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高於人權,還是人權高於主權?

請大家發表自己的看法之前先提出自己對主權和人權這兩個概念的認識。
相關 Quora 問題:Are human rights superior to sovereignty?


所以說社會科學門檻低么?這種題目連最優秀的政治學教授都爭執不休,大家一兩句「有國斯有土,有土斯有人」就把西方近代以來幾百年的爭論給終結了。說好的專業問題專業人士呢?
首先贊同 @庄呈展 的史料和看法。冷先生這次的回答有失他的一貫高水準。

其次,說說西方各派理論對人權主權的看法。

  1. 國家主義/現實主義(前者為比較政治經濟學範疇,後者為國際政治經濟學。下同)
    很明顯,這派相信主權高於人權。他們的出發點來自修昔底德、馬基雅維利和霍布斯,即他們認為人類的初始狀態是血腥加殘酷,叢林法則主導一切。後來大家受不了這種混亂之治了,才決定成立社會。因此,是國內/國際的無政府狀態行不通,才使得國家成為一個理所應當的行為體。
  2. 新古典政治經濟學/新自由主義
    這派大多是亞當·斯密之後提倡「人人為自己、市場為大家」的自由主義者,經濟學家居多。他們認為人權更高,因為他們根本不認為人類的初始狀態是一坨屎。從國家主義到自由主義,啟蒙運動時的洛克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
  3. 馬克思主義/新馬克思主義
    這派就根本不在乎國家了,因為馬克思很厲害(無反諷),他繞到國家的背後,像捉迷藏一樣找到了最後的提線木偶——階級。
    他們認為國家就是一個工具,所以國家主權什麼的不重要,無論是資產階級還是無產階級統治。因為如果資產階級統治那國家就是一個玩偶,如果無產階級統治那等到了共產主義社會,國家就不存在了(這也是後來托洛茨基和斯大林的分歧所在,也是為什麼蘇聯會在國內人民都吃不飽的情況下運黃金援助中國的原因,這也是為什麼毛在三年大饑荒運糧出國、會不遺餘力支持緬共造反的原因了)
    不過,後來的新馬克思主義者提出了國家的相對自主性,但歸根結底還是為資產階級利益服務,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所以,主權人權不重要,奪取生產資料所有權最重要。
  4. 新制度主義/新自由主義
    這派也是經濟學家居多,所以在人權主權的問題上和2很相似。不過他們一般討論歷史、經濟,而少涉及政治。(也應該是我沒讀到,希望有人補充)
  5. 話語制度主義/建構主義
    按我說,建構主義最似莊子:大笑大笑還大學,人權主權,何有於我哉?!
    主權是什麼?人權是什麼?都是創造出來騙人的啊!你們有誰看到過主權???
    為什麼我們需要戒指、婚禮、婚紗照這些勞民傷財的虛晃子?是因為愛情是個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所以我們急著要用這些實實在在的物體去證明他們啊!
    為什麼我們需要國旗、國歌、國徽、護照、戶籍?是因為國家是哥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不發明這些儀式和祭品怎麼給你進行愛國主義教育?
  6. 女權主義
    最後提一道女權主義。女權主義也顛覆了以上所有:就國家來說,國家是什麼?是暴力機構,那暴力機構是男是女?
    看,這就是男權定下的規則。他們決定了國家。
    主權是什麼?是維護國際安全的砝碼。
    安全是什麼?是軍事上保證不被侵害。
    軍事是什麼?是由男性組成的軍隊啊!
    所以,主權、安全這些概念本身就是帶有性別歧視的。為什麼國際社會不能合作和睦以及和好如初,為什麼沒有主權就只有任人宰割,是因為男性霸權、暴力、競爭、金錢,以及主權,而如果女性做主,一定提倡合作、和平、家庭、責任,就根本沒有必要發明出一個人權來反彈了。

綜上所述,人權和主權是一個很龐大很廣闊的話題,以上只是概述,更深層更具體的還需要更專業的人士回答。我很贊同這個答案的說法,即19世紀末以來,諸般理論流派都在質疑國家這個概念(2-6都是,1提出時間最早),而覆巢之下安有完卵這種說法西方思想家幾百年前就想道了,勞煩諸位費神費口水,沒說出一點新意。《那年那兔那些事兒》這部漫畫描述的中國當代史客觀嗎?

