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簡化後為什麼要把形旁「犬」的一點去掉?

這一點對於書寫的簡便性沒有多大影響,但是對意思的理解會有很大的影響吧?是出於什麼考慮把這一點去掉了呢?


謝 @張爾卿 邀。
今日筆者正好在與朋友討論古隸、草書筆順之間的聯繫,然後就聯想到了此題。

解開本題的關鍵在於:
「大」和「犬」在秦漢時期的墨跡文字中主要靠「筆順」以及「犬」彎曲的橫筆作區別,而並非「犬」上的那一點。之後漢字進入楷書階段,對書寫「筆順」和不規則的彎曲筆畫有了較大限制,遂使得「大」、「犬」二字完全同形(主要體現在它們組成的合體字中),「犬」單字必須在其右上方加一點以示區別。

這種在漢字演進過程中為了明確字形避免混淆而加點的現象,還體現在了「上/下」(本都作長短不一的兩橫)、「王/玉」、「土/士/圡」等字中,詳參裘錫圭《文字學概要(修訂本)》第36葉以及筆者舊日回答:為什麼「圡」(土)字會有一點? - 趙瑾昀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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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大」二字在秦漢魏晉時期的墨跡文字大致可見下圖(筆者盡量選擇能夠突顯筆順的草字):

「大」字有兩種筆順,第一種筆順與「仌」同(見睡虎地簡),作四畫,先寫頭部與左臂,再寫右臂,再寫左腿,最後寫右腿;第二種筆順與現代筆順一致,作三畫,先寫兩臂(作一橫),再寫軀幹和兩腿。其中第一種筆順沒有保留下來。

(經 @楊端憲@曹潔萍 等提醒,製作了一張秦簡「犬」的位相圖)「犬」在秦、西漢早期墨跡文字中由四筆組成,第一筆寫上頜、頭部、耳;第二筆寫頸部、前肢;第三筆寫下頜、軀幹、後肢;第四筆寫尾部。其筆順是:

之後,漢簡草書中「犬」的第一筆和第二筆粘連作一筆,形成一個彎曲的「┘」形(見居延漢簡),其運筆方向是?,有悖於後世楷書的書寫筆順(所以這種筆順被淘汰了,並使「犬」字逐漸向「大」字靠攏)。這個字形總計三畫,與「大」字的筆畫數一致。

而其筆順更是能在東晉書法家王羲之的草書「犬」中體現得一清二楚。

瑾昀按:該字形出自王羲之《司州帖》,用為「大」字(有悖於王羲之平常寫的「大」字)。
這說明在東晉時期「犬」已經完成向「大」形的類化,書家在書寫時並不對其筆順作區分,而視作自由變體隨時互換。《司州帖》中「大」字為了與上字「得」的末筆相呼應,以維持連貫的筆意,使用了「犬」的筆順。見 @楊愛紅 的答案及其評論部分。

相應時期的漢隸也是這般模樣:

《隸辨》錄《孔龢碑》

《乙瑛碑》

可以說章草的筆順是從秦漢簡帛文字中繼承過來的,相對楷書筆順來說比較存古,這在其他字中也能體現出來(比如筆者之前討論過的「恥」字右側:「恥」是如何轉變為「恥」的? - 趙瑾昀的回答)。


而楷書中作三畫的偏旁「犭」,正是「犬」字這種滯古筆順的孑遺。
與上述「犬」筆順稍有不同的是,現代「犭」的筆順採用了秦簡文字中的另一種筆順,最後兩筆稍有不同,先寫下頜-軀幹-尾,再寫後肢。

上圖左側《嶽麓秦簡·占夢書》的字形,代表了「下頜-軀幹-後肢;尾」的筆順;上圖右側《里耶秦簡[壹]》中的字形,代表了「下頜-軀幹-尾;後肢」的筆順,也即「犭」筆順的由來。
這兩種秦簡字形的第一、二筆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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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漢字的區別律開始起作用(例子可見本文開頭第三段),人們開始在「犬」字上面加區別符使得其形體有別於「大」。大多數人選擇將這個區別符加到了「犬」的右上角,興許他們潛意識裡認為這個區別符還可以充當「犬」字由隸書向楷書字形演變過程中與頸部粘連在一起的頭部。

瑾昀按:雖說楷書中「犬」這一點也可視作由秦簡字形的第一筆直接脫落而得,但是對比「犬」字比較存古的筆順,楷書中的「犬」實際上是先寫完「大」形的「犬」字,再寫右上角區別符(丶),與「圡」(「土」為了區別於「士」所造的區別字)、「玉」的加點成因非常類似,所以本文不採用這種說法。

但是也有例外,有些人將「犬」字的區別符加到犬尾的位置,作:

有些人將「犬」字的區別符叫到「犬」下頜附近,作:

瑾昀按:以上兩字形依形可釋作「犮」、「叐」,均為「犬」的異體字,詳見《異體字字典》
許錟輝先生的注釋:

