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人為什麼要誣陷扶他們起來的人?這是詐騙嗎?

這種社會現象是什麼時候開始的?他們這麼做有什麼意義?我想不通啊!
這是詐騙嗎?如果是故意的,法院沒有懲罰措施嗎?


有一天,我跟我老爸討論「碰瓷」的問題,他語重心長的跟我講起故事,他年輕的時候,大約18、9歲,看到一個老奶奶倒地,過去扶起來,然後被誣陷說是他推倒的,現在腿疼,要賠錢。我爸當時就急了,「你怎麼能這樣呢?」「帶不帶這樣的?」可老奶奶就是一口咬定是我爸推倒她,要錢,然後在地上耍賴,呼著喊著要叫自己兒子來,不拿錢不起來,然後「哎喲,哎喲」的叫天。當時附近的人都站出來,說我爸只是去扶她起來。大家圍起來對著叫囂的老奶奶說不是,老奶奶最後扛不住。拍拍屁股慢悠悠地走了,還不忘回頭對著我爸指指點點。

我爸說那以後如果還碰到老人摔倒,也一定會扶老人起來,忘不了那老奶奶回頭指指點點的模樣,更忘不了出來幫自己說話的人。

PS:我爸60多,40多年前的事情。

每個時代都有居心不良的人,但不是每個時代都有能站出來說公道話的人。


因為年齡大的人不一定是老人家,還有可能是老人渣


「壞人變老了」私以為只能解釋一部分的原因,另外,當過紅衛兵的老人至少目前應該還不是碰瓷的主力軍。從邏輯上,我覺得無法證明所有的老壞人在年輕的時代就一定是壞人。至少還有這樣一種情況,有的老人是老了之後才變「壞」的。

舉兩個例子:

  • 我長期生活在學校裡面,學校裡面和學校外面有一些老人,他們有的晚上出來賣夜宵,也有的做一些縫縫補補的事情。每學期總會遇到這樣的一些情況,例如有人晚上吃了老婆婆賣的餃子然後拉肚子,或者是老婆婆又縫壞了他們的衣服,在這些交易活動中的受害者往往會在學校論壇發帖,講述他們受害的經歷,這時候我們才發現,被這些老人「傷害」的學生不是少數。換成其他人在學校擺攤,保安早就把人趕出去了,而老人在校園裡面擺攤,連保安都還怕他三分,他們自恃著老人的「特權」,就可以長期持續地提供低劣的產品和服務。很多學生都是花錢買了個教訓之後以後再也不去老人那裡買吃的了,但是大多數受害者覺得這樣的事情是小事、我自己以後不再買也就算了,何必為難老人家?還有的善良的年輕人,甚至會說:「人家老婆婆那麼可憐,晚上那麼冷出來賣夜宵給你,你怎麼就不能體諒一下人家呢?」
  • 還有一次,我的一個朋友在路上見到一個老人正在收礦泉水瓶,我的朋友手裡的瓶子還要半瓶水沒喝完,並沒有把瓶子給那個老人的意思。那個老人走上前跟我的朋友示意自己非常口渴。我的朋友見到老人可憐,就把那半瓶水遞給了老人。老人剛離開我們兩步,便迅速地把瓶子裡面的水倒在人行道上,然後把瓶子壓扁裝到隨身收垃圾的那個大的袋子里。這位老人欺騙了我的朋友,甚至我們都沒有因為這個小得不行的事情而生氣,只是理智告訴我我應該為此生氣,但我們又能怎樣呢?

至少有一部分老人,就是在這樣「善良」「包容」「保護弱者」的氣氛下變壞了——或者說,在老人永遠不會受懲罰這樣的一種博弈中,他們也在變得越來越「理性」:既然我可以提供質量更差的產品或者服務,可以騙取大家的同情進而增加收入,那我為什麼不做呢?

