不應該看到這種事情,該死的暴力對孩子們沒有好處。我要殺了這隻該死的貓。我要把它扔到小巷裡,然後射死它。」
我就住在這種家庭的旁邊,他們居然能發出這樣的宣言。我把我的鳥食袋放下來,穿過高大的木門來到我們房子後面髒亂的小巷。我在那裡看到了傑拉德。他一隻手握著一把擦得發亮的廉價手槍,另一隻手抓著一隻肥碩的,不斷搖擺的橙色小貓。在貓的嘴邊全是血跡,有可能是那隻花栗鼠的,而傑拉德前臂和脖子上斑斑點點的血則很顯然是他自己的。那貓一邊搖擺一邊咆哮。
「你要幹嘛?」他在我走出門口時不高興地問道。傑拉德跟我過去有點過節。在我搬來的第一天,他就過來告訴我,他之前總是把車停在我門前的車位上,而他將繼續這麼做,因為一輛破爛的別克兩年來一直佔用著他門前的停車位。因為他好像從不出外工作似的,每晚我回家的時候總能看到他的車穩穩噹噹地停在我門前。每天晚上,我都得在附近尋找停車位。像這種小事都能引出衝突和怒氣是很滑稽的。結果就是,我從來不放過任何一個可以與這個男人作對的機會。我堅定地說:「我不會允許的是,你在我的屋後開槍。」
「否則?」他冷笑著。
「否則我就叫警察,」我也冷笑著回應,「在都市限制區開火是違法的。」我晃了晃我的手機。那手機因為欠費在上個月就停了,可是他並不知道,不是么?
橙色的小貓在他的手中劇烈地扭動著。它黃色的大眼睛緊盯著我。「救我!」它用命令的口氣。
「很好。」傑拉德對我說。他甚至瞥都沒瞥一眼他手中的貓,把手槍插進他的腰帶里,「你不讓我射死他,那我只好掐死這隻要命的貓。」
我眼睜睜地看著他空著的那隻手慢慢逼近小貓的喉嚨。那隻貓在他手中瘋狂地扭動著。「救我!我將使你變成作家。」小貓絕望地對我出價。
「等等,」我聽到自己說,「我不能殺死它。我要帶這隻貓走。」
「是的,好的。然後它立刻會穿過籬笆,在我兒子的沙盒裡拉屎,在我的車上塗鴉,沒門。我受夠了這隻爛貓,他死定了。」
「一位著名的作家。」搖擺掙扎著的貓氣喘吁吁地說。
「我為它付10美元。」我聽到自己的聲音在說。
傑拉德瞪著我.一會之後,他小小地藍色眼睛裝上的懷疑的神色斜視著我。10美元對他來說更重要,是選擇10美元,還是選擇一個得罪他惱人的鄰居的機會?
「你要它幹什麼?」他詢問道,口中充滿了懷疑。
「我在我的地窯里發現了一些老鼠,」我找著借口,「我打算把它鎖在那裡面,這樣它就可以幫我清理它們,比請一個捕鼠員便宜多了。」
「噢,是么?」他想了想,手依然環著那隻貓的喉嚨,「捕鼠員也許確實不只10美元,可是一個捕鼠器卻更便宜。」
我轉身假裝要走。
「給我10美元!把貓拿去。不過,如果我在我的後院里再次看到它,我發誓我會連你一起射死。」
「是,好的。」
我只是懷疑他是否能成功,卻不懷疑他一定會這麼做。在我的口袋裡確實有10美元,那是我這周的咖啡錢。它使我不必轉身回屋裡到床墊下邊和抽屜後邊去摳挖一些鈔票。我把鈔票遞給他,他一邊把它取走一邊用另一隻手把貓塞進我懷裡。他有意讓貓抓我,而且他做到了。作為一隻剛剛還求我救它的動物,在爬上我的胸膛,弄破我的衣服時,它像是沒有一點點感激的意思。我把它按在懷裡,不讓它動,一邊忍受著傑拉德的裝作要忍住的嘲笑,一邊帶著這隻小獸走回我的院子並摔上門。我一路上都抱著它,直到進屋鎖上門後才放開它。它立馬飛奔到冰箱後面去了。
「嘿,小貓!」我叫道,「如何把我變成一位著名的作家?」
那隻貓沒有回答。它甚至沒有出來。
「過來,小貓咪,小貓咪,」我嘗試著喚它,不太妙。我倒出一茶碟的牛奶,不走運。我打開一個金槍魚罐頭,沒反應。自從我搬到這裡以來我還沒有搬動過那個冰箱,而現在我也不打算這麼做。又作了一些哄它出來的嘗試之後,我放棄這無用的努力並回到我的院子里繼續喂我的鳥。我從頭到尾想了一遍這件該死的事,這件事只能被稱為「該死」,而惟一一個比它更讓人煩擾的事情就是我給了那個爛鄰居我整周的咖啡錢去換一個我根本不想要的貓。
別誤會我的意思,貓還是不錯的。我從沒有在街上踢過它們,我跟它們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我想要一隻寵物,我更願意選擇又可愛又忠誠的那種,比如狗;或者,一些好養又好玩的,比如金絲雀。而不是一隻貓,可是我現在卻擁有一隻。
我還是沒有看到它。當我回到屋裡,牛奶和金槍魚都消失了。於是我滿屋子找它,「這裡,小貓咪,小貓咪。過來,小喵咪,小喵咪,小喵咪。」我用這種自認為任何小貓都無法抗拒的假音呼喚它,毫無效果。連它的影子都沒有。這個房子很舊了,樓梯下面是儲藏室,通風口的蓋子是壞的。那隻該死的貓可能躲在任何地方。我放棄了。那天晚上我開了一扇窗戶希望它會離開。
我躺在床上但並沒有睡著。我豎起耳朵捕捉房子里小貓爬動所發出的聲音,但什麼也沒聽見。這樣真蠢。它可能已經離開了,連同我的10美元一起。好吧,這跟我曾經投入我的寫作之夢裡的一切比起來根本就是九牛一毛。只是我想無論如何也要成為一個作家的願望是多麼強烈。我所嘗試的一切都毫無用處,寫作協同會沒有用,在線新聞組沒有用。我試過自費出版,即使我知道自費出版是個陰謀,我還是被它引誘,不過我負擔不起那費用。無路通羅馬。肯定有一些我所不知道的秘密。我開始懷疑每個人都知道它,而我卻一點都不知道。除此之外,我還不得不早起去工作。大拍賣將從明天開始,而我必須在每一個貨架上標識它,它就是我們的「全店九折大優惠」。你可以想像一個貼在門上的標牌,沒錯,我要在門上貼一個寫著「九折!」的標牌來表示店裡的所有貨架都打折。
六點,我起床,七點,淋浴並梳妝,在七點半一頭鑽出大門之前忽然想起,我有一隻貓,卻沒有貓盆,我昨天還餵過它。你送進垃圾,拿出來還是垃圾,投入金槍魚,卻產出一隻爛貓。我迅速開始尋找它,激起了床底的灰塵,還在床後找到了我的雨傘。時間依然在走,我卻沒有找到它。因為我為它開著一扇窗,也許它跑出去做排泄去了,就像鄰居的小孩子會進屋大小便一樣。我不想冒回家時踩一腳貓糞的危險,於是開始做最後的努力。「小貓!」我大聲喊道,「我希望你能聽到我說的。在我回來之前不要在我的屋裡大小便。我會帶一間貓盆里來給你。」然後我離開家。
零售店像往常一樣亂糟糟的,使人煩躁。事情的高潮是一個婦女拿著一條標價22。99美元的運動褲走到我現在詢問她應該付多少。「嗯,10%的折扣就是2。29美元,於是它們值20。70美元。」我告訴她。「就這麼點?」她發起怒來,「這就是所謂的九折銷售。」她大叫著,把褲子摜到我身上,轉身出店。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我買了一個貓盆,一點乾草和六罐費加羅牌貓糧。我那隻10美元的貓現在的價值直逼30美元而去了。
