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買的正版書,有多少錢分給了作者?

1. 我們買的正版出版物,如果作者在世,有多少比例的版權費分給作者?
2. 如果作者去世了,這部分版權費是給他家人朋友還是歸出版社所有?
3. 如果給他的家人朋友繼承,那版權費是否會大幅下降?
4. 如果是國外引進的版權,比如2666等,版權如何計算?
5. 如果是國外引進的版權,而原作者已去世,比如卡爾維諾的書等,是否有特殊的計算方法?
*6. 像《論語》、《老子》這種書呢?

我認為這個問題關係到我們是否有必要支持正版,以及文化知識該不該免費等問題的思考。
——**求第六小問的解答,謝謝!


  1. 「我們買的正版出版物,如果作者在世,有多少比例的版權費分給作者?」
    要看合同。有的人可以拿到版稅分成;有的人是一次性買斷,很難講。但基本原則是越有影響力的作者,在談判時越有優勢,這跟別的領域沒有什麼不同。
  2. 「如果作者去世了,這部分版權費是給他家人朋友還是歸出版社所有?」
    要看合同。有時如果作者生前沒有完善的合同,去世後會出現各種複雜的情況,三言兩語說不清。國內由於相關法律不健全,更是需要看具體案例。
  3. 「如果給他的家人朋友繼承,那版權費是否會大幅下降?」
    不一定。有時候可能還要大幅提升呢。還是那句話,看影響力。
  4. 「如果是國外引進的版權,比如2666等,版權如何計算?」
    要看合同。圖書版權的授權方式有很多。這是世紀文景版《2666》的權利聲明:

    從中可以看到,本書的簡體中文版是通過英國 Wylie 代理公司和台灣的博達授權的。Wylie 是由波拉尼奧的繼承人授權的版權代理人;博達應該是進一步從 Wylie 得到的中文出版代理權;然後再由博達和世紀文景敲定一個翻譯出版合同。
    通常是這樣:授權方根據一個起印數抽取一定比例的版稅;同時還會約定加印後抽取的比例,有時這個比例會階梯上升,也就是說賣的越多,抽取的版稅越多,直至某個上限。
    所有這些版稅,都會通過每個環節的合同約定,一層層傳遞,最終讓波拉尼奧的繼承人拿到應得的那份錢。單就波拉尼奧這個案例,不必擔心作家的後人會吃虧,他們會得到很多錢。

  5. 「如果是國外引進的版權,而原作者已去世,比如卡爾維諾的書等,是否有特殊的計算方法?」
    這要看書的著作權有沒有進入公共領域。進入公共領域後,繼承人不再獨享該書的著作權,任何人都可以無償地使用、出版、傳播它。各國對版權的時效有不同規定 [1]。卡爾維諾是1985年去世的,義大利規定作者去世70年後著作進入公共領域。也就是說,截至2055年以前,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出版卡爾維諾的書,理論上講都要把所得分給卡爾維諾的繼承人一份。操作方式見第4條。卡爾維諾遺作的版權代理目前也在前面提到的 Wylie 手上。
  6. 「我認為這個問題關係到我們是否有必要支持正版,以及文化知識該不該免費等問題的思考。」
    一本書從作者交稿到上架銷售,中間還有很多環節,需要許多具備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耗費許多的精力來完成。請不要無視他們的勞動。他們以此為生,需要得到報酬。你買書的錢,有一部分是給這些人的。而在出版過程中,出版社還負擔著巨大的成本風險,儘可能獲取利潤也是理所當然。所以即便是進入公共領域的書,也可以賣錢,儘管作者的繼承人可能一分錢也拿不到。
    買書不是布施,是交易。你對一個東西感興趣,就問問它的所有人,如何能得到它?所有人願意免費給你,你就可以免費得到它;所有人說拿錢來換,你就只能出錢買。精明的生意人拿到錢會說聲「謝謝」,那是客氣,別真以為你「支持」「供養」了誰,你是在花錢買一件商品,雙方各取所需,是平等的。
    知識該不該免費分享?我不知道,說實話我一點都不關心。這個話題一討論起來都是飛來飛去的空話,無聊透了。我只知道每個人對自己的財產可以隨意處置,但無權幫別人做決定。

    ***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untries%27_copyright_length


謝謝邀請。

1. 我們買的正版出版物,如果作者在世,有多少比例的版權費分給作者?

