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同學作弊導致對方被開除,我錯了嗎?
是我錯了嗎?
相關問題:我匿名向老師檢舉了考試中作弊的人,這樣做對嗎?
這個問題下的很多回答和評論刷新了我的三觀。
題主沒有錯。你只是舉報了作弊行為,是在維護考試公平。你的同學是因作弊而被學校開除,這和你的舉報沒有必然聯繫。學校完全可以用別的方式處理,甚至可以對你的舉報置之不理。
題主學校做出的懲罰,我個人覺得過於嚴厲。然而如果校規中有明文規定作弊即開除,我認為學校的做法也沒有錯。我校每份答題紙都明文表示「作弊不授予學士學位」,如果有同學因為作弊而沒法拿到學位,我不會有任何同情。
被舉報的同學明知作弊是錯的而故犯,就應當有承擔這種後果的自覺。如果這位同學發自內心的覺得作弊有理,好走不送。沒錯。
我覺得提問者的關鍵可能在於,覺得作弊該受懲罰,但是罪不至開除,所以造成這種結果的時候內心會有不安。
當然如果我猜錯了就當這是廢話好了。
其實這種事經常發生,比如小孩子被大孩子打了去找老師告狀,結果老師叫來了家長,家長噼里啪啦把大孩子打進醫院了,告狀的孩子也會內疚的(不要和我說不內疚,那是熊孩子→_→)。
所以我覺得,行使正義的時候,如果有條件,了解一下對方會受的懲罰,看看是不是你覺得他該受的再說,如果你覺得不能接受的,看看有啥別的方法能懲罰他。
這裡不想討論作弊開除的合理性。
如果強吻槍斃的話,估計我會打強吻者一耳光,但是絕對會包庇她的這一罪行⊙▽⊙
導致對方被開除的,不是你的舉報,而是他的作弊
人生是需要教訓的,越早越好
…………………………………………………刪除了一些評論,在此說一聲。在知乎的日子不長,頭一次收到這麼多認真的評論,十分高興,每個回復都是真誠的。但是有些人實在溝通不了。PS:叫你小姑娘絕對沒有任何其它意思,就是告訴你,你又不是我女朋友,再用拍桌子攪混水這一招信不信我咬你啊!!!
就算是樓主和對方有仇又如何?
就算是樓主僅偶爾為之又如何?
就算是樓主自己也作弊又如何?
就算是監考者故意放過又如何?
不管樓主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檢舉他人作弊都是正義的。
如果樓主自己也作弊,他自己也會有被他人舉報的風險。
被檢舉人被開除之後,成為鄉野農夫;
被檢舉人被開除之後,成為坐台小姐;
被檢舉人被開除之後,想不開自殺了;
被檢舉人被開除之後,變成殺人狂魔;
這不是樓主的錯,這是因為被檢舉人自己作弊而導致的。
被檢舉人明知道作弊可能會導致嚴重後果,卻仍然做了這樣的事情,
被檢舉人把受到處罰這件事情推給檢舉人,這才是最嚴重的不正義。
樓主是有公心的人,不要因為這些事情就冷了自己的內心。
雖然我算是學霸,可以狂妄地說你們隨便抄最後勞資還是第一,但是抄襲者對他人的傷害是毋庸置疑的。
記得高中第一次大考,我和隔壁班的班花並列總分年級第一。
大家都知道,一班的學霸是自己答的,二班的班花是抄的。
太明顯了嘛,學力根本就差數量級好么。
不過沒有確鑿證據,學校也不好辦。
學校在下一次考試中採取改革,年級前100名搬著自己的桌椅去大餐廳,每個人之間間隔四米。提前檢查抽屜里的物品,然後派了十幾個監考老師全場巡邏,副校長留場督查。這個規定此後成為慣例。班花應聲而落,變成年級第一百多名。
作為一個低學歷人員。我認為題主的舉報既維護了社會的公正,也維護了我們這個群體的直接利益。
我姑且假設這個作弊者是因為平時懶散才導致考試成績不理想,然後道德也不咋的,才作弊的。(如果是為了獎學金才作弊的人,估計已經被知乎的人罵慘了,所以我不討論這種情況了。)
個人認為,將作弊者進行懲罰是正確的。甚至開除學籍也並無不妥。
因為:
1.作弊者混到的學歷證,就是對無學歷勞工的狼牙棒。
不要談什麼道德了,這是我支持處罰作弊者的主要原因!
