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徵收對只買一套房的人沒有任何影響,為什麼網上還有那麼多平民反對這個政策?

可能是反對的人手裡都擁有好幾套住房吧,我也看不清這個局勢,求明眼人指點一下

沒有學過經濟學,沒有看過太多的政治,想法比較簡單,只是個人一點想法,所以,大家可以隨意討論,言論自由。

既然房產稅不能降低房價,不能抑制投資性住房需求,那還有什麼其他更好的解決方案沒?移步 如何有效抑制投資性購房?


對開徵新稅的態度,實際上涉及到兩個問題
1、是否應該開徵新稅,最後可以歸結到宏觀稅負的高低和輕重問題
2、如果開徵,誰來承擔新稅種。

首先回答第一個問題。

先上兩個圖,手機拍的,大家將就看一下。

圖片來源於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著名財稅專家高培勇老師。

從第一張和第二張圖片可以看出,2012年中國政府收入合計達到18.3萬億元。

這是一個什麼概念呢,相當於全體國人,無論男女老少、婦孺殘疾、鰥寡孤獨,平均每人每年要交給政府1.4萬元,而中國2012年的GDP為51.9萬億,人均GDP約為4萬元,相當於35%的收入被政府拿走了。

這個比例和宏觀稅負的比例也是吻合的(廢話,本來就是一組數據折算出來的 。。。)。第三張圖片中的22.59%是財政部給的宏觀稅負的數據,因為財政部僅僅計算了稅收收入,這種演算法和數據已經被學者和業界所普遍唾棄。

目前目前普遍被專家和學者接受的,是大口徑的宏觀稅負,即全部政府收入佔GDP的比重。除一般預算收入外,還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土地出讓收入)、社會保險基金繳費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等。

那麼,35.33%的宏觀稅負相當於什麼水平呢?可以和國際上其他國家進行一下對比就知道了。

世界銀行此前對一些國家的最佳宏觀稅負水平的研究結果顯示,低收入國家的最佳宏觀稅負水平為13% 左右;中下等收入國家為20%左右;中上等收入國家為23%左右;高收入國家為30%左右。北歐的一些高福利國家和一些奇葩國家如法國的宏觀稅負可以達到40%以上。

中國的宏觀稅負已經和發達國家比肩了,但是,稅收是公共服務的價格,中國的公共服務和發達國家相比,差的不是一點兩點。也就是說,同樣的價格,中國的納稅人購買的是質次價高的公共服務。

為什麼會這樣?引用一下《中國財政供養規模調查》中的話:「復旦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唐亞發現,儘管美國各級政府年度開支占當年GDP的接近一半,但這些財政開支主要用於為納稅人服務的公共安全、醫療保障、社會保險、教育項目和貧困救濟等領域,政府僱員的人頭費和日常管理費用支出比例卻較低;而中國的情況恰恰相反,人頭費和管理費用占財政支出的比例非常高,用於普通公民和公共服務方面的財政支出的比例卻較低,應該增加提供公共服務的醫療衛生、教師和警察等人員的數量。」

「真正服務於公眾的公職人員少,後勤人員即服務於公職人員這個群體自身的人員太多。中山大學哲學系副教授何博傳在《山坳上的中國》一書中提到,中國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約有1/3是後勤服務性的,實為世界所罕見。」

如果再追問一層,那就快要涉及到敏感詞了,財稅是最大的政治。前任總理也說過,一個國家的財稅史是驚心動魄的。無代表權不納稅,沒有監督的後果就是這樣。

SO,從這個角度來說,我贊成一些答案中的「不管什麼稅種都是對屁民的掠奪堅決反對」的態度。

第二個問題。在給定稅負的情況下,如何分配這些稅收負擔?

