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吃狗黨與吃狗黨應如何溝通?

原標題:別人吃狗時,我們該怎麼做?


謝邀。

PS:你是你,不要用「我們」。我在這裡。 @劉十逸的回答算正經回答。


謝邀!

吃你喜歡吃的東西,只要不違法就行。


曾經有一個西班牙人跟我說中國人太殘忍,竟然吃人類的朋友狗。我說你們西班牙人簡直是惡魔,沒有牛就不會有農耕社會也不會有之後的人類文明。


拿筷子


你吃雞時,有人打你嗎?

如果沒有,就不要要求別人吃不吃狗肉了。本來就是個體的自由,狗肉雞肉在很多人看來並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題主:我覺得不該是你吃你的狗肉,我忍我的難受!如果這樣我覺得太冷漠了,不是正常的狀態,但是究竟哪裡有問題,我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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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說雞與狗的問題了,事實是還真有不吃雞肉的。放個鏈接。我是個民間愛雞人士_nba吧。

此外我就問題主一句,「別人為什麼要忍受吃不到狗肉的舒爽,而要幫你緩解心中的難受?而你卻不能讓別人吃別人的狗肉,忍著自己的難受。」

吃狗肉的人和愛狗人士站在一起,肯定要有一方做出退步,而題主問出這個問題的時候,似乎已經認定了心中的那點愛心那點慈悲就比別人的口腹之慾更加重要了。這個其實倒像題主自己以為站在了道德的至高點上。

其實不是這樣的啦,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價值取向。所謂的你覺得自己認為自己冷漠,其實是因為你覺得不這樣去做的話會被認為冷漠,準確點說,就是不夠格做一個愛狗人士,但你又想在愛不愛狗這個觀點上有一個堅定的立場,所以你給了自己一個這樣做會顯得冷漠的理由。從內心思維角度出發,其實是有目的性的,你讓自己覺得自己冷漠的目的就是想聲明自己狗粉的這個身份這個角色。

題主:不知道這樣對不對,我們可以對比吃狗肉的愉悅和愛狗人的痛苦並乘上對應的人數,如果吃狗肉的和反對吃狗的人數相等,那麼我認為愛狗人的痛苦的感受絕對比吃狗人士的愉悅要更多,像邊沁說的如果幸福感可以衡量,為了實現幸福最大化,就要犧牲一部分人的幸福(但是基本的權利不能侵犯,例如特定的一個人可以犧牲自己來換取一個國家,他有權拒絕。但很明顯吃狗肉的權利不屬於基本權利,所以我覺得可以拿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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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百個人,要麼死一個人,要麼死另外99個人。你是那一個人,所以你該死?

既然沒有那麼大無畏的話就不要要求別人有所割捨有所犧牲。你可以憑藉自己的能力去感化別人,但在此之前想要阻止別人那隻能說是蚍蜉撼樹。

既然是明知道你是在蚍蜉撼樹,你還要去做。那你的目的就未必是在保護狗這一個份上了,因為這樣達不到這個目的。

而你能得到的是什麼?我覺得可能是你的這種愛心的宣揚。慈悲這種東西,放在人身上我覺得已經很不夠了,而且這對狗的那一份優待,卻還要損失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為代價。這種時候對狗的一種慈悲,也許還是對別人的一種不慈悲,其實是自私的。


先回答題主第一個問題: 什麼是自由?

「 每個人都有權行使他的自由,其界限是不侵犯他人的自由。如果妨礙別人的自由,社會有權制裁他……」

所以自由,就是我不吃狗肉,你喜歡吃,但你不會在我家柯基死的時候,逼我吃下一記色澤鮮亮,醇香撲鼻,味美不腥,香味持久的干鍋狗肉;我也不會在你豪飲一碗肉質韌而不挺,湯底爛而不膩的狗肉湯時阻止你,更不會把碗奪下將湯倒掉,統統給你換成狗糧。

再回答題主第二個問題:如何正確的影響他人的行為?

「…… 其制裁的目的是保護別人的自由,不能超過這個目的,社會的權不能超過這個界限。所以個人和社會都有自己的權,但其界限卻是一致的。」

所以正確的影響他人的方法,就是我可以到處發傳單、做演講宣揚不吃狗肉的好處,你也可以搞遊行、辦報刊推銷小區里新開張的那家狗肉店。只要大家都不違反基本法地以理服人,坐下來能談笑風生,站起來能不angry,就都算是正確的影響他人的方法了。

【以上引用部分來源於百度百科[群己權界]詞條】


第一 好像許多問題都可以用「不要站在道德制高點,評價我們,不要把你的價值觀強加在別人身上」來說,這樣的話道德問題就無法討論,輿論就失去了一定的價值。

然而事實上狗粉就是站在道德制高點,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在別人身上,並且無法自圓其說

