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寫小說的目的是什麼?

除了為了名和利


喬治·奧威爾在《我為什麼寫作》中已經說的很明確了。他認為寫作有四大動機:

1. 自我表現的慾望。希望人們覺得自己很聰明,希望成為人們談論的焦點,希望死後人們仍然記得你,希望向那些在你童年的時候輕視你的大人出口氣等等。如果說這不是動機,而且不是一個強烈的動機,完全是自欺欺人。作家同科學家、政治家、藝術家、律師、軍人、成功的商人——總而言之,人類的全部上層精華——幾乎都有這種特性,而廣大的人類大眾卻不是這麼這麼強烈的自私。他們在大約三十歲以後就放棄了個人抱負——說真的,在許多情況下,他們幾乎根本放棄了自己是個個人的意識——主要是為別人而活著,或者乾脆就是被單調無味的生活重軛壓得透不過氣來。但是也有少數有才華有個性的人決心要過自己的生活到底,作家就屬於這一階層。應該說,嚴肅的作家整體來說也許比新聞記者更加有虛榮心和自我意識,儘管不如新聞記者那樣看重金錢。

2. 唯美的思想與熱情。有些人寫作是為了欣賞外部世界的美,或者欣賞詞語和它們正確組合的美。你希望享受一個聲音的衝擊力或者它對另一個聲音的穿透力,享受一篇好文章的抑揚頓挫或者一個好故事的啟承轉合,希望分享一種你覺得是有價值的和不應該錯過的體驗。在不少作家身上,審美動機是很微弱的,但即使是一個寫時事評論的或者編教科書的作者都有一些愛用的詞句,這對他有一種奇怪的吸引力,也許他還可能特別喜歡某一種印刷字體、頁邊的寬窄等等。任何書,凡是超過列車時刻表以上水平的,都不能完全擺脫審美熱情的因素。

3. 歷史方面的衝動。希望還原事物的本來面目,找出真正的事實把它們記錄起來供後代使用。

4. 政治上所作的努力。這裡所用「政治」一詞是從它最廣泛的意義上而言的。希望把世界推往一定的方向,幫助別人樹立人們要努力爭取的到底是哪一種社會的想法。再說一遍,沒有一本書是能夠沒有絲毫的政治傾向的。有人認為藝術應該脫離政治,這種意見本身就是一種政治。

我也深以為然。


體驗自己不能體驗的生活。
經歷自己不能經歷的時代。
說出自己不好說出的話語。
滿足自己不能滿足的幻想。
回憶自己不再擁有的青春。
懺悔自己不能挽回的錯誤。


也許,對任何行當里最有天賦的人而言,不斷地做那件事就是他接近神的獨特方式。


人這一輩子,總有一點不吐不快的東西,有的人說成了抱怨,有的人發成了牢騷,有的人寫成了小說。


馬爾克斯寫海明威里有一段話可以是個原因:

」他所描寫的一切,他曾擁有的每一刻都永遠屬於他。每回經過歐德翁大道12號,就會看到他和西爾維亞·畢奇在一家現在早就變了樣的書店聊天消磨時間,直到傍晚6點,詹姆斯·喬伊斯可能正好經過。在肯亞平原,才看了一次,那些水牛和獅子還有最秘密的打獵秘訣就歸他所有了,鬥牛士、拳擊手、藝術家和槍手,一出現就納入他的麾下。義大利、西班牙、古巴,大半個地球的地方,只要提過,就給他侵佔了。哈瓦那附近的小村子寇吉馬是《老人與海》那個孤獨漁夫的家,村裡有塊紀念老漁夫英勇事迹的匾額,伴隨著海明威的箔金半身像。費加德拉維吉亞是海明威在古巴的避難所,他死前沒多久還在那兒住過,陰涼樹下的房子還保持原狀,裡面有他各式各樣的藏書、打獵的戰利品、寫作台、他巨大的肖像剪影,還有他周遊列國收集來的小飾品,這些都是屬於他的,但凡曾被他擁有的,就讓他賦予了靈魂,在他死後,帶著這種靈魂,單獨活在世上。「


後來,整個哥倫比亞,甚至拉丁美洲,都成了馬爾克斯的。

用文字能做的事情里,還有比這更牛逼的事嗎?


