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動手打人?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底線,我們的底線被人觸犯之時,便催生出了憤怒感。人類社會提倡文明,但眾所周知的是,現實並非如此。
我們會遇到一些與我們三觀格格不入的人,當與他們的觀點有衝突且被逼迫到「忍無可忍」之時(指人身攻擊、挑釁之類的言語及如手指指頭之類的肢體語言等),可否釋放出心口壓抑了很久的野獸?

相似問題:如何優雅的表達憤怒

--------------------依據此邏輯展開的相似問題------------------

在「實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動刀砍人?

每個穆*斯*林都有自己的底線,我們的經義被人觸犯之時,便催生出了憤怒感。人類社會提倡文明,但眾所周知的是,現實並非如此。
我們會遇到一些與伊*斯*蘭原則格格不入的人,當與他們的觀點有衝突且被逼迫到「忍無可忍」之時(指人身攻擊、穿著不是罩袍之類的服裝及如當面吃大肉之類的肢體語言等),可否釋放出心口壓抑了很久的野獸?


影視作品多呈現打鬥的過程,一般人吹噓讚歎的也是如此。
但我們律師感受最多的是打鬥之後發生的事。
一男大年初二因停車糾紛同鄰居毆鬥,最慘的是他勝了。後果是刑拘、託人保釋、賠償(為了免刑)、道歉(為了免刑),後悔的腸子都青了。這麼說吧,如果當時是他鄰居勝了,那個躺著接受道歉、收錢、還虎著臉不原諒對方的就是他了。他恨不能時光倒回,讓鄰居多打他幾下!




1、在單位、鄰里、學校等知根知底的熟人環境中,嚴禁動手,隱忍為上,誰動誰輸,贏了更輸。

2、在車站、酒吧、大街等眾目睽睽的公眾場合中,擇機動手,留意camera,速戰速決,儘快脫身。

3、在深夜、清晨、午後等相對冷清的時間維度,擇人動手,權衡實力,人多認慫,人少胖揍。

4、在有年邁、稚幼、異性親友等在場的情況下,除非遭遇暴力違法侵害等情況,杜絕動手。

5、如果平素很少動手,盡量不要開打,有時候姿勢不對,你的拳頭抗不住對方的顴骨;有時候氣力不足,剽悍的擊打會變成滑稽的撕扯。

6、如果要動手,盡量不要直擊對方的鼻樑和要害,自2015年起,鼻骨單側骨折已經足以構成輕傷的刑事立案標準。

7、如果要動手,不論實力有何差距,除非對方刀光劍影,不要輕易升級你手中的裝備。有時候,人的小命比你想像中脆皮很多。

8、不要參與群毆,因為場面混亂,無組織紀律,你看不到對面哪位大俠給你背後ko一擊,也搞不清己方哪位英雄無聲無息歇菜倒地。

9、不要參與圍毆,因為實力懸殊,早已無關勝負,除了顯得low,新手還容易狐假虎威,下手沒譜,釀成大錯,代人背鍋。

10、不凌侮老幼,不欺辱婦人,不要和不知天高地厚的十六七歲的青瓜蛋子動手。

如果能忍而不發,請自覺忽略以上十條。

在下為你擊節叫好,不慫。

克制需要更大的勇氣。

以上。


前面大部分答主們,別秀你們的血性、脾氣和所謂原則、底線了好嗎,要知道,你們的回答,是要被人拿來看和參考的。


上觀點:如果不是出於自衛、維護社會安定和老弱婦孺的安全,純粹因為個人的情緒的話,那麼無論多忍無可忍,也不要動手打人。

你永遠不知道你的拳頭有多重,你也不知道被你拳腳相加的那個人有多脆弱。

四年前,我十八,是一個很輕易就能被憤怒左右的年紀,那年的秋天,因為雞毛蒜皮的一點兒小事,我打了個人,過程不表了,他躺在地上一動不動的時候,我心裡感到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情緒,有點兒發空。不害怕,也不緊張,反而是一種類似於疲倦的感覺,就像畢業前的倒數第二節課的那種感覺。我看著他的頭向外噴著血,不知道該做什麼。(沒錯,是噴血,澆花用的橡膠管子見過吧,用小刀在上面劃開一個口子,噴出來的水的感覺和他的頭蠻像。)我不知道我是該去扶他起來還是該再補他幾腳。那種滋味,挺矛盾的也挺奇妙的。

然後過了一段時間,當然是警察來問詢,去派出所,自己,因為一開始沒有告訴家裡。民警挺客氣的,讓你在屋子裡等著,站著坐著無所謂,然後被拍照,正面,側面,背後是身高刻度表。然後按指紋,不是紅的印泥,是黑的,很難洗掉,也不是按一個指頭就可以,十根手指都要按,而且是一整根手指都要印全。做筆錄,沒人教你該怎麼說,你也不知道說什麼對說什麼不對,民警很和氣,他告訴我:別著急,想想再說。

這期間的任何一秒,心裡充斥的情緒都要遠遠比「憤怒」來得難受,你像個瑟縮的麻雀,下一秒可能就要掉下樹枝。

鑒定結果:腦震蕩,左臂骨折,左手食指中指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輕傷害。

找關係,大事化小。

賠錢,賠了大概十萬。

我爸媽來撈我,我媽冷笑著說你個王八蛋,有事兒你怎麼不告訴我,你他媽幹得好,你嚇死我了!

