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和民主孰為優先?
自由和民主是現代社會的核心價值,這點想必大家都不會反對。但是自由和民主孰為優先呢?如果二者衝突,如何取捨?
建議考慮引入幾個新的分析策略,來提升討論此問題的清晰程度與效率。
引入策略1:「休謨定理」(Hume』s Law)
在引入上述策略前,請允許在下對「自由和民主孰為優先」這個問題的表述作略作處理。基於題主在問題描述中寫道「如果二者衝突,如何取捨?」,也許諸君會同意在下將這個問處理為,嘗試對下述其中一個命題進行分析——
1.「在發生衝突時,自由『應當』優先於民主。」
或者
2.「在發生衝突時,民主『應當』優先於自由。」
根據題設,在下相信我們實質上要討論的,是上述的「價值命題」(應然命題)之一。
然而,大衛.休謨指出——實然不能推導出應然。當你用邏輯的方法去推導價值命題的時候,前提當中必然包含價值命題,不可能從純粹的事實命題邏輯地推演到價值命題。這就是著名的「休謨定理」(Hume』s Law)。正是鑒於前提中必然得有價值命題,而不可能全部都是可用客觀標準檢驗的事實命題(實然命題),故而所有的價值判斷最終在邏輯上都不可能被毫無爭議地證成或證偽。
引入策略2:「清概念」和「濁概念」之分
英國哲學家伯納德·威廉姆斯將概念分為「清概念」和「濁概念」,清概念就是客觀的concept,而濁概念是清概念以及其上附加的我們人類的主觀判斷。(感謝 @杜尾草 先生在問題有沒有一種理論可以解釋什麼是真正的正義? - 知乎用戶的回答中對伯納德·威廉姆斯的觀點所作的科普!)
如果在下沒有理解錯誤的話,「自由」和「民主」顯然都可以被劃入「濁概念」當中——因為,「自由」和「民主」顯然不是先驗的客觀存在,而是人類基於經驗所構建的。
用本人最喜歡的一個「梗」來表述的話:當我們在談論「自由」和「民主」時,其實我們是在「談論」自由和民主。
故而,在下非常同意 @杜尾草 先生在問題什麼是民主? - 知乎用戶的回答中的以下表述:
因而,當我們要給意識形態下「定義」時,要麼訴諸觀念史:歷史上人們造這個詞時是想表達什麼;要麼訴諸規範論:我們應該如何理解這個觀念,才是更「善」或更「有利」的。
藉助上述2個策略,也許我們可以認為:
首先,這個問題沒有基於客觀標準而絕對正確的答案。個人非常同意 @姜源 先生在此問題自由和民主孰為優先? - 政治 中的觀點,即認為自由在任何情境下均應置於優先順位的論調「基本是來源於道德直覺,在理論層面上似乎還沒有令人信服的論證。」
其次,與其將「自由」和「民主」都視為「目的」(或主張其中之一,比如說自由,是「目的」),不如將他們都視為「策略」(具體而言,都是基於限制公權力無限擴張,同時限制他者在私權利的行使過程中侵蝕自身利益或壓縮自身的獲利機會、周期等目的,以增進自身利益、降低自身交易成本的策略)更有助於提升對此問題的討論效率。對這個視角,在下的辯護詞是——當我們主張「在發生衝突時,自由『應當』優先於民主」或相反時,實質上我們最關心的並非這個命題本身,而是在特定情景下,支持哪一個命題更有符合自身的利益——恰恰是特定情境下的利益訴求,導致了不同個體對前述命題的不同立場,而非相反。
結論:只有在題干中給定具體的情境,我們的分析才能繼續下去。而不論我們支持哪一種立場,都會有人因此而利益受損——即便我們引入了功利主義的倫理學模型,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如何對各種效用的權重進行賦值,而且這類賦值行為本身也難逃倫理批判;而假如我們的立場僅僅是基於倫理直覺,則不見得有放諸四海而皆準的說服力——但我們卻可以藉助提示目標對象「1.我們有共同的利益訴求;2.支持本人的觀點符合我們的共同利益。」(ps:是的,關鍵在於如何界定「利益」,以及尋找出自身和被說服對象對效用的偏好的接合點)來實現最為有效的說服。
所以,如果希望更加有效地討論這個問題,建議題主在補充情境後,邀請具備倫理學或政策學專業背景的答主。例如, @Andy Lee先生或者是 @yungchivn ting 先生,來討論更為合理的模型(奸笑......)。
冷哲這個回答就有失水準了。
自由優先。
我覺得問這個問題的話可能還是中國關於這方面的教育普及的少了。其實可以從各個方面來闡述該問題,例如說關於從法理學角度,自由,公正,秩序,哪一個優先?