一般版稅為首印數×定價×6%-10%,根據作者知名度,合同略有變化。
現在某些出版社會約定網上銷售的分成比例,
不包含在首印數里,印數另計,版稅率可能只是一半或者5%。
王朔、安妮寶貝、韓寒、郭敬明等,據說有拿到最高35%的可能,但首印數可能是過百萬了。
也有不按照版權費支付稿費的,字數×30-300之間。

  • 在多長時間內
  • 在大陸/華語地區還是世界範疇買斷版權
  • 是否包含影視改編權分成
  • 是否涉及大陸以外地區發行權版稅分配

以上這些因素也會多多少少影響版稅率和稿費的高低。

2. 如果作者去世了,這部分版權費是給他家人朋友還是歸出版社所有?

作者去世後50年內,作品文字的版權費歸著作權繼承人管理。
作品的某些版本編輯權跟某些出版社相關。
比如《魯迅全集》仍然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

3. 如果給他的家人朋友繼承,那版權費是否會大幅下降?

看作者本人知名度和作品質量。
如果七八個出版社搶的話……著作權繼承者也不會傻到任由版稅率下降。

4. 如果是國外引進的版權,比如2666等,版權如何計算?

聽說,國外一般的讀物可以在2000-3000美元(基本也相當於首印萬冊的10%)之間買下出版權。
但像2666、東野圭吾、張愛玲這些作者,版權有合同進行詳細約定,
版權代理公司會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限定大陸出版社的權力並確定恰當的版稅率。

5. 如果是國外引進的版權,而原作者已去世,比如卡爾維諾的書等,是否有特殊的計算方法?

國外作者在作者去世50年內仍然有相關版權代理公司負責與著作權(繼承)人聯繫,
繼續代理該作者的著作權。計算方法由談判確定。
但像卡爾維諾這種小語種作家,中文引進版本來自於英語版的話還需要跟英文版譯文版權代理聯繫授權事宜。

「我認為這個問題關係到我們是否有必要支持正版,以及文化知識該不該免費等問題的思考。」

對於最後這句話,我想說的是,作者是內容創作者,但不完全是成品出產者。
這就像一袋薯片,我們付的不完全是土豆的錢。
文化知識,也只是內容,而不完全是商品本身。
你所付費購買的是一件產品,選擇你喜歡的、有說服力的產品,為自己得到或即將得到的服務付費是這個世界應有的、賴以運轉的商業規則。我說這話是站在一個土豆提供者的角度。


前面的答案已經很詳盡了,我就下面兩個關鍵點做點補充。

1. 稿酬

稿酬有三種形式。

  • 版稅:圖書定價×A%(版稅率) ×印數。版稅率一般為8%,依作者水平和圖書質量上下浮動。
  • 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B元/每千字×千字數+印數(以千冊為單位)×基本稿酬的1%。B一般為每千字30元,依作者水平和圖書質量上下浮動。
  • 一次性付酬。

對於作者來說,銷量大的圖書一般都簽版稅制稿酬;銷量在3000冊以下的圖書一般簽字數稿酬。

2. 稿酬適用的稅率

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起征點是 800元。
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每次收入額-800)×14%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 ×(1-20%)×20%×(1-30%)=每次收入額×11.2%。
舉例:如果一本書的稿費是6000元,主編1人,副主編2人,參編3人。
應納稅額為: ( 6000-6×800) ×14% = 168元
稿費的稅率20%還是很高的,但是如果有多人蔘編,那麼實際的納稅額就不高甚至不用納稅了。


我所知道的版稅是這樣算的:

由作者與出版方談定一個版稅——即一個百分比,以及首印數,加印部分另算。一些暢銷作者,就如 @經雷 所說,版稅百分比會隨加印數(即版次)增加而上浮,但一般不會超過15%。一些大牌作者(如韓寒、余秋雨)可能會拿到超過20%的超高版稅,但這樣的版稅沒有實際意義,因為出版方一定會隱瞞印數,不然開出這樣高的版稅是虧錢的。

版稅收入的個人所得稅由作者自理,@蘇椰 所提到的11%的稅與我的經驗有所出入,我和我認識的作者都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從版稅中直接扣除)。

