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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的 36 個情感結構是指哪 36 個?

已試過,百度不到。
求練習方法和參考書籍。


18世紀戲劇36種劇情模式:,
1,求告。eg;星戰,淘金記,超人……
2,救援:黨同伐異
3,復仇:基督山伯爵
4,骨肉間報復:獅子王
5,追逃:精疲力竭
6,災禍:後天
7,不幸:芙蓉鎮
8,革命:列寧在十月
9,壯舉:巴頓將軍
10,綁架:電話亭
11,釋謎:公民凱恩
12,求取:林家鋪子
13,骨肉間的仇視:亂
14,姦殺:天國車站
15,骨肉間的競爭:情迷高跟鞋
16,瘋狂:幻覺
17:,魯莽:飛越瘋人院
18,無意中戀愛的罪惡:小城之春
19,無意中傷害骨肉:楢山節考
20,為了主義而犧牲自己:牛虻
21,為了骨肉而犧牲自己:克萊默夫婦
22,為了情慾的衝動而不顧一切:魂斷威尼斯
23,必須犧牲所愛的人:永不消失的電波
24,兩個不同勢力的競爭:教父
25,姦淫:瑪麗亞·布勞恩的婚姻
26,戀愛的罪惡:蜘蛛女之吻
27,發現所愛的人不榮譽:遠山的呼喚
28,戀愛被阻礙:莫斯科不相信眼淚
29,愛戀一個仇敵:羅密歐與朱麗葉
30,野心:美國往事
31,人和神的鬥爭:裸島
32,因為錯誤而生的嫉妒:似水流年
33,錯誤的判斷:黑炮事件
34,悔恨:德州巴黎
35,骨肉重逢:金色池塘
36,喪失所愛的人:城南舊事

以上影片在劇作上完全符合36種劇情模式。上述這些優秀影片雖然符合36種劇情模式,但並不是根據36種劇情模式創作出來的。原因很簡單,36種劇情模式是根據戲劇作品總結得出的藝術規律。藝術規律可以指導藝術實踐,但是按照藝術規律生產出來卻不是藝術,只能是商品。戲劇作家既然不能根據它創作出不朽的戲劇作品,電影編劇又怎能根據它創作出優秀的電影作品?
有一時期,好萊塢的電影工廠曾完全照搬36種劇情模式進行生產,並未產生什麼名篇佳作。這也就是36種劇情模式曾在美國以外的歐洲和東方受到質疑的原因。日本劇作家鬼頭麟兵這樣評價36種劇情模式:「這種情境是公式不能套用,必須由內容本身產生出新的情境。它實際上的參考價值還值得懷疑。實際作品並非只是單獨一個局勢而是由其中幾種適當地組織在一個戲裡的。」


最近要嘗試系統性的學習編劇,我來弄個結構比較清楚的圖表。順道將習得的信息output作為自己的知識。


有空我再看要怎麼運用。我現在想到的是:

  1. 把看過的影劇找這36個套路套進去比對加強印象
  2. 有一個靈感出現時,嘗試將這36個套路都進去。
  3. 真要濃縮不外乎就是愛恨情仇、矛盾製造、克服難關、英雄之路、空留遺憾。

2014.09.03更新


內容重新確認過了

可一張張下載,用自己電腦的看圖軟體看比較一目了然。

在知乎的排版之後可能會更新,舊的圖之後可能會給載點之類


知乎日報里看到的,翻了下自己的一些存貨,特意跑過來用電腦貼一下。可能排版比較混亂。
喬治·普羅蒂的「三十六種戲劇模式」

種類主要人物其它必要人物

細目

1、求告求告者逼迫者

A:⑴幫助他去對付敵人
⑵准許他去舉行一件他應做而被禁止做的事
⑶給與他一個可以終其天年的地方
B:⑴舟行遇災的人,請求收留幫助
⑵行事不端,被自己人斥逐而祈求別人的慈悲
⑶祈求恕罪
⑷請求收取葬骨和取回遺物
C:⑴替自己親愛的人求情
⑵在親戚面前替另一親戚求情
⑶在母親的情人面前替母親求情

2、援救不幸的人1援救者
2天降救星

A:⑴救援一個被認為有罪的人
B:⑴子女援助父母
⑵受過恩惠的人報恩失救

3、復仇復仇者作惡的人

A:⑴為被害的祖宗或父母復仇
⑵為被害的子女或後人復仇
⑶為被害的妻子或丈夫復仇
⑷為被侮辱的子女復仇
⑸為妻子受侮辱(或幾乎受侮辱)而復仇
⑹為被害者的情夫復仇
⑺為朋友被殺或者受損害而復仇
⑻為姐妹被姦汙而復仇
B:⑴為了存心做對,故意為難而復仇
⑵為了趁人不在,暗加攘奪而復仇
⑶為了蓄意謀害而復仇
⑷為了故入人罪而復仇
⑸為了逼奸強暴而復仇
⑹為了奪取所有而復仇
⑺為了一兩個人的奸詐,對整個團體的復仇
C:⑴職業的追捕有罪的人

4、骨肉抱複復仇者作惡的人

A:⑴父親的死,報復在母親身上
⑵母親的死,報復在父親身上
B:⑴弟兄的死,報復在兒子身上
C:⑴父親的死,報復在丈夫身上
D:⑴丈夫的死,報復在父親身上

5、捕逃者捕逃者追捕或懲罰的勢力

A:⑴違反法律(有時為不得已)的或因其他政治行為而逃
B:⑴為因戀愛的過失而逃
C:⑴好漢對這位大勢力的抗爭
D: ⑴半瘋狂的人對著陰謀的整治的抗爭

6、災禍受禍人勝利的人

A:⑴戰敗
⑵亡國
⑶人類的滅亡
⑷天災
B:⑴君位被奪
C:⑴旁人的忘恩負義
⑵不公道的被懲罰或受敵視
⑶遭遇橫逆和暴行
D: ⑴被情人或丈夫遺棄
⑵喪失子女

7、不幸不幸的人制約者

A:⑴無辜的人,為野心者的陰謀所犧牲
B:⑴無辜的人,為了那應該保護他的人而受傷害
C:⑴能人,有力的人在困苦貧乏中
⑵一向被寵愛的人,或一向備受親昵的人,發現此刻他是被遺忘了
D: ⑴失去了唯一的希望

8、革命革命者暴行者

A:⑴一個人的反抗
⑵很多人的反抗
B:⑴一個人的革命,影響了很多人
⑵許多人的革命

9、壯舉勇敢領袖敵人

A:⑴備戰
B:⑴戰事
⑵爭鬥
C:⑴劫奪一個所欲的對象和人物
⑵奪回那所欲的對象和人物
D: ⑴冒險的遠征
⑵為奪回所愛的人而冒險

10、綁架被綁架者1綁架者
2被綁架者保護人

A:⑴綁架一個不願順從的女子
B:⑴綁架那願意順從的女子
C:⑴奪回那被綁的女子,但沒有殺死綁架者
⑵奪回那被綁的女子,但同時殺死暴行者
D:⑴救出那被綁的朋友
⑵救出一被綁的小孩
⑶救出一信仰錯誤的人

11、解釋解釋者謎

A:⑴必須尋得謀人,否則處死
B:⑴必須解釋謎語,否則遇禍
⑵同前,但迷為所愛的女子所作
C:⑴懸賞以尋出人的名字
⑵懸賞以尋出人的性別
⑶試驗一個人是否瘋狂

12、取求取求者1拒絕者
2判斷者

A:⑴用武力或詐術,獲取目標
B:⑴用巧妙的言辭,獲取目標
C:⑴用言語打動判斷的人

13、骨肉仇恨仇恨者1被恨者
2互恨者

A:⑴兄弟間一人被諸人所嫉視
⑵兄弟間互相仇視
⑶為了自利,親戚間互相仇視
B:⑴子仇視父
⑵父與子互相仇視
⑶女恨父
C:⑴祖仇視孫
D:⑴岳父仇視女婿
E:⑴婆婆仇視兒媳
F:⑴嬰兒的殺戮

14、骨肉競爭得勝者被拒者

A:⑴惡意的競爭者為自己的手足
⑵兩兄弟間,彼此惡意的競爭
⑶兩兄弟間的競爭,其中一人犯了姦淫
⑷兩姐妹間的競爭
B:⑴為了一個未嫁的女子,父與子的競爭
⑵為了一個已嫁的女子,父與子的競爭
⑶同前,但此女已為前父之妻
⑷母與女間的競爭
C:⑴庶堂手足或者姑表間的競爭
D: ⑴朋友間的競爭

15、姦殺有姦情者被害者

A:⑴請人殺害丈夫,或為了情人殺害丈夫
⑵殺害一個「推心置腹」的情人
B:⑴為了情婦或者私利,殺害妻子

16、瘋狂瘋狂者被害者

A:⑴因為瘋狂而殺害了骨肉
⑵因為瘋狂而殺害了戀人
⑶因為瘋狂而殺害了無辜的人
B:⑴因為瘋狂而受恥辱
C:⑴因為瘋狂而失去了親人
D:⑴因為怕有遺傳的瘋狂,而導致瘋狂

