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貌、服飾上追求時尚是否挺無聊,甚至沒有意義?

從歷史來看:時尚與審美可謂瞬息萬變而又有規律可循。
80年代香港電影中最時髦的衣服髮式和妝容,放在今天會覺得古怪可笑,而再過幾十年又會重新流行起來。此去經年,流行色流行式樣總是反反覆復不停循環。
從政治經濟來看:時尚有時又是政治經濟的邊緣產物,比如美國911後開始流行尖頭鞋,女王穿戴過的衣服會被爭相模仿等等。不同地區由於文化地域差異,對時尚的理解也會不同。
把時間軸和空間軸拉長的話,好像"緊跟風潮而較頻繁地更換衣,包,鞋,髮型,妝容"變得有一點無聊?
雖然是女性,但是對時尚的理解很沒天賦,資質就如聽不懂彈琴的牛,但又切身感受過友人沉浸在時尚中的喜悅。
希望懂時尚的知友們點播一下,這個想法到底忽略了哪些時尚的意義與精華。
而想法相同的知友們,能否舉出更多的例證來證明這個觀點?


以下回答均系個人觀點,不具普遍意義,敬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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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簡答:有意義,因為無論男女,都有愛美的天性。但是追求的方式待商榷,或者追求的標的並不是真正的「美」。就難免會產生無聊之感。
再次,又必需引用一句爛到家的話了:時尚易逝,風格永存。

私以為,時尚這個東西,其實更多只是一種社交工具(符號)和消費行為。
時尚和美有一定的區別。它具有三個特性:大眾性,模仿性,盲目性。所以很多時候,它並不一定美。而且大多數人開始追時尚的時候就落伍了,因為他們不過是跟著媒體的宣傳去完成一個預謀已久的購買行為而已。這就是為什麼時尚風潮總是一陣一陣的刮過去,但是總不持久的原因。

大多數時候,你穿什麼樣的衣,著什麼的鞋,梳什麼的髮式,其實是為了標明自己在哪個圈子,有什麼樣的經濟能力,和有什麼樣的審美,想倡導什麼,不喜歡什麼。
所以,你在追求時尚的時候,其實是根據這種符號去尋找自己在社會中所處的位置——比如說,一大幫尖下巴姑娘在微博曬名車,名包,就希望自己(在別人的眼裡)是名媛。
所以,如果你的靈魂足夠堅定(形成了一定的風格,不管這個風格是不是摩登的,合群的),那麼 身體髮膚,衣著打扮的確是要往後靠的。
但如果你還沒有堅定的靈魂和風格,沒有在社交中固定自己的位置,依然會被別人的批評所動搖,那麼還是迅速地找到你想要歸屬的階層,並按其dress code穿戴比較好,這樣方便自己識別也方便被別人識別。
很多例子都可以證明:
政治家、王室的服裝風格,幾十年甚至一百年都沒怎麼變過,因為他們的社交位置相當明確。
喬布斯,穿套頭衫牛仔褲幾十年,因為他的靈魂和風格都足夠獨立堅定。
Gossip Girl里的造型,即所謂的上城范,以及美國中產階級五十年不變的預科生風格,都是階層劃分的準確依據。
什麼時候你看不到不穿西裝打領帶的投行工作者(工作狀態),要麼他是大牛,要麼他失業了。
軍隊的統一制服,往往十多年才變一次,但一直在時尚界的地位很牢靠,因為穿它們的人士定位太明確了。

「就是花費了大部分時間金錢在讀書,護膚,健身上,卻始終踏不進第三項的例子」,可能很多原因是因為他們並沒有明白或找到自己能夠正確歸屬的圈子。(這個並沒有貶義。)

如果你覺得一直和時尚格格不入,多半是你沒有找到對的路子,因為你的審美已經在幫你提前做出判斷了。比如說,一個工作是老師或者會計的妹子,如果想跟著那些耳朵上帶雙C耳環,穿緊身衣,一身blingbling,玩夜店范的姑娘學時尚,當然是怎麼學都覺得不對味的,而且就算學會了也不能堅持下去。跟著著瑞麗,VIVI學,也多半不行,但是如果看看《CANCAM》這樣以OL風為主的時尚志雜,沒準就能找對風格了。

