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在快車道暴走的「老人團」們?

6月15日前後,多家媒體報道,李滄區安順路上有兩個大爺大媽組成的暴走團,每天 6 點以後都會在安順路上暴走健身。但是健身走的卻是位於馬路中間的超車道,非常危險。雖然六點多車輛比較少,但是這種行為也很危險。一旦出了事,行人固然有傷亡,司機又何嘗不是毀了。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這種情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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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補充一條
7月8日清晨,山東臨沂一計程車司機因操作不當,開車衝進暴走隊伍,造成一死兩傷。

交警通報稱,事故發生於7月8日5時20分許,計程車駕駛人董某(女)駕駛魯Q×××T2號計程車,沿涑河北街由東向西行駛至臨西十二路交會東50米處時,因操作不當,與正在晨練的行人丁某、王某、商某發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傷,其車輛部分損壞。

商某經搶救無效死亡,計程車駕駛人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現已被刑事拘留,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現在又有新進展,暴走團出行叉車殿後。

臨沂交警全員上路勸導暴走團 協調學校等單位提供場地

聯動問題:如何看待洛陽王城籃球場中廣場舞大爺大媽與打籃球小夥子爭場地事件? - 知乎


我闖過一次紅燈。其實我闖過若干次紅燈,不過那次是唯一造成後果的。

當時我工作外出,騎著電瓶車走到十字路口,十幾米外看到綠燈已閃,這時候就該停下了。

但偏偏當天趕上工作調整、愛人出遠門回來等多項喜事,再加上連日來工作壓力過大頭昏腦脹……

我居然就這麼腦子一熱,加速衝過去了。對,隔著十幾米,我居然想趁紅燈剛亮起來的這幾秒飛過去。

結果可想而知,我被剛發動起來的汽車橫著頂斷了膝蓋。住了三個月的院,花了十幾萬,現在還少一根韌帶沒接。四根韌帶,斷了三根。

沒哭,沒罵街,沒找任何人鬧,哪有那個臉啊。

趴在地上時,我對司機說的是對不起,給你添麻煩了,請你送我到醫院。到救護車來前我趴了半小時左右,十分冷靜,給同事和上司打了電話,跟司機聊了會天。

「朋友,這個我……不能說有責吧?」

「對,你沒責。」

「那咱們還叫交警嗎?」

「叫下吧,該走的程序還是走一下。你修車具體什麼情況?」

「那個不用你管,我有保險。」

生活中總體還算是個守規矩的人,這種冒險又破壞秩序的事,從來沒幹過,平時自己在網上罵得最多。尤其各種交通事故,倒霉司機,熊孩子熊老人……對於自己對規則的認知,我也是發自內心地認可。

所以司機是飛來橫禍,我則是自食其果,去攀扯任何人都是罪過。而見到司機那句添麻煩了,則理解為日劇日漫看多了的中二病吧。遵守規則和知錯就改,在我看來都是能帶來精神愉悅的事。

上司代理我處理事故,最後交警判司機次責。大概因為他們也覺得認司機的責任過於牽強,所以連責任劃分比例都沒敢具體寫出來。複議維持原判。司機當然是不服了,微信質問我:你的承諾呢?

我愣了,什麼承諾?

他把認定書發我。那一刻我覺得即使得罪上司,也要自己出頭了。我悄悄叫他來醫院,悄悄跟他簽了一份書面協定:為了走後面的法定程序,還是要劃一個比例,我們劃的是一九開。但這一成我不向他索取一分錢的賠償。至於他的保險公司會給我什麼樣的賠償,他會儘力協助就是。

後來可以行動了,我們去交警隊達成了調解。

當然了,由於是工作外出的交通事故,最後認定為工傷,最大頭肯定是不用我自己出了。但小頭我也確實沒讓他出一分。出院後司機來我家看了一次,帶了很多東西。他不停地說,碰到仁人了,不然他生計都要砸鍋。說到起興處,他拍胸脯道,我年輕時不是什麼特老實的人物,以後你在XX片遇到麻煩了,給我打電話。

我說我訛你幹嘛,我知道你沒錢,看你那破車吧。

其實司機才是受害者對不對?

而他不知道的是,哪怕他有錢,我也做不出訛人的事。趴在地上冷靜聊天的時候,我內心閃過的,是微博上指點過的江山。

後來上司也知道了我們的私下協議,但沒說什麼,不知道他有沒有覺得自己的好心被當驢肝肺。但我知道同事朋友們都會理解我,這種做事風格與我平時的誠實一脈相承。

我不是來自吹自擂的。可以說但凡我心歪一點,覺得可以撈一筆,到法庭上10萬里撈個1萬2萬還是不難的吧。說這些只是想表明,我平時所接受的教育,在這個司機安然過關的過程中,起到了多大的作用。然而本案中的董姓司機……

她不可能有這樣的幸運。

她不可能指望一群年輕時砸過整個社會的人是什麼正人君子。

她不可能在一群組團橫行霸道的老螃蟹那裡安然過關。

或許她有保險,有社會扶持體系,但她總會脫層皮。

她面臨著民事賠償,一死兩傷。

她面臨著牢獄之災,法律認為她身上有人命。

所有有關方面都傾向於認為她有錯。

輿論通過影響我的意志,間接救下了一個司機。現在,輿論能把她從漩渦里救出來嗎?