最後,說了這麼多,一定有人問:哪個理論是對的呢?這也叫回到了我們的題目:人權主權到底哪個高?
我的、大多數專業政治學家的答案一定會是:隨你咯。

因為這是一個基本的歷史觀問題:在一元化文化的教育下,大多數國人沒有培養出一個開放的歷史觀。
因為我們的歷史觀教育中只講馬克思主義,而馬克思主義又是唯物的,這樣就導致不分文理,不論左右,如果不真正接受西方文明的洗禮,求知的立場就容易狹隘。一定要知道哪個理論是對的,哪個是錯的,這樣以後可以和計程車司機談笑風生,可以在網易評論里怒斥潑番:
「弗洛伊德那套早就被拋棄了!再回去讀幾本心理學的書吧!」
「到了二十一世紀還在說國家主義,我笑摸狗頭不語」
「比特麗斯、馬歇爾以及福利國家理論早就證明了自由主義的破產,沒想到在中國還有人信這個,可悲啊可悲」
這些言論難道不是很熟悉么?大家問類似的問題究竟是想知道歷史細節、理論流派、 國際爭鳴?還是想拿到一個確切結果,一勞永逸,最後高冷地在網上冷嘲熱諷?

結果就是大家從來沒有想過哪家理論適合我,我有自由選擇、判別乃至發展該理論的權利,最終追求真知與自由的道路旁卧滿了一套套理論的奴隸。

文中理論概述來自政治經濟學導論課朱天飈教授課堂講授總結。


當主權高於人權對我們有利時,主權就高於人權;
當人權高於主權對我們有利時,人權就高於主權;


沒有主權的人權屬於忽悠,沒有人權的主權等於虛無。二者本來就是一體兩面,對立起來就是為了搞事。


幾乎所有的答案都是「人權高於主權」。看到這樣一邊倒的答案,我是有些高興的,知乎上的網友們對於人本身的作用有了思考,並且主動去認識什麼究竟是人類存在的意義。

但是(對,但是,抱歉),這個世界和我們想像的那個最高理想狀態是不一樣的。

黎塞留 在17世紀為法王擺脫了宗教對立(天主教一邊和新教一邊;法國當時是信仰天主教,現在也是),而將法國國家利益設置於宗教之上,為了抵抗神聖羅馬帝國斐迪南二世,資助了信奉新教的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 對抗神聖羅馬帝國。黎塞留是第一個從中世紀的道德規範和以宗教分野相互對抗中走出來的重要政治家,他窮盡一生,使得法國能夠不至於被哈布斯堡王朝環繞(當時西班牙和義大利大部分北部城邦屬於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而北面少數不為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控制的接壤地區則屬於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他這樣的將國家利益放在最高的位置上的做法,使得法國能夠在這樣「包圍圈」中生存下來,同時到他死去時,在法國身邊的只有沒有統一而十分弱小的德意志,與德意志還在不斷爭鬥的同樣使用德語的奧地利,已經實力已經衰弱下去的西班牙,和仍然執著於城邦的義大利。為法國能夠在之後的一百五十年中成為歐洲一霸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否則拿破崙是不會有這樣的舞台的。)

從他開始,整個歐洲的主權國家意識開始發展起來。因為每一個歐洲的傑出政治家都會從他身上以及法國的發展壯大中去找尋原因。這樣的多米諾效應,也使得中世紀仍然以兩大宗教爭端為大分野,下面是幾十王,幾萬諸侯相互征伐的狀態,逐漸由民族歸屬的認同形成了主權國家。

特別是在哈布斯堡王朝在三十年戰爭 後並沒有能夠獲得中歐霸主的地位,直到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徹底瓦解。橫跨在國家這個單位上的形態(宗教,家族等)都在政治舞台中逐漸退出。而之後的同盟(比如:Quadruple Alliance (1815) 或者神聖同盟)都是以國家利益為核心利益的形式而建構起來的。而在之後的18-20世紀中期的大部分時候,歐洲的「國家」正式成為主流價值觀,並且這段時間內要不就是互相攻伐,要不就是拉幫結派攻伐,直到達成了某種意義上的力量平衡之後,休戰分地盤分殖民地分百姓。這樣的古典「均勢」(雖然也堅持了很久)一旦被打破,就是再戰再劃地盤分殖民地分老百姓。