而唐代書法家孫過庭選擇將這一點加在「犬」後腦勺附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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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犬」單字來說,加上這個區別符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是對於由「犬」構成的合體字,加不加這個區別符都無所謂。
所以在漢晉以後的漢字形體中,凡從「犬」之字往往有個「大」形的俗體(瑾昀按:按照漢晉墨跡文字實際的演進,這個「大」形實際上仍應視作五臟俱全的「犬」字)。

因而中國大陸的「類」、「獎」,以及東洋日本國的「突」、「臭」、「奨」,其下方都是從「大」形的「犬」。

最後筆者再貼一張「狀」字漢簡草書字表,諸位看看是否能夠劃分出一條明確的界限來區分這些「狀」右側的「犬」形與「大」形:

(上表引自李洪財《漢簡草字整理與研究》(2014年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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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16 補遺
@隔壁老王 謂「類」在書法作品中有一種特殊的寫法,字形作:

此「類」字左下角的「犬」形作「分」形,來源於「犬」的另一種筆順造成的形體,可用楚系簡帛文字的「犬」作比照。今借本文詳述如下:


補充一下@趙瑾昀 的回答。

@趙瑾昀 提到了「大」「犬」的筆順問題,給出了「大」的兩種筆順。在漢字的實際運用中,「大」還存在著第三種筆順:起筆從右向左(而非從左向右)寫橫,筆尖轉動、順勢從上向下寫撇,最後寫捺(長點)。

王羲之《司州帖》中的「大」

智永《真草千字文》中的「大」

趙構《養生論卷》中的「大」

可以看到,這種寫法的「大」與@趙瑾昀 列表中王羲之所書的「犬」無法靠筆順進行區分。我沒系統地練過王羲之的字,也還沒查到@趙瑾昀 列表中王羲之所書的「犬」出自其哪部作品,但我查到了王羲之的對「犬」字筆順的另一種處理方式:起筆從左向右寫橫,順勢寫撇、捺,最後加點;這種筆順倒是與@趙瑾昀 列表中王羲之所書的「大」一致。

王羲之《興福寺碑》中的「犬」

當然,這些是草書、行書。——在草書、行書中,不同的字或部件採用相近乃至相同的寫法,這是很常見的現象。區分一個字是「大」還是「犬」,主要得依據上下文意來判斷。

從我臨習書法的體驗來看,書家在處理筆順問題時,區分不同字形是比較次要的目的,主要考慮的還是書法的筆意。當上一字的末筆是捺(長點)或類似的由字中心指向右下角的筆畫時,「大」「犬」就往往順勢從右向左寫橫,以維持連貫的筆意。如果書者不打算把筆意弄得那麼強,那也可以起筆從左往右寫橫。有時候呢,也會看到這種情況:上一字的末筆從右下(對下一字而言就是右上)拉一根長長的牽絲到下一字的左上方,順勢從左向右寫橫。這裡面要考慮上下兩字的距離、大小乃至全篇的氣韻節奏等諸多問題,很微妙,沒有一定之規。

——簡單地講就是:怎麼順手怎麼寫。已被封號的楊愛紅零號機,在《為什麼那麼多女優的名字用「咲」字,不就是「笑」的異體字嗎? - 楊愛紅的回答》中,也提到過類似的現象。

順便一提,為了筆意或者別的原因而增減筆畫也是存世碑帖中的常見現象,多個點、少一橫什麼的真的不算什麼事兒。依據上下文去推斷——也就是猜——某個字究竟是啥字,這也是過去讀書人的基本功。感謝工業社會帶來的漢字規範化,讓吾等省掉了不知多少猜字的工夫。


應該是「類」的俗寫沒有一點(很多字俗寫都愛去點,如廠厰廠、廁厠廁、浄(淨)凈、減減。),先取沒有一點的俗寫,再去掉「頁」。


獎的本字也應該是獎,也去掉了犬變成了奬進而簡化。可能人們對犬在下很容易當作是大(獒這類就是狗,沒辦法混淆)。


少一筆是一筆呀,這樣你能接受么?
「草書楷化」與「偷工減料」都是簡化的不同手法,「專車」二字怎麼理解?
跟簡化字談字理?


大概「類」字在古代手寫的時候也經常將這一點不寫,也並不妨礙識別,不會與其他字產生混淆,所以,漸漸約定俗成。
故而簡化字省去這一點,只是述而不作,承續前人的書寫習慣而已,並予以規範化。
在傳世碑帖還可以看到「類」省去一點的簡省,如下圖兩例:

在漢代的馬王堆簡牘中有的乾脆將整個「犬」部省去:

這種現象其實就是訓詁學中所說的【省聲省形】,在漢字演化過程中非常普遍,在《說文解字》中【省聲省形字】就有六百多例。


比如:

曐--星
省去形符中的兩個「日」。
古文字「星」:

雧--集
省去形符中的兩個「隹」。
古文字「集」:

--秋
省去聲符「龜」,並改為左右結構,就是「秋」。
古文字「秋」:

(「龜」的古音與「秋」相同,所以可以標音。如:西域國家【龜茲】至今保留古音讀法。在姓氏、地理等名稱中,有很頑固守古現象,比如:吐蕃、番禺、姓氏「冼」等,都是古音讀法)

