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冰與火之歌》里世代臨冬城公爵對犯人親自行刑的行為:是負責的態度還是權力欲的體現?
對其治下民眾親自審判且親自行刑,這種全權包辦司法與執行的行為大概有其歷史傳統和心理學基礎吧?
以下為對問題的補充:抱歉,我發現自己沒有把問題說清楚。我並不是討論奈德本人是否負責。而是這種普遍的行為:比如我養了一隻寵物,每天照料他,訓練他,當他病入膏肓時,我希望能親自了結他的生命。我想知道這種心理或行為是什麼?是一種責任心,還是佔有慾?
對於一個正常人來說,親手行刑殺死一個人比宣判一個人的死亡要難很多。
Stark 家族的其他重要特點還包括正直、忠誠等,因此這裡可以判斷出,制訂「宣判者必須親自行刑」這一家規是為了體現負責的態度。
基於這條家規,身為領主的人在每一次判決死刑時能夠更加審慎、負責。
如果審判者和行刑者不是同一人,審判者也無需觀看死刑,那麼審判者很可能會因為感受不到死亡本身的肅穆,因為無需面對犯人而做出輕率的判決、草菅人命,甚至濫殺無辜。
大概題主是沒有看過小說,小說裡面有解釋的(電視劇里有沒有我給忘記了,囧~!)@庄芝羅 雖然有引用,但是引用不完整,接下來的一段才是回答題主問題的地方(順帶把前面的地方也複製下來,不顯得突兀)。
太過專註於沉思的他,絲毫沒注意到其他隊伍趕上自己,直到父親騎到他身邊,語帶關切地問道:「布蘭,你還好吧?」
「父親大人,我很好。」布蘭應答,他抬頭仰望父親,父親穿著毛皮大衣和皮革護甲,騎在雄駿戰馬上如同巨人般籠罩住他。「羅柏說剛才那個人死得很勇敢,瓊恩卻說他死的時候很害怕。」
「你自己怎麼想呢?」他的父親問道。
布蘭尋思片刻後反問:「一個人害怕的時候還能夠勇敢么?」
「一個人唯有在害怕的時候才能夠勇敢。」父親告訴他,「你知道為什麼我要殺他么?」
「因為他是野人,」布蘭回答,「他們綁架女人,然後把她們賣給異鬼。」
父親微笑道:「老奶媽又跟你說那些故事了。那人其實是個逃兵,背棄了守夜人的誓言。世間最危險的人莫過於此,因為他們知道自己一旦被捕,只有死路一條,於是惡向膽邊生,再怎麼傷天害理的事也幹得出來。不過你誤解我的意思了,我不是問你他為什麼要死,而是我為何要親自行刑。」
布蘭想不出答案。「我只知道勞勃國王有個劊子手。」他不太確定地說。
「他確實是有劊子手代勞,」他父親承認,「在他之前的坦格利安王朝也是如此。但我們遵循古老的傳統,史塔克家的人體內仍流有先民的血液,而我們相信判決死刑的人必須親自動手。如果你要取人性命,你至少應該注視他的雙眼,聆聽他的臨終遺言。假如做不到這點,那麼或許他罪不致死。」
「布蘭,有朝一日你會成為羅柏的家臣,為你哥哥和國王治理屬於你自己的領地,屆時你也必須執掌律法。當那天來臨的時候,你絕不可以殺戮為樂,亦不可逃避責任。統治者若是躲在幕後,付錢給劊子手執行,很快就會忘記死亡為何物。」
看完《冰與火之歌》的第一部《權力的遊戲》的書才會明白這個原因:
北地公爵(北地之王)親自斬首死刑犯是史塔克家族上千年來對於家主的家規,而且家族內不再是幼兒的男子必須跟隨公爵一起觀刑。
行刑的過程:大概是北地公爵率家族男性成員及親兵出城到臨冬城傳統的行刑地(一片高原),處刑前,公爵會鄭重對犯人所犯下的罪行進行陳述並宣布其死刑,執行前公爵會認真聆聽死刑犯的臨終遺言和懺悔等,行刑工具為史塔克家族祖傳的瓦雷利安鋼劍——寒冰,行刑期間史塔克家族的男性要直視行刑的全過程,如果背過頭或稍有不忍,會被視為怯懦的表現。
我想題主應該是看了《權力的遊戲》的電視劇,而電視劇並沒有對此給出一些必要的解釋,而《冰與火之歌》小說正文的開篇,就是史塔克家族的家主奈德史塔克親自處斬逃跑的守夜人。該篇章的POV人物,也就是主視角是剛剛脫離幼兒被視為成年的史塔克家小兒子布蘭登史塔克,通過對該章父與子之間的對話,可以表現出史塔克家族尊重傳統,尊重榮譽的家族性格。該篇章也引發了史塔克兒女們收養冰原狼的劇情。