以上一切言論僅供參考。


教我們現代文學經典研究課的女博士在給我們上第一堂課的時候,就反覆強調:文學經典之所以經典化,除了其本身具有極高的文學性價值外,往往還伴隨著人們出於某種特定目的的粉飾與拔高。時尚的流行與變換,其實與之相似。

我們知道,人與人之間是不平等的,是存在階級分化的。不同階級的人會有不同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這在某些特定的消費品上,比如衣服、首飾、住宅、隨身物品、交通工具(這些也是時尚更新最快的事物,因為最常見)表現地非常明顯。當對消費品選擇的不同逐漸變得非常明顯時,人們就可以從消費品的選擇上判斷出此人是屬於哪一種階級。

當人們意識到這一點後,又往往會反過來刻意強化人與人之間的分野,於是在對消費品的選擇上階級出身相近的人會有意識地調整,不約而同地趨向於最能顯現識別的款識與品質靠攏。最終整個社會圍繞著幾種消費品,自動形成一個層次分明的結構,這一自發的分化過程就是時尚。

但這不是時尚最值得討論的地方,時尚最好玩的地方他是不斷運動不斷變化的。當一段時間下來,在消費品上的分化結構固定下來以後,想走向更高階級的人便會自發地模仿更高階級人的生活方式和消費習慣,這不能簡單地定性為打腫臉充胖子,而是希望能在更高階級的人群中獲得認同。

但不幸的是,一旦當被模仿對象意識到與自己擁有共同消費習慣的人是比自己條件差很多的人,那些會感到很惱火,無法顯現自己的優越感的人,便會放棄原先的消費習慣,花樣翻新,以求拉開距離。而當模仿者一旦發現新花樣變成時尚以後,就會精神抖擻奮起直追。

於是就形成一個非常好玩的現象:時尚永遠捉摸不定,永遠在變易,後來者永遠也追隨不上,並且在風格上有著不斷的輪迴,比如簡與繁、緊與松,因為人類設計的款識永遠也就那幾樣。而一波又一波的時尚,會隨著下一階層對上一階層的模仿而不斷傳遞,自然也就會存在最底層人所追捧的時尚,其實是最上層人許多年前所摒棄的。

資本在時尚的追逐戰里發揮著推波助瀾的作用,通過將自己的商品符號化,然後將商品向時尚追逐者推銷。等一波時尚浪潮安靜下來,再製造出新花樣。在時尚的戰爭當中,所有人都皆大歡喜,自然就都樂此不疲。

因此,倘若你非常渴望跳出自己如今所在的階級,向更好的階級出發的話,那麼時尚就是你必須要了解的知識之一。如果你並沒有這種欲求,那麼為什麼要搭理它呢?


同意確實很無聊。
你能說印花和素色那件更好看嗎?不過是適合不同的人而已。譬如過去的一年,家裝也好,服飾也好,印花佔據了雜誌大量的版面。
對於一個浪漫型的人來講,ta本來適合穿印花,購買帶有印花圖案的衣服無疑是合適的。
但是對於中性型的人來說,也跟著雜誌的風潮去買印花,就只能呵呵了。
時尚風潮為什麼要循環,就是為了讓你傻傻地跟著轉啊,大量銀子花在補充衣櫥上面。
所以,先了解自己屬於什麼型,然後結合自己的身份職業穿衣打扮才是王道。


以答案的形式來寫個總結。
結論是,沒有最優解。歸根結底題主不小心組織了一場熱鬧的投票。
發現這個事實的起因源於 如何理解「存在純屬偶然,人生全無意義」?中, @謝熊貓君 的回答。
(圖片來自Life and Donuts。熊貓君負責翻譯)