在文字里過這個世界上所有可能的生活,他再也不被生命的長短束縛了。
讀者也是。


文字打敗時間


引用毛姆對藝術創造的看法,也適用於小說:

「一個人所以要作畫,只是因為他非畫不可。……畫家從所見事物中獲得某種獨特的感受之後,身不由主地要想把它表現出來。他自己也說不清是為了什麼,反正他得用線條和色彩來表現自己的內心感受。」

「凡屬真正的畫家、作家和音樂家,身上總有那麼一股力量,驅使他們將全部身心都撲在事業上,這一來,他們勢必要讓個人生活從屬於整個藝術事業」。

「假如我們能迫使世人接受我們的眼光,人們就稱我們是大畫家;假如不能呢,世人便不把我們放在眼裡。但我們並不因此而有所不同。偉大也罷,渺小也罷,我們才不看重世人的這些褒貶之詞哩。我們的作品問世之後會有什麼樣的遭遇,那是無關緊要的;在我們作畫的時候,我們已經獲得了所能獲得的一切。」


1.憋的難受,說不出來,寫。
2.喲,這人寫得不錯,我也會啊。寫
3.嗯,我有思想要留下點什麼。寫
……
4.我覺得和其他藝術活動一樣,希望在這個星球上找到懂自己的人,順便在寫作中認識自己。


是表達。人多渺小啊,但還是想用點什麼東西來跟這個世界談談。


真正的作家
寫小說的原因只有一個
那就是:

故事生在心中,人物活在腦中,不可不寫,不得不寫。非寫不足以排憂,非寫不得以抒情。

借曹公一詩: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
都雲作者痴,誰解其中味。


我在年青時候也曾經做過許多夢,後來大半忘卻了,但自己也並不以為可惜。所謂回憶者,雖說可以使人歡欣,有時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絲縷還牽著已逝的寂寞的時光,又有什麼意味呢,而我偏苦於不能全忘卻,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到現在便成了《吶喊》的來由。
——魯迅.《吶喊》自序


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


作家來寫小說或許有他自己的目的。
就像我作為一個編劇有的時候寫劇本一樣。
需要出版?簽了合同,想要賺錢?
但是如果說,當我拋棄了我的職業身份閑下來寫小說的時候,我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好玩,或者是為了讓自己保持在一個寫作的狀態里,又或者是,為了看看自己奇思異想能到哪一步,和,僅僅為了體驗遣詞造句中的快感。


