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郜艷敏的簽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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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下午,南都記者從河北曲陽縣委宣傳部新聞科負責人處得知,其剛去下岸村見過郜艷敏,並出示了一份有郜艷敏簽名的信,稱「現在想平靜的生活,希望家人不受到傷害」。鏈接:獨家!郜艷敏發出簽名信:我想平靜的生活

河北被拐女教師遭村民指責:揭貧窮傷疤敗壞名聲 新京報 河北曲陽採訪郜艷敏

郜艷敏為什麼不能「感動中國」? 新華網


拐賣婦女兒童是刑事犯罪,屬於公訴案件,即使受害人不報案,公安機關也應主動介入偵查,依法處理。


這是我能想到最「惡」的事。

作為一個學法的人,其實見過了各種各樣的案例:見過爹媽害孩子、見過夫妻成仇、見過手足相殘。父母有時候可能靠不住、友情不一定可靠、道德更是常常被違反;作為一個普通人,其實真碰到類似的事,唯一可以依靠的其實就剩法律了。

然而這件事,就是在赤裸裸地挑戰了法律底線,可以這麼明目張胆的違反法律而不被處罰。違法的人還不是什麼有權有勢或者有錢的人,只是「可憐人」。不誇張的說,這件事對法律的傷害,是100個人販子被判死刑也挽回不來的。

因為窮、可憐、被害人已經沒意見了,那麼公開犯下的違法行為可以不被過問。那這個社會還有什麼人可以倖免。

正如法學界的一句名言「刑罰的威懾力不在於刑罰的嚴酷性,而在於其不可避免性」。為什麼我們要敬畏法律,因為「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其實就是在告訴人們,違法了就要付出代價。

法律是一個社會的最後的底線。這個底線一旦被突破,那這個社會還有什麼可以用來保護我們自己的?


仍時常遭丈夫毆打,是村民眼中異類,被村民說貪污捐款騰訊新聞
從新聞可以看出,她從來就沒有平靜過。如果說平靜的生活就是偶爾挨打之類的話。另外她的子女也不是東西。
所以她所謂「家人」受到影響,那是活該。


之前我還有一些擔心,網友的義憤會不會讓受害者的境遇更加惡化,甚至受到二次傷害。看了這封信,我不擔心了。

第一,這封信說明從這個家庭到當地政府,這些作惡者並沒有悔改,他們依然認為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堵塞人們對此事的關切。這封信的目的就是要大家不再關注此事,而且不懲罰任何人。是的,這封信的意思,就是借受害者之口,說他們就算有罪,也不該被懲罰。
受害者在這個環境里,不論怎樣都會受到更多傷害的,苟活下去也只有持續痛苦。

第二,作為教師,這位受害者的信竟然要未成年的女兒代寫,自己簽字。這說明,信要麼是偽造的,要麼是逼迫寫下的。總之,這封信不代表受害者的真實意志。所以,受害者根本就沒有可以用來打破的平靜,她現在正在抗爭,而且抗爭得很強烈。這樣一個卑劣的地方,還是無法逼迫她寫下整封的自白,可見她的抗爭之心。事實上,我很擔心她的安危。

第三,明明這麼拙劣,當地卻還是想用這封信把我們糊弄過去,說明他們並不在乎。是的,一個知乎,一個豆瓣,一個微博,幾個網站罷了,能把他們怎麼樣?
他們有恃無恐:網民能讓他們停職嗎?網民能解決受害的善後嗎?網民能讓中央關注起這事兒嗎?網民,管得了人「家務事」嗎?
我很希望證明,他們低估了我們的力量。我也很害怕發現,他們並沒有低估。

更新:我想通了一件事。那些洗地的,粉飾的,聖母心的,都在表達一個意思:她已經習慣了這種生活,這能給她平靜,現在再追究,對她只有不好。
我呸。
讓你吃二十年屎,屎也不會好吃。更何況,吃屎不會讓你自殺,而受害者可是自殺兩次了。