「作弊者只是想混個學歷,應該放他一馬」。為作弊者求情的人很多用這一句。我覺得這是把作弊者當做自己學校同學才會說這樣的話。假設如果你是一個只有高中學歷的勞動者,一個「玩了4年遊戲,卻有學歷」的人,明明沒有任何能力,卻靠著一張學歷證作威作福,搶奪你的飯碗,拿著更好的待遇。你會有什麼感想?
好,就算你學歷高一點,是一個二本學生。本來一個待遇不錯的普通崗位,你的能力足以勝任。這個時候一個靠作弊混到北京大學畢業證的作弊者,因為沒能力,所以找高端的崗位無法勝任,只好去低端的工作試試自己文憑的力量。結果正是因為你們寬容,他才得到的「北大」文憑,然後現在把你難得的機會剝奪了。你心裡什麼感想?
為了便於高校的用戶理解,附錄一些知乎用戶的焦慮提問。如果勤奮的非211學生,卻被作弊的985,211學生淘汰,個人感覺是不公平的。
2.縱容作弊者拿到學歷證對社會沒什麼好處
什麼做醫生會誤診,做警察會貪污,建房子會倒塌就不提了。
本來社會上那麼多高級崗位缺乏人才,偏偏那些「作弊」大學生也沒什麼能力,無法勝任,請問放縱他們拿到學歷能對社會有什麼大的貢獻?
還是上面舉的例子,那個靠作弊的學生,有一個「北大」文憑卻毫無能力。老闆會怎麼想?他們會想,原來大學生那麼容易招,連北大大學生都那麼沒用。好的,以後招聘只招碩士生好了。結果呢,那些作弊者活生生的把社會工作崗位的學歷要求提升了。你對他們的貢獻感激不?
3.作弊者損壞了他學校的聲譽。
企業對大學越來越不感冒了。這個就是個別學校不學無術的人太多的功勞。
4.作弊者沒啥好同情的。
有人說「舉報一個作弊者,就是毀掉一個人的一生,和殺人一樣缺德。」敢問現在的大學人才們,當年高考分數那麼高,讓那麼多人上不了大學。這些人的一生,不就是被你們毀了嗎?
如果把舉報作弊比喻成殺人犯的話,「殺人如麻」簡直就是為985,211的學生而創造的。
對的,高考是公平的,學渣不努力導致技不如人,所以人生被毀掉了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作弊者又如何?作弊者考試不及格就是能力不足,考試作弊就是道德有問題。
在資源不足的情況下, 通過高考淘汰學習能力不足的人,剝奪他們學習的機會,是合情合理的。同樣,通過監考,舉報的方法,對作弊者進行處罰,也不應該得到辯護!
####################################################################
最後舉個不恰當的類比:
http://business.sohu.com/20140906/n404124017.shtml
知乎高校人才比較多,所以難免會不少人同(bao)情(bi)作弊者。如果是非高校學生,三無人士對這個問題會怎麼看呢?我覺得三無人士看「高校人才」,跟人民老百姓看官員是差不多的吧。
某官員舉報了同事的送禮行為,導致該同事被查處。然後其他官員罵是叛徒。
題主舉報了同學作弊行為,導致該同學被開除。然後知乎上的高校人才罵題主是賤人。
官員被查處後。官員們一般都認為他問題其實不嚴重,不應該受那麼嚴厲的處罰。
作弊者被開除後。人才們一般都認為他問題其實不嚴重,不應該受那麼嚴厲的處罰。
人民百姓認為,官員應該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必須嚴懲。
我等認為,高校「人才」應該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必須嚴懲。
PS:不要扯什麼題主舉報毀了作弊者的前途。我還認為你們當年高考考那麼高的分數,毀了多少人的前途呢!你可以說「你不勤奮,被毀前途活該」;但是我也可以說「你自己作弊,被毀前途也是活該!」。
####################################################################
有評論說答主妒忌985。呵呵,答主還是很佩服那些靠真材實料畢業於名校的大學生的。但是對於部分作風不良的大學生就不敢苟同了。
看到題主@蟲蟲小飛俠 的答案下被像 @俠客天下這樣「大學生」恫嚇,答主確實有點激動過頭了。總之,答主尊敬和佩服有知識有文化,還有誠信的大學生。更力挺像題主這樣見義勇為的大學生。
再檢討一下,可能本人回答確實下意識透露窮酸味道,但是一時不知道這答案怎麼修改可以除味,這點也請大家原諒。
####################################################################
反對 @吳名士的答案。「通過性考試」就不該嚴格嗎?