17、魯莽魯莽者1受害者
2失去的對象

A:⑴因魯莽而自致不幸
⑵因魯莽而自致恥辱
B:⑴因好奇而自致不幸
⑵因好奇而喪失所愛的人
C:⑴因好奇而至別人死亡或不幸
⑵因魯莽而致親族死亡
⑶因魯莽而致愛人死亡
⑷因輕信而致骨肉死亡

18、無意中的戀愛的罪惡戀愛者1被戀者
2說明者

A:⑴誤娶自己的母親
⑵誤以自己的姊妹為情婦
B:⑴誤娶自己的姊妹為妻
⑵同上,唯系受人陷害
⑶幾乎以自己的姊妹為情人
C:⑴幾乎姦淫自己的女兒
D:⑴幾乎在無意中犯了姦淫的罪
⑵無意中犯了姦淫的罪(如誤以為丈夫已死而改嫁,其實未必等)

19、無意中傷殘骨肉被害者殺人者

A:⑴受神命,幾乎在無意中殺了自己的女兒
⑵同前,但因政治的必要
⑶同前,但因與人作戀愛上的爭寵
⑷同前,但因怨恨他那所不認得的女兒
B:⑴無意中殺害了或幾乎殺害了自己的兒子
⑵同前,但系受奸人的撥弄
⑶同前,同時並有對其他骨肉的仇視
C:⑴無意中殺害了或幾乎殺害了自己的手足
⑵為了職務的關係,無意中殺害了自己的姊妹
D:⑴無意中殺害了自己的母親
⑵受奸人撥弄,無意中殺害了自己的父親
E:⑴為了報仇或者受撥弄,無意中殺了自己的祖父或其他長輩
⑵迫於不得已的殺害
F:⑴無意中殺害了一個所愛的女子
⑵幾乎殺害了一個不認識的情人
⑶沒有去救一個不認識的兒子的性命

20、為了主義而犧牲自己犧牲者主義

A:⑴為了諾言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⑵為了種族的成功或者幸福而犧牲性命
⑶為了孝道而犧牲而犧牲生命
⑷為了自己的信仰而犧牲生命
B:⑴為了信仰而犧牲戀愛與生命
⑵為了事業而犧牲戀愛與生命
⑶為了國家的利益而犧牲
C:⑴為了義務而犧牲自己的幸福
D:⑴為了信仰而犧牲了自己的榮譽

21、為了骨肉而犧牲自己犧牲者骨肉

A:⑴為親戚或所愛的人的生命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⑵為親戚或所愛的人的幸福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B:⑴為了父母的幸福而犧牲自己的前途
⑵為了父母的生命而犧牲自己的前途
C:⑴為了父母的生命而犧牲了自己的戀愛
⑵為了子女的幸福而犧牲了自己的戀愛
D:⑴為了父母或一個所愛的人的生命而犧牲了自己的生命與榮譽
⑵為了親戚或所愛的人的生命而不顧自己的貞操

22、為了情慾的衝動而不顧一切戀愛者1對象
2被犧牲者

A:⑴為了愛欲而破壞了宗教上的貞操與誓言
⑵破壞了普通的貞操的自誓
⑶為了熱欲而毀壞了自己的前程
⑷為了熱欲而毀壞了自己所有的權利
⑸熱欲毀壞了腦力,健康,甚至生命
⑹熱欲毀壞了富貴,榮譽,若干人的性命
B:⑴因遇誘惑而忘了義務
C:⑴因為情慾的罪惡而喪失了生命、地位、榮譽
⑵為了別種的罪惡,得到同前的結果

23、必須犧牲所愛的人犧牲者被犧牲的所愛的人

A:⑴為了公眾的利益,必須犧牲一個女兒
⑵因為遵守對神所立的誓言,有犧牲她的義務
⑶為了個人信仰,有犧牲恩人或所愛人的義務
B:⑴在必要的情形下,犧牲人家所不知道而實在是他的兒女
⑵在同樣的環境下,犧牲他的父親
⑶在同樣的環境下,犧牲自己的丈夫
⑷為了公眾的利益,而犧牲自己的女婿
⑸為了公眾的利益,對付自己的親戚
⑹為了公眾的利益,對付自己的朋友

24、兩個不同實力的競爭(為了戀愛和女人)兩個不同勢力的人對象

A:⑴神與人
⑵有妖術者與平常人
⑶得勝者與被征服者、主與奴,上司與下屬
⑷上國的君王與屬國的君王
⑸君王與貴族
⑹有權威者與新興之人
⑺父人與窮人
⑻有榮譽的人與犯嫌疑的人
⑼兩個差不多勢均力敵的人
⑽同前,而起中一個人以前犯過姦淫
⑾一個被愛的人與一個「沒有權利去愛」的人
⑿離過婚的婦人的前後兩個丈夫
***以上是兩個男人之間
B:⑴一個妖婦和一個平常女人
⑵得勝者與囚徒
⑶皇后與臣民
⑷皇后與奴隸
⑸女主和僕人
⑹高貴的女子和低微的女子
⑺兩個差不多地位相等的人,一個縱行恣情
⑻對於高貴女子的理想或記憶,一個不如她的真的人
⑼神與人
***以上是兩女之間
C:重複的競爭—(甲愛乙,乙愛丙,丙愛甲)
D:⑴神與神
⑵人與人
⑶法律上的兩個妻子
***以上是東方式的

25、姦淫兩個有淫行的人被欺騙的丈夫或妻子

A:⑴為了另一少婦、欺騙了情婦
⑵為了自己妻子,欺騙了情婦
⑶為了一個少女,欺騙了情婦
B:⑴為了那個他所愛但並不愛他的女僕,欺騙了妻子
⑵為了縱慾,欺騙了妻子
⑶為了已婚的少婦,欺騙了妻子
⑷意欲重婚,欺騙了妻子
⑸為了那個他所愛但並不愛他的少女,欺騙了妻子
⑹妻子為那個愛她的丈夫的少女所嫉妒
⑺妻子為一個娼妓所嫉妒
⑻一個冷淡的妻子和一個熱情的情夫間的競爭
C:⑴為了一個「相投」的情人,犧牲了那「不合」的丈夫
⑵忘記了自己的丈夫(以為他是死了)去和他的情敵要好。
⑶為了一個能夠同情她的情人,犧牲了他平凡的丈夫
⑷欺騙了好的丈夫,為了一個不如他的情敵
⑸同前,為了一個怪癖的情敵
⑹同前,為了一個討厭的情敵
⑺熱戀的妻子,欺騙一個好的丈夫,為了一個平凡的情人
⑻欺騙丈夫,為了一個雖不如他那樣好,但更加有用的情人
D:⑴被欺騙的丈夫的復仇
⑵為了主義,打消了嫉妒的念頭
⑶丈夫被那失敗的情敵陷害

26、戀愛的罪惡戀愛者被戀愛者

A:⑴母戀子
⑵女戀父
⑶父對女施暴行
B:⑴少婦戀其丈夫的前妻之子
⑵少婦與前妻之子彼此愛戀
⑶一個女子同時為父與子的情夫
C:⑴為嫂或妗的戀人
⑵兄妹戀愛
D:⑴同性戀

27、發現了所愛的人的不榮譽發現者有過失者

A:⑴發現了父有可羞恥之事
⑵發現了母有可羞恥之事
⑶發現了女兒有可羞恥之事
B:⑴發現了未婚夫或妻的家庭中有不榮譽的事
⑵發現了自己的妻子在未婚前被人侮辱過
⑶發現他從前有過「失足」
⑷發現自己的妻子從前是娼妓
⑸發現了自己的情人有不榮譽的事
⑹發現自己的情婦以前本來是作娼妓的,又恢復了舊生涯了
⑺發現自己的情人是個無賴,或者情婦是個壞女人
⑻發現自己的妻子是一個壞女人
C:⑴發現了自己的兒子是一個殺人犯
D:⑴兒子是一個賣國賊
⑵兒子違反了他自己定的法律
⑶兒子是被認為有罪的
⑷立誓欲除暴君此時才知道暴君就是他
⑸發現了自己的手足是一個殺人犯
⑹發現了自己的母親是害死父親的人

28、戀愛被阻礙兩個戀愛的人阻礙

A:⑴因為門第或地位不和而不能結為婚姻
⑵因為財富不和而不能結為婚姻
B:⑴因有仇人從中阻撓而不能成為婚姻
C:⑴因該女子先許為他室
⑵同前,並誤會所愛的對象已和別人結婚
⑶為了一個能夠同情她的情人,犧牲了他平凡的丈夫
D:⑴親戚們的反對
⑵親戚間不合
F:⑴男女間性情不合

29、愛戀一個仇敵被愛戀的仇敵1愛他的人
2恨他的人

A:⑴被愛者為愛人的親族所憎恨
⑵愛人為被愛者的親族所憎恨
⑶被愛者(男)是愛她的女子夥伴的仇人
B:⑴愛人(男)是殺死被愛者父親的人
⑵被愛者(男)是殺死她的另一愛人的父親的人
⑶被愛者(男)是殺死她的另一愛人的兄弟的人
⑷被愛者(男)是殺死那愛她的女子的丈夫
⑸被愛者(男)是殺死那愛她的女子的原來愛人的人
⑹被愛者(男)是殺死妻子為那個愛她的女子的一個親族的
⑺被愛者(女)是殺死愛人的父親的人的女兒