PS. 我在離彭宇案審判很近的地方寫這個回答。


成本問題,社會制度缺陷造成。
誠信被騙後,普遍反應:傻、活該、為什麼輕信、窩囊廢 然後原本誠信的人就被迫做出選擇。
背信發財後,普遍反應:厲害、能人、真有本事、牛 然後就成為一盞路標,點亮了無數後來者的金光大道。


因為他們是過去的壞人,他們只是變老了。


我們村子的一些人,四十歲以後,就開始在國道邊準備撞車。這是一個類似於殉身自殺的儀式。當然他們並不會真的死掉。他們經過長久的觀察已經具備初步判斷力,哪些車可以撞,哪些車撞了也白撞。
一個鄰居撞壞了雙腿,賠了幾萬塊錢,給二兒子蓋房子娶媳婦。
一個鄰人壓碎了腳趾頭,也賠了幾萬塊錢,供女兒上大學。
幾萬塊錢,就是他們幾年的收入。這是一勞永逸的辦法。他們不惜拿身體做資本。
他們現在都還活著,不羞不臊。
鄰居在家看孫子,偶爾給別人看廠子,每月幾百塊錢,他媳婦每年八月去新疆摘棉花貼補家用。
另個鄰人舉家來了北京,賣肉夾饃。

農村人命賤,體力人身體是唯一的本錢。年老了,也再也上不了工地,得狠狠撈一把完美收工。
不只是壞人變老了。
有一些是老了,才壞了。像樹上的蘋果,從青綠到腐爛,直至死掉。

農村人這樣,城裡人也這樣,人性里的惡不分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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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個答案寫於10月初。其實已經跑題了。跟題主說的不是同一件事。
從昨天開始收到無數個點贊,大概是同此前的四川老太有關。所謂日光之下,並無新事。這種事情每隔幾年都會出現在社會新聞里。

我又重新看了一遍新聞報道。故事發生在地級市,但文中老太太所作所為我絲毫不陌生啊。
我指的是她事後的反應。她的動機仍然撲朔迷離。

村裡有個婦人,因為宅基地糾紛,「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從村委會一路上訪到北京。法律會成為無賴的通行證。當結果不如意時,便撒潑打滾,死纏爛打。

倘若我遇到這樣的事情,也是無可奈何。但我相信,總有個辦法。


(又跑題了。動機仍不明。)


"老劉啊,今個早上我就在這門口摔倒了,幸好有個小夥子扶我起來了."
"然後呢?"
"當然要好好謝謝人家了,後來他急著上班就走了."
"你傻呀!你怎麼不訛一下就說他把你碰倒的?"
"好好地為啥要訛人家?"
"說你傻你還真傻,要是訛成了,還不得賠你個幾萬塊;就算訛不成了,最多道個歉完事,懂了沒?"
"哦......那下次我就賭一賭吧."


流氓變老了


從行為成本的角度來分析:

首先,老人摔跤的情況(假設老人自己摔倒並且受傷,不受傷的情況因老人實際付出成本低也不進行討論):醫療支出巨大,對老人的家庭是一筆重大的負擔,並且因為醫療體系的不健全,老人的家庭無法通過醫保完全減輕醫療的經濟壓力。


然後,老人可以做的選擇:
1.自己對自己的摔倒負全責--對於老人及其子女巨大的經濟負擔。
2.選擇一個最有可能的能對此負責的人(即扶起老人並送其至醫院的人),宣稱由他對老人的摔倒負責,即訛詐扶老人者。


選擇1,必定會付出高經濟成本。
選擇2,因為有南京老太案等類似案件的先例,通過誣陷來獲得扶老人者的賠償是非常可能的,成本僅僅良心的譴責以及訴訟的時間和精力(很多被訛的人可能並不會在對方走到訴訟這一步就給錢了事了),回報是高額的醫療費以及其他賠償。

所以老人誣陷扶他們的人是一種以良心為成本來獲得幾率內高額回報的一種行為(很多案件並不一定是老人主動訛的,而是兒女為了不承擔醫療費慫恿老人做出這一步)。

所以根本原因以下幾點:
1.醫療費的高昂(醫保做的還不夠好)
2.訛人成本的低廉(失敗後沒有經濟損失或者其他的懲罰)
3.南京老太案及其他老人宣稱扶老人者為撞人者並獲得賠償的案件的惡劣影響(給這種人提供了訛人是可以成功的法律依據)


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


弱不代表善。


中國人當前的主流價值觀是:我要用自己活著的每一分鐘來賺錢,去抵抗永遠動蕩不安的未來。

當你扶起那些準備訛詐你的老年人的時候,透過他們的眼睛,你完全可以看透他們的扭曲、自卑的靈魂。
每一個人的身上總有一些可以出賣和放棄的東西來換取價值,比如年輕人的健康,讀書人的知識,勞動者的體力……
對於這些老人來說,他身上唯一的價值就是這個古老社會籠罩在他們身上最後的一點道德傾斜。
他們已經沒有機會了,也許十年、十五年,這個社會不會再無條件的偏袒老人,這個社會不再建立在一個模糊的道德基礎上,而是建立在社會規則上……