我回到家,把一罐貓糧倒在淺底小碟子上並把小碟子放在地板上。當我把貓盆放到浴室里的時候,我發現浴缸里還有些泡泡。太好了。我安放好貓盒,開始搜索房子里的每個房間:「出來,小貓咪,小貓咪,小貓咪。」當我來到廚房的時候,發現貓食消失了,一點貓的跡象都沒有。
我加熱了一盤濃湯並準備用一個清烤乳酪三明治來搭配它。我吃完它們,然後帶著我的咖啡上樓來到我的書房。這是用二樓的一個兒童卧室改的,牆上依然貼著前一任房客留下的幼兒園小白兔牆紙。在我的書房裡有一個小木板桌,一張帶滑輪的椅子,一盞檯燈,還有一台用486晶元的電腦。我知道,它依然比我要快,不過它很便宜。我想只要我把文章列印地工整漂亮,編輯根本無法分辨我是否在使用二手電筒腦打字。這才是一個故事應該注意的,不是嗎?在我所出席的所有周未寫作協同會上那麼都是那麼說的,寫故事應該注意這些。我有一個皮面的文件夾,裡面夾著半打退稿信,它們說明我已經投出多少故事了。我深信在發表故事這個活兒肯定有一些秘密,一些我還不了解的秘密,不過在我了解它之前我還是要不斷嘗試。我按了電腦的開機鍵,坐在椅子上。打開WORD,屏幕一片漂亮的純白。在頁面的右上角輸入我的名字,地址,電話號碼和EMAIL,然後把游標移到中間,開始考慮一個題目。
過了一會兒,我打開一個紙牌遊戲,把它放在文檔上面,用它來放鬆我握著滑鼠的手。
又過了一會,我站起來再次在房裡走動,繼續叫著:「過來,小貓咪,小貓咪,小貓咪。」
然後我走進我的卧室,看了二十六個不同電視節目中的一小部分。在10點的時候,我又能回到我的書房,關掉WORD,切斷電源,然後回去睡沉。我換了大約七個台,然後關掉電視開始睡覺,第二天早上六點起了床。
閑話少說,在連續三天餵養那隻看不見的貓之後,我終於在那晚發狂了。我在那房裡挨屋亂竄,搜索每一個大得足夠藏得下一隻貓地角落。我什麼也沒不到,但是,當我第二天去廚房的時候,那個貓食碟還是一如既往地空了。
好的,第四天。如此明顯。我把罐頭和盤子留在那裡,而開罐器放在另一邊。我沒有打開它,上樓打開我的機器。我坐在椅子上看著屏幕。大約十分鐘後,那隻橙色的貓爬過來坐在我的書房門口。「喵嗚。」它叫道。
「我什麼也不會做。」我告訴它,「你答應要使我成為作家,一位著名的作家。而你現在只是蹲在我面前,不幫忙,沒飯吃。」
「喵嗚.」他說.
我無視它,我假裝正在寫作。我在屏幕上點了一下游標,然後按空格鍵把它移到稿紙的中央。寫下一個標題:我的破貓。
「OK,」那隻貓有點不高興地說道,「我想我不得不把它告訴你。第一課,如果你想成為一個作家,就得自己一個人寫作,獨自一人。沒有人能夠幫你,沒有人可以告訴你寫些什麼。在這裡,只有你跟你的鍵盤,你使用它。第二課你已經自己想出來了,不要把所有的一切都倒給你的讀者。給他們時間,讓他們自己想出來,你為他們所做的,就像為你的貓所做的一樣。」
我盯著屏幕:「更多建議,更大幫助。」
「喵嗚!」
我無視它,我不理它,這樣大約過了十七分鐘。它坐在地板上,時不時地「喵嗚」一聲。我想,如果那聲音按時出現,我還是可以忍受的。可是一會之後,我就發現我的手指不能動,開始等待下一聲「喵嗚」了。當我站起來,它又轉身溜掉。於是我下樓走到廚房,沒看見貓,打開貓糧罐並把貓糧倒在碟子里,貓沒出現。很好。當我走在上樓的路上,貓的聲音在這個陰暗的角落響起:「我的貓盆有些異味,最好馬上把裡面的糞便清理一下。」
「如果你這麼聰明,就自己處理它。」我咕噥呢。我回到書房繼續盯著我的屏幕看了一會。然後關掉WORD,保存我的頁面。電視,睡覺,六點起,現實生活。
當我回到家,看到那隻死貓躲在我的浴缸里大便。我跺著腳穿過房子,狂吼了一會。然後我把它清理乾淨,同時把貓盆里所有的糞便都剷出去。我沒有打開貓糧罐,我也不打算這麼做。我走進我的書房打開機器。我打開我的文件,然後在標題下面寫道:「我恨死了我家那隻死貓,他在我的浴缸里大便,而且還不肯幫助我成為一位著名的作家,雖然,它曾經答應我它能做得到。」
「喵嗚!」
「滾開,餓死吧。」
「喵嗚!」
「我為什麼要喂你,你根本就不在乎我是否能成為一個著名作家。」
「喵嗚!」
「不幫忙,沒飯吃!」
小貓在門口坐了一會兒。然後開始舔他自己的屁股,這是明顯的挑釁。我無視它。又過了一會兒他站起來:「好吧好吧,我真不明白你為什麼非要我說出來,其實我每時每刻都在教你。自己想一想。」它盯著自己的貓掌,挨著把爪子伸出來,數著它們,「每一天都要寫作,寫什麼都比不寫好。寫作造就作家,而不是空想造就作家。接受編輯的建議,當他們告訴你大便發出異味,馬上清理乾淨!」它站起來,豎著尾巴,開始下樓:「遵循情節的自然發展。堅持你自己的結尾哪怕那些編輯大人看上去並不支持它們。」
我咬牙切齒地跟著它。在廚房裡,我打開他的貓糧並看著它吃完。後來,它坐下來開始洗臉。「我要上樓寫作了。」我說道,心裏面有幾分希望它說它會跟著我並告訴我要寫些什麼。
可它只是看著我:「喵嗚!」
「好,很好。」我一咬牙,「我自己來。」
我離開廚房開始慢慢走過昏暗的起居室。當我到達樓梯旁邊的時候,它的聲音跟了過來:「這就對了。因為這條建議,你欠我明天的貓數糧。」
當晚我又寫了八個句子。電視,睡覺,六點。
我是很公正的。回到家的時候打開貓糧罐頭並把它倒出來。當我開始在微波爐里加熱維姿干酷和紅辣椒時,小貓進來了,開始吃它的食物。吃完後它開始看著我吃晚餐,他的眼睛被我的盤裡的東西吸引住了。「來一點么?」我最終還是問它。
它很不習慣地看著我,然後小心地說:「任何一個來得太容易的東西,都不值得一吃。」說完它站起來走出廚房。
「我把它當作另一個寫作建議。」我在它身後冷笑著。
在廚房門口,它停了一下,用尾巴指著我,接著消失了。
我吃完了。你是否曾經吃過一種你一直一直在吃的食物,而當停止吃它的時候才開始關心它的味道?就像一些巧克力控其實只是在品嘗「棕色塊狀物」?或者雞肉控事實上喜歡的是大蒜和鹽?我決定把維姿干酷和紅辣椒從我的日常菜單里剔除出去。
然後我上樓打開我的機器,看了看關於那隻貓我都寫了些什麼。它是孩子氣,多糞的,擁有一種扭曲的惡趣味。我把它想像成一本邋遢的兒童讀物然後發現我比以前更喜歡它了。當晚我寫了六頁,「我恨我的貓因為它在我面前舔自己的屁股」「我恨我的貓因為它看待我的食物就像我鄙視它的貓糧」。我算了算,有11頁了,於是決定把我寫的列印出來,並不是因為它們已經完美,而是因為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在一個故事裡寫這麼多,也許從來沒有過。所以我要把它們列印出來,用黑色的鉛字把白紙打扮得妖艷無比,然後把它們放在我的桌角並看著它們。它們讓我覺得我完成了一些事。然後我就去睡了。