把這事忘了吧。


謝邀。
郜老師想不想過平靜生活我不知道,但是這幾天,當地的官員大概太想過平靜的生活了。

郜艷敏這件事時隔多年還被爆出來,應該跟河北省高官的落馬有關係。
這是朝廷慣用的伎倆,先輿論準備,後明正典刑。師出有名的戲碼,這兩年應該看得不要太多,歷史上也並不鮮見。
大字報-發動群眾-踏上一隻腳讓他永不翻身,這種運動式治理,是政治生活中永遠不變的主題。

這也許並不是一個簡單的事件。生活,在我們國家從來都是是政治的一部分。沒有推手,這種事不會爆出來,誰會去看一個沒有票房的電影?

私信里很多人問我,那這樣我們不就是被利用了嗎?我們這樣的呼籲意義何在?

並不是這樣。當官方宣傳利用自己一貫的手法時,以為智珠在握,卻忽然發現一個問題,步子邁的太大,扯住蛋了。

郜艷敏事件的關鍵在於,它一下子突破了網路上所有人的底線,把中國所有的陰暗面一下子赤裸裸呈現在大家面前,所有人無論立場,都幾乎發出一種聲音,網民關注問題的深度和廣度超越了舊有的認知。

這樣的發聲,其實打破了原有的輿論操控模式。

這完全不是預設的劇本,但這正是網路的勝利。這是只有在社交媒體時代才會發生的事情。

這種聲音太響了,響的讓人害怕。

所以一定會有這麼一封信出來,不管是真的是郜老師女兒所寫,還是假的。

這封信出來,只能再次暴露官僚在應對社交媒體時代公關的無能,手法的落後。

而我們如果能藉此哪怕一點點的進步,我想都是勝利。


如何看待? 嚇死人了好不好。
我真的很擔心也很奇怪,當了好多年老師的人為什麼要別人代筆。

看到一個噁心的論調是說「她都不反抗了,原諒那個男人了,人家就想好好的過日子,你們算哪根蔥,有什麼資格不允許。」

個人覺得能說出這種話的人如果不是地方政府請的水軍,真心應該被賣到黑磚窯里去好好感受一下。人家都被拐了這麼多年了,期間三次逃跑被抓回來差點打死,結果得到幾乎回父母家的時候,竟然父母勸她回山裡去,你說她沒反抗?

先轉一個騰訊的後續新聞

「在村民眼裡,她是異類。就因為被買的身份在她身上烙了印,談到她的時候都搖頭,怕惹禍上身。」郜艷敏現在在村裡的身份很尷尬,高文無奈地說,「有些公益愛心人士給學校捐書包文具、捐款,村民就說她貪污。」


「郜艷敏心裡很苦啊,我們平時就去看看她,安慰安慰她。」然而,被媒體報道後,當地政府卻從來沒人關心她,「可以這麼說,就從沒人去看過她」,平時縣裡也沒人關心她,不說獎勵了就精神安慰也沒有。


鳳凰衛視來拍片子時甚至圍著村子不讓拍,當時要拍河北十大年度人物的電影也不讓在縣裡拍,後來只好在村裡拍。


高文透露,原來村裡沒有通往山外的公路,是拍了電影之後,劇組捐款在村裡修了條路。拍完後,當時劇組說,「郜老師,我們就不給你稿費了,給你20萬塊,讓你自己用」。但郜艷敏卻一分錢沒要,她說20萬塊錢我不要,都給村裡修條路了。


「20萬塊錢都不要,大偉大了。」每次來人的時候,郜艷敏就去買糧食招待,一分錢都不留。郜艷敏還把評選感動河北十大年度人物獎勵的1萬塊錢給村裡買了煤買了面,後來剩下幾千塊都給村民分了。

「村裡還有非議說她貪污錢,她還能貪污什麼。就這麼個情況,都成了異類了。」


高文稱,郜艷敏的家裡一貧如洗,但公婆對她挺好。


現在,這個比郜艷敏大6歲的羊倌丈夫經常賭錢輸了就打她。

「她膽子很小,她不知道怎麼辦,兒女也大了。」丈夫賭錢輸了就打她,她丈夫還經常打她,打得厲害了,高文和朋友還去找她丈夫說他一頓,但是也不敢說太重了,「畢竟還要接下去一起過日子」。這種情況,郜艷敏都忍著了。

騰訊新聞

看到人家村裡現在是什麼生活狀態了嘛?

