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克伯格初期是怎麼保護 Facebook 的最初創意?為什麼 Facebook 上線後沒被其他大公司抄走?


矽谷有這麼一句話——

保護創意的最好方法,就是將其最好地執行。
The best protection of an idea is the best implementation of it.


(1)美國大公司抄襲小公司創意的事要比中國少得多(但大公司之間互相抄倒不少,經常打專利戰),這可能是大公司文化比較「高傲」,覺得赤裸裸的抄小公司很丟人;也可能是大公司比較「官僚」,根本就沒注意到那些真正重要的好創意,畢竟每天都誕生那麼多初創公司,你要個個都抄襲,抄襲的過來嗎?


(2)美國大公司要真認定這是一個好主意,一般會花重金把整個公司都收購,比如谷歌收購的一長串公司。有多少大公司想收購Facebook,大家應該都聽說過,我想扎克伯格牛的地方就是能面對那麼大一筆錢不動心。雅虎的前任CEO曾對記者說,「這輩子從沒遇見一個人能夠抵擋住10億美元的誘惑。」


(3)至於扎克伯格初期是怎麼保護Facebook的創意,我還真沒看到具體資料,也許是大佬們開始都沒看出他的威脅來?有意思的是,Facebook長大的過程中倒是沒少「借鑒」其他公司的創意。


還是個人觀點:

首先,創意不值錢。喬布斯以前也對google抄襲iphone的創意搞出android也很不滿,曾經揚言要花光蘋果的現金存款搞死android,最終也不了了之。

真正值錢的,是創意本身的內在價值,我相信扎克伯格當年弄出來facebook的時候,沒有多少人看出了這東西的價值,google,微軟等巨頭當時對facebook並不關心,直到facebook做大。

但做大以後,facebook積累了很多的UGC,這些內容就成為了facebook的門檻,別的公司或許能夠輕易的抄襲facebook的創意,但是內容是抄不來的。加上優質的用戶內容能夠翻過來提高用戶黏度,有助於留住用戶,發展新的用戶(老用戶會介紹給新用戶)並且打響品牌。可以說UGC的門檻使得這一領域的馬太效應非常明顯。在國內,擁有大量的用戶,大量優質的UGC的網站,比如人人網、QQ空間、豆瓣等,都在UGC上擁有一定的門檻,因此這些網站,別人再怎麼抄,都是抄不來的。當然QQ空間多少是沾了QQ的光。


facebook最早期的產品形態,很少什麼創意獨具的。sns別的不說,myspace早它幾年。同學錄的概念,中國的chinaren和5460先後腳出現,都比facebook早N年。小扎獨特的創意就是刷臉打分比賽,記得貌似叫facemesh,沒錯,就是《社交網路》電影里出現的那個。

這個產品只能說是比較有意思的小功能,最多完成了最最初級的種子用戶積累。恰恰是facemesh是被抄最嚴重的,小扎自己的站在哈佛被封,而其它的學校馬上就出現了抄襲的產品,直到現在還有幾家在線,其中老牌的一家還是中國留學生開發的。甚至多年以後在中國的幾個高校的校園網內還抄玩了一把。

facebook早期的發展,應該說是mvp最佳實踐,wall和poke,都是滿足學生黨無聊灌水到處勾搭的需求,產品功能極簡,效果卻很好。後面的market和event又滿足交易二手貨和各種活動需求,逐漸實用化。各個功能模塊都是快速開發上線,再快速迭代,讓用戶感覺每次上站都有新功能新活動新頁面的新鮮感。

facebook的中期,最重要的舉動是開放平台,各種各樣的功能和產品被成千上萬的開發者開發實現並接入平台,而facebook了不起的是提供了強大而穩定的底層支持,這時候用戶開始爆髮式的增長。

所以回頭來看,facebook最初的創意,並沒有太強獨創性,也談不上怎麼保護。它的成功是穩定又快速的迭代,逐步走來,沒犯什麼大的錯誤。同期的競爭對手們,要麼不夠它快,要麼不夠它穩,最後都失敗消散了。這個發展路徑和QQ極其相像。


因為美國沒有一家叫做 騰訊 的公司!

你知道騰訊 乾死了多少中國的初創公司嗎?


facebook不是創意,初期誰能看出跟myspace的區別?估計那時跟facebook形態類似的網站美國應該有幾百家。只不過後來facebook用戶急劇增長後才被人拿來分析。用戶急劇增長前也只是淹沒在無數sns小網站中而已,沒有公司會注意到。
個人認為 Facebook 前期快速增長最重要的原因是這是是哈佛做出來的網站,自帶高地屬性,其他學校學生不會感覺low,如果是反過來,很可能會遭遇名校學生的抵制。


不應該加一個Facebook的創意本來就是抄來的么


看過社交網路都知道,其實扎克伯克抄襲了一對兄弟的創意,後來給了很多錢私了的。


因為facebook的創意已經被他抄走了啊:)


中國的投資人在投資前期都會問:你這個產品是模仿誰,如果你說是自己的創意,都沒人買賬


說明了一個道理就是抄有價值的東西並把它私有化,就像學武術一樣,都是可以模仿與創新的。我對facebook之所以成功的理解是牛頓說過的一句說話,「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取得成功的!」 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阿里士多德,說說不值錢,變成產品有內容才值錢,我打個比方:創意就像是上帝創造的一個人,這個人成功與否就是給人們帶來的價值(包含自我價值、社會價值)。大公司像微軟(以買賣系統起家PC之家)、谷歌(搜索引擎集合全球信息)、IBM(伺服器與售後軟體服務)業務方向都不一樣,而且上述大公司就像大船(架構已定,產品路線也有),相比facebook這種新興而又精簡的業務理念,本來就是創意無限,可以發揮的空間更多,重要的是facebook在大學時代還是一隻小船,本來就沒什麼關注,大公司抄來沒用,所以很多人說扎克伯克是比爾蓋茨、喬布斯第二。因為扎克伯克年輕才二十齣頭。。。。。。。。


美國法律保護商品,不同於中國只保護商標


大公司沒能力抄, 西方人本身也看不起copy cat, 不像以山寨為榮的天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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