我爸什麼都沒說,事實上,那天他一句話都沒有跟我說。

回去的時候,我走出派出所門口,有點兒躊躇。我爸看見了,對我揚了揚下巴,接著扭頭用下巴指了指車門。

開門上車的那一刻,我哭得像條落水的狗。


從那以後,我變了一個人,我體會過了那種寒入骨髓的恐懼,我差一點就要被我的憤怒送進我不想去也不該去的地方。

當初如果我手上稍微重一點,打的位置稍微巧一點,那麼我現在就不會坐在這裡。這讓我後怕。

這就是憤怒的力量,它可以讓一個人變成完完全全的另外一個人,但只是一時的。

但更強的是恐懼的力量,它可以讓一個人徹徹底底變成另外一個性格和樣子,輕易絕不會變。

新認識的熟人同學朋友同事,沒有一個人能相信:眼前這個熱愛生活,言談舉止謙和有禮,好像對全世界都能溫柔以待的好脾氣、老好人、這個歡脫的逗比,在僅僅三四年前,居然是那樣的一個人。

我有時候還是會感到愧疚,
並不只是因為我覺得對不起那個挨打的人和他的家人,雖然我確實很對不起他們,

也並不只是因為我覺得對不起父母,雖然我確實對不起他們,

也並不只是因為我覺得我對不起我讀過的書,受過的教育,雖然我確實對不起它們,

我是覺得我對不起我自己。
在我對他揮出拳頭的那一刻,我變成了一個殘忍的暴徒,一個暴戾的兇手,一個恃強凌弱的混蛋。我對他做的事情,令人不齒、作嘔。

而那,是我最討厭的人。


所以題主,我想真心實意的對你說一句:憤怒,是一種可怕的情緒,不要放它出來,情緒激動的時候,想想:


你自己,希望你自己變成一個當街鬥毆的流氓嗎?

就因為那不值一錢的所謂的底線和原則?別鬧了,這個世界上除了普京,誰敢說:「我的原則,不容絲毫侵犯」?

世界上沒有任何一條原則和底線,是需要用到傷害別人才能維護得住的,即便有,也是醜陋的,扭曲的。


以上,與君分享。


題外話:
1、我不是犯罪,也沒有案底,不要誤會。

2、男人的血性、骨氣和驕傲,並不體現在「忍不了」三個字上,忍不住脾氣的是李逵,頂了天此生只能做張飛。忍得了的是韓信,誰敢說日後成不了勾踐?

3、我很少這麼正兒八經的答題,想噴我的私信吧好不好?評論要翻很久,太不方便。

4、如果說上面有虛構的成分,那大概就是我隱瞞了我的年紀,好吧實際上我明天就二十三了……

5、我爸碰巧認識那個派出所的所長,所以我幸運地沒吃什麼苦頭,不過我心知肚明:多虧我運氣好。
我媽找了市局的熟人調停,十萬塊錢是調停完,打折後的數字,我也心知肚明:多虧沒出大事。
所以,事無僥倖啊,千萬不要抱著僥倖的想法,如果沒有我爸媽,天知道那天我該怎麼辦?該經歷什麼?

你以為的「你可以承擔後果」,不過是「你以為你可以承擔得了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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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感謝大家的鼓勵,謝謝你們,謝謝你們的肯定。
分割一下,補充一些我自己的觀點:

有的知友有問:如果你爸媽挨打/老婆被侵犯/自己挨打,你也忍得住嗎?

我在開頭有寫來著,除非是為了自衛、維護社會穩定和保護老弱婦孺,否則我不會再和人動手了。

我想,我爸媽,和我未來的老婆,應該都能算進老弱婦孺。至於自己挨打,那大概算是自衛的範疇吧。

至於維護社會穩定,公民和男性的雙重義務,沒什麼好說的。

說到忍不忍得住,

我想說,這個世界上的人,真的是太多了,多到出現多可恨的人都不奇怪,如果我們打著「教訓」的旗號去對他破口大罵,拳腳相加,那麼在你揮出拳頭的那一刻,這個世界上,就又多了一個暴戾蠻橫的人。

所謂修養,大概就是在任何時候,都不會輕易被撼動的理智。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建黨偉業》,陳道明先生在其中飾演顧維鈞,在列強通過二十一條的會場上,顧維鈞站起來,冷靜沉著不緊不慢地說:

「尊敬的各位代表,你們憑什麼把中國的山東省割讓給日本人?我很憤怒,中國人永遠都不會忘記這沉痛的一天。」

語畢,離開會場,全程無一絲情緒波動。

但是陳道明先生嘴裡緩緩吐出「我很憤怒」四個字的時候,我切切實實地感受到了他的憤怒,只不過,這份憤怒,是被壓在理智之下的。

(ps:我知道還有《我的1919》這部電影,但是我沒 看 過,我是從《建黨偉業》裡邊兒看到的,不信您找去,沒有這段兒的話您把《建黨偉業》按幀列印出來郵給我,我按頁吃下去,還給您報賬。甭管這段兒鏡頭到底算哪部電影的,我看到的時候,它在《建黨偉業》里。我謝謝。)

這樣的情況,絕對算得上是「實在忍無可忍」了,然而陳道明先生詮釋的顧維鈞,卻只是用極大的理智,表達了極大的憤怒。

所謂修養,大概就是這麼一回事兒了吧。

試想,如果一個平素溫文爾雅的人,在真正憤怒的時候卻暴露了血液里的獸性,氣頭過去後,他又變回了溫文爾雅的樣子,那這,難道不是一種高級的表裡不一和裝腔作勢嗎?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忠臣啊。