先解釋一下前提,所謂給定稅負的情況下,就是政府的財政支出規模易漲難降。在經濟史上,除非是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支出和戰爭支出之後的回落,政府財政支出的規模極少出現下降的情況。

另外一方面,實事求是的說,中國政府近幾年確實採取了一些減稅的措施,比如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併、個人所得稅提高起征點、從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以及營業稅改增值稅等。政府開支不減,必然的結局就是此消彼長。從務實的角度來說,這是一個客觀事實,我等屁民無回擊之力,只能接受。

此次十八界三中全會的決定中在財稅體制改革部分也提到,穩定宏觀稅負,逐步提高直接稅的比重。其實已經說得很直白了。直接稅就是收入和財產稅,包括房產稅。

明白了這個前提之後,再討論一下在給定稅負的情況下,如何分配這些稅收負擔?

從古至今,統治者分配稅負的方式主要有三種:按人頭平均納稅、按消費納稅、按收入和財產納稅

按人頭就是人頭稅,不管是否有收入,有無勞動能力,都要交稅。現代已經很少有這種收稅方式了。現代國家徵稅的方式主要是按照消費徵稅和按照收入財產徵稅,他們還有另外一個稱呼就是間接稅和直接稅。

間接稅就是指那些納稅義務人不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能夠被轉嫁給別人的稅種。中國的間接稅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等。在國外主要是消費稅,在國外購物,小票上往往會很清楚的列明價格中多少是物價,多少是稅金。(中國之所以不這麼做就是為了避免屁民意識到自己交了那麼多稅之後過於憤怒,學名叫做納稅人意識的覺醒)

(BTW:得票最多的那個答案雖然論據都是對的,房地產開發環節的稅收確實可以被轉嫁,但是結論是錯的,房產稅是直接稅,是對你的最終財產徵收的稅種,您轉嫁給誰啊?)

中國現在的稅收來源中間接稅是最大的一部分,超過70%。

引用一下另外一篇文章:

2009年一個民間研究機構發布了一份公民稅權手冊中對隱藏在商品中的稅收進行過計算,一袋價格為2元的鹽,包含大約0.29元的增值稅和0.03元的城建稅;你花100元買了一件衣服,其中包含14.53元的增值稅和1.45元的城件稅;你去餐館吃飯,最後結賬時不論多少,餐費的5.5%是營業稅及城建稅;你去理髮店理髮,費用的5.5%是營業稅及城建稅。

這些隱藏在商品和勞務中的稅收,主要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進口關稅和資源稅,以上五個稅種在2010的收入分別為21,091.95億元、11,157.64億元、6,017.54億元、12,514.9億元、417億元,占當年稅收比重分別為29%、15.2%、8.3%、17%、0.56%。全部商品勞務稅的稅收總額為51,199億元,佔全年稅收總收入73,202億元的的70%。也就是說,可以大致這麼理解,中國人除了自己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之外,通過消費商品和勞務向政府繳納了超過5萬億元的稅收,而他們大部分人自己並不知情!

這張圖片基本上能夠說明問題,企業繳納的稅收,除了企業所得稅之外都是間接稅,其實最終都是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也就是大部分低收入人群身上。

間接稅有什麼問題呢?間接稅最大的問題是它的累退性,即越富有的人交稅比例越低。

在貧富差距懸殊的情況下,商品勞務稅不區別納稅人的經濟狀況負擔能力,一律按消費量的多寡承擔稅負,造成稅收具有明顯的累退性,不符合稅收的公平原則。所謂的累退性,即收入越低,其稅收負擔越重.

經濟學中有個概念,叫邊際消費傾向遞減,人們的消費雖然隨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在所增加的收入中用於增加消費的部分越來越少,個人收入高於他人數倍的個人,其消費品支出絕不可能比他人多數倍,在邊際消費傾向遞減的情況下,收入愈少的人消費性開支占其收入的比重愈大,稅負就相對愈重。

其次,對全部消費品都課稅時,由於需求彈性大小不同,課稅所引起的提價速度也不同,即轉嫁的難易程度不一樣,往往是生活必需品最快,日用品次之,奢侈品最慢,因此商品勞務稅的稅負必然主要由居多數的中低收入階層負擔。他們以較少的財富和收入,卻貢獻了大部分的稅收。

在這種稅收結構下,大部分政府的財稅收入都是由低收入的屁民貢獻,高收入者的間接稅稅負以及總體稅負反而更低。這種稅收結構不僅沒有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反而進一步拉大了收入分配,造成社會對立和動蕩。