30、野心野心者阻擋者

A:⑴野心為自己的親族——兄弟——所阻止
⑵野心為自己的親戚或受恩的人所阻止
⑶為自己的黨羽所阻止
B:⑴反叛的野心
C:⑴野心與貪婪連續地造成罪惡
⑵梟獐似的野心

31、人與神的鬥爭人神

A:⑴和神鬥爭
⑵和信仰某一種神的人鬥爭
⑶為自己的黨羽所阻止
B:⑴和神爭論
⑵因為侮辱神道而受罰
⑶因為神前傲慢而受罰
⑷狂妄的和神競爭
⑸魯莽的和神競爭

32、因錯誤而產生的嫉妒嫉妒者被嫉妒者

A:⑴錯誤因為嫉妒者的疑心而生出來
⑵錯誤的嫉妒,因為湊巧而生出來
⑶誤以為友誼的愛是男女的愛
⑷嫉妒為惡意的造謠所引起
B:⑴嫉妒為懷恨的叛徒所引起
⑵同前,但是叛徒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⑶同前,叛徒同時為了自己的嫉妒
C:⑴夫妻間的相互嫉妒,為情敵所挑起
⑵丈夫的嫉妒,為失敗的情敵所挑起
⑶丈夫的嫉妒,被一個愛他的女人所挑起
⑷妻子的嫉妒,被一個受過斥逐的情敵所挑起
⑸得意的情人的嫉妒,被那一向受欺的丈夫所挑起

33、錯誤的判斷錯誤者1受害者
2錯誤原因

A:⑴需要信託的地方,發生了錯誤的疑嫉
⑵誤疑自己的情婦
⑶誤會愛人的態度而生疑忌
⑷因對方冷淡而生錯誤的疑忌
B:⑴為救一個友人,故意使人懷疑自己
⑵打擊一個冤枉無辜的人
⑶同前,但冤枉的人因曾生過邪念,而自覺有罪惡感
⑷一個目擊罪惡的人,為了救一個另外的人,而聽任別人責備那冤枉的人
C:⑴聽任旁人責備一個敵人
⑵錯誤是由一個仇敵故意引起的
⑶錯誤是由他的兄弟故意引起的
D:⑴犯罪者嫁禍於他的仇人
⑵犯罪者早就布置好的,嫁禍於他的第二個被害的人
⑶嫁禍於一個情敵
⑷嫁禍於一個無辜的人,因為此人不肯和他共同作惡
⑸一個被遺棄的情婦,嫁禍於她從前的情人,因為她不肯去欺騙她的丈夫
⑹受了人家的故意陷害(錯誤的判罪之後),努力恢復地位並設法報復

34、悔恨悔恨者1受害者
2罪惡

A:⑴為了一件人家所不知道的罪惡而悔恨
⑵為了軾父而悔恨
⑶為了謀殺而悔恨
⑷為了謀殺丈夫或妻子而悔恨
B:⑴為了戀愛的過失而悔恨
⑵為了犯了姦淫而悔恨

35、骨肉重逢尋覓者尋得的人
36、喪失所愛的人眼見者死亡者

A:⑴眼看骨肉被殘而不能救助
⑵為了職務的需要,以不幸加到自己人身上
B:預見一個所愛的人的死亡
C:⑴得知了親族或摯友的死亡
D:⑴得知所愛的人的死,因失望而發作蠻性


非常激動,這是我第沒想到無意間為了緩解無聊答了一道題就獲得了邀請。

因為是在手機上答,表述的可能不足夠準確,36種模式是這劇情模式,大概就是說所有的戲劇模式和人物關係都逃離不開這36種模式。

一開始是義大利戲劇家卡洛?柯齊查閱了大量古代戲劇作品,得出結論:世界上的一切戲劇劇情,都可以歸納為36種模式。
我現在能想到模式包括:復仇、求告 、災禍、苦難、英雄壯舉、無意的愛戀、無意的傷害、骨肉間的仇恨等。

很多電影都是基於這36種模式作為骨骼然後在添加血肉創作的。

而我們大學課程中會有很多這種單一模式的類型寫作練習。如警匪片,那就可以套入36種模式的一種或多種,如,男主角要當毒販是因為當警察的父親家暴,母親不堪忍受自殺,男主角在火拚無意中卻殺死了自己最愛的女人,這種用了兩種模式,骨肉仇恨和無意傷害。就是大概這個意思。我們班曾有奇葩同學把36種模式都用了一遍,在一個劇本中。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觀眾認為電影現在不好看都是一回事的原因,大部分編劇缺乏創新,匠氣太重。

而這只是劇情模式,還有人物關係的分類,而將人物關係用到極致的是,瓊瑤大姐。她的小說把能寫到的人物情感關係都寫到了。

三點要開會了,我草草用手機打的,會有不準確的地方,回去在補充吧


我是回來修改的。看到水雲逸提到卡羅柯齊的沒有提到具體36種模式,這個的確是,但是他是第一個提出有36種模式的人,然後水雲逸也非常詳細的給出兩個地址,裡面的內容非常具體和詳實,感興趣的仔細看一下就可以大概掌握36種模式的意思。

但是我想,如果想真正寫出好劇本,練習36模式是有必要,但不是絕對的。編劇和入佛有些相似,有很多和尚每天在念大量的佛經,但是始終不能頓悟修道。國內有大量的編劇,每天數以千計的在寫各類題材的劇本,但是真正成名成家卻很少。

編劇是職業,但更重要的是頓悟的過程。只有看透了生活的萬千,才能理直氣壯的決定及安排筆中角色的命運。


比較無借鑒意義的回答是:大部分電影是兩種模式中的一種——人物開啟一段未知旅途;或者陌生人來到一個平靜的小鎮


雖然我知道偏題了,
但是我還是很想說一句。
會寫戲的人寫了,可能從劇本里找出什麼元素,什麼結構,什麼設定。
但是不會寫戲的人,吃透了所有的這些構架與原材料,寫出來的還是沒戲。
所以。


可能要換一下百度的關鍵詞:36種 戲劇 模式
然後就能找到了。

這是以前找的時候複製黏貼在手機里的。來源已經忘了,供參考。


喬治·普羅蒂的「三十六種戲劇模式」,常被運用於小說影視等創作中。 這36種戲劇模式,幾乎可運用於所有的戲劇、小說、故事、影視劇本等情節設計當中,加以巧妙組合,即能實現非同凡響的創意。

(種類)——1、求告
(主要人物)——求告者
(其它必要人物)——逼迫者
(細目)——
A:⑴幫助他去對付敵人
  ⑵准許他去舉行一件他應做而被禁止做的事
  ⑶給與他一個可以終其天年的地方
B:⑴舟行遇災的人,請求收留幫助
  ⑵行事不端,被自己人斥逐而祈求別人的慈悲
  ⑶祈求恕罪
  ⑷請求收取葬骨和取回遺物
C:⑴替自己親愛的人求情
  ⑵在親戚面前替另一親戚求情
  ⑶在母親的情人面前替母親求情

2、援救
不幸的人
1援救者2天降救星
A:⑴救援一個被認為有罪的人
B:⑴子女援助父母
  ⑵受過恩惠的人報恩失救

3、復仇
復仇者
作惡的人
A:⑴為被害的祖宗或父母復仇
  ⑵為被害的子女或後人復仇
  ⑶為被害的妻子或丈夫復仇
  ⑷為被侮辱的子女復仇
  ⑸為妻子受侮辱(或幾乎受侮辱)而復仇
  ⑹為被害者的情夫復仇
  ⑺為朋友被殺或者受損害而復仇
  ⑻為姐妹被姦汙而復仇
B:⑴為了存心做對,故意為難而復仇
  ⑵為了趁人不在,暗加攘奪而復仇
  ⑶為了蓄意謀害而復仇
  ⑷為了故入人罪而復仇
  ⑸為了逼奸強暴而復仇
  ⑹為了奪取所有而復仇
  ⑺為了一兩個人的奸詐,對整個團體的復仇
C:⑴職業的追捕有罪的人

4、骨肉抱復
復仇者
作惡的人
A:⑴父親的死,報復在母親身上
  ⑵母親的死,報復在父親身上
B:⑴弟兄的死,報復在兒子身上
C:⑴父親的死,報復在丈夫身上
D:⑴丈夫的死,報復在父親身上

5、捕逃者
捕逃者
追捕或懲罰的勢力
A:⑴違反法律(有時為不得已)的或因其他政治行為而逃
B:⑴為因戀愛的過失而逃
C:⑴好漢對這位大勢力的抗爭
D: ⑴半瘋狂的人對著陰謀的整治的抗爭