在這個長達耗時一個半世紀的演化過程中還發生了件最為重要的事情,為了實現人類的平等的法國大革命發生了,「以高唱人權為始,卻以血腥的過程和恐怖統治為終」(Kissinger,1962)。

在之後的「均勢」時代中,不但是歐洲民眾(同時在法國大革命啟蒙思想的影響下)在戰爭中被划去了另外一國做他國時產生的民族主義情緒增強了國家主權的重要性,同時新劃入的土地和國民的確是無法得到平等的人權待遇。而且同時在殖民地,殖民地人民的人權地位更是離開殖民者差距很大。

到18世紀後期之後,這樣的矛盾凸顯得更加清晰起來,一個簡單的邏輯被逐漸總結了出來,沒有國家主權的保護,能獲得什麼樣的國民人權待遇就完全掌握在征服者手中了。待到了二次世界大戰後,殖民地的人民都站出來謀求自身能夠獲得的人權,所以希望脫離殖民地待遇,獲得自己的國家主權。

所以,我可以亮出了我的第一個觀點,只要以國家為單位劃分和解讀這個世界的結構沒有被代替:國家主權的重要性絕不會比個人人權低,因為國家公民的人權情況是由這個國家對外主權的能力來決定的;國家主權是該國公民能獲得與其他國家公民同等待遇的重要前提。

第二個觀點,將主權和人權直接拿來比誰高的關係,這個問題是不科學的。他們之間的關係要比這樣簡單的對比關係複雜得多。因為尤其時間推進到了20世紀之後,出現了個以國家主權為借口,而以自身意志投遞到國家意志上並且試圖傳導到國民身上,迫害自己國家中特定群體的獨裁者——希特勒。

最後,我希望讀者能夠理性得看待兩者之間的關係,雖然20-21世紀的人們被獨裁者加深了這樣可怕事件的印象,但是不要因為這些印象從時間上更靠近我們,就忘記了在18-19世紀這個世界上大部分人口在沒有主權保護的情況下受到的人權傷害。


人權當然高於主權。國家是為國民而存在的,國民不是為國家而存在的。

但實際上你要看誰在說這個話。

有的人說這個話,是著重於人權這兩個字,是為了保護人權。有的人說這個話,是著重於主權這兩個字,是為了便於侵犯別國主權。

美國政府把人權高於主權喊得震天響,說白了只是為了侵犯別國主權尋找一個理由。如果美國真的篤信人權高於主權,為什麼美國不列印度呢?當初高喊「人權高於主權」的時候,美國把南聯盟炸的一塌糊塗,把關係民生的各種設施都炸毀了。話說當地居民的人權何在?

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對於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來說,主權要是沒了,人權也就沒了。因為來侵犯你主權的國家和社會,基本上不可能是為了你的福利來的。戰爭或者干涉行動,都需要花費巨額資金,一個國家一個政府為了侵犯另一個國家的主權就要花費極高的代價。這世界上有無私的個人,但沒有無私的階級,更沒有無私的國家。一國跑過來打另一國,其最終目的一定是要獲得收益。民主國家更是如此。不管一個總統在國外建立了怎樣的民主、文明、高尚的體制,花了一堆錢,沒有回報,導致國內失業率上升,國民生活水平下降,這都是要下台的。

所以,當一個國家高喊著「人權高於主權」來侵犯另一個國家的時候,絕不會是為了那個國家國民的人權。因此,聽到有政府說這話的時候,最好打起十二分的警惕。這種情況下「人權高於主權」與「我們必須用德意志的劍為德意志的犁取得土地」沒有任何區別。


人權與主權孰重孰輕,其實是兩個問題的結合:
1、是否需要犧牲人權來維繫主權?
2、能不能通過破壞主權來保護人權?