她要是敢公開說追究她的那個男人,立馬在村裡受虐待,沒準第二天就黑白照片了。
從目前政府表現出的行動力來看,就算要救她也不知猴年馬月的事情了,在那之前還不能允許人家自保么?退一萬步,就算這個女老師是自願的,可當地不是還有那麼多沒成為名人的被拐賣婦女嗎?政府的行動呢?

人民日報還說要廣大網友有人情味,不要二次傷害。

站在法律的立場,答案很簡單,因為郜艷敏已經用行動做出了回答,那就是留在當地。如果這是郜艷敏的真實意願,那麼即便大家有不同看法,也必須尊重她的選擇,因為她是一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中的法理也並不複雜,那就是:法律不僅要對人販子的犯罪行為做出嚴懲,而且要致力於修復被損害的社會關係。由於被拐婦女已經和當地產生了新的、比較穩固的社會關係,且表示接納這種關係,所以,為了避免二次傷害,在婦女本人沒有受到外力脅迫的前提下,法律應該尊重當事人的選擇。這是法的基本價值之一,即安定性的體現,也是對婦女意志的尊重。

正是基於這一考慮,公安部在《關於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適用法律和政策有關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對於自願繼續留在現住地生活的成年女性,應當尊重本人意願」。也是同樣基於維護現存社會關係的角度,我國現行刑法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如果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要回應「郜艷敏們」的不幸(人民時評)

人情本身和受害人訴求可以對量刑有影響,這沒什麼好討論的,但是不能不追究法律責任啊。

如果她被傷害,她也是被拐賣婦女犯罪活動傷害,而不是被法制傷害。他從被拐賣的那一刻,失去人身自由的那一刻,就已經被傷害被犧牲了。社會欠她的,但不應該用忽視拐賣犯罪這種方式償還。否則這就不叫償還,叫賄賂,叫腐敗,叫粉飾太平。

當她違法的丈夫被抓進監獄之後,對於他困難的生活,社會給予關心。亦或是,當他違法的丈夫被抓進監獄之後,因為她的求情而減刑或者緩刑。

這叫人情味兒。人民日報說的那個不叫人情味兒,叫人渣味兒。

PS
這個事情在我的微博時間線上,難得看到自干五、兔小將都和藥丸黨、你國派是一個陣線,問題是人民群眾再團結,地方政府就是不追責……

***********8月1日又有後續了**********

郜艷敏:希望生活徹底恢復平靜

注意幾個細節

鄉村女教師郜艷敏已經三天沒敢出家門了,她聽說村裡的人三五一群站在路邊,又開始議論她了。

  一些村民也對到來的記者充滿敵意。有村民責備郜艷敏的高調揭露了村子貧窮和買媳婦的傷疤,敗壞了村子的名聲。他們還把村裡男人說不上媳婦歸咎於她。他們質問記者:村裡還有60多個光棍,你們給辦辦?

  新京報:曲陽縣委宣傳部7月30日對媒體發布了一份你女兒代筆的簽名信,說不願接受採訪,為何如此聲明?
  郜艷敏:這件事再次被翻出來,對我和家人的傷害都很大。30日下午縣委宣傳部和教育局的人來到我家,說很多網友在網上罵我是國家的恥辱之類的話,這讓我更難受。

  郜艷敏:這兩天村裡的人議論紛紛,對我的壓力很大。上次的報道,許多村民認為我引來了媒體,敗壞了村子的名聲,讓我在村子裡變得很尷尬。這次媒體來了,我怕村裡人更怨恨我。

  新京報:可是你給村子裡做了不少好事,呼籲翻修學校,還有村裡的路。
  郜艷敏:有些人是念及我的好的,可還是有人認為我太高調了,因為我,很多人不敢嫁進來,埋怨我,可是,娶媳婦這件事我怎麼能幫得上?