看到這個回答後幡然醒悟,熊貓君的回答,可以用到任何《XXX是否有意義》類的問題中。
答案就是:看你是否喜歡吃甜甜圈,是否能夠體會到甜甜圈的美
把我提的問題類比一下,我們會發現問題變成:《不停地追求品味甜甜圈的口味變換是否有點無聊,甚至沒意義呢?》
回答 之 贊成組
@葛巾 姐:個人覺得有意義,因為無論男女都有愛好美食的天性。通過過不同種類的甜甜圈你也可以找到屬於自己的圈子,你的甜甜圈口味代表了你對自己的認知。
@小短 姐:你能否理解到,xx年,歷史上第一個甜甜圈發明。xx年A君第一次對甜甜圈的風味和口感進行了調整。而xx年甜甜圈運動後,女性第一次有了吃到巧克力味甜甜圈的權利。小小甜甜圈,背後其實隱藏了多少政治經濟意義啊,意味著人類的進步。
@聞佳 姐 :其實甜甜圈的風味本身就是要不停變換的。品味甜甜圈真的很好學的,而且鹹鹹圈,酸酸圈和甜甜圈同時吃是完全可以。就算你想說你不愛吃甜甜圈,也不能證明你比別人有內涵哦~
回答 之 無所謂組
@陳芝 姐 :人與人之間是不平等的,是存在階級分化的。不同階級的人會有不同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這在某些特定的消費品上,比如甜甜圈(這些也是食物更新最快的事物,因為最常見)表現地非常明顯。當對消費品選擇的不同逐漸變得非常明顯時,人們就可以從消費品的選擇上判斷出此人是屬於哪一種階級。你要是沒有跨越階層的需求,吃不吃無所謂啦~(思考後不全對,因為陳芝姐肯定不太喜歡吃甜甜圈)
@永澤 兄:其實我以為縱使甜甜圈瞬息萬變,但是一個人對於甜甜圈細微風味口感的追求表現出的是他(她)對生活這個維度上更高的敏感度,也就是他在這個方面上要更「上流」一點。當然,這一切都是建立在與自身的收入水平相平衡的大前提下的。
回答 之 反對組
@李安 兄:確實很無聊啊。你能說巧克力味和香草味哪個更美味嗎?不過是適合不同的人而已。甜甜圈口味不停變換是商家為了賺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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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明白了吧。對於味覺缺失或者味覺不敏感者(詳情請參考哈佛公開課supertaster and nontaster),在這麼多美食家為ta形容了甜甜圈精妙絕倫的口感,和生活必須的意義後,ta還是茫然的覺得:「阿勒,不就都是甜味嗎,哪裡有那麼誇張?就算你們說的全對,我還是不喜歡吃誒。。。」不愛吃的人,始終就是不愛吃。然後如我,開始對自己的不愛吃找理由。。。。
這種對事物的敏銳感受能力,我們稱之為「悟性」,對一個事物,沒有悟性的人很難真正感受到這個事物的意義。在我們最感興趣的領域,無論數學,音樂,體育,文學,是不是遇到過許多對這個領域完全不開竅也不感興趣的人?
個人認為,這些悟性的區別,深入到我們的大腦結構,神經末梢,甚至DNA分子的螺旋結構。往往基因就為我們決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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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個問題以及大家的討論給我的最大收穫:以後再也不會質疑,或者定義他人的興趣或選擇。自己感受不到也不能不讓別人感受吧。
咸豆腐腦和甜豆腐腦類的問題,絕對不值得爭執,相反還要互相尊重。
希望此問題從此塵埃落定,向大家鞠躬~


和 @葛巾 女王一樣,我本是比較厭煩一切時尚標籤的:特徵明顯的個性,就是沒個性。

誤打誤撞寫過一年的有關男性時尚的稿子,倒使自己對女性時尚的理解有了新的體會。可可·香奈兒的「時尚易逝,風格永存」由於被撰稿人大量引用,顯得特別官腔、無聊。後來發現,這句話能高度總結這個行業人們所做的一切事兒。

我認為,「時尚」總是追求一種極致。而「風格」就是人的價值。

先說時尚總是追求極致。在這個以「審美」為最主要價值來源的行業,當服飾不再承擔社會階級、思想解放或者生理性需求的重任之後,服飾要變成時尚,要通過一些手段:即對特殊風格群體的二度模仿。比如青少年亞文化,比如搖滾樂,比如藝術家。你可以看到,這個行業最著名的時尚攝影師、編輯,都有在攝影、繪畫乃至行為藝術家中偷師的痕迹。因為在審美上,藝術總是抽象而領先的。

「風格」就是人的價值,在寫文章時,我得到過一個絕佳的例子。

這個老頭是藝術家約瑟夫·博伊斯(Joseph Beuys)。他總是以風衣加牛仔褲、釣魚背心和軟呢帽的形象出現,在這個眼角下吊的丑老頭面前,一切Burberry風衣代言明星都顯得軟弱無力。哪怕是一個背影,人們都能輕易地認出,「哦,這是博伊斯Style」。