考駕照算不算是「通過性考試」?
最近那麼多車禍新聞,也有不少人罵考試不夠嚴的吧。請問,「代考」駕照不會坑另外一個考駕照的人吧?
要答主說,這世界上有三種考試:
1.選拔性考試
這個考生之間有競爭關係,沒有爭議吧?
2.通過性考試
這個考生之間沒有競爭關係。比如駕照,只要及格就可以「通過」。無人數限制,作弊不會影響其他考生的利益。但是!通過性考試作弊會影響第三方人士的利益,甚至可能導致嚴重後果。
3.應付式考試
不多說。就是出試題的人不重視,考試的人也不會重視。完全是為了「政治正確」,為了應對上頭檢查或者什麼講話才做做樣子。
比如說ZF單位做給老百姓看看樣子的單位考核啦。(競爭上崗性質的不算)
o(︶︿︶)o 唉,這是天朝特色。
知乎洗地用戶,思路毫無疑問是將學校考試解釋成應付式考試上的,畢竟知乎用戶大多數都不會因為某個大學生不學無術而受害。除非當上老闆被新員工坑,或者就醫被誤診之類的倒霉運氣。
既然大學考試不重要,當初錄取通知書上直接附上畢業證書不是更快捷?大學4年,也許不過是應付老百姓的作秀吧。o(︶︿︶)o 唉你沒有錯,舉報作弊絕對沒有錯,錯的是制度本身。
換句話說,錯的是「作弊一次就開除」的制度本身。
很多時候,更嚴厲的法律是否真的能減少犯罪,尚且是個問題,畢竟嚴厲的法律存在執法方面的諸多障礙,法律嚴厲到一定程度,會使得執法難度大幅度增加,而執法難度增加使得嚴厲的法律對「消除或減少犯錯現象」並無幫助。——在這裡,我覺得首先進行批評教育更為合適。
一個學校把作弊者直接開除了,這個學生在本應當學習的年齡到了社會上,會有其他學校接受他么?如果他走社會變成小混混,成為犯罪分子,這對整個社會真的是有利的么?- 學校的天職是教書育人,但現在把一個自己沒有教育好的學生扔到社會上,真的合適嗎?
- 醫院把自己救治不了的,覺得無藥可救的病人扔到大街上就真的合適嗎?
- 對作弊者進行懲罰當然必要,但「直接開除」這種懲罰真的合適嗎?
這種懲罰,說到底就是一個字:「懶」,因為學校懶得為教育這個學生付出進一步努力,所以把他扔到社會上了事,這在我看來,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處理方式。
換
個角度看,「作弊一次直接開除」這麼嚴厲的懲罰,會導致執法者(監考老師)在執法時心存芥蒂,很多監考老師不願意承擔讓學生被開除的劊子手,於是就對作弊
聽之任之。——而現實中,就算老師不捉,有人作弊這種事情,旁邊的同學是看得清清楚楚的,這種對作弊放任的現實會導致更多的人作弊,以至於讓真正不作弊的
學生「實在看不下去了」的地步。這會使得有學生憤而舉報。
但這個舉報的學生舉報之後才發現原來後果這麼嚴重,這也帶來了很不好的影響,會導致以後學生見到了有人作弊「不敢舉報」,而如果大家都養成了「不敢舉報」的習慣,而監考老師也執法不嚴,那麼作弊在這個學校,必然將越演越烈。。。——
所以我們看到,嚴厲的懲罰並沒有有效的達到「減少甚至消除作弊」的目的。甚至起了相反的作用,我國大多數學校都有非常嚴厲的作弊懲罰,但現實是作弊現象越演越烈,屢禁不止,大家有反思過其中原因么?
