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民主導致效率低下,專制效率高,能集中力量辦大事」這樣的觀點?


摘自毛澤東《井岡山的鬥爭》。數數這段話中出現了幾個民主?

紅軍,包括後來的tg軍隊,有沒有嚴格的紀律?有沒有超出裝備水平的強悍戰鬥力?有沒有集中力量干大事的組織能力?有沒有碾壓封建僱傭軍隊?封建僱傭軍隊是不是專制的?
這才是真民主的強悍力量。題主所謂的民主,是假的,假的,假的。


這種說法是荒謬的


很多人默認一種說法,專制=集權 民主=分權,由於集權可以迅速決策因此效率高,不是的,舉個例子,穆巴拉克和卡扎菲,這兩位都是獨裁者,毫無疑問是專制,你覺得這兩位能有什麼效率可言?


實際上更靠近效率的說法是集權和分權,而集權和分權只能解決效率的一個層面:決策。但是不能解決實際執行問題,因為實際執行會面臨各式各樣的問題,比如說集權者是否能夠深入到基層,人民對於政策的反應,國際環境如何等等。


所以這個問題斷然不是風險不風險的問題。效率的問題是極其複雜的。不要以為每一個專制政府都能 推動經濟的迅速發展,實際上大多數專制政府是無力推動的,要麼是獨裁者沒有集權能力,要麼是國際環境不允許,要麼是人民的反對。

所以專制不一定效率高,也不一定能集中力量辦大事。


說了獨裁的問題,再說民主的問題,分散決策這個問題斷然不會像yilin wang所說的哪樣

在分散決策的體系下,每個人都為自己的決策後果負責,那麼那些做出錯誤決策的人,很容易就被淘汰了
民主社會分散決策的另一個好處是增加選擇的機會,減少機會成本。任何選擇都有機會成本,比如你大學四年學了經濟,那就不能學法學,這就是機會成本。比如喬布斯,比爾蓋茨的誕生,本質上是社會給予每個個人充分嘗試機會的結果。但是在專制社會不行,全社會只朝一個目標前進,那麼對於這個社會來說,社會就只有一個總體目標,整個社會就沒有嘗試其他機會的可能,這樣的社會機會成本高的可怕

分散決策斷然不會像yilin wang說的那麼好,我舉例子你就看出來了。


在分散決策的情況下,所謂的「每個人都為自己的決策後果負責」事實上是每個人都不用負責,為什麼呢?最分散決策的情況我們已經看到了,比如說脫歐公投,英國已經嘗試過了,公投可謂分散的不能再分散了,誰負責?卡梅倫?法拉奇和黃毛?特蕾莎梅?實際上你會發現沒有人為脫歐負責,一言不合就公投,這是最分散決策的情況了,誰負責?沒人負責。


再說所謂的選擇機會和機會成本,這個我其實在過去其實也說過,當歷史的轉折來臨的時候,這個成本大的可能讓你無法接受。比如說在世界製造業 轉移的時候,這個過程可能就那麼幾年,有的國家搶得到,有些國家搶不到,中國搶到了,於是成了製造業大國,印度沒搶到,製造業就不行,但是印度可以說:哎呀對不起我突然想搞製造業了,咱們能再來一次嗎?。

對不起,時機過了,不是你不努力,時機過了就是過了,歷史不會重來,選擇只有一次,沒有那麼多所謂的機會成本給你,想搞製造業?等下一次製造業轉移吧。因為很明顯,中國在世界製造業轉移過程中用盡全力去爭取,僅僅看看當年中國變態的招商就知道,印度拖拖拉拉,三心二意,因為它在「嘗試其他可能」,然後時機就過了。

那印度能怎麼辦?什麼都做不了,只能等。


所以專制和民主它就是一個說法,它什麼都代表不了,甚至不能由專制和民主能推導出什麼東西。專制就是專制,民主就是民主, 專制既不事什麼效率高,也不是什麼辦大事,民主也絕非人間天堂,甚至它連一個「最不壞的制度」都不是。


這個觀點是不對的。

先下結論,民主的問題很多,在議會辯論,黨派鬥爭中會消耗很高的精力。但這不代表獨裁就更好。因為獨裁體制的運營成本在大多數情況下比民主體制更高。比如高層內部的權利鬥爭、黨內爭權、臃腫的官僚機構,地方對中央命令的敷衍和抗拒等等。

接下來我將用實例來說明一下為什麼我的結論是正確的。

一個國家的經濟好壞,由於變數太多的緣故,很難直接和政治制度直接掛鉤。譬如先天資源、人口結構、地緣政治環境等等要素都難以準確的量化,所以我們並不能說一個國家經濟好就一定是民主/毒菜的成果。但是,有一個指標卻可以相對準確的讓我們看出一個國家制度的優劣,這個指標就是人類發展指數。人類發展指數的權重有三個,人均ppp,預期壽命、受教育程度。其中人均ppp就是我剛才說的,由於各種先天原因而不能作為制度優劣的直接證據。但是在同等人均ppp的情況下,政府是否能用現有的經濟能力提升人民的醫療水平和受教育水平,這就是制度的功能了。

舉例來說:

卡達的人均ppp是127660,為世界第一。相比之下,瑞士的人均ppp為59561,不到卡達的一半,排名世界第九。但是瑞士的預期壽命是83.4歲,為世界第二,而卡達人的預期壽命為78.2歲,世界第三十五。瑞士的教育水平指數為0.844,排名世界第三,卡達則是0.686,世界第三十一。儘管仍然有小部分變數是無法控制的,但是我想這已經足夠證明瑞士的制度比卡達更好、更高效了。儘管卡達因為先天條件而非常富裕,但是其專制政府卻沒有把這些財富有效的轉化為人們的醫療、教育水平。

那麼按照這個例子,我們只需要對比一個國家的人均ppp排名和人類發展指數排名就可以了。由於人均ppp本來就是人類發展指數的權重之一,那麼就可以得出一個粗糙的初步結論:人類發展指數排名高於人均ppp排名的國家,是制度較好的國家。人類發展指數排名低於人均ppp排名的國家,是制度較差的國家。

以下是我選取的樣本:

1.卡達:

人均ppp排名:1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33 / 制度:獨裁 / 效率:極差

2.新加坡:

人均ppp排名:3/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5/ 制度:獨裁 / 效率:普通

3.汶萊:

人均ppp排名:4/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30/ 制度:獨裁 / 效率:極差

4.科威特:

人均ppp排名:5/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50 / 制度:獨裁 / 效率:極差

5.挪威

人均ppp排名:6/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1 / 制度:民主 / 效率:極好

6.愛爾蘭

人均ppp排名:7/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8/ 制度:民主 / 效率:較好

7.瑞士

人均ppp排名:9/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2/ 制度:民主 / 效率:極好

8.美國

人均ppp排名:11 /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10 / 制度:民主 / 效率:較好

9.沙烏地阿拉伯

人均ppp排名:12/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38/ 制度:獨裁 / 效率:極差

10.瑞典

人均ppp排名:15/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14/ 制度:民主 / 效率:較好

11.澳大利亞

人均ppp排名:17/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2/ 制度:民主 / 效率:極好

12.德國

人均ppp排名:18/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4/ 制度:民主 / 效率:極好

13.中華民國/中國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中華台北

人均ppp排名:19/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25/ 制度:民主 / 效率:普通

14.加拿大

人均ppp排名:22/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9/ 制度:民主 / 效率:極好

15.英國

人均ppp排名:24/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14/ 制度:民主 / 效率:極好

16.法國

人均ppp排名:25/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22/ 制度:民主 / 效率:較好

17.日本

人均ppp排名:27/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17/ 制度:民主 / 效率:極好

18.赤道幾內亞

人均ppp排名:39/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139/ 制度:獨裁 / 效率:極差

18.以色列

人均ppp排名:34/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19/ 制度:民主 / 效率:極好

19.西班牙

人均ppp排名:33/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27/ 制度:民主 / 效率:較好

20.馬來西亞

人均ppp排名:46/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59/ 制度:民主 / 效率:較差

21.阿根廷

人均ppp排名:62/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45/ 制度:民主 / 效率:極好

22.伊朗

人均ppp排名:66/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69/ 制度:爭議民主 / 效率:普通

23.伊拉克

人均ppp排名:68/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121/ 制度:民主 / 效率:極差

24.俄羅斯

人均ppp排名:48/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49/ 制度:爭議民主 / 效率:普通

25.巴西

人均ppp排名:80/ 人類發展指數排名:79/ 制度:民主 / 效率:普通

後面的國家過於貧窮,不列舉了


從以上的列表可以看出來,儘管獨裁製度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比較優秀,比如新加坡,而民主制度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非常差勁,比如伊拉克。但是總體來說,民主制度的效率要比獨裁國家更高,政府也更在意民眾的訴求。在獨裁國家,儘管也有例外的出現,但政府普遍並不能把國家的財富有效的轉化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

最後,可以用幾個問題總結一下:

民主一定效率高? NO

獨裁一定效率低?NO

總體來說,民主是否比獨裁效率更高? YES


一個獨裁國家的人民應當用各種方式努力追求民主嗎(民主轉型可以把一個國家變得更好嗎)?