窺一斑而見全豹,這不僅僅是一次事故,甚至不僅僅是老年人的問題。

廣場小區里和稀泥,籃球場和稀泥,飛機發動機前的硬幣和稀泥,終於和到了公路上。

出了事故,無論對於誰都是不幸的事。

這背後該反省的,就是一切都得按規矩來,無論年齡、性別、民族、宗教等等。

尊老愛幼是需要的,但前提是大家都守規矩,破壞規矩要被處罰,而不是和稀泥,最終出更大的事。

有人在賣切糕時敲詐勒索,為什麼要管是什麼民族,難道關鍵點不是敲詐勒索?不處理不作為,不是在鼓勵么?

有人在醫院裡醫鬧傷醫,為什麼要管是不是患者家屬,要麼走正常程序,鬧事傷人就應該嚴格執法。不處理不作為,不是在鼓勵么?

有人被人扶了後誣陷他人,為什麼要管年齡是不是大,輕易的原諒?該起訴起訴,都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不處理不作為,不是在鼓勵么?

在馬路上健身?就是違法行為。廣場舞噪音擾民?仍然是違法行為。該糾正的,就應該及時糾正,這其實是最好的保護。

不要認為這是這些老年人的素質問題,這也和年齡無關,這是人性,有時候什麼都不做,就是在鼓勵,本質再好的人,也經不起這樣的鼓勵。無論是不同年齡、性別、民族、宗教都是類似,看起來有意無意的寬容甚至縱容,都是在鼓勵成為壞人。表面一團和氣,背後是日積月累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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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力的知乎文章索引:
?https://zhuanlan.zhihu.com/p/25493627?


曾經有人說80後是垮掉的一代。後來又有人說90後是頹廢的一代。。。。現在總算知道了誰才是恥辱的一代


無意間看到新聞,交警還給這群**封路?!也真是心醉了,可以不可以理解,交警為了暴走族,折中了法律?!可不可以理解為,交警在某些方面袒護了這些暴走族?!雖然在一片罵聲中草草收場,但是能有這樣的行為,匪夷所思!!!

----------以上2017-09-05 13:37:50更新 -----------------

撕逼撕成一片啊,有提法律的,好,OK,那多聊幾句,這次出事了,司機涉嫌交通肇事被刑拘了。但是暴走健身的這群人,不是第一天出來作死了吧,沒出事,但是有人管嗎??行人上馬路步行,還是超車道,難道這就不違法了嗎?至少半個月前我就看到過暴走健身的新聞,但是還好奇,交警呢?為什麼沒人管? 這樣要是一個超載的卡車過來,不得出事兒啊,下面的評論也幾乎是一邊倒,覺得不該去馬路上作死去。 如果當時就有交警什麼的出來制止,會有幾天的結果嗎?

還有一群道德婊,我真服了你們了,不要一有這樣的事,就拋開法理拋開客觀事實,佔領道德高地,開始慷慨激昂催人尿下的演講,別鬧了,吃飯吧,麩子熟了,你們是成年人應該具備里獨立思考的能力。

----------以上 2017-07-11 13:50:30更新 以下為原答案------------------

好奇誰賦予一群老人的權利去馬路上「暴走」?!而且還是快車道,看新聞說最後司機被刑拘了,那我好奇了,如果他們去鐵軌上暴走,火車司機是不是該被槍斃掉了!?

什麼地方做什麼事情,就像之前廣場舞的,籃球場,理直氣壯的跳舞,還打人? 這不是倚老賣老是什麼?!一群小年人的一人給你們一腳,直接埋到脖子了,還嘚瑟什麼啊?是因為打不過你們嗎?

大天朝的法律,就跟鬧著玩似的,這時候有人開始吵吵什麼保護弱者什麼什麼的,已經忽略了問題的本質,馬路上是該走路健身的地方嗎?!


就在幾個小時之前,大約晚上8點半。

我從北五環拐向機場高速的出口,進入匝道,直覺告訴我盡量減速,我用40km的速度沿著近乎圓形的匝道行駛,突然眼前一閃,瞬間失去視覺。

回過神來,原來是一輛老年代步車,開著大燈從匝道的左側逆行過來,速度不低。我下意識地大喊了一句:Fxxk!