第二 我想,收斂自己的慾望,來獲得大家的認可和尊重是被提倡的吧!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不光是吃狗肉,但是人們生活在一起,還是要相互理解,共同設立一些規範來限制慾望和行為。我不知道吃狗肉能不能算在裡面。

1.不要用少數人代表所有人,如果狗粉已經佔據大多數,討論的就不是為什麼吃狗肉而是為什麼不能吃了
2.既然要相互理解,為何不試著理解吃狗肉的人,他們當中也有不少人養狗、愛狗
3.吃狗肉為什麼能夠算在被限制的行為裡面,狗與其他牲畜有何不同?如果是按照是否被人飼養來判斷,那你們又把廣大養豬人士、養魚人士、養鳥人士的感情當成什麼了?

第三 不知道這樣對不對,我們可以對比吃狗肉的愉悅和愛狗人的痛苦並乘上對應的人數,如果吃狗肉的和反對吃狗的人數相等,那麼我認為愛狗人的痛苦的感受絕對比吃狗人士的愉悅要更多,像邊沁說的如果幸福感可以衡量,為了實現幸福最大化,就要犧牲一部分人的幸福(但是基本的權利不能侵犯,例如特定的一個人可以犧牲自己來換取一個國家,他有權拒絕。但很明顯吃狗肉的權利不屬於基本權利,所以我覺得可以拿來討論)

1.如果你們覺得狗與人沒有不同的話,那如果有人愛上你的愛人,而你與愛人的結合會對對方造成痛苦,你是否會放棄轉而成全他們呢?
2.狗與其他牲畜有何不同?如果是按照是否被人飼養來判斷,那你們又把廣大養豬人士、養魚人士、養鳥人士的感情當成什麼了?
3.在不傷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行使自由是人的基本權利,吃狗肉難道是會讓人變成非人,所以不屬於基本權利了?或者天下的狗都屬於狗粉的了?那我覺得你們都該離天下的美女遠一點,因為我喜歡美女你們敢碰她們就是傷害我的感情啊哼

第四 我覺得不該是你吃你的狗肉,我忍我的難受!如果這樣我覺得太冷漠了,不是正確的狀態!但是究竟哪裡有問題,我想不明白,
我想有一大部分人要說:我喜歡狗,我不吃狗,我不反對別人吃狗,
我想說:我知道了

我想說:知道就好,我去吃狗肉了


出處未知:
我外婆回族人,一生不吃豬肉,連筷子沾過豬油炒的菜都能敏感察覺而不用。外公典型的北方軍人不吃肉不能活,我媽我舅我姨以及我和表弟表妹沒有忌口,外婆給一大家子人做了一輩子菜,從不約束我們什麼。我奶奶信佛吃素,也沒約束過任何子孫。我一直覺得,信仰的標準是來約束自己的,不是去管教別人的。


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由理智的狗粉和非狗粉來討論。然後看到了「非狗粉勿進」。
所以題主期待獲得怎樣的答案的意向也未免表現得太明顯了。


權力與權力之間應該有界限,否則就會有衝突。
正如自由與自由之間應該有界限,否則就會相互干擾。

這條界線爭論已久,我說一下自己的觀點——不要以你的主觀感受干涉我的主觀感受,謝謝


你不吃狗肉啊?那你的那份給我吃好不好?


我誓死捍衛你說反對的權利,但是請自行承擔然並卵和大多數人不喜歡被bb的風險。


這件事情大多數人都是有鮮明的立場的,並且對這種完全以經驗判斷的觀點,別人的經歷說服力微弱。你看你來問還是過來做說客的多,答題的少。


一起吃,或者不一起吃。


別人橫穿馬路時(很low),該怎麼做?
別人亂開遠光燈(很low),該怎麼做?
別人隨地大小便(很low),該怎麼做?

如果題主覺得吃狗肉很low,不吃就行了,人本來就各種各樣,你又改變不了,實在看不下去,移民唄。


「同學,這隻狗吃過屎…」

「哎艹,你再打我,怎麼的我連點言論自由都沒有么?」


吃狗的別逼著不吃狗的吃狗,不吃狗的別逼著吃狗的不吃狗。


題主,不要做穆斯林


每個人愛狗的方式不一樣。

樓主,你想怎麼影響他們呢?

讓他們多吃一碗嗎?


請別人吃更好的肉唄,反正你們只管狗


去看心理醫生,把「別人吃狗肉是錯的」這一認知扭轉過來,萬事大吉。偏執狂不太好治但是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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