6、災禍
受禍人
勝利的人
A:⑴戰敗
  ⑵亡國
  ⑶人類的滅亡
  ⑷天災
B:⑴君位被奪
C:⑴旁人的忘恩負義
  ⑵不公道的被懲罰或受敵視
  ⑶遭遇橫逆和暴行
D: ⑴被情人或丈夫遺棄
  ⑵喪失子女

7、不幸
不幸的人
制約者
A:⑴無辜的人,為野心者的陰謀所犧牲
B:⑴無辜的人,為了那應該保護他的人而受傷害
C:⑴能人,有力的人在困苦貧乏中
  ⑵一向被寵愛的人,或一向備受親昵的人,發現此刻他是被遺忘了
D: ⑴失去了唯一的希望

8、革命
革命者
暴行者
A:⑴一個人的反抗
  ⑵很多人的反抗
B:⑴一個人的革命,影響了很多人
  ⑵許多人的革命

9、壯舉
勇敢領袖
敵人
A:⑴備戰
B:⑴戰事
  ⑵爭鬥
C:⑴劫奪一個所欲的對象和人物
  ⑵奪回那所欲的對象和人物
D: ⑴冒險的遠征
  ⑵為奪回所愛的人而冒險

10、綁架
被綁架者
1綁架者 2被綁架者保護人
A:⑴綁架一個不願順從的女子
B:⑴綁架那願意順從的女子
C:⑴奪回那被綁的女子,但沒有殺死綁架者
  ⑵奪回那被綁的女子,但同時殺死暴行者
D:⑴救出那被綁的朋友
  ⑵救出一被綁的小孩
  ⑶救出一信仰錯誤的人

11、解釋
解釋者

A:⑴必須尋得謀人,否則處死
B:⑴必須解釋謎語,否則遇禍
  ⑵同前,但迷為所愛的女子所作
C:⑴懸賞以尋出人的名字
  ⑵懸賞以尋出人的性別
  ⑶試驗一個人是否瘋狂

12、取求
取求者
1拒絕者 2判斷者
A:⑴用武力或詐術,獲取目標
B:⑴用巧妙的言辭,獲取目標
C:⑴用言語打動判斷的人

13、骨肉仇恨
仇恨者
1被恨者 2互恨者
A:⑴兄弟間一人被諸人所嫉視
  ⑵兄弟間互相仇視
  ⑶為了自利,親戚間互相仇視
B:⑴子仇視父
  ⑵父與子互相仇視
  ⑶女恨父
C:⑴祖仇視孫
D:⑴岳父仇視女婿
E:⑴婆婆仇視兒媳
F:⑴嬰兒的殺戮

14、骨肉競爭
得勝者
被拒者
A:⑴惡意的競爭者為自己的手足
  ⑵兩兄弟間,彼此惡意的競爭
  ⑶兩兄弟間的競爭,其中一人犯了姦淫
  ⑷兩姐妹間的競爭
B:⑴為了一個未嫁的女子,父與子的競爭
  ⑵為了一個已嫁的女子,父與子的競爭
  ⑶同前,但此女已為前父之妻
  ⑷母與女間的競爭
C:⑴庶堂手足或者姑表間的競爭
D: ⑴朋友間的競爭

15、姦殺
有姦情者
被害者
A:⑴請人殺害丈夫,或為了情人殺害丈夫
  ⑵殺害一個「推心置腹」的情人
B:⑴為了情婦或者私利,殺害妻子

16、瘋狂
瘋狂者
被害者
A:⑴因為瘋狂而殺害了骨肉
  ⑵因為瘋狂而殺害了戀人
  ⑶因為瘋狂而殺害了無辜的人
B:⑴因為瘋狂而受恥辱
C:⑴因為瘋狂而失去了親人
D:⑴因為怕有遺傳的瘋狂,而導致瘋狂

17、魯莽
魯莽者
1受害者 2失去的對象
A:⑴因魯莽而自致不幸
  ⑵因魯莽而自致恥辱
B:⑴因好奇而自致不幸
  ⑵因好奇而喪失所愛的人
C:⑴因好奇而至別人死亡或不幸
  ⑵因魯莽而致親族死亡
  ⑶因魯莽而致愛人死亡
  ⑷因輕信而致骨肉死亡

18、無意中的戀愛的罪惡
戀愛者
1被戀者 2說明者
A:⑴誤娶自己的母親
  ⑵誤以自己的姊妹為情婦
B:⑴誤娶自己的姊妹為妻
  ⑵同上,唯系受人陷害
  ⑶幾乎以自己的姊妹為情人
C:⑴幾乎姦淫自己的女兒
D:⑴幾乎在無意中犯了姦淫的罪
  ⑵無意中犯了姦淫的罪(如誤以為丈夫已死而改嫁,其實未必等)

19、無意中傷殘骨肉
被害者
殺人者
A:⑴受神命,幾乎在無意中殺了自己的女兒
  ⑵同前,但因政治的必要
  ⑶同前,但因與人作戀愛上的爭寵
  ⑷同前,但因怨恨他那所不認得的女兒
B:⑴無意中殺害了或幾乎殺害了自己的兒子
  ⑵同前,但系受奸人的撥弄
  ⑶同前,同時並有對其他骨肉的仇視
C:⑴無意中殺害了或幾乎殺害了自己的手足
  ⑵為了職務的關係,無意中殺害了自己的姊妹
D:⑴無意中殺害了自己的母親
  ⑵受奸人撥弄,無意中殺害了自己的父親
E:⑴為了報仇或者受撥弄,無意中殺了自己的祖父或其他長輩
  ⑵迫於不得已的殺害
F:⑴無意中殺害了一個所愛的女子
  ⑵幾乎殺害了一個不認識的情人
  ⑶沒有去救一個不認識的兒子的性命

20、為了主義而犧牲自己
犧牲者
主義
A:⑴為了諾言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⑵為了種族的成功或者幸福而犧牲性命
  ⑶為了孝道而犧牲而犧牲生命
  ⑷為了自己的信仰而犧牲生命
B:⑴為了信仰而犧牲戀愛與生命
  ⑵為了事業而犧牲戀愛與生命
  ⑶為了國家的利益而犧牲
C:⑴為了義務而犧牲自己的幸福
D:⑴為了信仰而犧牲了自己的榮譽

21、為了骨肉而犧牲自己
犧牲者
骨肉
A:⑴為親戚或所愛的人的生命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⑵為親戚或所愛的人的幸福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B:⑴為了父母的幸福而犧牲自己的前途
  ⑵為了父母的生命而犧牲自己的前途
C:⑴為了父母的生命而犧牲了自己的戀愛
  ⑵為了子女的幸福而犧牲了自己的戀愛
D:⑴為了父母或一個所愛的人的生命而犧牲了自己的生命與榮譽
  ⑵為了親戚或所愛的人的生命而不顧自己的貞操

22、為了情慾的衝動而不顧一切
戀愛者
1對象 2被犧牲者
A:⑴為了愛欲而破壞了宗教上的貞操與誓言
  ⑵破壞了普通的貞操的自誓
  ⑶為了熱欲而毀壞了自己的前程
  ⑷為了熱欲而毀壞了自己所有的權利
  ⑸熱欲毀壞了腦力,健康,甚至生命
  ⑹熱欲毀壞了富貴,榮譽,若干人的性命
B:⑴因遇誘惑而忘了義務
C:⑴因為情慾的罪惡而喪失了生命、地位、榮譽
  ⑵為了別種的罪惡,得到同前的結果

23、必須犧牲所愛的人
犧牲者
被犧牲的所愛的人
A:⑴為了公眾的利益,必須犧牲一個女兒
  ⑵因為遵守對神所立的誓言,有犧牲她的義務
  ⑶為了個人信仰,有犧牲恩人或所愛人的義務
B:⑴在必要的情形下,犧牲人家所不知道而實在是他的兒女
  ⑵在同樣的環境下,犧牲他的父親
  ⑶在同樣的環境下,犧牲自己的丈夫
  ⑷為了公眾的利益,而犧牲自己的女婿
  ⑸為了公眾的利益,對付自己的親戚
  ⑹為了公眾的利益,對付自己的朋友

24、兩個不同實力的競爭(為了戀愛和女人)
兩個不同勢力的人
對象
A:⑴神與人
  ⑵有妖術者與平常人
  ⑶得勝者與被征服者、主與奴,上司與下屬
  ⑷上國的君王與屬國的君王
  ⑸君王與貴族
  ⑹有權威者與新興之人
  ⑺父人與窮人
  ⑻有榮譽的人與犯嫌疑的人
  ⑼兩個差不多勢均力敵的人
  ⑽同前,而起中一個人以前犯過姦淫
  ⑾一個被愛的人與一個「沒有權利去愛」的人
  ⑿離過婚的婦人的前後兩個丈夫
***以上是兩個男人之間
B:⑴一個妖婦和一個平常女人
  ⑵得勝者與囚徒
  ⑶皇后與臣民
  ⑷皇后與奴隸
  ⑸女主和僕人
  ⑹高貴的女子和低微的女子
  ⑺兩個差不多地位相等的人,一個縱行恣情
  ⑻對於高貴女子的理想或記憶,一個不如她的真的人
  ⑼神與人
***以上是兩女之間
C:重複的競爭—(甲愛乙,乙愛丙,丙愛甲)
D:⑴神與神
  ⑵人與人
  ⑶法律上的兩個妻子
***以上是東方式的