而一般認為,高收入者之所以成功,除了他們自身的努力之外,往往比其他人更多地利用了社會的資源和公共服務,因此應當承當相對應的稅收,即使不是更高比例的稅負,也應該和他們的財富成正比。至少他們的納稅比例不應該低於低收入者。

從這個角度來說,中國應該提高直接稅的比重(直接稅不可以轉嫁),合理分配納稅人之間的負擔,而直接稅,實際上就是所得稅和財產稅。


對於房產稅的關注是從2006年開始的,導師是國內比較早從事房產稅稅基評估研究的人(簡要介紹一下房產稅稅基評估,就是基於地理信息系統和房地產交易系統,通過計算機技術快速的評定各個房產的價值,確定各個房產徵稅的基礎,畢竟每年徵稅時就聘請評估師挨家挨戶評定估價,徵稅成本就太高了,國外做得好的在家裡就可以查詢稅務系統對自己房屋價值的估價過程,當然不滿意可以投訴,以便調整),當年參與過國外房產稅徵收的調研,我也跟隨導師一起參與過幾個城市的房產稅徵收空轉的調研(目前國內一些網站輸入你的房產所在地址即可查詢大致價值,有可能就是房產稅空轉估值定價環節的縮影)。
之所以這麼多人反對房產稅主要是因為我國的整體稅制沒有改變,不改變目前的所謂的」收支兩條線「的體制,開徵房產稅就意味著增稅,在哪個國家沒有道理的增稅都是受到反對的。
美、加等國的房產稅是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構成部分,一般先制定未來一年的開支預算然後議會討論通過,確定當年需要徵收多少稅(也就是」以支定收「,譬如意料之外的突發情況,確定需要增稅,重上議會)。確定了當年房產稅總的增稅額之後,再按照」富人多交稅,窮人少交稅「的原則去徵稅。什麼是富人?房產價值高的人,什麼是窮人,無房者或者房屋價值低的人。根據快速評估的整個州、郡的房產總值(該地區房產稅的總稅基),確定今年房產稅的稅率(稅率=總的徵稅額/該地區房產總價值,這個說明房產稅稅率應該是變化)。依據此稅率,乘以各家房產的價值(也就是房產稅稅基)即可得到各個房產應該徵收的房產稅。
而我國恰恰相反,是收稅是收稅,支出是支出,稅收收入必須是每年上漲的,收上來稅了,政府再分析怎麼花(雖然理論上每年人大都有預算,但是大家都知道咋回事),而且可以隨時改變用途,所以突擊花錢啊,公務員編製不斷增加都是此制度的惡果。
具體到房產稅,民眾擔心的就會成為現實了,房產稅不過是政府新增加的一個增稅品種,稅負是必然增加。雖然我目前只有一套房子,但是作為目前我國國內唯一一個相對保值的投資工具,不保證我不會購買第二套房,屆時這些稅收也一定會落在我的頭上,怎麼能不反對呢?
我國在房地產方面的稅收是非常繁重的。在取得環節,我們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房價中包含,不是稅勝是稅)、契稅、印花稅等等。在流通轉讓環節繳納了房產稅(老名稱的房產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印花稅(應該不全)。唯獨在房產持有環節尚未徵稅(房屋租賃除外),目前國家對這塊也開始動手了,而且可以預見的是肯定不是降低目前的整體稅負的情況下,開始徵收這塊稅,民眾當然不滿了。從很多支持開徵的學者口中,常常看到的口號都是能增加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我們就可以看出政府還是考慮的如何加稅!
房產稅改革從提出到空轉試點到目前的實轉試點,歷時已經超過10年,為什麼遲遲未真正施行?原因在於各方對於房產稅的理解不一樣,如何在保證國家及地方稅收收入都不下降的前提下順利開徵,各方還在博弈。從房產稅開徵的基本條件之一」全國房產信息實現聯網「遲遲不能完成就可以看出。在學界,很多專家看法不一,有些要求將土地出讓金整合進去,有些要求將轉讓環節的各項稅負整合進去,眾說紛紜。但是很多都沒有理解房產稅的實質應該是」財產所得稅「,不是流轉稅,類似於你把你的房子租賃出去取得租金收入應該繳納的稅收,這個才是根本。
如果能夠實現的真正的財稅改革,「以支定收」,還原房產稅的本質,理論上還是能起到抑制房價的效果。不論一套還是多套,房產價值高的請多交稅,交不起了,自然會賣房、換房和租房,進而影響了房地產市場的供需平衡,因為雙方都會考慮持有成本。自然而然,因為持有成本的變化必然會影響租金,我國目前的租售比也會變得合理化。


