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萊溫斯基的 TED 演講《羞辱的代價》(The Price of Shame)?

Monica Lewinsky: The price of shame

優酷(無字幕):
視頻封面Monica Lewinsky- The price of shame視頻


自從萊溫斯基上TED演講之後,現在她的故事已經變成了這樣:1998年之後,一個優秀的白宮實習生因為真愛和時任總統柯林頓有了外遇。作為這一醜聞的主角,年輕純潔的萊溫斯基遭受了種種攻擊和羞辱。在忍辱負重地沉默了17年之後,萊溫斯基終於決定為了廣大遭受網路暴力欺凌的受迫害者站出來,呼籲營造一個更為健康文明的網路環境。

當時我就震驚了。

她怎麼對她靠這個醜聞發家致富,出版自傳,主持節目,混入紐約上流社會,推出自己名字命名的包包,還上了《時代》雜誌封面的事絕口不提?

醜聞事件2年後,有個公司想找萊溫斯基拍廣告,最後敲定的報酬可是100萬美元。

所以讓我們重新介紹一下萊溫斯基的故事好了。

先說兩點經常被大家誤解的事情。

首先,萊溫斯基同學真不是什麼名校優等生。雖然白宮實習生聽起來挺高大上,但是萊溫斯基是正經關係戶完全不是靠自己能力申請上的。她念的是Santa Monica College,這種一個兩年制的社區學院就跟國內的大專差不多,和很多人設想的名校還是差很大的。

其次,萊溫斯基真不是什麼純情小白兔,對插足別人婚姻這種事情完全是一來生二來熟。在睡柯林頓之前她就和她高中的戲劇老師Andy Bleiler有過五年婚外情史。1995和1996年這兩年,她同時和柯林頓和高中老師保持著關係。

在加拿大的TED演講中,萊溫斯基說,「22歲時,我愛上了我的老闆。在24歲那年,我明白了其毀滅性的後果……就我個人而言,它讓我一夜間從一個完完全全的無名人士變成一個被全世界公開羞辱的對象。我成了零號病人,第一個經歷如何在全球範圍內失去個人聲譽……我被打上各種標籤:蕩婦、妓女、母狗、婊子、賤人、當然還有『那個女人』。」

萊溫斯基還說,1998年的時候她媽媽每天都很擔心她會因為羞辱而死去,給大家留下了她當年在家手足無措以淚洗面門都不敢出的錯誤印象。有人在視頻下面留言說,我很難想像你經歷了多大的痛苦,過了17年才終於有勇氣面對公眾站上台呼籲終止網路暴力。

可是這個時候怎麼不提自己靠著不斷曝光自己和總統的床事當了五年的美國娛樂圈頭條女王的事了?應該說,儘管有相關法令禁止萊溫斯基透露太多和總統交往的細節,但是她還是堅持不懈地尋找法律漏洞一定要說得越多越好。

1998年,醜聞爆出。執法部門保證只要萊溫斯基提供證詞,便不會起訴她,所以萊溫斯基在法庭上指證了柯林頓,承認了外遇,並且提供了很多讓人臉紅心跳的地點姿勢和道具方面的相關細節。從此之後,萊溫斯基名聲大噪。由於大家都對她和總統的關係以及他們滾床單的細節很感興趣,她也靠這個迅速發家致富逆襲CEO走上了人生巔峰。

1999年,在離承認醜聞不到半年的時間裡,萊溫斯基就快馬加鞭地趕出了一本自傳,然後就上了《時代》雜誌的封面故事,賺了50萬美元稿費。接著又迅速上了ABC的訪談節目,講述她和總統的愛情故事,又賺了100萬美元版權費

同年,一場連著一場趕著上節目的萊溫斯基還推出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手袋,在紐約、洛杉磯和倫敦都有賣。

2000年初,萊溫斯基接了個減肥藥廣告,出場費簽了100萬美元。她搬到了紐約,開始出席曼哈頓各種社交場合,參加了MTV的真人秀,還上了英國Channel 5。

2003年,萊溫斯基上了一個婚戀節目,專門指導年輕妹子怎麼挑男人。雖然有些觀眾進行了抗議,但是這個節目還是拿到了很高的評分……這一年,她還做客了英國,瑞典和美國的一系列人氣超高的訪談節目。

2004年,柯林頓出版了自傳《我的生活》,萊溫斯基拿到了幾個採訪並且發表了一些「柯林頓的書里充滿了謊言」一類的激烈言論,但是並沒有如願以償地再一次火起來。她發現在美國賺錢越來越不容易了,大眾已經聽膩了她和柯林頓的舊事,沒有什麼人願意給她份工作,所以2005年,萊溫斯基決定去英國念書。她去倫敦政經念了一個一年的研究生學位,銷聲匿跡了一陣子。

2013年,萊溫斯基回歸美國,接受了幾個小採訪。

2014年,她給《名利場》寫了篇長文,回憶她和柯林頓的往事。總共就上了九次床,能堅持回憶十六年,想想也還蠻拼的。

靠著名利場這篇報道,萊溫斯基終於在十年後又一次上了電視,參加了福布斯峰會。

2015年3月,萊溫斯基在上了Ted演講,從此成功洗白。現在她是遭受迫害的無辜受害者,堅毅正義的網路小衛士,一朵傲然屹立的白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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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對網路暴力是很值得呼籲的。萊溫斯基立場還是很正確的,只是我看完TED演講之後被朋友圈刷屏把她說得正義又單純,實在忍不住想吐槽一下這個人。時間果然是可以抹去很多事情的。現在網路上最活躍的一代美國年輕人其實很多都不太記得她當初的種種炒作撈金的黑歷史了。

2. 萊溫斯基和柯林頓的醜聞被爆出來之後,和柯林頓相比,她的確很可能承受了更多的打擊和羞辱。這是男女不平等的體現。雖然我吐槽了萊溫斯基但是不代表我認為柯林頓是對的或者在道德上有任何優越的地方。萊溫斯基一直強調他們之間是mutual relationship雙方負有同樣的責任,這點我是很認同的。

3. 這篇文章首發於我自己的公眾號,本來是寫著玩的,發現知乎上有問題就搬過來了,略有刪改。內容基本依據英文維基百科,這條維基百科下面相關reference的網頁我基本都點開讀過,如有錯漏歡迎指出請表打臉。


高超的演講技巧, 我差點就信了.
那種感覺就像有人說 「你知道安利背後的工作人員是背負著怎樣的罵名來證明自己的嗎?」


萊溫斯基女士在TED上問道:「有誰沒有在23歲做過後悔的事?」

在場好像是沒人答應,其實這是「羊群效應」的體現,越是人多且密集的場合,人們越是會跟隨並模仿周圍人群的行為,並且掩蓋自己的真實想法。但是,既然這句話這麼熱門,那我也來回答一下。