這裡插播知友提供的一個例子:小偷是不好的,但如果制定一條法律,小偷抓到立刻槍斃,是否有助於維護社會治安?恰恰相反,既然小偷抓到了就是槍斃,那麼小偷一旦被人發現,反正是一死,就有可能做出殺人滅口,等等比小偷更惡劣的事情。所以,至少在這個例子上,更嚴苛的制度存在負面效果。
作弊肯定是錯的,每個人都可能犯各種各樣的錯誤,但人也許是可以改的。對於未成年人來說,讓他們獨自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自己承擔不了的後果,其實並不一定是最合適的方式。學校的批評教育引導,可能會是更理性的方式。
所以,舉報是沒錯的,錯在這個制度本身。「當一個法本身是惡法的時候,幫助維護這個法的正義看起來也變成了作惡,題主遇到的麻煩就在這裡」。
而題主也不用過於自責,畢竟他被懲罰的根本原因是因為他作弊,而不是因為你舉報,是他自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你。這種關係似乎很多人都沒有釐清。1. 你沒有錯,請不要感到愧疚。你維護了考試的公正性,直接維護了認真考試,沒有作弊的學生的權益,你做了一件好事。不管你是自由主義者,還是功利主義者;不管是在故事裡,還是現實中。
就算用「功利主義者」的思維來討論,你也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自己沒有做錯。
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認為人應該做出能「達到最大善」的行為,所謂最大善的計算則必須依靠此行為所涉及的每個個體之苦樂感覺的總和。
首先,在這一事件中,涉及的個體不僅僅只有你和作弊者,還有參加同場考試的所有同學。
其次,你對作弊者也做了一件好事,不客氣地說,作弊的人是欠教育,這件事起碼提醒他做事要上規矩,不至於在未來犯同樣錯誤。此外也警醒了其他同學——貪小便宜有可能付出代價。或許這件事能帶來的總的益處大於你所能想到的總的壞處。
2. 作弊的人理應被開除,因為在我看來,作弊這種行為不是一件可以被輕易原諒的小事,我不能理解為何答題者對作弊的人如此寬容。
作弊侵犯了其他學生的權利,擾亂考試的公正性。如果不舉報這樣的人,對努力複習、認真學習、嚴肅對待考試的同學是不公平的。作為一個大學四年從未作弊的學生,我表示對作弊行為恨之入骨。It『s cheating,欺騙。校規是公開的,並不僅僅針對他一個人,他被開除,是罪有應得,學校沒有做錯,作弊者不值得同情。
3. 衷心希望你能繼續維護社會的規則,因為規則太容易被破壞,而大多數人沒有勇氣去挺身而出維護規則,甚至會與破壞規則者同流合污。我曾經是沒有勇氣的一員,但我認為批評一個規則的維護者是不正確的。
============================================================================
我為什麼對作弊的人恨之入骨:
1. 因為我不作弊,我鄙視不勞而獲的人。
2. 我的朋友因為同學作弊,自己年級排名受到影響,最終無法保研。
這個問題本來不想回答,可是看到這麼多認為「舉報作弊不對、沒人性」的答案,我覺得非常痛心遺憾。
最近知乎上有一個問題,「你在哪一個瞬間對國內教育喪失信心?」
我想現在我有了自己的答案。
==========================================================================
令我非常困惑的是,某些答案中稱樓上幾位為「一群道德帝」,並指責我動機不純,出於自私而並非出於公心。
因此,我想對我的回答做出一些解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解。
此答案通篇未談到道德,我認為舉報者無過,是因為他維護了學校的既定規則。
