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人喜歡小眾歌手,卻不希望他火起來?
rt
我不喜歡我不喜歡的人喜歡我喜歡的人。
此圖來自於之前在知乎看到的一個答案。很抱歉忘記了原答者的ID…
其實,聽什麼歌,在某些方面也是一個人社會標籤的一種。
從某一個渠道而來的聽眾,往往可以和諧共享這個標籤,他們認可彼此的身份和價值觀,享受著這個群體給他們的安全感。
而當音樂作品跳出這個渠道傳播到了更多人耳中,這個標籤本身為更多人所分享,這裡面加入了更多的人群,有些人群並不能在其中很好的共存,有些人在這個情況下選擇了放棄這個標籤,尋找下一個新的群體。
其實這事跟小不小眾沒有關係,重點在於新加入的群體能否對他們產生吸引和認同感,如果他們喜歡的作品得到了專業作曲家和文學家的欣賞,他們是樂見其成的。
而如果新來的聽眾是他們認為很low的群體,例如被改編成了廣場舞和大街神曲,他們才會反感,捨棄標籤。
高中時很喜歡香港indie歌手林一峰,Chet Lam。在那個還是聽CD的年代,翻遍五線小城市去找他的打口碟。在網上搜他主演的舞台劇,找得到種子,卻沒有資源。
儘管這麼艱難,但仍然滿心喜歡那把清澈明亮的好嗓子。
大一他到我們學校小禮堂開show,排除萬難去聽他的演唱會。當時真有一種夢想成真的感覺。
但過了那一夜好像熱情就燒盡了,慢慢地不再追他的新歌,也不再追他的消息,再開演唱會的時候,也不再想去看了。
前幾年喜歡秦昊,那時候他還是個酒吧歌手,在優酷上放些自己錄製的小視頻。那時也是喜歡他的聲音喜歡得不得了,在深夜裡聽著覺得特別踏實和安定。
他第一次來廣州,在水蔭路一家小酒吧,100塊一張的門票。
第二次來在雕塑公園的凸空間,貌似是2013年的跨年。當時也去看了。
後面他慢慢火起來,但當他開始出第二張專輯的時候,我的熱情也開始慢慢消減了。
現在連微博也取消關注了。
好像一路以來,喜歡過很多所謂的indie的音樂人。除了上述兩位,My little airport、the Pancakes、Tizzy bac、At17、以及沒紅時期的蘇打綠、張懸,etc。
初聽時驚艷,痴迷一陣子,最後退燒。
有些最後紅了,有些一直沒有紅,At17的林二汶今年還跑去參加《中國好歌曲》。
怎麼說呢,其實我覺得喜不喜歡小眾歌手,和ta最後火沒火,好像沒有半毛錢關係。
有時候,你喜歡一個不怎麼知名的歌手,只是因為他的聲音和歌曲準確切中了你當時的心情。而當你不喜歡了的時候,也只是因為你已經告別了那個時候的自己。
不希望他火,可能真的是純粹因為不喜歡那些頗為隱秘的心情被曝光在人山人海之前吧。
之前微博上看過一句話:自己喜歡的小眾的東西被大家喜歡後,有一種自己老婆被人嗶了的感覺。
就音樂來說,我不管小不小眾,歌好聽就得,盲目追求小眾才真是裝X呢。
感謝 @一見你就笑邀請
首先從音樂人說
無論是主觀想要的還是客觀帶來的
成名後不僅是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
接踵而來的是很難保持獨立 因為自己難以打理經濟等的具體問題
所以就要有簽約 經理等等很世俗化但又必須的元素
物質生活變好會給很多人帶來迷失
繁瑣的社會活動會擾亂創作的冷靜
從這些成名帶來的世俗困擾上來看
成為名人 從藝術家進入娛樂圈
對音樂人的藝術生命都是不良影響
並且從此之後音樂人變得不獨立 不能主動決定自己的定位和走向
會有一群人來規劃 來控制
就像英劇《黑鏡》第一季第二集里表現得那樣
開始的真性情的寫照最後變成了被販賣的商品
這是一般音樂人 尤其是從苦日子過來的沒見過「大世面」的 難以掌控的
黑鏡 第一季 (豆瓣)
幾乎所有音樂人成名後 都要面臨這樣的選擇
就是是否要和「他們」同流合污 失去自我
不願意這樣做的人 會走上一條很痛苦 但是很受題目中這類樂迷欣賞的人
比如竇唯
比如朴樹
他們用人生去塑造自己的信條和音樂 但也同時受到各種摧殘
那些選擇社會化的音樂人
會不由自主地迷失自己
儘管他們嘴上說不 但自己心裡很清楚
比如「半壁江山」的汪峰 他在賺錢的同時 海量創作退步作品的同時
是很清楚地知道現在的自己和鮑家街43號的自己的差距的