我的回答是:「沒有。」

是的,沒什麼可後悔的。

23歲的時候,我做過很多錯事,也傷害過很多人,但我並不後悔。有什麼好後悔的呢?你當年造成的事實,不會因為你後悔而改變;被你傷害過的人,你也無法讓她得到彌補。當然很多年後,不再煞筆的我,也努力去彌補了,但這時候已經無濟於事,因為往事不可追。

我這麼做,不是因為我後悔了,而是我意識到:我是錯的。

每個人都有犯傻的時候,也都有做過錯事,人無完人,這個無需諱談。但衡量一個人有沒有道德觀最重要的一條既是,你會不會反思自己。道德是一種自律的東西,它的出發點是用來約束與規範自己的言行。一個懂得反省自己的人,才可以與之談道德。

撇開是非對錯,空而泛之談道德,這本身就像是井中月、鏡中花般不靠譜。而不論孰是孰非,也不反省自己的前提下,大談後悔,更顯得可笑。

因為人生是不可能重來的,後悔是一種無用而又虛偽的情緒。之所以有些人會後悔,背後的根源是他想逃避現實,他想無視已經造成的傷害,並尋求他人的寬容。

喜歡把後悔掛在嘴邊上的人,他們其實從未真正感覺到自己錯了,他們只是覺得自己的現境不好,是因為過去的某些事、某些人,他們需要後悔的不是自己做過的事,而是想讓自己重新再來一次。

可能嗎?不可能。

你沒有時間機器,也無法星際穿越,世上更沒有後悔葯可吃。所以你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後悔跟別人傾述,希望別人來安慰你,告訴你:這一切已經過去了,你現在可以重新出發等等。

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問題在於:別人為什麼要這麼安慰你,他們有資格這麼做嗎?我想,在TED現場的所有人,包括網路上討論的這些人,都沒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

萊溫斯基女士也不是想要一個答案,她只是希望你們同情她。

這種論述的潛台詞是:我已經這樣子了,我知道我過去是錯的,你還不能同情我嗎?你要不同情我,你就是缺乏人性,你就是網路暴民等等。

這種邏輯的背後,其實是一種道德綁架。

道德綁架者喜歡做的事情就是:無視事實的本來面目,把自己的道德標準強加於別人身上,並且用「不道德」、「不寬容」的言辭去指責別人。

其實這種行為本身,即是網路暴力。

很多人口口聲聲反對網路暴力,反對歧視,但他們其實是這種歧視與暴力的擁躉。因為他們混淆了公德秩序與私人領域的區別,他們並不懂得,或者是無視個人私域的存在,力圖將自己的價值觀作為尺規,作為大棒,去裁量別人,去敲打別人。而萊溫斯基女士的這個演講,無疑是給他們提供了很好的素材,讓他們可以繼續宣揚這種強加於人的價值觀。

這種理念貌似很美好,讓世界充滿寬容與同情,讓時間沒有矛盾與糾紛,正能量充盈了每個人的心懷,這不就是大愛嗎,多美好呀。可事實真的如此嗎?每個人真的能夠整齊劃一地接受同種價值觀嗎?對此我深表懷疑。

但它的後果卻是顯而易見,如果一切問題都可以用同情與寬容對待的話,那麼我們就失去了衡量是非的標準,那麼我們就無法判斷什麼是可行,什麼不可行。這貌似大愛的背後,其實是對那些受害者的冷漠與無情。

南非在走出種族仇恨的泥塘後,由圖圖大主教成立了「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目的是推動白人與黑人之間的和解。但這種和解是建立在雙方認同並懺悔種族歧視的基礎上的,並不是一味地拋開過去的歷史,強迫當事人去和解、去寬容、去同情。

因為,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可言。

不承認事實真相,不反省自身過錯,一味地要求別人同情,即無聊又滑稽。

當然,時過境遷。萊溫斯基女士的過去已經成為歷史,我們也沒有必要對她諸多指責。她喜歡出書也好,喜歡去TED演講也好,都是她的個人自由。

但是,無論多少次演講,還是多少次宣傳,都改變不了她曾經做過的事,已經對那些事的評判標準。

我們不需要生活在一個富有同情心的世界裡,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同情。我們需要的不是同情心,我們也不缺同情心,我們缺的是道德感與自我反省。

值得同情的人,才值得被同情。


我覺得討論這個話題不應該忘記一個前提:作為一個白宮實習生,她想不到和總統偷情的後果嗎?
以及,所謂的後果從來不只是法律政治上的後果。任何人都是受法律和道德的雙重約束的。不能說她受了法律的制裁,就免除了道德的譴責。
那個年代各種醜聞已經屢見不鮮了,這件事被曝光後的輿論壓力是完全可以預見的。她作為一個白宮實習生,更應該很了解。
那麼在明知道將會遭受輿論風暴的情況下,萊溫斯基還是選擇和總統偷情,我想可能有幾個原因。
1.被愛沖昏頭腦。(同時還和其他男人保持偷情關係,事發後對與總統偷情的香艷細節做不必要的描述……你信嗎?)
2.年輕氣盛,尋求刺激。自信事發的可能後果自己可以掌控。結果證明她低估了網路輿論。這就和股票投資失禮一樣,自己看走眼了,怪誰呢?
3.衡量利益。偷情事發可能帶來的名利遠遠大於其損失和傷害,值得干一票。這也是萊溫斯基這麼多年來一直乾的事。


一共就上了九次床,這都多少年了?快二十年了吧,還在叨比叨的,有完沒完。本來消停了沒幾年,希拉里一宣布競選立刻又冒出來。給人感覺她就指望靠著這九炮過下半輩子了。

The price of shame is so overpriced


萊溫斯基的TED演講,時長22分鐘,這是我為數不多看不下去的演講。因為萊溫斯基在演講中,無數的潛台詞就是:我之前做錯了事情,現在我知道錯了,你們要原諒我啊。我也有潛意識:就是當一個人把他的話強調三次給我灌輸時,我就要提防他的用心,這絕對不是開玩笑,而是相當的認真。

對,22歲,年少輕狂,萌動的荷爾蒙在心裡無數次的亂撞。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本來也無可厚非,誰的青春沒有污點,誰的青春沒有不堪回首的記憶。

但,我個人認為,既然做錯了事情,就不應該感到後悔,同樣也無需乞求別人的原諒。因為我相信,每一次我們遭受到的過錯,都有它存在的意義。這個意義不是要你把它晒乾,然後拿出來下酒,也不是讓你每晚都舔舐它給你割下的傷口,而是「吃一塹,長一智」,通過自己不斷糾錯,從而讓自己進步,而不是把時間投擲在後悔上。每個人要負責的,只有他自己,無需把原諒的標準和尺度讓與他人,你自己心中就應該有把是非對錯的稱。

正如同Quora有言之:
Everything that happened in our life made sense.
生命中每件事都有其意義。

總有一個潛意識:重複三遍,必有陰謀。不管萊溫斯基過去是情竇初開時真摯的愛情,還是步步為營的政治詭計,抑或是無奈之下的被迫獻身。這些其實都已然無謂,但她那種無數潛台詞展現出來的,卻無時不刻要我們對她感同身受,同情理解,最後將其供奉為聖母,這些就是我們要提防的。


最後,如果盡信TED,不如沒有TED。


我只想說瞎爆了……
具體請wiki或者看 sabrina的答案……
她好意思問 the price of shame?
她自己在演講里舉的例子,那些女孩子倘若能像她那麼無恥,人家就不會自殺了。
對,這個世界上確實有可憐人,the price of shame = death.
但對她萊溫斯基來講,the price of shame = 5 mil $ 甚至更多。
萊溫斯基有什麼資格來做這個演講?
因為她是為了愛,因為她當年年輕不懂事?
滑天下之大稽!
是因為她睡了總統吧!太令人噁心了!