以上的版權授權是有期限的,一般是五年,五年後版權即自動回到作者手中。

如果版權授權期間作者去世——版稅計算依然按之前的合同執行,但這似乎就成了個遺產分配問題了。

如果版權授權到期後作者去世,則版權由合法繼承人繼承——這時如果出版方要再版去世作者的作品,就要和繼承人另談一份合同,版稅是高是低就看編輯本事了。

國外引進的版權,據我所知大部分都是「一口價」買斷的版稅,也就是所謂「簽約金」,因為外國作家的經濟人往往不熟悉中文出版界的情況,即使熟悉也無法監督印數,99%的引進版圖書,即使再版,出版方也不會支付再版版稅的(即使合同中有寫),比如《達芬奇密碼》,世紀文景和丹·布朗的經紀人談了一個很低的簽約金,中文版即使再版了30多次,丹·布朗從中賺到的也並不多。

國內版權賣到國外,也是差不多情況。

當然,這樣的授權,也一定是有一個期限的。


寫作很慘的!!!!!!有人說寫作掙錢多又輕鬆!!我呵呵你一臉!!!
看看這個點!早晨五點了!我沒合眼!!四點半時剛才稿子趕完發出去!我能掙多少?運氣好過稿能掙150塊錢,運氣差不過稿,白折騰了。
我的皮膚因為常年熬夜,特別不好,比同齡人老十歲,我有頸椎病,整天悶著抵抗力很差。
而且寫東西,有時是一種精神折磨。
我真的從沒覺得輕鬆過,每次打開word文檔就覺得頭痛。

當然,這些都可能因為我水平又低又差,是我本身的問題。

榮耀和風光是屬於大神的,大神是極少數人的群體。千百萬個會寫東西的,能出幾個大神,有些人這一輩子依舊默默無聞,甚至與出版社談稿費的資格都沒有,給我們要求我們就兢兢業業去寫,更多的是為了熱愛。

靠寫字吃飯,真的真的,太難了。

那我還寫嗎?寫。


我來回答第六小問吧。
《老子》《論語》等(包括版權已過期的書籍)已經進入公共領域,無版權。


版權許可合同不會簽一輩子的,都是有年限的,除非買斷,所以你的死後問題…其實意義不大。
真的這麼不幸的話,根據版權與繼承法,繼承人可繼承版權,所以一般而言作者死後他的繼承人根據遺囑等分配繼承作者原有版權中的財產權。

其他看別人的回答就行了

作者肉再少,也是肉,你不能因為作者肉少就讓他做白工還一臉正義樣


文化知識免費?
那是因為你從一開始就誤解了知識產權法律的意義,她更重要的意義在於激勵作者創作。
群眾可以盜版,那只是受到譴責,但如果一個國家正式規則都已不承認作者的利益,期待每個作者都能清高文人模樣,恐怕這個國家就是恐怖與愚蠢了。


1. 我們買的正版出版物,如果作者在世,有多少比例的版權費分給作者?
2. 如果作者去世了,這部分版權費是給他家人朋友還是歸出版社所有?
3. 如果給他的家人朋友繼承,那版權費是否會大幅下降?
4. 如果是國外引進的版權,比如2666等,版權如何計算?
5. 如果是國外引進的版權,而原作者已去世,比如卡爾維諾的書等,是否有特殊的計算方法?
*6. 像《論語》、《老子》這種書呢?

我認為這個問題關係到我們是否有必要支持正版,以及文化知識該不該免費等問題的思考。
——**求第六小問的解答,謝謝!

前面的6個問題,已經有很多專業人士給出了專業回答。
只是看你最後的落腳點,感覺這個問題很不純粹。

出版行業的發展有多少年,知識版權也是近幾十年才逐步形成的。外版書付版稅也是中國加入WTO之後的事情。
還記得當年滿大街的《百年孤獨》,馬爾克斯來到中國,發現他的書真受歡迎呀,但沒有任何一家出版社願意給他付費。所以他才說:他的書150年後不會授權給中國。
我們從作者的作品中受益,但不付出任何東西,您覺得這事合適么?
出版業跟其他任何知識版權一樣,首先是為了鼓勵創新,所以要保障創造者的利益。
同時,為了不斷地發展,降低大家獲得知識信息的成本,對於創造者逝去50年後,這些知識就作為公版讓大家免費獲得了。
這就是其中的邏輯。而不是討論文化知識是否免費的問題。


前幾個問題很多同行都回答過了。
只針對所謂正版問題。
圖書是一個協作產品,是由幾十人甚至上百人的團隊共同勞作才能產出的,並非作者一人的勞動成果。一本書,作者寫完後需要經過編審校排印等很多流程才能成書。不能說作者拿8%,我直接給作者打8%然後看盜版書就完了。後面的幾十個工作人員也付出努力了,沒他們,你只能看手寫稿或者TXT稿件(我真見過寫書交TXT稿的,前兩三年我還見過手寫稿的呢)。
編輯、校對、審核、排版、印刷,有了他們,你才能看到今天這麼易於閱讀的圖書。