至於該不該壓抑憤怒,我只想說,人自詡為人,總該和野獸有點兒除開肉體之外的區別吧。

最後,我說一句真心話:有錢也不要打架。如果只是因為賠得起,就可以放心打,那豈非花錢買刺激?與嫖娼何異啊。

真誠地祝大家生活開心~


尚德不尚力,習武先修德

—————蟹蟹大家的贊的分割線—————

好多人在評論和私信里問道館 很遺憾的告訴大家由於館長身體原因道館在兩年多之前交予他人經營 已經不再是當年的那個道館了 我也很想念之前那段認真練習跆拳道的日子

大家想學跆拳道的話我可以在選擇上提供一點建議。首先要看一下道館資質與教練資質,有沒有在體育局註冊過,教練有沒有相關資格證(可以去查一下相關證書,具體我也記不清楚就不亂說了吧),原則上體校優先於商業道館,當然我的道館也是商業道館。最後就是大型道館優先於小道館,跆拳道這種東西,人多練起來才有意思和動力。大城市有條件的童鞋們盡量選擇成人班或者年齡跟自己接近的班級o。

————————割——————————

前面第一句話說明一個道理:真正能打的人才不會跟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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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問,說明一下……後文中的WTF是world taekwondo federation的縮寫,意為世界跆拳道聯盟,多指競技跆拳道。ITF是international taekwondo federation的縮寫,意為國際跆拳道聯盟,多為搏擊跆拳道

——————正文————————————

我的教練在我第一次進入道館的時候就跟我說,習武的根本目的是不動武。
這句話我聽他說了十年。

講個故事

我們道館在當地建立最早、發展最好、師資設備場地人數聲譽都沒得說。館長有個妹妹,兩個人一人負責一館,出於保證教學質量聲譽的考慮不再開三館。
上為背景。

我們道館一火就引來了一群居心不正的人模仿,而且是從館名、標誌、道服甚至館內設施布置等等全方位的模仿。我們館長跟教練經常奔波於維權「踢館」的路上……其實說踢館也是先跟人講道理,一般人都是講道理的,知道自己做的不對認錯道歉回頭就自己關門了,有時候還能把山寨道館的學生拉來自己這裡(這裡也是蠻可愛的)。

只有一次。我們遇上一幫流氓小混混

跆拳道分兩種:ITF和WTF。片面的解釋一下他們的區別就是:WTF以競技表演觀賞為主,ITF更暴力。一般大家看到的都是WTF(據說甄子丹練的是ITF)。

那幫混混找了個ITF的教練,找了個地方,抄了我們道館的一切開始招生。教練館長照例去找他們講道理。去了發現一件事,那個ITF的教練是幾年前因為體罰學生被我們道館開除的教練……那個教練其實也教過我,我們館裡老學員都知道他是ITF的,我們館裡其他的WTF教練在實戰上一直很尊重他,都說他實戰最強,即使在他被開除之後 提到他也是這麼形容。

回來說正事,那幫混混根本不講道理,仗著自己教練實戰(在他們看來就是打架)厲害加上人多,差點兒在他們館裡把我們館長打了,這能忍嗎?我覺得換我我不忍,捋起袖子我就上去幹了。我們帶頭的總教練把其他人拉走,跟對面的人說了一句話:周六上午(道館周末全天教學),我來踢館。
這其實就是大家在電影里總是看到的踢館是一個意思,有點像《葉問》里葉問(甄子丹)在佛山開館前要站在一張圓桌上挑戰其他武館教頭。

周六上午我們去了那裡,我們總教練跟他們總教練(我一直懷疑他們只有一個教練)打實戰,因為學生都在,就穿著護具按照WTF規則來打,我們教練贏得很輕鬆,這時候他們抹不開臉了,說這次不算,我們練ITF不公平,再打一次,不帶護具的(註:我對ITF不了解,不知道他們究竟用不用護具)。
結果我們教練又贏了。

這次那幫人蒙了,估計也是撕破臉了,來了三四個人把我們總教練圍住,估計要群毆了,我們其他學生教練肯定不能忍啊,就也衝過去了,這時候我們教練跟我們說:你們下去(道墊),我來應付。

我們都很不理解,練了這麼久跆拳道不就是為了不受欺負嗎。

接下來我們像看電影一樣看到了下面的畫面:

我們教練一對多,不主動出手,只防守反擊,跟那三四個人打了幾分鐘,把他們打趴下了……這裡我解釋一下,我們教練真的是只打反擊,對面撲過來一個人,躲過去然後跟一腳踢走,不知道有沒有人感受過被有實力的教練不帶護具踢上一腳的感覺。而且那種情況估計看客都看呆了,也沒人敢上去拉架或者幫忙,那個ITF教練應該也知道自己做的不對也沒去幫忙。

然後我們教練下場穿鞋,跟他們館裡的學生說了下這個館是山寨的,沒有資質,什麼都不能保證之類的,想學好跆拳道還是來我們這裡blabla

離開那個館之後我問了教練兩個問題:1. 你為什麼不把他們打一頓,我作為旁觀者都氣的不行。2. 為什麼你打架(實戰)這麼強從來不跟我們說?


教練反問我:跆拳道精神是什麼?

答:禮義廉恥 忍耐克己 百折不屈

相關:跆拳道愛好者 一段渣
教練是前省運會冠軍 國家隊替補隊員 因傷退役


以上兩幅字是我寫的,也是打架互相的問好方式。
對於一名上班3年的民警來說,我覺得我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也很有必要回答這個問題,可能看了我的回答哪怕只有一個人受用了,也已經很值得了,因為對於打人的問題,可能這個回答會一條生命呢!