她真的好意思說出這麼多道貌岸然的話,我真是驚呆了。
二十一世紀殿腳女的成名之路,她敢說自己是受害者?洗白能這麼洗嘛?
證明了一點,人嘴兩張皮,只要你技術夠好,把死人說活輕而易舉。
我無意於說什麼,萊溫斯基自己對於有婦之夫有著超強的慾望,大家自行評判。
一個巴掌拍不響沒錯。但是「通姦」並不是「強姦」,她同時和柯林頓以及自己高中老師保持關係,這也能是為了愛?我去年買了個表,你買了嗎?
愛果然是一塊極好用的遮羞布。
當年審理的法庭細節有公開,現在有百度有搜索引擎,大家自己去看。
萊溫斯基是不是個好女人我不清楚,但我清楚知道她並不是一個知廉恥的好人。
肆意披露自己隱私和性隱私,你作證的時候考慮過柯林頓的感受嘛?這時候你的愛呢?
一句話「我當年年輕」就帶過了。

年輕和愛,老謀深算的人精最愛用的兩個借口。
她這麼多年靠和柯林頓的外遇賺的幾百萬美金,敢情全靠的是她自己。
網路炒作的鼻祖,今天開始說「我受到迫害了,好可憐哦」。
不想說什麼,牌坊立的好,原來比做人行的正要重要得多。
萊溫斯基感謝你的TED演講,這個社會棒棒的真心的捧紅了你。


沒看到她因為和柯林頓的事情被大眾羞辱,反而覺得她借希拉里競選美國總統的時候又成為觀眾的焦點很有心計。


看到那麼多人贊最高票答案總覺得有點不對,所以只允許各種政客把自己包裝得像聖人一樣騙騙選票,人家利用緋聞賺賺錢有點心機就要遭受罵名了?人家那個圈子本來就是這樣,甚至婚姻都完全有可能是政治婚姻。


沒有經歷過她的那些遭遇,怎麼可以如此輕易評價她的行為………更關鍵的是問的是這個演講如何,與她的人品毫無關係。


反對sabrina的極高票答案,以及其它幾個得票超過10的答案共有的 道德審判
奶爸補了他的答案,那我也反對他,而且反對力度遠勝對sabrina的答案
此外對伯倫的高票答案持中立-友好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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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答案分三部分。
一故事回顧。
二無罪辯護(對04年後)。
三能力評述。

我知道太長了你們都不會看,就給你們列個總結,沒心情看全文的朋友可憑喜好自行挑選服用。這個答案我寫了一個多星期,目前26贊。我主反對的兩個答案分別為3205和379贊。這種對比非常符合我對知乎的一貫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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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看完TED演講,外加補了很多背景知識後,我驚訝的發現萊溫斯基是個非常有能力的人。直到昨天我對她的標籤確實只有一條:that woman. 現在看來,她98年至13年的遭遇,值得同情。她14年後的表現,異常欣賞。有些人不解為什麼很多人(包括我)跳出來支持這個「婊子」洗白,答案是:"she deserves it"

一個很有能力的人,把能力用在錯的地方,最終為此付出代價,我喜歡這樣的世界。

這個人付出代價後,經歷漫長低潮,十餘年後終於振作,我非常喜歡這樣的世界。

我反對的這些人和答案,他們喜歡看到的是這個人付出代價後一蹶不振,躲在角落,釘在恥辱柱,永不翻身。 我討厭這樣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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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事回顧
我把萊溫斯基的故事階段的分為4個時期。

1白宮實習生,柯林頓的秘密情人
萊溫斯基在95年7月10日起開始在白宮實習。實習期6周,一期200人,無工資,是一個教低調起點。她之前畢業於Santa Monica College,恩,社區大學。她11月入職時年薪25,000刀,也不是高薪崗位。總的來說,普通人,非精英。

但她卻在這個平凡的崗位上作出了驚人的表現,那就是在正式入職的第一天(11月15日),就把她的上司--美國總統柯林頓的命根子含在了嘴裡。這個成就雖然不光彩,但難度係數極高,回報也可觀。在這個過程中萊溫斯基的表現有勇有謀,後面再講。其後兩年他們保持著不恰當關係。 說情人也許高抬她了,因為他們的性接觸只有9次,而且並沒有滾上床單。

2陷入彈劾案,身敗名裂,眾叛親離
首先要強調,萊溫斯基站在柯林頓的對立面是被逼的,而非主動跳反。

97年底柯林頓面臨其州長時期的前僱員 Paula Jones的性騷擾指控。作為前僱員和秘密情人,萊溫斯基被要求站到證人席上,證明柯林頓是個清白好男兒。並宣誓自己和總統沒有任何不正當關係。

這時一個蓄謀已久的人抓住這個時機跳出來在背後捅了她一刀. 這個人是被萊溫斯基視為閨蜜的前同事Linda Tripp。Linda手中掌握一份長達20小時與萊溫斯基的電話錄音, 並明確知道萊溫斯基家裡有一條沾有柯林頓精液的藍色裙子(因為是她強烈建議萊溫斯基不要清洗的)。 這兩者直接證明了1)萊溫斯基和總統有染 2)萊溫斯基剛剛在法庭作了偽證。一經定罪,最高可判5年。

此時自94年白水案起便死死咬著柯林頓不放的獨立檢察官斯塔爾(Kenneth Starr)亂入。他先是用竊聽設備武裝了Linda Tripp, 後者在隨後的談話中誘導萊溫斯基說出了大量對她不利的證言。隨後斯塔爾帶著兩個FBI破門而入後,以15年刑期對萊溫斯基進行威逼戰術。軟硬兼施之下,最終以不起訴萊溫斯基為誘餌,將她轉為污點證人。接下來斯塔爾團隊對萊溫斯基進行了長時間的密集詢問,對她和柯林頓的所有接觸進行了詳細的查證並將整理成報告. 這裡面包括著名的9次性接觸(還是只有口那個交,其中兩次成功讓對方射精). 這也回答了最高票的質問 「總共就上了九次床,能堅持回憶十六年,想想也還蠻拼的。」 其實再想想就知道這事沒什麼可拼,因為故事細節早就在一開始就寫在斯塔爾報告里了。