一個小故事:
我在東交民巷路口等紅綠燈,綠燈之後,我加大油門開出。突然一輛闖紅燈的自行車撞到我車上,騎自行車的是一個中老年婦女,可能受了驚嚇,也可能受了傷。
那一瞬間我想,也許我要面對訛詐,但我現在先承擔責任。
我搖下車窗,對那個女人說:這裡是路口,不能停車,我到前面的路口停車等你。
說完,我加大油門開出。一瞬間,我看見那個女人的神色,她以為我會逃走。不過她想錯了,我真的停了下來,打開車門在路邊等她。
我看見她滿臉狐疑的表情,慢慢地相信我是認真的。然後她慢慢地向我走來,我一直看著她,她可能也在思考如何面對這種情況。
我先說:您沒受傷吧?實在對不起,我可以送您去醫院。
她想了想,最後說:沒事!我沒事!
我說:要不要賠償您一點自行車的損傷?
她突然笑了,說道:沒事!
我目送她離開,她不斷回頭,還是滿臉狐疑。


因為中國的大部分人還活在「農耕文明」的思維里。

「農耕文明」的典型特徵就是「有道德,沒規則」,這些「誣陷」已經觸犯法律,卻很少被追究,沒有成本,自然做的人就多。

當然,如果真的被追究了,老人們以欺詐罪被判刑了,又會有一大堆人跳出來說何必呢,人家那麼老了也不容易,入獄也太殘忍了吧。

所以現在的狀況不是沒好人,也不是壞人太多,而是絕大部分人習慣中庸,濫同情,沒有建立和維護規則的意識,總是在期待別人變善良,期待站在道德頂峰的聖主出來力挽狂瀾。


對於很多人來說,這正是他們爭奪利益的最好方式了——抗戰太苦,改開太快,文革太猛,反右太烈,如今,太茫然。有人能在廢墟上重生,有人則不能,特別是老人,他們已經來不及了。


在傳統之下,老人總是善的,看婆媳矛盾,文化上理虧的總是媳婦【而不考慮年長者閱歷多,怎麼還不會處理人際關係】
這種文化上的偏見總會有人拿來利用的
同樣道理,可以認為,中國家長的惡,會比外國的更甚


人不因為老而變好。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這肯定不是詐騙。詐騙要求的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讓受害人自願處分財產。其中自願是很重要的,但是被訛的人都知道自己沒錯,只是為了息事寧人賠了錢,更像敲詐勒索。
當然了,因為他們已老,所以即使構成犯罪,也沒什麼實質的懲罰。
刑法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搜噶。
曾經顧問單位有個案子,五星級飯店入口是旋轉門,一名八十歲左右的老人在門內摔倒了,當時家人都在距離入口幾十米外。救護車到之前,老人一直沒有爬起來,家屬就在跟酒店談賠償事宜。
如果確實是正常進門摔了,一般酒店是會同意賠償的。但當時老人倒下位置是面向外側,腿同樣伸向門外方向,領班懷疑是逆行才導致老人摔倒,酒店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這個案子還是協商解決了,酒店承擔不起名譽損失。


其實沒啥原因 說白了還是地表溫度不夠燙 上個月上海四十多度的時候 就沒發現有什麼碰瓷的 基本上在地上坐一分鐘 就能考個七分熟


因為她們本身就不是什麼好人,心眼狡詐,美名其曰,這是我的人生經驗。
有一次我在幼兒園門口,一個六十歲左右婦女,扶著自行車,讓孫女上后座,結果她沒有扶穩,自行車要倒了,我趕緊上去扶住。
她連抬眼看都沒看我,一臉戒備,迅速帶著孫女走了。
對於她來說,我是不應該,不可能去扶的,我扶就是對她有企圖的。
我只能說,人渣。


訛中了,能搞到一筆錢;訛不中,拍拍屁股走人,誰也不能把他們怎麼樣?至於良心,被啥吃了不知道。所以有50%的可能訛中,你說作為一個沒有良心的壞人會不會做呢?
你應該還是堅持「人之初,性本善」吧,但他們老了,本來就不是好鳥,而且幾十年風風雨雨過來了,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過的橋比你走過的路都多,吃的米比你吃的鹽都多,壞水那是一肚子啊。不要以為老人都是好的,壞老人也是老人,只是歲月拖慢了他們的步伐,蒼老了他們的容顏,但改變不了他們的內心和秉性,壞人就算活百歲也是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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