NOT GIVEN


先說結論:
民主不等於效率低下辦不了大事,有時民主體制下能把大事辦的很好
專制不等於高效能辦大事,很多情況下可能會搞得很遭

民主體制下辦事效率就會低下嗎?到底怎麼樣才算效率高?
可以拿美國蘇聯舉例子
1) 柏林空運:

1948年6月24日,蘇聯突然採取軍事行動封鎖了通往西柏林的地面通路,切斷了西柏林幾乎一切的物資供應和對外經濟往來,斯大林看來這是一招相當有效的棋,因為如果西方不能維持西柏林的生計,那麼就只能按照蘇聯的政治條件恢復西柏林的物資供應,將西柏林拱手相讓,否則就必須冒著第三次世界大戰的風險武力打開通路。但是像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採取了第三種方式回應——空運。
西柏林市區有230萬居民,加上西方三國佔領軍,共有250萬人,沒有糧食供應,一天也不能維持,到了冬天,沒有煤炭補給,取暖問題就無法解決。經過計算,西柏林每天需要至少 4500 頓物資才能維持基本生存。除了飲用水,幾乎可以想像的一切物質例如一張紙、一支筆,都需要空運進去。當時,西柏林的存糧只夠支持35天。1948年6月24日晚上,美駐德軍事長官克萊與部下和顧問們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對付蘇聯封鎖柏林的對策。會上各種意見分歧很大,最後克萊決定對西柏林實施空中補給。駐西德美空軍司令李梅接到克萊命令後,立即調集他所掌握的飛機,第二天便開始向柏林空運。(效率高不高?)與此同時,李梅還發急電,請美國政府從世界各地調更多的運輸機以供空運使用。1948年6月26日,在美國國務院會議上,杜魯門總統命令美國駐歐空軍將所能得到的一切飛機都投入空運。也就在這一天,美國空軍一架運輸機從法蘭克福將一批急需物資運入柏林,代號為「運糧行動」的空運作業正式開始。世界航空史上罕見的特大規模空中運輸行動開始了。

諷刺蘇聯人的漫畫
從德國的美、英佔領區通往柏林的空中走廊有三條,即北部、中央和南部走廊,每條空中走廊寬32公里,高度3000米以下。
  美英在柏林空運中,共使用7個機場,其中萊茵美因、威斯巴登、法斯堡、塞里機場在德國西佔區,是裝貨起飛機場,在柏林西部的滕珀爾霍夫、加托、特格爾3個機場為卸貨機場。
  
3個卸貨機場中,滕珀爾霍夫機場戰前是民用機場,C-54可以在這裡卸貨。加托機場位於英佔區,戰前曾被選為德國空軍軍官學校校址。為完成空運任務,這裡的跑道也鋪了帶孔鋼板,還修了第二條混凝土跑道。加托機場十分繁忙,很多時候幾乎達到一晝夜起飛500架次,著陸500架次,大大超過了機場吞吐的極限。在柏林被封鎖300天之際,美英組織力量開始建設第三條跑道,好像是向蘇聯人顯示要無限期空運的決心。
  特格爾機場是在空運行動開始之後,為了緩解前面兩個機場的緊張程度而在法佔區修建的,1948年12月全面投入使用,成為運輸各種油料的主要終端。由於空域和終端機場範圍都很有限,加之參加空運的飛機數量很多,致使空中走廊內飛行擁擠,飛機密度大,指揮調度和空中交通管制十分重要。經過協調,最後的安排是:英國岸基飛機和水上飛機使用北部走廊,飛向柏林時沿走廊南側飛,返航的靠北側飛;南部走廊從法蘭克福和威斯巴登出發,供美國空、海軍進入柏林的飛機使用;中央走廊飛越漢諾威,僅供美國飛離柏林的飛機使用。在空中走廊內,進入柏林的全部飛機都要接受美佔區法蘭克福和英佔區巴德塔爾森管制中心及柏林安全中心的嚴格指揮和控制。為了適應美英聯合行動的需要,1948年12月又在滕珀爾霍夫機場建立了一個聯合空中交通管制中心。參加空運的飛機都按時段編組,每個時段為4小時,通常飛80架次,或每3分鐘飛一架次。在整個一晝夜24小時內,要毫不喘息地保持這樣的間隔安排飛行,組織工作需要何等周密,確實令人嘆為觀止。
   用現代標準看,當時的飛機和機場都很原始和簡陋。飛機上沒有儀錶著陸系統,只有一種早期的導航設備、測距設備和對地面繪標台的應答設備。所有飛機必須按規定時間飛越柏林的地面繪標台,時間在正負30秒範圍內。在從西德法蘭克福起飛到西柏林的空中,共有上下重疊的 5 層飛行路線,同時並用。每層飛行路線之間的距離,只有 500 英尺。在運輸高峰期,西柏林上空晝夜 24 小時飛機聲轟鳴不斷,平均每一分鐘,就有一架飛機降落。
  柏林空運歷時11個月,美軍參運飛機319架,總飛行時間59.75萬小時,平均每天飛行1800小時以上;英軍參運飛機140架,8個月的總飛行時間為11.67萬小時,平均每天飛600小時。空運開始時,美英法三國確定的指標是每天750噸。經過各方面的努力,指標不斷被突破,1500噸、2000噸、4000噸、5000噸,當1949年春天來到的時候,空運達到每天平均8000噸的水平,相當於封鎖之前由鐵路和水路運輸的數字。
  1949年4月16日,天氣格外晴朗,這天是柏林空運有史以來最繁忙的一天,所有飛機傾巢而出,平均每63秒就有一架飛機在柏林的三個機場之一降落。這一天,在滕珀爾霍夫機場降落362架次,日空運量達12940噸,創造了柏林空運史上的最高紀錄。這個運輸量比封鎖前的地面快遞運輸量還要大。這些都大大出乎斯大林的預料,二戰時期德國曾經嘗試通過空運維持被包圍部隊的補給,但是運輸效率低下,量又少的可憐,斯大林認為美國同樣無法維持,但是這次斯大林錯了。
2) 阿波羅計劃

「We choose go to the moon,not becase they are easy,but became they are very hard.」
我們選擇登月,不是因為它很簡單,而是因為它困難重重。
——1962年9月12日 肯尼迪登月演說

二戰結束後的美國整個國家陷入刀槍入庫,放馬南山的放鬆狀態,軍費開支一砍再砍,彈道導彈,火箭的研發方面雖然擁有馮·布勞恩為代表的眾多德國優秀科學家,但是缺乏統籌和規劃,經費遠遠不夠。
此時的蘇聯先是仿造試射V2導彈,然後過渡到自主研製的型號,以科羅廖夫為代表的科技團隊逐漸成熟,並最終率先試射了射程8000公里的SS-6,SS-6火箭身軀龐大,推力強勁,設計成熟,在其基礎上蘇聯還研發的衛星,東方,聯盟和閃電等運載火箭長盛不衰,為蘇聯航天發射效力幾十年。
當蘇聯把第一顆衛星送上地球軌道時,美國人一瞬間被震驚了,令全美國處於羞辱與憤怒的情緒當中,令當時的總統艾森豪威爾狼狽不堪,艾森豪威爾一面命令情報部門查明蘇聯導彈實力,一邊以原先的NACA為基礎組建了著名的NASA,最重要的是美國全國上下對航空航天以及軍備建設給予了極大的理解和支持,經費不再是問題。NASA的經費一路走高,最高時甚至接近GDP的1%。
美國建立NASA後各項工作在巨大的壓力下走上了正軌,從1958年起美國的航天發射次數就大大超過了蘇聯,航天工業建設力度驚人。
蘇聯的暫時領先得益於當時推力強勁的SS-6,有了推力強勁的火箭發射什麼都得心應手,蘇聯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第一。還有什麼樣的成就具有巨大標誌性從而可以壓倒蘇聯呢?美國人把眼光投向了月球。1962年9月12日,美國總統肯尼迪發布著名的登月演說,宣布展開登月計劃。
「我們選擇登月,不是因為它很簡單,而是因為它困難重重。」豪言壯語背後是對自己國家實力的自信,同時也是一份宣戰書,告訴蘇聯,我們來比賽吧!
美國在短短數年時間內建立起來龐大的航天科研與生產產業鏈,各型火箭擺滿了貨架,從「雷神」,「宇宙神」,「德爾塔」,「大力神」系列,逐漸超過了蘇聯的SS-6,再到後來馮·布勞恩負責的的土星系列,用於登月的「土星」5火箭是至今為止是世界上投入實用的最龐大的火箭,和土星5一比其他火箭都成了侏儒。而蘇聯因為造不出推力強大的發動機只好採用幾十台發動機並聯的N1火箭四射四炸終結了蘇聯的登月夢。
隨著1969年7月20阿波羅11號成功登月,肯尼迪的登月承諾得以兌現。
1969年-1972年,阿波羅11、12、14、15、16、17號,每艘飛船有兩人登上月球,共12人。
不知道登月算不算大事?