(獨立檢察官肯尼斯 斯塔爾)
在斯塔爾把調查結果帶向法庭和各種後,就是大家都熟悉的拉鏈門啦。 在這個過程中柯林頓有諸多精彩表現,包括那句很著名的 「it depends on what the meaning of the word "is" is」。後來柯林頓輕鬆過關。

3實驗轉型
先說結論:萊溫斯基絕對不是拉鏈門的得利者,相反損失慘重

我們來盤點一下性醜聞事件後,萊溫斯基的得與失:
失:職業聲譽(reputation)盡毀, 失去靠山柯林頓; 前者是在美國這個信用社會行走的基石,後者是她此前擁有的最大資本。
得: 一個享譽全國的壞名聲; 一張高達116萬美元的債務賬單(法律費用) ; 一份赦免協議(immunity agreement), 其中禁止她直接向公眾談及柯林頓 (02年後失效)。

其中這張賬單特別有意思。在調查案中,為美國政府服務的獨立調查組表示一共在萊溫斯基的案子上花了116萬美元(對柯林頓的調查花費總額高達七千萬美元)。現在的問題是,這筆錢該誰出? 萊溫斯基出么?剛丟工作的她完全出不起。 那讓美國政府出么?納稅人憤怒的表示憑什麼讓我們當冤大頭。為此政府和萊溫斯基開始了漫長的扯皮,直到2003年才有結果。

盤點完後,看看這之後幾年萊溫斯基的主要動作:
99年: A出自傳, B上訪談,C推出了自己的手包品牌。
00年:A 移居紐約進軍娛樂圈。 B 接了一個1million的減肥挑戰
02年:A出演了HBO,「Monica in Black and White」,講述萊溫斯基自己的故事。
03年:A主持婚戀節目《性格先生》(Mr. Personality) ,節目性質類似非誠勿擾,我並沒看過,不知道她是演樂嘉還是孟非。B上了一系列訪談.


萊溫斯基的行為動機可以歸為3種: 自我辯解,流量變現,實驗轉型。多數行為是兩種動機的混合。
自我辯解:包括99A, 99B和02A。 為什麼02年要再作一波自我辯解?因為此時她的赦免協議的保密條款失效,她本人終於能公開直接談論柯林頓事件。
為什麼要自我辯解?因為她不服。柯林頓在應對拉鏈門時,為保護自己,辯稱自己在這一系列性行為中是完全被動的。按柯林頓的說法:他沒有和萊溫斯基發生性行為, 連口那個交是「performed on him, not by him」,所以他簡直是一個無辜受難的小綿羊。而萊溫斯基認為自己與柯林頓的關係是相互吸引和互相慰藉的,柯林頓對她展示的魅力和溫情是她無法抗拒的,而她和他之間是不恰當但浪漫的關係。而他和她在口口之外還有很多接吻愛撫之類親密行為,你他喵的當時明明很享受現在卻暗示老娘是在強暴你?

柯林頓相比,萊溫斯基的話語權和影響力無疑低太多倍。雖然實際上沒人信柯林頓那套說辭,她的觀點卻也遭到了全面的壓制,沒有人真的理會她的話。這就是她多次爭辯的原動力。


流量變現:包括99 ABC,00B, 02A。 最成功的是99 AB,一共入手150W美元,扣了稅算和她的法務賬單收支相抵。 99C估計沒賺錢,00B比較好玩,在後面講。02A片酬我查不到,但不會太高。
在這裡我只挑一個99B展開。Walters interview對萊溫斯基的專訪被譽為99年最驚人的新聞策劃。ABC電視台在這次專訪上吸引了4900萬的觀眾,賺了2000萬美元廣告收入,並且堅稱沒有給當事人萊溫斯基一分錢。(但ABC放棄了該次專訪的國際版權,允許萊溫斯基向海外出售該版權) 。那麼大家可以想一想,堅持不懈的尋找法律漏洞促成此次採訪的是萊溫斯基還是ABC電視台呢?萊溫斯基有這個能力么?

(萊溫斯基在Walters interview)

為什麼要流量變現?一是生活所迫,一百多萬的法律債務追著,自身的職業發展又被完全摧毀, 不變現則面臨破產。 二是人之常情,誰都需要錢。流量是暫時的,流失是必然的。不變現則過時不候。

實驗轉型: 包括99C,00A,00B,03AB
總的來說,所有的轉型都不成功。
99C作了個手包品牌,她自己操刀設計,各位看官覺得這事能賺錢么?
00A就是傳說中讓她混入了曼哈頓上流社會的轉型實驗。不過怎麼說呢,給上流社會的老爺太太們當小丑逗樂,也算上流社會?
00B接了個減肥公司(Jenny Craig)的挑戰, 要求她在6個月減重40磅,然後就能獲得100W美元的賞金。所以你看,這不僅僅是高票答案所說的是一筆100W的一次性代言費,而是一筆為其半年的全職減肥工作,當然工資很高就是了。 不過奇葩的事來了,3個多月後,萊溫斯基已經甩掉31磅,算的上進度超前,但此時該公司單方面毀約,結束合作關係,一番扯皮後只付給她30%的工錢。你們感受一下這無良僱主。

03AB實際上是一件事。萊溫斯基試圖轉型作娛樂主持人,在ABC電視台開了一檔婚戀節目,順便四處上訪談為節目作宣傳。我的意思是,這次轉型高票答主有什麼可吐槽的?她挑錯過男人就不能主持婚戀節目了?樂嘉年輕的時候就很會挑老婆么?最後,雖然高票答主說這檔節目評分很高,但實際上僅播出5集就因收視率太低被砍,目前IMDB2.9分。放個傳送門各位看官感受一下 Mr. Personality (TV Series 2003

這一階段就是高票答主所謂的 「發家致富,出版自傳,主持節目,混入紐約上流社會,推出自己名字命名的包包,還上了《時代》雜誌封面」的人生巔峰

我就忍不住吐槽了,這也算人生巔峰? 我怎麼看到的是屢戰屢敗人人喊打的落水狗呢。倘若萊溫斯基不在98年曝出性醜聞,她會怎麼發展呢?。那是她坐擁在紐約露華濃Revlon化妝品公司的高薪職位(柯林頓牽線幫她找的工作),擁有全世界最有權力的私密情人,身懷舉世罕見勾引男人的神功,她的人生巔峰應該要遠遠高於現實吧。至少嫁個有錢人是很有希望的。

(體重走向人生巔峰的萊溫斯基)

4十年沉寂, 終於回歸。
我們現在知道,從05年開始,萊溫斯基遠赴英國留學,此後十年幾乎不踏足美國,也不公開露面。
她為何選擇了與之前截然相反的道路?一個相當客觀但不善良的解釋是:她在美國混不下去了。我也部分同意。但03-04年間,至少有兩件事促使了她做出這個轉身。

第一個誘因是2003年12月31日,聯邦法院最終裁定,116萬美元的法律費用,不由萊溫斯基承擔。高懸在她頭上的利劍終於撤下。 從這一刻起,她才真正算是有點錢了。

大家不要從結果倒推,認為免掉這116萬美元的債務對她來說很容易。在這裡我們把柯林頓請回來作為對照組。

02年斯塔爾結案時給出了7000萬的調查賬單,其中至少有350萬要求柯林頓承擔。熟悉法律的柯林頓夫婦立刻提起訴訟,要求由政府來賠付這筆錢(也就是納稅人買單。最後他們在03年敗訴,僅獲得8.5萬陪付。希拉里日後是這麼形容當時他們夫妻的經濟狀況的:「離開白宮後我們算是身無分文了」

為了支付這筆債務,柯林頓夫婦急速變現,而且必須用陽光下的收入來支付賬單。時任參議院的希拉里明面工資收入只能是15萬美元,柯林頓四處演講一年也只能賺到幾十萬美元。但最後他們卻非常輕鬆的在2004年底償還了所有法律賬單。請問他們是如何做到的?