對於每四天值一次班的我來說,這三年接到打仗的警也得有幾千起了,基本上每個班都有好幾起打仗的,有的能調解有的只能拘留,見到了太多的悲歡離合。
聽我一句,打人是要付出代價的,我們內部有一句話:要麼人遭罪,要麼錢遭罪!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

這只是治安法(輕微傷)規定的,除此外還有刑法(輕傷以上)。
請大家把法條一字一句看完,這是法律,法律意味著什麼?它意味著沒有一點人情和道理可言,而且是只看結果不看過程的。
很多時候我們接出警的時候,當事人都會跟我們講:他先動手的,難道我們要站著不動挺著讓他打啊?我還手屬於正當防衛…
其實這種情況真不屬於正當防衛,此類鬥毆行為,在法律上評價為相互非法侵害,儘管侵害行為時間上存在先後之分,但雙方都在積極追求非法損害對方的結果。
其實遇到被打的情況,應該立即報警,對方打你是違法,你還手打對方那也是違法。
題主說了「實在忍無可忍」的情況,那我就主要說這個「實在忍無可忍」。
每一人生活的背景不一樣,成長環境也不同,素質高低不同,每個人的忍耐力也不一樣。俗話說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我要說的是忍不了也必須要忍,除非你願意接受忍不了而給你帶來的後果。對於有的人來說可能罵一句就受不了要打人,但對於韓信來說可接胯下之辱。
我去年接過一個警,一男一女兩個土豪因為停車吵起來後女的打了男的兩個嘴巴,說實話只要打人去公安醫院驗肯定是「軟組織挫傷」。倆人來到派出所都在氣頭上,男的也不同意調解,非要拘留這個女的,但是女的怕了,家裡來人後說無論如何不想讓自己的姑娘進拘留所。最開始女方說要拿一萬了事,男的說我這麼有錢,差你那點,一直墨跡到晚上,女方家裡到處打聽終於找到了認識這個男人的中間人。最後賠了兩萬,打人的小姑娘都快給這個男的跪下了這男的才同意和解。看吧,這就是一時衝動的代價!
還有一個警,這個更可悲,一個小伙跟一個老頭吵起來了,老人倚老賣老蠻不講理,真是到了「實在忍無可忍」的時候。老頭先是打了小伙兩拳,小夥子一拳打在老頭頭部上,老頭倒地直接進了ICU,最後小伙進了看守所。我問他你後悔嗎,他說後悔,家裡老婆馬上就生了,父母有病沒人照顧,他這一進監獄沒人賺錢養家了。只是一拳,就要付出自己青春和家庭幸福的代價,你們覺得值嗎?
這樣的例子太多太多,打人的,盜竊的,搶劫的,強姦殺人的,我聽到了太多他們的後悔,但是後悔有用嗎?可惜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葯,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總不知道你會得到什麼——阿甘正傳
從小到大,我只有在初中的時候和人打過仗,但是那時候小,學生之間打完老師各罵兩句就拉倒了,但是長大了就不同了。你走出校門步入社會,你要對你做的每一件事負責,你也沒有了未成年人這層保護傘,如果要動手,想想後果自己能不能承受的起。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非常隨和,脾氣非常好,但是我也有生氣的時候,遇見不講理的人,我也恨不得打他兩拳,但是我不會動手,甚至上班幾年沒和當事人對罵過,因為我知道打人後的後果我承受不起。我需要這份工作養活自己,我也不想進到監獄裡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浪費在那裡。
請千萬記住,人都是很脆弱的,一拳也有可能斃命,而一拳帶來的可能是對方拿出刀把你刺傷刺死,也有可能因此結怨被滅門。
這個世界有愛也有仇恨,為什麼那麼多的打架案件最後都能調解呢,是因為在大家冷靜後理智壓過了憤怒,那些看著「實在忍無可忍」的事也都變成了忍忍就過去了。
每個人的素質不一樣,如果你跟一個素質低的人一般見識,只能證明你被他拉低到了他的那個檔次。有時候會遇到酒喝到六親不認的人,他跟你耍酒瘋的時候可能你們都會受不了的,但是我們也只能必須忍。我總是安慰自己不要和酒魔子一般見識,但更關鍵的是遇見一個干一個,那天天竟是仗。
唉,說了這麼多,不知道會不會有幫助,但是我真的想讓大家知道不管遇見什麼情況都不要動手打人,除非你願意接受其所帶來的後果。
干我們這行的總熬夜,兩個人打完仗了我們去了,當事人跟我們說話也沒好氣,所以我們也總生氣,並且是發泄不出來的悶氣,壽命要比正常人的短,希望看到我這個回答的人遇見警察執法的時候配合一下,也不要對著干,大家互不相識,我們也是賺錢掙口飯吃,也許你的少一句責罵就能讓我們這行的多活一分鐘。
最後配一張我自己畫自己寫的圖!