對於第一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
主權的建立,就是通過國家內部的人們通過讓渡自身權利而結成社會契約、對國家外部人群強制剝奪相應人權從而建立的。
包含了:最高的統治權、對外獨立權、自衛權

軍隊的建立,需要人們讓渡部分生命權、自由權;
稅收制度的建立,需要人們讓渡部分財產權、發展權;
邊境與簽證制度的建立,剝奪了一定範圍內外人的財產、自由等人權;
自衛的權利一旦行駛,也就剝奪了對方軍事人員的生命權等等。


因此,需要認識到「人權」不是一件成分單一的事物,而是由
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發展權、獲取尊嚴的權利最後到民族的一系列部分組成。
這些組成部分的側重、組合比例在各個歷史文化背景下各不相同,在一定的現實條件下通過群體間的妥協形成了維持利益最大公約數的利益關係結構。
這種關係反映在政治上就是一個國家的各項制度,最終的結果就是主權。

主權是一定歷史條件下以在不同時間、不同情境下讓渡、犧牲部分人的部分人權為條件,來維繫主權國家內人群利益最大公約數的最高形式。

所以,第二個問題「能不能通過破壞主權來保護人權?」在邏輯上是不成立的。


因為主權保證的是一個國家內人群各方面綜合利益——人權的最大公約數。從全局出發,而不是看的一個人、一部分人人權的某個部分。

因此,當主權遭受破壞時,從整體的角度看人權必然受到嚴重侵害。
無論是歷史、還是現實,沒有一個主權破碎的國家還能最大可能的維護其國民的人權,一個也沒有。


兩個例子:
獨立戰爭前的美國,儘管主要是英國人後代,英屬北美十三個殖民地的居民享受了經濟方面、政治方面的優待,但是沒有主權的保護,其生命權、財產權仍舊掌控在英國人手中。倫敦的法令可以絲毫不顧及北美利益,龍蝦兵團可以肆意踐踏殖民地居民。因此,儘管實力懸殊,殖民地軍民的生命和財產必然受到損失,但在最大限度利益(人權)的驅動下,建立主權的獨立戰爭必然爆發。
另一個例子是:卡扎菲統治下的利比亞。儘管被認為是獨裁者,但卡扎菲在利比亞的統治,更多的是依靠利比亞部落、派系間的平衡來維繫的。作為一個在聯合國擁有合法席位的主權國家,利比亞人的各方面人權也緊緊依賴著相對應的政經體系,從而維持最大限度利益均衡。然而,一旦外力衝擊,英美法勢力就如同衝進瓷器店的大象一樣,雖然原本要被掉落的盤子被接住了,但隨著房間的崩塌,更多的盤子的徹底摔碎了。

那麼,是不是只要一個國家宣告建立了,執政者就可以在主權的名義下,肆意侵犯人權呢?
當然不是。
因為主權國家的建立既需要外部認可又需要內部妥協。

什麼是主權國家?聯合國的成員國就是最重要標準。
當一個主權國家內部利益關係鏈條崩潰的時候,其執政當局就沒有資格以主權名義行事了。比如:陷入內部種族屠殺的盧安達。
當一個國家失去外部承認的時候,外事往來中也無法在海外對其公民行使主權。比如,台灣與絕大部分國家就沒有引渡協議,與國際刑警組織的合作也只能大陸默許下進行。

以這個標準,理性看朝鮮問題的話:現在還沒有到打著人權牌子就能發動對朝戰爭行動的地步。

因為朝鮮的政局仍舊穩定並在聯合國擁有合法席位,這就意味著其內部的妥協與制衡仍舊有效。因此,如果美、韓貿然行動的話,出現的就不是零零散散尋求更好生活的脫北者,而是成千上百萬求活命而不得的難民。
因此即使是荒唐如父死子繼的朝鮮,主權仍舊是維持朝鮮多數人最基本生命權的保障。而人權中最基礎的生命權與相對高層次的財產、自由權比較,理性的政治決策者並不難做出選擇。

人權與主權之間沒有孰輕孰重的關係,兩者更不是對立的零和博弈。
人權是天然的、絕對的,不管他人認可與否;
主權是後天構建的,在相互關係中確認的。
一定歷史條件下,外部共同的認知與內部最大利益均衡共同決定了:
主權是最大程度保證普遍人權的折衷方式。


「破壞主權來保護人權」的想法與「砸腦袋能醫腳」的思路如出一轍。

領土是天然的;
為了生存與發展而在各方面相互需要、妥協的人類群體是億萬年進化形成文明的結果——人權;
政權則是人群間分配資源的最高組織形式;
當政權獲得內外部共同認可的時候,就稱之;為「擁有主權」。

