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療時,醫生說的「全部想起來」為什麼有利於治療?

由公交車小女孩事件目前排名第一的答主自述想到這個問題,其中答主已經忘記很多細節,但是心理醫生說只有全部想起來才更有利於治療。這個原理或者機制是什麼?相當於一個疏導嗎?
意思就是說,即使她已經(選擇性)忘記,但其實這個癥結還堆在那裡,只有全部的癥結全部顯現才能徹底疏通?

如果是這樣,那廣泛所說的「忘記吧」「忘了就好了」其實是一個錯誤?或者說一般 人們忘記了雖然有隱患,但比記得更有利於心理的一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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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感謝花火前輩 @花火 添加的「心因性失憶」話題和各位老師的解答。「心因性失憶在」的解釋為:

心因性失憶症(psychogenic amnesia),是一種選擇性的反常遺忘現象,簡稱失憶症(amnesia)。是指患者對新近重大事件(如創傷、喪親)因震撼過大不堪回首而產生部分性選擇性,或暫時性(通常1至2天,或更久)將記憶解離,使其不出現在意識中。喪失記憶的部分通常以事件為起點,稱為前行性失憶(Anterograde Amnesia)這與因車禍而喪失記憶的不同在於,心因性失憶症常是對同段時間內的記憶,有選擇性的遺忘,而且可藉催眠恢復。

我的問題在於
1.如果說只能「微調」,那麼有王瑞老師@王瑞所說的三種不適應核心概念(無價值感,無助感以及不可被愛)的人是不是意味著如果沒有重大創傷性事件的作用,這個人無論怎麼積極暗示自己,努力生活,也不可能做到像「其他人」一樣?無論如何也不會徹底改變自己的悲觀或者抑鬱? 類似於傷春悲秋的個性無法徹底改變?
2.leo kang 老師@leo kang 提出的「盡量想起來是諮詢師的責任」,對於這一點,我的疑問在於有沒有客觀性的方式來衡量這個臨界點。如果發生類似於催眠過後,諮詢者因回憶起該事件而崩潰,會不會有這種情況?


謝邀。碰巧由於答主曾經是回憶殺重度患者,所以還真研究過這個問題:究竟要「忘記過去」還是「直面回憶」?


答主喜歡從根兒上剖析感興趣的問題,請看官耐心。


1 「過去」和「回憶」的相愛相殺 ——核心信念(Core Belief)是橋樑

核心信念:CBT(認知行為療法)中常用的一個概念,意即主導人的情緒和行為的最根本最深層的,並且往往不被個體覺知的信念。這個信念就像是你的顏值和身高,可以被微調,不能被改寫。它與生俱來,已經成為你基因中的一個序列,正是這段不為人知的基因片段,從你出生到死亡,悄無聲息卻意義深遠地影響著你生活的點點滴滴。簡單提一句,目前認為的心理健康失調個體所普遍存在的三種不適應核心信念有:Worthlessness(無價值感),Helplessness (無助感)和Unloveability(不可被愛)。


在個體形成之時,核心信念已經初具雛形,這個幼雛信念就是你從今往後主導你行為和情緒的基礎信念,而上述提到的微調也往往是在個體成長初期發生,成長後期或者成年之後個體的核心信念已經牢不可破,除非發生重大創傷性事件才有動搖的可能,如失戀,喪親,破產,身體重大傷害等等。這就對應了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中反覆提到的由於童年創傷造成的潛意識的壓抑對個體人格和行為的巨大影響。

簡而言之,回憶之所以會對人產生高強且持久的影響是因為回憶的組成部分是過去發生的重要經歷,而這些重要的經曆本身並不是影響的關鍵,而是它們已經變成你核心信念的資源被吸收了,成為了個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你是一台電腦,那你一直糾結的不能釋懷的「過去「就已經作為你的主機的一部分組成成分開始操控你的人生。


到這裡,不知道各位看官有沒有這樣的一種感覺,那就是某些回憶之所以沒有因為時間的流逝而漸漸淡去,反而陰魂不散,愈加強烈,其實是因為你正在糾結的種種就是你當下存在於你身上的一部分。


2 「直面回憶」不是一個選擇,而是一個結果

我們經常會面臨在「忘記過去」和「直面回憶」之間做出選擇的困境,但其實,我們真的在這件事情上有選擇的主動權么?