如果前車離我近一些,如果路中間出現了行人,我那一瞬間是根本沒有反應的。如果出了事,我肯定跑不了責任。

但是這種公然違反交通規則,干擾了正常行駛的事兒,又有誰來追究他們的責任?

我不想說撞死白撞,但是我們這些正常行駛的司機也是人,也有家人,也不想傷害任何人。我們才是無辜的。

出於報復的心理,我真想看到,那輛逆行的老年代步車出了事故被撞成碎片的新聞。然而想到撞它的必然也是跟我一樣的普通司機,不禁心疼。

想死有好多方式,幹嘛要拉著我們這些想好好活著的人當墊背?


我來提一句很重要的事情,沒有人注意到老人群體背後的組織者嗎?

大家都被帶偏了,全瞄著老人群體討伐,其實最多嘴上罵罵開心

畢竟這是一個社會現象,所謂法不責眾,再怎麼樣也很難把廣大老年人群體怎麼樣

但要是大家一起死抓著追究老人活動的組織者

說不準是可以真正杜絕這類事情的

之前洛陽公園廣場舞老人搶年輕人籃球場,很多人應該也都有印象,其實後來我一直在關注

我還花了大力氣去研究老年人廣場舞的生態:用戶量流量真的萬能?廣場舞應用們表示MMP - 知乎專欄 其實有好多公司和組織在做這方面的生意

洛陽那事也有好多當地球友後來揭破的:廣場舞群體,是有組織者的,他們收老人50元的組織費,還賣服裝等給老人,所以在球友來打籃球的時候,他們是最強勢的上來阻攔的,因為這是他們切實的收入來源

為什麼年輕人打籃球,廣場舞老人們不讓?老人真這麼蠻橫不講道理?

老人群體不怕事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因為裡面有組織者是收了錢的,他們不能退

退了沒地方跳舞,會員就要退錢的

所以他們絕對是要硬剛著,並且煽動老人們一起的

這個事情爆出來,大家一門心思的討伐老年人群體,最開心的說不定是他們

因為各種媒體,自媒體,網友,全在討論老年人素質,討論老人是當年的壞人

討論了半天最後仇恨全集中在老年人身上,反而沒有人注意到這群組織者

你們留意一下,這個暴走團,也是有組織性的

要說起來,他們才是真正第一責任人

我建議各位媒體自媒體們不要忙著追熱點討伐老年人群體

大家一起先把這群組織者揪出來,

不要光討論老年人年輕人這樣務虛的問題,就追究組織活動組織人的法律責任

你把組織者打散了,零散的老人群體,在沒有這幫利益相關者的煽動下,其實不會有太強的攻擊性

這些人,才是隱藏在後面一邊收著老年人錢一邊吃著人血饅頭的人

最後,我覺得可以複習一下某句話:

劃清主次,區分開次要矛盾和主要敵人


本人親見。一老太太過馬路,不看紅綠燈,正好一大貨車迎面駛來,差一點點就撞上了,老太太根本沒理會,揚長而去,大貨車司機嚇的待了挺老半天才開走。這條道原來沒有紅綠燈,年初時一個月死了兩個大車司機,都是躲騎三輪的老頭老太太把自己撞死的,倆司機都不到四十歲,我就想問問那倆老頭老太你的良心不會痛嗎!後來裝上了紅綠燈,年輕人還好,有的老年人好像覺得自己有特權,想什麼時候過就什麼時候過,看著我就來氣。我老公也是開貨車的,他說貨車剎車慢,有時候根本剎不住,如果拉的是鋼筋之類的,急剎車就等於自殺。我告訴他,只要你沒超速沒違法,遇見那些不遵守交規的路人,能躲就躲,躲不過千萬別給他們墊命,像那倆司機一樣,老頭老太逍遙自在,父母老婆孩子痛不欲生。不過我老公說司機的本能就是躲避行人,根本來不及想別的。希望老頭老太們長長心吧,素質是個好東西,希望你們也能有。


震驚!馬路暴走看似健身實際危害不可想像!

圖1. 在這車水馬龍的主幹道上暴走,真的能起到強身健體的作用嗎?

