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奇葩說 - 賈玲該不該「死」》?

補充,下面有人提到哈佛公開課關於「公正-該如何做是好?」哈佛大學公開課:公正,能否就功利主義、自由主義,以及康德等人的哲學思想作分析
----2015-1-12

辯題如下:在漆黑的海面上,有兩艘船被大魔王困住了。第一艘船上是《奇葩說》的16位選手以及現場100位無辜的觀眾,另一艘船上,關著賈玲。
大魔王密謀了一個邪惡的計劃,它在第一艘船上放了一個按鈕。如果按下按鈕,第一艘船上的116名將獲得自由,而賈玲的船將會爆炸,船毀人亡。
如果不按,20分鐘後,第一艘船將會爆炸。選手和觀眾將會葬身大海,無一倖免。
現在按鈕擺在你們面前,如果是你,你會按下按鈕嗎?

奇葩說 20150111 八強爭霸二 賈玲該不該「死


看完這期:
1.劉思達,好在她被淘汰了,第二季沒看到她表示很欣慰,還是名媛比較合胃口,嗯~~
2.馬東,本期不淘汰的做法,還是挺機智的,或者說這一期本來就是刻意為之,不讓正方好好說話的。
3.正方,除了艾力,所有人都沒有抓到點,然而艾力被紅果果地忽視了,不知道是不是節目組故意的。不過後來明顯的,高曉松臨時打斷講故事,蔡康永倒戈一氣呵成,正方張了嘴搖了頭但是誰也不讓他們說話了。
4..蔡康永說的不作為我可以接受,但是倒戈,說實話雞湯性質太強。【在別的題目上看到一段,具體的我找不到了,大概轉述一下,有人問奧巴馬,如果犧牲一個人可以救一千個人,你怎麼選擇。這個問題其實是有標準答案的,「我當總統,就是為了避免這種事的發生。」那如果一定要選呢?公眾人物是不能在這種時候表達立場的,那就交給民主公投好了,反正最後這個人也會死的……這才是現實。】古希臘悲劇《阿伽門農》里,阿伽門農面臨的跟郭靖一樣,是女兒和眾人被放在了天平的兩端。這種時候,並沒有一個絕對正確的答案,換句話說,選什麼都是錯的,並不是說,救了賈玲,你就做了一個正確的選擇,你在與此同時害了大家。阿伽門農犧牲了女兒,做選擇的時候很痛苦,得勝歸來後完全忘了失去女兒的悲傷,認為自己做了一個偉大的決定,他錯在這裡,而不是他選擇犧牲女兒。被逼做出選擇某種意義上說,也就是典型的「命運悲劇」,阿伽門農告訴我們的是,你做決定時需要三思,需要審慎,並為了你所放棄的那個值得堅持的價值而懺悔。放在這個題目里,救了全船人,毫無疑問你需要背負傷害賈玲的罪孽,同時,就算你救了賈玲,你也同樣需要為你傷害了全船人而懺悔。不做出頭鳥,可以,但是如果真正到了最後一刻,必須背負的,還是得背負。我們當然並不願意去背負,被逼無奈,勇於承擔眾生的罪業,也是一種慈悲,因為承擔罪業的同時,也得做好承擔果報的準備,終身懺悔,贖罪。
5.范恬恬,一開始見到她,是愛奇藝廣告,第一反應是,又丑又作,一開始就沒什麼好印象。再來,就是她得意自己作為一個上海人,表示相親就是不買單的時候,印象更差。後來忘了為什麼稍微改善點了,這次看到這個,又是一黑到底。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點,肆意指責別人的行為最可恥不解釋。所謂生氣,不知道是不是又是節目組雞湯的一種表現形式。
6.高曉松,暴君理論丟出來,又不讓馬薇薇開口反駁,也是醉。殊不知殺伐帶來的,有時候反而是所謂的盛世,或者傳說中的解放。秦皇漢武,我們一般都說」極富爭議「,沒有人有資格將他們全盤否定。老太太的問題,同意前面的觀點,把老太太背起來大家一起快點下去不就行了么?難道兩個老太太置眾人性命於不顧,手挽手堵住消防員通道就是文明且正確的事了?大家可以護著她們,然後一起爭取更多的生機。這次是地震,那如果是起火呢?這麼僵化的公平真的好么?呵呵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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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就這麼多,我說完了……


反對一下別人說這個不適合作為辯題。我覺得這個題在中國有著它本身的社會現實意義,就是人的根本權利。而且從第一輪投票並沒有一邊倒來看,就知道可以辯,在我心裡只要不是被公認的都是可以辯論的,只要你願意。正經打比賽咱們不這樣,選擇盡量中立的題目,為了公平,但是節目嘛,選手們自己願意的話,也沒什麼不可以。

它已經不再是拘泥於哈佛那個Justice課的範疇了。因為課只談道德,只談公證,這個是課的內容,多餘的超過了範疇,課上是不討論的。所以作為辯題完全可以超過原有範疇,老題目說出新花樣。