25、姦淫
兩個有淫行的人
被欺騙的丈夫或妻子
A:⑴為了另一少婦、欺騙了情婦
  ⑵為了自己妻子,欺騙了情婦
  ⑶為了一個少女,欺騙了情婦
B:⑴為了那個他所愛但並不愛他的女僕,欺騙了妻子
  ⑵為了縱慾,欺騙了妻子
  ⑶為了已婚的少婦,欺騙了妻子
  ⑷意欲重婚,欺騙了妻子
  ⑸為了那個他所愛但並不愛他的少女,欺騙了妻子
  ⑹妻子為那個愛她的丈夫的少女所嫉妒
  ⑺妻子為一個娼妓所嫉妒
  ⑻一個冷淡的妻子和一個熱情的情夫間的競爭
C:⑴為了一個「相投」的情人,犧牲了那「不合」的丈夫
  ⑵忘記了自己的丈夫(以為他是死了)去和他的情敵要好。
  ⑶為了一個能夠同情她的情人,犧牲了他平凡的丈夫
  ⑷欺騙了好的丈夫,為了一個不如他的情敵
  ⑸同前,為了一個怪癖的情敵
  ⑹同前,為了一個討厭的情敵
  ⑺熱戀的妻子,欺騙一個好的丈夫,為了一個平凡的情人
  ⑻欺騙丈夫,為了一個雖不如他那樣好,但更加有用的情人
D:⑴被欺騙的丈夫的復仇
  ⑵為了主義,打消了嫉妒的念頭
  ⑶丈夫被那失敗的情敵陷害

26、戀愛的罪惡
戀愛者
被戀愛者
A:⑴母戀子
  ⑵女戀父
  ⑶父對女施暴行
B:⑴少婦戀其丈夫的前妻之子
  ⑵少婦與前妻之子彼此愛戀
  ⑶一個女子同時為父與子的情夫
C:⑴為嫂或妗的戀人
  ⑵兄妹戀愛
D:⑴同性戀

27、發現了所愛的人的不榮譽
發現者
有過失者
A:⑴發現了父有可羞恥之事
  ⑵發現了母有可羞恥之事
  ⑶發現了女兒有可羞恥之事
B:⑴發現了未婚夫或妻的家庭中有不榮譽的事
  ⑵發現了自己的妻子在未婚前被人侮辱過
  ⑶發現他從前有過「失足」
  ⑷發現自己的妻子從前是娼妓
  ⑸發現了自己的情人有不榮譽的事
  ⑹發現自己的情婦以前本來是作娼妓的,又恢復了舊生涯了
  ⑺發現自己的情人是個無賴,或者情婦是個壞女人
  ⑻發現自己的妻子是一個壞女人
C:⑴發現了自己的兒子是一個殺人犯
D:⑴兒子是一個賣國賊
  ⑵兒子違反了他自己定的法律
  ⑶兒子是被認為有罪的
  ⑷立誓欲除暴君此時才知道暴君就是他
  ⑸發現了自己的手足是一個殺人犯
  ⑹發現了自己的母親是害死父親的人

28、戀愛被阻礙
兩個戀愛的人
阻礙
A:⑴因為門第或地位不和而不能結為婚姻
  ⑵因為財富不和而不能結為婚姻
B:⑴因有仇人從中阻撓而不能成為婚姻
C:⑴因該女子先許為他室
  ⑵同前,並誤會所愛的對象已和別人結婚
  ⑶為了一個能夠同情她的情人,犧牲了他平凡的丈夫
D:⑴親戚們的反對
  ⑵親戚間不合
F:⑴男女間性情不合

29、愛戀一個仇敵
被愛戀的仇敵
1愛他的人 2恨他的人
A:⑴被愛者為愛人的親族所憎恨
  ⑵愛人為被愛者的親族所憎恨
  ⑶被愛者(男)是愛她的女子夥伴的仇人
B:⑴愛人(男)是殺死被愛者父親的人
  ⑵被愛者(男)是殺死她的另一愛人的父親的人
  ⑶被愛者(男)是殺死她的另一愛人的兄弟的人
  ⑷被愛者(男)是殺死那愛她的女子的丈夫
  ⑸被愛者(男)是殺死那愛她的女子的原來愛人的人
  ⑹被愛者(男)是殺死妻子為那個愛她的女子的一個親族的
  ⑺被愛者(女)是殺死愛人的父親的人的女兒

30、野心
野心者
阻擋者
A:⑴野心為自己的親族——兄弟——所阻止
  ⑵野心為自己的親戚或受恩的人所阻止
  ⑶為自己的黨羽所阻止
B:⑴反叛的野心
C:⑴野心與貪婪連續地造成罪惡
  ⑵梟獐似的野心

31、人與神的鬥爭


A:⑴和神鬥爭
  ⑵和信仰某一種神的人鬥爭
  ⑶為自己的黨羽所阻止
B:⑴和神爭論
  ⑵因為侮辱神道而受罰
  ⑶因為神前傲慢而受罰
  ⑷狂妄的和神競爭
  ⑸魯莽的和神競爭

32、因錯誤而產生的嫉妒
嫉妒者
被嫉妒者
A:⑴錯誤因為嫉妒者的疑心而生出來
  ⑵錯誤的嫉妒,因為湊巧而生出來
  ⑶誤以為友誼的愛是男女的愛
  ⑷嫉妒為惡意的造謠所引起
B:⑴嫉妒為懷恨的叛徒所引起
  ⑵同前,但是叛徒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⑶同前,叛徒同時為了自己的嫉妒
C:⑴夫妻間的相互嫉妒,為情敵所挑起
  ⑵丈夫的嫉妒,為失敗的情敵所挑起
  ⑶丈夫的嫉妒,被一個愛他的女人所挑起
  ⑷妻子的嫉妒,被一個受過斥逐的情敵所挑起
  ⑸得意的情人的嫉妒,被那一向受欺的丈夫所挑起

33、錯誤的判斷
錯誤者
1受害者 2錯誤原因
A:⑴需要信託的地方,發生了錯誤的疑嫉
  ⑵誤疑自己的情婦
  ⑶誤會愛人的態度而生疑忌
  ⑷因對方冷淡而生錯誤的疑忌
B:⑴為救一個友人,故意使人懷疑自己
  ⑵打擊一個冤枉無辜的人
  ⑶同前,但冤枉的人因曾生過邪念,而自覺有罪惡感
  ⑷一個目擊罪惡的人,為了救一個另外的人,而聽任別人責備那冤枉的人
C:⑴聽任旁人責備一個敵人
  ⑵錯誤是由一個仇敵故意引起的
  ⑶錯誤是由他的兄弟故意引起的
D:⑴犯罪者嫁禍於他的仇人
  ⑵犯罪者早就布置好的,嫁禍於他的第二個被害的人
  ⑶嫁禍於一個情敵
  ⑷嫁禍於一個無辜的人,因為此人不肯和他共同作惡
  ⑸一個被遺棄的情婦,嫁禍於她從前的情人,因為她不肯去欺騙她的丈夫
  ⑹受了人家的故意陷害(錯誤的判罪之後),努力恢復地位並設法報復

34、悔恨
悔恨者
1受害者 2罪惡
A:⑴為了一件人家所不知道的罪惡而悔恨
  ⑵為了軾父而悔恨
  ⑶為了謀殺而悔恨
  ⑷為了謀殺丈夫或妻子而悔恨
B:⑴為了戀愛的過失而悔恨
  ⑵為了犯了姦淫而悔恨

35、骨肉重逢
尋覓者
尋得的人  

36、喪失所愛的人
眼見者
死亡者
A:⑴眼看骨肉被殘而不能救助
  ⑵為了職務的需要,以不幸加到自己人身上
B:預見一個所愛的人的死亡
C:⑴得知了親族或摯友的死亡
D:⑴得知所愛的人的死,因失望而發作蠻性

例:

小說《空鏡子》。喬治·普羅迪的36種戲劇模式,模式7:不幸。改編後,模式14。

小說《永遠有多遠》主人公 那「善良、自我犧牲」,是36種戲劇模式中的模式21。「為骨肉而犧牲自己」能排出許多感人的影視劇,如《神女》、《渴望》、《親情樹》等等。為了愛情而犧牲,也是常見的題材。

影片方面如見:

《羅生門》(1950) 模式15、姦殺 「情人殺害丈夫,或為了情人殺害丈夫」的演變。《野草?1957) 模式34、悔恨 「為了一件人家所不知的罪惡而懺悔」的演變。