(本答案被編輯推薦和知乎日報收錄)最近老人暴走團的新聞一再刷屏,都快成連續劇了,先是幾十名大爺大媽組成的浩浩蕩蕩的隊伍佔據了包括快車道在內的機動車道進行暴走,然後是計程車沖入暴走人群造成死傷,最新的新聞是暴走團的大爺大媽們並沒有因為事故退縮,而是貼上反光條、拿起熒光棒繼續暴走,甚至還有鏟車護駕……我們這裡暫且不說在機動車道上暴走的法律和交通安全問題,單從健康角度來看,馬路集體暴走也並不是一種好的鍛煉方式。

一、道路的環境污染問題

道路是城市中污染較為嚴重的區域,這是每個人都可以直觀感受到的,然而究竟有多嚴重呢,還得靠事實說話。哈佛公共衛生學院的團隊對美國波士頓不同類型騎行道路的空氣污染情況進行了研究,他們將騎行道路分為專用騎行道、與機動車道毗鄰的騎行道和與機動車共用的騎行道三類,結果發現與專用騎行道相比,發現主幹道上的一氧化氮和超微顆粒等所有空氣污染物的濃度均顯著高於林蔭路[2]。比利時團隊在佛蘭德斯的研究結果也與之類似,城區道路的黑色碳顆粒濃度為每立方米9.3微克,接近高速公路的每立方米10.7微克,均顯著高於郊區道路的每立方米6.1微克,而且交通密度是影響道路空氣污染程度的最主要因素[3]。

圖2. 伯克利分校對不同騎行道路的污染檢測結果,林蔭道(藍色)的污染水平顯著低於主幹道(紫色)。

二、道路污染對鍛煉者健康影響的實驗室證據

有學者測試了不同的溫度和污染程度對自行車運動員身體的影響,結果發現,同樣是進行8公里長跑,在炎熱和污染環境中跑步的運動員上呼吸道採集到的標本中CC16和GSH等炎症指標,均顯著高於在正常溫度和低污染條件下跑步的對照組。研究者認為這可能提示了在炎熱污染環境下跑步會導致早期呼吸道上皮損傷[4]。在另一項對腦源性神經營養因子(BDNF,一種可以增強神經可塑性的物質)的研究中,研究者發現,在具備層流過濾的房間中騎自行車鍛煉,可使血漿中BDNF的濃度平均增加14.4%,而在污染較嚴重的交通要道上騎車鍛煉時,BDNF濃度僅增加0.5%。也就是說,污染的鍛煉環境抵消了鍛煉本身提高BDNF的益處[5]。2008年的高空氣污染季節,美國亞特蘭大疾控中心的研究人員為在下風向城區進行長跑鍛煉的運動員進行了體檢,發現與處在靜息狀態的健康人及已報道的健康人群正常值相比,這些在污染環境下鍛煉的人的呼出氣體pH值顯著降低,提示在污染環境中鍛煉可能導致氣道酸化[6]。血鉛濃度增加可能導致神經系統和血液系統疾病,而對南非跑步者的研究顯示,在城市道路上進行鍛煉者的血鉛濃度是在郊區鍛煉者的兩倍以上,也高於城區的非鍛煉對照人群[7]。

三、結論

目前來看,尚缺少在馬路上進行鍛煉對於死亡率、心血管事件影響的長期研究,但之前的流行病學研究顯示,無論是長期還是短期接觸高濃度的空氣污染,均會使括心梗、中風、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及靜脈栓塞等一系列心血管病事件發生增加[8]。與居住在空氣正常地區的老人相比,居住在污染較嚴重地區的同年齡段老年人的認知功能減退也更加明顯[9]。而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交通繁忙的機動車道正是空氣污染以及噪音污染的重災區。雖然鍛煉帶來的好處能不能抵消甚至超過污染對健康的損害還不得而知,但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那就是從醫學上來說,馬路暴走並不是最好的鍛煉方式

參考文獻:

1. MacNaughton, P., et al., Impact of bicycle route type on exposure to traffic-related air pollution. Sci Total Environ, 2014. 490: p. 37-43.

2. Jarjour, S., et al., Cyclist route choice, traffic-related air pollution, and lung function: a scripted exposure study. Environ Health, 2013. 12: p. 14.

3. Dons, E., et al., Street characteristics and traffic factors determining road users" exposure to black carbon. Sci Total Environ, 2013. 447: p. 72-9.

4. Gomes, E.C., V. Stone, and G. Florida-James, Impact of heat and pollution on oxidative stress and CC16 secretion after 8 km run. Eur J Appl Physiol, 2011. 111(9): p. 2089-97.

5. Bos, I., et al., No exercise-induced increase in serum BDNF after cycling near a major traffic road. Neurosci Lett, 2011. 500(2): p. 129-32.

6. Ferdinands, J.M., et al., Breath acidification in adolescent runners exposed to atmospheric pollution: a prospective, repeated measures observational study. Environ Health, 2008. 7: p. 10.

7. Grobler, S.R., L.S. Maresky, and R.J. Rossouw, Blood lead levels of South African long-distance road-runners. Arch Environ Health, 1986. 41(3): p. 155-8.

8. Martinelli, N., O. Olivieri, and D. Girelli, Air particulate matter and cardiovascular disease: a narrative review. Eur J Intern Med, 2013. 24(4): p. 295-302.