首先,我是不會按的。
理由很簡單,生存和死亡是一種權利,我認為這個權利在現代社會是一種基本的權利,歸個人所有,我不能侵犯。

第一步,我們證明,我按了侵犯了賈玲的生命權,我不按沒有侵犯一百多人的生命權。116人的性命包括我在內,不是因為我不按按鈕而直接導致死亡的,不是我侵犯了他們的生存權,是放炸彈的人。用法律特別容易看清這一點,我不按按鈕,法律上我不是故意殺人罪,我沒有殺一百多個人,但是我按了,我是故意殺人罪。從這個角度很容易辨別出,我是否侵犯了別人的生命權。

第二步,為什麼這個權利它重要,不能被侵犯。大家已經說太多了生命無價,我就不多談了。我想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這個角度叫做,你的權利其實來自於你對於別人的權利的認同。美國歷史上最動人的一段,我覺得就是獨立宣言和憲法的誕生,你完全看到了對於權利的追求。我們認為以下真理是不言自明的......每個人都擁有財產權,生命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是,其實你就拿自己身邊的例子來看,我們根本都沒有這些權利。它不是與生俱來的,是我們去爭取來的。我們爭取的是什麼,是別人的認同,只有當所有人都認同你有這些權利的時候,並且也認同權利是指在任何條件下都不能被侵犯時,你才真的擁有,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如果別人不認同你有這個權利,那沒什麼好說的。我是皇帝,或者我是大力士,我不覺得你擁有財產權,你有什麼好東西我都可以直接拿走,你當然可以反抗了,但是沒用。所以顯然,你根本沒有財產權。
如果別人說你擁有這個權利,但是是有條件的。別高興,這意味著你根本沒有。比如說,你媽說寶貝啊,你有自由戀愛自由結婚的權利,只要你的對象有房有車。what? 媽媽,這不叫我有了這權利,這叫我沒有自由戀愛的權利。我們再往上推,你擁有財產權,直到國家需要。所以當14億人需要的時候,有錢的人就應該被奪走所有的財產。你擁有生命權,直到你需要被犧牲。就像今天我們在這裡辯論的那樣。高曉松為什麼說這是暴君理論,因為這就是事實,用道德來綁架你,給權利戴上枷鎖,於是每個人都沒有了權利。我們社會中賈玲這樣的船還少嗎?你擁有房屋財產權,直到我們需要更改市政規劃強拆你。你擁有言論的自由,只要你不說不該說的。你擁有生命權,只要不把你放在秤上跟100多人來比較。

當每個人都去投,可以犧牲賈玲的時候,我看到的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沒有任何權利的現狀,因為生命權是所有一切其他權利的基礎。

所以我的答案也很明顯了,不論和我一起將被炸死的是多少人,一萬也好,十萬也好,一百萬也好。我覺得至少我要問過她的意見,如果她如此偉大願意換我們性命,我們必將為她建碑紀念。如果她不同意,那我們一起死去,路上也有個伴,至少我們懷著人類幾千年的文明,沒有破壞人權的基石。但是如果我們私自做了決定,讓她在爆炸聲中驚慌失措最終或燒死炸死或淹死之後,我們還去給她建個碑。那那個碑就是我們的恥辱柱。

我還是很喜歡奇葩說這個節目的,在我們不斷發展的過程中,思想的碰撞實在太正常不過了。我相信真理總是越辯越明的,至少它讓很多人在知乎上都在討論這個問題,讓我也看到了別人的觀點,這讓我我覺得是有意義的。最後想為蔡康永說一句,沒有人是真理,但是作為一個那麼多人觀看的綜藝節目,我完全可以理解他認為,對於不侵犯別人權利的價值傳播比比賽的輸贏更重要的想法。畢竟這本來就是一個隨便的節目,而不是正經的辯論賽。


我覺得廣島長崎原子彈的例子最有代表性。


其實題目介紹和題目有問題的,題目是叫賈玲該不該死。可是題目介紹里是問你會按那個鈕嗎?我覺得賈玲當然不該死,可是我會按那個鈕。這兩個概念是不一樣的。這是一道選擇題。魔王必須要殺掉其中一方,有一次拯救其中一方的機會!是去選擇救116人!還是去選擇救1個人!蔡康永說的那個例子人數比例是對等的,並不能說明這個人數懸殊的問題。高說的暴君理論跟正方辯友也不是一個概念。比較反感蔡康永最後的倒戈