《四百下》(1959) 模式1、求告 「行為不端,被自己人斥逐而祈求別人的慈悲」的演變。

《廣島之戀》(1959) 模式26、戀愛的罪惡 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

《鐵皮鼓》(1979) 模式22、為了情慾的衝突而不顧一切 「熱欲毀滅了富貴、榮譽、若干人的性命」的演變。

《兩個人的車站》(1982) 模式28、戀愛被阻礙 「戀愛被阻礙」的演變。

《阿基米德後宮的茶》(1985) 模式7、不幸 「失去了唯一的希望」的演變。


如果用來指導創作,普羅第的三十六種劇情模式,遠不如普羅普的故事形態學管用。
下面是我自己根據《故事形態學》,以及自己的創作經驗總結出來的情節的五大必要成分:
一、緣由:即引發人物行動的原因。通常,引發人物行動的原因是:
(1)加害:人物遭到加害
(2)缺失:人物缺少某種物或價值。

二、連結: 用於基本動作之間前後聯繫的信息傳遞和時空轉移系統。
(1)信息傳遞:通過信使傳遞、神奇工具與神奇力量、標記特徵、推斷、不正當獲取(偷聽、偷看、交換、逼迫、破解密碼)等方式,向人物透露某個或某些關鍵信息,從而推動情節。
(2)時空轉移:包括時間轉移和空間轉移。給人物設計一個時間轉移和空間轉移的方法。例如:輕功、馬車、火箭、汽車屬於空間轉移方法,四維空間、時間倒流、相對論效應,屬於時間轉移方法。

三、反覆:故事中機械重複或遞進重複的成分,電影中一般只能重複三次。
絕大多數故事和遊戲的敘事手段,其實是使用反覆手法來拉長劇情。
例如:關雲長過五關斬六將、西遊記的九九八十一難。

四、回合:兩個成對的基本動作。人物A發出一個動作,人物B發出一個回應動作。回合中的某一項缺失,會給觀眾和讀者不平衡感。
例如:主角遭到追捕(正)主角從追捕中獲救(反)

五、基本動作:即角色與角色、角色與信息、角色與物之間的互動關係。
故事中的基本動作有:
愛情 決鬥 尋找 發現 轉變
選擇 傷害 求助 出逃 追趕
欺騙 盜竊 逼迫 引誘 綁架
拯救 自傷 誤解 賭博 自我犧牲
竊聽 搶奪 保護 陷害 出賣
謀殺 解密

其中,愛情故事的基本模式是:
(1)求不得:人物追求另一個人物,但他總是得不到。(《紅樓夢》)
(2)愛別離:人物相愛,但因為種種原因不得不分離。(《漫長的婚約》)
(3)怨憎會:人物相愛,陷入三角戀或者猜忌,導致互相憎恨、折磨、仇殺。(《金瓶梅》)

下面是我對《故事形態學》的簡單介紹:

  一、簡述
  俄羅斯著名民間文藝學家弗?雅?普羅普的《故事形態學》(1928年)是整個敘事學領域裡的一部里程牌式的著作。他的思想和理論對後來的結構主義學者,如格雷馬斯、托多羅夫、布雷蒙等人的研究產生了直接而深遠的影響。
  《故事形態學》的寫作初衷是為了「在民間故事領域裡對形式進行考察並確定其結構的規律性」。作者根據對阿法納西耶夫故事集里100個俄羅斯神奇故事所做的形態比較分析,從中發現了神奇故事的結構要素,即31個功能項,以及這些功能項的組合規律、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及它們與整體的關係。
  賈放譯的2006年中華書局版《故事形態學》還收入了《神奇故事的衍化》《神奇故事的結構研究與歷史研究》《在1965年春天紀念會上的講話》三篇文章。《神奇故事的衍化》提示了普羅普的下一步研究工作:從神奇故事的結構研究轉向歷史研究。其成果是《神奇故事的歷史根源》一書。《神奇故事的結構研究與歷史研究》則回應了列維?斯特勞斯的批評。這篇文章可以讀到普羅普對遭到誤解的強烈不滿。

  二、普羅普的神奇故事公式
  在序言中,普羅普指出,形態學是關於形式的學說,在植物學中,形態學指的是關於植物的各個組成部分、關於這些組成部分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及它們與整體的關係的學說。他認為,借鑒植物學的研究方法,可以創立「故事形態學」這一術語。植物形態學將世界上成千上萬種植物分門別類,故事形態學也將起到同樣的作用:把豐富多彩的故事分門別類,使之呈現出「奇妙的一致性」。
  在第一章《問題的歷史》中,普羅普說:「正確的分類是科學描述的初階之一。下一步研究的正確性有賴於分類的正確性。」但是,已有的故事分類卻常常破壞最簡單的劃分規則。比如,把故事劃分為有神奇內容的故事、日常生活故事、動物故事。但是,有神奇內容的故事和動物故事有交集。又比如文特的劃分方法,把故事分為七類:神話寓言故事、純粹的神奇故事、生物的故事和寓言、純粹的動物寓言、起源故事、滑稽的故事和寓言、道德寓言。另外,還有按情節分類的方法。例如,沃爾科夫就把幻想故事分為15個情節。普羅普分析了這15個情節,認為它不能算是準確意義上的科學的分類法。
  故事分類的情形不如人意,是因為前人的研究方法存在問題。普羅普的研究方法在第二章《方法與材料》中得到說明。首先,假定存在一個特殊亞類的故事,即神奇故事。普羅普的研究對象鎖定在神奇故事上。「神奇故事」到底是什麼,是在本書結尾給出定義的。其次,普羅普將研究範圍縮小至阿法納西耶夫故事集里的100個俄羅斯神奇故事。普羅普認為,對故事進行準確描述的方法是:看出不變的因素和可變的因素。在這100個神奇故事中,變換的是角色的名稱以及他們的物品,不變的是他們的行動或功能。故事常常將相同的行動分派給不同的人物,這使我們有可能根據角色的功能來研究故事。
  這裡有一個問題,即功能是什麼。普羅普下定義說:功能指的是從其對於行動過程意義的角度定義的角色行為。他給出四個「觀察」:一、角色的功能充當了故事的穩定不變因素,它們不依賴於由誰來完成以及怎樣完成。它們構成了故事的基本組成成分。二、神奇故事已知的功能項是有限的。三、功能項的排列順序永遠是同一的。四、所有神奇故事按其構成都是同一類型。
  在第三章里,普洛普按照神奇故事本身記述的順序列舉出角色的31項功能,這31項功能如此重要,我們經常在各種引文中見到,因此有必要引用在下面:
  1. 一位家庭成員離家外出(外出)
  2. 對主人公下一道禁令(禁止)
  3. 打破禁令(破禁)
  4. 對頭試圖刺探消息(刺探)
  5. 對頭獲知其受害者的消息(獲悉)
  6. 對頭企圖欺騙其受害者,以掌握他或他的財物(設圈套)
  7. 受害者上當並無意中幫助了敵人(協同)
  8. 對頭給一個家庭成員帶來危害或損失(加害)
  8a. 家庭成員之一缺少某種東西,他想得到某種東西(缺失)
  9. 災難或缺失被告知,向主人公提出請求或發出命令,派遣他或允許他出發(調停)
  10. 尋找者應允或決定反抗(最初的反抗)
  11. 主人公離家(出發)
  12. 主人公經受考驗,遭到盤問,遭受攻擊等等,以此為他獲得魔法或相助者做鋪墊(贈與者的第一項功能)
  13. 主人公對未來贈與者的行動做出反應(主人公的反應)
  14. 寶物落入主人公的掌握之中(寶物的提供、獲得)
  15. 主人公轉移,他被送到或被引領到所尋之物的所在之處(在兩國之間的空間移動,引路)
  16. 主人公與對頭正面交鋒(交鋒)
  17. 給主人公做標記(列印記)
  18. 對頭被打敗(戰勝)
  19. 最初的災難或缺失被消除(災難或缺失的消除)
  20. 主人公歸來(歸來)
  21. 主人公遭受追捕(追捕)
  22. 主人公從追捕中獲救(獲救)
  23. 主人公以讓人認不出的面貌回到家中或到達另一個國度(不被察覺的抵達)
  24. 假冒主人公提出非分要求(非分要求)
  25. 給主人公出難題(難題)
  26. 難題被解答(解答)
  27. 主人公被認出(認出)
  28. 假冒主人公或對頭被揭露(揭露)
  29. 主人公改頭換面(搖身一變)
  30. 敵人受到懲罰(懲罰)
  31. 主人公成婚並加冕為王(舉行婚禮)
  第五章中,普羅普分析了故事的若干其他成分,分別是:用於功能項之間聯繫的輔助成分(聯結成分)、伴隨著三重化的輔助成分、緣由。其中聯結成分使得故事由上一個功能轉向下一個功能,它是一套信息傳遞系統。三重化是故事中機械重複或遞進式重複的成分。緣由則是引發人物這種或那種行為的原因。對主人公來說,引發其行為的緣由往往是遭到危害或意識到缺失。
  第六章中,普羅普按照角色將功能項分成對頭行動圈、贈與者行動圈、相助者行動圈、公主(要找的人物)及其父王的行動圈、派遣者的行動圈、主人公的行動圈、假冒主人公的行動圈。
  在第九章,普羅普給「神奇故事」下了一個定義:從形態學的角度說,任何一個始於加害行為或缺失、經過中間的一些功能項之後終結於婚禮或其他作為結局的功能項的過程,都可以稱之為神奇故事。本章中另一個重要的概念是回合,普羅普沒有給它一個明確的定義,但從行文中可以概括出:一個回合就是兩個成對的功能項。典型的回合如:
  21.主人公遭受追捕(追捕)
  22.主人公從追捕中獲救(獲救)
  又如:
  25.給主人公出難題(難題)
  26.難題被解答(解答)
  在一一列出神奇故事的31個功能項時,普羅普分別給他們一個俄文字母。在第九章中,他把這些字母按故事的敘述順序排列成一條橫軸。用索緒爾的結構主義語言學的術語來定義,這條橫軸可以被看成功能項的組合關係。橫軸上的每一個字母可以被有限地替換,用於替換的功能項可以形成聚合關係。這樣,阿法納西耶夫故事集里的這100個俄羅斯神奇故事就被抽象成了一條「神奇故事公式」。

