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科學,它跟宗教與迷信究竟有什麼區別?

有沒有比較簡單扼要的要點?


我也許會錯。


美國物理學家費曼曾經講過一個故事。我覺得如果想要快速對科學有個感覺的話,沒有更合適的例子了。費曼原話出自他在
1974 加州理工畢業典禮上的致辭【1】。這篇叫做
Cargo Cult Science 的演講是傳頌的名篇。比起老喬2005年在Stanford
的那篇,我覺得費曼的只會更有啟發。費曼原文節選以及連接見文底。


費曼講的故事是有關另一位美國物理學家Millikan(Millikan
和費曼都是諾獎得主)。Millikan
獲得諾獎源於他想出了一個測量單個電子所攜帶電量的方法。他是通過給細小的油滴加上電子,然後讓他們在一個電場中降落,通過測量而得出電子的電量。這個方法很聰明,但是
Millikan 搞錯了空氣阻力,所以其實是得到了一個錯誤的結果,比真實值小了一些。


之後的很長時間裡,沒有人意識到
Millikan 犯了個很基本的錯誤,但是不斷有人複製這個實驗,並且不斷修正測量結果。有趣的是,後來的這些科學家們不是一次就修正到位,而是每次都比上次大一點點。下一位又 比上一位再大一點點。畫一個圖的話,會發現後來的這些實驗結果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逼近真實數值。


為什麼後來的這些科學家沒有一下子就算出正確值?費曼說,因為當他們得到結果跟
Millikan 相差太多的時候,他們覺得肯定是自己實驗出錯了。當他們的結果只比
Millikan 或者已有的實驗結果高一點點的時候,他們覺得更放心公布自己的結果。費曼說,科學家們對這段歷史感到很慚愧,並且慢慢學會了不再犯這樣的錯誤。


從大學開始我就不時讀讀費曼這篇演講,提醒自己保持科學的思維。對我來說,科學的思維就是學會不犯費曼故事中所說的這樣思維上的錯誤。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Millikan
的實驗是1923年做的,離現在還不到100年。那時候人類已經發現了相對論,但當時最優秀的科學家們卻仍然會犯這樣,基本的,思維上的錯誤。

費曼還有一篇名篇題目是
This Unscientific Age【2】,自述了他作為一位物理學家,看到當時(60年代)人們對科學的陌生。雖然人們享用著科學帶來的成果,但思維還保留在幾百數千年前的狀態。又半個世紀過去了,我覺得情況並沒有比費曼當時看到的有什麼好轉。


但或許還是有的,比如我們還有個知乎這樣的社區。我還能夠在這裡推一推費曼的文章。費曼的書我都力薦,除了他有關科普的文章和視頻外,他的兩本帶自傳味道的書:Surely
You"re Joking, Mr. Feynman, 還有
What Do You Care What Other People Think 也極為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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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費曼1974年在加州理工畢業典禮的致辭 "Cargo Cult Science"

節選:

We have learned a lot from experience about how to handle some of the ways
we fool ourselves. One example: Millikan measured the charge on an electron by
an experiment with falling oil drops, and got an answer which we now know not
to be quite right. It"s a little bit off because he had the incorrect value for
the viscosity of air. It"s interesting to look at the history of measurements
of the charge of an electron, after Millikan. If you plot them as a function of
time, you find that one is a little bit bigger than Millikan"s, and the next
one"s a little bit bigger than that, and the next one"s a little bit bigger
than that, until finally they settle down to a number which is higher.


Why didn"t they discover the new number was higher right away? It"s a thing
that scientists are ashamed of--this history--because it"s apparent that people
did things like this: When they got a number that was too high above
Millikan"s, they thought something must be wrong--and they would look for and
find a reason why something might be wrong. When they got a number close to
Millikan"s value they didn"t look so hard. And so they eliminated the numbers
that were too far off, and did other things like that. We"ve learned those
tricks nowadays, and now we don"t have that kind of a disease.

