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重要還是通過打土豪分田地重要?
打土豪分田地是不是為了生存權,還是為了發財致富?
以生存權的理由奪財並滅口是否合理? 鬥地主就是保護人權?
被剝奪了田產和財產的地主、有產階級還是地主和資本家么?
張麻子:你覺得是你對我重要,還是錢對我重要?
黃四郎:應該是我重要?
張麻子:你再想想。
黃四郎:不會是錢吧?
張麻子:你再想想。
黃四郎:還是我重要。
張麻子:你和錢對我都不重要。
黃四郎:那什麼對你重要?
張麻子:沒有你對我很重要。
你難道還不明白么?
重要的不是人權,也不是打土豪分土地,而是利益分配。
哪怕是號稱"民主"的西方選票制度,最理想的狀態,也是犧牲少部分人的利益,來實現大部分人的利益。靠多數壓倒少數,在大部分人的利益得以實現滿足時,誰管少部分人利益有沒有受損,有沒有人權呢。
比如說吧,在當下時代,我們會說,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是因為目前,對於我們大部分人都是最優解。
但假設一個極端場景,比如世界上99%的財富,都通過正常不違法的手段,正常的資本運作,逐漸慢慢集中到一個人身上,而剩下的所有人,就均分那1%的財富。
這時,你還會覺得個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嗎?
雖然他也會振振有詞,這是我通過正當手段獲得的財富,個人財富神聖不可侵犯!
但只要廣大群眾中有一個人振臂高呼:打土豪,分土地!
那麼不說全部,至少百分之九十的人會贏糧而影從,把他打倒,然後瓜分他的財富。並給他扣上罪惡的帽子。
這時哪會管人權不人權啊,廣大群眾的利益最重要,我們要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嘛。他有99 %的財富,而幾乎所有人只有1% 的財富,那麼無論怎樣,這就是不合理的,這就證明目前的制度是不合理的,而他作為目前制度的最大收益者,那他就是罪惡的,那我們就有權把他打倒,再給他扣罪惡的帽子。
人歸根結底是自私的,只是你的自私和最廣大人民的自私,重合在一起,那你的自私就是正義的了。而如果相反,那你的自私就是邪惡的了。
比如我在知乎上看到說,犧牲一個無辜的人救上百人,你會選擇怎樣做呢?
底下兩派的聲音都有。但這是理想,在現實中,歷史上,每一次兩難選擇,人們做出來的選擇都是同一個。不打土豪分田地,就沒有人權。
你姓趙,你有十畝地,一個人種不過來,佃給隔壁老王兩畝。隔壁老王自身有兩畝地,加上你的兩畝地,交完地租以後一家過的緊巴巴的。天有不測風雲,老王他娘生病了,請了大夫就欠下了租子,按規矩是九出十三歸。驢打了一年滾,老王家的兩畝地就歸你了,老王徹底成了你的佃戶。
第二年發洪水把地界沖沒了,洪水退了以後你把地界往隔壁老孫家挪了一點,圈了十畝地,老孫告了官,可是縣太爺納了你的女兒做小妾。慢慢的半個村子都是你家的了,你還覺得不滿足,於是在一個風調雨順的日子,你把河堤扒了。當然有很多人告官,這次縣太爺也不是你女婿了,然而你現在是這個村子的包稅人,沒了你整個村子的稅都收不上來,畢竟不是每個縣太爺都姓海。
一個村子的地都是你的了,你養了幾十個狗腿子。終於不用起早貪黑的扒河堤了,有什麼事刀尖上說話。你死了以後把家產傳給你的兒子,傳給你的孫子,你們一家人過著永遠幸福的生活。當然難免有不肖子,但有祠堂在,有宗族在,不孝子也敗不了你的財產。
不久以後一個縣都歸你了,你的租子收走了老王打的大半糧食,給他留下了一些口糧。若是豐收就是多收了三五斗,若是災年就得賣兒賣女賣地。
當然你是很喜歡災年的。
有一天鬧了災,全縣顆粒無收,皇帝下旨免稅。然後你給自己免了稅——佃戶本來就不交稅,他們交租。還有一些交稅的人得繼續交稅,他們不識字,你說什麼就是什麼。
你準備好小米收地。
當然你會問為什麼要把人逼到絕路,做人留一線不好嗎?對,如果這樣做你很快就不姓趙了,會有別的姓趙的人來奪了你的地,那時候你要改姓王了。
老王飯也沒著落,賣兒賣女吃草根樹皮乃至人肉,終於有一天把你家院子圍住了,因為方圓幾百里就你這裡有糧食。
圍子破了,他們吃了你的糧食,要了你的命,然後如蝗蟲一般湧向下一個圍子。人越死越多,有的是被打死的,更多是被餓死的,終於有一天人死的差不多了,人比地多,養蠱一般出了一個新的統治者,活下來的人分了地,又是一個輪迴。
只要地歸個人,那慢慢總有人姓趙有人姓王,就有一個又一個的輪迴。
有個人終結了輪迴,地是所有人的,任何一個靠種地為生的人都可以分到一定的土地,想幹活就有地,不用交地租,只交稅。
你說這侵犯了你的人權。
那個人指了指地上,老王的白骨堆成了山。
你說關我屁事,我的地就是我的地。當然你是文明人,不會說這麼不雅的話,你說不做安安餓殍,尤效奮臂螳螂。
那個人說沒有你對我很重要。
你的子孫都不姓趙了,他們拿著你的筆記痛斥這個社會的不公,要求返還你家被土匪奪去的地產。
筆記里,你溫文爾雅風度翩翩英俊瀟洒聰明仁愛溫柔善良修橋開路賑災扶貧,你養活了老王全家而不求回報,敵人入侵的時候你奮戰在最前線,家裡很多人為國捐軀,你留下了很多浪漫的故事。
而老王一家又懶又饞,吃著你的飯還不好好乾活,整天遊手好閒無事生非,撩貓打狗,調戲良家婦女,土匪來了馬上投靠了土匪,反過來咬你一口,簡直是十惡不赦。
當然還有很多小事,比如有一次老王家的兒子餓得不行偷了你家的土豆,全家被打碎了腦袋喂狗。你刀下留人救下了老王家僅剩了一個女兒,讓他做了你的婢女。然而土匪來了,他們要分了你的地,老王家的女兒居然帶頭打開了大門,真是恩將仇報,狼心狗肺。
有的人看了你的筆記感動的熱淚盈眶,他們說你所在的年代是中國歷史上最美好的年代,你是他們心中最可愛的人,他們為你鳴不平,為你奔走吶喊,他們甚至迫不及待的想穿越到你的年代。
不知道他們姓王還是姓趙。
@知乎小管家 哪裡敏感?
「只要我們稍稍回憶和思考一下,就會明白:法國事實上存在兩個"恐怖時代"。一個在感情衝動下進行屠殺,一個是冷漠地、蓄意地進行屠殺。一個只持續了數月,一個則持續了千年以上。一個使千餘人死亡,一個則使一億人喪生。可是我們只是對那個小規模的、短暫的恐怖時代感到恐懼。然而,刀斧在一瞬間帶來的死亡,能夠比得上飢餓、冷酷的侮辱、殘忍和悲痛的慢性屠殺嗎?閃電在一瞬間帶來的死亡,能夠比得上炮烙之刑的慢性屠殺嗎?短暫的恐怖時代所填裝的棺材,只要城市裡的一塊墓地就能容納下了,卻有人不斷告訴我們要為之戰慄和哀鳴。可是,那自古以來的真正恐怖,那種不可名狀,慘絕人寰的恐怖,其所填裝的棺材,就連整個法蘭西也容納不下啊,卻沒有人告訴我們要看到這種恐怖的巨大規模,要寄予應有的同情。」——馬克·吐溫
抄送諸精神趙家人
我只說我的看法。不代表我反對別人的看法。
這個問題,分國家來看,如果同一個國家,則分階段來看。
在工業化之前的國家,二戰結束後的中印之類的國家,是需要收回土地的。
而在工業化之後的國家,例如英美之類的發達國家,是不必的,現在在美國打土豪分田地,你也覺得挺奇怪的
打土豪分田地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公平嗎?還是為了解決食物問題?
這是我們第一個應該考慮的東西,實際上我們從中國歷史上看,在中共打土豪分田地後,溫飽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到最後人民公社化運動的失敗,也沒有解決溫飽問題,實際上解決溫飽問題得等到鄧小平掌權以後的事情了。
我們從中國以及已知的歷史可以推論:人口密集的農業化國家,依靠農業是無法解決溫飽問題的,加快工業化進程是唯一的選擇,至於土地,無論是在土豪手裡還是在農民手裡,都不利於快速工業化,所以應當一切都為快速工業化讓道,土地國有化似乎是目前最佳的選擇。
我寫過關於印度土地改革的問題
如何評價莫迪的改革?印度的現代化轉型究竟有沒有可能成功?
莫迪其實自己也本身想推動土地改革,奈何現有的體制,阻力太大,我們通過韓國浦項鋼鐵在印度失敗的教訓可以很明顯感知到印度獲得土地問題的嚴峻性,這也是為什麼莫迪在2013年那強力推行土地改革的原因之一,鋼鐵工業對於整個國家的工業化是非常重要的,而鋼鐵工業無疑是佔地巨大的,以武漢為例,在武鋼未改革前,武漢市青山區在武漢人民印象中就等於武鋼,不推進土地改革,別的工業不談,類似冶金、石油、煤炭、電力、化學、材料學、機械工業等基礎的工業部門都建不起來,談什麼快速工業化呢?
今天中國基建能快速發展,被網民廣泛詬病的「鐵公雞」來拉動GDP,但是各位,你們要想想,不是所有國家都有資格搞什麼「鐵公雞」的,印度想搞鐵公雞,他能怎麼辦?首先鋼鐵,水泥這類的得去中國進口,自己國家負債,賺錢的卻是他國,提供就業的也是他國,包括很多非洲國家不都一樣嗎?
因此,題目問的
打土豪分田地是不是為了生存權,還是為了發財致富?
都不是,打土豪分田地既無法保證生存權,也無法發財致富,而是為了收回土地所有權以便於快速工業化。
如果你認為有比土地國有化更快速的實現工業化的方法,我並不反對,不過你需要指出來。
如果你認為有繞過工業化解決溫飽的快捷途徑,我也並不反對,不過也需要你指出來。
強者建立規則,穩固和擴增自己的既得利益,稱這是自己的「人權」。弱者在規則下先天劣勢,累世累代後不得生存和發展,他們管這種需求叫「人權」
你以為革命是為了「人權」,但實際歷史上大多數的革命都只是為了「打土豪分田地」;
你以為改革是為了「人權」,但實際歷史上大多數的改革都是為了不出現「打土豪分田地」。
要和地主老財還鄉團,教會毛拉審判庭談人權口牙?