學習心理的人想必都熟悉「白熊效應」,大家可自行度娘。這個實驗說明人們越是不去想一件事,這件事躍然腦海的次數就越是頻繁。所以即便你選擇忘記,結果也還是記得更深。那麼何必被動地接受一個必然的結果,不如拿出勇氣,直面它,把曾經所有的不齒都拿出來決鬥!勝算更大。


3 在諮詢中的意義

答主的諮詢風格是存在主義和人本主義向,也就是對來訪者自身所具備的自知能力有一定的信心。我向來覺得判斷一個人是不是有救不是看他/她遇到的問題有多嚴重,而是看其自知能力的高低。佛說:「人類啊,你不是真的惡毒,淫蕩,吝嗇,邪惡,你只是太蠢罷了,只要你肯用用腦子那還是有救的。」( @謝妖 )我覺得這句話概括的佛教精髓很普適,意思就是你身上的很多不堪不是你本性都多惡,只是你不自知而已。


那自知能力是什麼?是一個人對自身的問題以及對自身與周遭之間的關係的認識,是一個人對自己所具備的能力和還未得的需求的認識。我雖然相信人的潛能是巨大的,但是隨著接觸越來越多的來訪者發現,能意識到自己有這種能力的人是少之又少的。所以幫助他們發現自己強大的自知能力是我的首要目標,一旦這個概念得以建立,之後的治療都是在可控可預測的範圍內順利進行。遺憾的是,確實有些來訪者的自知能力水平特別低,所以存在主義和人本主義的適用範圍是對那些非常insightful(這個單詞很難準確翻譯成中文,大概接近「特別有洞察力「)的個體,而insight水平比較低的就要嘗試別的風格的療法。


而「回憶」在這個幫助個體認識自己和發現自己能力的過程中就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那些你忽視的過去和你費勁隱藏的過去都是幫助認識你自己非常好也是非常必要的資源。所以我們甚至沒必要去討論到底該不該揭來訪者的傷疤,因為答案是肯定的,討論過去的經歷是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有必要討論的是在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引導來訪者進入這個環節,這就是另外一個重要的議題了。


4答題主問

1)諮詢師就是可以幫助諮詢者使」微調」發生最大最優的改變的那位?

在我第一次回答時提到的這些觀點和理論的基礎上,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引入存在主義和人本主義之後,我們就要進入剖析的更深層了,也就是我上述提到的自知能力。我主張的存在主義和人本主義是,我們生活的宇宙本沒有什麼意義,價值是我們自己去創造的,也就是說你想要什麼樣的生活全憑你自己的信念。這是一種極端積極的態度,我將其內化成了我的價值觀。


所以我認為的優秀的諮詢師就是幫助來訪者找到了真實的自己的那位,來訪者最終實現的狀態是,以真實的自己並能感到無比舒適地存活於這個世界上。


2)這個人無論怎麼積極暗示自己,努力生活,也不可能做到像「其他人」一樣?無論如何也不會徹底改變自己的悲觀或者抑鬱?

1)中部分回答了這個問題。如果一個人真實的自我其實是非常積極的,那不會存在題中提到的這種情況。但是如果極端一些,一個人的真實自我就是「不去給自己生活的這個世界創造任何意義和價值,不存在於這個世界是我存在的意義」的話,「不負責任」地說,我持支持的態度。


因為如果一個人有活下去的渴望,只是苦於找不到方法,那我們就幫助他們找到;但如果一個人自身沒有活下去的任何動力,來接受諮詢也是家人的逼迫和威脅,那我認為這個諮詢沒有任何意義,無非是更確定了來訪者的真實自我。


這個觀點目前是抵觸我所在的州的法律和諮詢師相關條款的,所以我現在選擇拒絕有自殺傾向的來訪者,如果一旦發現有自殺傾向,我會轉移來訪者到其他的諮詢師。我也知道這個觀點同時也會讓很多人感到不舒服,但我仍舊認為,一個自由的個體有選擇結束生命的權利,如果他/她已生無所戀。我經歷過抑鬱症患者的「快感缺失」癥狀,我知道那是一種怎樣絕望的感覺,但即便在如此境況下,由於我自知到我自身強大的resilience(面對困境絕地反彈的能力),我也沒有選擇結束生命。


所以自知能力是一切的關鍵,而這種能力每個人都有,別怕。你說你真的沒有,但你遇到困難,跑到知乎來求助了,這不就是么?