但如果不是他的那些悲天憫人的藝術作品和在戰後極富感染力的演講,人們對氈帽和風衣的記憶,不過超過一個時尚季。搖滾樂手Pete Doherty也說,他喜歡Dandy風的服飾,並不是為了追求穿衣和言談舉止的某種規範,「而是更多代表了一種意識形態,一種接近信仰的、精神和智力上的優越感。」

時尚,可以說是現代人社交禮儀的一部分,簡單地說「腦殘」可能有點過。有一種明顯的時尚標籤,其實是很省力的,能讓別人最短時間內了解你的家教、愛好乃至信仰。但追求時尚,不如追求風格。風格就是產生價值的個體,對一種特定穿著的反覆確認。


我自己有時候也閑麻煩覺得穿著舒服就行了 不過剛剛看了devil wears prada 。。。所以來回答下。如影片里所說:「比如你挑了那件藍色的條紋毛衣,你以為你自己是按你的意思認真的選出這件衣服。但是,首先你不明白那件衣服不是藍色的也不是青綠色或琉璃色,實際上它是天藍色的,而你從沒搞清這個事實;而實際上你也不知道,從2002年Oscar de la Rent 的發布會第一次出現了天藍色禮服,然後我記得,伊夫·聖·朗洛也隨之展示了天藍色的軍服系列,很快的,天藍色就出現在隨後的8個設計師的發布會裡,然後,它就風行於全世界各大高級賣場,最後大面積的流行到街頭,然後就看到你在廉價的賣場里買了它。事實上,這種天藍色,產生了上百萬美元的利潤和數不盡的工作機會,還有為之付出的難以計算的心血……你覺得你穿的這件衣服是你自己選擇的,以為你的選擇是在時尚產業之外,但實際上不是這樣的,你穿的衣服實際上就是這間屋子裡的人,替你選的,就是從這一堆玩意兒里。」

一方面 時尚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另一方面,時尚也確實是一種藝術甚至自我表達的形式。我記得我的老師以前說過fashion is a proxy。我覺得再貼切不過了。無論是對女權主義,國際政治,還是文化。


題主的進階問題我沒法回答,但是你說要舉栗子,我就蹭過來反對你了。

不久前看了一部香奈兒的傳記影片,是奧黛麗塔圖版本的《時尚先鋒香奈兒》

在這部傳記里,令我最感慨的不是她與英國工業家阿瑟?伯邑?卡伯的愛情,而是她的服裝,從來都與那些身著流光溢彩的服飾的貴族女人顯得大相徑庭,格格不入,看上去就像是兩個時代的人。

電影里有句台詞:」如果不要這些裝飾物,我感覺我就像個窮人一樣。「
從古至今的女人,沒有誰能對赤裸裸的自身而自信。所以那些貴族女人們要用大量的珠寶,羽毛,花邊來裝飾自己。香奈兒追求時尚,是因為她追求自我,她用質料舒適,款式實用,優雅嫻美的服裝把女性從一種變態的束縛中解放出來,被奉為時尚女子的基本穿衣哲學。而那些緊跟風潮的人都是不了解自我的人,他們不會明白為什麼香奈兒的經典款式能夠歷久彌新,也無法明白N°5能夠無懼時代變遷,始終屹立於時尚浪潮中。
 「你可以穿不起香奈爾,你也可以沒有多少衣服供選擇,但永遠別忘記一件最重要的衣服,這件衣服叫自我。「---Coco Chanel以下資料來自Inside Chanel

她的衣著特立獨行,從男士服裝汲取靈感,同時還發明了全新風格的女帽,將帽子上堆砌的鳥羽悉數拆下,使其更加簡潔,輕盈,時髦,她最早的客戶指示普通的職業女性,但是上流社會很快趨之若鶩。

她的神來之筆,改變了女性服裝的廓型,從此掀起了一場時尚革命,她剪短裙長,露出腳踝,解放腰部,拋掉緊身胸衣,以jersey針織面料為運動服飾賦予新的活力,她還剪短頭髮,晒黑膚色,香奈兒結束了舊時代,開啟了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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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所說的「時尚」可以不追。不管今年流行什麼,為何流行,明年是否又流行「當年的流行」。我個人認為,說到底都只是生意一場。