【2】Feynman,
This Unscientific Age

III. This Unscientific Age


雖然宗教人士喜歡把科學叫做科學教,但科學和宗教即使不看方法論,只從組織形式上就能區分開。宗教通常:

1. 創始人擁有歷史上最高的理論水平,後人只能高山仰止。
2. 創始人直接或間接留下的經典始終佔據理論的核心地位。
3. 有必須接受的核心教條。

所以從形式上,儒教和某主義都與宗教很相似,而科學與宗教很不相似。


科學是實證,對像是客觀世界:先證,而後相信。

宗教是信仰,對像是精神世界:先信,而後見證。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宗教里有奇蹟,就是不可重複,不可驗證的事。

另一個例子是所有科學理論都保有被證偽的可能性。


Root-Bernstein 提出[1]要判斷一個理論是否科學,要看它是否符合邏輯的、經驗的、社會學的和歷史的四套標準:

◆邏輯標準:
1. 符合「奧卡姆剃刀」原則,沒有不必要的假設
2. 邏輯上自洽
3. 邏輯上可證偽
4. 有清楚的邊界條件界定其應用範圍

◆經驗主義標準:
1. 可檢驗,或有可被檢驗的預測或回溯,亦即能被過去或未來的事實檢驗
2. 實際已有被驗證的預測和/或回溯
3. 能進行重複試驗
4. 能夠提供界定、解釋正常數據與異常數據的標準

◆社會學標準:
1. 能夠對付舊有理論中已知的問題、悖論和/或未能解決的異常問題
2. 提出一系列能供科學家研究的新問題
3. 為解決新的問題,需要給出一個範式或解決問題的模型
4. 提供該理論中概念、操作的定義,以便其他科學家理解該理論並解決問題

◆歷史的標準:
1. 符合或超越原先理論的所有標準
2. 能夠解釋與所有已知有效的理論相關的數據
3. 與所有有效的相關理論要相符

除此之外,因為1981年 McLean v. Arkansas Board of Education 案[2],所以 Root-Bernstein 的歸納還與下面幾點合併:

◆法律的標準:
1. 由自然定律指導,引用自然定律進行解釋
2. 對於經驗世界是可檢驗的
3. 它的結論只是暫時的,並不是終極結論
4. 可證偽

◆總而言之,科學的理論應具有以下特徵:
一致性,內部和外部的一致性缺一不可
簡約,吝於引入新的實體或擴充解釋說明
有效用,能夠描述和解釋觀察到的現象
從經驗上可檢驗與可證偽
基於受控制的可重複實驗
動態,可修正,接受新發現的數據並對理論做出相應的修改
累進的,涵蓋所有舊有理論,並在此基礎上有所進步
試驗性的,承認理論可能不正確,而非聲稱自身必然正確

在判斷理論是否科學時,不一定嚴格地遵照以上全體標準,例如當沒有找到完美解釋所有現象的理論時,科學家出於實際應用的考慮,會暫時接納無法解釋少數現象的理論、相互之間有衝突的理論,前提則是要符合最基本的標準(個人認為有邏輯標準、經驗主義標準),同時承認它們還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以及找不到符合最基本的科學標準的更好的理論。

宗教與以上標準的衝突主要是:
奧卡姆剃刀原則
可證偽
有清楚的邊界
外部一致性
符合自然律
承認是試驗性的

迷信與以上標準的衝突主要是:
奧卡姆剃刀原則
可檢驗,接受重複試驗並提供界定正常、異常數據的標準
符合自然律
內部和外部一致性
累進的

[1] Science and Creationism, Montagu, Ashley (e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64-94.
[2] http://www.talkorigins.org/faqs/mclean-v-arkansas.html


科學的核心是實證,一切科學的理論在某種局限條件下都有可能被現實推翻。
宗教、迷信、包括前面討論過的中醫,都是基於主觀的、無法進行實驗論證的理論,無論其理論體系如何精美絕倫,你只能選擇信與不信,但不能輕易說他對與不對。他跟科學分屬兩個範疇。
最後還有一種理論叫做套套邏輯,永遠不會錯,屬於廢話。」我是我兒子的爸爸「,「辯證地看,***有他的合理性。「這種理論永遠不會錯,沒有被推翻的條件,因此與科學無關。