跟人家講講人權宣言?不不不,人家才不幹這麼迂腐的事兒。
人家就這麼和你講人權和婦女權利的。
如果說革命前的婦女還只是單純的財產,那大學生呢?他們也該是國家棟樑,國民菁英了吧?
只要略有知覺的人就都知道:這回學生的請願,是因為日本佔據了遼吉,南京政府束手無策,單會去哀求國聯,而國聯卻正和日本是一夥。讀書呀,讀書呀,不錯,學生是應該讀書的,但一面也要大人老爺們不至於葬送土地,這才能夠安心讀書。報上不是說過,東北大學逃散,馮庸大學逃散,日本兵看見學生模樣的就槍斃嗎?放下書包來請願,真是已經可憐之至。
不道國民黨政府卻在十二月十八日通電各地軍政當局文里,又加上他們「搗毀機關,阻斷交通,毆傷中委,攔劫汽車,橫擊路人及公務人員,私逮刑訊,社會秩序,悉被破壞」的罪名,而且指出結果,說是「友邦人士,莫名驚詫,長此以往,國將不國」了!好個「友邦人士」!日本帝國主義的兵隊強佔了遼吉,炮轟機關,他們不驚詫;阻斷鐵路,追炸客車,捕禁官吏,槍斃人民,他們不驚詫。中國國民黨治下的連年內戰,空前水災,賣兒救窮,砍頭示眾,秘密殺戮,電刑逼供,他們也不驚詫。在學生的請願中有一點紛擾,他們就驚詫了!
好個國民黨政府的「友邦人士」!是些什麼東西!
即使所舉的罪狀是真的罷,但這些事情,是無論那一個「友邦」也都有的,他們的維持他們的「秩序」的監獄,就撕掉了他們的「文明」的面具。擺什麼「驚詫」的臭臉孔呢?
可是「友邦人士」一驚詫,我們的國府就怕了,「長此以往,國將不國」了,好像失了東三省,黨國倒愈像一個國,失了東三省誰也不響,黨國倒愈像一個國,失了東三省只有幾個學生上幾篇「呈文」,黨國倒愈像一個國,可以博得「友邦人士」的誇獎,永遠「國」下去一樣。
幾句電文,說得明白極了:怎樣的黨國,怎樣的「友邦」。「友邦」要我們人民身受宰割,寂然無聲,略有「越軌」,便加屠戮;黨國是要我們遵從這「友邦人士」的希望,否則,他就要「通電各地軍政當局」,「即予緊急處置,不得於事後借口無法勸阻,敷衍塞責」了!因為「友邦人士」是知道的:日兵「無法勸阻」,學生們怎會「無法勸阻」?每月一千八百萬的軍費,四百萬的政費,作什麼用的呀,「軍政當局」呀?
寫此文後剛一天,就見二十一日《申報》登載南京專電云:「考試院部員張以寬,盛傳前日為學生架去重傷。茲據張自述,當時因車夫誤會,為群眾引至中大,旋出校回寓,並無受傷之事。至行政院某秘書被拉到中大,亦當時出來,更無失蹤之事。」而「教育消息」欄內,又記本埠一小部分學校赴京請願學生死傷的確數,則云:「中公死二人,傷三十人,復旦傷二人,復旦附中傷十人,東亞失蹤一人(系女性),上中失蹤一人,傷三人,文生氏死一人,傷五人……」可見學生並未如國府通電所說,將「社會秩序,破壞無餘」,而國府則不但依然能夠鎮壓,而且依然能夠誣陷,殺戮。「友邦人士」,從此可以不必「驚詫莫名」,只請放心來瓜分就是了。」
癥結?人家根本沒打算把你們這些子(嘩——)當人
」你敢胡說!我怎麼會有你這樣的本家?你姓趙么?「
阿Q不開口,想往後退了;趙太爺跳過去,給了他一個嘴巴。
」你怎麼會姓趙!——你那裡配姓趙!「
不過還沒等趙太爺開罵,一群共〇就沖了上去,沒讓他把這巴掌打出來。
什麼?暴力革命太血腥?不講人權?土地革命是流氓混混作惡?農業的未來在於技術進步?
拖拉機是魔鬼,施化肥的糧食讓人絕育,什麼水利農機農藥更是奇技淫巧……
在這個問題上,不知道諸位是想要保護神父的人權還是要糧食?
要餵飽你們自己的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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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屬沙俄的」歐洲糧倉「波蘭喪失,」帝俄糧倉「的大半的也淪陷于波蘭之手(西白俄羅斯和西烏克蘭)。俄國南方重要的農業生產中心摩爾達維亞(1940年收復)被羅馬尼亞佔領。芬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也相繼獨立而後作為「反共防疫帶」法西斯化。
再加上白軍作亂和干涉軍橫行,戰火紛飛。1921年的蘇俄糧食產量和1920年蘇俄可以用」悲劇「來形容的糧食產量相比,還是跌了——而且還是」慘劇「式的暴跌:麥類產量暴跌610萬噸。穀物暴跌600萬噸。
不過也多虧了集體農莊、拖拉機和農村改革。
1934-1935年農業集體化真正完成後,1934年蘇聯小麥產量就超過了整個俄羅斯帝國(包含波蘭、波羅的海三國、摩爾達維亞和西白俄羅斯西烏克蘭。不含芬蘭)光景最好的1913年200萬噸。
如果和俄羅斯帝國豐收年(如1909年)進行對比,1934年蘇聯小麥產量則超過其700萬噸。
(從1931年開始蘇聯五個主要穀物區就開始遭受惡劣氣候和普遍旱災。1934年,整個南歐和蘇聯歐洲部分都在鬧旱災。這也是俄國農業問題研究中的一個普遍規律:沙俄與蘇聯農業受氣候影響極大,年與年之間的產量波動很大)
1937年,蘇聯全部穀物、粗細糧、馬鈴薯產量都全面暴虐俄羅斯帝國任一年份。
(在農業糧食生產中,沙俄粗糧多,蘇聯細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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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統治資產階級及其代理人講人權?好嘛,自由平等博愛。當然不錯,不過想想「農夫與蛇」……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機槍一直在美國勞資糾紛中起主要作用。
在1920年和1922年,機槍被國民警衛隊用於西弗吉尼亞罷工鬥爭中。在舊金山碼頭工人罷工活動中,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很快派出1700名國民警衛隊隊員,警衛隊在整個城市周圍構築了一道機槍網。罷工瓦解時,領導罷工的非官方的工會領導人說:「我們不可能與警察、機槍和國民警衛隊的刺刀對抗。」
20世紀30年代,湯姆遜衝鋒槍成為最受歡迎的武器。衝鋒槍的發明者約翰·湯姆遜將軍的生意當時正經歷一個非常艱苦的時期,他努力工作以說服大企業關注他的槍的優點。通過聯邦實驗室一個名為「防護工程」的公司所做的工作,湯姆遜成功出售了幾百挺槍。但是在20世紀前20年,只有在科羅拉多州,機槍真正成為了集體談判的替代物。該州經濟由科羅拉多燃料與鋼鐵公司控制,礦工被迫在極端惡劣的環境中工作。他們住在帳篷或破舊的小屋中,工作在極端不安全的礦井中,工資是公司的代價券,只要他們想反抗就會被荷槍的警衛所包圍。1903年,在克里普爾溪,礦工們罷工了。他們很快被包圍然後被關進了監獄,沒有進行審判。最後,科羅拉多大法官代表這些囚犯,宣布了提起人身保護令的法律訴訟程序。但是他沒有考慮到當地國民警衛隊。該警衛隊的司令是少將約翰·蔡斯,他的所有長輩都曾經在美國南北戰爭中參戰,他感覺到來自長輩們的號召,要效仿先人樹立的榜樣。由於在少校任期上不合規矩的做法,他失去了參加美國南北戰爭的機會,因此決心在對付當地工人時檢驗他的武力。在礦主的鼓勵下,他帶著國民警衛隊包圍了克里普爾溪法院,在屋頂交叉角部署了步槍射手,在街外架起一挺加特林機槍。合法的法律訴訟程序被中斷,犯人被帶回到監獄。
......
最糟的暴力事件發生在1913年的勒德洛。礦主有了另一輛配備了機槍的裝甲火車,也就是「死亡專列」(DeathSpecial)。它由幾個私家槍手操縱,但是國民警衛隊應對最終的暴行負責。有一天,他們帶著機槍無故包圍了勒德洛篷戶區,不慌不忙地用子彈遍掃了整個地區。
幾分鐘後,密集的火力使得帳篷著火,整個地區幾乎被夷為平地。
子彈與火焰使得36人死亡、100多人受傷。
——有必要提一提,這個「科羅拉多燃料與鋼鐵公司」為洛克菲勒控股 ,而當時籍籍無名的小洛克菲勒在這件事情上表現的可謂是「搶眼」~此公就在礦工們的累累屍骨上開始其「慈善大亨」的人生歷程。
俄國革命序幕揭開的消息傳來時,孟什維克的出版家仍然扣押著托洛茨基的小冊子不予出版。1905年1月9日,彼得堡工人前往沙皇的冬宮進行聲勢浩大的和平請願。領導工人隊伍的是監獄神父加邦,他的保護人是憲兵隊隊長祖巴托夫。祖巴托夫建立了他自己的工人組織,用以反對底下的社會主義者。
示威者舉著沙皇像、聖像和教堂的旗幟,希望向沙皇遞請願書,請願書中卑躬屈膝地哀求沙皇為他們伸冤。
沙皇拒不接見請願者,命令守衛冬宮的軍隊向群眾開槍。
這樣一來引爆了革命的雷管。
人們必定會得出似是而非的結論:在歷史發展中最有決定性的主觀因素不是政治上的才智,而是政治上的愚蠢。
Bonus Army運動
在麥克阿瑟和艾森豪威爾的命令下,喬治·巴頓的騎兵機械化集群以催淚彈和毒瓦斯進行火力準備,坦克開道,」馬刀向退伍老兵的頭上砍去「。
哦!差點忘了!偉大的法蘭西大革命「平等自由博愛」的偉大實踐,總是少不了它的身影~
畢竟無論是保衛人類進步和革命勝利的果實,換言之,保衛我們的人權。
還是老爺們鎮壓革命和「泥腿子」——保住他們的「人權」。
總是少不了這些看上去不怎麼講「人權」「博愛」「小清新」「小確幸」的東西。
這裡倒是有個差點作死成功的典型範例。
十月革命,阿芙樂爾一聲炮響帶來了馬克思列寧主義,在洶湧澎湃的革命大潮下。布爾什維克們決定實現士兵們回家歸鄉的美好願景。下令解散了沙俄軍隊。
那沙俄軍隊解散之後,該成立「工農紅軍」了?