1、反對房產稅的首要原因是政府在土地出讓金中已經提前收取了相應的使用費用,再收房產稅於法無據。針對土地的使用權,政府已經收過相關費用,不能再收;如果是財產稅的話,需要人大立法,而目前人大並無立法,所以開徵房產稅並無依據。更反動地說,無代表,不納稅,我不知道我們國家人大代表代表的是誰。
2、西方國家的房產稅和我們國家的並不一樣,人家的房產稅是用於改善的是自己所住區域的教育、衛生等領域,每年都有完整的稅單告訴你徵收的稅是用於什麼,怎麼花的。在國內這種稅收開支不需要對納稅人負責的情況下,政府收取的越多,浪費的越多。政府收取的多了,必然會削減社會其他部門的收入。
3、不要覺得政府用房產稅調控,房價就會降低。正是因為產權不明晰、政府亂參與,才造成目前的房產亂象,再來房產稅,受損的是誰不確定,但得利的肯定有政府。政府本身只是必要的惡,過分地膨脹參與經濟行為本身就是邪惡的。


大家早就在交房產稅了,而且提前交了好幾十年。

受不了了。有幾個人真正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回答問題的?我國土地沒有私有土地,這就沒有美國式房產稅的依據。
買過房的人應該見過一個東西叫「土地出讓金」,一般是70年,也有50年,40年的。這就是國家把土地租給了房屋有所人幾十年的租金。房開商蓋房的時候就已經交過了,一交提前交了幾十年。
這就是已經在徵收的房產稅。
如果要額外再收房產稅,也要在70年土地出讓金租期到了之後,再一年一年的交房產稅。大家早就在交房產稅了,而且提前交了好幾十年。再收就是重複開徵。
這就是房產稅的法理根源!
另外:「 最近,「中國財經第一人」郎咸平在參加某高端商務論壇時表示,房產稅的本質是一種財產稅。一些國家爭收房產稅,是因為土地私有,「中國土地是國有的,老百姓買房只是擁有70年租期,而土地出讓金,就是未來土地的租金今天一起繳付。已經給出讓金,為什麼再重複徵收這個財產稅,所以它本身不合理。」


中國並不是土地私有,你的房產只有七十年權利,相當於已經交過錢了,你再收房產稅,在羊身上擼兩次羊毛,有意思嗎?


王狗蛋去商店買拖把,嫌貴,於是大叫,要求開徵拖把持有稅!狗蛋心想,這樣,應該maybe就能買到更便宜的拖把了。

且不論現在的房產70年產權問題,也不論出台新稅種的法律流程,更不論房產稅是不是能降房價(上海好像也許可能大概已經徵收一段時間了,上海房價暴跌了?跌回上世紀了?什麼?稅率太低?覆蓋面太窄?好吧,當我沒說),確實有點匪夷所思,竟然有那麼多人希望政府增加稅種,提高稅率……犯賤的時間太久了吧。

稅收特點,大家初中政治課都學過吧,現在複習一下,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就是以一個合情合法合理的理由(其實,征你的稅,還TMD需要給你什麼理由?!少羅嗦,快交錢,村長下午還要去李寡婦家呢),持續的無償的從你口袋裡拿錢,對的,和搶劫有些神似(僅是神似,稅收還是有其合理合法以及必要性的)有細心的網友指出,應該是和保護費更神似。竟然有人牆裂要求增加劫匪的數量,提高每次劫匪搶劫數額,確實匪夷所思。

有同學提出,很多人希望徵收房產稅,其實是無房者和希望改善住房者的美好願景,希望國家對那些多套房的所有者的報復。讓他們拿那麼多房子,活該,這回傻眼了吧,哭天喊地了吧,該!資產階級的下場!