「你們用自己的英雄事迹證明民主制度比專制統治更能煉就最出色的士兵。」
——羅斯福,對美國陸航第6戰鬥機大隊的致辭


有人在評論區里要我舉專制不高效的例子。
蘇聯硬生生把原本的糧倉烏克蘭變成了人間地獄,短時間斯大林模式是能夠取得很大的效果,但是長時間推行僵化的斯大林模式最終害死了自己

大躍進舉國上下大鍊鋼鐵煉出一堆廢鐵,三年「自然災害」(天災年年有,那三年是常年)又餓死將近三千萬

文革又迫害死多少知識分子?讓整個國家陷入停頓,這也好意思叫高效?

自稱羅馬尼亞的父親齊奧塞斯庫總書記為了提高人口數量禁止避孕強迫婦女生孩子然後出生率上來了,嬰兒死亡率也直線上升,因為配套的醫療設施跟不上需求導致大量的新生兒死亡,而齊奧塞斯庫總書記根本沒考慮過這些。

就此打住,說多了這回答可能就不存在了


獨裁、民主、專制、民粹按照形容國家權力的集中程度排個序:獨裁——精英專制——民主——民粹。

政治制度對於社會發展最大的積極作用是穩定,而社會進步、經濟發展則是在政治穩定的基礎之上由社會各領域的交流發展推動的,這是分析政治制度好壞的關鍵。
人類群體間的差異導致根本上的矛盾存在,不可消除。但生產力發展又需要彼此合作,因此政治制度產生的根本目的就是調和人群間矛盾的需要,達到的效果就是「穩定」。

所以,分析專制與民主的作用,要從「穩定」與「發展」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首先,「穩定」。

專制與民主所帶來的穩定區別在於:
一個是剛性的、一個是彈性的。
剛性的制度很好理解,彈性的穩定則在於政治體內部矛盾的對沖與平衡。

一間小屋,要做的堅固抗造,材料越堅固越好。
一棟高層大廈,哪怕是用最強的鋼鐵建造,在風力與地殼運動的威脅下也不得不依靠各種方式消除風荷載與共振的負面作用。
國家也類似,越小的國家,硬性制度的作用越顯著,越大的國家微妙的制衡與緩衝往往決定了國運興衰。

因此,專制對於政治穩定的積極面會隨著體量的變大而趨向負面,從而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民主體制。

二、再談「發展」:
假設精英能更好的治國,那麼前提是在政治穩定之外,精英本身具備的素質能克服人性缺陷並且很好應付整個國家事務。
個人精力與腦力都是有限的,但現代國家隨著科技發展、人口激增,其體量與複雜性呈幾何倍數增長,這個時候所謂的精英階層必然也就陷入複雜的矛盾中。
所以越大的國家,越不再可能出現傳統意義上的一人獨大的獨裁者,媒體宣傳的獨裁更多的是一種內部(民主)妥協的集權制度。

舉個例子:即使是isis、基地組織這樣的極端政治體制,由於其錯綜複雜的組織與網路,更能在反恐的蛛絲馬跡中看出其內部的權力制衡與利益關係,而不是樹倒猢猻散式的以巴格達迪、本拉登為核心的單一勢力結構。

柏拉圖說過理想國、老子也有小國寡民的理論,這些賢人(精英)治國理論就是指在一定疆域、少量國民、簡單內外關係的條件上實行有效地直接治理。

所以,
第一,在「小國寡民」的前提條件下,獨裁的上限高於民主的上限,獨裁的下限低於民主的下限。
第二,在不受外力與意外因素干擾的正常國家秩序下,隨著統治對象的複雜程度與體量的增大,所謂的精英獨裁的積極作用上限會不斷降低,而獨裁被容忍的下限不斷提高,而對應的政治結構將向政治勢力間的制衡轉變——也就是不得不做出的民主改革。

新加坡可以算是理想國的現代典型,內部單一性質的韓國也能夠獲取早期軍事專制的好處。
但是印度的話,如果考慮到其本身就分裂的歷史淵源與宗教民族的矛盾,獨裁能不能建立一個國家叫印度還是個問題,更不用提能把印度發展的多好。別看現在印度灰頭土臉,但是一個人均資源收入不及非洲複雜程度、歷史包袱不輸於非洲的印度大陸能獨立自主到今天有如今的成就,民主的制度雖然弊端重重但也發揮了足夠大的作用。

補充一點想法:
理論上可以把民主與專制看出兩個對立面,但現實中無論國家大小,廣義的兩者並不是涇渭分明的,妥協共存甚至相互轉化的情況並不少見。比如除了政治政局動蕩而導致的政治制度變革,實際上,很多民主國家都有軍事管制、解散議會的特殊制度,就是為了應對對極端局面而建立的機制歷史上,皇權至上的清朝初年為應對幼主局面也出現過四大輔政大臣這樣的制約安排。
另一方面,同時期政治制度將權力上下分配的時候,技術、政務部門通常帶有精英治理的色彩,政治部門的制衡屬性更多的顯現。

個人認為一個良好的制度:
1、基層、技術、行政部門需要趨向精英治理才能發揮人的最大能動性。
2、高層、意識、政治部門則必須奉行民主制衡的原則才能維持內外部矛盾的均衡與各階層群體利益體系的穩定。
擴大化的精英專制進入政治領域,就有轉向獨裁的可能,只求形式的民主主導技術領域也就免不了趨於民粹。

將獨裁與民主標籤化更多是種慣常的政治宣傳手段。作為人與人相互的關係集大成者,實際運轉的政治制度從來沒有涇渭分明過,只有看清標籤下的本質才能分清各類政治理念、政治傾向在不同領域所帶來的不同影響與趨勢,才能進而真正理解一套複雜政治體系為什麼而建立又為什麼會進入困局。

所以,在這個問題上不要止於是非對錯、敵我矛盾的二元簡單思維。

最後,黑一下台灣:
往往是需要精英治理的,如捷運、核電、貿易,統統在民主的名義下處處掣肘。
而需要平衡、妥協的,如台獨、兩岸關係、藍綠分歧,又在意識形態與利益集團齊心合力下越發走向極端。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273665/answer/184132447

印度實現了民主制度為什麼依舊腐敗?


如果你認為封鎖言論是大事的話,那確實沒錯。


能犧牲人民的利益辦統治者的大事。


反駁一下高票答案,民主國家集中力量辦壞事的事情的速度也不低,比如難民問題,歐盟的精英們連試點都不搞,一下子就引進幾百萬難民,這些可是把老百姓坑苦啰,別告訴我是老百姓自願的,西方媒體的洗腦威力不是不知道,你政治精英不打算引入會讓媒體持續引誘民眾接納難民?之前什麼敘利亞男孩的照片不就是西方媒體炒熱的。

民主的禁言也不比專制的禁言程度低,現在歐洲恐怖襲擊如此之多,原因是啥,是什麼群體,什麼宗教導致的,全世界都知道,歐洲有一個人敢說出來嗎?而且不是主流媒體的沉默,而是連朋友圈,網上論壇,網路節目這種私下不正規場合都沒有人敢說話,我怎麼感覺和中國文革時期沒兩樣?只有文革時期的中國才會出現全國人民都知道的壞事人人卻私下裡都不敢說,怎麼民主自由的歐洲社會輿論氛圍卻和文革差不多?

當年中國智庫專家張維為和日本學者福山做了一場世紀之辯,現在六年過去了來看簡直就是一場打臉之辯,特別是關於阿拉伯之春和美國選舉的問題,有興趣的可以自己搜索下。

其中張維為提出了民主國家現在來看無法解決的問題,一個是民粹反智主義,導致很多國家政策都是瞎胡鬧,沒有任何規劃,也沒有任何謀略,官員誰把自己的水平拉低到普通老百姓水平即可,我們看看假如我們自認為見多識廣的網路一代投票,我們當年會投死哪些項目
1:高鐵,溫州事件後全國輿論對高鐵一片罵聲,高鐵完全是靠政府強力推動的。
2:航天,長期以來航天一直都被罵浪費錢的面子工程,現在投票都能投死,何況當初全民公知的輿論氛圍。
3:核電站,不用說,這個讓老百姓投票別說現在你能不能給英國人修了,90年代法國人幫我們建好的兩個不被拆就謝謝九年義務教育了。
4:各種新興能源研究,這些不用說了,老百姓生活都還很困難,那會兒GDP沒現在印度高,你居然拿錢研究這種科幻片里的概念,有幾個老百姓可能同意?
5:評論區提醒,改變中國國運的wto,完全是政府一意孤行搞的,被全國噴了多少年,直到後來經濟爆發增長。
以上只是我舉的幾個列子,相信我們能投死的項目遠不止這些,現在出成果了我們當然都在誇,當年這些項目哪個不是罵聲一片?哪個不是政府不顧民意硬推動的?