奈德史塔克公爵,就是秩序、傳統、榮譽的忠實保衛者,他並不像詹姆蘭尼斯特那樣的率性妄為,也不像他的義兄國王勞勃拜拉席恩一樣放縱形骸、兒女情長,因為家族的利益,他代他死去的哥哥布蘭登史塔克娶了徒利家的凱特琳徒利,夫妻生活其實並無太多樂趣,OOXX也自認為是一種延續家族的責任。如果他選擇權利,他大可在義兄拿下君臨之後就跟義兄平分了七大王國,至少也能拿到北和東境半壁江山的守護職責,而他選擇了率軍返回寒冷的北境,不參與權力中心的鬥爭。所以從奈德身上可以看到前面上千年史塔克家族的家主,那些北境之王、北境公爵該有的樣子。這是一種負責的態度,而不是權力欲,奈德也曾經說過,如果你宣判的犯人不由你親自行刑,那你的判決就不是公正的,在當上國王之手之後他也很多次的反感國王居然找了個劊子手來行刑,覺得這是世風日下。
奈德的後繼者羅柏在處死近親叔叔卡史塔克伯爵的時候,也選擇了親自行刑,這點也證明了史塔克家族的這條家規。
慎殺
確實很喜歡奈德做人的方式方法,可惜序章里那次砍頭有點諷刺。
他也正視了守夜人逃兵的眼睛,但是他沒有負責追查到底。恐怕是因為那個人身份特殊,一個守夜人,擅離職守,潛逃回來。在《冰火》里守夜人地位是很重要的,史塔克家族比任何其他家族都更明白這一點,一個守夜人擅離職守應該是犯了相當大的罪,所以按照制度應當由城主親自審判。至於死刑由城主親自執行,可以說是一種莊重,說明死刑在臨冬城是很不常見的,極少的重罪犯人會被判死刑。
引用:布蘭想不出答案。「我只知道勞勃國王有個劊子手,」他不太確定地說。
「他確實是由王家劊子手代勞,執行國王律法,」父親承認,「在他之前的坦格利安王朝也是如此。但我們遵循古老的傳統,史塔克家族的人體內仍流有『先民』的血液,而我們相信判決死刑的人必須親自動手。如果你要取人性命,至少應該注視他的雙眼,聆聽他的臨終遺言。倘若做不到這點,那麼或許他罪不致死。」
這樣的規矩,是為了讓領主們心存仁慈,不要濫殺。我很喜歡像《冰火》這樣的西方小說,如同他們的戰爭電影一樣真實。
今天有一種特別奇怪的現象,就是我們如果和鄰國有什麼衝突,就會有大批的人跳出來叫囂。熱切渴望的用原子彈什麼的解決對方。特別到了現代戰爭的幾天,一個按鈕就可以輕易的多種數萬條生命。而按按鈕的人,對殺人一點感覺也沒有。
回到《冰火》,在狼家的領地上不管是小偷,殺人犯,手下,家裡家臣,甚至是自己兒子,只要被領主判死刑了,領主就得親自操刀。殺人並不是麻木的事,你會為之猶豫,為之同情....
電視劇里有段表演特別精彩,就是席恩叛變,拿下臨冬城時。席恩下令殺死羅德里克爵士。但是羅德里克要求席恩按照狼家的規則,親自殺死自己。這一下,讓原本爽快下令的席恩,一下變得猶猶豫豫起來....
我想,狼家在整個故事中,主要成員並不都是心狠手辣之輩。就可以看出,和他們千年留下的傳統脫離不開關係。對比獅子,殺人不需要親自動手,就需要有錢就行,你看看小惡魔,深深的懂得這個道理。他能不狠嗎?
要對一個人行刑,需正視他的眼睛,聆聽他的遺言並親自揮刀執行,如果做不到,說明他罪不至死。
統治者如果只坐在帷幕之後,付錢給儈子手執行死刑,那麼他很快就會忘記死亡是何物。
原文忘了,好像差不多是這個意思。是家族傳承吧!後來蘿蔔不也親手砍了那個衝進監獄殺兩個蘭尼斯特的人嗎。。
用比較中二的話說就是感受生命的重量
Ned 沒什麼權力欲是肯定的
負責任,他是一個家族的領袖,應該這樣做。
我覺得應該有兩個原因
一是讓家主在判決死刑時更加謹慎,因為他們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和可貴
二是讓家主永遠保持鐵血,殺一是為罪,屠萬是為雄,屠得九百萬,是為雄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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