其實,如果真要報復多套房的持有者,比較有效的方法應該是直接沒收房產,或者是立法,持有多套房的所有者充軍之類的。

無論加什麼稅,結果只會增加全社會的經濟負擔,是由全體公民共同承擔的,而有多套房的人群,本來收入結構多樣,對於生活資料的價格波動不敏感,你加吧,我下個月提高租金就是了,我賣的時候,算一下,這幾年交了多稅,一併加在房價里就行了,反正,買過二手房的都知道,賣主是提凈到手多少錢的,管你買主承擔了什麼。

結果就是,無房產的群體,生活成本增加了,房子還是買不起,而且老闆因為家裡也被收房產稅了,於是本來想加工資發福利的,現在也不發了。

到底誰被報復了?

說些得罪人的話,房改十多年了,這麼長的時間裡,沒有買到自己住房的人,一些是真的沒能力買的,比如疾病等原因生活窘迫,還有一些是對於趨勢判斷嚴重失誤的人群,這些人本來在這個社會裡就不算是強勢群體,對於資源的掌控,對於大勢的研判水平都相對較差,搞不清常識,將希望寄託於別人也是完全能理解的。
古往今來歷朝歷代,中國人對於土地房產的渴求都是沒有止境的,稀缺的優質資源總是被少數人佔有的,這也是很正常。

誰是房產的空頭?
如果你能在下跌的房產市場中直接獲益,那才是真正的空頭。如果你是希望通過房價下跌後,買到房子,買到更大的房子,買到位置更好的房子,那還是多頭。只要有這樣的人群在,那總有人接盤的,只是價格高低而已。
買房的窗口期慢慢關上了


這道題實在是看不下去了,沒幾個說在點上。

針對這道題的回答:無論開徵什麼稅種,最終承擔成本的只能是買房者。

高房價的根本問題出在哪裡?土地財政。

目前開發一個房地產項目從拿地到你最終買房和轉讓,政府從中要收取的項目:
1. 土地出讓金;
2. 市政配套費;
3. 稅費:契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國五條還開徵20%個人所得稅。

這些歸屬於政府的收入大概佔比多少?超過一個房地產項目的50%。具體的數據網上一堆新聞有,自己去查。

無論開徵什麼針對房地產的稅種,到頭來這些稅收只會轉嫁到買房者的頭上,在目前的賣方市場中買房者沒有議價的實力。我還清楚地記得國五條推出的發布會上,官員在會上號稱個人所得稅是要由賣房者來承擔的,不會由買房者支付。這種對市場沒有一點認識的言論,北京在國五條實行前的交易暴漲和國五條實行後的價格上升就已經是最響亮的打臉了。

不解決土地財政,從根源上降低房價,而是火上澆油,再度增加買房者的成本,怎麼不讓人反對?

補充:有些人反駁說房產稅是針對持有而不是交易,對此我想反問一句:對於炒房者而言,你覺得他們會自己承擔房產稅而不是在交易時通過溢價轉嫁給買房者嗎?


因為子民們都熟悉天朝做派,先開個頭,然後以後才慢慢弄死你,集體的歷史經驗,習慣性不信任焦慮


所得稅開證的時候也說收入越高繳納越多,平常職工交不了多少的。

房產稅是房屋持有成本,對於還沒買房的人來說,這個成本成本增加量可不少。

對於現有政府行政能力的估計,你覺得稅務局會專門調查你的住房情況後給你訂稅率。還是先讓你把錢交了,然後自己去打證明證明自己符合免稅條件然後退錢?

13年底說全國住房信息聯網,然後延後到14年六月,然後說情況複雜要九月,然後另起爐灶搞不動產登記局。但之前已經所有證明不作廢,登記變動才改不動產登記局換證。不動產登記局信息只查之後的信息。


這樣的行政能力,你明白了嗎?