依然是自由。這個觀點不是什麼西方學派的觀點,連中國法理學也是這麼認為的。
在法的基本價值中,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質的需要,是法的價值的頂端,法律必須承認、尊重和維護人的自由權利。正義是自由的價值外化,成為位於自由之下制約其他價值的法律標準。秩序則居於自由、正義之下,必須接受自由、正義標準的規制。
這問題隨便找個美國政治學家,都會毫無疑問的告訴你:自由永遠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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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看的我好蛋疼。實際上坑王的回答比較一針見血。
自由是一個大框框,很多東西都能裝,不是光人身的自由還有財產的自由,思想的自由等等,自由是終極目標,完全的自由是我們最渴望達到但是永遠無法完全達到的目標,我們只能不停的向這個目標去邁進。
舉個例子:為什麼法律上一再強調「程序正義」,而沒有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實體正義」?
難道實體正義不重要嗎?不是的,實體正義非常重要,按照我上面提出的階位,正義大於秩序,因此實體正義比程序正義更重要,那我們為什麼不強調實體正義而非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說程序正義呢?
因為不具備操作性。
儘管如此人類還是規範了能夠規範的最大的自由的權利,而有一些自由,則只能通過「曲線救國」了謝邀!
這兩個不存在哪個「優先」的說法。因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自由」是人類追求的價值目標,「民主」是人類用以實現價值目標的手段之一。
所以實際上有好幾種「民主」形式,但是人類追求的目標,只有「自由」這一個。基本同意 @冷哲 的結論,不過即使不考慮自由、民主本身是極為歧義含混的大詞,這個問題也不可能有答案,以下是我的理由。
1. 對於現代社會來說,自由不是唯一的目的
之前許多答案都提到自由是一個政治體的目的。這點說的沒錯,但是光說到這一點還遠遠不足以完成論證,因為對於一個現代的政治體,自由不是唯一的目的。大多數人會認同「平等」、「安全」、「公正/正義」同樣是一個政治體的目的,而且「平等」、「安全」、「公正/正義」這些概念不能被轉化為「自由」。事實上,還有一些政治哲學家提出,對於現代的政治體,民主不僅是手段,也是一個目的。除了民主,在其他的一些理論中還有一些看上去比較不直觀的目的,比如「權利」或者「秩序」。
2. 不同的目的是否會發生衝突
主流的傳統政治哲學觀點認為,可以把「自由」、「平等」、「安全」、「公正/正義」這些目的安放在一個自洽的體系中,無論這個體系是上帝賦予的,還是人類靠理性掌握的。但是自由和平等,自由和安全在理論上是不會衝突的,如果真的發生衝突,那隻能說是對體系本身不夠了解,如果對於整個體系有充分的理解,那麼看似衝突的場合都是存在某個確定的解決方案的。據我所讀,以賽亞伯林是比較早提出不同的目的之間是不可調和的,目的之間的衝突在抽象層面是不可被消除的。當然了,還有些政治哲學家還堅持傳統的觀點,比如德沃金。不過,不管這個體系在形而上層面是否存在,也不管政治哲學家在未來是否最終能夠找到這個體系。以目前的研究進展和方法論,可以比較保險的說,在我們的有生之年,肯定是不可能看到任何一個體系得到普遍的認可。所以,我們不可避免的需要面對彼此衝突的目的和價值。
至於在彼此衝突的目的中,自由是不是具有最優先的地位。有不少思想家,特別是20世紀的思想家是這麼認為的,所以這種觀點在現在算是最主流的觀點了。不過,僅就我個人觀點,這種觀點基本是來源於道德直覺,在理論層面上似乎還沒有令人信服的論證。順便說一句,@ 李建秋的說法太絕對了,反對自由永遠優先的政治哲學家西方政治哲學家一抓一大把。