9. Weuve, J., et al., Exposure to particulate air pollution and cognitive decline in older women. Arch Intern Med, 2012. 172(3): p. 219-27.

(本文首發於我的企鵝號「胡遠東醫學科普」)


再次修改……微博上已經有了組織者接受採訪,內容包括:
"儘管成員以中老年為主,但平時「很注意安全」,此事發生後,也並未影響日常活動。"
我要罵娘了,不是你們注意安全,是司機替你們注意安全好嗎!是人家躲避及時,不是你們注意安全!!發生後不反思不自責不去祭拜下死去的老人不去關懷下受傷的人,繼續日常活動?把全隊都撞沒了你才甘心?
「不是我們故意要上馬路。」山鷹協會會長許貴林解釋,晨跑路段正在修路,兩側「路不好走」,而且當時路上車很少,所以晨跑團才會上機動車道。
感謝監控錄像,雖然只有一小段,但是足夠打臉。兩側路不好走?那為什麼要選擇這段路?你特么也知道不好走,總共兩排道你佔一排半開車的上天飛嗎?你不方便就可以占別人道,讓別人更不方便,你真棒。
呵呵呵呵如果你們是逆向跑的還能看到車,你們特么的是同向!根本看不見車!只能車躲你們!!而且你們可不是佔道哦,兩排道佔了一排半,這特么叫封路吧?你們只給司機兩條路選,要麼並道去撞施工牆,要麼急剎車考驗汽車質量。很不幸,計程車質量一般。
什麼叫馬路上沒車?我肉眼所見,視頻幾十秒之內就有另外兩輛車在後面停下來了,沒準後面還有車監控設備錄不到,這叫沒車?如果女司機急剎車和後面車追尾出車禍呢?撞到施工牆上了呢?你們是不是一點責任不用付就跑了。
還把這次事故和追尾比?說什麼追尾也是全責?裝什麼傻啊,汽車是有速度的!!給司機的反應時間要長很多!這群老人相當於一大坨橫在馬路中間佔了一排半車道的完全靜止障礙物!!司機稍微晃神一下就撞到,誰也不是聖人哪能永遠全神貫注?
太不要臉了,出了這麼大的悲劇,幾個家庭都毀了,組織者來一句活動照常是社會對老人不寬容???
你讓廣大司機用自己的性命寬容你????
社會對老人不夠寬容?
呵呵
你得先是個人,然後才是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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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意外……我以為會有罵我的,就把評論設置為只對自己顯示,哦呵呵呵呵大家居然都關懷女新手司機。人間有真情,人間有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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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提的高瞻遠矚,這兩天已經一死兩傷了。
老年人靠著倚老賣老賺來的特權,終歸要付出代價。
我一個馬路新手,在馬路上見過這樣的老人。真的是生生把車逼停,而且位置還很危險,大家速度都不慢,40km的時速,他們一下子衝下來,仗著人多根本不看路。我一個新手兩次了被嚇的手心都是汗。其實碰上我還好,新手開車起碼時速慢開車專心,那條道上有很多大貨車的,從早跑到晚,能沒有分心的時候?
我第二次上路開車的時候,一個老人突然闖紅燈,新手難並道,急剎車,我嚇的都能聽到自己的心跳,老太太罵我……有一句話我記著。
"你真沒良心還想撞我"
誰上街也不是為了殺人的,差點撞到人我也嚇死了。
可是自己的命,不能指望別人替你珍惜


坐標山東臨沂,就是暴走團被計程車女司機拱了的這個城市。
作為土生土長的臨沂人,在評價這起事故之前,想用三段話簡單介紹一下臨沂:

第一,歷史名城,革命老區。歷史文化底蘊十分濃厚,書聖王羲之,智聖諸葛亮,算聖劉洪,孝聖王祥,還有大書法家顏真卿,都是臨沂人。說起老區,臨沂從抗戰到解放戰爭再到後來的「文革」,都是山東的鬥爭中心,文革餘孽不少,冥頑不化的老頑固也很多。

第二,近年經濟發展迅猛。2000年前,臨沂市市中心依然有大量老舊平房存在,甚至現在的沂州路北段、蘭山路,銀雀山路及其啟陽路,依然保持著上世紀的面貌。但是近幾年尤其是濱河區域和南坊新城卻徹底起飛,南坊濱河房價均價破萬。小商品城江北第一,全國第二,物流城更是全國第一。

第三,市民素質跟不上經濟發展的速度。這個是最可悲的,臨沂早晚高峰的擁堵情況不亞於一線城市。一是城市道路大都很窄,二是部分市民素質真的不高,滿大街都是二輪電動車和摩托車、尤其是臨沂獨有的載客電動三輪車,在他們的眼裡沒有人行道橫道,沒有信號燈,沒有停止線,更要命的是他們眼裡所有的車道都是非機動車道,讓本就不暢通的路況更加難堪。如果你開車來臨沂,你會覺得很多不開車的人,都應該先去學習駕照,這樣他們才會好好騎車走路。