這是我第一次在知乎上回答問題,因為我一直覺得我這樣的文化就不要拉低知乎用戶的平均水平了。但這次有些人的回答我真的看不下去了。
的確有些人讀書多,見識廣,有自己的一套價值觀,對於這個節目略顯生硬的傳播一些基本的價值觀念反感。但是在這個大多數人從小就被教育個人要為集體利益犧牲一切(大多數時候希望是別人的一切,自己是集體的一部分)的地方,被教育成個人就是愚昧、自私、要被偉大的黨引領才能走上正確道路的地方,這個節目傳遞給大家觀念難道不比你們那些自以為是批評更有價值嗎?
為了招商引資徵收的農民土地,為了地產開發,高速公路或者地鐵而強拆的私房,不計其數的例子發生在我們身邊,許多人覺得只要不是發生在自己頭上,那麼這些釘子戶,那些一夜之間房子被推倒人被打傷帶走的人,都是必要的犧牲。
我知道你們要說這次討論的題目和高曉松所說的暴君理論不一樣,是的,你能分的清不一樣(還是為了表現你分的清所以逼格高?)但是現場投票的116個觀眾都能嗎?電視機前面看節目的人都能嗎?你在現實生活中的絕大多數能嗎?所以我認為這個節目傳遞給大家的觀念,比你們那些抖機靈的「」對高曉松路人轉黑」的回答有幫助的多。
我覺得有這麼一擋節目可以簡單易懂的傳遞這樣一些觀念,我很感動。


他們一幫男士們幹嘛不把兩個老太太背下去?怕冒犯,詢問下解釋下就好了有必要所有人跟在兩個超慢的老太太身後嗎?再說兩人手挽手並排走也影響消防員上樓啊。


賈玲必須死,但是,按鍵的人也必須死

權利和責任是對等的。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剝奪另外一個人的生命。因為沒有任何人能夠有足夠的責任來對應這種權利。這句話看上去是沒有錯的。

但是,真的沒有足夠的責任來對應嗎?如果這個人願意履行自己最大的責任呢?比如說,按鍵後自殺呢?

這是個嚴肅的話題。曉松老師說過,無數的暴君都是以此為借口來推脫責任。但實際上,暴君在剝奪他人生命的同時,並沒有履行與之相適應的義務。這才是一切悲劇的來源。

在這種極端情況下,原有的道德規則並適用。但是當極端情況處理結束以後,回歸正常情況時,原有的道德規則仍然需要堅守。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必須保證處理極端情況的手段並不會用在一般的場合。所以,任何決定必須犧牲賈玲姐來拯救大多數的人,同時必須犧牲。不是說這樣不和常規的手段不可以動用,而是動用這樣的手段一定需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隔壁日本在古代,農民是可以抗議貴族徵稅太高的,可以去京都或者天皇抗議。而且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代價是,抗議的代表必須剖腹。這種變態的制度在一種程度上提供了極端情況的解決方案。

魯迅先生也曾經說過,他是對抗黑暗的鬥士,但是他在這個過程中也變得黑暗。所以當黎明來臨,他將和黑暗一同滅忙。


今晚這期《奇葩說》差點清空了開播來積累的好感度。理解借嚴肅辯題增加節目厚度的想法。為初衷點贊。可最終演變成了一場讓嘉賓尷尬、讓劉思達繼續滿嘴放炮、完全不就事論事、漏洞百出、卻又夾雜道德綁架的可怕說教。白白浪費了上期賈玲馬東那麼多的妙語連珠,也完完全全毀了一晚的好心情。


奇葩說拿這個老題目做題了:
A船上有100人,B船上有1人.兩艘船都各有炸彈,A船定時20分鐘後爆炸,B船則沒有.給你一個按鈕,按下它B船立即爆炸,A船定時炸彈取消.
由你決定該不該按,你該如何是好?
正方:按
反方:不該按

這個問題,是對道德提出挑戰,提出這個問題的人認為,在這個世界上,一定存在一個兩難的情況使人無論如何選擇,都將違反道德.藉此證明:完美的道德是不存在的.

明確道理:
1.每條生命都是無價的.(這是對的)
2.你不是上帝,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這句話也是對的)
若有人覺得這是"理想主義",那麼這些人的世界觀真是太恐怖了.

對這種看起來有點複雜的問題,你應該先將問題中的干擾排除掉,演化出等價形式:

首先排除人數干擾:

一開始必然談到"是否能因為多數而犧牲少數"的問題,反對者提出,在生命的意義上,每條生命都是無價的.(這句話是對的)
同理,死1個人與100個人,在這個角度看來,是一樣的.
那麼問題就可演變為:A船1個人,船裝有定時炸彈.B船有1個人,有炸彈但不是定時的.

再排除定時炸彈干擾:
不做任何事,就是將A船的那個無辜的人判為死刑,緩刑20分鐘.而按下那個按鈕,則是殺掉B船的那個無辜的人.
你該如何是好?
不論你如何選擇,2個無辜的人中必定會死一個,無非是20分鐘後自動執行.與立即槍決的區別.
不論你什麼都不做,還是按按鈕,這都是由你的意志控制著的.
所以就算你什麼都不做,還是裝作不知道,從意識上來說,你一樣是在殺人.
你沒有任何方式去"不作選擇".