何必讓別人告訴我,什麼好看,什麼丑。

排除這些,有一些人是「不怎麼會穿衣服」,他們需要一個icon來引領自己,只要在自己承受範圍內,追追這些,無可厚非。

我覺得時尚回歸到本質,應該是:「挖,這人衣服搭的不錯,我也想試試。」


《論語·八佾》記載: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 子曰:繪事後素。 曰:禮後乎? 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朱子集注曰:素,粉地,畫之質也。絢,采色,畫之飾也。言人有此倩盼之美質,而又加從華采之飾,如有素地而加采色也。禮必以忠信為質,猶繪事必以粉素為先。楊氏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苟無其質,禮不虛行,此繪事後素之說也。

苟無其質,禮不虛行。所謂禮儀服飾,不過是皮毛而已。

身處消費社會的世人時常歆羨於往昔貴族精緻的生活方式,為此不惜加諸勇敢、犧牲奉獻和責任擔當等所謂貴族精神來美化之;然而所謂的貴族,不過是具有優越的出身,得益於良好的教養,進而自然生髮出理想主義情懷的既得利益群體而已;而且此種理想主義只是刻意進行文化分割獨享清流之後的結果,而非親自屈身入濁,窺盡天地、洞曉日月之後而產生的高尚境界。

在貴族階層中,除了少數具有理想與擔當之人,更多的是禮儀繁瑣、生活奢華和壓榨人民鮮血的寄生之眾。然而沒有悲天憫人之心與犧牲奉獻的精神作為本源,再多麼衣服華麗品味高雅也不過是沐猴而冠,徒有其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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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時尚代表的是一種審美秩序,它本質上是一種權力,它往往是由社會上層階層所定義的。社會的價值標準是權力關係的產物,權力主導了人的語言和觀念以及價值的建構,掌握絕大部分權力的統治階級主導了社會的價值體系和審美秩序的構建,他們根據自己的階層特性制定何為「好」與「壞」、「高貴」與「低俗」的標準;人們按照這些標準去規訓自己的身體,約束自己的言行,馴化自己的觀念和頭腦,企圖通過模仿上層社會階層「時尚流行」的穿著、「優雅得體」的體態舉止、「高雅先進」的審美觀念和「高級進步」的文化和思想,從而變得像他們一樣成為權力階層的一員。

日常生活中我們所認為的得體的行為儀態往往是社會規則對人作用約束的結果,人們在追逐禮儀和時尚的同時,也是在追逐著權力。

審美是一種符號系統當中的迭代體而非一種基本價值,審美價值是在社會文化語境當中被賦予的,其主要敘事來自於社會關係。審美秩序是社會關係和權力結構的一種表徵產物,我們依據社會關係和權力結構生產形成相應的審美符號,而審美秩序隨著符號系統的不斷迭代而被建構起來。在傳統歷史中,社會的上層階級一直主導著審美秩序的建構,掌握著社會文化和審美秩序的制定權,並通過權力建構和話語規訓的方式讓底層人民接受上層所認可的審美觀念和標準,並無比推崇並模仿上層社會的審美趣味和生活方式。比如具有特權地位的軍功貴族們修長挺拔的身材長期以來一直是其他社會階層所嚮往的體態。

審美觀念隨著時代而不斷變化,各時代的審美秩序標準都不一樣,但是,社會的統治階級卻一直壟斷著審美秩序的主導權。其中,文化話語權對審美秩序的建構十分重要。

後工業社會,隨著消費主義與互聯網等媒介的興起,審美要素和審美符號通過公共場域不斷進行擴散與傳播著;我們在審美上開始與傳統的社會關係和權力結構相脫節,高度符號化的審美形象通過公共場域影響到個體私人生活的審美趣味的改變。原有的基於物質生活和性衝動的傳統審美觀念逐漸被基於消費主義的審美符號所消解和取代,而文化娛樂工業則承載著審美要素的具體傳遞作用,明星偶像與娛樂受眾彼此相互影響指涉著,而相應的審美秩序體系也通過審美符號系統不斷迭代的過程當中建立起來。而在社會變革與審美秩序的建構過程中,現代性起著關鍵主導作用,其微觀權力關係滲透進入社會每個角落當中。