(寫在最後:大家對同樣內容的理解總還是有偏差的,最近看到一些誤解某些觀點的回復,在這裡有必要重複確認一下。關於核心信念只能「微調」,不能「改寫」,有些知友似乎以為這就是宣布死刑了,請一定別往這想,如果這是我觀點的核心,我就不是「極端積極」了。舉個例子也許更清晰:記得以前家裡使的老電視么,信號不好的時候得使用遙控器上的「微調」按鈕,左右稍微移動一下下,瞬間清晰了。這種感覺就是我說的「微調」,雖然你可以改變的只有一點點,但是威力無窮。「清晰」和「有點模糊」差得不多,但是一直「有點模糊」是有多難受不用我告訴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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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柯
如果「全部記起來」真的是那麼有用,那麼心理諮詢、心理治療的技術早應止步於「催眠療法」。
相反的是,為了解決人類的心理疾苦,諸多心理學者、一線的臨床工作者付出了一代又一代的努力,創建了一種又一種的理論模型和治療框架。而催眠,早已退出心理健康工作的視野,去到了演藝行業。
首先,關於記憶的研究,強烈建議各位看看 @曹夢迪 的回答: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157695/answer/14856169
引用下結論:

所以,所謂的「長期記憶」,除了個別印象深刻的,其他的基本上是你自己根據一些基本原則自己拍的電影而已。

學習精神分析理論的人應該都知道一項關於童年創傷的研究:研究人員對諸多在接受精神分析治療過程中報告童年創傷的個案進行考察,發現相當多的個案報告了實際上不存在的童年創傷性事件,而更令人費解的是,通過對這些「不存在的創傷」進行工作,個案的癥狀和問題也能夠得到療愈。(注1)

那麼,怎麼樣去理解諮詢中的童年事件?
首先,我想要強調一點:我相信當代所有的心理諮詢理論與技術,都不執著於個案的童年和過去的經歷,且一致認為關注於當下,來訪者此時此地的狀態與問題,才是通向療愈的核心。

以我個人的執業取向,普遍認為特別注重「歷史」的精神分析為例。
是的,現代精神分析的重要理論模型(客體關係、自體心理學等)均關注和強調個體早期母嬰關係對個體人格成長的影響,大量的術語被同時應用在早期個體發展和重症個案(人格障礙、精神病患者)的人格結構當中。
重視、關注不等同於執著
之所以關注個體的早年經歷,尤其是個體自述的早年經歷,是臨床經驗、臨床觀察研究得出的結論:當個體描述過去發生的事件,不僅僅在闡述客觀事實,同時也在描述其內在現實。諮詢師留意到,那些透過描述過去時表達出來的諸多信息,如情感反應、思維判斷、行為模式,也同樣發生在來訪者當下的生活當中(強迫性重複)。整一個過程,就像是「過去」轉移(transference)到了「現在」一樣,而其實質,則可能是無意識內容對前意識領域的入侵(弗洛伊德早期對轉移的定義)。
也就是說:所謂來訪者的內在現實,其實質是一個超越時空的,自己與外界建立聯繫的經驗叢——我們接受到的外部現實,均是通過某種過濾之後的結果。(注2)
精神分析的本質,是為了去認識和了解屬於自己的「經驗叢」,同時檢視之。而當我們對自己有了更多的洞悉(insight)之後,也就開啟了新的大門:可以使看待事物的新方式,可以是管理情緒的新方法,可以是對生活更多的選擇......

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必須要完全檢視我們的童年,必須要「全部想起來」?不,最起碼不總是。
在我的個人執業中,除了諮詢早期作為成長背景了解,我很少主動向我的來訪者問詢關於童年的事件。大部分關於過去、關於童年的資料均由來訪者自發回憶起帶進到諮詢當中。而作為諮詢師,我更關注於此刻來訪者向我的呈現——此刻對過去的表達亦即對當下的表達。內在現實與外部現實同等重要。故我關註:為何是現在(why now)?人生為何到了此刻,開始有了癥狀有了不適;為何到了此刻,決定求助;為何在此刻和諮詢師談論這樣的話題;為何在此刻,有了這樣的感受......當下發生的、勾起的,皆有其含義;順應這些聲音前行,則為自性化(individualization)之路,所謂「安之若命」。

至於那些尚未到達的,則由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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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值得強調的是,客觀的成長經歷與個體心理結構之間的關係較為複雜。這個研究結果不等同於支持「有心理問題的人就是矯情」的偏見。
注2:這個經驗叢,暗含人格的構成。榮格嘗試用「情結」(complex)「意識-潛意識-集體潛意識」去描述;弗洛依德用「固著」(fixation)「本我-自我-超我」去描述;自我心理學用"防禦機制"(defense mechanisim)「自我功能」(ego function)描述;克萊因-客體關係學派嘗試用「客體關係」「偏執-分裂心位與抑鬱心位」(paranoid-schizoid positiondepressive position)描述;自體心理學則用「自體感」(sence of self)的建立、「自戀受損」描述......