其次他認為西方解決不了亂許福利的問題,果然這事像吸毒一樣,沒有一個國家老百姓能戒掉,政客也是如此,你弄出什麼發展規劃都不如發錢有效,大家就一起把發展的錢分了就是,我看西方發競選福利和人民公社的唯一區別就是西方人有他們老祖宗披荊斬棘留下來的幾百年財富和科技的堆積供他們揮霍。

最後他認為西方民主解決不了官員質量問題,誰能選上誰就能當,西方人自豪他們的制度,號稱一頭豬當國家元首國家也能正常運轉,現在來看完全不是如此,小布希一個錯誤巨大決策讓美國的國力受到巨大損害(當然小布希家的軍火生意越來越大,所以對小布希是不是錯誤決策還很難說),要是再出一個小布希,美國真能被弄成第二。

最後他認為西方人的心態和中國清朝沒有任何區別,西方人現在也認為他們的制度沒有任何問題,注意他們不是認為民主制度是最好的,而是認為是完美的,不需要改變的,他認為這種心態非常危險。

最後張維維作出一個非常大膽的預測,他認為西方民主制度可能不是所謂的歷史的終結(意思是終結了王朝周期律),而是和希臘城邦一樣,只是人類歷史中的一小段歷史,是一個插曲而已,可能人類還是會回到精英治國的老路上。

最後貼上民主小將的反駁,我好歹還列了個12345出來,民主小將的反駁看了半天不知道在說個什麼玩意,彷彿用幾個線性思維,條件反射,巴普洛夫的狗就高大上了,啥叫民主范,就是誰敢說民主有缺點就砸爛誰的狗頭,厲害厲害,不過說的就是個狗屁,扯了半天一句靠譜的話都沒有,感覺就是把他自己都看不懂的幾個科學辭彙百度出來然後拼裝在一起就民主范了,不談美國的民主到底是不是最好的,就憑國內民主小將的這種水平,腦袋有坑的才敢信你們的民主。
張維為是垃圾,不過人家垃圾卻和美國著名學者,歷史的終結一書的作者福山一起談笑風生,還是中國智庫的專家,在六年前西方和公知還在為阿拉伯之春歡欣鼓舞是就敢斷言阿拉伯之春最後肯定是伊斯蘭保守勢力上台,親美的精英不可能獲得政權,結果呢,整個西方的臉都被打腫臉了,不知此人到底多牛逼能稱張維為是垃圾,你丫就是歷史的一個屁而已,放了,就沒了。


民主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是,民主制度根本就不是為了提高決策效率而設計的,民主制度是為了平衡利益分配而設計的,所以民主決策只注重公平而不注重效率。

專制(集權)效率高的根本原因是,集權就是為了提高決策效率而設計的,所以集權下的決策只注重效率而不注重公平。


專制的效率:(圖多)


這兩者是在不同的情況下保證信息流通真實順暢用的。

和強大沒什麼關係


又胡說八道
給專制毒菜洗地嗎,姿勢實在太難看了
民主的效率從來都是比毒菜高不知道多少層的
美國全民動員起來,3年可以造100艘航母,日本占著東北的鐵和煤,有那麼多奴隸,造出個屁了?
有人說日本的文化沒美國高。

在中國大民主的時代,文盲率50%
一年消滅大煙槍,三年消滅血吸蟲,五年造出原子彈。
反觀對岸都是有文化的人,由於堅持蔣匪毒菜統治,到現在還被封建遺毒殘害。各種國學女德糟粕橫行。

民主效率低?不存在的
效率低的是打著民主旗號,行使欺騙麻痹人民的被資本控制的票選政治鬧劇。
這種票選政治,在人民民主專政的鐵鎚前,簡直是笑話。


我們選擇民主從來不是為了選擇好處和利益,而是想要擁有生而為人的尊嚴、平等與自由。

以下內容節選自TED演講《兩種制度的傳說》


以前答案:

現在你要買一件衣服,是買最便宜的呢?質量最好的?還是款式最流行的?

民主分權的做法是,大家一起商量,最後得到一個大家都滿意(或者大家都不滿意)的方案。顯然,這個方案既不是最便宜的也不是質量最好的,也不會是最流行的,而是介於三者之間。

選完之後,媒體大V開始跳出來,說你看民主多SB,費了這麼多時間,得到這麼個破結果。

專制政府是這樣的:選哪個呢?最便宜的啊~就這麼定了。

然後開動宣傳機器,給大家普及為什麼要選最便宜的,然後說選質量好的有什麼壞處,選流行的有什麼不好。這樣主流意見就統一了,然後再有一批媒體人大V,一起歌頌就是應該選便宜的,不選便宜的就是SB。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因為人們的價值是多元的,人們希望經濟效率高,希望經濟公平,希望有安全感,希望被尊重。。。。但是,你不可能做到讓所有的這些都是最好的。

民主分權會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科學的統計方法——全面調查(選舉),來在這個多元的價值中取得一個平衡。這個平衡不會是每個人都滿意的,但他卻是整個社會的一個平均值。

而專制則會選擇其中一個價值取向然後做到極致(忽視其他價值維度)。這是專制本身的特點決定的,一個高度集權的國家要想能夠有序運行,就必須搞單一目標。因為當你只有一個價值維度時,最高權力才不會出現分裂。如果你想完成多目標任務,體制內的反對派就有了反對的借口,從而導致官員拉幫結派,政治局勢不穩。

正因為如此,才有了我們表面上的觀察,民主決策得到的什麼都不是,但專制卻非常有效率。

不過專制的缺點也是不容忽視的:

1,他只能在某個單一目標下發展到極致。比如,當他追求經濟效率時,貧富差距就會毫無疑問的擴大,並且政府不會在這個問題上做太多。因此你只能說,在經濟效率上政府是高效的,而在經濟公平方面,政府毫無效率。

2,專制政府選擇的目標,不一定符合人民的利益。在國家貧窮時,發展經濟基本上可以肯定就是民意,但是當國家富裕起來,有些人就不喜歡強制買最便宜的衣服了,他們渴望高質量的,流行的衣服,而專制政府是無法滿足的。

最後總結一下,專制政府到底高效不高效呢?那要看比什麼。同樣是一把鎚子用來砸核桃就特別有效率,用來切豆腐就沒有任何效率。

如果是看這個政府一直強調的那個目標,那肯定是高效的。但其他價值維度就不一樣了,尤其是那些完全相對的價值,比如公平和效率,物美和價廉。當專制政府強調其一時,另一個一定低效。


第一張圖是民主國家的GDP走勢,含中國。

除了日本這個倒霉玩意兒,都挺順滑的。民主體制,經濟發展大體是穩定的。

第二張是專制國家的GDP走勢

和平年代也挺順滑,問題是,總是容易不和平。埃及很奇葩,經濟發展挺好,結果還鬧革命(2011年),更奇葩的是,鬧革命一點沒影響經濟增長,看不懂啊。

所以,民主也好,專制也好,只要和平,都是向前發展的。但專制明顯會造成社會的不穩(顯然是因為分配不公),這種不穩,甚至和經濟沒有必然聯繫。

=========2015.10.20分割=========
上面似乎有點跑題,這裡揪回來。
「民主效率低,專制效率高」
在典型條件是正確的,也就是民主化比較高,或者專制化比較高的時候。但現實中,其實並不完美,很多民主國家也有專制情況,一些專制國家也有民主的要素。

從我個人的角度上說,我傾向於把二者結合作為一個最終目標。
舉例來說,一些長遠看有好處的項目,在民主國家很難推進,因為多數人或是只看眼前這幾年,不會想太遠,或是因為關注自己的利益,而不願對大眾利益做出讓步(比如修路,方便了千千萬萬人,但他就是不願意賣掉自己的房子)。
這時候民主反而成了絆馬索,阻礙了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我們說個人權利,是要尊重的,但也要看代價。
陪審團是什麼?民主選舉是什麼?所謂道德又是什麼?說到底就是少數服從多數。與正義和正確一點關係都沒有!(人類社會就是這樣的一個社會,以前是,現在是,將來也是。)
你看,本來是少數服從多數,那為什麼當一個項目建設的時候,就又變成了多數服從少數了呢?這個邏輯在民主制度里是混亂的。這就是民主低效辦不成大事的原因。
民主的黨爭,其實不太會影響效率,在民主制度里,黨派之間其實就是在做生意,而做生意並不會影響辦事效率,你在這裡讓步,我就在那裡妥協,大家互有勝負,一次辦成兩件事,挺好的。

專制的問題在於權力沒有制約。能辦大事。但可能是大好事,也可能是大壞事。

所以,綜合來說,我傾向於這樣一個觀點:
在基礎層面,細節層面,盡量民主一些先表態在決策。但在涉及國家建設、安全、統籌等方面(總的說,就是只有國家能幹的,企業和私人沒能力乾的事情)要有限專制,先決策再表態。

什麼叫有限專制?就是說你可以專制,但要受到監管,相當於淘寶打分,你店家怎麼弄都行,最終買家有權對你最出評價。這就是說大的層面,你可以不管反對聲音,有權力先弄,弄好了給你個高分,你接著干;弄壞了,給你差評,該下台就下台。因為這個打分是全民打分,哪怕有少數人受到利益傷害,只要大多數人滿意就成。

一句話,取民主和專制的長處,整合到一起。把短處降到最低。不求完美,但求更好。說到這裡,我突然覺得「人民民主專政」這個矛盾的彆扭的辭彙,其實蠻合適的……雖然它當初的含義恐怕不是這樣。

==============2016-08-29補充============
最近研究台灣的民主,關注藍綠陣營,我要對上面一段話進行修正:

「民主的黨爭,其實不太會影響效率,在民主制度里,黨派之間其實就是在做生意,而做生意並不會影響辦事效率,你在這裡讓步,我就在那裡妥協,大家互有勝負,一次辦成兩件事,挺好的。」

這段話,錯了,台灣讓我長見識了。
我之前是以美國的民主作為藍本,得出黨爭是做生意,不會影響效率的結論。但是忽略了像台灣這種情況。他們不是黨爭,是黨戰。尤其是民進黨,是要制國民黨於死地,從而實現一黨專制。


在西方,這是個too old too low的謬論;在某國,意識形態卻仍以此作為其政治合法性的最強支持。

根本上,效率再高,專制國是誰的國?這樣的國家強大,經濟發達,一定使屁民受益,一定合屁民心意?就像科技和權力,讓狗糧更有營養,讓狗鏈和狗籠更為精美,所以這些狗比很多人都幸福,更該感恩?
何況,啥叫強大,啥叫進步?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沒錯,問題是基於怎樣的實踐?基於平等主體的共識,還是某些精英、領袖、彌賽亞的決斷?此不展開,可參見民主與民生(和諧版) - 知乎專欄 中西民主差異的表現和緣由,可參見何為正統性,歐洲貴族統治的正統性和中國集權王朝的正統性有何異同? - 知乎

具體說,以某國中央集權制歷史與制度為例,分三方面,看看專制效率多高。摘自法治與中央集權制--基於中國歷史的研究(下) - 知乎專欄 防和諧,只能截圖——


究竟什麼是美國價值?

安·蘭德(Ayn Rand)是20世紀美國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俄裔美國作家、哲學家。

最初,認識此人及其作品《阿特拉斯聳聳肩》(1957年出版,發行量高達8000萬冊,成為西方世界中傳播規模僅次於《聖經》的圖書)是拜讀了《貨幣戰爭2》才知道的。

《貨幣戰爭》的作者對《阿特拉斯聳聳肩》的解讀是:「這本書的核心就是,世界上只有少數精英是「扛住天宇」的「大力神」,是精英們推動著人類歷史的發展,他們是社會進步的源泉。」「金錢是構成社會各種運作機制中最核心的主軸,整個社會政治、經濟、軍事、文化、藝術、歷史等方方面面,實際上都圍繞著金錢在運行。這本書的理念就是不承認任何道德,而認為金錢就是道德的唯一衡量標準。擁有金錢的人創造財富的能力要遠遠大於常人,必然成為社會的強者。」(見《貨幣戰爭2》9.3網路版)

但,通讀安·蘭德的《阿特拉斯聳聳肩》後,卻發現此書的主旨並不像《貨幣戰爭》作者所理解的那樣。安·蘭德在附錄中這樣總結:「我的哲學,在本質上,是將人類當成英雄一般,以他的幸福作為他生命中的道德目的,以他高尚的行為達成建設性的目標,以理性作為他唯一的絕對原則。」

即便是百度也這樣對此書下定義:」書的主題講述人類的自由意志在生活和社會中起的作用。蘭德認為,自由思考、創造力和發明能力是維持這個世界運轉的動力。書中蘭德展示了如果人類喪失了自由意志,世界將無法前進,文明也將毀滅。「」自由資本主義是一種最好的政治體制,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有先天的缺陷。「」自由意志和個人奮鬥是世界發展的動力,所以也是一種美德。她反對個人犧牲是一種美德。「

以上是對安·蘭德及其作品的最初認識過程。在這裡,還是非常感謝《貨幣戰爭》及其作者,讓我認識了安·蘭德及其作品。

我們來看看,這位20世紀美國最重要的思想家對」什麼是美國價值「的解讀。此文以問題的形式,於1946年最初發表在美國《警戒》雜誌上。

1、當今世界的根本問題是什麼?

當今世界的根本問題是兩大原則之間的對立: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

個人主義認為,每個人都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任何他人或集體都不得剝奪其權利,所以,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是為了自己而生存,而不是為了集體的利益而生存。

集體主義認為,個人沒有任何權利,他的工作、身體和個性都屬於集體,集體為了它自己的利益可以用任何方式任意對個人進行處置,所以,個人的存在需得到集體的允許,並且是為了集體而存在。

這兩種原則是兩個對立的社會制度生成的根源。當今世界的根本問題就是兩大社會制度之間的對立。

2、什麼是社會制度?

社會制度是人們為了能共同生活而遵守的法令。制定這樣的法令,必須以一個基本原則作為起點,那就是要首先回答這樣的一個問題:社會的權力是有限的還是無限的?

個人主義的回答是:社會的權力是有限的,因為它受到不可剝奪的個人權利的限制,社會只能制定不會侵犯這些權利的法律。

集體主義的回答是:社會的權利是無限的,社會可以任意制定法律,並任意地強加給任何人。

例如:在崇尚個人主義的制度下,任何人都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去通過一項法律以結束某個人的生命,哪怕是有百萬人之眾。如果他們真的這樣做了,那麼他們就侵犯了保護生存權利的法律,必將受到懲罰。

在奉行集體主義的制度下,只要有利可圖,任何人多勢眾的群體(或任何自稱可以代表多數的人)完全可以通過一項法律來結束某個人(或任何少數人群體)的生命。個人的生存權利在那裡是得不到承認的。

根據個人主義原則,殺人是非法的,而保護自己是完全合法的,法律站在權利一邊。根據集體主義原則,人多勢眾的一方殺人是合法的,而自衛卻是非法的,法律站在多數人的一邊。

在第一種情況里,法律代表的是道德原則。

在第二種情況里,法律代表的是無視道德原則的觀點,人們可以為所欲為,只要他們能在數量上佔上風。

在崇尚個人主義的制度下,在法律面前任何時候人人都是平等的。每個人都擁有相同的權利,不論他是勢單力薄,還是身後有百萬人撐腰。

在奉行集體主義的制度下,人們需要拉幫結派,誰的幫派最壯大,誰就擁有所有的權利,而失敗者(個人或少數派)卻沒有任何權利。根據他所在幫派勢力的強弱,一個人可以成為具有絕對權威的主人,也可以成為孤苦無助的奴隸。

美利堅合眾國可以作為第一種制度的典型例子(請參見《獨立宣言》)。

蘇聯和納粹德國是第二種制度的見證。

在蘇聯,數百萬農民或「富農」被依法消滅,理由是統治集團認為這樣做有益於大多數人,因為他們認為大多數人都是反對富農的。在納粹德國,數百萬猶太人被依法消滅,理由是統治集團認為這樣做有益於大多數人,因為他們認為大多數人都是反對猶太人的。

蘇聯和納粹的法律是集體主義原則不可避免的必然結果。在現實中,無視道德標準和個人權利的原則最後只能導致暴力。

在你確定哪一種社會制度更為優越之前,一定要記住以上的分析。你需要回答前面提出的問題,社會的權力要麼是有限的,要麼是無限的,不可能兩個同時成立。

3、美國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美國的基本原則是個人主義。

美國是建立在「人人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這一原則之上的:

——這些權利屬於每個作為個體的人,而不屬於作為群體或集體的眾人;

——這些權利是無條件的,是每個人私有的,屬於個人,而不具有公眾性和社會性,不屬於團體;

——這些權利是與生俱來的,而不是社會賦予的;

——個人擁有的這些權利不是來自集體,也不是以集體的利益為目的,它們同集體相對立,是集體無法逾越的障礙;

——這些權利可以保護個人,使他不受到任何他人的侵害;

——只有建立在這些權利的基礎上,人們才可能擁有一個自由、正義、尊嚴、體面的社會。

美利堅合眾國的憲法不是限制個人權利的法律,而是限制社會權力的法律。

4、什麼是權利?

權利是對獨立行為的認可。擁有權利意味著行動不需任何人的許可。

如果你的存在僅僅是因為社會允許你存在,那麼你就不具有擁有自己生命的權利,因為外來的許可隨時可能取消。

如果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你必須獲得社會的許可,無論你能否獲得這樣的許可,那麼你都不是自由的。只有奴隸在行動之前需要獲得主人的恩准。恩准不是權利。

千萬不要以為工人也是奴隸,以為他是因為老闆的恩惠才獲得工作的。他不是靠別人的恩惠才擁有工作,而是靠雙方自願簽訂的合約。工人可以辭職,而奴隸不可以。

5、什麼是不可剝奪的人權?

不可剝奪的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生命權是指任何人不會因為他人或集體的利益而被剝奪生命。

自由權是指個人享有個人行動、個人選擇、個人創製並擁有個人財產的權利。失去了擁有個人財產的權利,獨立行動就無法得到保障。

追求幸福的權利是指在尊重他人相同權利的前提下,人有權為了自己而生活,可以選擇能給自己帶來幸福的生活方式並予以實現。也就是說,任何人都不必為了他人或集體的幸福而犧牲自己的幸福,集體不能決定個人的生存目的,也不能左右他追求幸福的方式。

6、我們怎樣承認他人的權利?