他們出書。

2003年希拉里出版自傳《親歷歷史》,第一年版稅金就拿了223萬。2004年柯林頓出版自傳《我的生活》,動筆前他就拿到了1000萬美元的預付稿酬。區區三百萬賬單真是談笑風生。

而很明顯,對於那個時間段普通消費者來說,這兩本自傳最引人注目之處就在於性醜聞時親歷者各自的反應, 以及此後的這幾年,他們是如何修復夫妻關係繼續生活的。

在這裡再請出一個對照組,柯林頓的繼任小布希,任期經歷了911,發動戰爭,08金融危機,一個絕對充滿爭議的總統。他卸任後的自傳《抉擇時刻》帶來了多少錢收入呢?700萬美元。而柯林頓夫婦兩本自傳的收入分別至少為2400萬美元和800萬美元。

請問柯林頓夫婦這是不是也是一種流量變現,是否也算對拉鏈門事件炒作獲利?如果,萊溫斯基要為這個時機過百萬美元的收入受到道德譴責,定在恥辱柱上。那柯林頓這1700萬美元的自傳差價要不要也背一口黑鍋?

第二個誘因是,沒錯,就是柯林頓夫婦的自傳。
柯林頓夫婦的自傳發表,又將萊溫斯基卷回聚光燈下。希拉里的自傳發表後,萊溫斯基還算是因此獲得了點新流量,積極嘗試了一下新事業(失敗)。而在柯林頓的自傳發表後不久,她就選擇了離開,發生了什麼?

在柯林頓的自傳中,他如此描述和萊溫斯基的關係:

「1995年的夏天,一些實習生得以進入白宮工作,有些人是晚班,於是我錯誤地遇見了萊溫斯基。後來在1995年11月到1996年4月6日期間,她調到五角大樓之前,我們又發生了多次關係。從1996年4月以後的10個月,我們沒有見面,儘管會不時通電話。1997年2月,萊溫斯基作為嘉賓被邀請參加了我每周廣播講話的錄像,那天的錄像結束後,我們單獨相處了15分鐘,我為自己那樣做感到噁心,新年的春天,當我再次遇到她時,我對她說,曾經做過的事情對我來說是錯誤的,對她來說也是錯誤的,我不會再做同樣的事。」

輕飄飄不著痕迹。

這也就促使萊溫斯基在04年上了一系列訪談,權作是她一貫自辯的延續。在其中一場專訪中,她說:

他談到這件事時,好像是我主動提出等他答應,我就像是一頓免費自助餐,他只是無法拒絕甜點的誘惑。一次又一次,他並沒有說出真相,他沒有說出真相。我認為那是一段相互的戀情,錯誤但卻並不令人反感

說完這些話後,她就走了。她離開了娛樂圈,離開了公眾視線,離開了美國。

說句題外話,在以柯林頓為首的無數榜樣下,很多男人都學會了這種在兩性關係中的安全位置: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出了事淡然一笑:"當時怪我太風流的。我知錯了,現在浪子回頭,決心守護家庭(此處應有掌聲)。"

為什麼要走,為什麼要走。我想她是終於想明白了:一個作為情人的總統,她從來就不曾擁有過。在與柯林頓的關係中,她愛的太卑微也太低賤。

(請注意,黑體字部分,我自認是全文唯一一句腦補)

十年來她不願踏入美國,08年希拉里參選總統,她仍過著與世隔絕的日子。2012年母親去世,她回國奔喪,不發一言。

這十年她什麼都沒得到, 即使是曾幻想過的異國愛情,也無疾而終。這十年來,她只找回一樣東西,就是她自己。

而現在,她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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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4年後的無罪辯護

一句話,04年後,萊溫斯基不曾炒作。 我這裡上一個google trend的趨勢圖。藍線是柯林頓,紅線是萊溫斯基。這裡縱軸,簡單理解成該人當月的公共關注.非常巧,google trend也是從2004年開始收數據的。

我們可以看到,13年之前,柯林頓得到的關注一共有3個大峰。分別對應2004年6月自傳出版,2008年2月為希拉里助選,2012年9月在民主黨大會發表演說提名奧巴馬參選總統。 這3次大峰,都為萊溫斯基帶來一個關注度小峰。沒辦法,柯林頓和萊溫斯基在公眾眼中是高度綁定的。不是萊溫斯基每當出事就自己跳出來,而是每當柯林頓出風頭,萊溫斯基就從每一個人腦子裡跳出來。 在2004年那次,萊溫斯基還算是跳出來了為自己辯解了兩句, 其它時候,她的關注都完全是被動得到的。

而在2014之後,萊溫斯基開始有了自己帶節奏的能力,迎來了她的三個主峰。 分別是2014年5月的名利場報道,2014年10月高調入駐推特,2015年3月發表TED演講。這3波活動萊溫斯基的主題是一致的,也就是這個TED演講的主題,反對網路暴力和羞辱。 而這3次動作,都沒有對柯林頓的公共關注帶來什麼干擾。 只是2015年4月起,柯林頓開始為希拉里2016年參選總統造勢而掀起新一輪的關注時,兩人的受關注度在時間上有所重疊 (萊溫斯基在先)。

這就是你們說的,萊溫斯基每次看到機會就跳出來炒作當年,騷擾柯林頓夫婦么?
不,萊溫斯基是一個人回來的,與柯林頓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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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力評述
這部分完全是我的主觀感受,在1,3,4這3段時期,萊溫斯基展示了3種相當傑出的能力。

在第1段時期: 敢於冒險,善於把握機會
在這個單項上,萊溫斯基的能力堪比職業特工。
萊溫斯基在95年7月,和其它200多個實習生一起進入白宮時,和柯林頓接觸的機會屈指可數,甚至根本沒有機會交談。實際上,真正的機會有且只有一次,是在8月19日,柯林頓生日party時。作為實習生的她才有機會在擦身而過時和柯林頓面對面的說一句話。 她非常漂亮的抓住了這次機會。在一句話中,她放出了性暗示,吸引了柯林頓的注意,既而得到了他的正面回饋。這句話乍一看平淡無奇:
「Happy birthday, Mr. President」。
對所有不理解這句話玄機的朋友,我只提醒一點,柯林頓自陳是肯尼迪的狂熱粉絲。
這一時期的萊溫斯基,能力和道德的水準都非常像早期鄧文迪。她們後來際遇有天淵之別,各自進化出了完全不同的能力。