(初稿於2015-1-19)


感謝邀請。

人,都活在自己的時代里。而每個人「自己的時代」,形成於生命早期。每個人,長大之後,雖然具有了邏輯思維,但是心理現實往往停留在小時候——那個只屬於自己的時代。

比如說,一個已經進入成年期的人,遭遇了婚戀的失敗,ta很痛苦。但為什麼有的人痛不欲生,甚至導致了無法正常生活的抑鬱症,而有的人在一周左右可以自己走出來?很有可能,那個被打垮的人又一次在內心裡體會了幼年時期被拋棄的感覺。而且,很可能這個被打垮的人在最幸福的婚戀時刻也一直生活在一種彌散性被拋棄的焦慮當中。這種感覺,有可能是生命早期殘留下來的遺迹。

所以,在心理治療中,尤其是精神分析取向的治療中,諮詢師和訪客如果能夠從談論當下婚戀不幸,深入到談論不幸事件背後的感覺,然後自由聯想到上一次被拋棄的感覺,然後慢慢的自由聯想到與父母的關係,自己早期被忽視、被拋棄的經歷,則有可能讓訪客自己了解自己一系列「相似的痛苦」的由來。這種領悟,有利於創傷的癒合。但這種癒合,必須是在自由聯想的情況下,追溯到最早的一次創傷(記憶中最早即可,未必是事實上的最早)才能做到。這種追溯,未必在一次諮詢小節中完成,可能貫穿幾十個小節,歷時一年或者幾年。

從上述角度來講,「盡量想起來」,要比「忘記吧」,有用。

但是,同樣的,一個三十歲的人,對於二十九歲那年的失戀經歷,記得與否,其意義也許並不是很大。因為此人可能經歷過若干次的失戀,二十歲、二十五歲、二十七歲、二十八歲、二十九歲。。。甚至每次失戀的原因都是一樣的。那麼,除非找到生命早期人際關係不良的根源,否則,僅僅分析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的若干次失戀經歷,收效並不大。因為那幾次失戀並不能解釋創傷的起源。換句話說,成年之後的人際不良,只是結果。人際不良的原因存在與生命的早期——這涉及早期個人對自己的印象(自體表象)以及對他人的印象(客體表象)。通俗的講,我們每個人對自己的認識和對於別人、對於關係的認識,都在生命早期被塑造。

所以,對於上一次失戀的創傷,「忘了」還是「記得」,對於心理治療的意義不是決定性的。從訪客更好的生活質量來講,忘了就忘了吧。

更深一層來講。如果是幼童遭遇了、目睹了悲劇性事件,那麼還是努力讓孩子說出來的好。在此過程中,陪伴的大人要努力做好幼童的垃圾桶、保護傘、復讀機、翻譯機。要給與幼童發泄、傾訴的空間,同時也要復讀幼童的內心感受——雖然是簡單的復讀,但是會讓幼童理解,那些可怕的事情確實發生過,不是自己臆想的——這對於幼童接受創傷事件有巨大的幫助。在幼童無法表達自己的感覺的時候,大人要充當翻譯機,把孩子的表情、動作,轉換成感覺的形容詞,幫他表達出來。這對於幼童的心智發展,以及理解、接納創傷,具有巨大的幫助。

基於上述,我認為,「想起來」和「忘了吧」,不是一個簡單一刀切的處理方式。要根據訪客的年齡、經歷、治療的階段,採取不同的處理方法。

順便解釋一個名詞:最早期的被忽略、被拋棄的感覺,在之後的生命中不斷被體驗,就是精神分析所說的「移情現象」。生命早年的「情」被移植到當今遇到的人和事身上。心理治療,很大程度上就是培育移情的出現,並且諮詢師陪著訪客一起去看那個移情,達到領悟,獲得治癒的效果。(經典精神分析尤其如此,後來的客體關係學派、自體心理學派、主體間流派、依戀理論都有各自的補充,但是經典的這部分移情詮釋都還繼續採用。)

還要補充非常重要的一點,「盡量想起來」,不是病人的責任,而是諮詢師的責任。盡量想起來,不是病人努力的結果。盡量想起來,更多的依賴諮詢師所營造的環境。比如,安全、可靠、不評判、不批判。再比如,在病人開始聯想的時候,諮詢師要保護聯想的思緒,不跑題,盡量扣題的給予回應,讓聯想慢慢的發揮出來,深入下去。這要求諮詢師做到捨己從人,也是諮詢師個人訓練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

============2015、1、13補充==============
「盡量想起來是諮詢師的責任」,對於這一點,我的疑問在於有沒有客觀性的方式來衡量這個臨界點。如果發生類似於催眠過後,諮詢者因回憶起該事件而崩潰,會不會有這種情況?