城市發展迅猛,造就了很多有錢有閑的農轉非及其拆遷戶,生活太安逸,體內能量及其蠻力無處釋放,就有了異常龐大的廣場舞團和暴走團。
廣場舞團的問題只不過是佔地盤和擾民的小問題,佔地盤和擾民一般到不了肢體衝突或威脅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程度,而且確實有益健康,不多做評價。
至於暴走團必須要強烈抨擊,佔地盤擾民比廣場舞厲害,臨沂市最大的廣場,八一路下穿以東的東區夜夜被暴走團霸佔,整個人民廣場東區,而且會背著一個超高分貝的大喇叭放著紅歌!暴走團更是毫無交通安全意識,佔用機動車道暴走是常有的事情,任你怎麼按喇叭都沒用,甚至有時候會在機動車道逆行!而且單行線逆行,把倆個機動車道都霸道的佔滿。

下圖就是暴走團被撞死的路段,涑河街,單行線。暴走團佔滿機動車道,超車道完全佔滿,逆行,慢車道也完全不給機動車留空間。網上的視頻,暴走團沒有逆行,但依然是佔用機動車道暴走,而且佔領的是超車道。這個鏡頭網上的新聞並沒有發出來,但是在我們本地的群和論壇都在傳。

新聞的標題,主要都是帶著濃厚的偏袒暴走的色彩的標題,「女司機操作失誤衝進暴走晨練隊伍」。我們的媒體一向這樣,有時候太過偏袒弱勢群體,然後一刀刀的把公平正義剮的血肉模糊。標題為何不改為「暴走團不守交規,佔用機動車道被正常行駛的計程車撞飛。」

這樣囂張跋扈的暴走團,不挨撞,都是老天爺瞎了眼。

同情出租女司機。


這群人這麼不怕死,為什麼不參加志願軍,要勞煩年輕人去西藏干印度?


天朝就特么誰弱誰有理。

小姑娘遇到這類人就裝自己懷孕。小夥子遇到時,備點泡騰片,裝自己癲癇。

不然?你車就算停停車位里,他們主動撞的,那你也得賠錢。

還有

鑒於老人對微信朋友圈的迷信。

可以寫個「為什麼他們能活100歲?原因在這裡!跨越鐵路枕木鍛煉腿腳,有利於健康長壽,高鐵因為有磁場,效果更佳。」


我爸在機動車道上騎電動車,被小汽車撞了。

司機把他送到醫院檢查,手腕輕微傷,花了大概500塊醫療費。我爸鬧著讓司機賠3000塊營養費。他血壓高,我和他講道理不聽,又不敢激怒他。

我偷偷給了司機2000,讓他給我爸,說是司機主動賠償,總算把老頭安撫了。

我爸以後不再走機動車道了。

我媽也闖紅燈,我急了也吼她,白搭。唉。


狗跑到了馬路上,


狗被車壓死了,狗主人出來了。

車躲狗出事了,狗主人不見了。


我本來以為,這句話只適用於狗。


萬萬沒想到。


也適用於人。


卧槽一上午沒注意已經快700贊了……
首先我承認,我只是個路過的鍵盤俠,我真碰上這群貨只有躲得分,畢竟我三者只上了50萬(明年計劃加到100萬),真隨便撞人不是找不痛快么。
但是天朝道交法和執法者和稀泥的問題解決原則真的非常噁心,開車的不都是有錢人,有錢人也不應該有原罪。然而現實情況是只要你開車上街直接背了至少10%的原罪。
另外,我的3456條是我的真實態度,如果有人覺得我戾氣太重請直接關了網頁,因為我第一句話已經說的很明白了,我就是來罵街。

以下為原答案

沒錯,我是來罵街的,友善度也好屏蔽也好隨意吧。。。。

第一,這個事故司機應該是主則,畢竟他沒有主動避讓行人。哪怕這幫貨的行為跟在腦門上貼著「撞死我」沒有任何區別。

第二,司機應該不是全責,因為被撞的那群貨的行為跟在腦門上貼著「撞死我」沒有任何區別。

第三,怎麼沒多撞死幾個?

第四,應該多撞死幾個。

第五,應該全撞死!

第六,籃球場跳廣場舞打年輕人沒人敢管,烈士陵園跳廣場舞墳頭蹦迪沒人能管,機動車快車道暴走結果被撞死了吧!繼續暴走啊!下一步去火車道鐵軌上走啊!!去飛機場停機坪跑道上暴走啊!倚老賣老的東西!死了乾淨!