所以問題演化為:
2個無辜的人當中,一定要有一個人死,你選擇讓誰去死?
看起來似乎無解,因為不論如何做,都會使得你在意識上殺人.

問題到這一步時,更多的人會違反前面說的 "生命意義上的道德" 將B船幹掉.
因為不論如何選擇,不論出於何種理由.你都是在殺人.既然都是在殺人,都將違反"生命的道德",那麼我們就應該從功利角度來進行選擇.
那麼選B,盡量減少傷亡,這樣罪過會少一點.這是大多數人的想法.

你不接受這樣的現狀,這種想法非常好,那麼你就會想:是否有繞過"意識"的方法?

為了繞開"意識",於是你決定拋硬幣.用"硬幣的意識"取代你的意識.
可是,拋硬幣的方案雖然能使你不去 "決定究竟是哪個人的生死" .但你卻會去 "決定某一個人的生死,不論他是誰,總會有一個".
所以如果採取這種方案,等於是你清楚地認可了"你可以決定別人的生死".
而反對者也說: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這句話是對的).
你繞開的僅僅是"該讓哪個人死"的問題,但是你的意識卻在控制著你去作出"該不該為此作選擇"的選擇的問題.

可是事實上, "你該不該為此作選擇" 這個問題是不存在的.
因為前面說了,沒有任何方式可以讓你 "不作這個選擇".

所以,當不選擇也是一種選擇的時候,原先的條件就決定了,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該與不該,你只有去作出選擇.

於是,你可以順理成章的繞過所有問題,對2個人進行1:1拋硬幣,讓硬幣選擇,無法"不作選擇"的你,只能按照 "硬幣的意志" 去執行.
當硬幣落下來,這等同於一道閃電落下來會劈中A船或B船的情況一樣.成功轉化為了外力條件.

但是別忘了,你用手拿著遙控器,當你拋出硬幣時,得知了它的選擇,按下開關的你依然是受意識控制的,也就是說你是用手按開關的,你依然繞不開"意識",只要你有這個能力影響按或者不按開關的過程,你都是繞不開的.此時你應該造一個隨機選擇的機器,從你將問題交給機器起,直到機器選擇出按或者不按開關前,你都無法影響事情的進程.此時你才算繞開了這一點.

以這樣的思路回到實際選擇中.你面對的是100個人的A船,與1個人的B船.
你改如何執行拋硬幣的方案?

如果要公平,直接將A船與B船作為1:1的對象.拋硬幣決定.
這一看上去,1一個人對100顯得極其的不對等:

就因為1個人活,而讓100個人死???
或者說,只有
1個人死了,才能讓100個人活???

這麼說讓人感覺極不公平.但是實際上,只要概率對每個個體來說都一樣,就是公平的.
101個人裡面,每一個人面臨死亡的概率都同樣的是50%,只不過100個人在同一面,1個人在另一面.

至此,道理上該怎樣做,我已完全表述明白.希望看的人,至少把上面內容看完,再看接下來的話!
若因此再產生誤解,我不再做任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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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我所說,我是選擇用機器隨機按開關炸死我自己或者對方的人.

但問題並沒有結束.

放到現實中談.具體條件特別繁多.
現實情況是:有些情況下的人,他們"不可能" "僅僅"用拋硬幣的方案解決問題.他們更多的是憑自己的意志去操縱開關.這就是人性作怪.
而且,在這些人,是將人命當做賭博籌碼.完全違反著"生命的道德"來進行選擇.
其中又有絕大多數的人,一定是手動按下開關讓對方爆炸的.
以本人的經驗,這世上絕大多數人都是如此.絕大多數人是屈服於物質,也絕大多數不僅屈服,還為自己的屈服尋找借口."人性"便是眾多借口的其中之一.

拿拋硬幣舉例子
你有100元,我有1元,硬是要拋硬幣決定將誰手中的錢毀掉的話,你肯定會覺得我的1元該為你的100元自動毀掉以保全"大局".
同時如果這是一場賭博.
你肯定不會下100元的籌碼,以50%的概率博這區區1元.

所以不可能僅僅用拋硬幣作選擇的有很多,尤其是在雙方懸殊越大的時候,人越會有意識的去作選擇.

極端例子:
B船上1個人是外國來訪的元首,引爆了就將發生戰爭,不巧的是那個國家還特別的強大,搞不好發生戰爭會被滅國.
此時B船上只有1個人,看起來像少數派,但其實100A船上的平民才是少數派,因為選擇B船的1元首,就是選擇兩國士兵的鮮血.

接下來恐怕就不是拋硬幣這麼簡單,勢必會引起投票,圍繞這A船與B船的生死.
一方面是100A船的平民以及其親朋好友,另一方面,則是兩國千萬士兵的血肉以及親朋好友.可以想像場面一定異常緊張.結果一定令人感到殘酷冷血.
如果你也在其中,你可能不禁內心發冷:難道你投的這一票是在謀殺嗎?