貼一篇我前段時間寫的小說。
他想做一個捕雲者。
這個想法是有一天下班結束,他抬眼望向天空的時候忽然闖入腦中的,那天剛下完雨,城市像被一個大號搓澡巾拾掇過一番,前所未有的乾淨。
只有天空例外。
按理說天空也該是乾淨的,可是上面布滿了雲,烏壓壓的黑雲,沉甸甸的,裡面應該浸滿了還沒有來得及落下來的雨點,寡淡的白雲,從烏雲的身下面露出個邊,像壓在桌子底下的蹩腳桌布。
還有一團團火燒雲,在更遠的地方,金閃閃又紅彤彤,染得天邊一片曖昧的粉。
太亂了,他忽然想。這漫天的黑雲,應該把它們鏟下來,壓在馬路上,填平這些坑坑窪窪的地,白雲呢,應該把它們軋實了,捆捆緊,塞到被子里去,或者乾脆壓成扁扁的一片,在冬天的時候,裹在乾燥寒冷的樹榦上。
  而那些紅色的雲,應該榨碎了,擠成汁,塗抹在小姑娘們穿的花胡柳哨的裙子上,或者裝進瓶子里,變成一種量化生產的調料,給那些笨拙的家庭主婦做壞了的紅燒肉上上色。
  天空就應該是乾淨的,亮晶晶,藍瑩瑩,通透的恨不得能讓每個人都在上面看到自己的笑臉。
  這些雲應該都被裝起來,送到他們該去的地方。我要做一個捕雲者,他想,對,這就是我的命運和未來。
  他第一個告訴的人,是一家小吃店的女服務員,她年輕,甜美,笑起來像個汁肉肥美的大芒果。
  她剛從內地一個小山村過來,普通話甚至都說不好,他本來應該不屑於和她分享這種靈魂深處的決定的。可是這個偉大的想法深深地扣動了他的心弦,和他的脈搏、心跳,共振一般發出巨大的轟鳴,簡直要把他的心漲破了。
  嘿,我要做個捕雲者。
  他大聲的告訴女服務員。
  噢,怎麼做捕雲者?
  她瞪大眼睛盯著他,抱著懷裡的水壺。
  我要去天上去,把天上的雲都清理乾淨。你看,這兒,這兒,還有這!我要把雲都鏟下來,黑色的雲用來修馬路,白色的雲用來做被子,這樣整個天就都是敞敞亮亮的了,到時候我就拉一把大椅子,躺在馬邊曬太陽!對了,還有那種紅的,就太陽下山的時候一塊一塊繞在太陽邊上的那種雲,扯下來給你們小姑娘抹嘴唇!
  女服務員又笑起來,芒果的味道揮發在空氣中,甜絲絲的,她偷偷地在他點的那碗面里加了一個煎雞蛋。
  他興緻勃勃地吃完了整碗面,碳水化合物使他覺得自己充滿了力量,嘿,我就要到天上,去做捕雲者了!
  他告訴老闆,嘿,我明天想請個假!
  請假?這已經是你這個月第四次請假了,為什麼要請假!
  他醞釀了一會兒,使自己的聲音聽起來真誠又神秘,因為,我想把天上的雲清理乾淨,我要做一個捕雲者!
  把天空清理乾淨?!
  老闆短暫的震驚之後變得異常暴躁,他用手擦了一下貨架的頂端,手上沾上了一層薄薄的灰塵,等你什麼時候把貨架清理乾淨了你再來跟我談什麼天空的問題吧!
  可是,可是我是在講真的!
  要麼老老實實過來上班,不上班就滾吧,到時候無論你是想補什麼雲還是雨還是鳥還是什麼亂七八糟的鬼東西,隨你的!

  他沒有做聲,只是默默收拾好了自己的東西,臨走之前,他看到了自己慣用的一隻掃把,柄子細細的,他的手小,剛好可以抓的很牢。他把掃把攥到手裡,又拿走了擺在貨架旁的一塊抹布。
  就讓我用你們來把天空清理乾淨吧!

  他站在城市中最大的廣場底下,層層的雲累積下來,使得天空顯得並不那麼難以接近。我該怎麼才能跑到天上去呢,他想。
  應該坐飛機上去,晚飯的時候,他已經把想法告訴了父母,想得到他們資金上的援助,換回的無非是面面相覷後的嘆息。兩個人一前一後地離開飯桌,留他獨自捧著碗啃著下飯的腌黃瓜,黃瓜沒腌多久,還是脆的,咬下一口,嘎嘣響。
  一輛救火車從他身邊疾馳而過,警燈不停地閃爍著,耀眼的藍光,威風凜凜的樣子。他轉回頭,不遠處的一個建築正在冒著粗重的濃煙,救火車不偏不倚地停在建築門口,訓練有素的救火員匆匆跑下來,架起了雲梯,矯健地攀爬進建築,滾滾的濃煙升騰到了天上,和無盡的黑雲混合在了一起。
  任務變得越來越急迫,我要趕快跑到天上去,不然天上的雲會越來越厚,會壓迫到整個地面。
  他找到消防隊長,快,快,能把雲梯借給我么!
  消防隊長沒好氣地白了他一眼,接著又匆忙地指揮消防隊員滅火。
  他沒有著急,耐心地等在一邊,火終於滅了,圍觀的群眾自發地鼓起掌,消防隊員們臉上黑一塊白一塊的,在熱烈的掌聲中訓練有素地集合離開。

  他好整以暇,已經等在了消防隊門口,遞給摘下帽子的消防隊長一根酥脆的腌黃瓜,可以把雲梯借給我嗎,我想把雲都從天上清理乾淨。
  消防隊長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請別的戰士把他從身邊拉開。
  嘿,給我雲梯,我要去做一個捕雲者!
  嘿,嘿,嘿!
  他的聲音漸漸笑起來,他已經被矯健的戰士拖得很遠。