我每天堅持健身和鍛煉就是為了和別人爭執的時候,他忍無可忍也還要忍著


我兩個表哥,某天晚上從茶莊喝茶下來,因為女朋友被調戲,出手打架,對面拔刀,奪之,反殺一人。他們此時一人20,一人21。
小一點的那個表哥潛逃,大一點的那個表哥自首判刑20年。
前幾年外逃歸回家了,他說他太累了。家裡人找關係,送錢,對方家屬終於寫下諒解書,沒有坐牢,但是受到還是監視。
另一個表現好,減刑,在他弟弟回家一年後出獄。
此時他們也不過30歲,但是兩人看起來比我爸還老。
現在在外打工,不敢回家,因為他們說沒臉見家人。
真事。

10.27更新
這兩天手機壞了,打開一看各位的討論很熱烈,特地來更新一下一些具體細節。
1.兩位表哥當時殺完人後都逃了,其中一個是直接逃跑,後來一個是在家人勸說中去自首了。
2.具體判刑了多少年,我也記不太清楚了,印象中是20年,但是同學說,所以可能是我記錯了。
3.當時那群小混混大概十幾個人,中專學生,都是未成年人,也許可能是因為這個判刑重吧。
4.當時月黑風高的,沒有證人可以證明是對方先惹事的。表哥們也沒有法律意識,犯了事就跑了,證據也十分不利。
5.據家人所說,當年的國內社會對這種犯罪打擊很嚴很嚴,一般量刑都會偏重。逃跑的表哥回來自首似乎是因為那一年開始量刑偏輕,所以才敢回來的。


你是個玉器,就不要去跟瓷器碰,犯不上,不值當。真想碰,找個磚頭去砸就是了。磚頭就是干這事兒的。


不先動手也應該是底線之一。


家人有的是警察叔叔,有的在法院,檢察院,還有在監獄。(誰要在我這犯事了,基本上可以提供一條龍服務。電話:8個8。)。看這方面的事情太多了。

給大家講三個例子。

例子1:小王和小李一個小區的,小王的車堵住了小李家的車庫門。小李一時生氣,跑到小王家,兩人先口角,接著上演全武行。

小李先動手的,兩人都掛了彩,小王家人報警後,小王往地上一躺,開始哎喲哎喲。

小李回過味了,想著,這廝真會裝,我先動手我理虧,我去,這得壞事。小李撒腿就往樓下跑,找個沒監控的角落,咬咬牙,眼一閉,操起板磚,往自己腦袋上一砸。極好的詮釋了 「男人,就該對自己狠一點!」

後來,小李勝利了。贏得了賠償。從此,我們小區的人都以一種敬畏的眼神看小李。

例子2,三個十來歲來城裡職校上學的農村學生打了另一個學生,其實就打了兩三下。被打的孩子鼻樑骨折了,他的家長報警住院驗傷後,提出20萬,三個打人孩子的家長又找人說和又托關係,又賠禮道歉,跟孫子一樣。最後10萬成交。三個學生家裡都是農村的,一年的年收入了。東湊西借,湊夠了10萬,了事。

例子3,我單位一個男同事,90後富二代,因為撥錯了號,與電話那頭的人吵了起來,兩人完全不認識,就是因為電話里覺得對方語氣不好,兩人先在電話里對罵,那人說我在某某單位,你有種來找我。

我那同事暴跳如雷,沒受過別人的氣啊,於是約架,放下電話,也不顧得當天開的車不太好了,也不顧得換車了,(他當天開的寶馬7系,但他認為這是他家最差的車),就衝到對方單位把人從辦公室拖出來打了一頓。然後沒事人一樣,大搖大擺走了。然後,然後,他沒一點事。無非就是賠錢嘛。對於他來說,心裡舒坦比錢重要,出氣比什麼都重要。

這年頭,打架打的是錢。打架之前,先回憶下家裡有多少錢,有沒有一個富爹,有沒有一個富裕的隔壁老王爸爸。一般這麼想一想,瞬間,心就冷了。

打架是富二代的消遣,咱就一普通人家的孩子,湊什麼熱鬧。被人挑釁什麼的,只要他沒動手,根本不用鳥他。你就當條狗在叫唄。你在街上走著,碰到一條狗對著你叫,難道你還蹲下來叫回去呀。

最後,提醒一下廣大知友,我聽家人說,有些人專門釣魚,就是挑釁你,逼你動手打他,然後他就傷了,你想了事,就拿錢來。跟碰瓷差不多的手法。

所以,被人挑釁就挑釁了,大不了笑笑走開,何必跟這些人渣計較。認真就輸了。


看著大家都在講道理,我也想這個社會是個講道理的社會。


我最羨慕那些能量條還沒儲滿就開大招的人。


我還記得,在電影《肖申克的救贖》里,姐妹團要安迪吃他們下面那玩意兒,安迪講完了道理,他們還是要堅持,於是,在實力懸殊,寡不敵眾的情況下,安迪還是和他們打了一架。
在電影《親切的金子》里,金子逆來順受,笑對一切的最終目的是親手解決那個逍遙法外的禽獸。

做人,尤其是在充滿BUG的,不講道理的社會裡,有些原則和底線是絕對不能破的,有些尊嚴,是絕對要用武力,甚至是生命來捍衛的。


如果人家都騎在你頭上拉屎了,你還能愉快的接受,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那才怪了,那才違反自然界萬物生長的基本規律。
有句話叫,你永遠都沒有辦法喚醒一個裝睡的人,那麼,對一個把道德、法律視為擺設的人來說,你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等於是告訴他——
欺負我不需要任何成本哦,歡迎來欺負我哦,歡迎下次再來,歡迎經常來!

人活著,不只是為了平平安安,唯唯諾諾,苟延殘喘的,是的,這樣是可以規避很多風險,可以像烏龜一樣多活幾年,但是,這樣活著有什麼意義?有什麼尊嚴?