(木刪)---柵
省去聲符「刪」中一部分「刂」。
基本上以「刪」表音的形聲字,都簡省了「刂」部。如以下幾個字:

還有一個很有意思的個案:「王」和「玉」
古文字向今文字演變過程中,導致「王」和「玉」在字形上近乎完全相同,下圖是《說文》和《睡虎地秦簡》中的【王】和【玉】,除了「橫」的間距,幾乎沒有區別:

所以,後來才增加一點就是「玉」,以此來區別「王」。

但是,「玉」在用作偏旁時,是省去【點】的,就是「斜玉旁」,如:

但是,在另一些字,由於「玉」的位置不同,又有【點】,如:

所以,這種現象在漢字演變過程中非常之普遍,字理邏輯是不能解釋所有漢字的,因為並沒有一個【中心化組織】創造漢字,文字通行的本質是「約定俗成」。

另外漢字中還有很多的錯誤寫法「以訛傳訛」,最後「積非成是」,也就是漢字字形的「訛變」,「訛變」就是寫錯字別字,字理根本就講不通,但大家都這麼寫,錯的也就變成對的,繼續流通使用。

「訛變字」恐怕佔到漢字中的三分之一,在【隸變】過程中大量出現。也就是說:今天有些人所謂的【正體漢字】,大概有三分之一是曾經是【錯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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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楊愛紅 先生對@趙瑾昀 先生答案的補充回答,我同意@楊愛紅 先生的論斷:

魏晉以後,王羲之以及歷代書家並沒有用筆順來區別【大】和【犬】。他也提供的墨跡證明。
【大】和【犬】的行、草書有時候完全相同,完全是靠上下文判斷。


學過書法的人都知道,雷同是書法創作的大忌。王羲之《蘭亭》體現得淋漓盡致。

「大」的行書不止一種寫法,如果一篇書法作品中有多個「大」字是要變化的,無非是【結體、點化形態、筆順】三種情況的變化。


【反犬旁】的寫法就是另外一回事。

我認為:


古人手寫行書中「類」字中的【犬】之所以沒有寫成【大加一點】的形狀,其實就是保留了保留了「犬」字的隸筆意。


比如:王羲之蘭亭中的「類」中的【犬】

因為這種寫法比較流暢,提高書寫速度,另外也是照顧書法結構的多變。

王羲之時代的行書,肯定會保留隸意寫法的。「類」的這種寫法也被後來很多書家繼承。

魏晉楷書還有很多隸意,真正的標準楷書是唐代成熟的。

從另一個字從「犬」的【獄】字來看:

行書【類】字下面寫成類似「分」字的結構,還保存著「犬」字篆隸的結構和筆意。

其實就是篆隸向楷書、行書的演變,產生的兩條路徑:楷書完成了訛變,行書還保留篆隸筆意,
這類現象在漢字演變歷史中非常普遍。

比如:「候」字的行書,其實保留著古文字的特徵:

古文字【候】:

金文:

秦系文字和楚系文字:

篆書:

【隸定】是這個字:

這個古文字在今文字的行書中寫成這樣:

但是,從漢代開始已經快訛變成【單人旁】,是今天標準【候】字的雛形:

魏晉唐宋的「候」的結構經過書家的改造,已經完全訛變成【單人旁】:

後來乾脆加【豎筆】,就有了義符【單人旁】,變成左右結構的字,就是今天的標準「候」字:

「候」的在行書有古文字筆意,就是因為書寫流暢,所以很頑固的流傳下來。跟王羲之的【類】字中的【犬】寫成「分」是一個道理。

古代書法家為了照顧【書法審美】,對漢字進行了很多改造,多寫、少寫筆畫,改變結構,甚至不惜寫別字,這正常得不得了。所以,今天漢字的簡省規範化,減少學習成本,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因為康熙字典上有「類」字的記載,以下引自康熙字典:

《五音篇海》與類同。詳頁部類字註。

可見這個字的字形就是米字加大字,而非米字加犬字,而且明確說明「與類同」。引用的典籍《五音篇海》成書於金朝,可見「類」這個異體字至少在宋金時期就出現了。既有史籍作證,筆畫又少,所以把「類」簡化成「類」可以說是「有理有據」。至於什麼原義理解,什麼六書造字原則在筆畫多少面前都得靠邊站,漢字簡化基本以筆畫多少為第一原則。
文字改革運動本身就是一場時間匆忙的政治運動,其造成的訛誤、遺憾難以估量。比如「類」字字義本非常明確,說文解字記載:種類相似,唯犬爲甚,故「類」字從「犬」、「頪」聲。同時與之相似的字還有「纇」字,「纇」字從「糸」、「頪」聲,很明顯其義與絲線相關,指絲節,即絲上的疙瘩,引申為缺點、毛病。漢字改革後兩字分道揚鑣,「類」被簡化為「類」,「纇」被簡化為「颣」,「頪」卻未被簡化。漢字簡化的一個規則是簡化常用字而保留生僻字,但究竟誰算常用字誰算生僻字不得而知。
誠然,「類」字很早就出現過,但這就是堂而皇之的成為規範字的理由嗎?


對古文字了解越多,對簡化就不會那麼反感了


先從俗,再從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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