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必要區分「的」、「地」、「得」嗎?

比如「靜靜地發獃」才正確,但是好像多數人都喜歡寫作「靜靜的發獃」。

如果有人仍然寫作「靜靜地發獃」,會不會給人感覺好像略微有點掉書袋?

類似的還有「玩的高興點」和「玩得高興點」。

時至今日是否有必要仍然堅持「的」、「地」和「得」的區分呢?


有些答案實在是誤人子弟。用「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來區分「的地得」的方法根本就是錯誤的(看到關注的某些人贊了這類答案整個人都不好了),正確的方法是:「的」前為定語,「地」前為狀語,「得」後為補語,簡稱「的地得,定狀補」。

有些人說前一種方法是小學老師教的,然後辯駁說小學裡老師是不可能從語法的角度侃侃而談的(所以「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就不屬於語法範疇咯?)。就算不嚴格地去講句子成分,通過學習一定數量的例子並且對句子成分進行一些簡單的解釋,也能夠掌握「的地得」的正確用法了吧?而且,你們現在已經不是小學生了吧???

所以不要說什麼「在大多數情況下是正確的」,錯的就是錯的,以及小學語文里類似「感動得流下了淚水」(有人說這個例子不當,我原來想舉的例子是「嚇得坐在了地上」)的句子並不少。何況對於有些足夠聰慧的學生,這樣的教法就是十足的誤導,有什麼可洗的。

回到題主的問題,對於「的地得」的區分顯然不是什麼大事。不過我覺得一來,還是遵守規範為好,且有助於他人對句子的理解;二來,不做區分在某些語境下會導致歧義,比如我在豆瓣上看到的一個絕妙的例子:


與通常認知不同,「的」、「地」的區分在宋元白話中就已經存在。
「的」(早期寫作「底」)常做形容詞後綴,接近現代的「的」:

有病,有不病。——《傳燈錄》卷14
不是將好換了不好。——《朱子語類》
孔夫子是春秋世儒道宗師,要扶持這三綱五常。——《秦併六國話本卷上》

「地」早期作為連綿詞後綴,由於連綿詞常作狀語,漸漸變為副詞後綴:

此一節,子思吃緊為人處,活潑潑。——《朱子語類》
平白為伊腸斷。——蘇軾《殢人嬌詞》
不住偷觀知遠。——《劉知遠諸宮調》

兩者也有可能混用,一般是把「地」寫做「的」,相反的很少。
「底」在五四之後又復活了,在以下結構中使用,這明顯是外來的:

科學底(名詞屬格) 研究(名詞)=the study of science
科學地 (副詞) 研究(動詞)=to study scientifically
科學的(形容詞) 研究(名詞)=scientific study

參考資料:王力《漢語語法史》,P127-132,商務印書館,第一版,第四次印刷。
補充:王力先生認為宋時「的」尚為入聲,因此《朱子語類》中的「的」應是後人改寫。但就我所知,閩東方言中確實有「的」的白讀(作助詞)為lik的。另外,一般認為「的」就是文言文的「之」,之屬章母,但王力先生將章母上古音擬作t/tj似乎不能解釋粵語的「嘅」和閩語的「ke/e」,這似可以用潘悟雲先生的擬音tj&取消後會引起大量的歧義。因為「得」做為補語的符號,如果寫為「的」,那麼句子的意思會發生很大的變化。例如,他講得很好,他講的很好,兩個句子,前一句意思是他講話的形態、內容等很好。後一個句子只是說內容。從語言的表述能力上來講,保留區分非常有必要。因為語言可以表述的內容、形式越多,我們觀察、注意世界的方式也越多。如果取消區分,那麼我們可能會逐漸忘記,講話的形態樣子等都可以很簡單地表述出來,很準確地注意到。