原則1:
發生好事的時候,無論和你有多近的關係,只要不是在你身上的,那就和你沒關係。
原則2:
發生不好的事情,無論和你的關係有多遠,只要有關係,那麼最終你就是倒霉的哪一個。

房產稅是好事嗎?不管是什麼階段對誰收稅,都是倒霉的。
那麼,只要你是房產這個鏈條中的一員:
不論你是買房的,賣房的,租房的,出租的都會倒霉。
這個成本大家攤。

當然了,攤最多的,還是整個鏈條最底層的那批人:
還沒買房必須買房正在租房子的那批屌絲。

這是必然的規律,別扯什麼高大上的經濟學。都是狗屁。
房產稅收了多少也許你們看不到,
房租漲了多少,大家睜開眼睛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分析問題不能先給自己預設立場,這樣會在分析之前就導入偏見。

土地財政並不是導致高房價的根本原因,政府也不是企圖通過房產稅壓榨老百姓,更不是為了抑制房價這麼單純的理由。為什麼?

我們首先要了解房產稅。房產稅屬於財產稅。

在我國房產稅有什麼特點?

1、入地方財政,地方有很大支配權。
2、在房產的保有環節徵稅。
3、指向特定的人群。因為課稅對象是財產,通過財產指向特定的人。

房產稅能起到什麼作用?
1、為了增加稅收,配合稅制改革,因為之前土地出讓金在財政收入中佔比過高了;
2、調整社會的財富分配,因為指向的不是所有人;
3、抑制投機性需求。
前兩方面應該才是政府更重視的。也是主導原因。


形勢:
1、對於地方財政來說,土地出讓金為主的方式已經走到末路了。因為在新的土地徵收制度下,扣除拆遷安置的成本,利潤所剩無幾;
2、中國長期處於高稅負狀態,國家已經著手降低流轉稅、所得稅,以增加實體經濟活力。地方稅收面臨較大的壓力。

那麼面對政府目前最優良的資產,如何通過利用不動產來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呢?自然是增加稅收。降低了流轉稅和所得稅,刺激經濟活力,那麼增加財產稅,也是順理成章,並且一舉多得,不贅述。

再說了,通過降低政府的非稅收入,同時增加稅收,達到調整財政收入結構的目的,挺好的。

那麼我們到底擔心什麼?其實無非是老三樣:
1、政府增加了稅收卻沒用在民生。
2、政府對徵收力度失去控制,要麼波及無辜,要麼形同虛設。
3、就是反對收稅。


所以,很多問題只要了解了,也就沒有太多誤解。


有個概念是錯誤的,不是個人,房產稅針對的是家庭,每人60平米免徵面積,也就是三口之家180平。
房產稅的主要受益地點是一線房地產,我是做房地產開發的,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一線城市租售比很低,以北京和成都為例(因為我16年本來想買成都的房子),我北京的一套房子600W(西五環),每個月租4000塊。成都我當時了解,75萬的房子,一個月1800。對比一下你就知道,北京的租售比真的少得可憐。
因此利用高槓桿炒北京房子的人,想用租金來承擔月供是不可能的,只能靠房價上漲,而如今北京房價的瘋狂早已過去,當年一年翻一倍的時代已經不存在了,如果再加上房產稅,這幫高槓桿炒房子的SB絕對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但是對於中產階級,大部分都是會買兩套房子的,因為要為將來孩子考慮,我覺得很正常,這個不算炒房。但是稍微不注意就會觸及房產稅徵收線,這必然會引起大部分中產階級不滿。
對於一線城市租房的底層人士,我相信如果房產稅增收,必然會提高房租價格,因為不可能讓房主一個人承擔,會轉嫁到房租上去,無緣無故的加大了底層人士的生活成本,這不是扯淡呢么。
對於三四五六七線城市,房產稅根本沒區別,因為房子都那麼便宜了都沒人買,你加個房產稅,就更沒人買了,那怎麼去產能、去庫存。
對於高層人士,我覺得人家也不會糾結這些吧,畢竟分分鐘幾千萬上下,人家不需要操心。
所以房產稅真正受益的,是少部分一線城市的第一套購房者,受損害的是大量的底層租房人群和中產階級人群。所以肯定反對的人多呀。