所以他會在第三季中國好聲音中力保帕爾哈提
證明了他心中還有當初的搖滾夢想
只是受限於現實 沒有辦法解脫而已
世俗化給音樂人經常會帶來嚴重創傷
就此以經濟為例
Leonard Cohen在進入寺廟禪修的幾年間
他的經紀人捲走了他的所有財產
當他還俗出來之後 發現自己已身無分文
所以要繼續攢養老的錢
也許這也是他近一年來 連續出版一張錄音室專輯和兩張現場專輯的原因吧
雖然都是高質量的優秀作品 但是這樣的舉動的確是反常的
另一個由於經濟原因導致嚴重創傷的是The Beatles
導致披頭士解散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經濟問題
在把他們挖掘並帶向高峰的經紀人Brian Epstein去世之後
樂隊內部由於經濟問題鬧得不可開交
Paul McCartney和John Lennon都找到了自己挑選的經濟管理人
這方面產生的不和諧因素甚至大於音樂理念不合和友誼出現破裂
可以說那個靠譜的經紀人的去世直接導致了披頭士解體
在不能安靜地不受世俗干擾的情況下 是很難繼續做藝術的
與此不同的是另一個偉大的搖滾樂隊 The Rolling Stones
作為縱橫樂壇五十多年的搖滾活化石
滾石樂隊不僅沒有早早解散 還搖滾到了今天
作為當今世界最賺錢的樂隊
仍然保持著高質量的藝術創作和現場表演
這一切要歸功於倫敦經濟學院畢業的主唱Mick Jagger
Mick有著驚人的經濟頭腦和社交能力
這為樂隊的久盛不衰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只有外界因素安定了 才能做藝術
所以很多我們看起來已經迷失的藝術家
也許是在能夠自己決定自己命運之前
卑躬屈膝與現實
如果他們可以掌控自己的經濟命門
才會有更真誠的作品出來
但是很多人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
這過程中也就徹底迷失了
同時加上人的創作力也就是年輕的那十幾年
在和世俗耗下去的過程中就徹底消失了
畢竟沒就幾個人能有Bob Dylan那樣不竭的創造力
同時不得不說 同樣面臨這樣的問題
我們的華語音樂人要比西方的音樂人更艱難
因為西方和日本有著良好的版權保護
音樂人安心的做唱片就可以養自己
而在我們的環境里
音樂人顯然只靠做唱片會餓死
所以不得不費心去告演唱會 做代言 上頭條
這些瑣碎的破事直接讓音樂人沒法靜下心來創作
但是為了餵飽肚子還必須要這樣
然後就帶來了惡性循環
這也是華語樂壇在退步的原因吧
所以購買正版才能避免這種現象
所以成名對音樂人來說是一個不曉得挑戰
不是所有人都經得起這個挑戰
最後對普通樂迷而言
現在開始回答題主的問題
為什麼很多人不希望自己喜歡的音樂人成名
從我們的角度看 除了成名會給音樂人帶來的影響產生的變化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音樂人的變化不止有成名帶來的變化
還有許多其他因素 比如年紀和經歷
作為一個普通人 在少年時憧憬 青年時彷徨 中年時穩重 老年時看開 是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許巍不可能永遠讓人心痛 永遠在無盡的夜裡走
而現在的他 人到中年 受佛家影響 雲淡風輕
所以成名不是帶來他變化的原因
那個殺死John Lennon的狂熱歌迷是走了極端
他妄想歌手永遠不變
退一步講 如果你熱愛一個音樂人
你希望他永遠窮困潦倒嗎
你希望他繼續自閉抑鬱嗎
人人都有讓自己物質生活更好的權利
為什麼有的人生活好了之後
還要求最喜愛的音樂人繼續痛苦呢
因此他們變富了 沒有激情 沒有想像力 甚至淪為眾人了
我們只要一聲輕嘆就好了 不要過分指責了
如果你喜歡那種風格 那種情調 再去找別人就好了
不要過去愛一個人 為一個人感動得涕淚橫流
現在反過來罵人家變了
你沒變嗎
至於那些只為了裝逼而喜歡小眾歌手的人
我不想評論
聽音樂也能聽出優越感
這樣的逼格 我覺得很低
哎呦喂!這小眾啊!我來聽聽!好好好!我聽懂了!嗯!沒錯!是聽懂了不就「孤獨寂寞冷,牛逼憤怒行」么!