而在後殖民主義秩序中,歐美國家將歐美文明自身的審美觀念通過符號編碼傳播給第三世界的「他者」國家,並利用文化話語霸權將西方的審美標準制定為「合法」的審美標準。

因而如今包括流行時尚在內的審美秩序是以歐美為主導而建構起來的,我們自身的審美觀念和標準是被重構過,我們自己並不掌握審美秩序的主導權。

至於是否「有意義」則是一個極為模糊而主觀的標準,具有不同價值觀念的人的判斷標準都不一樣。有人覺得人生要及時享樂物質生活需求得到滿足即是很有意義,有的人則更注重於精神層面上的需求,有意義與否需要自己作出判斷,而他人是無法評判的。而且如果過於運用理性去尋找意義,往往會陷入虛無,正如人需要通過某種程度的自欺來消解對死亡的焦慮一樣,人生本無意義,但我們要進行對自己進行自欺。

人的主體性在社會化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產生折損,我們通過客體化、對象化和物化的方式建立起複雜的外部世界系統。作為社會人的我們不可避免地需要遵守一定的社會秩序,但我們未必需要遵守全部的秩序,我們在弄清外部秩序的運行規律之後可適當懸置外在社會標準從而顯得不那麼被動和焦慮,而非不加質疑地接受外在標準。

人類天生需要群體認同,因而適當的妥協是必須的,人類經過長期歷史發展出的禮儀規範必然具備一定的合理性,反映了人類社會的運行規律。如果自己想要融入某個階層群體就必然需要學習該群體相應的習性和審美趣味,而時尚審美可能為其中的一部分。

因此,對於時尚和審美,認可它們存在的合理性而不盲從即可。


「緊跟時代風潮頻繁更換」這件事,我覺得樓主說的是對的,根本沒有去緊跟的必要,因為其一,那風雲變幻咱普通人真的是跟不上,其二,很多風潮上的東西是根本就不適合大多數人的,比如皮質打底褲(動輒把人變成豬腿),比如斗篷(稍微矮點就變蘑菇),比如外面長紗裡面短裙的款式(多數人穿都像女神經病),比如密集的鉚釘(嗑藥嗑多了的感覺),比如鮮亮的撞色(低端城鄉結合部外加把黃種人變得更黃)。。。等等。你說我們追它做什麼呢?

但是,不要放棄對美的緊跟。這裡有人要說了,美?時尚改變審美呀!昨天覺得美的今天就不美了!可是,更多的東西是不會隨著時尚潮流的改變變得不美的,甚至我覺得可以說成是,越是沒有在追隨時尚風潮的東西,越美,越歷久彌新。黑裙白珍珠,白灰米棕的一步裙,剪裁合身質地上乘的基本款大衣,什麼花紋都沒有的高腰A字裙,沒有亂七八糟裝飾但線條優美的8公分高跟鞋,高領緊身羅紋的黑色針織毛衣。我覺得都特別美,從來沒被淘汰過,卻也不在時尚風潮上。我覺得合適自己,穿著得體,自己看著特別高興,但又不會看起來不合時宜就行了。

順便說一句,啥事兒都用性來解釋的人,還是去拍A片吧。


看到這個問題挺有感觸,開電腦答。
首先亮出了結論,有意義。
之前我就是一個懷抱題主想法的宅男,每天不修邊幅(當時讀高中其實也沒必要和時間),大胖子一個,前天看到自己中學時候的照片都不敢認,丑到哭泣。
大概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我在減肥健身同時開始注重時裝搭配,閱讀了包括知乎此分類下的全部精彩答案在內的很多文章,學到了很多,包括髮型、體型、服裝搭配在內有了不小的提高(感謝知乎~)。
具體到題主所說的意義上來講:
一方面你看到自己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在發生著改變,甚至每天都會有不同,這可以讓你獲得更多的自信,每天出門都會更加開心(想像一下,姑娘你走在路上回頭率為零和超過八成是一個概念么?)。
另一方面,我越發的意識到保持一個良好的外形是對自己更是對和你交往的人的尊重。試想一下,一個人和你約會的時候穿著怪異或土氣,而你來之前光化妝的時間就一個小時,你會怎麼想?
再者,第一印象往往很重要,以貌取人不可取,但這絕不是你不提升自己的借口。外形也是一種實力,知乎第一定律所言不虛。外形良好的人很多事情都會好辦很多,特別是女生。所以如果你想的是提高自己的實力,外形改造可以說是其中必不可少,且較為容易的一環。