都是一批人。


想起了一個古老的故事,一個死刑犯臨刑前要求再喝一口母親的奶,長官恩准,然後死刑犯一口咬掉了母親的乳頭,長官說,你怎麼這麼惡毒?死刑犯說,我每次犯錯的時候,母親處處寵愛,處處護短,不以社會和律法的標準要求我,我越陷越深,以致有今日。

老年人就是發展中的死刑犯,母親就是執法者,整個社會就是被偷的人、被殺的人。

老年人這樣了,這是執法者的溺愛造成的,廣場舞小音箱不去管,就必然發展為大喇叭擾民;誣陷見義勇為者不去管,就必然發展為主動碰瓷;現在暴走團不去管,下一步他們就敢封街做瑜伽,到了那個時候,牽扯麵更廣,違法行為更惡劣,管理成本一定會趨向於無窮大,恐怕原來拘留就能解決的事,也不得不判刑,而在這個過程中,受害者不斷出現,違法者也受到比原來更厲害的懲罰,實際上是雙輸。

引申一下,事物的發展也總有個過程,十年樹木,百年樹人,說句不好聽的,知乎上的年輕執法者跟這事沒多大關係,那是十幾年前不管誣陷見義勇為者的那批人造成的惡果,已經這樣了。說句難聽的,現在的老年人已經接近故事中的死刑犯了,挽救的可能性很小,成本很大,只能時間來消化。

但是,社會上還有很多咸豬手的中年男人,撒潑的中年婦女,永遠不退押金的黑中介,火車站賣一碗面15但是小鹹菜50的飯館子,等等等等,這些人的糾紛如果每次都以調解結案,而不是嚴格執法,那麼他們踢不到鐵板,發展下去,老了必然還是把白頭髮當成免罰金牌,因為他們的幾十年就是一路調解過來的。

我為這次事故悲傷,無論如何都是個悲劇。但我更關心事故的後續處理,嚴格公正執法的話,可以預見當地公安局和政府一定會迎來死者家屬聲勢浩大的纏訪鬧訪,說不定還是好幾年持續不斷,但是暴走團說不定就沒有了;板子打在司機身上,反正她還要上班,沒工夫上訪,上訪也是一家人而已,大家圖個清靜,但是這樣的話,幾年後暴走團發展為暴走師、暴走旅,又該怎麼辦呢。


這其實反映的是一種社會的困境。
一刀切法律政策並沒有保護真正的弱勢群體,而是縱容了一些披著「弱勢群體」外衣的惡人(這個用詞不恰當),他們遭人反感我們卻又無可奈何,也促進了弱勢群體的素質逆淘汰。
比如,
法律政策偏向於老人,然而一些真正是弱勢群體的老人退休金微薄、在農村得大病後自殺、在廉價養老院里被虐待……而另一部分身強力壯、衣食無憂的老人跟年輕人地鐵搶座甚至將年輕人打死、跟年輕人搶籃球場、高考前若無其事地廣場舞、不緊不慢地在馬路中間散步。
再比如,法律政策偏向於行人,然而人行道越來越窄,過馬路的通道越來越遠,為難了遵守法律的行人……然而卻保護了不守法的行人:離路口斑馬線十米遠就是不走,非要穿欄杆,等半分鐘就是不等,非要闖紅燈堵左轉的車的路。
再比如,XX團結……不多說了。


這個問題下,想多說兩句。

花開兩朵,各表一枝:既然發生了交通事故,那機動車和被撞的人之間的問題就按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處理就好了。

交通事故處理有著落了,我們是不是來談談「暴走的老年人們」的違法問題?這沒毛病啊,即使不發生交通事故,在公路上鍛煉的行為也違反了交通法啊,不是沒被撞就沒錯啊。法條在下邊的原答案里擺了。為什麼老/幼/少/窮會成為社會問題的焦點啊,因為他們跟其他公民發生利益衝突的時候被「高人一等」了啊,幾千年前的人都知道,法貴公平,本來是本著照顧弱者,息事寧人的態度來辦事,但是別忘了社會上有隻看不見的手叫市場,說白了就是利益,有利可圖的事,馬克思已經論述的很清楚了,「敢於踐踏世間一切法律」真真的就擺在那兒。

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有些話說的很對,為啥說「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為啥說「打得一拳開,免得百拳來」?貪心不足蛇吞象,斗米恩升米仇,這都是知乎說爛了的道理,必須要懲前毖後,以儆效尤。

我覺得這事,別光盯著交通事故看,那麼一大群人違法上馬路,聚集眾人遊盪行走,還有組織有紀律,服裝行動高度統一,有沒有旗幟和口號就不知道了,真的就敞開了隨便遛彎?另外啊 ,像這種集體活動,組織者在地點選擇和安全措施上顯然是存在重大過失的,對受傷人員沒有責任么?是不是該承擔傷亡人員的賠償責任?擒賊先……呸,解決問題要抓住問題的主要矛盾,組織者該承擔的責任必須讓他承擔,特別是老年人這種高風險人群的活動,每個組織者都應當承擔自己的組織責任,你們說對吧?