六點。
我回家喂完貓。接著我必須去自助洗衣店了。我並不想去,我只想上樓去寫作。這就是我把要洗的衣服扔進乾洗機時所想到的。從前我從來沒有這麼匆忙地想跑回家寫作。我是說,從前我總是想成為一名作家,可是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想要寫作。
當我回到家,把整籃的衣服扔進卧室,然後徑直衝時書房。我打開燈,看見我的稿紙都散落在地板上,上面都是貓印。「貓!」我吼道。
當然,它並沒有出現。它乾巴巴地聲音從屋子的某個部分慢慢飄到我頭頂。
「不是我的錯,它們沒放穩,它們自己掉下來的。」
我把它們收拾起來,全毀了,必須全部都重新列印一遍。可是當我打開文件準備重新列印的時候,發現在第一頁上有一個拼寫錯誤,於是我把一個被動句改成主動句。我把第二頁上一半以上的對話都刪除了——太多多餘的對話。把第三頁也扔掉了,第四,第五,第六頁也一樣。不過,把第六頁和第一頁一樣扔掉顯得有點滑稽,那意味著我沒有結局了。
我在那裡坐了兩個小時,寫了十二種結局,沒有一種有意思,沒有一種足夠好。十一點的時候,我決定放棄,去睡覺。半夜兩點,我又起床來到書房,打開我的機器。平衡,這就是全部問題所在,這個故事並不平衡。你不能一直寫得很快樂,也不能完全不搞笑。即使大便這種事不能從搞笑到尾。我試著改動文章,我恨我的貓因為它在我的浴缸里大便,我看我的貓因為它用陽光來洗臉。一個小時後,我對一組關於愛/恨的對比句式來描寫一隻橙色的小貓。我把游標倒回去,把標題改為「我的貓在浴缸里大便。」,露齒而笑,我的外甥一定會喜歡它的。我把文件保存在我的硬碟和一張另外的磁碟上,然後去睡了。
七點。
上班要遲到了。
我被老闆狠狠地訓斥了,但是這種訓斥帶給我的困擾比以前要少得多。全部的時候我都在掛衣服和賣衣服,而意識的一部分卻在不斷重複著那個故事。我覺得很驚奇,因為故事在我的腦海里如此清晰。我記得在哪一頁的哪一個詞需要改動,午餐的時候,一個靈感狠狠地擊中了我……那個故事不應該以小貓製造的多汁又漂亮的物品結束,而應該是一個糟糕的物品,這並不會改變它的擁有者和讀者對它的印象。我把收款機上的一個空白紙帶抽出來,把這個想法記在上面,並馬上在其後記下第二個想法,去買一個口袋型筆記本並一直帶在身邊。
拒絕了額外的兩個小時加班,我吹著口哨下班了。金錢是萬惡的,我只想寫作。回來家,弄好貓食,直接上樓。我可以晚點吃飯,現在,我要完成這個故事,加一個完美的結尾使它像寶石一熠熠生輝。這太簡單了。
我坐在桌前,打開機器,被寫作的能量弄得興奮發抖。
四個小時後,我離開了我屏幕上那個故事裡的一團亂麻,離開我的書房,關掉燈,離開我那在黑暗的屋子裡發著沼澤障氣一樣幽光的文字,慢慢挪下樓,試著去想為什麼一切變得那麼糟。每一次簡單的刪改都要使得另一些刪改成為必要,後來發現這種情況不斷循環甚至變得矛盾,然後做了更多的刪改和修正,直到我那樸素的故事看起來更像法蘭肯斯坦的妖怪。(註:法蘭肯斯坦:英國女作家 Mary Wollstonecraft Shelley 所著小說中主人公, 系一生理學家, 手創一怪物, 但結果自己被怪物所毀。)我不確定我寫了些什麼,看上去好像恢復它是不可能的事情了。為什麼,為什麼我曾想過我無論如何都要當一位作家?
我從沒喝過酒,但是今晚我需要好好地醉一場。我穿上風衣,離開家徑直向Proctor區的那間酒吧走去。霧雨蒙蒙,氣溫又降低了,天氣跟我的情緒貼合得天衣無縫。我走過一個半街區,發現一個小小地黃色身影一直跟著我。當我走到一個路燈下的時候,它忽然竄過我,爬到前路樹上的一個懸在我頭頂的樹枝上,我在它下面站住了。「回去。」我狠狠地對它說,「你不能跑我進酒吧。」
它突然從樹上跳到我的背上並象圍巾一樣圍住我的脖子,在之前我從來沒有親近過它,現在它卻圍著我的肩膀像一隻朋友的手摟著,還發出咕嚕嚕的聲音。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說。
「回去。」它小聲建議吧。
「我會的,不過只是把你帶回去。」我順著街道慢慢走向我的家。街上大部分的窗戶都亮著電視機用來捕獲它們觀眾時所用的那種藍色輝光。我數了數亮了電視機光亮的窗戶,告訴自己沒有人會在大好的晚間時光端坐著閱讀,我從事著的是一份將死的媒介。今天的孩子都全部都在玩電視或電腦遊戲。《我的爛貓》可能被賣出的唯一方式就是我要把它改編成一個遊戲,在這個遊戲中,你所要做的就是你要設法在那隻貓在浴缸里便便之前殺掉它。
我打開門把貓放進去,並打算在它跑出來之前關好門,然後去酒吧。小貓地腳一沾地,馬上竄上樓梯。不一會兒,我明確無誤地聽到貓爪按在電腦鍵盤上的聲音。我突然湧起要保護我的作品的強烈願望。「不!」我尖叫著衝上樓梯進入書房。我只在一瞬間看到了我寫的故事,在屏幕上高亮顯示,然後,一隻橙色的貓抓按向刪除鍵,它消失了。
我把大衣扔到地板上,然後把自己拋到椅子里。「你這死貓!」我咆道,它輕輕跳出我的手能伸到的圍然後跑出門外。我坐在椅子上,喘著氣,在空白的屏幕上尋找。有一種方法可以撤消最後一個操作,我知道有的,我在曾在一些幫助文件上讀到過。我按下「幫助」鍵,打開菜單輸入「UNDO」,沒有任何有用的信息,這真是太讓人吃驚了。我亂點著菜單上的鍵,尋找一個標著「撤消你最後一個錯誤操作」的選項。我嘗試了一些我覺得可能用點用處的方法。於是現在,我並不要要設法撤消我的最後一個操作,而是要想辦法撤消我的最後六個錯誤操作了。終於我放棄了,承認我的故事消失不見,這個時間再去酒吧就太晚了,而且我也沒有心情。關上機器,睡覺。
第二天,我不得不手工給貨物標價,因為當我忽然想起一個明顯的事實的時候,店裡的電腦系統掛掉了。我把文章存在磁碟里,而它沒有消失。我只是丟失了一天的工作量,而不是一個月的。它靈活可變,其實我完全沒有丟失。那天下午我實在太高興了以致於我們老闆告訴我說如果我保持這種昂揚的狀態他就讓我晉陞。
下班後,我快步走回家,只停下來吃了一個漢堡和一些薯條。我是站在廚房吃完的,接著把貓糧倒在廉價的小碟子里,然後點開我的機器。經過一陣令人窒息的尋找,我看到了那張盤,輕巧地停留在機器上的一個驅動器里。我找到我的文章並找開它,準備重新開始我的修改工作。但是我完全讀了一遍之後,發現完全沒有這個必要。昨天,我修改過度了。今天,我只是說了一點點小小的刪改,這兒一個詞,那兒一個句子。我覺得結尾應該更好,所以微微改了一下。但是其它的地方都是很好很好的,它很流暢,像流動的水,帶著讀者一點一點走過整個故事,很好的故事。我把它列印出來放在我的膝上,我的小說完成了。「現在呢?」我向著安靜的房間問道。