答:要避免因為治療而帶來的二次創傷,是個各流派都很注意的問題。每個流派有自己的評價方法,我只能說說精神分析取向的評估視角。
在精神分析中,有兩個關鍵詞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是「移情」一個是「退行」。我簡單的解釋一下。移情,我在前文中講過,是病患把過去很重要的人的形象投射到治療師的身上,把治療師當做了曾經很重要的人。此時,治療師通過扮演「重要人物」的角色,幫助病患重新回到與重要人物的關係里,開始重新領悟自己,並且從那段關係中重新成長。為什麼這種方法會起效果?
因為,很可能病患是因為沒能夠在與重要人物的關係中,完成成長。相當於遊戲中的一個關卡、一個技能沒有獲得、掌握。而且這個失敗非常痛苦,病患寧可不獲得成長也不願意再去闖關。
比如,幼年時候面對嚴厲的師長,病患沒辦法在他們面前主張自己的願望和利益,於是選擇順從。這樣的選擇可能讓病患喪失了主張自己權利的「訓練」,從而可能在成年後依然很順從,並以此帶來很大的困擾,甚至都感覺不到自己想要什麼的感覺,但生活再彌散性的無意義感當中。在這種情況下,病患可能會把嚴厲師長的形象投射到治療師身上,從而表現的很順從。治療師就是要和病患工作這一部分,方式嘛,可以說就是藉助於想起當年的感覺並把它說出來,以期調動病患觀察性的自我,能夠進行客觀的自我觀察,從而達到領悟與二次成長。

以上說的是投射。我們會發現,與投射伴隨發生的,是「回到過去感覺」的經歷。這個過程,與「退行」有關。退行的概念比較不容易說清楚,可以簡單的理解為:隨著場景的閃回,人的自我功能開始伴隨著退化,退到創傷點、退到未完成的任務上去。
依然以上例為例。人的發展過程,首先學會交流、順從,然後學會表達自己、堅持自己。那麼,在治療環境中,上例中的人沒有完成「表達自己、堅持自己」的任務,但是在日常活動中,這個人可能用各種偽裝、心理防禦讓自己過得很好——比如,我是個豁達的人,這樣安慰自己,並且洋洋得意。在治療環境中,隨著記憶的閃回,情緒在完全安全的環境中也開始閃回,自我功能也開始退化——該發展的總要得到發展。

重點來了。
退行是有風險的。如果治療師處理不當,引起惡性退行,那麼對病患來說是會帶來二次傷害的。
要說明惡性退行可能造成的傷害的過程,是非常複雜的。這裡的答疑並不能夠完全解答清楚,因為這涉及了治療師培訓中的診斷技能。在capa的培訓中,全部學制5年,前兩年都是與診斷相關的培訓。所以在一篇論文中深入淺出的說清楚診斷,以及誤診會帶來的壞處,是在是不可能的。
答疑的話,我只能這樣說。
1)惡性退行最大的傷害在於破壞治療關係,並且有可能又一次重複相同的傷害,從而讓病患更加封閉,更加難以合作。這對今後的治療是不利的。如果遭遇這種情況,一般主張治療師主動聯繫病患,真誠的道歉並誠摯的建議再進行一段時間的會談。這樣的建議,用中國老話來說,就是解鈴還須繫鈴人。事實證明,很多時候,這樣的做的效果還是不錯的,當然,此時的治療師i必須有督導在後面坐鎮,指導治療師如何做創傷處理。
2)在各種流派中,負性治療效果、惡性退行,可能都是無可避免的。但關鍵是治療關係。治療師畢竟不是「曾經傷害過」病患的那個人。病患能夠和治療師開始退行和移情詮釋的工作,能走到這裡,就說明治療師與病患生命中的人不一樣,那麼他們的關係也不同於過去的人。這種關係可以對抗一些負性治療效果。

關係的誕生,就如同一個人的誕生一樣,是有生命的。只要「關係」還有生命,還活著,一切都好辦。人,只要不死,就有希望


題主是從「如何看待珠海公交女童視頻事件? - 法律」首名的匿名答主提到的「其實很多(被父親性侵犯的)細節都已經記不得了。只是在心理治療的時候,醫生說必須要想起來這樣才能真的好起來」,這個角度提問的,那麼:

認知行為療法的角度來看
  那位匿名答主有可能會受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抑鬱症困擾,而治療PTSD其中一種被證明有效的療法,是暴露療法(Exposure therapy)。具體而言,在患者學會一些放鬆技巧後,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讓患者重新回憶起創傷經歷,創造相應的焦慮性生理喚起;在此基礎上,患者通過之前學習的放鬆技巧,及諮詢師的協助,從高焦慮狀態回復至平復水平。生理上,身體形成了「創傷回憶——焦慮——放鬆——平復」的條件反射,取代以往「創傷回憶——焦慮——哭喊、痛苦、逃避」等不好的條件反射。心理上,諮詢師可以協助患者重新建立部分控制感、自我效能感、安全感,即「創傷的回憶不等於創傷,它們無法傷害我;我現在有能力掌握自己的身體,保護自己」
  暴露療法實施的前提是對於創傷經歷的回憶以喚起焦慮的生理反應,所以醫生說「必須要想起來才能真的好起來」

精神分析/心理動力學的角度來看
  對於過往經歷的遺忘,一般而言是個體潛意識壓抑的結果。壓抑作為一種防禦機制,將個體當時無法處理的內心衝突從意識層面撤離,保護個體的控制感。然而衝突被壓抑,不代表衝突被真正解決;被壓抑至潛意識的內心衝突,會在個體生活當中用不同的形式重複
  個體因為生活中某些困擾而向心理諮詢師求助,在諮詢師的協助下發現自己生活中困擾的呈現規律,繼而回憶起最初的內心衝突。因為後面一系列的不順都來源於最初被壓抑至潛意識的內心衝突,如果個體可以重新將其放在意識層面來處理、面對,真正解決這些衝突;那麼此後遇到的生活中的困擾,也能夠用新的方式來處理,而不是重新落入當時「衝突——壓抑——再現」的循環
  在這個角度,「想起來」是直面衝突的必要條件,是將衝突從潛意識層面喚醒至意識層面的過程  


不知道是在什麼樣的背景下說的這句話,實際上,這是做不到的。一是「忘記」本身對個體是有保護意義的,人會傾向於把不能承受的內容壓抑進潛意識,就像是忘記了,只有等到那件事情對當事人的影響不那麼大了,或者是自己感覺已經有能力承受時,被忘記的東西才會重新回到意識,即,又被「想起來」了。第二點是即便是在非常深入的分析性治療中,每周五次持續幾年的治療,也不可能做到「全想起來」,但沒有想起來不代表不能進行分析工作,實際上,事件雖不能被想起來,但是身體里卻保存著情緒記憶,所以,創傷性體驗中的情緒可以藉助在與治療師的互中激發的情感得以呈現出來,並得以被理解和被分析。所以,諮詢中並不需要「全部想起來」,只是記憶越清晰完整,越有助於諮詢師理解和形成假設罷了。


先不說用動力學取向來探究童年經驗那麼遙遠的事。
針對某件對來訪者有特殊意義或者影響重大的事情來說,來訪者的記憶並非完整和真實還原的,很多時候都是「片段式」的。在不完全回憶起整件事情時,來訪者容易產生認知偏差(特別是當有一些不合理的核心信念存在時),因而造成其痛苦情緒及其他心理問題。
讓來訪者「全部想起來」,可以讓其重新審視和理解該事件,從而對該事件對其的影響進行處理。


一個在學心理學的一年級生做一個不甚專業的回答=v=

心理治療(psychotherapy)的模式主要分三種 medical model, non-medical (conversation-based) model, and family-influence sort of therapy.

Medical的顧名思義是著重於用藥 教授說他曾經看過好幾個therapist只問了病人幾個問題就診斷是什麼心理疾病然後直接開prescription, which is a 相當不負責任的行為。進行drug treatment需要完整地對患者的心理進行測評之後才能下定論

還有就是沒有藥物介入的兩種:一種是conversation based therapy,一種一直跟病人嘮嘮嘮的治療方案,現在心理治療大多使用這種模式,但是在談話中治療師絕對不能提出任何建議,任何建議的提出都是不負責任的。這種治療的機制主要是在營造出一個溫暖封閉安全的氛圍,然後在這種氛圍中病人講述自己的故事, i.e.,有創傷的,悲傷的,總之負面的情緒通過大腦對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的提取(retrieval),也就是「回憶」的過程,轉成短期記憶/工作記憶(short-term memory/working memory)再講述出來,而此時的環境又很令人心安,這種context讓病人再存儲這段記憶就很好地緩解了原來的那種不適感