=======以下是原答案=======

有法不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條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第三十六條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六十一條 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以上這是說老人團就不該在公路上鍛煉。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1.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 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4.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5. 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6. 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7. 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8. 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


以上是說老人團按 照法律規定 至少每人每次50元罰款是必須的。我不是法律從業者,不知道「行人」在法律上是否能夠「造成交通事故」,如果行人可以「造成交通事故」,那麼出事之後未受傷的人不聲不響的走了是不是該算「逃逸」?有駕駛證的人在未駕駛機動車期間造成交通事故,是否需要吊銷駕駛證?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一百一十五條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 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的。
  2. 批准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安裝、使用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警報器、標誌燈具,噴塗標誌圖案的。
  3. 為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發放機動車駕駛證的。
  4. 不執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制度或者不按規定將依法收取的費用、收繳的罰款及沒收的違法所得全部上繳國庫的。
  5. 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學校或者駕駛培訓班、機動車修理廠或者收費停車場等經營活動的。
  6.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7. 違法扣留車輛、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車輛號牌的。
  8. 使用依法扣留的車輛的。
  9. 當場收取罰款不開具罰款收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額的。
  10. 徇私舞弊,不公正處理交通事故的。
  11. 故意刁難、拖延辦理機動車牌證的。
  12. 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的。
  13. 違反規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車輛的。
  14. 非執行緊急公務時攔截搭乘機動車的。
  15. 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一百一十六條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給予交通警察行政處分的,在作出行政處分決定前,可以停止其執行職務;必要時,可以予以禁閉。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交通警察受到降級或者撤職行政處分的,可以予以辭退。

交通警察受到開除處分或者被辭退的,應當取消警銜;受到撤職以下行政處分的交通警察,應當降低警銜。

第一百一十七條 交通警察利用職權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這些,是法律對當地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老人團這麼多人集體活動肯定不是第一天出來了,屬地交警這個鍋接不接?


依法辦事(請自行添加語氣)

依法辦事(請自行添加另一種語氣)

依法辦事(請自行添加再一種語氣)


我一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會有人願意把自己的生命交給他人去決定。

沒腦子的嗎?

對,別人一般不會撞你,絕對沒人想撞你。但是出現個走神啊操作失誤也是很可能的啊,不管是早上六點沒睡醒,還是晚上六點的疲勞期,操作失誤都是可能發生的事情。為什麼就這麼完完全全相信別人?

我不懂。

再說了,當年你們排著隊伍,拿著旗子,戴著袖章,高舉語錄的時候,不是自己親爹親媽都懷疑的嗎?

當年懷疑一切打倒一切,現在如此信任這些路人司機是什麼道理?

我不懂。

抱著費解的心情,我想沿著概率這個方向繼續思考。

比如你在公園裡鍛煉,一定不會有車來撞你,被車撞到的概率應該小於千萬分之一。這個沒什麼好說的。

但是你在大馬路上暴走,這個被撞的概率就大大的提高了。而且關鍵是有這麼多輛車來來往往啊,你生命安全的前提條件是,每輛路過你的車都能保持100%的集中注意力,操作準確無誤精確的避開你們。

如果每一輛車撞你的幾率是千分之一,假設獨立事件,你鍛煉這段時間內有100輛車路過,那麼這100輛車都不撞你的概率是0.999^100=90.5%。也就是說你有10%的幾率被撞啊大哥,這已經是天大的風險了。

而且這還只是一天噢。如果每天鍛煉,這個概率將大大升高。

我們來看看題目,發現暴走這個情況的日子是6月15日,撞死人的日子是7月8日。也就是說一共經歷了23天。按照之前的假設,每天被撞的概率是10%並且每天都是獨立事件,那麼23天都不被撞的概率是0.9^23=0.089,也就是8.9%。換言之23天內被撞的概率是91%。

看來冥冥之中,數學已經給出了答案。

就算7月8日沒出事,按照概率,在第43天也就是7月28日之前你們被撞的幾率將達到99%。

幾乎是必死無疑。

再退一步,就算我之前的假設激進了,現在我把每輛車撞人的概率降低為萬分之一,每天被撞的幾率仍然有1%。那麼在一年365天之內,出事的概率高達97.4%。

所以我不知道發起這個事情的人是不是腦子有泡,這件事橫豎都是死,幾乎毫無意外。

所以思考到這裡我懂了。

他們當年高舉語錄的時候,一定沒有學數學。

因為這本質上就是個送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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