NoNoNo,革命國家不需要軍隊。維持治安和內務的「赤衛隊」就夠了~
高爾察克鄧尼金彼得留拉謝苗諾夫弗蘭格爾西起英國美國東到日本北洋(中國)的一票干涉軍紛紛為布爾什維克的善良舉措點了贊。隨後就抄起了馬刀步槍,架起了機槍大炮干起了很多不善良的事情。
好問題,就是不知道黃世仁有沒有考慮過楊白勞的人權。
實際上,具體操作起來,好像都不太重要,這兩者都是漏洞百出的高度政治化narrative(敘事),換句話說,這兩種概念製造的對立和矛盾本身更重要。對於聰明人或者是管事的人,馬上會發現,這兩者是建立不起關係來的,它們根本就不是一個維度的概念。當然,也可以認為它們一樣,畢竟都是處理政治遺產產生的廢品。至於證據,我想這個問題還活著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當然是人權重要!
而在當時中國的絕大多數地區,打土豪分田地就是實現最基本人權的唯一途徑!
雖然當代社會依然會有種種的不如人意,但同民國社會相比已經是天堂一樣的生活了。所以生在當代社會的人們,往往根本意識不到民國的「土豪」和土地制度到底是怎麼樣的。他們往往會把民國的地主想像成一個類似於現代的農場主或土地租賃主的角色,而把佃戶想像成一個僱傭工人之類的角色,然後想當然的認為「打土豪分田地」是一種強行剝奪正當經營者財產的行為,覺得這種打土豪分田地似乎成了僱傭工人「你弱你有理」,地主們「你強你倒霉」的強盜行徑。
而實際上,當時絕大部分地區的地主與佃戶之間的關係完全是一種奴隸與奴隸主的剝削與壓榨關係,如果非要用現代社會人們所熟悉的勞動關係來比喻,大概就是一種黑磚窯主和被欺騙囚禁的苦工的關係。
公安民警去抓捕黑磚窯主,解救被拘禁並強迫勞動的農民工時,是不是這些人也要跳出來問問抓捕黑磚窯主是不是侵犯人權?人權重要還是關停黑磚窯、抓捕黑磚窯主重要?
這個問題簡直是無稽之談!
以1940年的中國為例,總體而言,北方的土地集中問題要明顯比南方嚴重。在陝北地區,有相當程度的鄉村99%的土地都集中在兩三戶地主手裡,中農幾乎已經被完全消滅掉,農村階級只剩下了地主和佃戶兩級。而在南方這種土地集中程度沒有那麼激烈,在江浙一帶可能每一地區只有50%左右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裡,還有一部分中農和自耕農的存在。
為了簡明的說明當時的情況,我選擇位於中國南北之間的蘇北、皖北地區進行說明。
從三表綜合可以看出,12%左右的地主、富農佔有約52%以上的土地,可見土地的集中程度。而這可以說還算是中國當時土地矛盾並不是非常激烈的地區。
而沒有土地或地少人多的貧、僱農就只能作為佃戶去承攬地主和富農的土地耕種,而在耕種之前,他們必須與土地所有者簽訂必須寫一張承攬,淮泗地區的承攬內容為:
「承攬上庄,不許出庄,()介紹,牛梨一張,紅白喜事,挑水開漿,如果不到,綁上馬椿。」
需要注意的是,契約是用木版雕刻好然後印在紙上的,括弧里的字是用毛筆填寫的字跡。也就是說,這是當時淮泗地區進行土地承攬的「制式合同」。
從承攬內容看,佃戶除必須按時交租外,平時還必須隨時接受打差,為地主提供無償勞役,諸如紅白喜事、蓋屋、堆草、泥牆架屋脊,甚至地主自種地的耕種鋤割都要佃戶來做,而如果不能做到像奴隸一樣隨叫隨到,地主是有權利將佃戶拘禁起來「綁上馬椿」的!
佃戶的人權呢?佃戶只不過是想要租種土地,結果連自己的人身自由都被剝奪了!甚至「承攬上庄,不許出庄」,不經允許連走出村莊的權利都沒有。那時候的佃戶和現代的黑窯苦工,少的也就是晚上睡覺時的鐵索了。
而且,大多數的包租承攬,在最後都會寫上「無問蝗蝻水旱,概不減租」的條款。這意味著無論遇上多大的災荒,佃戶都必須一分不少地交租。沒有錢的佃戶,就只能向地主和富農進行借貸。
當時淮北地區的高利貸形式主要分為糧利和錢利兩大類。錢利名稱有連根翻,即借一元每月出三
角利,三月一算,三月不還,利上加利。「麥墊子」即借出錢,歸還時除還本外,再歸還一定數量的糧食作利。這種高利貸已經形成了一個:放債———取利———押地———兼并土地的完整流程,只會讓越來越多的農民逐漸失去土地,然後變成毫無人權和人身自由的佃農。
只不過是有一年遭遇了水旱災害,可能全家幾輩子就都變成了佃農,這些農民的人權呢!
下面這個例子就是典型的債主兼并債戶土地的完整過程,也是近代農村農民由於欠債而被剝奪土地的真實寫照:
首先是民國十八年(1929年)曹有旺借張如波15元,十九年加利7元上去,再補28元便被迫寫典田契,契文如下:
立典田文契人曹有旺,今因無錢應用不足,央請中人唐德勛、王金登、唐朝潤三人說合,願將自己祖遺澗河西土山田一塊二畝,橋頭田一塊四畝,南拱田一塊五畝,長汪田一塊三畝,座落太安三鄉,情願典到張名下在上耕種為業,當日同中言明,共典大洋五十元,當日錢契兩交毫無懸欠。其田自典之後,三年為滿,洋到取贖,若無原洋,不計年限。在地錢糧業主完納,此系兩相情願,非敢逼勒成交,恐後無憑,立此典留文契為照。
民國十九年六月十二日
立典文契人:曹有旺 憑中人:唐德勛 王金登 唐朝潤
土地典給債主後,曹有旺又以指田包租的形式,將典出去的土地租回耕種,其包租承攬如下:
立包租承攬人曹有旺,無田耕種,央請引領人情願包到張田長名下將豆麥田十四畝,情願包額租大洋麥季九元,秋季九元五,八月送到庫內,豐年不增,稔年不減,蝗蝻水澇如有拖欠,歸於中人一面承管,今欲有憑立包租承攬為照。
民國十九年六月十二日
立包承攬人 曹有旺 憑保人 唐德勛 王金登 唐朝潤
這樣,曹有旺就變成了債主張如波的佃戶。民國十九年秋給了九元利,二十年夏未給,秋大水未給,二十一年春秋均未給,三年取贖的期限已滿,便被迫立下絕賣契。契文如下:
立議單絕賣田(豆麥田)文契人(曹廷富、曹廷貴)因為正用願將(南橫田、三墳田、湯田)(一塊)坐落(太三)地方(孫庄),開後憑中牙絕賣予(張)名下永遠為業,當日三面議定時值估價(共合大洋八十一元)整,即日錢契兩交毫無懸欠,亦非折准等情,其(田)的系(情願)將己產業無他人(寸土)在內,自議准絕賣之後,聽憑買主置造,永斷葛藤如有親房門族並原業主等人爭論管言,盡一字異說以及交差異不明地界不清,俱在賣主一面承管,與買主無涉。次系兩廂情願,各無反悔,非敢逼勒成交。今欲有憑,立此議單絕賣文契,永遠為照… …
立絕賣田文契人 曹廷富 曹廷貴
(民國二十一年十月十一日)
中人 唐德勛 唐朝潤 唐德標 王廣聚
正契(張如波)收執
需要注意的是,這張契約同樣是用木版雕刻好然後印在紙上的,括弧里的字是用毛筆填寫的字跡。填寫這張契約時曹有旺已經去世,廷富、廷貴系其子。
如果沒有打土豪分田地的話,那麼從曹有旺到他們的兒子廷富、廷貴、再到他們的孫子、重孫子、怕是要永遠失去他們的土地,永無翻身之日了。
而實際上,在當時的淮北地區所進行的「打土豪分田地」也絕不像現在某些人想像的那樣,而是通過相對而言比較溫柔的「減租減息」、「取消高利貸」等政策來完成的,就好像現在要求借貸利息不能超過24%,超過的收益不受保護一樣,不能說取消高利貸就是侵犯高利貸主的人權吧?
這種「減租減息」政策,反而是使地主真的退回到了一個農場主或者普通土地租賃者的地位。地主依然有他們的土地收益和權益,所失去的只是他們的超額利潤和超人身權益而已。而廣大貧農和僱農所得到的,才是真真正正的最基本的人權:人身自由和勞動自由。
文中出現數據參考文獻:
江風:《淮北農村調查》,豫魯蘇皖邊區黨史資料徵集編研辦公室,內部發行,1984年
豫魯蘇皖邊區黨史辦公室、安徽省檔案館:《淮北抗日根據地史料選集》,內部發行,1985年
歐遠方,童天星:《淮北抗日根據地史》,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年版
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檔案館:《安徽革命根據地財經史料選》,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高軍:《中國社會性質問題論戰(資料選輯)》,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章有義:《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中國近代經濟史參考資料叢刊第三種,生活讀者新知三聯書店1957年版
4月9日答覆部分評論的更新:
首先掛個人。@又是一個夏天(話說,為什麼我@之後找不到這個用戶?)