此時我真希望你有那麼一台拋硬幣按按鈕的機器.
但可惜的是,生活中不是所有問題都能通過"按按鈕"或者通過機器不受人影響的自動執行選擇結果的.就如上面這個例子一樣.你面對這樣的問題無法繞開你的意識.你的意識無法逃脫殺與被殺的兩難.於是你陷入了尷尬.

極端例子,是為了說明生活中存在的問題:
明明你不能按那個按鈕,但實際生活中,人們總在犯這樣嚴重的錯誤.這是一個殘酷的現實問題.

但是請記住一點,就如同知乎以"點贊"數來決定優先顯示權一樣,投票,它愚蠢,不論是否合理,人多,勢力大就獲勝.但這是一種萬般無奈的方式,一切都只因為它能在形式上解決爭端,讓一個群體向一個方向走,維持一個團體的運行,哪怕這不合理.

同時也要強調的一點是:
你面對一個無奈的問題時,為了解決問題你可以把人當做工具給人一個標價,但是在此時此刻你要知道這是侮辱人格的.不合理的,墮落的,是褻瀆人類的.別覺得那是理所當然的,那些參數根本不是一個人的全部意義.

請注意,至此,這裡
僅僅是在說一個現實的殘酷現狀,揭示"現實中這麼做的情況"與"道理上不該這麼做的原因"之間的矛盾.這並不是要引導大家認同人數多的這一方.是要引起大家的思考怎樣改變現狀,而不是懶惰的服從現狀.希望不要引起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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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本期辯題,如果你愛思考,善於思考,你會發現其實這個問題非常有意義.
比如:
"善良之人的冷漠也是一種罪惡"——小月月事件是典型的反面例子.通過這個辯題,我們可以明確出:不作為也是一種選擇,在意識上也是犯罪,因為這一點,所以"冷漠也是罪,一種法律無法證明的罪".

看完本集感到最恐慌的是:
到最後仍有接近半數的人選擇該讓B船的人死.注意,題目問的是"要不要犧牲賈玲救大家",他們選的是"要".鍵一按就處決了賈玲,只因為他們脖子上曾經被頂著一把刀.
這次馬薇薇說到了一點:你可以按那個按鈕,但你不應該覺得"該".

什麼是素質?不是簡單的不吐痰就是有素質了.分得清是非是最重要的.
相當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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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題主問:

能否就功利主義、自由主義,以及康德等人的哲學思想作分析

哲學是很嚴謹的,所以不敢貿然分析.所以我下面不是分析,是自己的理解,覺得對的你就吸收,覺得不對的就提出來把問題分享.
功利主義是把利益與道德作捆綁.強調整體的利益.它將人抽象地量化,給每個人標一個價值,假如是在這個兩難問題上要誰死,你有價值就讓你活,你沒價值就讓你歸西.
舉例:
假設這個價值指的是"個人潛在社會貢獻",若A船人價值總和比B船1個人少,那麼A船的人就瞬間爆炸.再詳細一點:也就是說,若B船的人是一個80%概率明天要死的老頭,而這個老頭明天有10%概率想到超光速引擎的關鍵原理.若這個老頭死去之後,又會有人大概要過100年再發明出來,超光速引擎提前100年帶來的效益*20%*10%就是這個老頭的價值,明顯大於另一艘船上100名小碼農的價值總和,於是100位小碼農瞬間爆炸.
上面只是個說明問題的例子.書中對這個量的衡量,邊沁是用"給社會帶來的快樂"表示,他具體怎麼計算的去翻書吧.
功利主義存在的問題從實現上講,量化不到那麼準確,一個老頭明天80%概率會死掉,10%概率想到關鍵原理,如何估計出超光速引擎在100年會有發明?
功利主義在道德上也存在的問題:它統一地忽略掉人的個性,也忽略掉與社會無關的個人屬性,它無疑是將人當做物,若社會按照它的規則運轉下去,將會出現反人類的局面.
這也是大多數人會犯的錯誤.將人量化,你能給我賺多少錢,你在我眼裡價值多少.大家可以捫心自問,是否這樣對待過別人,或者說,意識到自己處事方法與此等價?又是否有人如此對你?被人當工具你的感受如何?