真想降房價還不簡單,土地出讓金降低,不限量供應土地,設最高競拍價,房價肯定能降下來。但是土地永遠是國家的,從供給層面就已經被老大控制了,只有老大想讓房價降下來的時候才能降下來。


我的看法,當前國情下房產稅實屬飲鴆止渴,短期看似有效,長期則禍國殃民。不解決70年問題,就盲目開徵的話,則實屬於惡稅。


首先房價上漲,本質是地價的增值,而我國商品房所佔土地屬於國家所有,我們買的只是70年的土地使用權!我們住的的房子只是所佔有土地上的附屬品。反觀國外徵收房產稅的國家其房屋所佔土地都是永久產權~

再看我國,各級政府瘋狂賣地,相關決策者唯GDP論不切實際,大興土木搞建設,竭澤而漁式的發行地方債,導致部分城市債台高築,各地鬼城頻出。中央與地方財政明暗博弈,稅種稅制豐富多彩,現在又弄出個房產稅,美其名曰抑制房價。


事實卻是上海自2011年1月28日起開始施行《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對應房價如圖所示

可見推出後一段時間內二手房受衝擊,下行一陣,而新房似乎不受影響,繼續上升,地方財政則仍然靠賣地賺錢。

國際公認的良好的社會結構應該是橄欖球形的,即富人和窮人都在兩端,占人口總數比例很少,社會的支柱應該是中產階級

現實卻是當今中國社會結構本就是不理想的鴨梨形狀,此時政府推出房產稅偏偏針對的就是有二三套房子的中產階級。


結合我國的人大/政協在國外被戲稱為富人俱樂部,政府推行房產稅對他們影響細微,相關議案自然容易獲得通過,而鑒於上海的實例,推出後其房價仍迅猛上漲,地產商更賺錢了,而中產和窮人並沒有因此獲益反而推出後影響一段時間二手房價格的下跌,某種程度上造成了房屋所有者家庭固定資產大幅度貶值,趕上那段時間要賣房子的朋友可以說是一把辛酸淚。


就像上面那位知友@晴明說的,我們有理由相信,今天政府覺得房價高了,要徵稅,那麼明天汽車太貴了,他又會起開徵收汽車持有稅,後天奶粉太貴了,他會對奶粉進行實名制,對外宣傳有人非法炒奶,然後每對夫妻每個月限購2罐,同時推出官方經濟適用奶——必須符合要求才能領取,但是周圍的人表示他們都不符合要求,同時媒體屢屢爆出權貴特供奶的新聞…到最後你會發現,除了中儲糧控制的油糧,其他都太貴了,因為國家每年都在用大量的稅收來補貼中儲糧,但是偶爾又有新聞爆出來說直屬庫著火了或者庫主任跑路了~


所以,我不支持當前國情下國家立即開徵房產稅。倒是有部分產權年限到期的房屋可以考慮,但具體問題仍需具體分析:)


今天房價太貴了他要徵稅,他不會想到這是二元結構的弊病,他不會想到這是教育、醫療資源不均的結果之一,他不會想到這是貨幣濫發的直接後果,他不會想到這是三公消費的根基,他不會想到這是金融市場封閉的潛在後果,他不會想到房產市場的集中度以及跟腐敗的相關性,他也沒有想到這根本不會起到降低房價的作用,他就想要收稅。

明天汽車太貴了,他也不會想到這些,他會起開徵收汽車持有稅,但是我們的官員們自己是不用交這麼多稅的,因為他們都是用公車;
後天學費太貴了,他也不會想到這些,他會對高等院校開徵高等教育稅,然後號稱要開辦700所經濟適應大學,但是基本上爛尾,剩下的學費一點也不低,同時央企開始建設企業內部員工家屬大學。
大後天奶粉太貴了,他也不會想到這些,他會對奶粉進行實名制,對外宣傳有人非法炒奶,然後每對夫妻每個月限購2罐,同時推出官方經濟適用奶——必須符合要求才能領取,但是周圍的人表示他們都不符合要求,同時媒體屢屢爆出權貴特供奶的新聞。