這位同學一天來為我的答案貢獻了將近40條評論,主要的觀點概括為三條:
1、陝北相當地區的土地基本集中地主手中,中農在有些地區已經基本消失,只剩下地主和佃戶兩級這一說法是我的「歷史發明」,並由此偷換概念將陝北偷換為「陝西」;
2、陝西關中地區土地是最分散的,關中無地主;
3、秦暉教授研究的是中國農民學;
下面逐一答覆一下:
首先是陝北的土地集中問題。陝北地區在1937年之前的土地狀況確實史料比較少,但這個鍋我不背,土共也不背,誰是當時的執政黨誰背。整個民國時期政府在陝西有組織的農村土地調查只搞過兩回,還基本上沒有深入到陝北各農村。其中最權威的是國民政府行政院農村復興委員會在1933年進行的陝西省農村調查(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村復興委員會編《陝西省農村調查》,商務印書館1934年),但調查僅公布了1928、1933年兩年渭南、鳳翔、綏德三縣的系列數據,並認定這三縣是「調查的代表縣份」。當時在渭南、綏德分別調查了19與20個村莊,其中只有4個村莊是「挨戶調查」的,這些數據我等會用來回答該同學的第二個觀點。
所以真正要了解陝北當時的土地狀況,還得靠土共。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張聞天1942年的晉陝調查(資料來源:張聞天選集傳記組等: 《張聞天晉陝調查文集》,中共黨史出版社 1994年版)和中共中央西北局調查研究室做的《陝甘寧邊區神府縣八個自然村的調查》(資料來源:《陝甘寧邊區神府縣八個自然村的調查》(1942年)A22- 1- 14- 1,太原:山西省檔案館)
在張聞天的晉陝調查中,調察團著重對米脂縣楊家溝村的土地狀況進行了考察:在 1940年代初,楊家溝村是米脂縣一個行政村,位於縣城東北 40 里處, 距吉鎮和四十鋪均 40 里, 距桃花峁鎮 15 里, 屬河岔區第六鄉。該村下轄 6 個自然村, 共有居民 271 戶,內中地主 55戶、掌柜 6 戶、中農 1 戶、貧農 104戶、工人 51 戶、小商人 7 戶、遊民 3 戶及其他4 戶。張聞天領導的延安農村調查團調查前,該村是一個沒有經過土地改革而尚存在大地主的村莊,馬家地主創始人為馬嘉樂,堂號「光裕堂」 ( 人稱「馬光裕堂」) , 依靠高利貸和兼并土地起家, 村裡絕大多數地主均屬其後人。該村55戶地主除4戶小地主外(實際也姓馬) ,其餘均屬「馬光裕堂」分支。
馬家地主的土地分買地和典地兩種,所謂買地是指通過買賣關係取得所有權的土地,典地是指通過借貸行為從債務人那裡取得使用權的土地。「馬光裕堂」創始人馬嘉樂在分家前擁有買地和典地5000餘垧,這些土地經過後人三四代經營後僅買地一項就達13977.5垧。新增土地一方面來自馬家地主對村內外農戶土地的直接購買,另一方面來自農戶因借貸而將土地出典的典地。對於典地農民而言,典地「尚未買死」,只要還清借款本息仍能將地回贖。不過陝北地區自然災害頻仍、生產條件落後以及戰爭連年不斷,農業產量很難提高,典地農民還清借款並將土地回贖幾無可能,而擁有典地的馬家地主則藉此可擁有幾年乃至幾十年的使用權甚至可取得土地所有權。
楊家溝村除「馬光裕堂」各堂號地主外僅有47戶人家自有土地,總數457.5垧。其中50-100垧
3戶(馬沛雲100垧、馬師林60垧、馬師宗55垧) , 10- 50垧3戶, 5- 10垧10戶,1-2垧31戶。
一般認為,以當時生產力水平每人至少需3畝土地方可維持生活。如假定該村每戶擁有5口人,那麼一戶至少需地15畝,即5垧左右的土地方可維持最低生活需要。顯然,只有一兩垧土地或無地的農民如按這一標準是無法生存的。
13977.5對457.5,你要硬說這不夠99%我也認了,因為張聞天當時沒有統計馬家擁有的「典地」到底有多少。而整個楊家溝能夠自給自足的,也就是自有地10垧以上那六戶了,你真的要把自耕農都算作中農的話我也無話可說。
事實上,楊家溝的情況在陝甘寧邊區內並不是孤例。隴東慶陽、華池兩縣的「恆義興」(李子良)、「永茂隆」(韓少文等「八大家」)控制著兩縣的大部分良田,他們佔有二將川、白馬廟川、荔園堡、林錦廟一帶的91%以上的土地(當地還有一定數量小地主),李子良一家就佔地多畝,牛羊多頭,整個悅樂川幾乎成了他家私產。從慶陽到陝北的定邊,沿途都有他的佃戶,每年僅地租即可達四、五千石。從陝西共產黨人在照金實行土地革命,解決農民土地問題的記載看,僅在照金的芋園、金盆、香山等地就分配土地7000多畝。
其次,是陝西關中地區有沒有土地集中現象,有沒有地主的問題。這次我不採用的土共的調查數據,採用的是國民政府自己在《陝西省農村調查》中得出的數據:佔有 5 畝以下的農戶佔總戶數的 35.6%,總人口數的 28.64%,所佔土地面積是總面積的 6.21%,;5-9.9 畝之間的農戶佔總戶數的 13.17%,總人口數的 22.06%,土地面積佔總面積的 11.42%;10-14.9 畝之間的農戶佔總戶數的 13.17%,佔總人口數的 13.49%,土地面積的佔有量則是總面積的 12.25%。這三類農戶總計佔總戶數的 72.77%,總人口數的64.19%,土地面積佔有則相當於總面積的 29.88%。當時調查平均每戶所有土地面積是 15.17 畝,以上調查顯示,三分之二的人口,四分之三 的戶數沒有達到平均值,土地佔有量不及總面積的 三分之一。
而根據張聞天在陝北調查時得出的結論,一戶至少需地15畝,即5垧左右的土地方可維持最低生活需要。則佔總戶數的72.77%,總人口數的64.19%的農民是無法實現自給自足,而必須向地主和富農租賃土地才能生存的。
關中地區到底有沒有地主,大家見仁見智吧。
不過要說相對陝北和陝南而言,關中的土地集中問題不是那麼嚴重,土地所有權相對陝北和陝南較為分散,這一點我倒是同意。
第三則是秦暉教授的研究方向。農民學到底是什麼鬼?
其次再說一下消滅地主的事情。我在答案中已經說了,實際上在土共土地政策比較成熟的時期,所謂的「打土豪,分田地」和「土地改革」並不是要完全的從肉體上去消滅地主,而是想要讓地主退回到了一個農場主或者普通土地租賃者的地位,是想要從經濟上去逐漸消滅「地主土地所有制」這樣的一種制度。
從表中可以看出,富農作為土地革命後一個特殊階層在八個自然村中只有一戶,而且這一戶還是土地革命前的地主被分了財產後變成的。這一戶無論山地、園地還是平地仍是最多的。總的來說富裕中農土地較中農多,中農又較貧農多。
仔細分析,因山地產量不高,富裕中農比貧農平均每戶多8垧,中農比貧農平均每戶多4垧,到收成時有些差別但不會太大。而園地和平地就不一樣了,園地佔有方面富裕中農是貧農的2倍,中農是貧農的1倍多。從平地佔有方面看,富裕中農是貧農的7倍,中農是貧農的3倍。即富裕中農和中農階層佔有的土地質量要比貧農好得多。
所以,即使是土地改革後,原先的地主階級依然可以憑藉較多的土地過上比較好的生活,他們所失去的則是「地主土地所有制」下的超額利潤和超人身權利。
這是同一件事
網友問:人權重要還是通過打土豪分田地重要?
我說:回答任何問題,都離不開當時的背景。
在無產階級革命初期,還是打土豪分田地很重要。為什麼這麼說:
當時富人佔5%。中下等佔95%。要取得革命的勝利,就必須團結95%的中下等人。怎麼團結?給他好處。好處從哪裡來?就是從5%的富人里來。富人不給怎麼辦?就是強制,所謂打土豪分田地。
比如:46年內戰爆發,萊州粉子山的炮聲傳到我們家,一天晚上我哥哥開完了民兵會,一屁股坐在我家的椅子上,對我媽說:『明天我要當八路軍 參加打國民黨了』我媽說:哪能行,您不滿周歲的孩子怎麼辦?你的地誰給你種?哥哥說:我的孩子,你負責幫幫忙拉拉,我的田地村長說,有村裡給帶種。媽又問,不去行嗎?回答,不行。又問為什麼?回答,要不去從地主那裡分給我的房子和地,都要收回去。說著母子與我二哥哭起來了;兩人第二天就這樣分手了。
當時要講人權,不打土豪分田地就沒有人當兵,無產階級革命就無法勝利。
瀉藥。首先轉載一段 @林德威爾·R 同志所提供的資料
我想,被打死的地主沒有一個是冤枉的。西洋和中國許多研究者,是通過古典文化來觀察中國的。他們通過這樣的媒介物來觀察,把中國當作是「古雅」的,而且發現年深月久的蒼翠的銹痕,悠悠然籠罩在中國的鄉村和人民之上。田野中聖經時代的韻律,使中國的生活彷彿是一首牧歌,以神所指定的旋律,從這一季蕩漾到那一季,從播種時蕩漾到收穫時,從出生蕩漾到死亡。中國的知識分子為了外國銷行而寫的關於他們國家和人民的作品,總是強調這瀟洒之美,以及古哲學的明白純潔。這種圖畫是虛假而有毒的。……當農民起來,在鄉下激起變亂的時侯,對那些變亂的野蠻性最先吃驚的人,就是把農民的生活幻想成十分可愛的人們。」
——[美]白修德 等:《中國的驚雷》,新華出版社1988年2月版,第35頁。
當然,有些人可能會說,白修德是中共的「國際友人」嘛。他喜歡共產黨,不喜歡國民黨,說不定會抹黑民國呢?