老實說,我個人不認為道德比規則管用,也並不認為自己有多麼善良,我樂於看到違規之人自食其果,正如同我樂於看到罪犯被繩之以法一樣。我想真正善良的人,是在此問題下發自內心同情作弊者,關懷這位作弊被開除的可憐同學,對其經歷產生了共鳴,生髮了自己的悲憫之心,大聲疾呼「要正義更要道義」,並對其未來人生規劃給予積極鼓勵的回答者,對此我非常感動,並且恥於與諸位爭搶「道德帝」這一殊榮。
其次,某些答案未免太看得起我,我並非什麼非梵谷尚的衛道士,只是十二萬分不樂意我的朋友或我自己成為此類違規事件的受害者,廢話,我當然存私心。但,我完全不恥於承認我的私心。
特此引入另一個答案。
事實上,我認為人類的幾乎全部行為都是出於自私。
我認為自私沒什麼錯。
---- 東東槍
另,我完全可以理解或許某些人認為「作弊一次即開除」這一規則有問題,但其一,題主並未給出充足情況,事實是否如此我們並不清楚;其二,正如pansz所言,規則有問題,並不代表「舉報作弊」這一行為是錯的;其三,若認為校規有齟齬之處,自然應該申訴反抗,國內大學校規中常有不合情理的條文,這一點我深有體會。我申訴過,也鼓勵諸位同學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堅持不懈向這些條文鬥爭。但,以上這一切,都不能表明作弊這個行為是正確的,作弊者違反了規則,而且,或許正如諸位所言,不「道德」。
以上。========================================================================
【奇文共欣賞】
還有,樓下某匿名同學,我的眼光咬牙切齒地(&>.&<)好心提醒你一句,英語語法錯了嘿。
我的經歷是這樣的。
昨天,還和一室友說起這事:「我四年沒作弊。」接下來只有考研的考試了,這句話應該是不怕打臉了。室友也和我一樣,四年不帶小抄不傳紙條,他回答到「很多人覺得我倆裝逼。」
不知道大夥周圍的氛圍,反正我身邊考試作弊已經是吃飯睡覺一樣正常的,都是一種默認的習慣了。 你不加入他們,就會被排斥;你還揭發他們,題主應該會很煎熬的了。
我上次作弊是高一期末考試考生物,愚蠢的把書放在課桌下,偷瞄時被抓了。考完後,監考老師平時對我很好的,但這次狠狠訓了我一頓,罵得特凶。我整個寒假都膽戰心驚,生物零分我爸會揍我的。然而,通知書一來,並無影響。 那次後,我就再不作弊了。或許是因為老師的寬容,或許是受不了自己作弊時猥瑣憋屈的樣子。
題主,我的意思是,我很感激我當初老師的決定:「他狠狠的罵了我,但是沒上報學校。」 我知道你舉報他人沒錯,我也覺得那個人得為自己行為負責。但是,你應該給他個機會的。 被老闆開除了,工作可以再找,但我們的學生時代只有一個。
這問題讓我想起《導火線》中甄子丹的一段獨白。
首先是兩件事:
你舉報了作弊同學;
同學被學校開除了。
換個例子:
你喊了聲抓賊,
賊被群眾打死了。
所以:
第一件事沒錯。
第二件事錯不在你。
說個故事,手機答。
以前我們院有個學生考試作弊被抓,上報院里,院里分管的院長一致意見,開除。結果,那個學生在開除回家的路上車禍,去世了。這件事情讓我們院的分管副院長和院長一直很愧疚,過了好多年了,給我們上課的時候都時不時的告訴我們不要作弊。
後來一個學生作弊被抓,手機被我們那個副院長沒收,考試過後那個學生問副院長要手機,當時據說是副院長指著他鼻子罵:「小兔崽子還敢來要手機!手機是證據,還給你你作弊材料就要上交教務處,你立馬開除!這責任你擔的起么!」當時學生就慫了,一直到畢業了,副院長才把手機還給他。
副院長經常跟我們說不要作弊,作弊後果不堪設想。而且他給院里的老師開會經常說,監考的目的是防止學生作弊,而不是作弊過後要狠狠處分。處分學生的未來有多大影響老師們都是知道的。也是他跟我們說的,為了防止一個學生作弊,考試的時候,他把那個學生調了4次座位就是不讓他作弊。
沒錯,不管你是出於嫉妒,正義還是其他什麼原因,你都沒錯。
你是對的,錯的是制度,制度基於現實,所以錯的是現實,不過在制度修改之前,必須遵守,沒有為什麼,只是多年實踐的結果,損失最小的方式。
如果題主不懷私心,那他真的是一個很有正義感的人,他沒錯;
如果題主懷有私心,但舉報的是一件錯誤的事,維護考試公平,何錯之有?