「你要遞出它,」小貓坐在它的角落裡平靜地說,「帶上一封寫了你自己地址,貼好郵票的信封。」
「這會不會太過時了?」我不情願地問,「我可以用EMAIL把它關到一打編輯手上,一晚上就可以。然後,明天要就可能收到一些回復了。」
「也可能收到到。」小貓說。他細長的眼睛撕裂了我的堅定。
「相信我,」他說,「用紙張,紙張才是真實的。」
「好吧!」我還是懷疑。可是我拿出了我的牛皮紙大信封和郵票還有一大桶漿糊,那是大約兩年前買的。當時我深信這是一個作家應該要取得的東西,而我將會這為這樣一位作家。我的《作家市場》已經一年沒有更新還落滿灰塵。那時候我想,哪果我弄懂這個市場,就會搖身一變成為一名作家,於是我花了幾個月時間來研究這個市場,從那段時間得來了一些黃色小便箋還牢牢地貼在頁縫裡。現在看來這種方法真傻,研究市場是很重要,可是只有寫作才可以讓人變為作家。這本書只有在你完成實際的作品之後才有用。我翻著它,考慮往哪裡投出我的作品,那隻貓忽然伸出爬子,捕獲了一張黃色便簽。
「這一個?」我問道。
它沒有回答。我瞥了一眼滿是泥土的爪印下面一個編輯的地址,然後我想起了他的一些事情。好吧,就是這個。
我準備好我的回郵信封,貼上郵票,折好,然後在寄出用的信封上寫上地址,然後伸手去拿我的手稿。那隻貓坐在上面。
「讓一下好吧?」我問道,於是它輕鬆地站來,伸伸懶腰,並從手稿上漫步走下來。帶著潮氣的貓腳印,貓屁股印和貓尾印清晰地留在第一頁上面。「噢,太好了。」我冷笑地看著它,「我現在必須重新列印一遍。」
「沒必要。」它對我說,「就這樣寄出去。」
「隨著貓的屁股印一起?嗯,什麼樣的編輯會出版這個?」我諷刺地問道。
它舉起一條腿放在嘴邊,可我無法分辨它是想舔它還是要掩住笑容。「你並不需要關心編輯想什麼?」它繞過它的爪子告訴我,「要關心的是他們的貓。」
我盯著它:「你是什麼意思?」
它把它的抓子放下來,開始公然嘲笑我,那目光有點讓人提不起勁。「噢,拜託。所有的新手都應該知道,現在是你得到這個其實一直在你面前晃來晃去的答案的時候了。」它有意使自己的聲音變得牢騷而雄辯,「為什麼發表文章這麼難?為什麼那個X人寫得沒有我好卻發表了?他所知道的什麼東西使編輯為他的作品付費?有幕後交易嗎?你是否需要關心編輯的個人生活?」它慢慢把它的聲音降到它平常用來說秘密的調子,「別告訴我你從來不想知道這些事情的答案,當你躺在床上為這些不公平的事情咬牙切齒的時候。」
我的心忽然掉進鞋子里。「那麼,有一個巨大的秘密咯?在所有的寫作協同會,他們都會說他們沒有什麼大秘密。他們總是說秘密只不過是努力寫作,還有市場研究,還有積極修改,還有儘力學習,還有……」
我的聲音漸漸變低。小貓的笑容則越來越明顯了。啊,我看到了那隻貓的笑容背後隱藏著什麼樣的力量,這是否意味著路易斯卡羅爾也知道這個秘密?
「作家都養貓,」他自嗚得意地對我解釋道,好像我如果不是這麼傻早就應該自己得到答案一樣。「善待你的貓,這樣它就會給你編輯家的貓帶句好話。這就是它的作用,朋友,並不是很有作家都知道,所有作家的貓都知道。」
就是這樣。如此簡單,如此明顯。我簡直無法相信我居然沒有自己想到它。所有的書封上都有作家和他們的貓的照片:這就是他們的要傳達的!這就是不斷重複的「弦外之音」,秘密隱藏在最平凡的地方。它看到我接受了,用頭點了點蓋了貓印的手稿。「把它放進信封。」它小聲說,我照做了,我把它寄出去。
第二天,我要花整個晚上在屋子裡走來走來,開始計算我的稿件到哪裡了,它要花多長時間到達紐約,然後在編輯的桌子上著陸。然而我禁止自己那麼做壽,我把它們趕出我的腦海,開始坐在我的桌前翻我的創意本。我忽然發現其中一個創意如果跟本子里的另一個結合在一起會演繹得很好。當我把它們放在一起時,它們以一種很有趣的方式撞出火花。完全沒有時間遲疑,我開始敲字,想知道如何才能把我的主角從他所在一團糟裡面解救出來,結果肯定能做得到,因為我的女神會幫我想出方法來。我在一周內寫完它,又放了一周,然後才在第一頁的背後放上一小撮從小貓身上被跳蚤咬出來的疤上的毛,寄出去。
前九周我都沒有聽說關於我的第一篇故事的任何消息,可是,誰能指望一隻貓在任何事情上都能反應得足夠快速呢?一天我回家的時候,發現我的郵箱里有一個白色的信封而不是那個可畏的由我自己手書地址的棕色信封。在信封面是一位編輯寫的簡潔的便條和合約。其中一角有一塊污漬,那可能是咖啡印,也可能是一隻虛弱的貓留下的潮濕的尾巴印。我沖時屋子,大叫道:「貓!貓!我們賣出一篇小說了!」
它從來沒有擔心過結果。我想貓們比他們的作家對這類事情更家安之若素。所以,就我自己而言,我用顫抖的手在我的第一份合同上籤了名,把它放在一個新的信封里,把它寄回給我的編輯。我的編輯!我慢慢地大聲念出來。多麼好聽的一個片語。
不久之後,支票就來了。四個月以後——我想貓也在統計局有登計的所有出版者那裡跑來跑去——我又寫了五個故事並發表了其中三個。我是一個真正的作家了。拿到的支票幾乎可以付一個月的房租,我們拿它買了三種東西,一鎊蝦飯,幾袋從http://ksmenterprises.com 訂來的Meowie-Wowie,升級了我的電腦。一個新晉作家當然很高興對寫作設備進行再投資。
這並不是魔法。我依然不能保證所寫的每一個故事都賣得出去。我清楚地記得那一個在第一頁上貼著退稿箋送回來的稿子,還有在我的稿末畫著的如毛團一般的線條。我的小貓對此只是聳聳肩:「你不可能同時取悅所有人。也許他只是在早餐時吃到了壞掉的魚。」我重新列印了最後一頁然後寄出去,那份稿子被第二個編輯買走。
事情就這樣過去。我並不是一夜成名,我不認為有哪名作家可以作得到。白天依然出去工作,每晚都坐在機器前面艱難地敲出文字。從那隻貓來到我身邊,又過了幾年,它長得圓滾滾的,並且消失的時間越來越長。最近他帶回一個伴侶,一隻小小的,害羞的,白棉布一樣顏色的小貓咪,當她趴在桌上迎著我的名片盒睡覺的時候,為我的創作作了巨大的貢獻。上周我寄出了一篇角落裡印著她的鼻紋的文章。我們一起等待回復。有點緊張,我承認。
日常工作一如既往地惱人,可是大部分時間我都把它當成臨時的,同時也是創意和對話的根源。我發現,這跟金錢無關。有時候隱約能聽到我的小小名聲。最近我在當地的書店閱讀或者簽售。當我走向我的小車的時候,會有兩隻貓從黑暗裡竄出來蹭著我的腳踝,像是給我作票記,以證明我是他們的。
生活真美好。
這文章的作者 Megan Lindholm,其實也就是Robin Hobb,刺客三部曲的作者,她出名之後到台灣,據說提出的唯一條件就是不要吃魚,因為早年生活不好吃魚吃到怕XD
人這一生有兩個技能是學會後穩賺不賠的,一個是演講能力,一個就是寫作能力。