但是國民黨的史書總不太會刻意去抹黑民國的吧?甚至還有很大可能會美化民國的。那麼,我們來看看國民黨的官方史書是怎麼說的。
「自 國父孫中山先生領導國民革命以來,經十餘年努力奮鬥,終於能推翻滿清,建立中華民國。但所謂「民主政治」實際上僅徒有虛名而已,當時全般局勢仍在袁世凱與各大軍閥控制之下。由於彼等之爭權奪利,完全置國家民族於不顧,致演成全國混戰之局面。 孫中山先生乃繼續領導國民革命,先後發生「二次革命」。「反帝討袁」與「護法」諸役;各大軍閥間亦為爭權奪利發生火拚,其大者如直皖之戰、直奉之戰,小者為一省之內的派系作戰,則不計其數;因之戰火遍及全國,生靈塗炭,較之滿清末年尤有甚焉。同時帝國主義者,又乘機侵略中國,不平等條約較前更為苛刻,主權領土損失益多,國家有被列強瓜分之虞。戰亂地區人民生活更加艱苦,平時難得一飽,荒年則餓殍遍地,因之偏激者則鋌而走險。「共匪」乃得乘機煽惑誘騙,此「中共」之所以能滋生也。……
(北伐結束後)不幸又遭李宗仁、馮玉祥等,以及野心政客汪精衛之叛擾破壞,乃發生數平叛亂之戰,其規模之大,國家、人民所受之損害,較之「北伐統一」之戰為尤甚,使社會更為支離破碎,政治無法納入正規,尤其經歷戰亂之地區與偏僻之山區,如:湘、贛、閩、鄂、皖、豫等省邊區與陝北等地,官吏無能,政治腐敗,生產落後,人民困苦,共匪乃得於該等地區大量發展。」
——[台]王多年:《國民革命戰史:反共戡亂》,黎明文化事業公司民國71年版,第5卷,第185、186頁。
在國民黨的這部史書中,為描述民國時農村的凄慘,甚至直接使用了「土豪劣紳」的叫法來陳述農民所遭受的苦難來源。
「部分官吏窳腐貪污,土豪劣紳巧取豪奪,往往使民間疾苦投訴無門,實為助長共匪凶焰之主因。」
——[台]王多年:《國民革命戰史:反共戡亂》,黎明文化事業公司民國71年版,第1卷140頁。
「中華民國自建國以後,歷經十八年戰亂,全國方告統一。當時全國各地,天災人禍頻仍,尤以遭軍閥割據數經戰亂,導致民窮財盡,益以地方政治腐敗,財政紊亂,教育落後,又有地方土豪巧取豪奪,幾至民不聊生,此種情形,在各省政令所不及之偏遠地區,地形隔絕之高山地區,更為嚴重,共匪乃得利用此等狀況,肆其欺騙宣傳之能事,並依暴力、恐怖、脅迫人民參加匪軍。」
——[台]王多年:《國民革命戰史:反共戡亂》,黎明文化事業公司民國71年版,第5卷,第197頁。
可見,民國時農村情形的水深火熱和農民生活的極度艱難,甚至連國民黨的官方戰史都不否認。而今天那些粉民國的人,卻連國民黨的這點誠實態度都拋棄了。每當有人告訴他們民國是多麼慘不忍睹,他們總會以為這是因為對方被共產黨的歷史書給騙了。但當接觸了海峽或大洋對岸的資料後,我們才會真正發現,其實共產黨說的是真的。
以上是國民黨方面的資料。其描述尚不具體。可由其他海外資料補充映證。
美國記者白修德曾在中國多年,親自採訪過國共高層幹部。他與人合著一本《中國的驚雷》,其中就介紹了他們親歷的民國時期農村狀況。此外還有美國記者韓丁,曾跟隨中國共產黨的土改工作組進駐山西農村了解狀況,後寫成《翻身》一書記錄中國的土改。此二人後來都被中共稱為「國際友人」。但事實上他們並非天生就是共產黨的粉絲。白修德曾很敬仰蔣介石,但目睹國民政府種種暗無天日的情形之後,終於對蔣介石喪失信心。「蔣是一個掌握實權的中國氣息十分濃厚的中國人。我最初對他很敬仰,繼而對他產生過同情,最後把他看得一文不值。」([美]白修德:《探索歷史》,三聯書店1987年12月版,第11頁)韓丁在其早年對中國共產黨亦持有保留態度。在其《翻身》一書中,不僅記錄了土改前地主壓迫農民的情形,也毫無顧忌地如實記錄了土改時流氓無產者的殘暴以及翻身農民的過火行為,並無為共產黨做尊者諱的跡象。
如果說白修德和韓丁可以算為有所「左傾」之人的話,美國記者傑克·貝爾登則完全不同了。此人雖也被稱為「中國人民的老朋友」,但卻不是共產黨的支持者。他對共產主義和中國共產黨始終保持戒心,尤其提防知識分子。和韓丁一樣,貝爾登也會說一些中文。他作為職業記者,活動的區域很廣,包括國統區與解放區。他這種超然的態度和機遇給我們帶來的兩種統治下的對比更為客觀,也因此而更為震撼。
下面就看看他們的書里是怎麼描繪民國時的農村的。
「農村中的壓迫大不相同。中國地主把佃租提高到無可再高的程度。好一點的田地,他們收取收穫物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在某些地區,如重慶,他們收取百分之八十之多。在地權十分集中的縣份里,大地主好象中古歐洲的貴族一樣,自己有武裝的家臣,有無情的收租管事,有農奴——即佃農。
小自耕農常常並不比佃農好過日子。任何人都可以向他抽稅,並且常常是在抽著。他必須負擔政府的勒索,各種本地官吏的零星竊盜,以及駐在他的縣裡的軍官們的需求,路過他的地方的小兵們,都覺得可以隨便問他要豬要肉要吃的。
有時農民需要貸款,而貸款在中國,可以把名義上擁有土地的農民降而為替債主耕種的僱農。一筆借款——買種子,買耕具或家庭急用的借款——就可以使農民陷入高利貸的天羅地網之中。不管政府如何設法在鄉村中打破這個制度,貨款權依然在鄉村小押當和重利盤剝者的手裡,而重利盤剝者,通常就是大地主兼做的。利率高至年利百分之三十至六十以上。一個人、一給高利貸者掌握以後,就很少脫身的機會。小農通常吃虧之處,還有市場。他在收穫季節低價出售米穀,青黃不接的時候他從市場上買回來的米,卻必須出高價錢。交通是這樣困難,道路是這樣稀少,以致每一地區都差不多與世隔絕。並沒有全國市場來規定價格,也沒有鐵路來使各地互通有無。
在任何鄉村裡,地主,高利貸者和商人,往往就是同一個人。通常大鎮市上總有「小康」之家組成的一個嚴謹的社會圈子。他們的田地產業給他們以威嚴的氣概和文明的外表。當傳統主義者說起中國鄉村民主的時侯,他們總提到「父老」,大家的事情是由父老決定的。父老差不多總是有錢有地的人,或有錢有地之家的商業上的同盟者。中國少數的「博學之士」,即出得起錢受教育的人,也是這些人家出身,中國各級政府的人員,是受教育的人之中挑出來的。這些人由於對自己階層的忠實感,由於對自己所出身的有教養及有錢家庭的忠實感,從根起就有官僚主義。在鄉村裡,富有田地的人家和地方政府的統一性顯而易見。政府指派保長和甲長負責收稅、徵兵和維持公共秩序」
——[美]白修德 等:《中國的驚雷》,新華出版社1988年2月版,第30-32頁
「農民要控訴統治他的寡頭政權,是決無效果的。他要控訴不法的捐銳,奇重的利息,一般警察的野蠻,必須向地方政府請願,而地方政府的組織,恰恰就是保護壓迫他的一群人的組織。甚至在戰爭以前,對地方政府問題有興趣的少數研究者發表了幾個詳細的調查材料,說明這個制度如何發生作用,就已經使中國有良心的人為之驚駭;他們寫了幾本枯燥的小冊子,把這個地主制度痛罵一番。在有些地方,無力付出重利息的農民就由當地的警察捉去關在監牢里;他們的家裡要不送飯送水的話,他們就會餓死而沒有人理會。在某些地主的田莊里。農民被迫作無代價的工,作為他們封建義務的一部分。農民收穫時,一切政府人員或地主紛紛各自勒索一份。」
——[美]白修德 等:《中國的驚雷》,新華出版社1988年2月版,第32-33頁
美國記者韓丁,曾親自在中國走訪,並雖中國共產黨的土改工作隊下鄉考察。韓丁會說中文,因此他可以親自直接採訪接觸到的中國農民。不妨看看韓丁在其《翻身》一書中記錄的民國農村是怎樣一幅不忍直視的畫面。
「『在很多地方,鄉村人民的處境,就像一個人永遠站在齊頸深的水裡,一個小浪就足以把他淹死。』托尼在一九三二年這樣寫道。」
——[美]韓丁 著:《翻身》,北京出版社1980年10月版,第49頁。
「以下是從同我交談過的那些農民的親身經歷中摘錄出來的幾個片斷:
一連三年都鬧荒,全家只好出去要飯。晉城縣城裡簡直糟透了。好些做娘的把剛生下的孩子撂進河裡,大街上不少孩子四處轉著找不到大人。我們被迫賣了大閨女,那年她已經十四歲了。我們尋思,餓死不如逃荒去,就把一點點家什全賣掉了。我拿起一根扁擔,一頭挑上鋪蓋捲兒,一頭挑上小子,抬腿就奔了長治。小子一路上餓得連哭帶喊。我們在一家大門前頭歇下腳,小子哭得可憐,裡邊一個女人出來看了看。我們在那兒停了三夭。第四天早起,那女人說她想買這個小子。我把他安置在坑上睡熟了,到隔壁屋裡領了五塊銀元。人家害怕小子醒來哭著找娘,就把我們攆出去了。我心裡覺得苦得不行,賣掉親生骨肉,滋味真是不好受哇。那天走在路上,我們整整哭了一天。
我險些沒有餓死。那夭我躺在大路上,正好過來了一掛大車,趕車的招呼我讓開道,我覺得身板虛得不能動彈,心想叫它碾過去算了,可是人家還是由邊上繞過去了。
鬧荒時,我們都吃樹葉和酷槽。因為肚飢,身體虛得不能走路。我上山去尋樹葉子,看見人們都為爭樹葉子廝打起來。我妹子餓死了。我嫂子熬不住飢,跑出去再沒有回來。我表姐被迫當了地主的小老婆。
我和孩子們去給人象間苗,一總才掙下了半升小米,每頓飯只抓一小捧跟野萊攪在一起吃。娃們都挺成了大肚子,瘦得皮包骨頭。沒過多久,那個小的就起不來了。他害了紅痢,睡在炕上,從屁眼裡爬出了好多好多蟲子,足足有一盆,趕他死後還一股勁往外拱。小閨女吃不上奶,因為我白己也沒有吃的。不用說,她也死了。
人們一說到過去,就泣不成聲,聽他們講述的人也無法忍住自己的眼淚。然而,當這些苦難和恐懼積累多了,人們的惑覺變得麻木了。過去的生活中充滿了野蠻、殘酷、恐怖,人們也不感到心驚了。蟲子從奄奄一息的孩子身體里爬出來,象買賣牲畜一樣地買賣婦孺,把人活活毒打而死,為著爭搶樹葉而互相廝打—這一切人們已經習以為常了。不可想像的事物都變得平淡無奇了。」
——[美]韓丁 著:《翻身》,北京出版社1980年10月版,第46-48頁
「地主對佃戶、債主對債戶的殘暴行為達到了駭人聽聞的地步。地主實際上將農民的生死大權都操在自己手裡,一旦自己利益受到損害或威脅時,他們就任意採取懲罰措施。如果他們抓到一個小偷,當場就對他進行懲處。有一個張莊農民家的小孩剛剛才六歲,鬧災那年偷摘了他爹東家樹上的幾把葉子。地主抓住了這個孩子,用大棍打得他混身青紫,並且罰了他爹二十五塊銀元,相當於他整整一年的收人。為了熬過冬夭,他只好去向親戚借錢,直至十年以後,這筆債還沒有還清。
在張庄以西不遠的下韓村,有一個姓侯的貧農,從他的闊親戚侯玉福的地里冊了幾稚玉米。侯玉福逮著了這個小偷,把他拖進村中的空場,捆在一棵樹上,親手用鞭子抽得他死去活來。這個人受了內傷,過不久便一命嗚呼了。
如果拖欠了地租,或者還不起利錢,那麼地主對他們也毫不客氣。那時候,地主就來佃戶家裡通租。逼不出來,就把佃戶逐出那塊土地或趕出房屋。要是這個農民抗拒,他就要挨地主或其狗腿子的毒打。
如果農民企圖進行自衛,事情就會變得不堪設想了。有個太行山的農民,因為地主強姦他老婆而動手打了那個地主,就被拴住頭髮吊起來毒打,直到頭皮從腦頂上撕裂,人栽到地上,流血過多而死。
地主只有到了自己對付不了農民的時候,才會跑到村公所求援。挎著左輪手槍的村警和保安隊的扛槍大漢一會兒就把間題解決了。如果一個村的力量還嫌單薄,全區所有的槍支馬上可以集中起來對付一個村,如果還不夠,縣長就要出動他手下那支百八十人的警備隊了。
所以毫不奇怪,農民們很少反抗地主豪紳的勒素。他們非常明白,反抗將會給他們帶來什麼樣的結局,這在他們自身的經歷和這個地區的歷史上都是不乏先例的。
在大多數與農民發生糾紛的情況下,只要地主豪紳們親自採取行動,或者在必要時藉助村政府的武裝,就足以維待法律和秩序了。但當地主之間鬧翻的時候,情況就不是這樣了。由於村長不過是他們的奴才,或者頂多不過是他們的同僚,所以他只能進行調解而已,沒有辦法強行解決。當調解無效時,唯一的辦法只有到縣衙門去打官司。先是請人寫狀子,又是投狀,駁狀,請證人,還有上下的打點等整整一套名堂。官司打來打去,直到打出個結果為止。在當時那種風氣之下,一般總是兩家之中錢最多、勢最大而又最不擇手段的那一家打贏官司。輸方不但要當堂挨一頓板子,而且還得辦一桌酒席,酬勞所有跟這場官司有關的人。席上當面賠禮道歉,官司就這樣了結了。」
——[美]韓丁 著:《翻身》,北京出版社1980年10月版,第56,57頁。
「多少年來,佃戶和長工們稍稍表示一下反杭,就要遭到殘酷的鎮壓,因此,如果要向地主的權力發起進攻,農民便深為猶豫,這幾乎成了本能。在地主階級統治的兩千年內,一次又一次的反叛都被鎮壓下去了。率眾起義的首領們,不是被收買,就是被砍頭,他們的迫隨者則被活活地剁成肉塊、燒死、剝皮,或活埋。太行地區的地主曾經得意地向一些外國來訪者們出示過他們用人皮製成的物品。這些事件和這些回憶就是中國農民文化遺產的一個組成部分。殘酷鎮壓的歷史故事,通過詩歌和傳說世世代代流傳下來,在各地流行的戲劇中也一再得到表現。
因此人們不難理解,只有當農民被逼得忍無可忍時,他們才會行動起來。不過,一旦行動起來,他們就要走向殘忍和暴力的極端。他們如果要動手,就要往死里打,因為普通的常識和幾千年的痛苦教訓都告訴他們,如果不是這樣,他們的敵人早晚要捲土重來,殺死他們。」
——[美]韓丁 著:《翻身》,北京出版社1980年10月版,第59-60頁
有人可能會說白修德和韓丁都是親共的美國人,所以他們可能會誇大國民黨統治下農村的陰暗面。那麼我們現在來看看貝爾登這個中立記者記錄下了什麼,然後再回過頭來想想,白修德和韓丁有沒有誇大或抹黑民國。
貝爾登首先發現的是,農民所受的第一重壓迫,是來自國民政府的苛捐雜稅。
「一九四一年夏秋兩季,我走過河南、河北兩省,從黃河走到長江,目睹了本書前面某一章所描述的那場大饑荒的開始。每天走在路上,但見原野空曠,土地荒蕪,十室九空,殘破不堪,十分凄涼。當時許多地方的旱情並不很嚴重,所以我很奇怪,為什麼土地會如此荒廢。農民告訴我,他們背井離鄉去逃荒,是因為國民黨稅吏、蔣軍糧秣官橫徵暴斂,田賦超過了實際的產量。既然全部勞動果實都要被搶走,交不出捐稅還要挨打坐牢,誰還種地呢?