另外部分學生對考試作弊好像司空見慣了嘛。
但從來如此便是對的嗎?
維護考試公平有錯嗎?
有些回答真是不堪入目。
都讀過書了是非觀還是要有的。
自己作弊就作弊,沒有被抓到是你的運氣。可你卻轉過頭來嘲笑誠實的同學,我脾氣再好也要罵你一下:呸!
如果有同學用一張小抄和我花了一周突擊複習的腦子一起考試,我會默默送你一句話:
絕對是個難題,有些答案下的類比是不當類比。說說我的看法。
對題主來說,這樣的行為無論從動機和行為本身都無可厚非。可能答主就是糾結這樣的後果太殘酷了吧。
我們知道考試分兩種,選拔性考試和通過性考試。在一場選拔性考試中使用作弊手段,無論再多借口,人格都是卑劣的。這個不次於謀財害命。別人寒窗苦讀,流汗流淚,通過卑鄙的手段佔據別人的機會,甚至偷取別人未來的命運,他無論受到多麼大的懲罰,我也不同情。
還有一類通過性考試。這種情況下,我覺得題主同學承擔後果偏重了。我初中畢業考的時候,班主任把他侄子安排在我身後。所以雖然是換學校監考,但是這哥們所有的科目都是90+,抄爽了。我現在還能回憶起成績出來他得意的樣子。其實就是60分都堪憂的水平。不僅他,我們一個教室的人,大部分都是我同班的,成績都在85以上,基本都是我直接間接輸出的。我故意把答案字跡寫的很大,不遮擋。希望同學們都能順利畢業吧。這個世界上的確有很多人情有悖正義的時候。譬如親親相隱。我覺得這個本身是無可厚非的。大四時候班裡有個同學考試實在過不去了,我還幫他替考了一門。小地方來的實在英語太差學不會。我不覺得這有什麼不道德。當時也挺緊張,因為查出來後果很嚴重。還有個答應別人代考的臨陣跑了。幫他考完他就順利畢業了。不過這個人不是我朋友啊,我朋友里沒這樣的:自己不努力還置別人於險境。後來他請我吃飯表示感謝我也沒去,又不圖他什麼,這人情他也還不起。這個人我也不想再聯繫了。
但是在中高考考場上,我一定是遮擋答案的。不是怕你超過我,是你抄個80分,就把辛辛苦苦努力後得了79的某個考生坑了。我很討厭這種人。這些人比謀財害命還可恨。
有一類人,在通過性考試上,把你答案抄得一字不拉。我對這種人的人品也是蠻質疑的。譬如我那位同學。好多科目都95以上。中學三年,含體育美術音樂之類的科目也沒見過這麼高成績。抄那麼高有啥意義呢。這個人我也再不聯繫了。
可能我政治不正確了。不過我覺得如果後果這麼嚴重,通過性考試能放人一馬就放一馬。但是沒放一馬你也不必愧疚,成年人應該為自己行為承擔後果。我覺得他被開了,表面上直接是因為你舉報,而本質是是他從事高危活動自帶風險而已。
題主你沒錯。
看到一些答案我發現知乎正常人越來越少了。而這群不正常人的共性在於:「自覺看透世事之複雜以至於三觀還未成熟自己眼睛已經渾濁,滿腦被諂媚、迂腐、貪婪、偽善、反智等憤青厭世姿態的所有描述性形容詞所填滿。」
懲罰的目的從個人角度說,通過心靈征服和壓力施加而進行自我改正;而從集體的角度而言,懲罰的目的無非是穩定秩序與利益公平。
題主做的只是舉報,從集體的角度是秩序平衡與利益維護;而從個人的角度,是對他人積極指導。如果有的人覺得後半句話假,覺得就是使壞,那我真的對這幫自己就活得不三不四的人呵呵了:對你們這種人除了懲罰難道還有更輕更有效的方法嗎?難道要我到你跟前推心置腹循循善誘?推你妹!