中學時代宿舍很多女孩都喜歡讀言情小說,成為席絹、瓊瑤等知名作家的忠實粉絲。一入言情深似海,每次捧起了書本,讀者便忘記了時間,沉浸在那個未知的世界中,連吃飯睡覺都成了多餘。成為緩解繁重學業壓力的一劑良藥。
瓊瑤阿姨是個非常成功的作家兼編劇。她在兩次高考落榜後堅定了寫作夢想,25歲出版了處女作《窗外》,之後創作了多個經典作品,如《婉君》、《還珠格格》等相繼被拍攝成電視劇,成為膾炙人口的影視作品。
我一直以為像她這樣的暢銷書作家是神一樣的存在,距離我的生活很遠很遠,直到後來網路言情小說開始流行,網路作家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大量優秀作品讓人為之動容。身邊不少同學也加入了寫小說的隊伍,我才明白身邊的人同樣可以成為暢銷書作家。這裡面到底有著什麼樣的規律呢?作家是怎樣煉成的?後來我閱讀了《暢銷作家寫作全技巧》一書,找到了暢銷作家寫作套路的大門金鑰匙。
《暢銷作家寫作全技巧》一書是由日本著名的推理小說作家、暢銷書作家大澤在昌所著的,凝聚了作者三十餘年寫作生涯中的創作經驗和寫作心得。目前各種平台寫作訓練課程非常受歡迎,該書正是將一年的講座內容濃縮為食堂寫作課程和四次課題講評,用了大量鮮活的案例,拆解小說創作的各種要素,比如故事結構、文字描寫、角色塑造等,滿滿的乾乾貨。
《暢銷作家寫作全技巧》這本書非常適合我這種付費聽過不同寫作訓練課程但是不夠系統,仍舊處於困惑這種的人。
套路一:輸出與吸收並舉,厚積薄發。
根據72定律,當你決定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你必須在72小時之內完成,否則這件事情99%是不會被完成的。寫作也是一樣,最忌諱三天打魚兩天晒網。寫作是「輸出」行為。要成為作家應當堅持每日練筆,筆耕不輟,保持靈活的思維。
瓊瑤一生寫了60多部小說,拍了50多部影視劇,被人視為愛情教母。她8歲便開始堅持練習寫作,9歲時在上海《大公報》副刊兒童版發表了一篇《可憐的小青》短片小說,這是她根據一個真實的故事改編的。16歲時以母親的字「心如」為筆名,寫成小說《雲影》,在當時台灣最有名的《晨光》雜誌上刊登。從此以後,瓊瑤一發不可收拾。瓊瑤的成功符合10000小時定律,是我們學習的好榜樣。如果我們也能夠堅持每日練筆,十年之後相信即便城不了知名作家,也會成為一名文筆不錯的人。
但是如果持續輸出,自己很快就會變得「中空」,所以請務必記得「吸收」。輸出與吸收並舉,這是成為暢銷書作家的基礎。
吸收主要從兩個方面,一個是從書本,另外一個是從能夠接觸到的其他作品和生活。想成為作家,沒有大量的閱讀是很難寫出好的作品的。《暢銷作家寫作全技巧》作者大澤在昌在成為作家之前,每年讀500-1000本書,除了掌握知識,也擁有了對於小說的直覺,能夠在之後寫作時將大量的素材為己所用。要問寫作有捷徑嗎?有啊,這就是最大的捷徑哦!
要知道小說家是沒有休息日的,你所接觸的一切事物都可以成為你今後寫作的素材。所以一定要有一雙善於發現的眼睛。
除從書本中「吸收」營養外,其他日常生活中的知識吸收也很重要。具體來講,要做到:無論是漫畫、電影、戲劇、音樂,都不要忘記持續刺激自己。時刻將接觸到的內容與寫作聯繫起來,研究如何將別人的作品素材為己所用。隨身常備記錄想法的備忘錄,可以用隨手記、印象筆記、便簽等軟體來記錄。只要有想法就趕緊記下來,不一定立馬就能用,但可以作為平日素材的積累,有朝一日派上大用場。
此外還可以在生活中以作家的視角來觀察身邊的人,展開想像空間,猜測對方的職業身份、興趣愛好等,通過日常觀察別人成為人物描寫的重要依據。
總之,要做到吸收——輸出——吸收——輸出的良性循環,輸出是最好的吸收內化方式,吸收是最好的輸出養分。
套路二:塑造形象鮮明的角色,讓情節引人入勝。
有趣的小說,是角色和情節有機結合的作品。支撐情節的是角色,要想撐起開闊的故事,角色必須充實豐滿才行。具體來講就是三要三不要。
三不要:
1.不要通過敘事描寫性格,通過對話表現更能打動讀者。
2.不要一成不變的主人公,讓人感覺索然無味。
3.不要依賴數字和固有名詞描寫人物,而應該注意營造「氛圍」,讓讀者去感受。
三要:
1.要擁有自己的「劇團」。沒必要事先確定演員的年齡和性別,只要把七八個富有個性的角色分配給每個演員,再根據需要決定男女老幼即可。
2.角色登場要有理由。比如反派並不是簡單寫成殘酷無情的惡人,也有本身不想做惡、但又不得不作惡的反派,比如《楚喬傳》里的燕洵,九幽台之後全家人被殺,被迫與大魏皇帝立下世仇,舉旗謀反。
3.要塑造令人印象深刻的意外角色。比如跳出「似好實壞」的傳統模式,設定「似壞實好」的角色,拓展故事的深度,給讀者留下審核的印象。這個《楚喬傳》中塑造的很成功的一個角色便是大梁太子蕭策了,一副花花公子的外表下,隱藏著江山社稷的心和對女主角默默支持的行為。讓很多粉絲大呼過癮。
套路三:給小說加點刺。
以創作大格局的故事為目標,尤其是長篇小說,先畫一個「大圓圈」,然後尋找大量材料,充實這個「圓圈」。關鍵是充實的「圓圈」要素對讀者來說是否有趣。平淡無奇的小說很難吸引人讀下去。
怎麼充實這個「圓圈」呢?可以通過增加成員,為劇團補充前人從未寫過的角色,並在轉折點上使用該任務,以此實現股市的「跳躍」。比如《還珠格格Ⅱ》中在主角中增加一個香妃,一個麥爾丹,一個蕭劍,讓整個故事變得更跌宕起伏,讓追劇的我們在對小燕子、五阿哥、爾康和紫薇審美疲勞之際,對接下來的故事增加一絲期待,重新產生追劇的興趣。
另外一個讓小說保持有趣的關鍵就是讓主人公經歷磨難,對主人公越殘酷,讓主人公遭越多的罪,故事就越有趣。很多韓劇都是這樣,主人公往往遭受了很多磨難,讓觀眾產生代入感,騙了觀眾不少眼淚。
總之小說的刺可以讓整部小說更加飽滿,讓觀眾產生共鳴,讓作品更加有吸引力。
成為作家的套路也許不僅僅止於此,更多乾貨等待你去發現。
我是一個寫小說的。
雖然我沒什麼名氣,也沒什麼作品,但是當我練習簽名的間隙,我還是會準備好出名之後的生活,避免到時候沒有經驗而手足無措。
比如,我已經設想過面對不同的粉絲所展現出來的不同風度:
面對小朋友要笑呵呵的摸摸她的頭,告訴她只要努力也會有一天和我一樣。
面對比我稍小的迷弟迷妹,我會邪魅的微微一笑,不要迷戀我,我只是個傳說。
面對老年粉絲,我會恭敬的弓著腰,像是國家領導人親切的接見勞動人民一樣,叮囑他們:您們辛苦了,要保重身體啊!
有些底線還是要的,比如萬一碰到被我吸引到不能自拔,非要逼著我睡覺的女粉絲,我一定會堅守底線。。。做好安全措施。。。
成名之後,要面對很多的媒體,比如金星秀、魯豫有約、今日說法。。。嗯?