農民在官府衙門外的田野里掘野菜草根果腹,而我卻在一個又一個國民黨將領的演戲筵席上受著山珍海味的招待,不禁感到十分羞愧。可是,當我得知正是這些將領和國民黨官吏把饑民的土地收去抵稅,等侯雨季放佃時,我就不僅感到羞愧,而且感到憤慨了。
我在路途上的時候,每天都有農民來到我的馬車跟前,向我哭訴自己的悲摻遭遇,每天晚上都有縣官偷偷來到我的住所,求我在還來得及的時候,在老百姓還未全部餓死之前,幫幫忙——「看在上帝的面上幫幫忙吧!」我答應儘力而為。」
——[美]傑克·貝爾登:《中國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18-119頁。
「苛捐雜稅在中國並非新事,自從清朝被推翻,軍閥開始用槍從農民那裡征糧養兵以來,就一宜存在。不過這些殘暴的軍閥,在蔣介石政權面前,可就是小巫見大巫了。蔣介石政權從中國農民那裡榨取的財富,恐怕比中國悠久而曲折的歷史上的任何一個統治者都多。
近年來,蔣介石的職業辯護士把沉重的捐稅歸因於抗日戰爭。可是他們無法說明,何以國民黨幾乎是從其當政之日起,就向人民敲骨吸髓地徵收重稅。
即使在蔣介石政權的所謂黃金時代,即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三年期間,據官方材料,中國農民必須交納的五花八門的捐稅,也有一百八十八種之多。一九三二年,據說是蔣介石實現大治之年,就在這一年,中國多數地區的田賦也比美國高三倍。
然而比正式田賦更苛刻的,是各種名目的雜稅,其數值往往十倍於正稅。在前清末年,雜稅從未超過正稅的十二分之一,而在蔣介石的鼎盛時代,雜稅竟高達正稅的十倍!
對農民這種駭人聽聞的剝削,在抗日戰爭時期自然又達到了空前的新高度。為了進行這場戰爭,蔣介石在其紙幣變得毫無價值的情況下被迫放棄貨幣稅,改收實物稅,要農民交糧。
四川省是蔣介石在抗日時期的大後方,那裡對農民徵收實物稅有時達到稻米產量的百分之五十九;在湖南洞庭湖一帶是百分之五十三;在雲南是百分之四十九。地主頭上的稅雖然增加了,可是他們總是以增加租子的辦法把負擔轉嫁給佃戶。如果佃戶過去向地主交百分之五十的稻穀或麥子,現在就要交百分之七十、八十或九十。有時超過百分之一百,我在成都平原就看到達種情況。這樣佃戶還得去買米來繳祖。也就是說,佃戶在稻田裡幹了一年,到頭來自己卻得不到一粒米。
抗日戰爭的結束並沒有使備受壓迫的莊稼漢鬆一口氣。雖然國民黨政府正式宣布在內地和光復地區免稅一年,但是實際上農民還要拿出更多的錢糧交特別捐。
這一類捐稅多少還是固定的,雖然名目繁多,卻還不及農民實際捐稅負擔的一半。這是因為兵捐這種古老的賦稅形式在西方早已廢除了,在中國卻從來沒有消失。由於連年內戰和抗日戰爭,兵捐實際上比過去幾個世紀更普遍了。
近二十五年來,中國兵捐的負擔確實嚇人。由於軍費無著,軍官層層盤剝,拖欠糧餉,以及搜刮之風盛行,不少中國軍隊就依靠兵捐來獲取糧食、衣服、房屋以及巨額銀行存款。糧食、牲畜、車輛、房屋、金錢以至人丁,都是軍官們征派的對象。不過若是沒有蔣介石官吏以及地方豪紳的合作,對農民的這種剝削是不能實現的。其實,兵捐就是官吏們用來掠奪人民以自肥的一種手段。他們的主要手法是在徵集兵捐時層層加碼。軍官們派五斤面,地方官和交紳就加到八斤;派五斤草就加到十斤;派四輛車就加到十五輛;派六十個民夫就加到九十個,派一千抉錢就加到一千五百塊,等等。因此,戰爭永遠是地方官發財的捷徑。
一九四七年,在國民黨統治區的河南安陽縣,我發現蔣軍軍官在地方豪紳配合下所征派的兵捐常常是田賦的一千倍以上。光說數字不免抽象,據我所知,兵捐之重,不僅使農民常常失去全部土地、糧食和衣物甚至迫使他們賣兒賣女,把妻子給稅吏為佣為妾。」
——[美]傑克·貝爾登:《中國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20-122頁。
傑克·貝爾登隨後展示了民國時期,國統區農民(尤其是佃農)與地主之間是怎樣一副「其樂融融」的景象。
「在過去的華北和現在的蔣管區,新年對於富農和地主是吃喝玩樂的喜慶佳節,但對於貧農和佃戶卻是憂愁難熬的災殃。佃戶們被迫出門東躲西藏,以逃避地主及其狗腿子追討年關債。佃戶要是不敢逃走,或是想留在家裡過個團圓年,那麼,為了還債,往往得把家裡的東西抵個罄盡,只給老婆孩子留下糠皮,有時連糠都不剩。
我訪問解放區的時候,雖然看不到一個貧農在過年的時候吃得很豐盛,可是也看不到一個貧農跑到野地里躲債,看不到有哪一個農民為了抵債把閨女送給地主當丫鬟或者陪地主兒子睡覺。而你若是到了國民黨統治區,就還會發現這些現象,絕非少見,而是非常普遍,天天都在發生。」
——[美]傑克·貝爾登:《中國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57頁。
看到貝爾登上述這些凄慘的描述,你是否還覺得《白毛女》是在造謠抹黑舊社會呢?
「(國民黨政府)地政署調查了十一個省的情況,發現一千五百戶大地主平均每戶有兩千多畝地。對這十一省的七十萬農戶的調查表明,這些農戶平均每戶有地十五畝多,比大地主少一百三十倍。僅此一端就不能不使人認為,在少得可憐的土地上無法活命的農民,在地權不平等的逼迫下,必然會鋌而走險,組織起來從地主那裡奪取土地,求得一條生路。」
——[美]傑克·貝爾登:《中國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79頁。
「抗戰期間蔣管區和淪陷區由於典押和負債而喪失土地的農民增加了不知有多少萬。華北荒年期間,農民為了借糧度過春荒,必須拿地作抵押,兩三年內無力贖回就完了。七口之家因此而有三、四口人餓死的是常事。土地集中的結果造成許多肥田的屍骨,但也造成千千萬萬要求土地革命的人們。」
——[美]傑克·貝爾登:《中國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80頁。
「農民急需填充饑腹,利息再高也不得不借債。在蔣介石統治時期,利率增長到了驚人的程度。一九三二年,農民借一百塊錢,到年底要還一百二十五塊錢。一九三六年,就要還一百四十塊至一百六十塊錢了。抗戰期間,利率猛漲到三個月百分之百,用糧食計算。負債農民的境遇有時是駭人聽聞的。作者在河南見過一位農民,他在春播前向地主借了一百斤小米,借約規定,到了秋收時節要還兩百斤。他後來還不起這麼多,就請求寬限,答應來年秋後還三百斤。可是因為遭災,到期還是還不起,他只得把自己的地抵押出去,最後結果是丟了四畝地。由於這個原因,母親和兩個孩子就餓死了。為了區區一百斤糧食的債務,竟賠了四畝地和三條人命。」
——[美]傑克·貝爾登:《中國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81頁。
七口之家餓死三四人為常事……就因為向地主借了100斤小米的債務,農民丟了四畝地還餓死了妻子和兩個孩子……這就是小清新眼裡田園牧歌的民國農村!