所以,我的答案很明確:
遇到賤人趕不走,該出手時就出手。
要打,
還要做出很大的動作!

但是我不得不加一個很慫的保險——
在你確保動作很大,然而被打的人不會受到外傷的情況下。

從小到大,家裡都教育我要知書達理,在大院里見到了老爹的同事要喊叔叔阿姨好,在公共場所要小聲,禮讓......
出國前,讀的學校都是當地最好的學府,不要說打人,就是看人打架都看不成,環境純得像ICU。
我從小到大形成的價值觀就是:
遇到任何事,人家說你的壞話,偷你的錢,睡你的妹紙,往你臉上抹屎,咒你祖宗十八代,你唯一的解決辦法都是一套——
跟他講道理,跟他講法制,跟他講道德......
然後就是——
反省自己,調整自己,修改自己。

所以,在這種教育下長大的我曾今懦弱無比,不要說打架,說句重話的膽量都沒有,走到哪裡都是好好先生。

今天,我真的想說——
去你的講道理。

世界如此怪,奇葩如此多,對於有些人,他們只認拳頭不認道理。事實還真就是如此!


理解這一點,是在我大學的時候。
讀大學的時候,我是那種只知道讀死書的人,除了成績要爭,其它一切都是無所謂。

別人喝酒,請客,吃飯,我在自習。
別人泡妞,把妹,開房,我在自習。
別人運動,打球,遊戲,我在自習。
別人旅遊,賺錢,創業,我在自習。

所以,最後我不屬於任何一個圈子,那麼,單幹是要付出代價的。

大學是要住寢室的,一個寢室,半個小社會,你清高,別人不見得清高,你單純,別人不見得單純,你好心,別人不見得好心,你禮讓,別人不見得禮讓。
預科畢業,我遇上幾件當時翻不過去的大事——

1. 假期不能回國,而外婆病重。
2. 錢被同寢一個同學A偷了,我設局找到了證據,訴諸學校管理部門,學校說,這是你們中國人的事,我們管不了,申請調寢室,學校說資源有限,您將就著。
3.說好的女朋友走自費項目出來團聚,因為特殊原因黃了,要分手。
4. 預科以全優成績畢業,同班一女生拿半箱子禮物賄賂老師,老師給我做工作說,你讓她一下,我說不讓,沒給老師面子,於是給我評定上寫:成績雖然好,但是忤逆不服管。

那段時間我表現出來的樣子總是心事重重,悶悶不樂,於是也就被同寢室同學A抓住了弱點,專門找你欺負。
你不是成績好嗎?你不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嗎? 不欺負你欺負誰?

然後就是——
經常過來找你聊天,然後不經過你的同意,就把玩你的東西,過兩天,你只要是沒有鎖起來的東西,稍微貴重點的,不是這個不見了,就是那個找不到了。
經常若有所思的拿一道題過來問你,你給他說1+1等於2,他若有所思地:為什麼不等於3呢?然後就不滿地走了。

這些就算了,那段時間這哥們談了女朋友,今天去五星級酒店開房,明天去海灘旅遊,後天租車......花錢如流水。
有一天中午,他回寢室翻箱倒櫃,然後突然大吼,我錢不見了!有人偷我錢了!
然後就衝到我床面前,對著沒有拉帘子的我吼——
誰偷我的錢,誰死全家,誰他媽生孩子沒屁眼,誰XXXXX......
反正就是用盡所有污穢之辭藻。

其實全寢室的人都知道他混,所以從來都是忍著讓著,當時我卻有一說一,和他不對付。

說來也現實,在很多現實場合里,不是比哪個講道理,是比哪個不講道理。
那種一天到晚瘋起來命都不要的,人們最害怕,因為但凡是正常人,跟這種人耗不起。
所以另外兩個哥們平時都讓著他,沒事給點小恩小惠,而這兩個哥們一個家裡很有錢,一個攀附著系主任的關係,瘋狗咬人一般也要看主人,所以,要發作,最終是拿我開刀。

我至今記得很清楚,我下了課回家,在上鋪寫作業,他就貼著床沿破口大罵,彷彿一條被鏈子拴住的瘋狗,隨時都要撲上來。

一般來說,錢丟了,要解決問題,應該是報學校管理部門,報公安機關,立案,即便是懷疑誰,不懷疑誰,也是先把現場保護好,把警察請來再說。
更何況,是不是賊喊捉賊還要打個問號。因為,他知道我去學校投訴了他偷我錢的事,所以有意無意的來這一出,也是先發制人,賊喊捉賊。
我很平靜地對他說,既然你錢丟了,那麼現在也沒有什麼外人進出,我們報案吧,讓警察和學校管理人員來公斷。就算暫時不能出結果,也可以先備個案,這符合法律程序。
人家不,人家追在你屁股後頭,唾沫星子沾了你一臉,只有一句話——偷我錢的人死全家!請注意,他沒有說,是我拿了他的錢,但是卻不對著其他任何兩個室友,只對著我吼。
這種情況下,且不說我的尊嚴受到了怎樣的踐踏,心理也是既恐懼,又憤怒,記得青春幼稚時期的我面對這種問題,簡直是手都在發抖,全身都在發抖,當時,我真的算是理解小說上寫的氣的發抖是什麼意思了。
那個時候,我還沒激活過打人這技能,就像一隻被騸了的家畜,又驚又恐,任人宰割。