所以,人權絕對不是只有在國家層面才可以談論,而是深入到主權國家社會的從上到下每一個細節。
諸如:
婚姻家庭制度保障了生育權、財產權
食品安全制度是保障健康權
教育體系是保障發展權、受教育權利
金融體系是保障財產權
互聯網產業保障了信息自由權
………
這裡的保障不是意味著每一個人都能得到最充分的權利(甚至有一部分人一部分權利被犧牲掉),而是在普遍的利益最大公約數。

當然即使是這個「利益的最大公約數」這也是個理想狀態,大部分情況下社會各行業各部門在人群間、階層間、地區間都是有利益傾向性的。

因此,這些利益傾向在更高層次也會有一個可以趨近的「利益最大公約數」,所對應的具體人權指標也更加的基礎。
一直到最高,上升到國與國利益層次,保障這個利益最大公約數(最基本人權)的就是我們所說的「主權」概念。

如果我們以為破壞主權可以修改某些行業、某些群體的不合理問題,那麼造成的結果就是:
自上而下,維持「最大利益公約數」的體系層層崩潰,各領域各地區的利益均衡被打破,在底層無數最基本人權被犧牲的前提下重建一個仍舊不斷修補的利益體系。


而這期間,掌握資源的群體在無約束條件可以獲得更大的利益話語權。
一個現實的例子就是:俄羅斯的資本寡頭大部分都是蘇聯時代的「趙家人」。

人權的保護,從來都是一個貫穿於人類社會整體的話題。教育投入、食品監督、法律修繕、住房政策、治安執法,各行各業的每一個人都關係到自身與他人的人權。

當一個人處在社會階層金字塔越高,其對於人權影響的關係範圍越大、層次也越基礎。
當最頂層所代表利益間均衡被長久以來的社會發展慣性打破的時候,無需外部勢力介入,其主權的合法性也會瓦解。

上面說了,主權也是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一個國家主權框架被打碎後,在另一個主權國家的眼中無論人或資源無非就是一塊無主的富礦而已。

總結下:保護人權是毋庸置疑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但將人權與主權對立,則是徹底的政治把戲。


有三種無知的行為:
拋開人權單獨討論主權的
拋開主權單獨討論人權的
把主權和人權簡單對立還試圖進行比較的


說多了都是廢話,強權政治,只能說利益高於主權且高於人權,僅此而已。當今某大國打著「人權高於主權」的旗號,發動的幾次戰爭,給所在國家的平民造成了多大的傷害就無需多說了。利益就是利益,擺在那裡。對於弱小的國家,談毛的人權主權,直接給丫全踐踏了


能熟練靈活地玩弄雙重標準,是一個大國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也是一個人政治成熟度的基本體現。


這個問題本身不是由精確的語言所構成,也難以用精確的語言給出直接的回答。我寫過一篇《和計程車司機談國際局勢》,供參考:

和計程車司機談國際局勢
2011-03-22
遇到一個健談的計程車司機。和北京的許多司機一樣,他也愛談國家大事,愛談國際局勢。
多數司機談起自己時,對不許幹個體強迫交車份兒之類的事是非常不滿的,對社會上的不平也相當憤憤。但談起國際局勢,則幾乎百分之百都是《環球時報》的義正,《新聞聯播》的辭嚴。
所以,當談起國際上最近正熱鬧的事時,他表達了自己新華社通稿式的觀點:「……為了……仗著……干涉……」
我:「沒錯,是這麼回事。不過這也得看怎麼說。」
他:「怎麼說啊?」
我:「譬如說,你家鄰居,兩口子拌嘴,你聽到了,你管不管?」
他:「……我不管。」
我:「沒錯,我也不會管。這是人家的家務事,咱干涉人家不好。現在兩口子打起來了,你管不管?」
他:「嗯……」
我:「我還是不管。人家打架是人家的事情,對吧,兩口子能打出什麼來啊?現在,那家男的拿起刀,要殺老婆孩子,你管不管?」
他:「嗯……」
我:「我還是不管。倒不是不該管,我覺得這時候是該管的。但咱不是武林高手,人家還拿著刀呢。我打110,讓警察來管。」
他:「對,該報警。」
我:「但要是沒有110,沒有警察,你說該咋辦?咱是沒能力,但是有人有能力,譬如霍元甲,霍元甲你知道吧,他去管了。他管這個你說對不對?」
他:「嗯……」
我:「霍元甲管這個事兒的時候,不小心把他家孩子也打死了,這霍元甲肯定是有錯兒,對吧?」
他:「嗯……」
我:「要是霍元甲管這個事兒,目的是因為看上他家媳婦了,這霍元甲錯兒就更大了,對吧?」
他:「嗯……」
我:「但是,這個錯,錯在霍元甲本人。是來管事兒的人有錯,並不是管這個事兒不對,更不是事兒不該管。這個理兒沒錯吧?」
他:「嗯……」
我:「所以,這事兒也得看怎麼說。麻煩您右拐靠邊停,我到了。」