自由主義,有一些方面與功利主義截然相反,但另一些方面,則沒有任何說明.
自由主義將個人權利放在最高.
換做功利主義,必然會立法指出人必須按照計算結果執行幫助或者不幫助.
而自由主義他們對待問題的觀點是,面對一個快要死的人,你是該幫還是不該幫?這應有你自己決定,但是法律絕不能規定你必須去幫,別人也無權指手畫腳.他們的界限非常清楚,並且非常絕對.但是他們的態度卻沒有覆蓋到"道理上該不該幫?",或者說他們認為保護這個個人與他人的界限才是最高的道德.
若自由主義者在此問題中,有多少人反對按按鈕,人數則很難預料,但是大多數人必然選擇讓賈玲瞬間爆炸,因為他們中的大多數的意識在此問題沒有指導思想,於是聽從本能.
視頻封面姑娘闖紅燈被查奇葩回復雷翻交警視頻
康德,這位偉大的哲學家.他比自由主義者更加優秀.
前面我說 選擇投票的人當中 還有一個意識取向不同的問題.這位哲學家就提出"共同意識"的概念,就是人們所有意識疊加在一起,都有交集的那一部分.
他比自由主義者優秀的地方太多了,他提出人有理性所以是人,所以人值得被尊重,不可被當做工具,同時人應由理性控制意識的外在,利益的誘惑,本能,也都是意識的外在.
並且還提出,道德在於動機,若動機是出於利益,卻做出了道德的事情,這就不能算道德.若動機出於道德,卻造成不夠好的結果,也是道德的.
這就是偉大的康德,所以在這個問題上,他一定會選擇用機器拋硬幣自動完成的.


對於高曉松終於路人轉黑。


這道題是倫理學裡的一個基本問題,即所謂義務論(Deontological Ethics)和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的爭論,各自發展出不同的哲學流派。功利主義主張:能導致最多人獲得最大幸福的行為是對的行為,代表人物有 Bentham,Mills;義務論主張:人們在道德方面做抉擇時,必須將義務納入考量,這些行為的對與錯不是由後果如何來決定,而是由義務來決定,代表人物有康德,Rawls。

關於其中倫理學更深入的探討可以看這個問題:康德會怎樣來回答「電車難題」? - 哲學

可參考:規範倫理學 wikipedia.org 的頁面


我覺得做幾個等價假設就可以很清晰的解決問題了

反方一直在說人人平等,但是人人平等應該建立在船上的是賈玲還是劉岩都炸或不炸上。所以這個立論不成立

生命無價論。有回答說可以將事件簡化為兩條船都只有一個人,那麼反過來說,我也可以把人多的那艘船換成全人類。
如果你不能接受船上是全人類,也不應該炸死賈玲這樣的觀點的話,抱歉,立論不成立

還有一個
引爆賈玲船的按鈕,如果在賈玲手上……分析一下這個場景 一切ok


其實我覺得這不就是有軌電車問題的變形嗎?都屬於傳統的功利主義與義務論之間的矛盾。


該死

高曉松和蔡康永站在了一起,因為所謂價值觀。那麼我談兩點

1、116大於1才是最大的價值觀
假設116人的船上有人要按鍵炸死賈玲,那按高曉松所說就是暴君理論、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簡言之,就是不道德、違背了作為一個人的價值觀,因為作為一個「人」不能通過數字的多少衡量得失。但是問題來了,數字不就是最大的道德和價值觀嗎?116大於1不就是最大的道德和價值觀嗎?因為世間本無道德,人還是野蠻狀態的時候並不會瞬間崇高起來而產生道德,而是會為了生存、一種本能的直覺而產生道德。

2、不是按與不按,而是按多少次
我同意艾力的觀點,即不按鍵是謀殺了116次人
所以,表面上是按鍵或者不按鍵的選擇,本質上按1次或者按116次的選擇。那個116個鍵就在那裡,只是它的名字叫「不按」


我不是辯手,道德也沒高曉松和蔡康永高尚。就單單說說觀後感。要展開來說這個辯題,寫幾篇論文都寫不完,道德概率社會性命平等認知和行為什麼都可以說一通。

首先很反感高曉松在辯論中跳出來打斷正方發言,打著正三觀的旗號為己方拉票,並用一個類比不正確「暴君理論」的觀點來混淆視聽。「暴君」高曉松已經給他下定義為暴君了,那他必須是一個有私慾而又殘忍的獨裁者,暴君即使打著犧牲少些人的性命來拯救更多人的性命這個幌子,最後還可以是為了滿足自己一個人的利益,「暴君」手上可選擇的路也肯定要比在船上116個人的路要多得多得多,這跟當晚辯論的題目是完全兩碼事,船上的人要面臨的是20分鐘迫在眉睫的殘酷的唯二的決定。 「暴君」他即使殺了少數人的性命,他也未必需要承擔多大的後果。但是,如果是船上按下按鈕的這個「作為」的人,他即使是救了其餘的115個人,但他可能還是要面臨一輩子的內心的折磨和事後要可能要面臨的謀殺指控,他得到的跟他所承擔的後果我認為跟 「暴君」是完全不對等的。

還有也十分不滿意蔡康永最後的倒戈,作為團長最後放棄自己的隊友們,如果這次倒戈會淘汰正方的人,更甚會犧牲隊友性命呢?我不知道他還會不會那麼義無反顧的倒戈呢。這是一場辯論賽,為了價值觀問題倒戈,那正方的辯手如果本是內心認同反方的,那這個辯題還要不要進行下去?還有提到蝙蝠俠的電影例子,那個例子是導演要傳遞他自己心目中的價值觀,並不是現實中的故事,這隻能證明蝙蝠俠導演和蔡康永的這個問題上的價值觀是一致的,現實往往殘忍得多,要是現實那麼理想化,還要電影傳達那麼多雞湯式的價值觀幹嘛。