好!
就粉你了!
看!老子粉的是XX!那才叫小眾!和你們這群聽懂小姐的根本不是一個檔次!見識了吧?
哎呦喂!不對啊,為毛朋友圈兒里有人轉發XX的歌兒?
哎呦喂喂!怎麼大家都開始轉了?你們聽得懂么!瞎轉!
什麼什麼?XX的演唱會門票居然這麼貴啊!我……算了,我還是去看看。
什麼什麼什麼什麼?場子為什麼這麼熱鬧!你這讓我的孤獨和逼格往哪兒擺!摔!
哎呦喂喂喂!XX你居然出專輯了!門票還那麼貴!哎!你不再是我喜歡的XX了!你也向商業和銅臭味低頭了!
呵呵後+_+
【ps答主很喜歡老宋,覺得就憑一首鴿子就不會對他粉轉黑。高中的時候就開始聽逼哥,現在也喜歡馬啪啪,至於二人論戰,那是他們倆的事兒,對我繼續聽他們是不構成任何障礙的。畢竟歌是歌,人是人。
要按人品論藝術,打個比方吧,羅丹這個名字就應該從藝術史里刪除。】
每個音樂人都希望自己的音樂傳播更廣,無論他是創作者還是創作兼演繹者,幾乎沒有任何一個人創作與演繹只是為了自娛自樂。音樂人舉行演出、演唱會就是例子,即便另類的PJ Harvey也會一個人在家完成一張出名的4-track Demo. 歌曲傳播廣是歌手所望,有品位的聽眾卻不希望自己喜歡的小眾歌手和音樂火熱。這是因為歌曲傳唱度越廣,音樂人越容易就下以滿足更多聽眾的口味。這樣的模式會導致音樂人的創作受到不良影響——畢竟在當下,群眾的審美趣味不僅稱不上是高級的、對音樂人創作起到一種積極向上的推動力,反而是極其庸俗而低下、會拖拽低節操音樂人的腿的。這就是「第二張專輯定律」往往又會成為一個魔咒的原因。
如果聽眾只想聽小眾,選擇面比聽流行度高的音樂大多了,大不了換一家。所以這跟什麼裝不裝嗶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不明白那些說喜歡小眾是為了裝逼的人,不覺得自己這麼說本身就是一種無知的裝逼么?
我喜歡什麼東西,從來不是為了炫耀給誰看。
記得上高中的時候,偶然聽見《春天裡》這首歌,一下變喜歡上了,
「沒有信用卡也沒有她」
「當初的我是多麼快樂」
「如果有一天,我老無所依」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離去」
唱的多好
那時候還沒有旭日陽剛,這首歌也並不火,可我就是喜歡,裡面的歌詞讓我產生深深的共鳴,和一種認同感。
後來,大家都知道了,紅遍大江南北,周圍的店鋪都在用喇叭放著「還記得許多年前的春天」,8.9歲的小學生坐在電動車后座上,開著山寨機的低音炮,嘴裡撕心裂肺的喊著「如果有一天,我老無所依」。
那天晚上,我回家帶上耳機,躺在床上聽這首歌,腦子裡都是這些場景,我再也找不到以前那種感覺了,那種共鳴和認同感,早已在湮沒於大眾之中。
以前的糗百,最熱門的帖子也就100贊,但是乾貨十足,每個帖子都能讓我笑捧腹,
後來,「天王蓋地虎,小雞燉蘑菇」,「一如糗百深似海,從此節操是路人」火了以後,糗百上到處是發露肉照,寫黃文,段子三句不離屎尿月經,發佛像照騙贊的,我再也笑不起來。
以前的微博,有趣的人很多,段子手也很敬業,後來,到處充斥著軟廣和硬廣,腦殘粉互相撕逼。
以前的知乎,玩的人還很少,每個回答都能看到背後作者的認真和思考,評論區都是理性的討論與交流,現在呢?