第2段時期,沒有展示出什麼能力。
這不是說她能力低,而是因為她的對手太可怕。萊溫斯基被動的捲入了兩個集團的角力中,並被反方當槍使了。前一個集團是支持美國當前總統的聯盟,頭面人物是總統柯林頓本人。後一個集團是反對美國當前總統的聯盟,頭面人物是獨立檢察官斯塔爾。 頭面人物下面的水更是深不見底。可想而知,這堪稱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兩個集團。相比之下,萊溫斯基的那點能力就顯得微不足道,無比幼稚了。

(98年TIME年度人物,柯林頓和斯塔爾)

第3段時期: 積極探索,從壞的事情中發掘好的方面。
在這個單向上,萊溫斯基的能力絕對強過絕大多數人.
萊溫斯基在拉鏈門事件中收到的打擊是巨大的,她之前人生中所有的上升通道都完全地關閉了。無數的人在收到比這輕得多的打擊後就一蹶不振乃至走向極端。而萊溫斯基在短暫的崩潰後,緊緊抓住整個失敗過程中唯一的收穫也就是超量的知名度,轉型向娛樂圈靠攏。並在接下來幾年內,一次又一次的艱難嘗試再紛紛失敗。屢戰屢敗又屢敗屢戰,這是遠強於那些敗了幾次就不再戰鬥,也就是敗給習得性無助的人的。

在這個過程中,萊溫斯基的道德水平放中國來絕對可以俯視大半個娛樂圈。她從始至終追求的都是站著掙錢。你們想一想就知道,她要是願意躺下來掙錢,該有多麼輕鬆。 可惜那個年代的美國沒有萬能的淘寶,萊溫斯基沒能開發出「給宅男賣肉鬆餅」這麼偉大的名人商業模式,不然也不用那麼辛苦。

第4段時期:及時止損,調整方向,堅決執行。
在這個單向上,萊溫斯基的能力和每個最終成功的人一樣強大。
05年萊溫斯基去LSE讀的是社會心理學,這不但為她之前的不成功的主業(娛樂業)畫下句號,也開啟了她之後十年NGO的道路。而從種種信息判斷,她在這條路上走得並不輕鬆。工作不穩定,感情沒歸宿;收入不算高,體重不算低。但不管混得再怎麼慘,她都沒有回盼以前那條老路。直到現在,她完全的走出了陰影,風馳電掣一般捲土重來。這才算走向人生巔峰

將3,4兩個時期連起來看,萊溫斯基給全世界上演了一場精彩的逆境求生。展示了一種「從不可預測的打擊中自我修復,主動調整,乃至最終獲益的能力」。這即是納西姆 塔勒布所說的「反脆弱性」,也是 塔爾 本夏哈所說的積極心理,是一種極其卓越的能力。實際上當年因拉鏈門事件備受衝擊的另外兩個人,柯林頓和希拉里,也都身懷強大的「反脆弱」性,而且遠勝於年輕的萊溫斯基。這對夫婦絕對是站在食物鏈頂端的精英。

如果執著於道德審判,你就看不到萊溫斯基身上這種卓越的能力,這對一個看客來說,其實是很可惜的事。

那麼在最後,讓我們回到主題,如何評價萊溫斯基在這段TED演講中的表現?
我的評價是:准一流的演講技巧; 異常強大的情緒掌控能力;尚佳的價值觀輸出。
這裡面的價值觀輸出略微短板。她所說的其實很多人都懂,並不前沿,並不卓絕,只是還不錯而已。不過,好與壞都是相對的,要有參照系才好定位。讓她和馬雲比當然是弱多了,但和這段時間正火的假裝給了個TED talk的馬佳佳相比,真是不知道強到哪裡去了。而情緒掌控能力,本是她年輕時的明顯短板,現在已經進化到可怕的水平了。
如果郭美美能沉默十年,再跳出來給一個同樣水平的演講,我也會為她鼓掌和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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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尾跑題:
98年在拉鏈門內,萊溫斯基受到了全世界的羞辱,她踉蹌中沒有倒下,十七年後終於邁開雙腿,可喜可賀。
但同一事件中,還有一個完全無辜的女人也受到了巨大羞辱,成為全宇宙的笑柄。但她不曾倒下, 立刻站了出來將事情向積極的方向引導,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的人生巔峰。可歌可泣,高下立判。
這個女人明年又要競選總統,她就是希拉里。


就跟楊冪似的 說想要保護孩子 結果今天發個手 明天發個背影 孩子被人偷拍了放到網上 又開始說做為普通母親吧啦吧啦 她也是忘了自己從懷孕開始用孩子炒了多少話題


外國人已經可以包容搞外遇的人了么,聽她演講都快成受害者了,這段故事她應該講過幾百遍了,無論是聽者還是講述者能當新鮮事也是服了。


1. 萊溫斯基當年插足別人婚姻,只是私德有問題,要影響也是影響當事人,並沒礙著全球網民什麼事,那些在網上罵的,是網路暴力無疑了。做小三也不是就活該被陌生人在網上罵髒話。劈腿、同時交往多人之類的行為同理。Bottom line is,和總統發生affair還有出庭作證時,她並沒有邀請民眾去評價她的隱私房事。
的確是嚴重的網路暴力的受害者。

2. 可是萊溫斯基自己,到後來反倒用各種行為,在意願上、實際上都鼓勵了這些網路暴力。倒未必像很多人說的「沒有資格站出來反對網路暴力」(資格誰沒有呢),而是立場可疑。她當時自己去迎合網路上的惡意評論,不僅迎合還故意刺激創造追求更多的惡意評論,目的明確,不是為了澄清自己形象、不是又被侵犯隱私,不是為了宣傳什麼觀點或理念,就是要藉機出名、炒話題賺錢。那時有過一個廣告牌,充滿了性暗示("I voted Republican this year; the Democrats left a bad taste in my mouth." ):

她出自傳,密集接受各種訪談,還主持一檔娛樂節目,這些大量的公開露面基本沒什麼內容,就是推廣並消費自己的負面形象。有沒有掙到錢這個結果都還不說明問題(事實上的確掙到了大筆,但這不重要),但是明確要靠消費自己隱私賺錢的意願和行為都是確實發生了。當一個人這麼做了之後,很難再聲稱「我是無辜受害者」;她自己所需要承擔的那部分責任,也遠不止「23歲很傻很天真,愛上了不該愛的人」。你聲稱網路暴力如何如何傷害你,媽媽都怕你自殺,那你當初為何不躲避、不反抗、不拒絕、不做保護自己的努力,反倒用各種行動鼓勵別人繼續、還一臉享受?這個享受、繼續邀請更多謾罵攻擊的動作持續了好幾年,現在又忘掉一切站出來說「他們傷害了我」,這樣突然轉換的image,已經變得媽媽都不認識了吧。