既然人人都享有不可剝奪的權利,那麼每個人在任何時候都享有相同的權利,不能也不應該為了自己的權利而去破壞他人的權利。

例如,一個人有活著的權利,但他無權剝奪另一個人活著的權利;他有追求自由的權利,但他沒有奴役他人的權利;他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但他沒有把幸福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權利(或對他人進行謀殺、搶劫或奴役)。他在享受某種權利的同時應該意識到,這正是他人也應享受的權利,從而了解他應該做什麼或不應該做什麼。

千萬不要以為自由主義者會說這樣的話:「我想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不必管別人會怎樣。」自由主義者清楚地知道,每個人都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不光是他自己的,還有別人的。

自由主義者是這樣的人:「我不想控制任何人的生活,也不想讓任何人控制我的生活。我不想統治,也不想被統治。我不想作主人,也不想作奴隸。我不願為任何人犧牲自己,也不願任何人為我犧牲。」

集體主義者會說:「夥計們,我們一定要在一起,管他好死賴活。」

7、我們如何判斷權利受到侵犯?

權利無法受到侵犯,除非是運用武力。一個人無法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無法奴役他,也無法阻止他追求幸福,除非是動用武力。如果一個人不是出於自由自願的選擇而被迫採取行動,那他的權利就受到了侵犯。

所以,我們可以在一個人和另一個人的權利之間划上一條清楚的分界線。這是一條客觀的分界線,不因觀點差異而改變,也不受多數人的意見或社會的硬性規定左右。任何人都沒有權利率先向另一個人動用武力。

在一個自由的社會裡,在一個強調個人主義的社會裡,人們遵守著一條簡單明確的行為規則:你不能希冀或要求他人採取某種行動,除非這是他人自由自願的選擇。

不要被集體主義的老把戲所迷惑,他們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絕對的自由,因為你不能隨意殺人,社會不允許你殺人的時候已經約束了你的自由,社會擁有以任何它認為合適的方式約束你自由的權利,所以,丟掉自由的幻想吧——自由取決於社會的決定。

阻止你殺人的不是社會,也不是某種社會權利,而是其它人不可剝奪的生命權。這不是雙方權利之間的「妥協」,而是確保雙方權利不受侵犯的分界線。這條分界線不是來自社會法令,而是來自你自己不可剝奪的權利。社會無法武斷地定義這條分界線,你自身擁有的權利里已經隱含了這條分界線。

在你的權利範圍內,你的自由是絕對的。

8、什麼是政府正確的職能?

政府正確的職能是保護公民的個人權利,保護他們不受到暴力的傷害。

在一個合理的社會制度里,人們彼此之間不會動用武力,他們只在自衛時才會訴諸武力,也就是說,他們只用武力來維護受到侵犯的權利。公民賦予政府在反擊時使用武力的權力——而且只能在反擊時使用。

一個合理公正的政府不會率先動用武力,它只在響應那些首先動武的人時才使用武力。例如:政府逮捕一名罪犯時,侵犯權利的不是政府,而是罪犯,他的所作所為剝奪了自身的權利,人們除了通過武力對付他之外別無他法。

我們要記住一點,那就是,在一個自由的社會裡任何被定義為犯罪的行為都是涉及動用武力的行為——只有這樣的行為才需要通過武力來回擊。

千萬不要相信這樣的鬼話,說什麼「殺人犯對社會構成犯罪」。殺人犯殺害的不是社會,而是一個個體;他侵犯的不是社會權利,而是屬於個人的權利。他不是因為傷害了一個集體而受到懲罰——他沒有傷害整個集體,他傷害的是一個人。如果一個罪犯搶劫了十個人,那麼他搶劫的仍然不是「社會」,而是十個個體。根本不存在「對社會構成犯罪」這種情況,所有的犯罪都是針對具體的人,針對社會中的每一個個體的。保護每一個個體不受到罪犯的傷害,正是一個合理的社會制度和公正的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可是,如果政府成為武力的始作俑者,就一定會禍患無窮。

例如:一個倡導集體主義的政府以處死或監禁作為懲罰,強行命令一個個體工作,並且讓他永遠束縛於某種工作——這裡,率先動用武力的就是政府了。這個個體沒有對任何人使用暴力,但是政府卻對他施以暴力。這樣的做法根本沒有任何道理,其結果只能導致血腥和恐怖,這一點你已經在任何一個倡導集體主義的國家中找到了例證。

如果人類沒有政府和任何形式的社會制度,人們可能會通過純粹的暴力形式來解決彼此間的分歧並生存下來。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擁有和另一個人抗爭的平等權利,但他無法和十個人抗爭。一個人需要保護的是不受群體的傷害,而不是某個個體。即使是在這種無政府的狀態下,雖然多數派可以自行其道,但是少數派還是可以通過任何可能的方式進行鬥爭,使多數派的統治無法長久。

而集體主義連原始的無政府主義都不如:它剝奪了人們反擊的權利。在這裡,暴力是合法的,而反抗是非法的;在這裡,多數派(或任何聲稱代表多數派的人)有組織的暴力行為受到法律的保護,而少數派則孤立無援,隨時面臨被趕盡殺絕的命運。可以肯定的是,你再也找不到比這更不公正的事情了。

在現實中,當一個倡導集體主義的社會侵犯了少數人的權利(或其中任何一個人的權利)時,多數人往往也同時失去了自己的權利,並且受制於某個通過暴力進行統治的小團體。

如果你想了解並且記住把武力作為反擊手段(倡導個人主義的政府就是這樣做的)和把武力作為基本政策(倡導集體主義的政府是這樣做的)之間的區別,這裡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它們之間的區別就同殺人和為了自衛殺人之間的區別一樣。一個合理公正的政府採取的原則是自衛的原則,而倡導集體主義的政府則與殺人犯同出一轍。

9、「混合的」社會制度存在嗎?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混合存在的社會制度。社會要麼承認個人的權利,要麼不承認,絕不可能出現中立曖昧的狀態。

但現在經常發生的是,建立在個人主義之上的社會缺乏在實際生活中始終堅持原則的勇氣、正義感和智慧。由於無知、怯懦或疏漏,這樣的社會常常採納和接受與自己的基本原則相左的法規,從而侵犯了公民的權利,結果使整個社會充滿冤屈、邪惡和弊端。如果這樣的錯誤得不到糾正,那麼整個社會將陷入集體主義的紛亂之中。

如果你看到一個社會在某些法律條文中承認人權,而在有的地方又不承認人權,你千萬不要誤以為這是一種「混合的」制度,也不要以為這是兩種互相對立的基本原則之間的妥協,能夠行之有效地存在下去。這樣的社會是不可能發展的——相反,它正日漸解體。解體需要時間,沒有一樣東西會瞬間四分五裂——人的身體不會,人的社會也不會。

10、沒有道德原則的社會能夠存在嗎?

很多人至今還幼稚地認為,社會是可以為所欲為的,原則可有可無,權利只是一個幻影,權宜之計才是行動的有效指南。

確實,社會可以摒棄道德原則,任憑自己變成無所約束的獸群狂奔地走向滅亡;社會中的每一個人似乎也可以選擇隨時割斷自己的喉管。但是,如果他想生存下去,他就不能這樣做;同樣的道理,如果一個社會想繼續存在下去,它就不能摒棄道德原則。

社會是一群生活在同一國家同生同息的人。如果沒有一個明確客觀的道德規範供大家理解並自覺遵守,人們就不知道應該如何彼此相待,因為大家都不知道彼此會如何行事。不承認道德存在的人是罪犯,對於這樣的人你別無他法,只有在他敲碎你腦袋之前敲碎他的腦袋;和這樣的人你無話可說,因為你和他之間沒有有關行為規範的共同語言。贊同沒有道德原則的社會,就是贊同讓人們像罪犯一樣地生活。

由於傳統,我們仍然在遵守很多道德規範,我們對這些規範習以為常,根本不會意識到,正是因為它們的存在,我們的日常生活才得以順利進行。為什麼你可以走進擁擠不堪的百貨商店,買好東西安然無恙地走出來?你周圍的人們和你一樣需要商品,他們完全可以輕易地制服商店裡屈指可數的幾個售貨小姐,把商店搶劫一空,搶走你的背包和錢包。他們為什麼沒有這樣做?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止他們,也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保護你——除了尊重個人生命權和財產權的道德原則。

不要錯誤地以為人們是因為害怕警察才沒有為所欲為。如果人們認為搶劫是合情合理的,那麼有再多的警察也沒有用。而且,如果其它人認為搶劫有理,那麼警察為什麼就不能這樣想呢?那麼,誰還願意當警察呢?

更何況,在崇尚集體主義的社會裡,警察的職責並不是保護你的權利,而是侵犯你的權利。

如果你認為某個時候的利益驅動可以成為行動的理由,那麼搶劫商店自然是順理成章的。可是,如果大家都信奉這樣的行為準則,還會有多少百貨商店、工廠、農莊或家庭可以存在,可以存在多久?