我發現很多東西,都是 起於小眾,興與流行,毀於普及。
喜歡的音樂,不希望他太火,是因為不希望他為了迎合大眾而創作,也不希望他爛在大街小巷的喇叭上,更不希望他迷失於各種各樣的追捧和演唱會中,忘記了自己的初衷。
至於逼格,我喜歡的事物和人,自然是極高的,和他是否小眾沒關係
我第一次去南鑼鼓巷是07年。當時的感覺就是酷!斃!了!好多小咖啡館,還有賣唱片的,和賣毛線編的咪咪的,有一家看起來二樓風景很好的旅社,還有自覺很屌賣完了就關門了的文宇。一天里來來回回逛了好幾遍,覺得如獲至寶,恨不得每周末都去!
直到。。。
08年,奧運會,全世界人們都來了,挺好的,北京歡迎你,用音樂感動你。但是南鑼的景象就變成一波一波的旅遊團,拿著小旗,穿著南鑼鼓巷的t恤在巷子里穿梭著,人手一單反,也不知道照啥呢。所有的小店們都開始賣海魂衫,軍綠色小挎包,和印有奧巴馬頭像寫著為人民服務的短袖。文宇人再多也沒有賣完的情況,錢多的還把門臉兒裝修了一番。
這大概就是,喜歡的小眾歌手,突然大紅大紫起來的感覺。。。
同樣的例子還有很多,九寨溝,麗江,西藏,很多地方去的人多了,就變了。
不是不好,就是有點心疼。首先,樓主能夠認識到好妹妹是流行歌手,我覺得樓主已經具有了一定的音樂鑒賞能力。
其次,正如某位朋友已經提到(媽蛋,我一點開這個話題,就找不到那位朋友了),標籤是商品社會非常流行的東西。
其實在這個商品社會,並沒有什麼真正的小眾和叛逆者,你叛逆嗎?那我賣個紋身給你,滑板要不要?吉他泰勒的怎麼樣?大家只是被商品,精分又精分後的群體。
實際上,音樂也是一種商品,既然是商品,它必然會被標籤化。
就好像我們上網聽音樂的時候,後台數據正在不停地給我們貼標籤,我們所謂的小眾只存在於數據演算法之中。
而這個標籤,是我們作為人唯一能被識別的東西,會計,搖滾歌手,小鎮青年,蘋果死忠,極客,獨立音樂人,再酷的東西也是標籤。
因為商品針對個人推銷的成本太大,針對群體推銷的成本最小,即便最小的標籤,都有成千上萬的人。
可是大家並不知道這個事情,大家努力地想擺脫標籤,用一種標籤來擺脫另一種標籤。
每個人都想尋找那個獨一無二的標籤,但實際上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大家能做到的事情是什麼呢?努力的讓自己相信這個標籤是自己獨有的,酷的,可識別的,與眾不同的。
在希望獨立和渴望交流之中,就形成了一種小圈子標籤,大家努力的一邊擴張小圈子,一邊想要將小圈子控制在能夠達到獨立的幻象之中。
一旦幻象破滅,大家就會一鬨而散,去尋找新的獨立幻象。因為他們雖然喜歡這個歌手,但是卻並不在意他的死活
我喜歡的小眾的歌手、演員、作家、球員,心裡是希望他們火起來的。有時甚至會有「此子不紅,天理難容」的想法,因為覺得這世界太需要這麼一個人了。
但也時常擔心,他們被熟知之後,就會被評價、誤解、比較、鄙視,最後不得不妥協,失去最初的美好。
1.逼格這種東西,就是小眾的伴隨品。
--------------
2.感覺像是:自己的孩子長大了,但叫嚷著喜歡他的卻是一群不了解他的跟風狗。
--------------
3.怕愛的歌手紅了就變了。
--------------
我想大概是上面這三種原因,1是【愛的是逼格而非歌手本身的不愛】,2是【愛他們愛得深沉甚至佔有慾爆炸的過於愛】,3是【你餓著窮著也沒事你要永遠聖潔地給我力量的忘了愛】。最高票那啥不喜歡自己不喜歡的人喜歡自己喜歡的人…無語…像孫燕姿周杰倫等等知名歌手…你是他們的粉的話估計得抑鬱三年………還是老老實實承認:你就是自居逼格,認為就自己品味高而獨特其他人就該Low…從2轉到3,再到1,就是一瞬間的事。
————————