3. 不過,就算這樣,也不能為網路暴力的行為洗白,反倒更看出它的可惡。一個人的名譽和隱私就算她自己不在乎、隨便扔、主動要求你踐踏,也不代表你就該踐踏,不代表壞的行為就能變成理所當然。
萊溫斯基後來之所以不顧羞恥地炒作,除了要掙錢以外,另外的原因我有個猜測:也許是一開始被罵得太過了(要知道她本來是想保密的,珍重自己隱私的,也沒有想借總統出名的意圖,後來被朋友出賣,電話錄音被公開,一切才不可收拾,也不得不在庭審中作證,談論閨房細節),人一激憤心理就容易扭曲,索性破罐破摔:「一切想要摧毀我的我都要利用它,使我變得更強壯」是個常見的迷思,讓人不去承認自己感到的痛苦,給自己一個很強大的假象,因為面對現實太心碎;「你們越罵老娘越要表現不在乎,你繼續噴吧,傷不到我,我還從中掙錢呢,看看是誰傻逼了啊」這種心態,只是裝作不受傷,其實傷害都積下來了。
不過只能猜測了,別人真實心理機制怎麼樣,我們也沒有途徑知道。只是,若真是這樣的話,網路暴力就更見得害人了,幾乎是逼良為娼。

4. 現在這個時間點又出來演講、發文章,不管怎麼解釋,總是脫不掉的嫌疑。自己當年如何炒作的事,輕輕巧巧地完全避而不談,挑選話題挑選事實的偏見太明顯。所以就算她演講的邏輯措辭我都認同、她提倡的觀點我也認同,這個人在我心目中的印象還是暫時沒有洗白,因為我不知道她這次出來曝光的目的又是什麼,也不確定她是真誠的。有可能只是精心加工的營銷文而已。還要再觀望。


大量公眾和這個問題下的高票答案還在糾結萊溫斯基本身在當年的白宮實習生醜聞中扮演的不正當和不光彩角色,以及其後在媒體生態中藉此事件獲取巨額收益這些周邊事宜,而忽略了,至少是投入了過少的注意力於TED這場演講的主題——the price of shame.

一場演講的價值更多體現在演講的內容而非演講者的經歷。因此,請judge演講,而不是judge演講者。

從這個角度而言,即便考慮到萊溫斯基本身也是當年醜聞的受益者,她同時作為醜聞受害者的角色也依然是成立的,並且在此過程中整個社會構成的輿論環境對女實習生的消費,以及這種消費意味著的shame,和shame背後的price都是傳遞演topic理念的十分合適的載體。無論如何,萊溫斯基藉助新媒體,以自己的經歷為案例,說明社會上存在的這樣一種負面現象,並號召更多的人為減少這種現象造成的傷害而努力,都可以稱作是一場優秀的演講,將會產生十分可觀的社會價值。
至於她的經歷和在演講中的陳述存在不一致或者側重點不同的地方,可能對演講中立論的可靠性產生影響,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此外,單從通過新媒體傳播公共價值觀的角度而言,這也可以算是一個非常成功的案例。
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立言雖居最末,依然是有巨大價值的事情。

以上。


如果不是希拉里參選總統,就不會有媒體資源再度找到她包裝她。無非是競選對手的策略。


At the age of 22, I fell in love with my boss...and I regret that mistake deeply.

22歲那年,我愛上了自己的老闆。之後的每一天,我都活在這個錯誤中,後悔非常。

我們總會痴情地問:愛一個人有錯嗎?然後得到這樣的溫情的回答:愛本身沒有錯,但你的愛若傷害到其他人就錯了。頗有道理,語重心長。


萊溫斯基被人罵「蕩婦」「婊子」,因為她愛上了有妻子的男人。在中國還有個特別形象的詞叫「小三」,排除在二元關係之外的,小的,第三個人。


小三的出現伴隨著欺騙,馬家輝在《鏘鏘三人行》中說過一句很動人的話:欺騙,其實是偷走了你的歷史。是了,你以為的都不是你以為的,你以為的都被改寫被扭曲。曾經的信仰原是自己造的一場夢,整個世界山崩地裂,站在廢墟面前,你,成了一個沒有歷史的人。很難過的。


為什麼要欺騙?因為知道自己在做錯事,所以要瞞,要騙。為什麼錯了?因為一對一的戀愛和婚姻關係才是對的,兩個人在一起必須絕對忠誠於對方,無論心理還是生理。為什麼一對一的忠誠是對的,其它任何形式都是錯的?因為我們所處的這個時空,一個莽莽文明堆積起來的一夫一妻制的時空(也是一個文明有可能被瓦解被重構的時空)。


如何避免欺騙?商業規則是,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理想狀態是,沒有禁錮,就沒有欺騙。不管是開放型關係還是多人關係,都在探索藩籬之外的親密關係可能性,但我以為,未必能將「欺騙」銷聲匿跡。世間太多幻影,人性太多幽微,她之欲真時未必不為假,你之欲假時未必不顯真。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真假莫辨的解決辦法是不去辨,讓生命自在自為,心便能自清自安。


套用一句男子的經典辯白:我騙你是因為我在乎你呀。是這樣的,被騙的人是有被小心對待的。若能得一場精緻美妙的太虛幻境,即使醒來也不會太傷心,一切如夢幻泡影觀,如露如電觀,一場夢接一場夢做下去。騙人的有建世界的控制感和征服感,被騙的有游世界的輕鬆感和浪蕩感,每個人都同時是這造夢者和戲夢者,每個人都在騙與被騙中得到愛和滿足。這,才是理想狀態。


我那個沒讀過多少書的外婆勸我結婚時是這樣說的:兒呀,婚還是要結,現在國家是這個政策哩。是的,她沒有說天要下雨樹要發芽人要結婚,她說現在,說政策。我很驚訝,一個連廣場舞都不會跳的老太太能有這樣的覺悟,道盡時空的無奈和個人的無力。而我,也當然要履行一個造夢者的自我修養,回她道:會的會的,再等幾年。是的,說不定再等幾年,碰到合適的對手,我會想要玩玩這個遊戲,縱身一跳,如果夢太美好,就不上來了,如果不夠美好,另尋它夢。但後者可能性更大。Just a game. Just another dream. 如此而已。


記得《奇葩說》最後一期的辯題是:我不生孩子有錯嗎?馬薇薇有一句話:我承認我錯了,但我依然這樣選擇,因為從來沒有不需要抵抗重力的飛翔。我追求自由,理應承受為自由付出的代價。


其實,當我們談論對錯時,我們到底在談什麼?