我也有這個癖好,看別人寫的東西特別關注「的地得」的用法是否正確。

我真心覺得一個人寫的東西,無論長短,「的地得」的正確用法與否可以快速簡單地反映這個人的文化水平和嚴謹程度。


事實上,字典上的有些漢語辭彙,因為類似人為的規定,正一步步從繁花似錦走向繁花似棉。

一度,由於小學生對於「的」「地」「得」的用法無法完全掌握,三de用法成為教學難點,因此在教學過程中,有關部門下發了「今後『的』『地』『得』統一寫作『的』」的通知。最終導致某幾年的學生,作文「的」「地」「得」不分。

這種例子不要太多。

近幾年,由於讀者的誤讀,如,將「一騎紅塵妃子笑」、「千里走單騎」中的「騎」(忌音)誤讀「奇」音,規範字典中便將「騎」的本音JI取消,統讀為QI。

實際上,「騎」在當動詞的時候讀作「奇」,當名詞時應讀作「驥」。硬把驃騎大將軍讀作驃奇大將軍,誠然古人不會聽懂明清至於現代人的讀音,但在本質上,你把名詞和動詞不一樣的讀音硬統一成一個,就是沒文化。

近幾年,《現代漢語詞典》取消了六安市中,「六」用作地名時「陸」的讀音。

有人講,六安本身就是「六個地方」的意思,因為當初這地方叫於六,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設六安國,封膠東康王劉寄幼子劉慶為六安王,取「六地平安,永不反叛」之意。
你看看,是不是念六?
念個六!
最開始「六」作為皋陶的封地,指的是水邊的高坡,其實就是陸架。「六」是地名,六安的意思是,「六」這個地方要平安,簡稱六安。且史書載,六安領地為五縣,哪來的六個核桃?

硬把「陸安」這個讀音取消,規定大家都念6。
6安人民很傷心啊。

題主說「的」「地」沒必要區分,用「地」屬於裝逼,我是理解的,因為我小時候看見有人畫畫,在角上署名,認為那也是裝逼。
不過請放心,為了阻止裝逼犯繼續裝逼,我國早就開始批量合併同體多音字和同音異體字了。有一段時間,「於」姓被批量改成了「於」,「傅」姓中的一部分被批量改成了「付」,「蕭」姓幾乎全部被改成了「肖」,「戴」部分被批量改成了「代」,這些姓氏一看就是裝逼,經過一番修改,終於讓他們和群眾打成了一片。

最後,其實是這樣的:

如果大家就這麼說著,就這麼寫著,就這麼姓著,天高雲闊,相安無事。我覺得,挺好的。也許會在某個時刻,我忽然會替這些字被歷史遺忘而感到悲哀,然而這種感覺,轉瞬即逝,就好比前些年相聲幾乎也跟著淪陷一樣的感覺。
但我和題主不一樣的是,當有人用著本來的用法,或者有人試圖索回自己本來的姓氏時,我會覺得「本來就該這樣啊」,而不會認為他們是在裝逼。


關於不區分「的」與「地」的爭論,主要起源於1984年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學語文室編印的《中學教學語法系統提要(試用)》里,2.10結構助詞里的備註1:

這裡不區分「的」「地」,都用「的」。過去曾經不分,並未引起混亂,而通行分寫辦法在教學上不無困難,事實上也確有疑難情況,所以根據許多教師的建議,提倡不分。但是目前報刊文章和許多著作中大都是分寫的,因此不作硬性規定,願意分寫的儘管分寫,只要分得對就行。

另,任何情況下「得」都不應與「的」「地」混用。

《中學教學語法系統提要(試用)》原文:http://jwc.tsu.edu.cn/sdqcg/jianggao/03/B/%E4%B8%AD%E5%AD%A6%E6%95%99%E5%AD%A6%E8%AF%AD%E6%B3%95%E7%B3%BB%E7%BB%9F%E6%8F%90%E8%A6%81(%E6%9A%82%E6%8B%9F)1984.pdf


抖個機靈:
的 dik1
地 dei6
得 dak1
讀音都不同,怎麼不區分?