最後,追求時尚量力而行,切勿捨本逐末。


其實流行,風格,時尚,都是一種貼標,也是別人給你規定好的東西,你有選擇的權利,但是基本上想創造和突破很難。舉個例子,收入3k的多看美特斯邦威,5k的常看優衣庫,10k的偶爾逛逛新興日韓美服裝品牌,過了20k有點底氣去看看B啊A啊G啊什麼的(但基本大件不下手)30k,30k考慮得更多的就不是衣服了,估計是房子車子這種搭配了,再上一層樓,生活基礎都滿足了應該會再回到穿著上來,當然那時候會更從容下手一些。
扯遠了,我說這些的意思是,你收入多少能買什麼不能買什麼,都讓別人幫你規劃好了,優衣庫還是CA,你貌似有選擇和審美,其實也是被規定好的,價格是,潮流風格時尚也是。不然每年春天時裝預測,春夏時裝發布都是幹嘛的呀?說白了就是上層建築在算計咱們下層基礎哪。但是也沒啥不好,轉一圈再炒個冷飯,就叫復古,一招鮮吃遍天就叫經典款,沒啥不好理解的。所以追求適度,差不多就行。款式翻來覆去就那麼幾樣,顏色也不會折騰出啥幺蛾子,多看多聽,用心搭配,去偽存真。淘寶爆款抄得一身皮相,走兩步就露怯。一件件不便宜亂品亂湊只能是貽笑大方。有錢買貴的,沒錢買差不多的,除了努力有錢穿好的,還要努力提升眼界會穿好的。你會穿,你就是別人尊敬效仿的對象,沒跑兒。愛美沒錯,別太超前,別太靠後,人活一輩子,里子面子都要照顧,那些說多讀書能抵禦華服珍饈的,多半還是還沒悟出門道。穿得好,是取悅自己,也是尊重他人。你減肥的時候你護膚的時候你買新衣服的時候一定會有其他人指責你太重皮相沒有內涵,但是時間長了你在看,對比著眼前那些油頭垢面肥的球一樣的中年內心戲路人甲,一點一滴,誰更像個人樣?

好好打扮,腳踏實地的生活,這不矛盾。努力讓自己更滿意自己,加油哦。


來舉幾個接地氣兒的例子。

昨天剛好看了侯孝賢的戀戀風塵,當時就在感嘆,現在看80年代的台灣姑娘,依然那樣乾淨漂亮。
再比如,94年拍的老友記,在20年後的今天,依舊每件衣服都非常好看得體。
再比如,80年代港片里的造型,你覺得如今看來古怪可笑,我卻覺得仍舊是美的。
這些都只是日常吧。的確,會有當時流行的東西,現在已少有人穿,但品位是不會因為不流行就淪為可笑的。
即所謂風格永存。

再說「追求」。
尤其對姑娘來說,穿衣服不僅是穿衣服本身,更是一個符號。是給自己的關於個人形象和定位的自我暗示,也是給別人的一個最直觀可視的外化的內在。
我個人對別人的第一印象,很大一部分來源於「她穿什麼」。
我個人用心收拾了再出門的時候,會下意識覺得「世界美好老娘最屌意氣風發所向披靡」。
這個符號,除了 @葛巾 老師說的對圈子的認同,有時也許僅僅代表「我在認真對待自己」,或者「我對有趣的事物保持關注」這樣的態度。
即所謂有意義,不無聊。


針對題主的問題闡釋,我想談談關於時尚的意義和看法。

關於時尚的意義,最開始嚴肅討論時尚的思想家羅蘭?巴特,在他的著作《流行體系》中寫過:「時尚唯一的目的就是逆轉好不容易創造的奢華」。也就是說,時尚激發著人們對於新的東西、「別的東西」的慾望,而在同時又不斷推翻自己已經完美的鑄造的模型。所以當我們在外貌或者服飾上想要追求時尚,其實一方面也是想要讓自己可以不斷地推翻自己,重塑自己。