退一萬步從自私的角度說,是考試就有競爭,有抄襲就是不公平。哪怕我考零分她考99卻靠抄得了滿分那也是不公平明白嗎?抄都抄的那麼合情合理還想優雅讓別人當分母給你舔屁股?滾蛋!
該有人說「你毀了人家的前程」,抱歉,這是自毀前程,該!請注意,我指的「該」是指抄襲而得到懲罰,而非被開除。
連自己的行為都不能承擔有冇前程!學校制定這樣的規定有其普遍性,因為這不是因為她的特事特辦。如果你說這不合理不應該懲罰這麼重,抱歉,就算她判死刑跟我都沒關係,我又不是規則制定者!有能耐讓那群人出門上三樓右轉女廁旁邊校長辦公室,不送!
以上。題主你問了一個異常艱難的哲學問題。
這涉及到你是一個自由主義者還是一個功利主義者。
假如你是一名自由主義者,那麼你可以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沒有錯,因為作為一個自由主義者,你不追問結果,而只追問行為本身是否正義。很顯然,你的行為是合乎正義的。
但假如你是一名功利主義者,那麼你就會覺得自己做錯了,因為作為一名功利主義者,我們並不太關心一個行為的本身是否合乎正義的準則,而更在意結果。正所謂「小孩子才分對錯,成年人只看利弊」。很顯然,你感到不安的根源,正在於對方被開除的這一個結果,超出了你的預想。以功利主義的角度看,這個行為得不償失。
那麼,你需要追問自己:我是一個自由主義者or功利主義者?
相信這會是一個你需要付出最艱苦卓絕的努力才有可能想明白的問題,你不妨想想看。
我們身處這個世間,總有那麼一個時刻,會因為某個莫名的原因而產生深深的不安,這種不安的感覺也許是出於焦慮,也許是出於自責,也許是出於無所事事,但無論如何,這是我們或遲或早都要面對的困境。
沒有人可以幫你。
這個在別人看來輕鬆寫意的問題,對你來說,其實事關生死。
有多少人碰到這樣的問題,他們都選擇了逃避或者放棄,以致於他們一生都再沒有認真地思考過任何問題。
所以,題主,請認真思考吧。
你到底是一個自由主義者,還是功利主義者?
-------------------------------------------
ps:當然如果你要問我的看法的話,其實我也是有我的看法的——我很想請教一下你們學校的名字,竟然因為作弊就開除學生,太他媽噁心了,我鄙視它。第一件事:
10年底的IT Management碩士班的某科期末考試,一大陸女生夾帶小抄,被一香港本地同學舉報。之後該女生此科目成績為零,勒令退學。這在以大陸學生為主的碩士班裡難以置信。聽聞此事後,我的感覺只有慶幸,還好我們專業沒有考試...對於那個舉報的香港本地同學,無甚反感也無甚敬佩之感。只是做自己的事情。舉報這事,你可以做,可以不做。自由在你自己。至於之後有沒有被報復、惹事、尋仇,不得而知。
第二件事:
自己開始教課了之後,作業形式基本上是written assignment。同時要求提交turnitin report(檢索抄襲),我的原則是,如果你寫的特別特別特別爛,我會讓你回去重寫,寫完再交,但我不會fail你...
但是抄襲就一定fail...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課老師其實很仁慈的。
你沒做錯,換做是我我也這樣做。或許會有人嘲笑我們不現實,但一切都是相互的,我們一樣可以嘲笑他們真現實啊。
總有「過來人」告訴我們,故事裡怎麼怎麼樣,現實中可不行之類的云云,他們不過是想在他們老去的時候,看到世界還是他們熟悉的那個樣子而已。
如果他們得逞了,是不是他們的幸運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這一定是我們的不幸。推薦閱讀:
※真的有耐得住寂寞不出軌的男人么?
※如何挽救中國的社會風氣?
※中國底層的貧困家庭應該生幾個孩子才道德?
※SAT 考試中有很多人作弊,我這麼努力還有什麼意義嗎?
※軍人可以行使優先購票的權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