這個問題不能隨便回答

如果回答主權高於人權,那麼就會被扣上各種大帽子

如果回答人權高於主權,那麼各獨立勢力喜大普奔

主權是一個群體(國家)保障其蘑菇人權的一種方式

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權是0,那麼這個國家比原教旨邪教國家還要糟糕

如果一個國家的主權是0,那麼這個國家會被上面的那種國家輕鬆征服同化

所以主權與人權的最優定價應該處於主權0和人權0之間,讓蘑菇人權最大化

而這個蘑菇人權的概念不太容易解釋,基本就是全國的平均人權,乘以各自的一系列係數,得出一個較好的結果

或者可以把這個問題簡化一下:

一個村莊應該讓多少人去當衛兵,才能保障村民的蘑菇幸福度的最高

如果全村人都去當衛兵,沒人生產,大家餓肚子,不好

如果村裡沒有衛兵,就會被上面那個村子侵略,日子不好過

人權分成很多種類,通常來說其中價值最高的是生存權

有軍隊的國家,都是是默認了必要時可以犧牲一部分人的生存權來捍衛主權的(某個在自身沒遭受武力威脅的情況下就愛動輒讓軍隊冒著生命危險去外國打仗的現代大國尤其惡劣)


討論主權和人權,還是要先討論兩個概念:民族階級
我強調的是,要在當時的歷史語境下討論所謂的概念及其局限性。
民族主義是歐洲中世紀人本主義(這裡的人本主義是和宗教威權主義相對立,不是我們當下語境里的「人權」。「人權」的建立本針對法皇的威權統治,發源於法國的思想啟蒙,始建於美國的建立,完善於羅斯福的「三大自由」,而從不是什麼其他)的延續,是歐洲建立現代化國家的三大前提之一(其餘兩個前提是法制和社會保障)。只有民族主義的覺醒,才能建立一個統一強大的民族國家,才能動用國家的全部力量從自身的內部發動一場歷史性的變革從而迫使自己走上一條嶄新的道路。肇始之端,困境可想而知。而歷史之所以選擇法國,誠如@庄無己 之言。太陽王能夠君臨法國乃至整個歐洲,蓋有耐於此。正因為法國的強大,歐洲的「國家主權」意識開始萌生,於是普魯士開始謀求統一德意志,義大利謀求自身統一,西班牙開始動用強大的戰爭機器與法國在世界所及的領域展開競爭。而當時弱小的英格蘭得上帝的恩賜,既保留的完全的新教教義(偏人權),又接受了大陸國家的「主權」思維,於是造就大英帝國的極其輝煌的「維多利亞時代」。注意,這裡主權和人權還是比較獨立並相對的。
小結:宗教和國家的抗力產生新的宗教教義從而為文藝復興提供養分並發端人本主義。人本主義促進民族意識和國家意志的覺醒,幫助民族國家建立並為人類開闢了一條嶄新的現代化道路。國家主權獨立的日益強大威懾到越來越弱小的人本主義,人本主義再次發端開始思想啟蒙從而讓現代形態的「人權」概念獨立。

再說階級。階級本是分析社會形態的分布和變化規律的一種工具,不涉及任何政治色彩。但這一概念的提出,讓政治家們看到了其在塑造社會形態和控制社會輿論方面的巨大威力,這一概念被一次又一次的濫用。「階級鬥爭」(這比中世紀的宗教對立可殘酷多了)相信各位都耳熟能詳,如果一主權國家的威權者以人權的借口而對一特定階層進行迫害的話,這不是所謂的人權,而是人權主義的泛濫。如果這樣的思想投射到其他的國家意志上,戰爭和屠殺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個社會中「階級」的存在都以「主權」為借口而對另一不對等的「階級」或者另一不同意識形態的一類人或者國家進行壓榨和人權侵害。階級的存在,人權和主權才能有合作的可能,這是希特勒能主政德國的重要前提之一(另一前提是德國這個國家的哲學傳統,尤其是尼採的超人哲學)。一旦國內的「人權」服從主權或者人權和主權合作,那麼周邊國家離災難就不遠了。
小結:階級論的提出讓主權和人權看到了合作的可能,一旦國家將強加於主權或者人權的壓力轉移到主權內的弱小階級或者主權外的弱小國家,戰爭不可避免的爆發。所以,警惕階級論。調和的看待主權和人權。