關於可證偽性的範圍


可證偽
能復現
有實證


以下都是個人觀點,並不確保準確性,請各位謹慎閱讀

我以為,科學有兩個最主要的特點:重現性,可證偽性重現性 (reproducibility):即不同人在不同時間採用同樣的方法進行驗證,得到一致的結果。重現性的本質也許是真實性,即我們樸素的認為,真實是可以在實證中被重現的(但這個假設的真實性,即「存在重現性」無法在絕大多數體系內被證明)。

重現性主要包括兩重含義,可驗證性一致性。例如「蘋果會從樹上落到地上」,可驗證性即我們(理論上)可以對此進行驗證,即找一棵蘋果樹進行觀測,或者建立模型,自己在樹枝上放個蘋果來模擬(這個模擬的可靠性是存疑的)。一致性即不管是誰(觀察者)在什麼時間(時間)來做出觀測,「蘋果從樹上落到地上,或者沒有落到地上」這個觀測的結果(通常)是一致的。
科學技術在近幾個世紀得到快速發展,最重要的原因就在於重現性。只有用重現性作為保證,我們才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即把不同的人做出的嘗試可靠地傳承。試想如果有一個平行世界之中,蘋果在牛頓的時代掉到地上,在愛因斯坦的時代懸浮在空中,在今天則是懸浮一會兒之後繞著蘋果樹轉圈,那麼我們就不可能對「蘋果會從樹上落到地上」做出一致性的判斷。

可證偽性 (falsifiability):即科學研究中的命題,在語義實證兩方面都有被證實是錯誤的可能。
例如「轉基因大豆無害」是一個可證偽的命題。「而轉基因大豆有害」則是一個在經驗歸納體系下不可證偽的命題。

可證偽性中的要點在於邏輯學,由於我們在實證層面中無法窮舉無限,窮舉法和簡單的歸納法對於無限是無效的。
如果我們的研究手段限於窮舉和歸納法,那麼有兩類問題是無法解決的。
1. 全體屬性證實:「所有天鵝都是白的」「所有轉基因大豆在各個方面都無害」——這是前面的命題的一種語義上更加確切的表述。
2. 存在性證偽:「存在黑天鵝/綠天鵝/粉天鵝」「存在(至少一種)轉基因大豆,(在至少一個方面)有害」。
我個人傾向於認為這兩類命題是無效的 (invalid),而不能判斷它們的真偽。

科學的疆域

考慮以下幾個命題:
太陽系的中心是地球。(屬於科學的研究範圍)
存在一個上帝,上帝創造了人類。(實證上不可證偽)
世界是善意的。(命題在語義上存在問題——普遍觀點中,「善意的」的修飾對象不包括世界,需要先給出重現性的定義。)

為了保證科學的重現性和可證偽性,我們做出了如下犧牲

  • 科學的疆域是有限的。科學不能描述我們想知道的一切。好在現有的科學似乎還只是其中非常非常小的一點點,我們還有無盡的未知可以去探索。
  • 科學的存在性——即存在重現且可證偽的命題,在絕大多數實證的體系內是不能被證明的(數學的情況則不同,因為體系是可以定義的)。因此,我們只能選擇「相信」或者「不相信」科學,而這個選擇確定是非理性的。