我非常喜歡好妹妹樂隊。微博專註安利他們三十年。他們真是越來越火了。秦碧池和小厚越來越有錢,能做自己喜歡的事,真好。只是電台有段時間沒更新了,有點想念。
對了,這兩天他們在錄製新專輯。《匆匆的你》這首歌應該會被收錄,當時在演唱會上我的耳朵就懷孕了。優酷上有人上傳了演唱會版本,感興趣的可以去聽聽。
你們紅了真好。
再也不用坐硬座。
再也不用去小地方趕場。
再也不用住地下室。
不要累死累活做海報聯繫場地等等都一手包。
你們要快樂要幸福。你們會頂住褒貶。你們一直都是自在如風,用歌聲給我溫暖的少年。若只能是曾經,那也足夠了。畢竟單憑我的愛還是不夠力量,不能讓你們生活過得好。
小眾的歌手們火了,他們最早的那撥聽眾不就沒了裝逼資本了嗎~~~無數的粉轉黑都是如此,影視、文學、音樂皆如是。
哦~~~~細細分析下,這個事情有兩點原因:
1、那些早期之所以為小眾,肯定因為其作品比較特立獨行有自己的氣質,不迎合市場,或起碼不會主動去迎合市場。所以才有其高逼格的特徵,一旦成為廣泛流行,其自身這種個性標籤就自動消失了,逼格自動降低了,最初的那些受眾也就覺得品位不再以至於將其拋棄。
2、很多小眾作者一旦成功上位後,也確實會因為身份變更而顯得不再自然,體現在無論新作品還是現場表演時,都有了刻意迎合的痕迹,這更讓那些最初的受眾確定了「他變了,他江郎才盡了,他商業了,他俗了,他是傻X」這一類的論調。身在這個圈子裡,我不方便舉例,點到為止。
身臨其境,感觸頗深。自從每次上個電視節目,收穫一幫新的歌迷時,也總會有一小幫老歌迷棄我而去。微博上很多人給我評論說希望《流川楓與蒼井空》這首歌不要大火,我能理解;也有不少人告訴說這首歌太火了他們已經不愛了,我也能理解。
自己唯一還算告慰的是,雖然我浸淫此圈已久,深諳各種宣傳炒作技巧和手段,但作為創作者,在寫歌的時候還真沒主動刻意的謀求商業,迎合聽眾過,自勉吧~~謝邀,任何線上的藝人,對他最大的尊重就是給錢,給足夠多的錢,為他的藝術作品買單。
所以我無法理解不希望某藝人紅起來的蠢貨怎麼想的,是想喜歡的藝人活活餓死了,作品在拍賣行升值么?
以西方流行音樂近百年的歷史來看,偉大的作品幾乎都是獲得巨大商業成功的,Pink Floyd、Bob Dylan……例子太多隨便舉。
商業本身是個中性詞,言商業必反抗的,只能說我們這個社會的文藝青年有問題。
最有可能性的一種情況是:他覺得這些歌手不夠他裝逼用的了。
但也有另外一種可能性:這幾年裡他自己的音樂品味確實變了。
題主的問題完全混淆了裝逼黨和其他粉絲。 簡而言之,問題里寫的裝逼黨的行為,問題補充卻不是如此。
有點給小眾歌手引戰的意思。
在他們成名後,是有很多粉絲罵,這代表他們不希望喜歡的歌手成名嗎?顯然不是。
我喜歡你我就希望你好,這道理小孩子都懂得。
具體來講,
1、你成名了我當然高興,可是你因為成名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再提供給我好音樂,那我就不喜歡你了。一個小眾歌手也好,大眾歌手也好,一炮走紅的多了去,長青的有幾個?他們不出好作品了,我們當然不喜歡了。飛兒樂團,阿杜,都是這樣,跟小眾沒有關係。
2、成名作很可能是運氣使然,或包裝所致。他以後可能不再走這個運去觸摸到聽眾的G點(逃跑計劃,張玉華),也可能公司嫌棄他不再雇水軍捧他(龐麥郎),那他後面就爛尾了,沒有優點,自然顯露缺點,比如擺架子。
3、一個歌手不一定是因為自己想唱的東西而成名,比如林志炫其實不喜歡口水歌,可他偏偏就只有一首單身情歌火了。成名以後,歌手更希望告訴粉絲自己想說的東西想表達的內容,或者本來人家就沒想火就想自得其樂,但這些可不一定合大眾的口。所以宋冬野,馬頔講他們的濫情故事大眾不買賬。往寬了說,柯南道爾當年寫死福爾摩斯,謾罵雪片般飛至,但人家心思不在福爾摩斯,在歷史小說,這無可厚非;帕海貝爾當年可不是為了迎合後來的吉他和鋼琴寫的D大調卡農,我們是只記得他的一部作品,但是人家根本不care。這些在大眾看來,就成了不近人情。