我自然已經準備好大致的流程:我會先回憶一下我的悲慘童年,其實也不悲慘,但是總要說的悲慘一點,對了,一定要控訴一下小時候給我作文不及格的語文老師,一方面是私憤,另一方面,這樣能顯出我是如何衝破應試教育枷鎖,並且能夠堅持自我在以後的人生逆境中依然可以不忘初心的。
還要說一下我一次次投稿失敗之後是如何贏得轉機的,這個時候,節目組會請來我的編輯,然後我感動到流淚,說我當時一日三餐飢不擇食,不,是飢火燒腸,囊中羞澀,無依無靠,寄人籬下,萬念俱灰,唯有默念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以自省,就在這個時候,東方紅,太陽升,一聲霹靂,我的編輯應聲而出,從天而降,救我於水火之中。
編輯到時候一定要擠出眼淚,不過鏡頭不要太多,畢竟我才是主角。
一個嘉賓有點少,顯的我這個人沒什麼朋友,所以還要請那個因為算錯錢讓我多吃了兩籠包子的包子鋪老闆和一個總是評論留言罵我的黑粉。
老闆說當時看我很可憐,於是故意算錯錢,既照顧了我的自尊心又幫助了我,一個鏡頭就夠了。
黑粉要表明,他是一個曾經混跡於貼吧的老噴子,噴了一輩子的人,卻碰到像我如此堅持夢想的人,他感到很慚愧,然後向我道歉,並且以後直接退休再不噴人。
我擁抱了他,並且記下了他的手機號。
不不不,我不是報復,我是這樣考慮的,以後出了名,我難免縱情於聲色犬馬,燈紅酒綠,哪裡還能提得動筆,所以就要想點聰明的辦法,比如,抄襲。
這個東西你要辯證的看,抄襲了,我省事省心,被抄襲的作者說不定還能火一吧。這叫雙贏。
當然,到時候肯定有一群道德模範來噴我,這個時候,這個黑粉就能用上了。我肯定會給他一筆封口費,你看我滿意他賺錢,又是雙贏。
節目最後,我還要表達一下我對於現在文壇的看法,我會抨擊一下那些雞湯文、網文、抄襲文充斥的市場,表達一下我的態度和底線:我認為,文學是嚴肅的,哈哈哈哈,對不起,沒忍住。
這個時候,對於我的一炮而紅,肯定會招來很多的謾罵,覺得我的作品不過是垃圾,和我現在的名利不匹配,沒關係,我可以託人去作家協會什麼的搞個會員,然後偷偷的舉辦個文學大獎,自己給自己頒發個冠軍什麼的,這其實就是一個形式,再有人罵我垃圾,粉絲們就會有底氣還擊:你說XX厲害,他咋沒去作協沒贏比賽?
完美。
接下來,就比較麻煩了,我其實是比較想享受生活的,去旅個游,泡個妞,但是畢竟還年輕,還是要以奮鬥為主,不能夠放棄自己的夢想。
其實也就是找些電視劇和電影,在上面的編劇裡面掛個主要編劇的名,劇本反正都是槍手寫的,都掛名也不差我一個。偶爾找個明星炒作一下,或者客串個真人秀,一定要謙遜溫柔,現在都吃這一套。
只要做到這些,就算最後所有的黑料都曝光了,還是會有人說:他雖然寫的垃圾,但是人很善良。他雖然人很垃圾,但他很努力。他雖然一無是處,至少很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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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道這裡,你可能還會對於我的成名之路有疑惑,我可以告訴你一些經驗。
首先,長得要帥,長得丑是沒有前途的,長得一般去整容,長得丑就只能靠作品了,那就太難了,試問,誰會去看一個作家的作品?
這時候最重要的是找一個和你差不多帥的男人。
你是直男,他是不是直男無所謂,反正要同樣帥氣,越年輕越好。
然後註冊微博,發個早餐,說給他做的愛心早餐,堅持了一年了不帶重樣的。發個小貓,說兩個人共同養了521天。然後發個曖昧的親吻圖片,把自己包裝成為了抵抗世俗而不屈的同性戀鬥士。微博內容要多看一些白落梅的書,寫的時候含羞帶臊,蜻蜓點水,溫柔而又讓人想入非非。
然後找營銷大V轉發,就有粉絲了,然後就P你們去潛水,去滿世界旅遊,去住五星酒店、為什麼P?因為現在沒錢啊!
要是真沒錢了,可以賣賣面膜,做做微商,粉絲一般都是沒腦子的。你說這個面膜是用那美剋星龍珠許願得到的,也會有人買的。
然後,在粉絲越來越多的時候,說你的另一半移情別戀,你悲痛欲絕,曾經所有的甜言蜜語竟然都變成了滄海桑田。
你很難過,然後出版了你的第一本書。
別擔心,寫不好沒關係,不用文筆,多看看瓊瑤和愛情保衛戰,寫不出來就多配圖,實在不行找大冰和劉同幫忙。
書的名字就不用想了。在最好的時間遇到你、我愛你別無所求、從此以後我碰到的每個人都像你、春風不要只要你,要多少有多少。
記住題目要長,一行寫不開的那種。
出版社會在前面加上「青春疼痛治癒勵志溫暖愛情小說」,「莫言推薦」的字樣,青什麼春疼什麼痛治什麼愈勵什麼志溫什麼暖愛什麼情,反正肯定會火。
都告訴你們了還在這兒寫什麼鬼小說?!
作家這種事很難說的,他們的成功經驗各有不同,有的甚至互相衝突。
推薦閱讀《&<巴黎評論&>作家訪談》,裡面有一大堆牛人談寫作,如海明威、納博科夫、村上春樹等。
此外,作家也是個很大的筐,不同類型的作家要求也不同,詩歌和小說,散文和雜文,都是不一樣的。
如果是小說的話,斯蒂芬·金曾提過25條秘訣,個人覺得很有借鑒意義,抄錄如下:
01.作者與讀者之間是心靈感應的關係。
02.不管你是為了絕望、傷感還是痛苦才寫作,面對白紙,你的情緒要強烈。不強烈的話,還是干點兒別的事吧。
03.不要想著「改進」你的辭彙。用浮現的第一個詞,只要它準確、有色彩。
04. 如果使用一個動詞加副詞才能描述某個動作,去掉副詞,換個動詞。通往地獄之路是由副詞鋪就的。
05.拙文往往是恐懼的產物:恐懼讀者不理解你的用意。
06.不要想著一個句子怎麼開始怎麼結束,讓它自己完成。所以,寫完一定要改。不要迷信一揮而就,它只是個傳說。
07.不要濫用超短句組合,但使用得當則力感和情感十足。寫作就是引誘,而對話是引誘的一部分。
08.段落比句子更有資格當文章的基本元素。連貫性在這裡起步,字詞在這裡獲得意義。你創造的弗蘭肯斯坦在這裡開始呼吸,要活過來了,就要咆哮了。
09.你沒法把一個壞作者變成還行的作者,也沒法把一個好作者變成偉大的作者,但還行的作者努力之下還是能成為好作者的。
10.想當作者的話,多讀,多寫。沒有時間讀書的人,一定也沒有時間寫作,不如算了吧。
11. 壞小說是比好小說更好的老師。壞小說告訴你什麼不能幹,也啟發你:「我絕對能寫得比這好!」好小說擊倒你,讓你充滿絕望,沒有被好小說擊倒過的作者永遠也擊倒不了別人。
12.多寫比少寫好。可以不寫,但一旦開始寫某部小說,寫完之前不能中斷,每天都要寫,否則人物不再鮮活,情節不能靠其張力自我完成。
13.寫小說是創造性地睡覺,是做白日夢。把世界關在門外,創造一個最適合你做白日夢的環境。繆斯什麼時候來不知道,別等了。先堅持定量做夢,每天不達字數目標不能開門。
14.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加入自己的體驗、知識、推測和幻想。不要看斯蒂芬·金成功就照著他寫。小說不是巡航導彈,是誠實地編出來的故事。
15.小說有敘述,把故事從 A 推到 B,最後到 Z;有描寫,讓讀者身臨其境;有對話,讓人物活過來。
16.小說基於情境(situation)而不是情節(plot),故事在情境中自己長出來。故事是史前化石,已經在地下,等你發掘。發掘要精心,用鏟子,用牙刷,不要用情節設計這種工程機械,它能挖出故事,但損耗太大。
17.情境領先:把一組乃至一個人物置入某個情境,然後不要設計幫助他們解脫,看他們自己怎麼解脫,然後記下來。也用不著在一開始就設定人物性格,在情境發展中性格會自己呈現。
18.最有意思的情境往往可以用如果句式來表達:如果一女清潔工殺了人卻沒被懷疑,但被懷疑殺了另一個她沒殺的人,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19.描寫開始於作者將要寫的東西視覺化,並將其變成文字。它開始於作者的想像,完成於讀者的想像。斯蒂芬金不描寫人物的相貌和衣著,用不著。描寫最突出的東西,其他的讀者會用想像補足。地點和場景描寫更能將讀者帶入。
20.小說離不開比喻,但不要寫「他像老虎一樣勇敢」這種東西了。「這根煙抽起來味道像掏糞工的衣服」,就還不錯。
22.對話:但凡能展現的,絕不直接說出來。對話是展現人物性格的最好載體。能寫好對話的作者往往在生活中是好的對話者。
23.象徵和主題:情境驅動故事,完成小說初稿,再看有沒有出現有價值的模式(pattern)──象徵或是主題。有的話,在第二稿里打磨它,完善它,突出它。不要搞錯順序了,先有故事,後有主題;主題先行則沒有好故事。