我在想,如果這個辯題把116人換成世界上所有人,把賈玲換成高曉松,兩位團長意見還會是不作為嗎?留下高曉松一個男能繁衍下去嗎?他們還希望每個人都像他們一樣不作為,問上帝為何捉弄他們嗎?我相信總有人有願意去按下這個按鈕,出於私心也好,為了舍小取大也好。就是世界上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聲音,都有不一樣的想法,社會才能前進到現在。

我認為在人即將要面臨死亡的時候做出的選擇,你都不能用道德批判他說他的決定是錯的,求生欲這個自然屬性是在道德這個社會屬性之上的。


對知乎一直是充滿敬意和期許的,然而這一次,感到害怕。
我的選擇是,不炸。

這道題目不是在問上帝,100個人和1個人的生命,你要選擇哪邊。而是,我們就在多數人的船上,我們因為倒霉,船本來要沉沒了,我們都會死去。這時我們有一個機會,讓另一艘船上的一個人死去,我們許多人活下來。如果沒有這個按鈕,他或她本來是可以活下去的。
這才是題目。

我選擇不炸的理由是:
如果我們最終沉沒,一起死去,我們的家人會痛心,我們的社會會損失,說的極端一點,如果世界上一共只有這兩艘船,人類會因此而滅絕(剩下的一個人恐怕也無法繁衍),但是,誰讓我們出來坐船而不是宅在家裡看奇葩說,我們活該,誰讓我們站在這艘船上而不是那艘船上,我們倒霉,這是我們的命。我們可以感慨老天無眼老天不公,但這就是我們的命,我們一百個在這艘船上的人的命。我們應該積極想辦法逃生,但即便沒有其他辦法,我們也不能去傷害另一個無辜的生命。
如果我們按下按鈕,讓另一個人炸死,我們就是謀殺。他或她本不該死的,至少,哪怕已經是死刑犯,也不該以這種方式在這個地方被殺死。他或她並不應該為我們所處的倒霉情境負責,更不該為此死去。這是我們在這個世界上作為人類的規則和操守。

我不是法律專業,但我想,另一個船上的人並沒有威脅到我們的生命,威脅我們生命的是這艘可能會沉沒的船,那艘船上的人,無論他或她怎樣的罪大惡極,只要在這件事情上是無辜的,就不可以按。如果按了,就是謀殺,有計劃的謀殺。

我也不認同投票,一群人並不能因為數量多就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尤其是其中還摻雜了自己的生死。我們為什麼有法庭,為什麼要有程序正義,為什麼注重證據,因為沒人有資格決定他人的生死,所以我們要法律,要法官和律師的假髮。

這一切也不為別的,只希望有一天當我們孤身一人無辜的在另一艘船上,即便我們自己寧願犧牲,不會被別人決定了的命運。


P.S. 剛看到題目時很期待,因為覺得選擇炸船的一方很難辯論。少數人為多數人犧牲這樣的論調,似乎早該過時了。開始辯論前甚至希望看到炸船的一方會贏。這個贏是奇葩說規則的贏,希望看到炸船的一方通過一些新奇的角度和奇葩的理論把支持他們的人數從10提高到11,大概這樣子。


不知道節目是否有事先策劃。但看到最開始觀眾壓倒性選擇炸船的時候,我也像蔡康永一樣的驚恐。我沒想到自己竟會是少數。所以並不反感高曉松的插話和蔡康永的倒戈。我對這期節目的期許本來也是大家歡快娛樂的用各種奇葩觀點進行嚴肅的辯論,但這樣的情況,可以理解兩位團長的強行正能量和灌雞湯。因為這是個底線問題。


我突然想出一個主意~這樣~
116人的船上,進行投票,不得棄權,棄權的人去按按鈕。

投票是否按下按鈕,如果最後結果是不按,那麼就不按。

如果結果是按,由投了反對票的人內部投票選舉那個按按鈕的人~

嘖嘖……這是一個道德的人,被一個群體賦予了使命……好道德的解決方案啊~


和別的答案不同,想從比賽的公平性上分析。
覺得是節目組的分組失誤。
因為這個問題其實有三種答案,卻被節目組強行分為兩組。

分別是:

  1. 贊同,我選擇按下按鈕(因為賈玲該死)
  2. 反對,我選擇不按下按鈕(因為賈玲不該死)
  3. 棄權,我選擇不按下按鈕(因為我沒有權利決定「賈玲該不該死」)