現在我們再看看回答開始的圖,也許就更加清楚科學的疆域了。

科學與宗教、迷信的區別
問題中沒有(相對)確定的定義,因此我只能以個人的視角來回答。
重現性方面,宗教、迷信的結論和命題,對於不同觀察者,或者是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間(如不同的生活階段)來說是不同的;可證偽性方面,宗教和迷信之中常常定義很多不可證偽的命題。
當然,宗教和迷信因此獲得了無所不能的力量——就是不保證「正確」。最後的拾遺
回答中牽扯到很多概念的界定存在模糊性,比如上面一段的「正確」。因此值得指出的是,諸如「重現」「可證偽」等概念的精確定義,是本回答目前尚未包含的。(事實上,集合論的發展史似乎在告訴我們,「存在重現的概念的體系」本身的存在性,是不能在體系內得到證明的。我個人傾向於認為在現實世界中,絕大部分具有實證意義的概念的邊界不是一致確定的,但可以通過實證來得到近似解。)


試著用比較簡單的方式說下我的理解。
1、這裡是三個對象:科學、宗教、迷信。題主沒有把宗教和迷信等同起來(我的理解)。

2、什麼是科學。只是從中文來簡單解釋,科學是分科之學。也就是說,作為認識世界和在世界中從事活動的一種手段,他是分科認識,分科實踐的。舉例說明,西醫就是分科學習,分科治病(牙科、眼科、內科、外科......)。當然不否認西醫對人體有整體認識,但那不是主要方面。

3、科學認識(為了方便,這裡只說認識)除了上面的分科之外,還有幾個特點:

a科學的假設是觀察者處於客觀超然位置。也就是作為觀察者(牛頓)和被觀察的對象(蘋果)相互是無關聯的,這樣才能保證客觀現象不會受到觀察者影響。

b因為是客觀的觀察,這個現象被總結出來以後,就應該可以被重複。牛頓看蘋果是掉地上了,別人看也是一樣的。

c該現象可以被數學、幾何學、邏輯學的層次所解釋,也就是純理化過程(比如物理或者化學公式,豌豆的繁衍可以被數學化等,學過科學史的同學知道我在說什麼)。

d純理化可以被實踐再次複製。這個和上面的觀察現象重複不一樣。簡單說就是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被用在實驗里,而這個理論被重複的實驗再次證實了。用我們有點政治化的語言來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說的就是純理化被證實和複製的問題。

e因為上面的實踐證實或者證偽,也就推出科學理論的證實和證偽。科學作為一種理論,必須經過證實和證偽的考驗。

4、我們說的科學有哪些內容。我們平時說的科學,是很模糊的概念。一般來說,可以這樣大致分類:科學理論(牛頓三大定律、相對論之類)科學技術(電鍍技術、鍊鋼技術、鈑金技術等等,也就是理論應用後的實踐)科學精神(尊重事實、客觀觀察、形成理論、被實踐所檢驗等)。我們說的科學,其實是科學技術多些(大家對科學的看法多數停留在家裡的電視機、電冰箱、汽車這樣的水平上)。至於什麼是科學精神和科學理論,很多人是完全無解的。為什麼會有科學即宗教之說,就是很多人沒有科學精神,對科學的態度和當年對宗教一樣。

5、宗教。宗教和科學一樣,也是一種看待世界的方式,再用它指導實踐。但和科學的區別,估計大家看了前面,就能找到不同。宗教一般是有人格權威的,科學的權威卻是理性,而不是人。科學會要求客觀,但宗教不認為人可以完全的客觀。對理論的總結,理論的應用,和科學的路數也不一樣。宗教不會要求純理化過程,也不要求可重複的結論。不過作為三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一種,宗教和科學是平等的。完全看當事人怎麼選擇了。因為即便是宗教不承認理性的權威,但你怎麼能知道這樣就不對呢?所以從哲學角度來說,我們相信什麼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正確的東西最重要。正確,本身就是取決於當事人本身的概念而已。所以我們只能看到我們想看的東西。而不願意看到的東西,即使把證據擺在面前,多數人也是視而不見。

6、迷信。迷信其實只是一種態度。你相信牛頓三大定律是放之四海皆準的,不假思考就拒絕承認相對論,那就是迷信。你相信科學是絕對的金科玉律,不願意看到科學也是有邊界的,那也是迷信。覺得宗教是萬靈藥,病了不去看醫生吃藥,只是祈禱,還是迷信。他們之間沒有什麼本質區別。和科學,宗教本身沒有關係。