然而,那個時候的我,除了氣的發抖......就只有被別人騎在脖子上拉屎了。

那天晚上,我甚至怕得不敢在寢室過夜,我抱起被子、枕頭,沿著走廊去教室,心想,對這種瘋狗,既然你講不清楚理,那麼你就躲著他吧,一切都為了息事寧人。

從寢室到教師的走廊上,走了一半,遇到一個好朋友,她看我怪異的造型,問我——你幹啥?
我就把事情由來給她講了一次。
她問我,你給我說實話,錢你拿沒拿?
我說,賊喊捉賊,拿了才死全家。
於是這姐們兒說,那我們回去。
我說不敢。
她說,既然你沒做錯事,你怕什麼?
我無語。
她雙手叉腰:「你今天必須給我回去,我送你回去,嘿我就不信了!出什麼事我給你擔著」
我說這半夜三更的,要是他再發瘋,或者咬我怎麼辦?要是半夜裡往你腦袋裡插一根針,我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大姐大說,不會,你放心!你回去睡你的,當他不存在!
我:.....
大姐大:你是不是男人?

於是,那個晚上,我很彆扭地被姐們兒擰回自己寢室去睡了。
但是這個事,越想越憋屈,更擔心的是,他哪天要是再來一出怎麼辦?
於是當天晚上,就請教了我在外企做了多年高管的大哥。

哥簡訊回復只有兩個字——
打他。
我靠,是不是親哥?看到手機,我當時就這麼想。

我回,打他違紀啊!
哥回:
當著全校師生,老師的面打。

我再發,哥就不回了。

第二天,果然,A同學又要來找茬了。
當時生活管理的主任正在一排一排檢查寢室,還沒有到我們寢,A同學開始惡語相向,問候我,我媽,我祖宗十八代。
我當時也沒想太多,走上去,用一隻手勒住他小雞脖子,用腳一掃他的雙腿,順勢就把他整個人放倒在地上了,但是放倒他的時候,是沿著我身體緩緩平鋪到地面上的,這個步驟他是不會受到什麼外傷的。放倒人這一招其實我從小就會,大院里和小夥伴從小練到大,已經是爐火純青了,只不過讀初中以後,就再也沒操練過。
把他放倒以後,我握緊拳頭,抬高手,做武松打虎狀,大聲對他說:XXX,老子TMD忍你很久了,你要是再BB,我就恁死你。

其實,演到這裡,也就是我的極限了,我真的從來沒有把拳頭放到過任何人身上的體驗。而不要說恁死人,小時候家裡養的老母雞死了,看到她屍首我都要哭半天.....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主任衝進來,和同學一起,把我們拉開了。
A開始大吼,好學生打人了!嘿他媽的好學生居然打人了!大家快來看啊!好學生打人了!有沒有人管啊!
他的那個叫聲,簡直喪心病狂。

然後,我就被帶到校長辦公室里去了。

其實,這也就是那哥們兒想要的。那時候,我們留學項目里,打人,造成安全隱患,是要被開除的。開除我一個,一套有單獨衛生間,浴室,衛星電視,空調的寢室三個人用,那個爽。

校長把我帶進辦公室,對我說:
你說嘛,怎麼回事。

我當時只很簡單的說了:
本來是他偷我錢的,你們說解決不了,我說調寢室,你們說沒資源,要把我們關一起,這兒出岔子了......
不過,這是我們自己的事,我們自己來解決,但是你放心,我絕對不給你惹事添麻煩,我有分寸,絕對不出安全事故。

按照當時的規矩,打架是要寫檢討,簽一個懲罰性文件的。
校長讓我在辦公室呆了十五分鐘,然後就把我帶回寢室了。

然後,A就等著學校出處分我的文件。

然後,就沒有下文了。

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打人,不對,這叫做使用武力。


如果一個人以及家人的尊嚴,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了威脅,而他又處於不公平的環境中,無法用法律和制度來捍衛和保護自己應有的權利,那麼他憑什麼要忍受不公,遭受屈辱,他為什麼不可以展示(注意是展示,不是濫用)武力?

而且,對於一些不打就皮癢的賤人來說,打他,他才服你,怕你,愛你,尊敬你。
對於一些把道理兩個字當成擦屁股紙來踐踏的人,打他,是教他講理。

但是,我講的這個打,是有技巧的,有策略的,有智慧的打。

1.不以施暴為目的,目的只是展示武力。
2.聲音和動作都要大,但是絕不可以造成任何外傷和內傷,因為你的目的不是弄疼,弄傷,弄死他來泄憤,你的目的是要告訴他,我有原子彈,我也會用這玩意兒,不要逼我和你同歸於盡。
3.最好讓所有圈內人都看到,不是越多人看到越好,但是至少讓身邊人知道——不要惹老子,把老子逼急了,瘋起來自己都害怕。
4.只對賤人。

1.不以施暴為目的,目的只是展示武力。
2.聲音和動作都要大,但是絕不可以造成任何外傷和內傷,因為你的目的不是弄疼,弄傷,弄死他來泄憤,你的目的是要告訴他,我有原子彈,我也會用這玩意兒,不要逼我和你同歸於盡。
3.最好讓所有圈內人都看到,不是越多人看到越好,但是至少讓身邊人知道——不要惹老子,把老子逼急了,瘋起來自己都害怕。
4.只對賤人。

1.不以施暴為目的,目的只是展示武力。
2.聲音和動作都要大,但是絕不可以造成任何外傷和內傷,因為你的目的不是弄疼,弄傷,弄死他來泄憤,你的目的是要告訴他,我有原子彈,我也會用這玩意兒,不要逼我和你同歸於盡。
3.最好讓所有圈內人都看到,不是越多人看到越好,但是至少讓身邊人知道——不要惹老子,把老子逼急了,瘋起來自己都害怕。
4.只對賤人。