另,我從小學練習打字時開始就為求方便,將要用「地」的地方一律用「di」打出來,這樣方便與另外二者區分,且「的」和「得」也基本保持在「de」下的一二位。


不好意思哦為什麼我覺得用錯了我反而會覺得這個人沒文化?


你不分我能看懂,但我覺得你沒文化你就不要怪我不友好了╮(╯▽╰)╭。
而且你舉的例子「靜靜的」和「靜靜地」極不恰當,說明你根本沒理解「的地得」的用法。「地」後跟動詞,「的」後跟名詞,「得」後跟形容詞,和「靜靜」沒有關係。比如靜靜的小路,靜靜地跟隨。根本不存在什麼「靜靜地」正確,「靜靜的」錯誤的說法。
(題主原來描述中沒有「發獃」。)


大家都在嘲諷題主,但我想說一些不一樣的東西。

雖然題主的態度看起來有點可笑,但題主的問題卻是值得思考的。

「的」、「地」、「得」的使用本是小學語文課本中的內容,理論上講,一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人,應該對這三個字的使用了如指掌才對。

然而事實是,很多受過不錯教育的成年人也常常分不清這些 de 該如何使用。
這並不是個案。雖然正規的報刊出版物上 de 的誤用還處在比較低的水平,但是在各大網路媒體,de 的誤用是極為常見的,更不用說論壇、社區等魚龍混雜的地方。即使在知乎這個文字平均水平比大部分社區高一些的地方,還有一些貢獻較高、文筆不錯的用戶經常會用錯。

借用 @chenqin 在一個回答中的圖片(略作修改):

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各位高貢獻的用戶的助詞 「的」 和 「地」 的使用頻率有著很大的區別。
當然每個人語言風格的不同是很大的因素,但是,如果一個人的 「地」 的使用頻率極低(如 &<0.0002),那我們有理由懷疑,在一些按照語言規範應該使用「地」的地方,他可能誤用了「的」。

在這個範圍里,我們看到的高貢獻用戶,他們文筆差嗎?
不差。甚至還有人是以文筆好著稱的呢。

「的」、「地」、「得」 被越來越多人混用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

  1. 「地」、「得」的真實使用頻率太低,使我們難以養成習慣——「地」的使用頻率僅在千分之一左右,比如我上面的那麼一大段文字,沒有一個「地」 是作為助詞出現的。而「得」使用的頻率就更低,通篇不出現是很常見的。
  2. 大多數情況下,de 的誤用對理解句義影響不大 —— 比如,不同的 de 在使用在同一處時,絕大多數時候都代表同一種意思,這使得我們能感受到其中一個是寫了錯別字,而不是誤解句子的含義。這說明,de 的使用對我們理解一句話常常是無關緊要的。
  3. 互聯網的飛速發展,使未經雕琢的文字越來越多——當我們看到越來越多來自各個社會階層、並且有多都未經雕琢的文字出現在我們面前時,我們很難不受到它的影響。

我認為,在今天,語言的核心功能,是為大部分普通人所用。

當一項語言規則,因為各種原因,有相當數量的人無法用對,我們不應該抱著優越感去責怪那些用不好的人,而是應該思考一下,是否這項語言規則的確有改進之處。

另一方面,語言的規則本來就是靈活的,它會很明顯地(這是我這篇回答第一次將「地」作為助詞使用)受到使用人的影響。

在我的另一個回答:是否應該淘汰英語的不規則動詞?中 ,我提到,古英語中的不規則動詞,現在已經有差不多一半「消失了」,而消失得(這是我這篇回答第一次將「得」作為助詞使用最快的,恰恰是那些使用頻率較低的不規則動詞:

也許,在幾百年前,將那些「不規則動詞」加上「-ed」 被認為是沒文化的表現,但誤用的人多了,這些所謂「沒文化」的表現就成了主流——這就是使用人對語言規則的影響。

綜上所述,我認為,雖然在當今社會,連「的」、「地」、「得」 分不清的人依然會被大部分有文化的人嘲笑,這個嘲笑也確實是有道理的,但是,隨著互聯網的進一步發展,以及信息量的指數級增長,在不會太久的將來,「的」、「地」、「得」 會不得不以某種方式被逐步統一,或以更簡單粗暴的方式區分開來。

是的,從某種角度說,這就是「劣幣驅逐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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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早章?
音十章。


打擊題主的答案,可以理解,但是於事無補;不過我也不贊同@曾加知友「這些規則會漸漸消失」的意見。

我覺得說到底,這是一個場合問題

對於從事文字相關工作或對所撰寫文字嚴謹的人,不僅是三個「de」,還有其他很多字、標點符號的應用以及遣詞造句,都會仔細斟酌,這是必須的;而對於平時一些非正式場合的交流,錯誤地使用一些字、標點或者成語,只要不造成嚴重歧義,都無傷大雅。

不僅僅是這三個「de」,還有其他許多漢語的使用規範,說白了只是一個「遊戲規則」,而這個規則為的是方便更多的漢語使用者進行交流。即使三個「de」不再區分了,依舊有許多看似繁冗的規則需要遵守;而如果你需要撰寫比較正式的文章,這些都是必須注意的。(順便對題主說一句:作為一個IT從業者,正確書寫iOS的大小寫是一個基本要求)


但是在非正式場合,過分地糾結他人的語言習慣難免會讓人覺得有些做作。如果一個人強制別人把「共商國是」、「挖牆腳」這些大多數人都寫錯的字糾正對,或許會讓人有「掉書袋」的感覺;再設想一個更極端的場景:小A和女朋友在網上聊天:

女朋友:
「親耐滴,倫家稀飯你啦!」
小A:
「要注意漢字的使用規範。
「你看你才寫了九個字,錯別字就有五個。
「應該是『親愛的,人家喜歡你啦!』
「哎?怎麼下線了?喂,還在線嗎?……」

最後回答題主的問題:

  1. 在正式場合,請不要嫌這些規則繁冗,盡量遵守;
  2. 在非正式場合,可以適當放鬆;
  3. 在任何時候,不要認為遵守規則的人是掉書袋。

今天的的的掃了。by @gm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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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個機靈是基於以前知乎關於類似問題的的討論現在還區分「的」「地」「得」的用法嗎? - gmjiang 的回答給出的。一看到這樣的問題,腦子裡就冒出那個抖機靈的答案了,然後順手就回答了。

既然已經騙了那麼多贊了,那還是本著知乎精神試著回答一下吧。

我的回答是必須要區分。

因為這是語法,並不是說替代就能夠替代的。同樣的一句話使用不用的de會產生不同的意思,不同的de會改變前後兩個詞的詞性,如果不區分,句子便會產生歧義。
這是漢語的內涵與美感的體現,文字的作用就是情景再現,情景中的動作神情,讀者在其基礎上產生的感官體驗,依靠的就是「的」「地」「得」。

就拿題主問題描述里的栗子來說,「靜靜地發獃」,當我們讀到這裡的時候,腦海里會浮現出一個人靜靜地發獃時的模樣,因為在從小的語文教育里,在我們長久形成的閱讀潛意識裡「地」用在動詞之前,「地」前面的片語則用來修飾動詞。而靜靜的發獃,讀起來就會讓人產生彆扭,因為在我們的閱讀潛意識裡,「的」是用來表示從屬關係的,既發獃的是靜靜,靜靜不是動詞是一個人。其實還是很彆扭,改成靜靜發獃的時候就好多了。

那麼,如果從小語文教育里不區分三個de全部換作「的」不就好了嘛?