  新京報:我感到這次你很緊張。
  郜艷敏:怎麼會不緊張?就像九年前,很多人來採訪我,事情鬧得很大,政府的人在兩個村口把守站崗,我不能出村。

當地政府能把網友罵他們給扭曲成罵受害者也真是本事

村裡人的表現千言萬語總結成一句話

「村外勢力太可惡了!」


我對郜艷敏事件的熱切關注的動機,已不再源於對郜艷敏女士遭遇的同情,而是出於對我自身利益的關切。

我想知道,一個已經高熱度曝光的罪惡事件,是否仍然不能迎來最後的正義。我想知道,自己的生存環境到底有多高的叢林成分。儘管我是一名男性,儘管我的個人能力也許能讓我的家人終生遠離山區,但是如果這樣的事情仍然在我的國家裡存在,我就沒有安全感。

不公正,只要在我的生存環境里存在,即使暫時有利於我,即使看似與我無緣,必將傷害我。就像戶籍制度必將傷害北京人,剝削醫生的醫療體系必將傷害所有患者,盜版猖獗必將損害每一個人一樣。

『誰都不是一座島嶼,自成一體,每個人都是廣袤大陸中的一部分。如果海浪沖刷掉一塊土地,歐洲就會少一點;任何人的死亡都會使我受損失,因為我包孕在人類之中。所以別去打聽喪鐘為誰而鳴,它為你敲響。』—— 約翰·堂恩 。


一定要分清,這是針對整個事件,而不是只對
郜艷敏這個人,
郜艷敏自然有她的選擇,畢竟20年了,她怎麼選擇都能接受理解
但是存在的拐賣,強暴,限制人生自由,集體犯罪,無人品的虛偽宣傳,這些才是事情的本質,不會因為郜艷敏的選擇而讓人忽視,該有人接受懲罰,何況這在中國還不是孤例


--
真當所有人都腦殘了,當這麼久的老師,寫幾個字還要人代筆

我懷疑郜女士的情況比我們想像的更糟糕,已經遭受拘禁甚至虐待,人身自由已受限制,否則上一段的道理誰會想不到。

為了避免想出個大新聞的記者,找上她弄出點啥不和諧的報導,當地的官員與有力人士,真這麼搞也不讓人驚訝。

公安部真的要抓緊時間了,別讓人病死或出了什麼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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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政府或許認為郜艷敏的這封信能讓外界平息,但這剛好成為了這件事最悲憫的註腳。

郜艷敏事件給外界帶來的衝擊,一方面是小農思維創作者狗血的價值觀,另一方面是因為郜艷敏象徵著這樣一種人:「儘管已經受到不可思議的對待,但仍然無法讓悲劇的現實有任何動搖,逐漸成為習慣,甚至成為這種現實的維護者。」

這種人不僅是 18 歲賣到河北鄉下的媳婦兒,還是盲井裡面的打工者,也是武漢地牢裡面的性奴。現在郜艷敏的這封信就是在告訴我們,主人在地牢里待我很好,請大家不要干擾


有一種美好的回憶叫做「替家長簽字。」


即使「出了人命,最多網上熱鬧十幾天就過去了,對我們沒什麼影響,對你們有什麼好處?」
——實施司法強制拆遷前北海官員告誡稱

過幾天就下個通知,弄個通稿,下沉話題咯
就被各種吸引眼球的新聞帶過去
然後這事就過去了,沒有人討論了。


拐賣和強姦是非親告罪。

刑罰的威懾力在於不可避免性。

程序正義比實體正義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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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兩句題外話

7.30是國際反販賣人口日,在這時候郜案鬧得沸沸揚揚真是諷刺

順便一提,看到上圖中的組織了嗎?
捅出去怎麼樣?
我是降臨派。


話說大家怎麼都關注題外話去了,最上面那三句才是我想說的啊。


這封信不可能是她出自真心寫的

有人說郜女士現在生活好了些,對以前的生活過去就過去了。真的嗎??真的嗎???!!!