萊溫斯基在演講中也承認自己錯了。但如果生命能重來一次,再回到那個現場,不知她會不會糾正自己的錯誤,不管是為自由,還是為愛情。只是這一次,夢境需造得更精密。又或者,事先得到希拉里的聲明:我志在政治,你們的事與我無關,不破壞為全國人民營造的「第一家庭」夢幻形象即可。畢竟個人愛情事小,世界穩定事大。


I feel something so wrong doing the right thing. I feel something so right doing the wrong thing. 這兩句歌詞曾被我咀嚼,它似乎應該成為每一個脫軌者或反抗者的催眠曲,催之入夢。夢中無怖無懼,無審判無地獄,只有人,全是自由的人,每個人是自己的王,繡口一吐,呼出個烏托邦。

We talk a lot about our right to freedom of expression,but we need to talk more about our responsibility to freedom of expression.

我們談太多言論自由的權利,談太少言論自由的責任。

萊溫斯基在TED的演講主題是「網路羞辱」,呼籲公眾在網上罵人之前帶上自己的同情心和責任心。

這,確實很難。網路讓罵人變得簡單,隔著屏幕,匿名匿性,每個人都玩起了角色扮演,肆意宣洩庸常生活無法耗盡的荷爾蒙。惡意可以瞬間如洪水猛獸,撲向一個被大眾投射了太多個人想像和道德判斷的人。當對話的場域發生變化,人的言談禮儀也需要重新被規範。可偏偏網路對現實中被規範太久的人來說,是個撒野的地方,撒多大的野,撒什麼樣的野,全聽憑自己心中的那頭原始野獸。


同情心有作用嗎?下面我想講兩個拾人牙慧的故事。


一個是上帝審判的故事。


上帝請了一天假,找五個人來暫時接替審判的工作。問上帝為什麼請假?他說:當你知道了一個人的全部,是很難再來審判她的。你知道她所有的所為所不為,都有來有自有因有緣,你便喪失了判斷的能力。對還是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都難以選擇,只剩下憐憫。


一個是語出自《論語》: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張愛玲在《小說自選集》的序言中提到過這句話。其實和她那句著名情話意思很貼近:因為懂得,所以慈悲。我在之前的一篇文章《當我看灰姑娘時,我在看什麼》中提到的《了不起的蓋茨比》開篇語: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on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 (試譯之,「子欲難人,詰前三省:人無我道,人無我師,人無我愛」。)也是話同此理。


那麼,同情心當然會有作用。前提是,你的同情心能在那頭猛獸出山前捆住它。


永遠不要低估人的慾望,它種類繁複,花樣百出,每時每刻不蠢蠢,無時無刻不欲動。我什麼都能夠抵抗,除了慾望。王爾德的名句。所以,你總有捆不住自己的時候,更多捆不住別人的時候。怎麼辦?當對話的場域發生變化,人的言談禮儀需要被重新規範?事實是,人的思維方式更需要更新。


你只需要知道一件事:網路上的那個你,並不是你。它可能是你的隻言片語,生命中某一秒時光的定格,它是部分的你,過去的你,部分的過去的你,過去的部分的你,並非現在的你,全部的你。而對於他來講,你這部分,這過去,還可能只被看到部分的部分,且被看到的也不一定被理解。如此,你不是你,他不是他。那麼,他罵的不是你,是他以為的那個你,你看到的也不是他,是你以為的和他想要你以為的,那個他。都是幻象,鏡花水月,而已。


當個戲看看便散了,放下滑鼠,卸下油彩,回到面對面的生活,才會更容易想起對面這個人是人,不是隻言片語,不是瞬息的光影,不那麼招罵,也不那麼會罵人。那網上的,就隨它去吧,反正我非我,你非你,花非花,月非月,別太投入,亦別太深情。


綜上,那個被全世界罵過的小三,總統的小三,說的是:我做小三我錯了,你們不該羞辱我。網路暴力要不得,它能把人逼死的。帶上你的同情心,我們一起正能量。


我看到的是:一場夢幻泡影。原來處處是修行。

文/木石

微信公眾號:直女日記(zhinvriji)

一切關於女人都關於自由,都吸引我去言說,停不下來。


我不否認萊溫斯基當小三是一件糟糕的錯事。

不過,正如她問的一樣,很多人年輕時候都做過糟糕的錯事。

只不過,別人的錯事隨著時間的流逝被掩蓋了,而那些被網路暴力傷害過的人永遠無法move on。

這個問題下所有反對她的ted talk的人,他們的論據基本有兩個:1. 「因為你是小三,所以你沒有資格反對網路暴力。」 2. 「因為你靠你的名氣賺錢了,所以你沒有資格反對網路暴力。」

我想說的是,就因為她是小三,也不等於網路暴力給她帶來的傷害比一個無辜的人小。就因為她接受採訪寫書賺錢了,也不等於網路暴力給她帶來的傷害比一個不參加採訪不寫書的人少。

網路暴力肯定存在,並且傷害過她。那麼她自然有資格說自己是一個網路暴力的受害者。至於她是不是私生活不檢點,有沒有靠這件事獲得錢,不等於她沒有資格聲討網路暴力。

打個比方,一個女子被一輛違反交規的車撞了,之後獲得了一大筆精神損失費還有別人的捐款。別人說:「因為你是在去乾爹家路上被撞的,所以你沒有資格呼籲遵守交規。」 或者「你依靠被撞的經歷獲得了一大筆錢,所以你沒有資格呼籲遵守交規。」

我不敢苟同。


入戲太深,演技太差,野心太大。

演講標題「The Price of Shame恥辱的代價」?難道不該是「The Price of Shamelessness不知羞恥的代價」嗎?

一、也許每個人20出頭都犯過錯,但利用職務之便跪舔老闆+別人老公這種錯誤有多少人會犯?而且還不只一個。被打上標籤難道她還很委屈么?扮受害者不要太入戲了。
二、舉的例子都是純粹的侵犯隱私,和她的所作所為完全不是一回事兒。企圖移植人們對未成年受害者的同情心到自己身上,利用聽眾對自身隱私被侵犯的恐懼尋求認同感,典型的營銷手段。
三、把八卦狗仔和網路黑客混為一談,邏輯混亂。畢竟個人信息被盜和偷情被抓不能相提並論,公眾人物私照流出和普通民眾身份失竊沒有可比性。
四、反覆強調同理心。。她被攻擊被羞辱讓我們感同身受,那她和總統先生調情時的感受怎麼算?總不能她找樂子時候要隱私,被曝光遭譴責了就要大家一起分擔吧。
五、最後演變成一場反網路反科技的演講了。什麼網路欺凌80%的增長,怎麼不說每個醜聞獲得的注意力越來越分散,事件影響力越來越小呢?網路揭露腐敗保障公眾知情權和增加社會透明度怎麼不提呢?拉鏈門其實也是例子。
六、結尾簡直此地無銀三十萬兩。。她這樣伺機利用公眾注意力獲利和她自己譴責的行為有什麼不一樣?


看過最差的TED演講。

希拉里加油^_^


我竟然想起了《紙牌屋》里的佐伊·巴恩斯……


22歲時打了幾炮,就夠吹一輩子,也是蒜她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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