附圖memory storages之間的轉化

另一種不用藥物的模式:利用家庭因素來治療 這裡的家庭因素並不局限於家庭,各種互助會比如AA(戒酒的)也屬於這裡的一種。家庭影響這裡對病人的影響很重要,不管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都對病人的治癒過程甚至愈後複發的影響都很強烈。比如一個針對各模式的therapy對治癒和複發的影響的research(教授當時講的我忘記了research名字和具體數值 而且還搜不到 原諒我OuO),research的結果是藥物的影響佔20%左右,談話治療60%左右;最佳組合是三種model一起用,但是條件是family influence必須要是積極的。積極的成功率能達到接近100%,而消極的影響則能把三種模式混合的結果降到20%甚至更低。這裡說的消極影響主要指的是家庭對於病人的嬌慣縱容(感覺解釋得不好Lol) 舉個栗子,一個人脾氣暴躁蠻橫總隨便發脾氣,家人多年已經習慣了這種狀況,家裡沒有人勸說讓這個人改,家人認為脾氣暴躁就是此人的一種個性改不了了,也不需要改,這就是負面的家庭影響。

題主說的別的我不懂 但是「把故事都說出來之後就會好」我感覺應該是我說的第二種吧=v=
剩下的內容和本題沒啥關係,但是他們都come up in one package所以剩下的就當給大家科普了吧QvQ~
手機碼字心好累。所有東西都是to the best of memory,能想起來啥就寫啥了,然後內容都是從課上聽的=v=么么噠

樓上一堆心理諮詢師,好怕,班門弄斧了,匿了


並不是所有的心理醫生或心理諮詢師都會說這句話!
不同理論取向的心理醫生或諮詢師對追溯過往有不同的態度,傳統的精神分析認為童年時的創傷造成不良問題的發生,因此認為回到童年時期或者回憶起最初受傷害的時間點可以進行療愈。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只是其中一種理論假設。認知行為療法看法則不同,相比較產生問題的原因和維持問題的原因,認為後者更重要,更願意加以解決,除非確有必要,一般不追溯過往。可見,回憶起全部事情並不是成功的諮詢所必須的。
如果對此有很大的抵觸,可以跟心理醫生或心理諮詢師探討一下這一點。確實解決不了換一個人來諮詢也未嘗不可,強行追溯過往容易產生二次創傷,也會對諮詢關係產生破壞性影響。


之前有看到過一個概念,叫做 「穿越痛苦」,

大意是指自己內心足夠強大,或者是在心理強大的人的陪伴下(不喜歡用「幫助」,雖然這裡的「陪伴」有「幫助」的意思),重新解讀過去的經歷,和內心的小孩和解。

部分心理層面的痛苦,來自對自己感受過度在意,加之想要逃避人類生來的責任,有意識(或潛意識)里對信息進行了錯誤的解讀,刻意把自己包裝成一個「受害者」或者「大聖人」。

「想起來」,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可以打破自欺欺人的枷鎖,明白哪些責任是自己需要承擔的,哪些責任來自對方(後半句我表示質疑,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害。對方的回饋一定程度上也源自對自己行為的回應,當然,也不排除對方因為心智不夠成熟,給了自己錯誤的回應。

先拿起,才能放下。

有機會的話,《哈佛幸福課》和《少有人走的路》可以看一下


把人的大腦看作一個房子。

有些物品壞在雜物間的深處,氣味熏滿屋。諮詢師幫忙把東西井井有條擺好,把壞的東西丟掉,氣味自然消失了。當然,如果你積極行動並掌握整理技巧,也可以把氣味消除,把房間收拾好。

如果藏在牆壁中的電線壞了,也許要諮詢師敲開,才能修好。

如果房子壞了呢?也許要住到醫院去了……


忘記的事情想起來,有時候是治療取得進展的標識,但不能說想起來就有利於治療。


如果能夠真的全部想起來,確實是有一定的舒緩作用的,但是,如果全部想起來,也說出來了,心理諮詢師只發揮傾聽的作用,那麼,也是不徹底的,畢竟,問題(癥狀)擺出來了,但怎麼解決呢?光知道癥狀,充其量是暫時不再壓抑,但是,癥狀都知道了,如果沒有解決掉,難道帶著癥狀去生活?做其他日常生活應該做的事?要是這樣的話,那算不算是轉移注意力呢?當這個注意力轉移到一定程度了,來訪者就不再注意到原來的癥狀了,那這原來的癥狀去哪兒了?算不算重新隱藏起來呢?到潛意識裡去了?等以後適當時機再出來,再折騰來訪者?沒完沒了?
讓癥狀全部顯現,這個思路可以,但是,我覺得還要一 一處理這些顯現的癥狀,做減法似的,讓人真正輕鬆起來。而怎麼處理這些癥狀呢?那得理性思考,反思癥狀生成的所謂必然性:外在的刺激是什麼?這些刺激為什麼就讓來訪者產生癥狀?來訪者有什麼價值判斷或者評價的?為什麼會有這些評價?這些評價為什麼就一定產生相關的情緒?最關鍵的是,這些情緒,一定要產生嗎?一定是必然產生嗎?
實際上,就算沒有全部想起來,我覺得也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是否全部想起來,對於來訪者而言,只是困擾的表現形式多樣化的說明,多想起一件或者 少想一件,只是在於曾經的體驗在當下的一種再現罷了,但最主要的是,為什麼那些癥狀下的情緒會發生?只有真正解決這一點,才能真正解決來訪者的真正最本質的問題:解除煩惱,恢復心理平靜。