以下內容系轉載,來源:騰訊新聞

以上內容還有如下鏈接佐證:
「被拐女成為山村教師」現狀追蹤:郜艷敏仍是臨時代課教師
被拐女成鄉村教師:現在出門害怕被看到往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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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女教師被指貪污捐款 大罵村民:臭不要臉(圖)_鳳凰資訊

另外可參見《激流中國》紀錄片中《喉舌與責任》的片段

傳言一:現在郜女士的生活得到了改善
報道:20年的代課教師月薪至今仍然600

「哎呀,這個女人太苦了。」這兩天有太多媒體聯繫郜艷敏了,膽子小的郜艷敏「嚇得不得了」。因為不怎麼上網,郜艷敏並不清楚發生在網上的爭議,也沒有關注網友的討論,她現在「很怕丈夫被抓走」。

1994年,才18歲的郜艷敏被人販子以2700元的價格賣到了河北省曲陽縣靈山鎮下岸村,賣給了一個比她大6歲的不識字的羊倌,期間,曾多次自殺、逃跑未果。

1995年,因村裡條件艱苦,村中唯一的教學點,沒有了老師,村裡的孩子們面臨失學。而作為村裡唯一上過初中的人,郜艷敏在幹部們的勸說下,心軟了,就答應下來,從此她成了一名代課教師,至今已經20年。

「她
身份一直是代課,沒有節假日沒有工資補貼。」高文稱,今年40歲的郜艷敏,在代課教師的崗位上幹了整整20年,下岸村一二年級的適齡兒童中,沒有一個孩子
輟學。村中的幾個特困孩子,她就用自己的薪水給他們買學慣用品。由於她的用心,下岸村已經有一名學生考上了大學,有5名學生讀高中,輝嶺中心小學下岸村教
學點的教學成績一直很好。

但是郜艷敏的工資目前只有600元一月,為了更好教學,她自己還招了一個女教師,並從她自己的工資里再分出一份給這個新教師。高文和朋友就經常勸郜艷敏,說「你走吧,去縣城裡當個服務員還能拿3000塊呢,當個保姆還能掙兩千多呢,你別在這幹了。」但是她捨不得孩子

高文稱,2009年的時候河北等多家媒體報道郜艷敏,她老家來人想把她接回去,好多人從外地來想給她高工資,讓她轉正式崗位。「但她就是不回去,她走了,這個鄉村教學就沒人管了,沒有老師管著孩子們,孩子們又上不成課了。」


而,隨著近年來學校不斷調整合併,教學點的班級越來越少,她所在的教學點只剩下學前班和一名一年級的孩子。郜艷敏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沒有細想未來,「上
邊說讓我做就做,如果哪天不讓做了,也就不做了。」在此事再次被網友翻出後,面對包括探針在內的媒體的採訪,郜艷敏沒有更多回應。


傳言二:郜女士的丈夫知道她是名人了,不敢打她了

報道:兒女被愛心人士送出大山 , 丈夫對其照打不誤

郜艷敏的家裡一貧如洗,但公婆對她挺好。

「丈夫已經知道妻子是個受社會尊敬的『名人』,已經不敢打他了。」這句同樣出現在《被拐女成山村女教師》一文的引述也不正確。

現在,這個比郜艷敏大6歲的羊倌丈夫仍然經常賭錢輸了就打她。

「她膽子很小,她不知道怎麼辦,兒女也大了。」丈夫賭錢輸了就打她,她丈夫還經常打她,打得厲害了,高文和朋友還去找她丈夫說他一頓,但是也不敢說太重了,「畢竟還要接下去一起過日子」。這種情況,郜艷敏都忍著了。