@talich@Calon等人的答案確實是正確的,但是卻沒有回答到最最根本的問題上。
為什麼科學需要實證和邏輯,並不是因為科學有什麼懷疑精神。科學其實是有信仰的,那就是「現象之間是有規律的」,這個信仰決定了科學最終採用實證和邏輯作為手段來研究「現象間的規律」。科學之所以懷疑一切,但堅信經驗主義的實證和形式邏輯的演繹推理,就是因為它相信規律而否定一切的奇蹟,即使出現了某種「奇蹟」或偶然因素,科學一定會嘗試找出其中必然和規律的解釋。但是在宗教看來,一切都是奇蹟,都是神創造的,因此並不是一定要尋求規律和解釋。
所以從認知方式上,科學和宗教只是兩種對立的信仰罷了。但是科學家們找到規律並用得很爽,造成了一種科學比宗教要高明一些的錯覺。


科學是外證,宗教是內證。迷信不是實證。


宗教:這句話是對的,因為他是偉人說的。

科學:這句話是對的,所以說話者成了偉人。


先簡單給個這三者的個人解釋。
科學要解釋的是世界(自然界/社會/人,等等)的客觀規律。

宗教要解釋的是終極關懷,我們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自身/人類的歸宿是什麼,人生的目標應該是什麼,為何人生會有苦難和歡樂,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之類。宗教不僅是述,往往還需要做,所以必然會形成一定的組織形式。

迷信是對一些事物和規則無條件的相信,而不深究其本身是否符合客觀規律。

(一)一些對科學,宗教,迷信分類方法的缺陷
前面看到一些區別這三者的方法,我認為這些方法還是有自身缺陷的。以下一一闡述。

一。以是不是承認錯誤,是不是會有新的理論取代老的理論來區別科學,宗教,迷信。
宗教本身是會發展的,比如原始的猶太教就發展成了基督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又分裂發展成了天主教,東正教,新教以及許許多多各式各樣的教派。佛教也是有許多宗派。新的宗派會批判老的宗派的教義,也就是變相承認了老的教義中是有錯誤的。所以對宗教來說,這一點並不足以區別宗教和科學。

對於迷信來說,只要修正了限制條件後,就可以又承認老的迷信的錯誤,又有新的理論取代老的迷信,而這種範式變化,可以是和科學類似的。

二。 以下三點作為區別標準。
1. 創始人擁有歷史上最高的理論水平,後人只能高山仰止。
2. 創始人直接或間接留下的經典始終佔據理論的核心地位。
3. 有必須接受的核心教義

第1個小點如果指的是理論的厚度和廣度的話,那麼這個標準對科學也是適用的。大家都不反對牛頓和愛因斯坦的理論水平的高度吧。如果說的是理論的絕對高度的話,那麼對一些不斷進行自我改造的宗教來說,同樣不會滿足這個要求。

第2個小點中,對於各門學科,都有其經典的不能繞過的著作,同樣是滿足這一點的。

第3個小點裡,科學的客觀規律時空不變性是必須接受的核心教義。

所以此3點皆不足以作為科學和宗教的區別的尺度。

三。以可證偽性以及可重複性作為標準。


1. 可證偽性
可證偽性是波普爾學派推崇的科學劃界方法。把理論中滿足可證偽性的那部分才定義為科學。但是這種定義方法,一方面是過於狹窄,一方面又過於寬泛。狹窄是因為一些定義式的理論無法說是否有可證偽性。例如,牛頓第一定律:在慣性系中,物體保持靜止或者速度不變。這個定律是無法證偽的,否則慣性系的定義不成立。寬泛是因為,滿足了可證偽性,不代表能體現客觀規律。例如,兔子的壽命超過200歲。這個顯然是可以證偽的,但是卻不是正確的。此外,判斷是否可以證偽,也受到當時的科技水平的限制,在一個科學水平下無法證偽,不代表再更高級的水平下做不多。