如果我們摒棄道德,並代之以集體主義的多數裁定原則;如果我們認為多數人的一方就可以為所欲為,多數人做的事情一定正確,就因為這是多數人做的事情(這是對或錯的唯一標準),那麼人們該怎樣把這樣的做法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呢?誰是多數人?對於每一個個體來說,除了他以外的任何人都可能是多數人中的一員,可以隨時任意地傷害他。因此,每個人和其它的所有人就成了敵人,每個人都會害怕、懷疑別人,每個人都必須在被搶劫殺害之前去搶劫殺害他人。

如果你認為這只是抽像的理論,那麼就請看看歐洲,去那裡你可以找到實證。在蘇聯和納粹德國,老百姓做著克格勃(蘇聯國家政治保衛局)和蓋世太保(納粹德國的國家秘密警察組織)的骯髒勾當,互相監視,把自己的親屬和朋友送到秘密警察手上,送進可怕的行刑室。這就是集體主義理論在實際生活中產生的結果,這就是空洞罪惡的集體主義口號的實際運用。對於缺乏思考的人來說,這樣的口號確實是很動聽的:「公共利益高於任何個人權利。」

但是,沒有個人權利,就根本不可能有公共利益。

集體主義把集體置於個人之上,告訴人們為了他們的兄弟犧牲自己的權利,結果,人們除了害怕、憎恨和毀滅自己的兄弟之外別無選擇。

和平、安全、繁榮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合作和善意,所有這一切美好的東西,都只有在個人主義的制度下才能實現。在這樣的制度下,每個人都能安全地行使自己的個人權利,都知道社會可以保護他的權利,而不是要毀滅他。於是,每個人都知道他可以或不可以對自己的鄰居做什麼,知道他的鄰居(一個或一百萬個)可以或不可以對他做什麼,這樣,他就可以坦然地把他們當作朋友,當作一個同類。

沒有道德規範,就不可能存在合理的人類社會。

不承認個人權利,道德規範就不可能存在。

11、「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是一條道德的原則嗎?

「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是用來欺騙人類的最荒謬的口號之一。

這句口號沒有具體明確的意義。我們根本無法從善意的角度來對它加以解釋,它只能用來為那些最邪惡的行為狡辯。

這句口號里的「利益」應該如何定義?無法定義,只能說是有利於最多數人的東西。那麼,在具體的情況下,誰來決定什麼是大多數人的利益呢?還用問嗎?當然是大多數人。

如果你認為這是道德的,那麼你一定也會贊同下面的這些例子,它們正是上面那句口號在現實中的具體運用:51%的人奴役了另外49%的人;10個人中,有9個飢餓的人以另外一個夥伴的肉為食;一群殘忍的匪徒殺害了一個他們認為對他們造成威脅的人。

德國有7千萬德國人和60萬猶太人。大多數人(德國人)都支持他們的納粹政府,政府告訴他們,只有消滅少數人(猶太人)並且掠奪他們的財產,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才可能得到保障。這就是那句荒唐的口號在現實生活中製造的恐怖結果。

但是,你可能會說,在上述的例子中,大多數人並沒有得到什麼真正的利益。對,他們沒有得到任何利益,因為「利益」不是靠數字決定的,也不能通過什麼人為了別人所作的犧牲獲得。

頭腦簡單的人相信,上面的那句口號包含著某種高尚的意義,它告訴人們,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他們應該犧牲自己。如果是這樣,大多數的人會不會也高尚一次,願意為那些邪惡的少數人作點犧牲?不會?那麼,為什麼那些少數人就一定要為那些邪惡的多數人犧牲自己呢?

頭腦簡單的人以為,每個高喊上面那句口號的人都會無私地和那些為了大多數人而犧牲自己的少數人站在一起。這怎麼可能?那句口號里絲毫沒有這種意思。更可能發生的是,他會努力擠進多數人的隊伍,開始犧牲他人。那句口號傳遞給他的真實信息是,他別無選擇,搶劫別人或被別人搶劫,擊毀別人或被別人擊毀。

這句口號的可鄙之處在於,多數人的「利益」一定要以少數人的痛苦為代價,一個人的所得必須依靠另一個人所失。

如果我們贊成集體主義的教義,認為人的存在只是為了他人,那麼他享受的每一點快樂(或每一口食物)都是罪惡而不道德的,因為完全可能有另外一個人也想得到他的快樂和食物。根據這樣的理論,人們不能吃飯,不能呼吸,不能相愛(所有這一切都是自私的,如果有其它人想要你的妻子怎麼辦?),人們不可能融洽地生活在一起,最終結果只能是自相殘殺。

只有尊重個人的權利,我們才能定義並且得到真正的利益——私人的或是公眾的利益。只有當每個人都能為了自己而自由地生活時——不必為了自己而犧牲他人,也不必為了他人而犧牲自己——人們才可能通過自己的努力,根據自己的選擇,實現最大的利益。只有把這種個人努力匯合在一起,人們才能實現廣泛的社會利益。

不要認為與「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這種提法相反的是「極少數人的最大利益」,我們應該提倡的是:每個人通過自己自由的努力所能得到的最大利益。

如果你是一個自由主義者,希望保留美國的生活方式,那麼你能夠作出的最大貢獻就是,永遠從你的思想、言語和情感中清除「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這樣的空洞口號。這完全是騙人的鬼話,是純粹集體主義思想的教條。如果你認為自己是自由主義者,你就不能接受它。你必須作出選擇,非此即彼,不可兼顧。

12、動機能否改變獨裁統治的性質?

一個誠實的人有別於集體主義者的標誌是,他說話算數,而且十分清楚自己所說的話有什麼含義。

當我們說我們認為個人權利不可剝奪時,我們的意思明白無誤。「不可剝奪」的意思是,我們不能在任何時候為任何目的奪走、終止、侵犯、限制或破壞個人權利。

你不能說「除了冷天和每個星期二,人們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同樣,你也不能說「除緊急情況外,人們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或「除非是為了善意的目的,否則人的權利不得侵犯」。

每個人的權利要麼是不可剝奪的,要麼是可以剝奪的,而不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並存的狀態,這就像你不能說自己既神志清醒又神經錯亂一樣。一旦你開始提出條件,說出保留意見或舉出例外的情況,你就已經承認在個人權利之上還存在某種東西或某個人,他們可以任意地侵犯別人的個人權利。是誰?當然是社會,換句話說,是集體。他們為什麼可以這樣做?為了集體的利益。誰來決定什麼時候可以侵犯別人的權利?仍然是集體。如果你贊同這一切,你就應該回到你原本屬於的陳營,承認自己是個集體主義者,並且承擔集體主義可能產生的後果。這裡沒有任何中間路線。你不能既想吃掉蛋糕,又想把它留下來。你這樣做只能欺騙你自己。

不要藏在「中間路線」這樣的無稽之談背後而不敢面對現實。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不是一條路的兩側,留出中間的路讓你走。它們是兩條方向完全相反的道路,一條通往自由、正義和繁榮,另一條走向奴役、恐怖和毀滅。要走哪一條路全看你自己的選擇。

集體主義在全世界範圍的日益擴張並不歸gong於集體主義者的聰明才智,而是因為那麼表面反對集體主義而其實骨子裡信仰它的人。一旦人們接受某個原則,能夠取得最後勝利的是那些一心一意的人,而絕不是半心半意的人,是那些堅持到底的人,而不是那些半途而廢的人。如果你開始賽跑時就說「我只想跑前十米」,而另一個人卻說「我要跑到終點」,那麼這個人肯定能打敗你。如果你說「我想侵犯一點點人權」,而法西斯分子卻說「我要毀滅所有的人權」,他們也肯定會打敗你,取得最終的勝利,因為你已經為他們開闢了道路。

一旦有了最初的不誠實和迴避,人們就已經掉進了集體主義關於獨裁統治是否合理的陷阱。大多數人只在口頭上反對獨裁統治,很少有人明確表明立場,認識到獨裁統治的本質:無論何時何地,為了何種目的,以何種形式出現,它都是十惡不赦的。

現在有很多人開始討論一些奇怪的問題,如「好的獨裁統治」和「壞的獨裁統治」之間有什麼差別,以及什麼樣的動機和理由可以使獨裁統治名正言順。集體主義者不問「你想要獨裁統治嗎」,而是問「你想要怎樣的獨裁統治」。他們改變了討論的出發點,他們已經達到了目的。

很多人認為,如果獨裁統治的動機不良,這樣的獨裁就是恐怖的,但如果動機純正,獨裁統治就是合理的甚至受人歡迎的。那些傾向共產主義的人(他們通常認為自己是「人道主義者」)聲稱,如果集中營和行刑室是用於「自私」的目的,「為了某個民族的利益」,就像希特勒所做的那樣,那麼它們就是罪惡的;但如果它們是用於「無私」的目的,「為了廣大人民的利益」,那麼它們就是高尚的。那些傾向法西斯主義的人(他們通常認為自己是強硬的「現實主義者」)聲稱,鞭子和工頭使用「不徹底」時就會無效,而使用「徹底」時,就是十分有效的,如納粹德國的情況。

在你討論什麼是「好的」或「壞的」獨裁統治時,你就已經接受並認可了獨裁統治的存在。你就已經接受了一個邪惡的前提——為了你的利益,你有權奴役他人。從那時起,這就變成了一個誰來支配蓋世太保的問題。你永遠無法和你的集體主義同伴在什麼是實施暴行的「正當」理由、什麼是「不正當」理由這些問題上達成一致。你的定義他們也許無法接受。你也許認為為了窮人殺人是正當的,而其它人也許認為為了富人殺人才正當;你也許認為殺害某個特殊階級之外的人是不道德的,而其它人也許認為殺害某個特殊民族之外的人是不道德的。你們達成共識的只有屠殺,這是你們唯一能做到的。