但是如果你認為民國時農民的苦難僅限於經濟問題,那就錯了。地主的經濟地位決定著他們在農村的政治地位。農民不僅沒有錢,沒有權利,甚至連家裡的妻女,都成為地主可以任意享用的私產。是的,你沒有看錯,這不是中世紀農奴制下的歐洲,而是中華民國的農村。
「就是在上海並離上海不遠的蘇北,地主也象封建領主一樣住在土圍子里,有民團守護,統治著一、二十個村莊的佃戶。這種土圍子是佃戶集市貿易的場所,他們完全受地主及其狗腿子的擺布。佃戶不但要把收成的百分之五十向地主交租,而且自己的個人問題和家庭問題也要由地主決定。在山西,我發現地主往往包攬一切紅白喜事,不經這伙封建老爺的同意,就不能成親,也辦不了喪葬。地主仗著自己的權勢,任意姦淫村裡的婦女,特別是佃戶的妻子,更是地主隨心所欲地玩弄的對象。佃戶夫妻因為害怕,往往敢怒不敢言。佃戶要是反抗,也絕不會有好下場。我在魯西一個村莊里見過一個地主,他經常把佃戶支出去幹活,然後乘機調戲他的妻子。這位姓李的佃戶表示了抗議,於是地主便指使土匪把他綁走了。地主為了掩蓋自己的干係,假裝請偽軍解決這一綁架事件,還代替佃戶擺了一次酒席。請看地主有多麼狡詐吧。佃戶被釋放了,感激不盡,向仁慈的地主借錢償還那頓酒席。當然,利息低不了,佃戶還不起債,就把自己那一小塊地抵出去了。最後,地主要他把老婆也送去頂債,這一樁事才算了結。實際上,常常不必如此設局。富農或地主只需等到佃戶下地後,就溜到佃戶家裡姦汙他的老婆。佃戶要報仇,只有去殺地主,但這很因難,因為地主有保鏢,控制著村裡大部分的武器,還因為地主或其狗腿子就是村長,掌握警察的權力。
我在魯西的另一個村子裡,還聽說這樣一件事:一個地主看上了鄰舍的一個女子,這女子是他表兄的兒媳婦。因為女的深居簡出,地主很難上手。唯一的辦法就是來硬的。一天,地主叫上村長,自己和管家拿著手槍和刀,闖入屋裡,把女的強姦了。沒有人敢說什麼,也沒有地方可以投訴,因為地主即官府。
在河南安陽縣的一村子裡,一個年輕的農婦告訴我,她被迫經常接待本地一個地主,國民黨民團的頭子。她和丈夫都抗拒不得,因為那個地主是地方一霸,他的意志就是村裡的王法。
對於中世紀的因素在中國農村仍居統治地位這一點,還需要什麼證據嗎?在西方,隨著農奴制的廢除,貴族的初夜權也被廢除了,然而在東方,地主雖然對佃戶的妻子沒有初夜權,卻可以在許多個夜晚和下午跑去姦汙她。
蓄婢、納妾和包辦婚姻的習俗也是與地主制度分不開的。如果不廢除地主制度,國民黨法律中有關這方面的一切條文都是毫無意義的。窮人女兒在內地地主家當丫頭,有的被商人販賣到上海當妓女,太丑的,就送到工廠做工。她們自己毫無選擇的餘地,因為已經賣身給他人,只得任人擺布。」
——[美]傑克·貝爾登:《中國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81頁。
由此可以看出,那些在土改中被打死的地主多半是吃著農民的血饅頭,踩在由人民堆積而成的白骨之上維持自己家業的,他們對待農民階級的殘忍程度和長年的欺壓,不知比那農民對其的鎮壓兇狠惡毒不知道多少倍!如今農民用強硬手段打倒他們是反壓迫的正義之舉。假若沒有土改這種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配套的生產關係的運動,地主階級很有可能就會重新死灰復燃甚至實行階級復辟,採取改良主義這樣欺騙人民有什麼用呢?至於「暴力」,可是地主先對群眾動手的,群眾不過是自衛保護自己而已。剝奪反動派的發言權,讓人民去民主自由的發言本身就應該是必要的。殺人也不一定是立威,不論是對於無產階級政權還是新民主主義政權來說,很多時候是對危害人民利益反人民分子遲來的審判,這種吸人民血的反動分分子本來就該死。某些人想搞所謂溫和的改良曲線土改,可關鍵是帝國主義政府會給你機會和時間嗎?
列寧早就說過:
——《無產階級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然而即使剝削階級在一國被被打倒了,他們也會依據自己之前的種種優勢繼續投入為自己階級復辟而進行的各種鬥爭中。在資本主義或雙半社會尚未過渡到gc主義社會之前,剝削者必然存在復辟希望,他們既不相信、料到`願意自己會被眼中的所謂「賤民」所推翻,所以被推翻後他們會儘力用更多的熱情去投入復仇的戰鬥。由此看來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對反動資產階級實行無產階級專政是必要的,而在新民主主義國家內對反動大資產階級和地主階級實行人民民主專政也是必須手段!
也正如主席所言:「 人民是什麼? 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這些階級在工人階級和共產黨的領導之下,團結起來,組成自己的國家,選舉自己的政府,向著帝國主義的走狗即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以及代表這些階級的國民黨反動派及其幫凶們實行專政,實行獨裁,壓迫這些人,只許他們規規矩矩,不許他們亂說亂動。如要亂說亂動,立即取締,予以制裁。對於人們內部,則實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論集會結社等項的自由權。選舉權,只給人民,不給反動派。這兩方面,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 」 ——《論人民民主專政》
故在新民主主義國家內,人民民主專政的積極意義是什麼?
——為了粉碎反動階級的反抗
——為了使反動派恐懼
— — 為了維持對付地主階級和大資產階級的武裝人民的這個權威
——為了使人民群眾能夠對敵人實行暴力鎮壓
最後轉載一段主席對農村土改中出現所謂矯枉過正情況的評價
又有一般人說:「農會雖要辦,但是現在農會的舉動未免太過分了。」這是中派的議論。實際怎樣呢?的確的,農民在鄉里頗有一點子「亂來」。農會權力無上,不許地主說話,把地主的威風掃光。這等於將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把你入另冊!」向土豪劣紳罰款捐款,打轎子。反對農會的土豪劣紳的家裡,一群人湧進去,殺豬出谷。土豪劣紳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滾一滾。動不動捉人戴高帽子游鄉,「劣紳!今天認得我們!」為所欲為,一切反常,竟在鄉村造成一種恐怖現象。這就是一些人的所謂「過分」,所謂「矯枉過正」,所謂「未免太不成話」。這派議論貌似有理,其實也是錯的。第一,上述那些事,都是土豪劣紳、不法地主自己逼出來的。土豪劣紳、不法地主,歷來憑藉勢力稱霸,踐踏農民,農民才有這種很大的反抗。凡是反抗最力、亂子鬧得最大的地方,都是土豪劣紳、不法地主為惡最甚的地方。農民的眼睛,全然沒有錯的。誰個劣,誰個不劣,誰個最甚,誰個稍次,誰個懲辦要嚴,誰個處罰從輕,農民都有極明白的計算,罰不當罪的極少。第二,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緻,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農村革命是農民階級推翻封建地主階級的權力的革命。農民若不用極大的力量,決不能推翻幾千年根深蒂固的地主權力。農村中須有一個大的革命熱潮,才能鼓動成千成萬的群眾,形成一個大的力量。上面所述那些所謂「過分」的舉動,都是農民在鄉村中由大的革命熱潮鼓動出來的力量所造成的。這些舉動,在農民運動第二時期(革命時期)是非常之需要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
由此可以看出,適當的階級報復不但是有必要,有益於農民進行進步群眾性運動的積極性,還是對革命成果的最好保證與捍衛!
所以在土改中對封建地主經濟實行人民專政。在政治上,不但是對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存權和人權的最根本有利的保證,也是正義進步之舉,是對進步的新政權的革命成果的捍衛!同樣這種進步的舉措也消滅了佃農對地主的封建依附 ,沉重打擊並消滅了封建地主階級的根基與經濟基礎。
在經濟上,促進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為了中國由一個農業國轉型為工業國提供了保證與夯實的基礎
在文化思想上,隨著地主階級被逐漸消滅,舊思想和舊文化隨著受到毀滅性打擊,為新思想和新文化注入農村並得到發展奠定了基礎!
————彩蛋
主席對待反動剝削階級的處置手段和土改中的具體要點批示
對於反動階級和反動派的人們,在他們的政權被推翻以後,只要他們不造反,不破壞,不搗亂,也給土地,給工作,讓他們活下去,讓他們在勞動中改造自己,成為新人。他們如果不願意勞動,人民的國家就要強迫他們勞動。也對他們做宣傳教育工作,並且做得很用心,很充分,像我們對俘虜軍官們已經做過的那樣。這也可以說是「施仁政」吧,但這是我們對於原來是敵對階級的人們所強迫地施行的,和我們對於革命人民內部的自我教育工作,不能相提並論。
這種對於反動階級的改造工作,只有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才能做到。這件工作做好了,中國的主要的剝削階級--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即壟斷資產階級,就最後地消滅了。 ——《論人民民主專政》
一、不要性急,應依環境、群眾覺悟程度和領導幹部強弱決定土地改革工作進行的速度。不要企圖在幾個月內完成土地改革,而應準備在兩三年內完成全區的土地改革。這點在老區和半老區亦是如此。
二、新區土地改革應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打擊地主,中立富農。又要分幾個步驟:首先打擊大地主,然後打擊其他地主。對於惡霸和非惡霸,對於大、中、小地主,在待遇上要有區別。第二階段,平分土地,包括富農出租和多餘的土地在內。但在待遇上,對待富農應同對待地主有所區別。總的打擊面,一般不能超過戶數百分之八,人口百分之十。在區別待遇和總的打擊面上,半老區亦是如此。老區一般只是填平補齊⑴工作,不發生此項問題。
三、先組織貧農團,幾個月後,再組織農民協會。嚴禁地主富農分子混入農民協會和貧農團。貧農團積極分子應作為農民協會的領導骨幹,但必須吸引一部分中農積極分子參加農民協會的委員會。在土地改革鬥爭中,必須吸引中農參加,並照顧中農利益。
四、不要全面動手,而應選擇強的幹部在若干地點先做,取得經驗,逐步推廣,波浪式地向前發展。在整個戰略區是如此,在一個縣內也是如此。這在老區、半老區都應如此。
五、分別鞏固區和游擊區。在鞏固區逐步進行土地改革。在游擊區只作宣傳工作和蔭蔽的組織工作,分發若干浮財。不要公開成立群眾團體,不要進行土地改革,以防敵人摧殘群眾。
六、反動的地主武裝組織和特務組織,必須消滅,不能利用。
七、反動分子必須鎮壓,但是必須嚴禁亂殺,殺人愈少愈好。死刑案件應由縣一級組織委員會審查批准。政治嫌疑案件的審判處理權,屬於區黨委一級的委員會。此點老區半老區都適用。
八、應當利用地主富農家庭出身但是贊成土地改革的本地的革命的知識分子和半知識分子,參加建立根據地的工作。但要加緊對於他們的教育,防止他們把持權力,妨礙土地改革。一般不宜要他們在本區本鄉辦事。著重任用農民家庭出身的知識分子和半知識分子。
九、嚴格注意保護工商業。從長期觀點籌劃經濟和財政。軍隊和區鄉政府都要防止浪費。
最後我勸那些恨土改的人真的應該好好想想, 戰爭剛開始時,幾乎沒有人認為中共會打贏。怎麼國民黨好好的一個政權就沒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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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地主制本身就是反人權的。他反別人人權的時候不吭聲,別人反他人權的時候他就高舉人權的大旗了?