這裡還是得舉栗子,以鍾阿城《棋王》選段為例:

高高的一盞電燈,暗暗地照在他臉上,眼睛深陷進去 ,黑黑的似俯視大千世界,茫茫宇宙。那生命像聚在一頭亂髮中,久久不散,又慢慢瀰漫開來,灼得人臉熱。眾人都呆了,都不說話。外面傳了半天,眼前卻是一個瘦小黑魂,靜靜地坐著,眾人都不禁吸了一口涼氣。——《棋王》

好了,我們將其中的de全部不區分。

高高的一盞電燈,暗暗的照在他臉上,眼睛深陷進去 ,黑黑的似俯視大千世界,茫茫宇宙。那生命像聚在一頭亂髮中,久久不散,又慢慢瀰漫開來,灼的人臉熱。眾人都呆了,都不說話。外面傳了半天,眼前卻是一個 瘦小黑魂,靜靜的坐著,眾人都不禁吸了一口涼氣。

什麼感覺?是不是「平淡」多了,「暗暗的」沒有「暗暗地」用力了,「灼的」沒有「灼得」更加形象了,「靜靜的坐著」也不是很能讀者產生畫面感了,因為「地」才會讓靜靜「動」起來。

這一切的感官體驗,和情景在讀者腦海中的在現,我們都得歸功於長時間以來在我們頭腦里形成的閱讀潛意識和從小的語法教育——「的」「地」「得」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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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個熱愛國產劇、認真寫劇評的無名小卒,其他不錯的回答(自戀臉):

知乎用戶:在哪個鏡頭讓你覺得一個演員演技爆炸?

知乎用戶:國內影視圈有哪些既有演技又有顏值的演員?

知乎用戶:怎樣評價電視劇《他來了,請閉眼》?

知乎用戶:怎樣評價電視劇《偽裝者》?

知乎用戶:如何評價胡歌主演的《旋風十一人》?

知乎用戶:《軍師聯盟》中有哪些被人忽略的細節?

知乎用戶:如何評價電視劇《春風十里,不如你》?

知乎用戶:如何評價網路劇《鬼吹燈之黃皮子墳》?

知乎用戶:貓有什麼天敵?

知乎用戶:你最喜歡的故事是什麼?

知乎用戶:試以「湖底住了個妖怪,有風的時候他會出來看看」為開頭寫一個故事?

知乎用戶:有哪些孤獨的故事?


這年頭怎麼不認真的還開始洋洋自得地嘲諷認真的了?

300多個贊真是嚇著我了,這麼多人靜靜地看著我裝了個靜靜的逼……


題主有必要用心學習自己母語了,以免顯很無知……


有啊。

只不過電腦上打字的時候很容易打錯,也懶得改,所以就『的』、『地』、『德』不分了。


我之前經常遇見一些人說中國人沒文化,中華文化早沒了,文化正統在台灣,簡體字如何差勁。現在我覺得,這些人說的不錯,正因為我國有很多「把自己的無知當做公眾的流行風潮」、「對大眾性錯誤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才讓我們的文化越來越差。