「因
為她個子很小,也不是很值錢。」1994年,人販子賣不出去就強暴她。那時候,她公公來買她帶錢還不夠,差了一百塊錢,郜艷敏把藏在鞋裡的100塊錢拿出
來給公公,這才出來的。那個村好多媳婦都是買過去的,跑了一部分,現在留下來了一些,而好看的女孩子可能賣五六千甚至一萬。

但是被媒體報道後,當地政府並沒有任何表示,朋友們多次向縣裡反映給高艷敏提高點工資,但終究沒有下文。

愛心人士把她的兩個孩子送出了大山讀書,女兒在石家莊念高二,兒子在邯鄲念初中。「我們當時勸她你這一生可能都在大山裡了,這兩個孩子就讓他們出大山吧,也相當於圓一下你的夢。」

高文感嘆,其實媒體報道、給她的榮譽都害了她,如果沒有這些,郜艷敏可能早走了,回老家重嫁一個男人了。


傳言三:鄉親們現在都很尊敬郜艷敏,稱她為老師
報道:她成了村民眼裡的異類:「被買來的媳婦」這一身份始終籠罩,還時常被非議
鄉親們都感激她,沒有人再輕蔑『這個媳婦是買來的』,村人都尊敬地稱她:『郜老師』。」《被拐女成為山村女教師》一文中是這樣描述村民眼裡的郜艷敏。

而探針從高文處得到的信息完全相反。

「在村民眼裡,她是異類。就因為被買的身份在她身上烙了印,談到她的時候都搖頭,怕惹禍上身。」郜艷敏現在在村裡的身份很尷尬,高文無奈地說,「有些公益愛心人士給學校捐書包文具、捐款,村民就說她貪污。」

「郜艷敏心裡很苦啊,我們平時就去看看她,安慰安慰她。」然而,被媒體報道後,當地政府卻從來沒人關心她,「可以這麼說,就從沒人去看過她」,平時縣裡也沒人關心她,不說獎勵了就精神安慰也沒有。

鳳凰衛視來拍片子時甚至圍著村子不讓拍,當時要拍河北十大年度人物的電影也不讓在縣裡拍,後來只好在村裡拍。

高文透露,原來村裡沒有通往山外的公路,是拍了電影之後,劇組捐款在村裡修了條路。拍完後,當時劇組說,「郜老師,我們就不給你稿費了,給你20萬塊,讓你自己用」。但郜艷敏卻一分錢沒要,她說20萬塊錢我不要,都給村裡修條路了。

「20萬塊錢都不要,大偉大了。」每次來人的時候,郜艷敏就去買糧食招待,一分錢都不留。郜艷敏還把評選感動河北十大年度人物獎勵的1萬塊錢給村裡買了煤買了面,後來剩下幾千塊都給村民分了。「儘管這樣,但是村裡還有很多人非議說她貪污錢,她還能貪污什麼。就這麼個情況,都成了異類了。」


你們覺得應該有什麼東西被改變了,實際上呢?


再看這封信,是不是很諷刺?

「感謝所有人的關心」(但是並沒有什麼卵用)

「我的家人都病了」(打起她來使不上勁了,沒有體力再閑話誹謗了)

「希望家人平平安安」(繼續打她,繼續找她要錢,繼續把她當搖錢樹搖不下來錢就說她貪污)

「兒女安心上學」(兒女也是有家不能回啊)


不去心理輔導,不去技能培訓,不去幫助她在社會上找到立足點。

反而急著推典型,拍電影,消費一個受害者的價值。

人販可能還在拐賣別人家孩子,多少村子還把這種買賣人口的事情當做常態?還要出多少「連老公都不打她了」的稱讚?

以後人販子可能還會叫囂我們賣人賣出了典型,買媳婦的也不會認為自己的行為可能讓一個家庭絕望。那對唾棄了她的父母可能會欣慰自己沒有支持她當初想要留在家裡的想法,覺得總算沒有害了她!!!

人販固然可惡,買方固然刁民,政府呢?