當時的社會就是那樣,封建制度終結,社會大動蕩,要說人權,輸家都沒人權,贏家才有人權,這就是動蕩社會的實際情況。
有的時候還是要考慮到歷史的進程的,總不能向上面打個報告了事吧。
我知道,公知朋友們總是想從根本上來否定中共的合法性,可以理解,政治觀點而已。但是也犯不著給封建主義洗地招魂吧。
再說人權,地主那套一夫多妻,高利貸。西藏那套「農奴制」有沒有人權?
要黑就好好黑,洗封建的地,恐怕只能黑自己頭上。
還是給我說說民主自由的事兒吧。
你乎(精神)小資式巨嬰綜合征表現:
對地主講民主人權普世自由。
對被利滾利的活不下去,十室九空,賣兒賣女,不得不腦袋掛腰間搞革命的佃農講破壞秩序,傷天害理,損害人權。
你乎這群人要是上了位,我得趕快移民烏克蘭去。
歷史的車輪轟隆隆地滾過。
一些土豪的後代們在車輪子底下大喊:「你們這麼做是沒有人權的!」一些窮逼的後代扒在門上衝下面喊:「你們這群土豪剝奪了我們的人權你們才該死!」
這些都比較正常。
但是為什麼還有一大票窮逼的後代明明暫時還在車上,都還急著往車下跳呢。。。。
在很多逼乎小清新的眼裡,農民工人之類的底層百姓顯然不能算人。
狗屁,看看這段文字就明白了,沒有人權分分鐘從打土豪變成土豪。
【但土地革命不足以解決農村的全面衰敗,為維持革命動力,蘇區不得不年年「翻餅」重新「打土豪分田地」】
「土地革命」固然能夠發動大量底層民眾加入蘇維埃革命,但如上文所述,「土地集中」與「地主剝削」既然並不是民國農村衰敗的主因,那麼,很顯然,僅僅依靠單純的土地重新分配,就並不足以完成農村的復興。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中央蘇區可謂成也「土地革命」,敗也「土地革命」。
學者楊奎松在《中間地帶的革命》(2010年版)一書中,是如此描述這種成敗玄機的:
「僅從1929年到1931年蘇維埃共和國宣告成立前,江西範圍內的蘇區分田運動多半就至少搞了兩三次之多。1929年是不管成分如何,沒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1930年是劃階級定成分,重新分配土地。第二次重分過程中,因為一些地方只注意了形式上的『平』,沒有『抽肥補瘦』,結果夏天搞了一次,秋天又第二次再分。1931年3月新的土地法草案出台,明文規定『地主不分田,富農分壞田』,結果又引起新一輪更為激烈的重新分配土地的鬥爭……在經歷了如此頻繁的『翻餅』之後,只因為1931年11月蘇維埃共和國成立,又頒布了新的土地法令,各蘇區於是又開始修改過去的土地分配法,並依據新法令陸續查田分田了……當然,他們對這樣的『翻餅』的負面效果也並非毫無了解,因此每每還是要保證說:『自此後的土地,農民有買賣、租佃之權,不舉行分配了。』但這一輪重新分配土地的鬥爭1932年底前後剛剛結束,1933年初臨時中央遷來江西中央蘇區,否定了過去『抽肥補瘦』的辦法,並懷疑地主豪紳殘餘和富農有假裝革命混入蘇維埃機關的情況,因此很快又發動了新一輪的查田運動。因為這一次強調要弄成『一個劇烈與殘酷的階級鬥爭』,……結果,此番鬥爭更加激烈。」
中央蘇區之所以年年「打土豪分田地」,黨內政見分歧固然是一個重要原因,但更重要的因素卻在於:一方面,「土地革命」是發動群眾起來革命最有效的手段,另一方面,「土地革命」又不可能徹底根除農村的普遍衰敗,如此,為了繼續推進革命,就惟有不斷「翻餅」,一年一次,乃至一年兩次、三次,重新「打土豪分田地」。
這樣「翻餅」的結果,是顯而易見的。王明1933年曾撰文《中國蘇維埃政權底經濟政策》,批評中央蘇區的「翻餅」行為:「有一種現象阻礙蘇區農業生產的振興,這就是再三不斷地重新分配土地」;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也曾致電中共中央,要求「避免重新分田」,電文指示:「你們應高度重視蘇區的經濟政策問題。……無重大原因,要避免重新分田,特別是在老區。分田之後農民應當擁有固定的土地,只沒收那些參與反革命活動的富農的生產資料。」
【多次「翻餅」之後,連尚在溫飽線上掙扎的中農,也不可避免地被劃成了「地主」】
當然,頻繁的「翻餅」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現實原因,就是通過「打土豪」來籌錢。王明在《中國蘇維埃政權底經濟政策》一文中曾如此總結紅軍籌錢的主要渠道:
「以前紅軍底供給是怎樣來的呢?前此紅軍供給底主要來源,第一,是沒收地主、軍閥、官僚、紳士等方面的財產及儲藏品;第二,佔領新區域和新縣城市;第三,奪取國民黨軍隊底糧晌軍裝;第四,蘇維埃政權在蘇區內徵收賦稅。現在的情形是怎樣呢?現在這些方法,其中很多都比較少了成效。」
到1933、1934年左右,上述方法都已失效。具體原因,王明總結為四條:(一)在舊蘇區內,地主、紳士、軍閥等已經沒有了。因此,在這些區域內再沒有什麼可以沒收了。(二)進攻新的縣城已經很難,一方面「許多縣城都早已操在蘇維埃政權手內」,剩下可進攻的只有南昌、撫州、贛州這種防禦堅固的大中城市。另一方面,與蘇區鄰近的「城鄉里的地主、官僚、豪紳等,早已將金銀細軟及一切動產移到上海等大的中心城市裡去了,所以近來我們佔領了縣城,時常多半得不到很多財物和糧晌」。(三)因為蔣介石採取了新的碉堡戰術,國民黨軍隊不再冒險深入蘇區,「奪取國民黨軍隊底糧械也更難了」;(四)徵收賦稅,「由於蘇區經濟狀況底變壞,蘇維埃政權在徵稅時不能不遇著許多客觀困難。」
1933年中央蘇區的查田運動,證實了王明的判斷。據毛澤東當年的多次調查,在蘇區必須擁有6-10擔谷田,才能勉強夠吃;但在33年的查田運動中,擁有9擔谷田的民眾已經被定性為地主了,公略縣曾查出「地主」381家(家庭總人口1181人),沒收地主土地5168擔,按當時「地主不分田」的政策,這5168擔田實際上是這381家「地主」的全部土地,以每戶地主兩個勞動力計算,每個勞動力擁有的土地不足10擔,還在溫飽線上掙扎。這樣的家庭都能被劃為「地主」,可見經過多次「翻餅」之後,中央蘇區確實已經沒有地主了。
【「土地革命」沒能解決蘇區的補給問題,舒同說:紅軍之所以長征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們財政的枯竭,人力物力財力的枯竭,幾乎到了山窮水盡的境地」】
頻繁翻餅的後果,如王明所說,是「蘇區經濟狀況底變壞」,也可以說是徹底惡化。一方面,是民眾對土地的擁有缺乏安全感,對生產缺乏積極性,擔心「將來有一碗吃的人都會被打為地主的」;另一方面,隨著國民黨的圍剿壓力越來越大,大量的壯丁被徵召前往前線,後方生產荒廢嚴重,而後方生產荒廢,又反過來導致蘇區民眾不願參加「擴紅」,甚至於選擇逃出蘇區。據學者黃道炫的研究:
「中央蘇區群眾集中逃跑始於1933年下半年。首先從邊區的萬泰、於都、連城等地開始。出現這一問題,查田運動中『左』的錯誤是導火索。時任粵贛軍區政委的何長工根據其在粵贛工作的經驗談到,由於『在地方工作中,實行了地主不分田,富農分壞田,限制中農發展的錯誤的土地政策,使部分群眾發生動搖,根據地邊沿地區出現了一個短時間的部分群眾『外逃』的現象』」
一些具體的案例,也反映出群眾大規模外逃與查田運動有密切關係。萬泰縣窯下區郭埠鄉不顧當地「貧農團會議」中的反對,強行將一人劃為富農,結果兩三天內群眾「就走了一大批」,這些走了的群眾,顯然是受到了僅夠溫飽者也不免被劃為地主、富農的刺激。資溪縣由於查田運動,「十餘天來,各區群眾向白區逃跑現象日益發展,從一鄉一區蔓延到很多區鄉,從數十(人)一批增加到幾百以至成千人一路出去,從夜晚『偷走』變而為明刀明槍地打出去,殺放哨的,甚至捆了政府主席秘書走。」(轉引自黃道炫《中央蘇區的革命》)
「土地革命」的極限之所在,恰恰也就是中央蘇區發展的極限之所在。經過若干次的「翻餅」之後,1934年的蘇區,在面對國民黨的軍事圍剿時,無論是物資的補給,還是兵源的補給,都已經難以為繼,最終選擇長征,是必然之事。正如曾長期在中央蘇區擔任要職的舒同1947年所總結的那樣:
「同志們都知道,我們中央蘇區最後不能堅持而被迫萬里長征,除了路線錯誤之外,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們財政的枯竭,人力物力財力的枯竭,幾乎到了山窮水盡的境地。」
即使以精美的定義,人權的最基本的構成因素,也包括:生存和改善生活的權利。
舊社會,由於地主控制了絕大的部分的土地和生產資料,普通勞動者因為要交地租等、即使一年忙忙碌碌,也仍然是食不果腹,更不要說改善自己的生活。不明白這麼一個基本事實的,請去參考太祖的農村調查報告。當時情況下,農民為了還租被迫賣兒買女的事是幾乎常常發生。
這還空談什麼人權!
另外,今天在這談人權的人,不會以為地主或者統治階層給低收入的普通勞動者提供低保了吧?提供食品券了吧?提供免費教育機會了吧?或者醫保了吧?沒有!相反,他們經常會在生活困難的人身上進一步欺壓,迫使他們交出最後的所有物,如口糧、子女。他們做的僅僅是一件事:保證自己的租子能夠及時、足額地收上來。
可見,那個時候只有地主的人權,沒有老百姓的人權。只有少數人的人權,多數人沒有人權。
所以,打土豪分田地,恰恰是維護人權的必要手段。
那有沒有可能維護多數農民的人權、把土地分了,同時又保證地主的人權的方法呢?
我去搬磚了,你們找到後告訴我。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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