如果問題是你會投哪一方?那就很清楚了。

反對和棄權的結果雖然一樣,但是動機完全不同。
當你選擇反對的時候,你就是在權衡116人與女神賈玲的價值。如果大魔王把遊戲規則反一下。如果是按下則116人爆炸,不按則賈玲爆炸,那投原先不按的人,現在就會選擇按下。
但是對於投棄權的人,他覺得這個大魔王就是閑得蛋疼,賈玲和116人的生命價值哪裡能互相比較和權衡,哪裡能放在命運的天平上稱一稱孰重孰輕。這個大魔王就是個小逗比。20分鐘抓緊點我還能擼一發。

贊同方
論點:1.為什麼生命的價值可以比較 2.為什麼比較的結果是116人更不該死。
反對方
論點:1.為什麼生命的價值可以比較 2.為什麼比較的結果是賈玲更不該死。
棄權方
論點:1.為什麼生命的價值不可比較 2.為什麼擼一發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但是節目組一開始顯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或者可能節目組認為可以比較。
總之,結果是節目組有意或無意遺漏了一個棄權方,只分了按(正方)和不按(反方)這兩類。

然後就出現了1v2的局面,正方在面對反方中的棄權方的時候要辯論為什麼可以比較,面對反對方的時候又要辯論為什麼116人更不該死。而反方可以隨意切換角色,輪番使用棄權方觀點和反對方的觀點,這就是強行合併的不公平。

正方表示心累。


這個問題其實完全自相矛盾。這裡面有一些每個人都公認的道理:

你沒有權決定別人的生死,每個人生命都是平等的無價的。
大家都是指責選擇殺死賈玲的人道德淪喪為了自己能活殺死無辜的賈玲。可是你有沒有想過這其實不是一個按鈕的問題,這是有兩個選項,
選項A,按鍵,殺死賈玲
選擇B,不按鍵,殺死116個人。
你們現在覺得選A是對的,因為你沒權利殺死任何一個人,那你憑什麼殺死116個人。每個人的生命是無價的,那憑什麼這116個人的生命就不算生命了?
既然都是殺人,都是道德淪喪,都要違背生命是無價,又憑什麼指責殺死賈玲的人,不指責那些殺死116個人的人?
我不能隨便地說哪個對哪個錯,但至少法律上殺一百個人比殺一個人要背的刑事責任要重。
如果真讓我選擇,就是非殺不可,那我會選殺死賈玲,不管這是功利主義還是康德大神,我都會選擇殺死賈玲,哪怕就是我一個人在那個船上,我也會選擇殺死我自己。不要跟我說什麼平等不平等,我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有一個國家對我國發動了戰爭,任何人都知道我們可愛的那些鐵血軍人會上陣迎敵不顧生死保家衛國,甚至也會有很多人去參軍去戰場去廝殺。照這些人的看法,就別打咯,那些軍人的命不是命嗎?軍人的生命也是無價的啊,那我們被侵略的時候大家就坐在道德的至高點統統等死好了。所以這時候已經不是討論生命平等了,你不管選誰死,都不平等,都違背了自由主義。自由主義完全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因為這本來就是一個不平等的事,那肯定得用第二套解決方案,就是功利主義了。選擇救100個。
如果無法理解救100個人,那我們就假設是全人類vs賈玲,其實道理是一樣的,也是生命平等也是生命無價,那毫無疑問救全人類啊。
最後說一點,這個問題本身就已經拋開了生命是平等的,如果非要說平等,那其實最好的方式就是天決定,比如拋硬幣什麼的,那不管是賈玲和116個人的死亡概率或者存活概率都是50%啊,這才叫眾生平等啊。


沒有任何一個理由可以將傷害別人變得合情合理。
當我每次看到那種因為別人傷害過你,所以你就理所應當的再去傷害別人的心靈雞湯感到作嘔,這值得讚頌嗎?
今天這艘船上是一個普通人,或者說她是一個優秀的藝人,我覺得她不應該去犧牲,而即便她是一個妓女,一個小偷,一個連環殺人犯,你也沒有資格在那艘船上殺掉他,他犯了的罪,會有法院來審判,會有專門執行死刑的地方讓他去死,不管他是誰,不管你是誰,你都沒有資格,沒有資格去決定別人的生死,不管是什麼樣的理由。
很多人講說我們是為了整個人類的生存,那現在地球上這麼多人,這麼少的資源,乾脆為了繁衍生息把所有不健全的殺掉好了啊,為了生存啊,這是達爾文的進化論啊。弱肉強食幹嘛要管非洲,幹嘛要管殘疾人。
人類的生存對於整個宇宙來講有什麼區別嗎?假設為了更多的外星人犧牲地球呢?
如果連人類最後一點光榮和尊嚴也不管的話,人類的存在和其他生物有區別嗎?
如果我是賈玲,我一定會毫不猶豫的選擇救大家,
但是這不代表我因此可以決定他的生死。
這是人類的尊嚴和光榮。
我個人覺得這毫無疑義,與逼格無關,
當然,我也尊重不同觀點的你們。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歡迎來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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