24.小說的第二稿一定要比第一稿至少短10%。
25.寫小說時作者心裡都有一個至關重要的讀者:「我這樣寫他/她會怎麼看?」
節選自wikiHow: 如何成為一名作家
要想成為一名作家,意味著每天要花大量時間尋找靈感:思緒流轉於晨昏之前,筆尖跳動於行進的火車。挫折常有,但奇思妙想亦常雀躍人心。寫就一本書,被世人所閱讀,這樣的幸事或許你也可以擁有,不妨試一下如下建議。
方法 1: 練習寫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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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一切可及材料。這也許不是你想聽到的美麗的寫作人生,但它確是成材的必由之路。這不僅可以幫助你培養寫作技巧,學習敘事方法,訓練寫作所需要的耐心與毅力,還可以幫助你了解寫作行情:這個市場上流通著怎樣的作品。除了保證每日幾小時的閱讀時間外,還要盡量做到廣泛地閱讀,涉略各種的流派風格。
- 著重閱讀以後想創作的類型,但不能局限於此。一個好作家首先一定是個博學的讀者。
- 在海量的閱讀中培養好題材與壞題材的辨識能力。你希望自己的作品是獨特的。如果有10本書都和自己的書類似,你就需要挖掘一個新的視角了。
- 如果發現一本喜愛的書,弄清楚它的特別之處在哪兒:荒誕的人物角色,優美的文字,或是地域特色。這些都可以成為你自己的作品受歡迎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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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簡單處開始。作品集的難度大於一部完整的作品,而一部完整小說的難度又大於獨立的小故事,一部完整的紀實文學又要大於短小的散文雜文。
- 這並非說小故事就比小說低賤, 2013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艾麗斯?門羅就從未發表過一部小說。但光寫故事而生名卓著的作家確實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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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一個寫作的學位。如果想出版小說或是非小說類的文學作品,文學碩士(M.A.)或是創作碩士(M.F.A)是最適合的路徑。如果你只對更商業化的文學創作,比如科幻小說、言情故事感興趣,那麼學歷並不那麼重要。但一段本領域內的學習經歷依舊有助於形成創造性的思維,結識作家朋友,獲得有益的反饋,並且相當於專辟出兩三年的時間用於寫作。
- 很多成功的作家都任教於與寫作相關的碩士或是本科項目,如果教職也是你職業理想的一部分,那麼學位無疑是必備條件。
- 學位的意義還在於學習過程中的人脈資源積累。老師、同窗都可能在日後的作品出版中給予幫助。
- 一個學位雖然並不意味著更高明的創作才華,但並不代表訓練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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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中你可以不斷獲取學習的反饋指導。在集中的研討班中,老師同學都能給出中肯的意見。就算沒有學位項目,也建議自行組建一個交流小組,互促互助,甚至僅僅是讓朋友看一看自己的作品,談一談感受。.
- 別人的意見可能時時令你挫敗,甚至惱火,但這讓你更能認清作品的水準。
- 向尊重並了解自己的讀者聽取意見,這是一部已經成熟可供出版的作品,還是有很大改進空間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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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的出版商提交作品。有一些成熟的故事或雜文,可以向合適的文學期刊投稿。可以在http://duotrope.com上找到所有文學期刊的列表,你只需要整理好手稿,寫一封簡短的動機信給期刊的編輯,然後耐心地等待。
- 你可能接到很多拒信,絕大多數新手作家都會遇到這樣的挫折,不要沮喪,權當訓練心靈。
- 有些期刊可能還向投稿人收取費用,當然這是必須的代價,雜誌社也可能面臨預算緊張的問題,他們不是敲竹杠。
方法 2: 寫就一本書
繼續閱讀:4種方法來成為一名作家
等我成了那天,我會來好好答題的。
我以為有相當一部分人是靠的過度意淫
找不到研究歐美作家生態的這本書了,以下數據憑記憶來:
美國作家平均收入遠遠低於同年齡段;
平均結婚年齡晚於平均年齡10年;(絕對真的)
法國社會上遊盪著20萬職業作家,不是起點寫手那種,而是最少出版過一本書;
上述作家在成名前基本上全部要兼職工作,很多兼職碼頭工人、收費員等藍領工作;假如不成名,那就是一輩子藍領。
第一個結論:要成為作家,最好的兼職職業是郵政局局長——法國某大作家,工作不忙,大把的時間寫作而且待遇很好。想起了大劉......
第二個結論:你上輩子倒霉催的,才有寫作的能力!並且幻想以之為生!
一部反應美國作家生態的電影,同樣忘了名字:
主角出生豪門,在名校做寫作學教授,在課堂上大罵誰想職業寫作都是蠢蛋、白痴!
有個女學生仰慕這種才子,發現其的作品得了某個國際性的大獎,還拿著小說去求籤名。
主角說了很喪氣的話:大意就是,我這書可以得大獎,但誰會看呢?
最後主角母親還拿鈔票抽主角臉:你要是繼承家族生意,至於住這種破房子嗎?
《斯蒂芬金》的傳記:
美國主流文學界看不起斯蒂芬金那種人,認為不是文學。
然後,斯蒂芬金花了n多美元,包了某頒獎大會前排桌子,他自己和他同樣不被認可但暴富無比的作家小夥伴坐在一起,看美國文學界那伙窮酸。
可以嘲諷美國文學界的「窮酸」,但是能有幾個斯蒂芬金?幾個jk羅琳?
寫作是個金字塔的行業,入門門檻不高,所以每個可以以之為生的成功作家下面最少踩著100個(或者一萬個)因此落魄潦倒的不知名小作家.........
因此,與其羨慕那些青史留名或者暴富的作家,真不如去報藍翔技校。我覺得藝術家分兩種,手藝人型的藝術家和非手藝人型的藝術家,手藝人型的藝術家就是那種被社會約定俗成的承認的藝術家,比如說搞樂器的,唱歌的,拍照的,科班出身的畫畫的、拍電影的。這些人有一個被資本主義社會的大部分普通人認可的身份,社會對他們要寬容的多。
而作家、詩人、非科班出身的畫家、作曲家、很悲慘的就屬於非手藝人型的藝術家。你會發現中文裡就沒有一個沒出名的作家、作曲家、畫家用的詞兒,你去掉家之後就念不通,這就是社會本能的拒絕這種人。希望消滅他們。
而你自己想要成為這種人,就有兩個問題,第一你的錢夠不夠生活,如果你像吉本、孟德斯鳩一樣一出生就有爵位,或者有個有錢的舅舅能給你留一個可以變現的財產,那就沒問題,如果你的錢不是自己的,而是爹媽的,那就不好辦了,如果你真的去走這條路,最後連爹媽都可能跟你反目成仇,因為你遇到的不是你一個人的壓力,而是整個社會對你的壓力,近代的資本主義社會相信人人都應該有個職業,你拒絕干一份「正經工作」就被認為是遊手好閒,那承擔壓力的不是你一個人,而是你周圍的每個親人都要替你承擔,最後你們之間的親情消耗殆盡難免反目成仇,如果你還不願意一輩子一個人過,想要再找一個女人跟你一起過,那恭喜你你完蛋的更快。
當然到底會不會完蛋取決於第二點就是你的才能。但是說到底成為作家其實出路很少,一條是走正途,在正統文學雜誌上發表文章,然後參加相關的協會,成為他們當中的一員,但是你不是學這個的,沒有什麼門路,於是只能亂撞,碰運氣。還有就是加入一個非正統的團伙,就像雨果時代的浪漫派,或者蒙帕納斯時代的法國藝術家那樣,然後當他們當中的某個人或者某些人爆發了,你也跟著雞犬升天。還有一條路就是眼下的網上連載,你去寫種馬文或者練級打怪文或者穿越升官發財文,然後你搞不好也可能莫名其妙的就火了,然後撈了一筆,但是你快樂么?