千萬不要小看主權,主權可以讓一個小小的日本在19世紀末擊敗強大於己十倍的大清朝。也請不要小看人權,人權讓美國在極度劣勢的情況下擊敗了當時統治世界的大英帝國。

主權和人權的關係太複雜,複雜到不是三言兩語,借用什麼工具、什麼關係、什麼形態就能描述清楚的。作為一名共和主義者,應該時刻警惕主權意志里的民粹主義和愛國主義,時刻警惕人權意志里的民主主義和自由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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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討論如此大的學術問題,我都忐忑不安。一是因為自己知道的太少,二是因為說多了怕錯。不過好在知乎重在分享,我也就寫下來了。錯誤很多,望指正共同進步。
討論這個問題時候少爭論為好。問題本來就是個坑,再怎麼爭論都是沒有結果的。各位還不如都回去補補功課,隨便找幾個聽上去順耳的點擊個贊,然後「呵呵」一下就算了。


本來是在@庄無己 的回答下,支持@悅己 的「
把人權與主權簡單對立,這是論戰工具。。 」這句話的。@庄無己 的回答我覺得已經很完善了,本不欲畫蛇添足,但後來多寫了幾句,就覥顏拿出來回答題主吧。

我們在思辨的時候第一反應往往是「分出個對錯」,就是二元論的論調——非黑即白,非對即錯,非此即彼……。但卻沒有深入思考,「對立雙方」是天然對立還是人為對立?人權和主權本應該是並行不悖的,如今卻被人為對立起來,往輕里來說是概念錯誤,往重里來說是刻意誤導。

主權重要不?重要!主權簡單說是以國家為主體,獨立處理內外事務的權力,主權的喪失就是國家的滅亡。往小里打比方,主權就類似於:你家的門在沒有得到你的允許時,別人不能隨意進出;你家裡的東西沒有你的同意別人不能支配;你家人在外受到無禮對待,家裡人來出面……咦?怎麼主權聽起來和人權也很有相似之處?
人權重要不?重要!人權大意就是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人權的喪失,輕了是失去自由,重了就沒命了。「人權」的擁有者不僅是個人,還包括個人組成的「群體」!如果放大了打比方:同一個國家成員組成的旅行團在國外受到尊重,也就是人權受到尊重……同樣要「咦?」,把這個「團」放大到整個國家的國民團體,不也同樣性質么?人權所享受的尊嚴和主權尊嚴貌似也無法簡單剝離呀?
那麼,主權和人權到底是什麼關係?從上面概念上的對比,應該能說明二者關係的一部分。我覺得任何他人提出的相對立的兩個概念,我們第一步要做的是明確兩個概念的意思,然後不在任何假設條件下地分析其概念是否有相悖之處,而非直接將其作為對立概念來辯,這樣是辯不出什麼東西來的。


有時這個大,有時那個大



我只想說一件事:
人權高於主權,最早是勃列日涅夫提出的,美國當時唱的反調,批駁這是蘇修的霸權理論。
蘇聯跨了,美國搖身一變,唱起了人權高於主權的調門。
人都是健忘的。


實權高於一切權利。


這個問題屬於規範分析價值判斷,規範分析沒有標準答案,就此我只能給出一個實證分析的答案——在國際政治中「主權平均則人權不均,人權平均則主權平均」——這句話本身定義了主權和人權兩個詞,滿足這個性質的就是我眼中的主權和人權,不過各位討論的好像並不是這兩個基本概念,而是一些高度複合的概念……


你媽和你媳婦同時掉水裡,你先救誰?


復國以前的猶太人在歐洲有人權嗎?沒有國家,你被分批集體毒殺都沒人管得了,主權和人權誰導致誰一目了然。
如果實在要說點樓主能感同身受的東西,那麼就對比一下清末的華僑和現在的華僑吧,看看哪個比哪個更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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