一旦你贊成獨裁統治的原則,你其實就已經鼓勵所有人和你採取一樣的立場。如果他們不想接受你的思想或者不喜歡你的某種「良好動機」,他們就沒有別的選擇,只能衝上來打你一頓,逼你接受他們自己的「良好動機」,在你奴役他們之前奴役你。「好的獨裁統治」本身就是一種自相矛盾的東西。

現在,我們的問題不是:「為了怎樣的目的去奴役人民才是合理的?」我們的問題是:「奴役人民是否合理?」

如果獨裁統治因為有了什麼「良好動機」或「無私的動機」就可以名正言順,那麼這樣的道德墮落實在令人髮指。人類所有那些經過幾百年的努力拚命擺脫的殘暴和犯罪傾向,如今又找到了一把「社會的」庇護傘。很多人相信,為了自己的利益去搶劫、殺人或折磨他人是罪惡的,但如果是為了他人去做這些就是高尚的。你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濫用暴力,但如果是為了別人的利益,你盡可大膽去做。也許我們聽到的最讓人作嘔的話是:「確實,斯大林屠殺了數百萬人,但他這樣做是對的,因為他是為了人民的利益。」集體主義是一種最新式的野蠻行為。

不要認為集體主義者是「真誠但迷茫的理想主義者」。為了某些人的利益去奴役另外一些人,絕不是一種理想;殘暴不是「理想主義」,不管它是出於什麼目的。千萬不要說通過武力「做好事」是一種良好動機,對於權力的貪慾和愚昧無知,都不能算是良好的動機!


其實邏輯關係是非常簡單的,我通俗的簡化這層關係,就很容易懂了

社會發展離不開一些特定人群,也就是出身自基層的社會精英,他們的數量彌補了高層的不足,也填補了基層民粹帶來的惡性影響。

一些科技、文化、產業的改革與進步,都有賴於這些社會精英們的推動。

當社會精英數量開始累積增加,並且參與到社會裡時,逐漸的會天然性的需求社會公權來更好的發揮自己,可以說這是人類發展過程里有關於社會形態必然經歷的歷程。

要搞清楚為什麼民主會更好並且是最終選擇,就要從專制國家為何不好說起。

專制國家中,高層往往經歷第一代(假設是非常厲害的獨裁者,或者連這個都不是)的英明統治,開始在三四十年內滑入經濟下跌的厄運里,之後的領導者,因為社會沒有對權力的監督,往往形成一種家族化的利益門閥集團。

這樣的集團對社會精英們索要公權的態度是高度警惕與拒絕的,因此打壓或挫敗這個社會精英為代表的群體是保證自身寄生在國家權力的最好辦法。

時間一久,會導致社會精英的構成出現畸形,每培育一代精英,往往需要二十年到三十年才能形成一輪,許多人或許因為無法獲得應有的公權分配,也不能參與到社區或國家的政策討論里,選擇不發聲或乾脆離開。

長期以往,國家會惡性的陷入經濟下滑的循環,因為脫離社會中層這些精英們維護國家的動力,社會很難繼續長足發展。

同樣的,專制下的政策,往往犧牲了許多人的利益來滿足其他條件,很多弊病和矛盾並未解決就被迫壓下去,經濟保持高速發展的年代裡,這些矛盾可以被壓倒,一旦經濟開始長期下滑,或者壓榨社會精英帶來的利益無法彌補潛在矛盾的巨大波動,最終矛盾會開始爆發,成為各種動亂的原動力。

而之所以民主給人的感覺效率底下,原因在於其將地區利益乃、不同階級利益乃至階級間不同立場的利益都儘可能最大化的擺到了明面上,黨派間的利益競爭也代表著背後的選民。

這可以將會長期累積下來的矛盾通過人為方式放在檯面,確實會因為黨爭或各種利益衝突而讓許多計劃無法實行,卻也能保證長期以往不會因為壓抑矛盾帶來的巨大反噬作用帶給社會不穩的的衝擊。

實際上集中力量辦大事,在專制和民主的社會裡都是存在的,其體現方法不同。

專制社會的政策考量里,民意佔比的影響可以很低很低,低到忽略不計,但副作用便是短暫的紅利結束後,如果不轉型就原地爆炸,這類例子在世界上太多了,中東某幾國都是經典例子,而且到目前為止全世界任何專制國家無一例外。

民主制度下,對執政者的政治水準有更多考驗,不會出現一個醫生因為哥哥死了突然就被欽定為大總統,領導者必須面對社會、媒體、民眾至少一年多的選舉。

更重要的是,民主制度下,社會精英通過立法機構的選舉,逐漸的從基層開始為社區服務,如果基層社區服務的能力足夠強,則有能力晉陞到更高的級別,然後直達全國最高立法機構,影響整個國家的政策。

這是一個非常直接可以從社會精英里篩選適合從政者的制度,可以避免專制中對社會精英只有打壓或收買的二元選擇,又能最大程度上壓低民粹化帶來的負面影響,從上到下都可以根據不同需要培養合適的人才來服務社會。

一個制度本身,最重要的是如何讓基層出身的社會精英們在合適的時間段發揮出自己的作用。

而目前現代人類社會當中,沒有任何例外是社會精英發展後不會索要公眾權力與國家權力的。

也即是說,一旦國家經濟開始發展起來,累積了第一波人才資源後,如果不能放權讓他們為下一代的經濟發展與社會改革做更深層的推動,那麼社會就會被矛盾所掩蓋,在一定情況下開始爆發,前幾代人的累積統統消失。

專制國家幾乎無差別的都選擇了打壓或收買,而不是通過自然合理的渠道放權擴大基層話語權,最終在中間用於調和的社會精英逐漸無法起作用的前提下,必須要直接面對完全來自基層的狂熱民粹,因此可以看得出代議制的好處何在。

以上,最後祝您身體健康。


不妨想想,到底是什麼樣的事情,才會在專制國家效率高,而民主國家效率低?恐怕是大多數人民不支持的事情吧。這樣的效率高,真的是一件好事?


這個問題下胡說八道亂七八糟的民科就不提了,就算是認真學術討論的,也幾乎不在一個頻道上。這大概也就是邁克爾·曼要區分基礎性權力和專制權力,查爾斯蒂利要區分政府能力和民主水平的原因。

為了避免「你是假民主,我是真民主」這種無意義爭論,在這裡對兩個指標下個定義:

國家能力是指國家執行其意志與決策、實現其預定目標的能力。王紹光區分了很多很多種國家能力,但我們大體上可以簡單地說,國家能力包括:維繫自身存在的能力,獲取社會資源的能力,為公民提供服務的能力。這種能力是深深滲透到日常生活中的。

民主是個框,啥都往裡裝。在這說的民主不限於作為決策方式的民主,而指的是:廣泛平等、參與協商和限權保護。鑒於在現代獨裁/極權國家有一些實現了廣泛平等,主要的指標其實是後兩點,具體來說就是:公民能夠有效地參與到政治決策過程中,並藉此保護自己免受國家權力的隨意侵害。

這張圖可能有一定的誤導效果。比如說,在不同類型國家之間的界線絕非是明細的,也絕不是說偏到左上象限就是獨裁極權國家了(大部分現代國家都走過左上象限),這種命名只是一個理想典型。再比如說,右上角的頂點,也就是王紹光所說的:「廣泛的民主,公平的自由,有力的國家」,可能是達不到的,可能是理想的,也有可能是很可怕的。此外,我們也很難輕鬆的把現實存在的國家放入到這個圖表的某個位置上,因為測量起來總是很困難(有些學者認為,當代中國同樣存在大量的政治參與和反饋機制,那麼要往哪放呢)。

民主和國家能力之間是否存在關係呢。從共時性分析上看,沒有特別嚴格的關係,右下角比較少,其他三個象限都很多。從軌跡上看,大部分國家都是先提高國家能力,後提高民主水平,也就是左下-左上-右上。有比較少的例外,比如瑞士,美國。

在這裡討論的效率高,能辦事,大部分時候是在討論國家能力的問題。比如說,一個國家能不能登記好自己的人口,能不能把叛亂撲滅在成形之前,能不能動用起天文數字般的財政資源去開展大規模工程,能不能把最後一個國民放到戰壕里。在這些問題上,莫卧爾帝國和波蘭立陶宛聯邦都是不能的,美國和蘇聯都是能的。

那麼在國家能力相同的情況下,民主水平的高低是否影響到了國家能力發揮的效果呢?西方學者傾向於認為,高民主水平能促進強國家能力的實現,因為公民政治參與能鞏固國家權力的滲透,而且避免政府專斷行為造成的損害。這個結論很少被認真反駁,畢竟,我們大體都認為,民主是個好東西。

這裡還剩下一些問題。國家讓民眾團體去做事,究竟是不是國家能力降低的表現?自由派不太關心國家能力問題,毛左說不行了這是鄉賢復辟,而有些人覺得這是通過統合主義重建國家權力。那麼實際上是如何,還有待觀察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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