近代以來作家的門檻越來越高,波德萊爾是拿他老爹的遺產在巴黎一炮打響的,然後就破產了,30多歲被當作孩子看待,每周還是每月去找他媽媽要生活費,最後活活窮死了。
王爾德就不一樣了,他是正途出身的作家,他進了牛津大學,成為羅斯金、佩特團體里的人,成為一個運動里的明星,類似於在清華最紅的時代成了學生會明星,所以他發達了。
布勒東沒錢,但他是個大夫也是體面人,然後他跟一大票沒有成名的人混在一起,而且重要的是他們當中的扎拉還是誰,我忘了是彩票中獎還是親戚去世一夜之間發財了。
而畫畫的那個曾經跟畢加索齊名的義大利猶太人莫迪里阿尼就沒這麼好的運氣了,他最後窮死在醫院裡,懷孕的女朋友被父母抓回家,夜裡跳樓父母居然裝作沒聽見,孩子摔出去多少米,他死後畫商到處找他的畫,從98的廁所里都能找到他抵債用的畫,然後高價賣給收藏者。
1情感豐富 且略通文字
就像建築設計師等靠靈感類工作的人
有時候你寫下來甚至不覺得這是自己在創作
而是上天藉由你的手來創作出如此傑作
2敏感 與現實有疏離感
身為一個作家有時候必須付出一些東西
至於寫出來的東西暢銷與否 流傳與否 就很難控制
只是自娛自樂
3通常我覺得,寫作是教不來的,也許基本功能學習
這件事就像騎單車,就像如廁,都是學不來的
不過如果硬要說出怎麼成為作家
那就是
愛它,並持續下去
多讀書,保持質疑精神
多思考,做痛苦的蘇格拉底
首先,何為「作家」,何為「賣字為生的人」?
時代變得太快,快得沒有時間沉澱,所以難以出現能夠影響這個時代的作家。
反之,出現了很多賣字為生的人。
那時高三,又一次拿著自己20分的作文去質問老師。她告訴我:我很想給你50分,可我不能,因為高考制度不允許你的作文拿50分。
也是那時候,她希望我大學報考漢語言文學,之後當個作家。
既然相對平等的高考制度都不允許創作的平等,我何苦要當什麼作家?還是那時候,心高氣傲的自己又一次踐行天高地厚。
但我很忐忑。
自己不過是高考制度下別人的墊腳石,老師的這份期望,於我而言有著非凡的重量。於是我問父親,自己是否有機會成為作家。
很奇怪,並非出身書香世家,也沒有高等教育經歷的父親在電話那頭沉默了許久。他用上一代人一步步走來的經驗問我:你守得住這份清貧嗎?
你守得住這份清貧嗎?
這不是已經開始精打細算柴米油鹽的人會考慮的問題,我不知道,也沒有回答,於是倉促地錯開話題,很快掛了電話。
這個話題出師未捷,軀殼在泥土裡腐爛。只殘留著一些腐爛過程抹不去的痕迹。
後來在芙蓉街的盡頭邂逅一位擺攤賣書的老人。和舊貨市場里稱斤賣書的不同,他賣自己寫的書。書名無法讓人過目不忘,大致講述的是濟南這些年來歷史的變遷。
芙蓉街的盡頭人很少,遠遠談不上人來人往,也沒有一個人停下腳步看看他的書。對一本書的作者而言,這大概是讓人難過的事。
可他的眼神不在街道,也不在寥寥無幾的行人,我站在街道對面看了近五分鐘,他的視線從來沒有離開過桌上自己的書。嘴角帶著年邁而不易察覺的弧度。
這大概是一種真摯的愛,與對子女的愛無異。
後來我問他,這本書你寫了多少年。
他說,三十一年。
看似杖朝之年的老人,這本書近乎耗盡了他整個晚年的時光。
有太多方式可以推銷自己的書,有太多故事可以講述。但他選擇了這個和老濟南城一樣蒼老的巷子,選擇了講述濟南這些年來的歷史變遷。
最後還是違背了老師的期望,大學進修了廣告,如今的職業是文案。到後來,我也成了一個賣字為生的人。
可每次想起這個老人,我也總能想起父親說過的那句話:
當一個作家,你得守得住這份清貧
憑這點,我承認他是個作家。
瀉藥,正好冰與火之歌比較火,隨便寫點
黑暗有如深淵中的毒蛇,冰濕的霧氣在一片死寂中延伸,漫過低矮的荊棘刺叢,星光黯淡的冰雪覆蓋的石丘,一直到巉岩下的黝黑洞穴。
牆壁上的火把伴隨著混亂的冷風,宛如鬼火般飄忽不定,一搖一滅。
「貝里席大人」——女人的聲音輕柔而溫和,似乎從火中升起,但又但彷彿來自於地獄般遙遠,誰?凱特琳?珊莎?
模糊的視線從岩洞頂部的森林之子遺留下的螺旋陣上移動到微弱之光照亮的空間,空間中是一頭模糊的藍發,隨著視線的凝聚,藍發下面漸漸露出一個漂亮女人的臉——藍袍女巫的臉。
他想抬頭,但是稍微一用力,一股劇烈的疼痛感襲來,宛如燒紅的烙鐵灼燒他的脖頸,他忍不住呻吟一聲,放棄了舉動,視線回到洞頂的螺旋,然後記起失去意識的那個瞬間,史塔克愛麗婭用那把該死的匕首割破了他的喉嚨——而更諷刺的是那匕首恰恰是他送給史塔克的瓦雷利亞鋼鑄利刃。
「貝里席大人,您應該感到慶幸,冰之王令你得到了新生」藍袍女巫的聲調寒冷而飄渺。
「我可不記得我曾有信仰過什麼冰之王?為什麼他要多管閑事將我又拉到這個愚蠢而卑鄙的世界?」貝里席的聲音帶著撕裂的桌疼感而不乏嘲諷。
「冰之王有他的安排,貝里席大人!請你記住,凡人皆有一死,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藍袍女巫的聲音依然虔誠而淡定。
嗯,凡人皆有一死!這是這世界唯一的法則。至少在愛麗婭的匕首割破他的喉嚨的時候,他腦海里唯一閃過的念頭。
也在那一瞬間的噩夢中,他想起了奔流城為了凱特琳徒利而魯莽向奈德史塔克發起的決鬥,想起了奈德的寒冰巨劍穿破胸膛的那種冰冷而灼熱的感覺,想起了凱特琳吻向奈德的那一瞬間,他的心凍結、僵硬死去的那種感覺。
他本來就是一具早已死去的殭屍,生命於他毫無任何意義!死亡是永恆的是公平的,他早已期盼多久,卻偏偏又被喚醒,喚醒到這個混亂、充滿諷刺般冷酷的世界。
凜冬已經降臨,洞外的寒風吹拂臨冬城的一切,嗚嗚的岩洞在飄飛的冷雪之中發出戰慄的哀鳴,橫掃一切的冷風中傳來霜冰之狼們的嚎叫還有龍的吼叫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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