  三、對普羅普的誤解
  普羅普的研究對象鎖定在阿法納西耶夫故事集里的100個俄羅斯神奇故事上,但人們似乎有意無意地忽略這一點,列維?斯特勞斯就認為普羅普的結論不能適用於文人創作。普羅普很不客氣地說:「列維?斯特勞斯教授引用我的話說,我所得出的結論不適用於諾瓦利斯或歌德的故事以及一般來說不適用於作家創作的藝術故事,他引用這些話來反對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我的結論是錯誤的。但這些結論絕對沒有錯,它們只是不曾具備我那可尊敬的批評者所想賦予它們的那種包羅萬象的意義。」(《故事形態學》P182)有人將31個功能項生搬硬套,用來分析好萊塢電影,顯得非常牽強附會。有些讀者甚至以為讀了這本書就可以用普羅普公式來指導創作,那就更滑稽了。
  普羅普的研究重要的不是他的結論,而是他的方法。這是一種可以廣泛運用的方法,用它來分析成千上萬的故事,也許可以得出上百條公式。我們可以感覺到大多數好萊塢電影出自同一個模式,用這種方法當能找出隱藏在這些電影故事背後的「好萊塢公式」。那麼,這是不是就說明故事將失去它的意義呢?對此,普羅普在《神奇故事的歷史根源》中說:「故事的豐富不在於結構,而在於以多種多樣的方式來實現同一個結構因素。」(《神奇故事的歷史根源》P49)

  四、從普羅普出發
  普羅普的研究存在兩個問題:
  第一,他沒有說明區分一個功能與另一個功能的標準是什麼。比如,列維?斯特勞斯就認為,成對的功能項就是一個功能項,它們合二為一。這樣一來,「難題」和「解答」應該看作一個功能項而不是兩個。普羅普解釋說,成對的功能項是由不同的人來完成的,因此應該看作兩個功能項而不是一個。但我以為列維?斯特勞斯的質疑是有道理的。普羅普區分功能項既以行動為標準,又以行動者為標準,難免給後來的研究帶來困難。
  功能區分的標準問題實際上是什麼是最小的意義單位的問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以後的敘事學沒有少花功夫。比如,湯普森的「母題」,列維?斯特勞斯的「結構」,榮格的「原型」。然而,什麼是故事的最小意義單位,這個問題到今天也沒有解決。
  第二,他的結論概括性不夠。普羅普雖然用了一些俄文字母,把故事抽象出一條神奇故事公式,很像數理科學,但是他的研究內容和形式是混雜在一起的,那些俄文字母和公式實際上很像裝飾,不過表現出作者向「科學」靠近的願望罷了。在《神奇故事的歷史根源》一書中,這套字母系統就被完全放棄了。內容和形式混雜在一起的結果,是概括性遠遠不夠。在普羅普的研究基礎上,格雷馬斯把人物按其表現抽象出「行動素模式」,即六個功能,分為相輔相成的三組成分:主體/客體、送信者/受信者、助手/敵手。我們已經在普羅普的七大行動圈中看出了格雷馬斯行動素模式的端倪。
  且讓我以百度百科中「敘事學」條目中對普羅普的評價做本文結語:
  儘管普羅普探討的是敘事體的一種特殊形式--童話,但是他採用的分析故事構成單位及相互關係的方法,對其他敘事文體的分析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它的重大突破在於他確立了故事中十分重要的基本因素--功能,提供了按照人物功能和它們聯結關係研究敘事體的可能性。由此,為敘事體結構和要素分析開掘了一條新路。同時,他將故事中出現的動作簡化為一種順序組合,超出了表層的經驗描述,使敘事體的研究更趨科學化。其貢獻是巨大的,他所走出的雖然是第一步,但卻是開天闢地的第一步。


三十六劇


最近剛讀完《成為作家》這本書,書里剛好提到了,我手打上來:
喬治·波爾蒂,法國作家,最為人知的著作是《三十六中戲劇情景》。他總結的三十六中戲劇情景有:
1哀求
2援救
3因復仇導致的罪
4親族間的復仇
5逃亡
6災禍
7厄運
8反抗
9大膽的企圖
10誘拐
11破解謎團
12獲取
13親族間的仇恨
14親族間的鬥爭
15姦殺
16瘋狂
17致命的疏忽
18無意中因愛犯罪
19無意中傷害骨肉
20為理想獻身
21為親族現身
22為激情犧牲
23被迫犧牲心愛的人
24強者和弱者的較量
25通姦
26為愛犯罪
27發現所愛之人有不名譽之事
28愛情的障礙
29愛上了仇人
30野心
31與神的衝突
32錯誤的妒忌
33錯誤的判斷
34悔恨
35失而復得
36失去愛人


複製粘貼至維基百科條目「三十六劇」:

  1. 哀求脫罪(Supplication)
    • 必需角色及事物:迫害者(Persecutor);哀求者(Suppliant);裁判有疑之有司(Power in authority, whose decision is doubtful)
    • 內容:迫害者指控哀求者有罪,而有司之裁決不利於哀求者。
  2. 救人離禍(Deliverance)
    • 必需角色及事物:不幸者(Unfortunate);脅迫者(Threatener);拯救者(Rescuer)
    • 內容:不幸者引致衝突,脅迫者欲執行正義,而拯救者則欲拯救不幸者。
  3. 伐罪復仇(Crime pursued by vengeance)
    • 必需角色及事物:犯罪者(Criminal);復仇者(Avenger)
    • 內容:犯罪者所犯之罪不受制裁,故復仇者欲以處罰犯罪者之做法尋求正義。
  4. 親族仇怨(Vengeance taken for kin upon kin)
    • 必需角色及事物:有罪之親(Guilty Kinsman);復仇之親(Avenging Kinsman);受害者之追憶,此受害者為兩造之親(remembrance of the Victim, a relative of both)
    • 內容:有罪之親與復仇之親因對受害者之錯誤之行為而起衝突,而受害者對雙方皆友善。
  5. 逃離冤罪(Pursuit)
    • 必需角色及事物:處罰(Punishment);逃罪者(Fugitive)
    • 內容:逃罪者因受誤解之衝突而逃避處罰。
  6. 天災人禍(Disaster)
    • 必需角色及事物:被征服之力量(Vanquished Power);得勝之敵(Victorious Enemy)或傳信者(Messenger)
    • 內容:受敵人攻擊後,力量失去其原有之地位,或此事為傳信者所告知。
  7. 落於災殃(Falling prey to cruelty/misfortune)
    • 必需角色及事物:不幸者(Unfortunate);主人(Master)或災殃(Misfortune)
    • 內容:不幸者因主人或災殃而受苦。
  8. 誅國一夫(Revolt)
    • 必需角色及事物:暴君(Tyrant);謀反者(Conspirator)
    • 內容:謀反者意圖對抗暴君。
  9. 立業奠基(Daring enterprise)
    • 必需角色及事物:大無畏之領袖(Bold Leader);目標(Object);對手(Adversary)
    • 內容:大無謂之領袖藉勝過對手而從對手手中得取目標。
  10. 押人為質(Abduction)
    • 必需角色及事物:綁票者(Abductor);肉票(Abducted);監護者(Guardian)
    • 內容:綁票者自監護者處押走肉票。
  11. 不解之事(The enigma)
    • 必需角色及事物:問題(Problem);提問者(Interrogator);尋解者(Seeker)
    • 內容:提問者向尋解者題問,並予尋解者較高之能力,以使其能達成目標。
  12. 事物之得(Obtaining)
    • 必需角色及事物:「求者(Solicitor)+拒絕之對手(Adversary who is refusing)」或「仲裁者(Arbitrator)+對反之團體(Opposing Parties)」
    • 內容:求者與對手不和,該對手拒絕予以求者於對手手中之物,或仲裁者決定對反之團體所渴求之物該歸予誰(求者與對手)。
  13. 親族之恨(Enmity of kin)
    • 必需角色及事物:歹毒之親(Malevolent Kinsman);受憎之親(Hated Kinsman)或互憎之親(reciprocally-hating Kinsman)
    • 內容:歹毒之親與受憎之親或第二名歹毒之親共同謀事。
  14. 親族之爭(Rivalry of kin)
    • 必需角色及事物:偏愛之親(the Preferred Kinsman);受拒之親(The Rejected Kinsman);爭執之的(the Object of Rivalry)
    • 內容:爭執之的選擇偏愛之親而非受拒之親。
  15. 引殺之奸(Murderous adultery)
    • 必需角色及事物:兩名通姦者(Adulterer);受欺之元配(Betrayed Spouse)
    • 內容:兩名通姦者合謀殺害受欺之元配。
  16. 人之狂狷(Madness)
    • 必需角色及事物:瘋狂者(Madman);受害者(Victim)
    • 內容:瘋狂者發狂並害到受害者。
  17. 致死輕率(Fatal imprudence)
    • 必需角色及事物:輕率者(Imprudent);受害者(Victim)或所失之物(Object Lost)
    • 內容:輕率者因輕忽或無知而失去所失之物或害到受害者。
  18. 愛之瞽罪(Involuntary crimes of love)
    • 必需角色及事物:愛人(Lover);所愛(Beloved);揭露者(Revealer)
    • 內容:揭露者背反愛人或所愛之信任。
  19. 殺親不知(Slaying of kin unrecognized)
    • 必需角色及事物:殺者(Slayer);未認出之受害者(Unrecognized Victim)
    • 內容:殺者殺掉未認出之受害者。
  20. 捨身為道(Self-sacrifice for an ideal)
    • 必需角色及事物:英雄(Hero);理想(Ideal);債權人(Creditor)或犧牲之人或事物(Person/Thing sacrificed)
    • 內容:英雄為理想犧牲掉人或事物,後該人或事物為債權人所得。
  21. 為親犧牲(Self-sacrifice for kin)
    • 必需角色及事物:英雄(Hero);親人(Kinsman);債權人(Creditor)或犧牲之人或事物(Person/Thing sacrificed)
    • 內容:英雄為親人犧牲掉人或事物,後該人或事物為債權人所得。
  22. 為情皆舍(All sacrificed for passion)
    • 必需角色及事物:愛人(Lover);致死熱情之的(Object of fatal Passion);犧牲之人或事物(Person/Thing sacrificed)
    • 內容:愛人為其(致死熱情之)的而犧牲人或事物,該犧牲之人或事物自此一去不復返。
  23. 必舍所愛(Necessity of sacrificing loved ones)
    • 必需角色及事物:英雄(Hero);所愛之犧牲者(Beloved Victim);犧牲之必要性(the Necessity for the Sacrifice)
    • 內容:英雄因犧牲之必要性而害其所愛之犧牲者。
  24. 上下之爭(Rivalry of superior vs. inferior)
    • 必需角色及事物:上之爭者(Superior Rival;下之爭者(Inferior Rival);所爭之的(Object of Rivalry)
    • 內容:上之爭者勝過下之爭者,並贏得所爭之的。
  25. 不倫通姦(Adultery)
    • 必需角色及事物:兩名通姦者(Adulterer);受欺之元配(Deceived Spouse)
    • 內容:兩名通姦者謀劃對抗受欺之元配。
  26. 愛生之罪(Crimes of love)
    • 必需角色及事物:愛人(Lover);所愛(Beloved)
    • 內容:愛人與所愛介入一場紛爭。
  27. 所愛之恥(Discovery of the dishonour of a loved one)
    • 必需角色及事物:發現者(Discoverer);有罪者(Guilty One)
    • 內容:發現者見有作者所做之惡行。
  28. 情愛之障(Obstacles to love)
    • 必需角色及事物:兩名愛人(Lover);障礙(Obstacle)
    • 內容:兩名愛人共同面對障礙。
  29. 所愛之敵(An enemy loved)
    • 必需角色及事物:愛人(Lover);所愛之敵(Beloved Enemy);憎惡者(Hater)
    • 內容:相互為盟的愛人與憎惡者對所愛之敵有截然相對之態度。
  30. 所圖之物(Ambition)
    • 必需角色及事物:野心家(Ambitious Person);所圖之物(Thing Coveted);對手(Adversary)
    • 內容:野心家尋求所圖之物,其行為對手所阻。
  31. 與神爭勝(Conflict with a god)
    • 必需角色及事物:凡人(Mortal);不朽者(Immortal)
    • 內容:凡人與不朽者介入一場紛爭。
  32. 有誤之妒(Mistaken jealousy)
    • 必需角色及事物:妒嫉者(Jealous One);妒嫉者妒嫉其所有者所有權之事物(Object of whose Possession He is Jealous);有疑之同謀(Supposed Accomplice);事件起因(Cause)或錯誤之始作俑者(Author of the Mistake)
    • 內容:妒嫉者受事件起因或錯誤之始作俑者所害,並開始妒嫉該事物,並與有疑之同謀發生衝突。
  33. 有誤決斷(Erroneous judgement)
    • 必需角色及事物:誤者(Mistaken One);錯誤受害者(Victim of the Mistake);事件起因(Cause)或錯誤之始作俑者(Author of the Mistake);有罪者(the Guilty One)
    • 內容:誤者受事件起因或錯誤之始作俑者所害,並在需下不利有罪者之決斷時,下不利錯誤受害者之決斷。
  34. 悔恨所為(Remorse)
    • 必需角色及事物:始作俑者(Culprit);受害者(Victim)或罪行(Sin);提問者(Interrogator)
    • 內容:始作俑者害到受害者或犯下罪行,並與欲了解狀況之提問者間有所不和。
  35. 復得所愛(Recovery of a lost one)
    • 必需角色及事物:尋找者(Seeker);所得之物(the One Found)
    • 內容:尋找者尋獲所得之物。
  36. 失其所愛(Loss of loved ones)
    • 必需角色及事物:被殺之親(Kinsman Slain);見證之親(Kinsman Spectator);謀害者(Executioner)
    • 內容:謀害者殺被殺之親之事為見證之親所見。

喬治·普羅迪18世紀時總結出了36種,據說用法文寫了一本書介紹。但法文版沒有看到過,當然我也不懂法文。網上有英文版,補充了一種,共37種結構。其實每一種結構內部還有細分結構。加總起來可能有150種左右。


帖子挺長但都是複製粘貼啊……

三十六種模式,就我自己的體驗來說,可以很好的對自己靈感不足進行補充。但是這東西畢竟是取巧了,可以輔助,但不能當做金科玉律來使用。用多了會毀掉你的想像力。
我是來給配角設定背景的時候使用的,但大多數時候沒寫在書里,自己知道就行了。

中文翻譯有兩個版本。但翻譯的都不是很好。一個翻譯成「求告」,一個翻譯成「哀求」。
我自己是找了一個中英文對照,自己用靈格斯軟體一點點重新翻譯一遍,這也有助於你理解。
36種看似不多,但加上各種變體,以及英文原版沒寫出來的、這一百年多內新演變出來的,實際上包含了大概75%的影片類型。

摘錄一段不知哪裡搜集來的評價:

普羅第在總結36種劇情模式的時候,想必還沒有感受到20世紀20年代歐洲的先鋒派電影運動和先鋒派戲劇運動交相呼應的盛況,所以他的36劇情模式還是由歐洲古典主義和浪漫主義戲劇總結出來的。
   應該說,普羅第的36種劇情模式,是對古典主義以及浪漫主義戲劇的劇情模式的一次很好歸納和總結。在西方現代派戲劇和現代派電影出現之前,戲劇劇情模式 和電影劇情模式差別不大。由於戲劇的悠久歷史,戲劇劇情模式遠比早期電影豐富,在20世紀50、60年代以前,世界上幾乎所有的電影劇情都可以涵蓋在36 種劇情模式之內。
  在20世紀60年代以後,隨著現代主義電影作品的出現,36種劇情模式無法再涵蓋所有的電影劇情模式。就是針對戲劇本身而言,36種劇情模式也無法涵蓋《等待戈多》、《青鳥》、《瓊斯皇》、《六個尋找作者的劇中人》等這類戲劇作品的情節模式了。

  在電影藝術高度發展的20世紀70年代,美國電影劇作家L#8226;赫爾曼結合美國電影,將36種劇情模式概括為9大劇情模式,即1、愛情;2、飛黃騰達;3、灰姑娘式;4、三角戀愛;5、歸來;6、復仇;7、轉變;8、犧牲;9、家庭。

有六種劇情模式的影片最多。見表如下:
  表3
  劇情模式 部數
  模式7、不幸 12
  模式11、釋迷 7
  模式20、為了主義而犧牲自己 11
  模式21、為了骨肉而犧牲自己 5
  模式26、戀愛的罪惡 5
  模式28、戀愛被阻礙 11

  上述六種模式影片共計51部,占所分析的120影片的40%還多。為什麼這六種模式的電影數量最多?難道僅僅是巧合?


我就不抄書了。找到後浪出版的《故事的道德前提》來看一看就知道了,那裡面深入探討了電影與情感、價值觀的結構關係。
電影要有價值觀。


個人感覺這個知道了也沒什麼用 創作不是套公式 雖然很多編劇都有自己的一套模式



伸手黨可恥 你是有多懶 百度一下就有 別說不可能 幾個月前我就是這麼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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