可怕的事情在於可怕的人能掌握你的命運。


我們的司法制度極為簡單,缺乏判決爭端的根據。即使是技術上的問題送交御前請求決定,也要翻譯成為道德問題,以至善或極惡的名義作出斷語。

洪武皇帝所推行的農村政策及一整套的措施,對本朝今後的歷史,影響至為深遠。其最顯著的後果是,在全國的廣大農村中扼制了法制的成長與發育,而以抽象的道德取代法律。上至官僚下至村民,其判斷是非的標準是善與惡,而不是合法或非法。

一個具有高度行政效率的政府,具備體制上技術上的周密,則不致接二連三地在緊急情況下依賴於道德觀念作救命的符塞。說得嚴重一點,後者已不是一種好現象,而是組織機構違反時代,不能在複雜的社會中推陳出新的結果。

這種局面不打破,文官的雙重性格發展得越來越明顯,這也是精神與物質的分離。一方面,這些熟讀經史的人以仁義道德相標榜,以發揮治國平天下的抱負為國家服務,以自我犧牲自許;一方面,體制上又存在那麼多躆隙,給這些人以那麼強烈的引誘。陰與陽的距離越來越遠,找出一個大家都同意的折中辦法也越來越困難了。

——《萬曆十五年》


今天看到郜老師所處地域的網友的一些說辭,
聯繫到那封代筆信。
截取幾段,大家感受一下。

拋離政府,司法機關的行徑不談。

郜老師真正怕的是什麼?

我們真正害怕的是什麼?

咱們望著周遭的山河湖海,車水馬龍,

真可怕。


說在最前面:因為這封信不具備任何法律作用,所以去追究是不是郜艷敏的親筆沒有意義。對於這封信,我們如果要評價還是只從內容方面去評價比較好,不然根本就沒有討論的前提。

內容上,郜艷敏說了這麼幾個事情:感謝關心、不想讓家人受到傷害、不想讓孩子、受到傷害、想要平靜的生活。

這幾個願望可以從法律和感情兩方面分析。

從法律上看,第一,郜艷敏並沒有提出不追究刑事責任,只是希望不被打擾,這是可以做到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不應公開審理,所以只要公檢法處理得當,除了必要的作證,從立案偵查起訴審理到判決都可以讓郜艷敏得到安寧;第二郜艷敏提出了希望不要傷害她的家人,也許這裡的家人包括了她的「丈夫」和「公公」、「婆婆」,那麼他們是否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就不是郜艷敏能決定的了,但如果被追究,郜艷敏仍然有一個權利,就是諒解他們的行為並出具諒解書,法庭可以從輕判決。以上是法律分析。

從感情上看,感謝大家的關心和希望不要傷害孩子,不要傷害沒有犯罪行為的家人,希望平靜的生活,這些都是一個人的正常需求,沒有任何不妥。

所以,這件事情完全可以在滿足郜艷敏所有要求的前提下將罪犯繩之以法,這就要考驗公檢法的決心和智慧了。此外還要看媒體是否有良知,真心實意地去關心郜艷敏,而不是利用她博點擊。我們都希望這個悲劇的女人得到社會的溫柔對待不是?


當然,一定要挖掘這封信背後的故事,比如是不是她的真實意願,是不是她親筆簽名等等也不是不可以,但這就屬於八卦了,和知乎的格調不符,不贅述。


第一:我不信這封信是本人的意願,雖然我沒有證據,但我就是不信。

第二:退一萬步,就算是本人寫的。不好意思你家人得不到平靜,因為除了你女兒,他們都是綁架犯和強姦犯,並不是說作為被害人的你原諒了他們,產生了感情,這事兒就這麼算了。

第三:這事兒絕對不能這麼完了。絕對不能讓地方政府,以及各級政府產生這個想法:不管我怎麼虐你,甚至是綁架你強姦你,只要我控制力強,時間夠長,你總會任命的,總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一天,然後前嫌盡釋,我做的舊惡一筆勾消。

絕對不能,讓他們有這個想法。絕對不能,讓他們這個想法得到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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