摘自韓寒《給李彥宏先生的一封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17ijj.html 【「您也許不太了解出版行業,我可以簡單的給您介紹一下。1999年,十二年前,我的書賣18元一本,2011年,賣25元一本,很多讀者還都嫌貴。您知道這十二年間,紙張,人工,物流都漲了多少倍,但出版商一直不敢提太多價,因為怕被罵,文化人臉皮都薄。一本25元的書,一般作者的版稅是百分之8,可以賺2塊錢,其中還要交三毛錢左右的稅,也就是可以賺一塊七。一本書如果賣兩萬本,已經算是暢銷,一個作家兩年能寫一本,一本可以賺三萬四,一年賺一萬七,如果他光寫書,他得不吃不喝寫一百年才夠在大城市的城郊買套像樣的兩居室。假設一本書賣10元,裡面的構成是這樣的,作家賺1元,印刷成本2元多,出版社賺1元多,書店賺5元。有點名氣的作家出去簽售做宣傳,住的都是三星的酒店,來回能坐上飛機已經算不錯了。」】希望大家可以參考。


看到這個問題挺無奈的。前面的答案已經理論上說得很清楚了,我就添一個真實的例子。

我爸是研究淡水生態學的學者,這些年寫過很多本專業書籍和半專業半科普的書籍,出版社均為我國的科學出版社。

專業書籍談不上太多盈利之類的,所以就不說了。他前幾年出了一本半專業半科普的,因為內容上相對來說深入淺出一點,居然賣得很好,出版社還加印了。

然而不管是首印還是加印,出版社都沒有分給我爸哪怕一分錢,只是最初「免費」提供給我爸了兩百本書。

也就是說,大家買的這本正版書籍所花的錢,每一筆都落入了出版社的腰包。

我爸當然不太在乎錢的事,也沒有跟出版社計較過,他的成就感來源於自己的學術研究成果,心理滿足感對他來說已經足夠了。但我個人覺得出版社這種行為實在是對個人知識產權的踐踏,而類似的情況,目前在國內恐怕還是相當常見的。可悲可嘆!


版權授權的期限有著作權法制約,國內現有法律規定延及作者死後五十年。版稅一般要看作品價值、作者名氣、出版者強勢程度等,是一個複雜的談判過程,國內一般在百分之幾的樣子,大牌作者可以到百分之十幾甚至更高,繼承人主張權利的時候抬高要價的情況並不少見。
圖書出版產業鏈的每一個中間環節都為圖書做出了自己的價值貢獻,當然具體到個例就複雜了。在出版業務不需要前置許可的國家中,理論上是可以繞過所有中間環節的,現在也出現了Kindle Direct等自助出版機制,但作者就要自己來處理很多並不擅長的編輯加工和流通環節的問題,即使技術手段能解決編輯加工、傳播渠道等基本問題,營銷推廣、吸引足夠的讀者注意力,仍然是難以逾越的障礙。肯定有作者能做得很好,但在社會分工日趨細化的今天,我個人認為這難成主流。


我是作者
《ANSYS Workbench 結構工程高級應用》水利出版社 2015
第一本書 因為名不見經傳 版稅7% 首次印刷4000本 超過4000的部分8%
第二本書正在寫 因為是出版社邀約(鐵道出版社) 給了9%版稅 首印3000


合作寫過一本書,稿費不超過8%,還要扣稅,還算高的了。


只了解IT類的書,定價的8%左右


老問題,打字太多了,買一本《出版專業基礎》看,初級就夠了!


看到許多出版人回答問題,鄙人在這裡提點建議:
作為傳播貯存作者知識的方式,紙質書比起電子書時間較長,而電子書傳播速度與範圍較廣。
作者能得到多少報酬應以讀者的評價作為標準。至於知識載體的成本,最好分開計算。


素人作者稿酬很低的,我的第一本書《蒙恩的童貞,安徒生的秘密花園》百分之六,首印三千,扣稅後差不多就是三篇文章的稿費(雜誌)第二本好些


6.以前上課老師看玩笑說過,知道現在為什麼出版社玩命印古代文學四大名著嗎,因為不用給版稅啊


我們社需要作者給錢


8%---20%都有。
馬爾克斯東野圭吾一般都是8%。
二三四一般都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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