漢語博大精深,你犯錯誤,我們絕對不歧視你。但是你不能因為我們懂得你不懂的知識,就說「這知識有個屁用」。


該分,因為是書面語。
口語反正讀音都一樣,你腦補出什麼字來都不影響交流,但書面就必須區分,語法上功能不同,外在形式上進行區分,能夠有效降低理解障礙。

什麼?你說微博上插科打諢不算書面語?
行,那我們以後也可以正式使用蛤蛤蛤,流弊,內牛滿面,反正「大家覺得」讀音都一樣,又有趣,何樂而不為。

題主之所以有這樣的困擾,很大原因是由於在普通話中這三個de是同音字,然而在許多方言中,這根本就是三個讀音不同、語法作用也不重合的詞。

對於因為使用者文字水平有限而要求改動文字的事兒不是沒有出現過,其實簡化字也有很多屬於這種情況。比如「髮」和「發」全都簡化為「發」,「幹」、「乾」、「干」全都簡化為「干」,(真是庶民的勝利啊)。不過這些同音字的區別主要是意義上的而非語法上的,使用頻率也遠沒有de高,合併了的確有利於掃盲(即使這樣也還是有很大的爭議和反對的聲音)。
但是,像de這樣屬於語法區別的詞,使用率又如此之高,你的合併通用不是簡單的三個字形的改動,而是相當於改變了語法規則,規則的東西往往牽一髮動全身,這樣問題就大了,更不要說還要將現有的出版物、教材全都改掉,大家已經形成的用字習慣也要跟著改,這麼費錢費力又容易出問題惹爭議的事兒,你真的覺得比起讓人們好好把這三個字學好用對更好嗎?

退一萬步講,語言是講求約定俗成的,漢語是缺少形態變化的語言,而且還常常被不明所以的人認為是「缺少語法的語言」。漢語語法對於許多人母語人來說是一個看似無所謂的東西,然而規則之所以稱之為規則,語法之所以稱之為法,就是大家必須遵守公約才能正常運行。如果全國人民絕大多數都無法分清de的用法,混用現象已經超過了正確現象,那倒有可能合併,但很遺憾,你們還是少數派。


有些知友糾結於區分這三個字的用法是不是後來硬加的,我個人認為,無論這個「正確用法」是多晚被創造出來的,它顯然是一個優雅的解決方案,有存在的價值,也有保留的必要。至少英漢字典會比較容易寫。

其實說起來這並不是一個小問題。很多人可能都被自己的生活圈子誤導了,產生一個中國人已經普遍很有文化的錯覺。事實上中國現在只是近似消滅了文盲,何況這個結論也並不牢靠,從文盲一詞的定義到統計方法都有刷戰績的嫌疑。我相信,中國的主流人群依然停留在像題主這樣的,認識一些字但無法正確運用的,所謂「半文盲」水準。


奇怪嗎?不奇怪。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全國有接近9億人口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注意,這包含畢業、肄業和在校生。即使是畢業,也並不代表他就掌握了初中水平的知識,在中國考試作弊有多常見就不用我說了吧?

絕大部分人無法正確區分「的」、「地」、「得」,無法正確區分「再」和「在」,這是事實。


或許作為知乎用戶,你懂的挺多,或許你懂的不多但起碼態度端正。但不要忘記你只是一小撮幸運的、有文化的人。
你忽略了給你理髮的tony小哥、給你端菜的妹妹、給你送快遞的大爺、給你家做保潔的大媽,甚至每年春節見一次的你覺得很土鱉的親戚,他們都是活生生的人。他們每天斗著QQ地主,玩著音速炫舞DNF,聽著筷子兄弟tfboy,買著各種山寨保健品,轉發著中國人必看的公眾號,那些和你的精神生活沒有交集的半文盲,都各自在各自的世界中生活著。當題主作為這個巨大群體的代表,小心翼翼地向外踏出一步時,咱們應該溫柔地拉他一把,將他培養教育成知書達禮的好同志,而不是一棒子把它打回原形。
你嘲笑它沒文化,跟它劃清界線,讓它滾回貼吧自生自滅,今天或許是人畜無害,沒準哪天它就被騙了信什麼怪神來屠殺咖啡樂呢?


不要忘了,世界是我們的,也是你們的,但終究是它們的。


其實我本來想說:沒什麼必要區分的。
然而。
當我仔細讀了一遍題目,發現,我錯了。完全有必要分開!

為什麼?請品味:
靜靜地發獃
靜靜的發獃

根本是兩個意思好嗎?如果地和的不分,求教如何區分別人到底再說:
安靜地進行發獃這個動作
還是
一個叫靜靜的小姑娘的發獃過程

啊?如何區分啊?
不要問我靜靜是誰,我也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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