比起上面這些我最想說的還是,我喜歡你,當然希望你成名,你成名之後變成了我不喜歡的樣子我討厭你,也不能改變我的初心。
和我要裝逼有個鳥關係。
@程翔小夥伴跟我都有:自己心頭好被你們搶走了,不開心的感覺......(腦補:你們喜歡的都不是真的喜歡他,我才是!!愚蠢的銀類( ̄ε(# ̄)☆╰╮o( ̄▽ ̄///)
我覺得有這想法的應該不止我們所以加上了,o(*≧▽≦)ツ .....果然不是好孩紙(但是和真心喜歡的同好在一起討論好像不會這樣子,恩,沒錯。
------------------------------------------------------------------------------------------------------------------------------------------
其實,這也算是一個蠻憂傷的事.這種感覺尤其是在看偉大的某妮的時候......(表示沒有在黑她)所以,我一般不太會去記住一個歌手的名字,除非是特別特別喜歡,然後就會死命扒歷史。
或許在一個歌手或者band在不溫不火的時候,是他們花費超多心血拚命奮鬥的時候,那種奮鬥的激情,必定體現在他們的作品之中。你可以說,那時候因為不溫不火,他們對音樂的喜歡才更純粹,為夢想拼搏才越快樂,他們的感情,所有的歡喜,都在作品中體現的淋漓盡致,所以你能找到共鳴,他們的聲音也能溫暖你。我覺得他們回頭看的時候,也一定會比較喜歡那樣的自己。
等到他們火了之後,從我的角度會更傾向於說,他們不是因為錢什麼的變了,而是他們已經成為了另外一種人了,當他們還和現在的我們一樣在苦苦奮鬥的時候,他們的歌往往能打動我們,因為他們也在經歷我們經歷的不平坦的生活,但等他們火了,或許,領悟到的不再是我們想要獲得的心靈上的那種安慰了,所以我們就會覺得他們變了吧。但是你能說這種變化不好嗎?我想是不能的,因為話語權在他們自己。再說,每一個歌手一定都會有人喜歡,我覺得世界沒有那麼多中類別的人,每一個人,實際上也是某一群人縮影。
另外,我覺得可能我們在經歷了不同事情後,自己本身的心境思想可能也發生了變化,覺得,他不再能表達出你心裡的那種感覺,這時候,我覺得你可以考慮喜歡別人了,因為,歌手雖然陪你一路走來,但是卻一直不同路。就像一段公車旅行,總會上下。
其實那些歌手,說到底不也是普通人嗎?那些不溫不火的人也都是追夢人,和大街上走著的千千萬萬擠著地鐵公交早出晚歸的的我們是一樣的。其實能堅持夢想的人都不容易,他們那麼努力實現了夢想,我覺得自己並沒有資格指點。
其實,很多人都在說,不要把愛好作為第一職業,因為那樣會很痛苦,因為可能你會發現這條路並不是那麼容易,也許你走著走著就會覺得你不能像自己想的那樣堅持,或者迫於其他壓力擠壓變形,其實最難過的還是自己吧。可他們能這麼勇敢地走到了這個地步,我覺得其實真的蠻讓人感動的。因為還有一個詞語叫做現實,所以會有妥協。寧願相信喜歡的歌手有在夢想和現實中權衡掙扎,做他真正想做的。
再不濟真的死腦筋,就跟我一樣看歌名不深入了解,至少你不會覺得失望,也深受打動,突然有一天看到一首喜歡的,發現竟然是他們的時候,還能說一句,他們的那首歌也超棒很喜歡之類的~、
以上。
推薦閱讀:
※關於搖滾樂最好的紀錄片或電影是什麼?
※你如何看待 Suede 這個樂隊?
※貝斯在樂隊里是什麼地位?
※如何評價 Lou Reed 的一生?
※怎麼才能提高自己的音樂品位(欣賞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