到最後你會發現,除了中儲糧控制的油糧,其他都太貴了,因為國家每年都在用大量的稅收在補貼中儲糧,但是偶爾又有新聞爆出來說直屬庫著火了或者庫主任跑路了。

以上言論我知道太偏激,但是:加稅絕對不是好辦法,尤其是對目前的政府而言,再讓他們加稅無疑飲鴆止渴。


我家裡本來只有一套3層的宅基地的房產,約200多平米,位置在20年前屬市郊,現在變成市中心了,後來征地了,置換了3套回遷的商品房(兩套80多,1套60多平米)。這樣1個房產證變成了3個房產證了。按新政策來看,肯定要被徵收房產稅了。

本來就是普通平民百姓,自己一家人一間房子安居樂業,地段和附近的生活配套也很完善,生活得舒舒服服。突然被征地拆遷了,經過幾年煎熬和等待,等到了回遷房。分到了房子,過多幾年又告訴你,第二套以上的住房要征房產稅。

難道現在家裡這3套房產是我家裡的錯?要向國家多繳稅款?

從我身邊同事、同學、朋友的情況來看,如果是城市生活超過20年以上的家庭,6、7成以上家裡都不止1套房產。當然大部分都是父母輩一套房產,子女輩一套房產的情況。


這個道理簡單到……算了,我把這個題目換個方式寫一下:

劫匪一般只會去搶劫富人,對窮人沒有任何影響,為什麼網上還有那麼多窮人認為搶劫是不對的?

原因是:平白地剝奪一個人的財富,是不對的,搶錢是不對的,這個判斷和個人身份無關,即使沒有搶到你,即使你根本不是搶劫對象,他也「不應該」搶。


只說一句大家就明白了,房產稅實際是財產稅,不是消費稅。


實名反對排名第一的答案:房價現在這麼高的根本原因不是土地財政,土地財政只是看到了房地產這個市場後強行來分一杯羹的餓狼而已。
為什麼中國人這麼愛買房子:因為很大程度上房子代表著戶口,有房子才可能有戶口,有戶口才能享受很多城市裡的資源,包括但不限於教育醫療婚戀。
所以我的觀點一直都很堅定,只要戶籍制度不改革,公共資源分配不合理,那麼,一二線城市的房價最多波動,但肯定保持上升趨勢。
土地財政不過是從房地產上刮層油,戶籍制度才是毒瘤。
至於徵稅,反正該買房的還是會買房,多刮一點是一點,還能美其名曰:財政干預。而我們這些房地產產業鏈上的螞蚱除了接受別無選擇。


其實對於很多人認為房產稅一定會轉嫁到購房者頭上,我並不完全贊同。因為對於是否能夠轉嫁,取決於這個房產的稀缺性,換句話說取決於房產市場究竟是買方市場還是買方市場。
就中國之前的現狀來說,房產出現下行的趨勢,讓購房者有了更多的議價空間,房產稅作為持有稅,對於物業持有者是一個不得不考慮的成本因素。
另外,個人認為,按目前的稅制,房產有關稅種最大的問題在於交易環節稅費過高,導致房產交易不順暢,也變相造成了奇貨可居的情況。
鼓勵自住需求,打擊投機行為,說得容易,做起來難。
作為老百姓而言,對於政府隨意更改稅法,違背「稅收法定」原則的行為一定需要警惕,不管初衷是如何的,法治的前提一定不可變。


你買一個農民伯伯的蘋果要十塊,艾瑪這太貴了國家出面幫您徵收他們5塊,嗯,所以農民伯伯就可以五塊賣你了?

這樣通俗的說你們就好理解了?國家徵稅只有一個情況是對人民基層有利的,那就是當他們徵稅真的用來建設利民設施的時候,如果說國家增稅後承諾多修老人康樂中心,增設全面免費治療,免收公立學校學費與書本費,增設免租金商業地段供小販甩貨,甚至哪怕只是增設警察不要老是打過去沒人接通我都能贊同,就是沒有任何一個要求增稅的高官樂意承諾。


推薦閱讀:

買毛坯房好還是精裝修房好?

TAG:房產稅 | 房地產 | 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