而通過對外貌服飾上的追求從而實現重塑自己的過程,其實也就是讓自己更多地了解自己的過程。針對這個問題,我想推薦給大家一本書,鷲田清一的《古怪的身體-時尚是什麼》。這本書一開始就說 「尼采認為,每個人距離自己最遙遠那是不是可以說,每個人距離自己的身體也是最遙遠的呢?自己的身體我們只能看到一小部分,身體的內部更是完全看不見。」身體,作為服裝的載體,也是我們時尚的出發點。我們不是那麼了解自己的身體,我們看不見身體的全貌。

在作者看來,「看不見的身體」,就是一種「像」,我們腦海里的一種image。「我們的身體只是一個想像的產物。。。換句話說,我們所看見的和感受到的身體都只是有限的一部分,這些零散的一部分和我們自己各種各樣的想像如拼圖一樣湊在一起,形成了我們所謂的完整的身體這個概念。比如我們所穿的衣服就屬於身體的一個全身像。」

當身體成為一種「像」,它就脆弱、易變、可塑了。服裝,則像這種像的皮膚、或表層、或石膏,能夠強化、弱化、粉飾、改變我們的身體的「像」。也許這些話很多人無法理解,但是通常,當我們穿上一身漂亮的衣服或者買了一件最近流行的服飾穿在了自己的身上,我們就會覺得自己變美了,而當我們蓬頭垢面還穿了一身睡衣出門,我們就總希望不要碰見自己的前男友等等人。只是一身衣服的變化,就會讓我們的潛意識發生巨大的改變。同理,當我們看到某個明星,如果她們一直穿的像剛出道一樣的衣服,化妝也一直保持著最開始的面貌,那我想網路上的輿論水軍們,一定要對這個明星開啟諷刺謾罵模式了。可當我們看到她們從出道一直到現在,從學生妹到fashion lady,我們就會覺得她整個人的氣質都變得不一樣了。這難道是沒有意義的事情嘛?

另外,我們在外貿、服飾上追求時尚除了要重塑自己認識自己,也是引導別人對我們的不同認識。比如當最近流行露背裝,而我們也買了它穿在了身上時,我們也有意識的將自己的身體進行切割,引導別人的視線鎖定。從而令別人對我們產生新的聯想。


小短姑娘的 例子舉得很好,但是她的例子所得出的結論是和我相反的。

服裝,或者說時尚,其內涵是有社會公共事務參與程度的變遷在裡面的。在女性沒有參與公共事務的的時候,服裝比較繁瑣,誇大女性特徵,比如裙撐和勒腰的流行與消亡,而隨著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廣泛及深入,服裝正也開始 偏向於簡潔,中性,舒適,哪怕是女性出入正式場合,主要衣服也不會很繁瑣,往往是一件連衣裙,不會需要里三層外三層的服裝輔助,普通場合流行度最強的衣服往往是男女款式差異不顯著的,比如優衣庫,牛仔褲,休閑西裝……越是經濟發展程度高的地方,對各類場合服裝的要求往往越統一。服裝所謂人的第二層皮膚,不僅僅體現了一個人的性格,更大程度上,他還體現了社會本身所期待的效率需求。而這個效率體現,不僅僅是服裝,也是現代工藝的一個追求。


時尚是女人的一種生活態度,你值得為你獨一無二的美戰鬥到讓別人眼前一亮。


引用一句話:我不喜歡浮華,我只喜歡美。

內在美和外在美根本不是對立的。


時尚這個詞,字面意思,時代潮流。
知曉時代的先鋒潮流相當於是有一定預知社會走向的能力,這種能力是相當了不起的,是需要大量觀察總結的。
追求外表的時尚並沒有錯,只要其遵從了你內心對於自己的定義和期望,亦或是表達了你對社會和未來的態度,而非盲目跟隨


怎麼沒有?
這就是「意義」。
而且意義蠻大的。

當然啦,是在本人看來。


什麼時候人類進化到沒有外貌外形差別,什麼時候服裝時尚才會毫無意義。人類作為視覺動物不可能放棄對美、對外在的追求,內在美都是在外在美已經滿足後才被進一步探究的。
另外時尚也是一門科學,也講天賦的。有的人就是與生俱來具備對於美的鑒賞能力。而既然它也是一門科學,那麼它就有規律,比如色彩搭配、風格劃分。不是天生對時尚敏感的人通過學習也可以提高自己的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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