2. 可重複性
可重複性依賴於客觀規律存在時空不變性這一假設。但是事實上未必。例如,一顆彗星可能在歷史上穿越太陽系若干次,但是之後在某一太空區域與其他星體相遇被摧毀。那麼彗星的觀測就不再具有重複性。但其在歷史上經過太陽系是一個客觀事實,不能被否認的。可見科學事實也不一定能滿足可重複性。

由上可見,此2點不足以定義科學。而迷信,有時候倒可能滿足這兩點。比如說,廚房和衛生間不能在一起,否則穢氣太重,影響家宅。這個是可以證偽的也是可重複的,只要做對比組的比較就可以了。事實上,因為排泄物通過空氣傳播殘留到食物里,家人生病的可能性更大是很有可能的。

(二)我對科學,宗教,迷信的理解。
一,效用
科學,宗教甚至於迷信都可以起到好的效用。科學就不用多說了,宗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維護社會的穩定,而有的迷信(屋裡撐傘長不高,卧室有鏡子有煞氣)可以簡單粗暴的起到好的效果。

二。區別。
科學是建立在客觀規律是具有時空不變性基礎上的了解世界規律的一種手段。

宗教是探討人與人,人與自然關係的思想體系,道德規範和組織形式,其基本假設可以是先驗的。

迷信是不正確解釋的行為準則(但行為準則本身未必錯誤),或者是越界的行為準則。【例如,高分雜誌發的一定是好文章,低分雜誌發的一定是破文章。這就是一種迷信】


從認識論和方法論上我覺得區分很明顯。宗教≠迷信,但是這兩者有相似之處,經常會看見宗教迷信在宣傳自己的理念,思想的時候把自己稱之為「絕對真理」。以一種「過去正確,現在正確,將來正確,永遠正確」的永恆化的形態出現。而科學是「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的辯證統一體」


有一天我的學生,一個台灣籍的高中生,突然問我全球暖化的問題。他說,按著全球暖化的說法,每年全球溫度上升零點零幾度,那過個幾十年,像南方比較熱的地方的人會不會熱死啊?作為一個來自台灣的孩子,可以理解這種擔心。其實我覺得他是帶著一種對「科學」的質疑來問的;言下之意,這理論要是說會熱死人,我才不信呢!


然後我就跟他解釋,每年上升多少多少度,這只是一種假說。就像天氣預報問題一樣,是個不確定性問題。全球雖然現在在變暖,不代表以後也是,今年升高几度,也許明年就會下降幾度。看著他渴望知識的眼神,本著「傳道授業解惑」的原則,我又展開跟他講了確定性問題和不確定性問題,什麼「混沌」、「蝴蝶效應」、「非線性問題」等等。最後落到結論,不要迷信科學。倘若誰真的完全相信(或者完全不信)幾十年後會熱死人,那不就是迷信了所謂「全球暖化」的「科學」了嗎?事實上,很多科研者都研究過這個問題,結論不盡相同,因為每個人的假設、模型、演算法都是不同的。無所謂對錯。

最後,我跟他講了人類智識有限的「悲觀結論」。所謂科學,尚未發展打牌「小朋友們」想像中無所不能的程度。甚至一些最簡單的現象,我們都尚未研究明白。哥德爾不完全性定理也告訴我們,不存在一個通用的方法能夠判定一個命題究竟是不是無法證明且無法證偽的。即存在超出人類理性範圍的命題存在。它告訴了我們數學和邏輯的極限,這也差不多是人類理性的極限了。理性,不是無所不能的。