3. 如何調和彼此衝突的目的
很不幸,我不知道答案、如果誰能夠在理論層面給出一個比較完善的答案,大概可以獲得21世紀最偉大政治哲學家的頭銜了。當然了,儘管在理論層面這個問題不好解決。在操作層面,這個問題倒沒有那麼可怕,或好或壞解決方案有很多比如商談、對話、哲學思考等等,其中最著名的一個解決方案就是民主了,儘管民主這個方案不見得是最好的。
所以在很多場合,看上去是自由和民主的衝突,實際上反映的是自由與其他目的之間的衝突。直接借用冷哲舉的例子:「當國會投票,決定把所有潛在的某傳染病患者都強制隔離,剝奪行動自由。這時候應該自由優先還是民主優先?」。看上去這裡出現了自由和民主的衝突,實際上出現衝突的兩造是個人自由和公共安全。而民主投票在這個過程中起到的作用是衡量在特定場合個人自由和公共安全何者更重要。
不管怎麼說,不存在一個明確的答案可以說明民主和自由孰為優先。而兩者發生衝突的時候,也不存在萬試萬靈的方案,民主和自由的衝突,或者說一切政治價值的衝突都只能在具體情境中加以解決。最後一發地圖炮,如果有人認為可以通過抽象的論證孰優孰劣一勞永逸的解決具體的政治問題,無論這個人贊同自由優先、公平優先、還是社會主義優先都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民主是手段,自由是目的。
樓上大神說的都很好,我就一句話「沒有憲政的抿住不配稱之為抿住,沒有獨立為前提的自由也不是真正的自由!」
怎樣做更有利就怎樣做,沒有死標準
民主只是一種制度和方式,不是最終目的,最終目標當然是人民的福祉,社會的發展和人類的進步。如果這個目標不能實現,那麼空談民主也是毫無意義的。
民主在古希臘曾經是遭受批判的政治制度,柏拉圖在《理想國》中認為民主就是一種暴民政治,和僭主政治一樣都是不可取的,而最好的統治方式則是由「哲學王」進行統治的君主制度。而他的老師蘇格拉底也正是被一種「民主投票」的方式判處了死刑。
民主外在的表現是一些制度和程序。比如選舉投票、三權分立、君主立憲等等。內在的是精神、文化和傳統。況且民主的模式有很多種,比如直接民主、間接民主、協商民主等等。在不同的社會背景下有不同闡釋。不能說孰優孰劣,一概而論。
至於自由,自由是天性。但不能說是最終目的。自由一定是要在一定的社會框架和政治秩序之中,否則,自由泛濫,顛覆了社會秩序,必然會造成社會的混亂和個人命運的流離失所。
同時,根據17世紀英國思想家密爾在《論自由》中的觀點個體自由只要不危害他人的利益,就不用對社會負責。但是,當個體自由對社會其他公民產生危害時,社會就可以對其加以強制力量。因此,自由也是有邊界的。過度的自由會導致多數人的暴政,使少數人的思想和言論被泯沒。
在我看來,自由和民主這兩個概念沒有先後之分,也就沒有孰為優先這一說。因為民主的精神和內涵很大程度上包含了自由,自由投票,自由選擇。而自由主義也包含了民主,想一想,集權主義的中國能給你多少自由??
一群自由的人,為了克服個體的權威暴漲到不可制衡進而影響群體穩定,所以引入平等,而民主是平等的確定化。
這恐怕很難得到好的答案,最多只能產生一些充滿意識形態的極端化回答。
什麼自由、誰的自由、多大範圍的民主、什麼形式的民主、什麼領域的衝突、多大程度的衝突。
抽掉這些具體信息而尋求一個抽象判定,就無法產生有意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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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說:
當全民投票決定把猶太人統統關到監獄裡。這時候應該自由優先還是民主優先?
當國會投票,修改法案,將買賣兒童的人全都判處無期徒刑。這時候應該自由優先還是民主優先?