「忘了」也不是真正的忘了,只是寄存在潛意識裡,被壓抑到意識不到的冰山下面。並不是忘了那些事就等於那些被遺忘經歷所帶著的傷害和負面感受就不會影響當事人了,而是以一種當事人意識不到的方式影響當事人的生活。首先,正視這些感受就可以了,至於經歷了具體的哪些事件也可能會想起來,也有可能想不起來。正視這些感受後,想不想得起來就不重要了


「想起來」是一個手段,而不是目的。
不是必要的。
這跟來訪者的不同情況,以及諮詢師的個人風格都有關係。


個人覺得,受創傷造成的失憶是人類進化之後的生存技能,所謂趨吉避凶,當思維對生理造成影響時會自建起一個屏障,但對於一個人所受教育不同,生長環境以及綜合素質,會產生異於常態的行為模式。每個心理醫生採用的治療方法不一樣,只要目的達到,治療手段各異,題主說的只是一種手段。引導你進入心理治療師構建的一個新的或者是他認為正常的狀態。


人的精神結構具有整體性和流動性。

全部記起來 並不必要。就算髮生了並且起作用了,更可能只是完成了一個完形或說建構或者說合理化(中性化)而達到一種當下的平衡。甚至不太可能是記起來真實的事物。


不專業,說一些自己的類似體會。
大部分人的一生是由童年加成年後的一些重大事件確定的,因為這些事件會在大腦里形成一個的人價值觀(包括性格,愛好等),這個決定一個人生怎麼走的問題。
我高考前後,發生了一系列的重大變故,多方面都落入了人生的谷底,之後的十來年,變的很偏激,有點象「馬加爵」那種狀態。直到十來年後,境況比大多同齡人都好的時候,性格再慢慢正常,敢直面原來發生的那些事。
以佛教的理論來說,人的痛苦來源是那個小我,這個小我活在過去和未來,就是不敢活在當下。你直面的時候,就是用當下的方式,這個小我就消失了。
這個小我是潛意識裡的無數個小念頭,平時你敢覺不到,但這些念頭會左右你的行為,靜坐冥想的時候,你會發現這些念頭。基本上你正面觀察的時候,這個念頭就消失了。這個術語叫「照」。

有好多次,我有些心神不定,靜坐之後就發現了原因,都是因為某件事(或別人的某句話)造成的,馬上心就靜下來了。
心理醫生催眠的方法想來也是這樣。


一抑鬱症朋友,接受一準心理醫生的治療半年有餘。該醫生治療的方式就大部分是採用「全部想起來」,而該朋友恰恰不想回憶那些過去的事情,一味的回憶反而讓他更放不下以前的人和事。作為跟這個抑鬱症朋友的「不好」記憶相關的我,對這種方式的目的性表示不解,這樣不但沒有減輕患者病症,反而讓他更加不能往前看,更加痛苦。所以,即使醫學上對這種方式有再多的證明,個人還是持懷疑態度。


「選擇性遺忘」最終要迴避的不是事件,而是情緒在生理上的痛苦體驗。
安撫好生理,讓生理確信自己處於一個安全的新環境之中;理清頭緒,搞清楚自己究竟在堅守什麼?拒絕什麼?在秉持著什麼樣的信念和價值系統?能不能突破?當下的自己需要什麼,想要什麼樣的未來。不要讓紛亂的思維取代過去的事件成為刺激源,不斷製造和強化情緒體驗。
對於想要遺忘的過去,環境總會有刺激它的線索,想忘忘不掉;全部記起也並不意味著就是好的解決辦法,對於創傷性事件,要麼不多想要麼會想。


「全部想起來」只是一起結果,或者一種現象,並不是本質。背後的心理本質是,人有能力去面對心理創傷時,才有能力起回想起痛苦的記憶,不然就會迴避或者忘記。至於說沒有心理創傷為背景的悲觀或者抑鬱是否無法改變。首先,心理創傷的存在與否不能僅看是否能回憶起來,也可能被壓抑在潛意識。第二,如果真沒有相應的心理創傷,那麼悲觀或者抑鬱就是人的氣質。對於氣質我們更多應該去學習接受。而不是隨大流,把自己變得自己不是自己,這樣反而更痛苦。因為「我們除了真正成為自己,不可能成為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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