作為無神論的國度,誠然,我們不能迷信。但科學並不永遠是迷信的對立面;有時,我們反而會「迷信科學」。光的「粒子說」和「波動說」爭論了大半個世紀,牽扯了牛頓、胡克、惠更斯等諸多巨頭的恩恩怨怨。牛頓甚至曾經寫信給胡克,「如果說我看得更遠,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以此諷刺胡克(胡克長得很矮)。直到1905年愛因斯坦基於光電效應提出了波粒二象性,才結束了這場科學爭論。學界大拿尚且如此,何況我等庸人?科學尚薄弱,唯有埋頭苦幹,為科學的進步盡微薄之力,而不是將科學奉在高閣,奉為圭臬。

反觀常常和科學對立的宗教。凡是宗教,無不信奉神的創造和主宰。眾宗教之中,佛教則顯得很特殊:佛教是徹底的「無神論教」。聖嚴法師說,「佛教似宗教而又非宗教,類哲學而又非哲學,通科學而又非科學」。佛教不認為佛陀是創世主。佛陀只是人間的覺悟者,他雖然能覺悟世間的道理,卻無能改變世間已有的狀態;他雖能化度眾生,眾生能否得度,尚須看眾生是否自我努力。他是教我們一切要自己對自己負責,一切都有因果業報,「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佛教也不認為佛陀是獨一無二的,一切有情眾生,皆可成為佛陀,「佛陀是已覺悟的眾生,眾生是未覺悟的佛陀」。

而看現在的民間,佛教已經大為墮落。到處修建的廟宇,常因大興土木而破壞附近環境、甚至殺生;廟宇里到處塑了佛像,要人們對佛像行禮、跪拜、上香、給錢;「公德箱」常擺在佛像前,好像佛陀是要錢的;「開光」得度,成為買賣;人們也樂得如此,燒香拜佛,求佛祖保佑,全家平安,早生小孩,升官發財。佛教的盛行,反而是假借了佛陀最不想要的迷信。

酒是五戒之一,飲酒本身並無罪惡,但酒精刺激使人在飲酒後可能犯下罪惡的行為。「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下半句是「世人若學我,如同進魔道」。講的是明朝張獻忠攻打渝城,在一廟裡駐紮,強迫裡面的和尚吃肉。有個叫破山的和尚說,只要你答應攻城後不屠城,我就吃肉。結果張獻忠答應了。破山和尚一邊吃肉一邊說了這句話。他是為了救百姓的生命才破戒的。所以這種情況,雖破戒了,也不是破山和尚的罪業。但是佛教又是律己的。破山和尚吃肉的時候,是抱著「下地獄」的想法吃的,既然破了戒,就要受到懲罰,為了城裡的有情眾生,甘願受懲罰,甘願下地獄。這就是前面說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自己為自己負責。即使佛陀,即使為了救眾生,犯下戒條,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就是佛教所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其實,前面已經說了,佛陀是不以創始者、主宰神自居的。佛陀甚至不希望徒眾僅對佛陀作形式上的崇拜:能夠實踐佛的言教,「五戒十善」,多行善事,就等於見佛、敬佛;否則,雖然跪拜了佛陀的塑像,也等於沒有見佛敬佛。佛陀不過是大教育家和人生導師。從這一點講,佛陀更像是孔子而不是上帝或者安拉。甚至佛教的戒律,都無須嚴格遵守。佛教基本的要求「五戒十善」,五戒者,「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十善者,身業有三,「不殺、不盜、不邪淫」,口業有四,「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語、不綺語」,意業有三,「不貪、不嗔、不痴」。不過,佛教是開明的。如果不知所做是犯戒的行為,雖做了也不算破戒;如果無心犯戒,雖犯了戒,也不算是破戒的正罪。