當國會投票,決定把所有潛在的某傳染病患者都強制隔離,剝奪行動自由。這時候應該自由優先還是民主優先?半夜本來要睡了,看到這個問題精神了,把我的答案寫出來。並非專業出身,才疏學淺,歡迎多多指教。
答案必然是:自由優先。民主只不過是自由在政治程序上的一種表現形式。
1. 自由真的是人類通過至少幾千年,才得出的重要性。而且絕對不僅限於政治領域。
人類生產力的爆炸,就來源於自由市場這一行為的實踐,以及後續理論和政策的確認。帶來了第一次工業革命,而且使得兩個自由市場國家——英國,美國,在三個世紀當中一騎絕塵,引領世界發展。
人類科學的發展,就來源於文藝復興所帶來的思想自由,打破了對於「神」至高無上的思想囚籠,以及相匹配的思想控制。使得人們開始從自身興趣以及個人利益出發,結構這個複雜的世界,並且逐漸建立了一套理論研究機制。
人類思維的爆炸,就來源於傳播方式的自由。從文字,到造紙,到印刷術,到信息時代。本身就是人類對於自身的解放。
人類政治文明的進步,也來源於個人權利的自由不斷提升。各種歧視被一點點的打破,不再根據人的性別,出身,民族,膚色,性取向來制定政策。一視同仁。
人類不是上帝,無論是經濟交易中的價格(市場機制),還是法治的貫徹(控辯對抗以及權力制衡),以及科學理論的得出(科學方法),都是通過自由人的博弈實現的。
而且人類通過德意志帝國,以及蘇維埃共和國兩場實驗證明了,自由是通往社會發展的必由之路。背離自由最終會通往奴役之路。無論領導群體是多麼的英明與偉大。
人類進步最終的意義,是讓不同的個體都能得到自由的發展,享有更好的生活質量。
也只有自由能夠做到這一點。
2.
民主,本身是自由意志在政治當中的延伸。因此,自由權利是否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保障,決定了民主的質量。朝鮮本身也是「民主」國家——「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但是任何一個朝鮮人敢在最高人民會議上投反對票,他馬上就會被「消滅」。
在這種生命權——最基本人身安全都無法得到保障條件下,得到的「民主」決策是沒有任何實質意義的。
去看一看哪些落後的民主國家,很多都是由於「自由」不足,造成社會發展遲緩的。
3. 因此在民主和自由衝突的時候,一定要保障自由。
但是,自由並非可以為所欲為。「自由」這一概念,本身蘊含著一套精密的制度:如何保證所有人都享有自由?或者換句話說,如何保證一個人在行使自身自由的時候,不會損害另外一個人的自由?
因此我們產生了法治,我們制定了科學倫理,我們約定了職業道德。這些東西都是為了保證,個體的自由意志,不會損害別人行使自由的權利。
這些都是人類經驗與教訓的結晶。
以上。其實問題是不是「自由」和「平等」?
建議從西方哲學史中去尋找答案。
我認為是自由優先。
當年文藝復興時期,經院哲學思考的都是天賦人權!!!
而不是民主選舉國王。
黨國優先!
竊以為法治才是現代社會核心價值。其次民主其實是用來限制自由的範圍的。當部分人的自由妨礙到了另一些人的自由,即是兩種自由相對抗時,才需要民主決定誰的自由需要退讓。所以自由優先。
贊同那句「民主是手段,自由是目的」,本來想寫這句話結果被先寫了- -
如果你認為民主是手段,那我認為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了,民主和自由兩者都不在一個級別上了。
Legal High2第九集有一句話:「如果將民主帶到司法中,那麼司法就完了」,私以為然。
不知道lz是否聽過一句「錯誤的民意也是民意」,當然這樣就不是純粹的民主了,但如果將這樣的民主去凌駕於任何人的自由之上,那無疑就會侵犯到某一方的自由。這裡的「某一方」可以是任何人。
我認為,就像沒有絕對的公平和絕對的自由一樣,絕對的民主同樣不應該存在,最好的思想就是將其掌控在一個度中。用中庸思想去限制絕對,優先順序之比較也就沒必要爭論了。沒有共產主義就沒有真正的民主與自由。
哪怕二次元也沒有
這是個人的價值選擇。我選自由。
都不優先!先是法治!君主也好,議會也罷,即使是每一個平民都必須先被限制然後才能賦予權力
自由優先,自由劃定了群己權界,而民主只能是關乎這個邊界群的一側.
實踐上這個邊界確實可以通過民主來挪動,但更重要的是承認這個邊界,即承認個人所擁有他人不可侵犯的權利.
冷哲的回答很搞,無論是民主也好,自由也好從根本上說都是關於權利的分配原則,面對不同的問題自然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但關鍵是你先要認可原則.
一個國家都能通過投票隨便把關進監獄裡面了,能投票給人判刑了,看起來確實民主了,但這個國家跟自由有毛蛋關係啊?
就好象老師給學生上課,說:"...所以你們看,A和B是有矛盾的,我給你們舉個極端的例子吧",然後就說了個跟B沒有關係的例子(極端吧).然後說"你們看,A和B果然有矛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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