  他的步伐有些踉蹌,為了想要做一個捕雲者,他已經奔波了太久。幸虧街的拐角又是那家熟悉的小店,他疲憊的坐下來。
  女服務員貼心的走過來,給他倒了一杯水。
  他大口大口的吞咽著,喉嚨里發出咕嚕嚕的響聲。
  女服務員抬頭望望天空,今天的天色更暗沉了一些,烏雲變得濃重。
  你看那邊的雲彩,是讓人覺得應該清理乾淨!
  他抬眼望向女服務員,甜蜜的大芒果開出花來。

  小店牆架上放著一台不大的電視,正在放映外國元首從飛機上走下來的鏡頭。
  他忽然心中一動!
  嘿,你的面!
  女服務員焦急地喊著,他回頭,看著她手中的面碗,上面照例地疊著一隻噴香的煎雞蛋。
  我一定會把天空清理乾淨的!

  他耐心地等在市政府的門前已經有七天,終於從一大群看著都很氣派的車子里區分出最重要的一輛。等到裡面的男人剛從車裡探出身來,他迅速地跑上前去,做了一個他以為很友好的姿勢,雙手揮舞著拖把和抹布!
  嘿,我想要一家直升飛機。
  嘿,嘿,我想要把天空清理乾淨!
  不知道從哪冒出的黑衣人迅速地把他包圍了,他們面容冷峻不苟言笑,並且身材結實高大,像無聲的水流一樣籠罩在他頭頂,像一塊濃重的烏雲。


  他沒命的跑起來,他不知道自己是從哪的了這個機會,從這群矯健而且冷靜的黑衣人那拔出一個縫隙,他沒命的跑,沒命的跑。他終於跑到了這個城市最高的大樓腳下,他抬眼望去,樓高筆直入雲端,唔,就是這裡了。

  他站在100層高樓的頂端,風大的讓他顧不上有動作。嘿,就是這裡,城市在這裡望過去前所未有的清晰,嘿,就是這裡!
  他縱身一躍,我就要做捕雲者啦!
  空氣中有一絲絲芒果的甜味,嘿,是雲的味道嗎?

你說我這是為了什麼呢?


通過自己的思考,解讀這個世界,說到底和哲學的終極問題是一致的。


若我以後竟然寫成一部小說,定然不是因為想成名;而是興許別人能通過它來領略我眼中的大千世界:

那些悲歡離合,寥落星辰;
那些花間杯酒,須臾浮生;
那些秉燭夜遊,陌路前塵。
那些年華消逝但不曾抹去的種種。

讓千年以後的讀者穿越時空的迷霧,見我所見,念我所念;

讓此生所遇、所見、所思、所記取之人都在書頁里永生不死;

始終,是我最大的野心。


從個人角度來講,我所體會的作家寫小說的目的:
1.尋求有同樣想法人的共鳴,交得知己。
2.說一些自己平常無法說出口的事情。
3.作為對往事的一種紀念,對自己的一種可憐。


世之論者皆謂經濟所以顯名於當時,著述所以傳名於後世。余之意竊以為不然。人惟胸有所見,茹之而不能茹,故不得已假紙筆以抒之;猶蠶食葉,既老,絲在腹中,欲不吐之而不能耳。名不名,非所計也。——清·崔述《東壁遺書》

看了幾位熱門答案,都各有各的道理,但是崔述的這段話最打動我。
過去寫字看書,錢權閑心四者至少有其一,不是一件太容易入門的事情。這年頭文字已經鋪天蓋地而來,個人所思所想,很可能書上都有,前人三言兩語道盡,還文字優美流暢。
如果不是忍不住不發的議論大可不發,不是非寫不可的大可不寫,我個人最看重的是作者的真誠,作者是不是發自肺腑地寫他不得不寫的東西,讀了能感受到。


馮唐是為了宣洩內心的腫脹,九把刀覺得寫作本身就很快樂,村上春樹在看棒球的時候有了「對啦,寫篇小說試試的」想法。

沒有誰是天生的作家,寫小說最簡單的目的是想寫一本小說,內心有一種表達的渴望。


至於之後,名與利,是伴隨而來的結果。


如果一開始就奔著「我要當作家出名賺錢」的目的,很難走的遠且久。


寂寞天地間創造惺惺相惜的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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