由此看來,佛教反而是最不迷信的。人類之迷信,則使佛教變形墮落。科學也不是迷信的,由於人類之迷信,也可能變成歪理邪說。迷信的,不是科學和佛教,而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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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和宗教同屬於哲學分支,宗教是三百年以前對世界影響最廣泛、最深入的流派,而從文藝復興以後科學逐漸嶄露它奇妙的魅力,與宗教分庭抗禮。相比宗教,科學從知識倒增長變成了正積累。打個比方說,大部分流派(包括宗教)是祖師爺蓋好了100層的大樓(多數是故事傳說形式,無法證偽),弟子們能學習多少層看悟性,較少對大樓進行改造,除非迫不得已(改故事以符合現實邏輯)。而科學是按照科學家觀察實踐歸納的方法,先蓋了十分結實凝聚的地基(地基可由任意人通過反覆實驗來證明,而且很難被推翻,若被推翻則科學向前進一大步,例如經典牛頓力學被愛因斯坦在宏觀層面推翻並擴展),繼承者便以指數增長的速度在上面蓋樓(新發明)。
當然了,這座萬丈高樓到底是庇佑人類抗擊那不可預見的毀滅性災難,亦或是由於太高太高而意外坍塌導致人類滅亡,沒有人能打保票。這也是現下科學界最擔憂的問題。


本答案為個人理解,思想受《金枝》影響較大,如果有嚴重的問題煩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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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迷信、宗教、科學等都是屬於人類試圖了解、控制包括自然、社會及其相關的一切規律的嘗試。

在遠古圖騰時期,人類生火食肉,農耕習作,當是時人們看到了如閃電、洪水、火山噴發、地震等自然的奇觀,以及生、老、病、死等每天都在發生的故事。人們恐懼卻無法控制,因為人們不知道原因,沒有力量。他們則只好相信這是某種神秘力量影響的結果,並深信不疑。各個部落產生了神靈,卻各不相同。但人們從未放棄嘗試,則交感律出現了,巫術產生了,模擬巫術、接觸巫術這兩種試圖控制大自然的手段誕生了,直至現在,巫術還是這兩種。

當人類文明進一步發展,房屋出現、社群產生,人們生存的難度減小,人們開始發現在當時來說更為有效的控制自然的規律,巫術則從低級開始逐漸被人拋棄,如在產婦們外巫師模擬孕婦順產等。知識開始通過一切方式進行傳承,這個時候,人們有更多的閑心去思考更為深刻的話題,我們從哪裡來,我們到哪裡去,這些問題是的高度是超越了當時一切的其他的知識,甚至部分問題用現在知識仍然無法準確的解釋。這個時候人們仍然相信這是某種神秘力量的影響

但此時,人們開始用這些神秘的力量對這些無解的問題進行解釋,眾多的人願意加入、研究、擴充這些解答,宗教產生了。在我看來,宗教屬於哲學的範疇,解釋哲學問題。在歷史長河中,眾多教派消亡、興起,融合、分裂,這都是人們對教義的理解,對「人」和「自然」理解不同而產生的。

而直至今日,對於如「神跡」一般的現象,還未有更加明確的理論解釋,如生命的原初,宇宙的形成等等,雖說目前的學者提出了很多觀點,但仍然存在被證偽的可能性。如果沒有宗教只有科學,人們對未知的事物產生的恐懼是非常巨大的,宗教此時則是人們對未知的信仰。

隨著文明再次飛躍,現今所謂的科學產生了,人們用一套邏輯更為嚴密的系統來解釋自然和人類,並以此控制自然和人類。這是我們對自然和自己的掌控愈發的強大,我們則越發的接近真理。Calon同志提出的科學標準,在我看來,則是人類對方法論的深刻認識,只有當使用科學的方法才能獲得更加接近真理的理論

總結,某種意義上說,迷信是科學,宗教是科學,現在的科學也是科學,只不過是人們在不同發展時期對產生的問題的詮釋。若是有一天,人類變得全知,則人類則是全能,這樣的人類是純粹的科學,也是神。但這樣的一天直到人類滅絕的那一剎那都不可能來到,或者窮盡一切時間和空間都不能達到,因為這個宇宙太大了。


科學和迷信都是認知問題
科學認知建立在嚴密的邏輯推理歸納基礎上,具有普遍穩定性。
迷信認知只是簡單地將結果和表象連結在一起。
沒有絕對的科學,認知的局限也屬於迷信的一部分。


科學命題的一切推理都必須從觀察與實驗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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