重要的話說三遍。

關於事後,一起又住了兩年,再沒有出現過任何摩擦。
臨近畢業,他為他不及格的科目發愁,我在準備接受領導接見的服裝,畢業生代表的講話。

第二個故事,送給那些滿口公平、正義、法制的人。

很多很多年前的一天,就是發展飛快,貪腐成性的某個時間段,注意要區別開,不是當朝,也不是十年內發生的事。
讀初中,老爸給我買了輛新車。
我和我朋友騎車去大學路路口的一家書店買外語教輔。
書店人很多,我站在裡面的書櫃面前選書,車停在書店台階下的人行橫道上。
我正在選書的時候,另外一個買書的人,湊到我身邊,小聲對我說,兄弟,外面那輛車是你的吧?有人在動你的車。
我連忙推開人群衝出去,第一眼,發現自己停在人行橫道上的車已經不在原位。
向四周一掃視,發現離我大概50米遠的地方,一個小個子男人正推著我的車,不慌不忙地往前走。
當時我太小,太幼稚,又著急,慌不迭大喊起來,然後急急忙忙的跑步追趕。
狹窄的街道兩邊,全是行人,大家都聽到了聲音,看清楚了場景,但是,沒有任何一個人有任何動作。
於是,小偷不慌不忙的騎上車,慢悠悠的往前騎,大搖大擺地離我越來越遠,最後消失在眾人視線中。

書店的對門,就是P出所。
這個時候,路人們,書店店主全部站出來了,義憤填膺:
「快去報案,太TM不像話了!光天化日之下的......"

於是,我傻不拉幾地走進了P出所。

值班的JC是個二杠二,非常不耐煩地問我:
「啥子事?」
我把情況給他講了一次。他連筆帽都不想取下來,本子都不想翻開,皺起眉頭,像看動物園的猴子一樣看著我。
我說:
「J察叔叔,就在你們所外面,賊還沒跑遠,麻煩你們幫幫忙吧!」
J察叔叔露出一絲嘲諷的微笑,非常理直氣壯地說:
「這個我們無能為力哦,哪個喊你自己不看好呢?」

後來,讀高中,和一個同學出去玩,他手機被摸了。
哥們帶著我們進了J子。
當時直接找到了所長,所長和當年丟車時遇到的那個二杠二一個臉色,正準備打發我們。
同學說了句,你讓我打個電話,然後撥通了一個電話,說著說著就把話筒遞給了所長。
接完電話,所長喊我們坐一下,拿起電話,又打了一個電話。
過了有一陣子,來了個M警把我們領到另外一個房間,裡面擺了一堆手機,同學很快就認出了他那一個。
最後,一群人笑臉相迎的把我們送出去。


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有些前面提到的一類人,終於已經在正氣歸位,秋風掃落葉的大勢中付出了代價。
永遠應該記住一句話——

雖然咋們是小老百姓,但有些事還是得辦。


這不就是罵不過了嗎。還不如好好練練嘴皮子。真打起來你會發現,你不光罵不過,還打不過。


放條狗咬它!論養狗的重要性~~

開玩笑。。。這個年代沒錢別打人,有權別裝逼。。。容易死!!!

在小學6年紀以前,俺是屬於被欺負的,小學6年級以後,我是屬於你打我,我就打你的~

比較慘痛的經歷是:
初一腦袋被某個壞淫給打開瓢了,一百二十度的大夾角,現在保留在我腦袋上~這成為了我不敢剃光頭的原因!
然後我去去醫院縫針了,我媽在哭。。。

初二胳膊在打架過程中不知道怎麼破了(東北人冬天打架喜歡光著膀子上),胳膊都凍木了,哪知道流血啊~回家一看,卧槽?卧槽?什麼情況,衣服從裡到外開紅~毛衣掉色了?翻開一看。。。10厘米長的口子保留在胳膊上,露著肉呢,紅的,白的,綠的。。。別問我綠的是啥,可能是鏡子反光?確定非刀傷,沒有翻滾的痕迹~
然後我去醫院縫針的,我媽在哭。。。

高一上半年,聚眾鬥毆,派出所呆了24小時,額。。。沒重大傷亡,就是旁邊的老奶奶看見有兩伙小兔崽子打架,報警:有人打架啊,上百人啊,黑社會啊!!!真抬舉我們,不就一群學生么。。。
然後家裡來撈人~我爹又領我去醫院了檢查一番~
(抱歉只念到高一。。。實在不適合活在學校這個和諧的大家庭)
那個年代,尤其是學生,思想都比較淳樸,有冤抱冤,有仇報仇,沒人考慮報警,訛人,這還是比較好的~

本人小地方,縣城,屁大點的地方,天高皇帝遠,社會還是很安康地,校園鬥毆出事還是比較多地!

案例一:
大概原因就是學生特色,A搶B女朋友,然後,B把A打了,A也氣不過啊,第二天在學校廁所把B捅了,B當場死亡!A判幾年不知道~~~
這符合題主所說的的極大仇恨:奪妻之恨!


案例二:
甲單身家庭,跟他親爹生活,他一直認為他媽出軌是他繼父的錯,然後16那年把他後爹砍死了。。。你沒看錯,砍死了,要知道捅死人容易,砍死人很難地!!!
甲兄由此蹲了三年看守所。。。你沒看錯,就三年。。。他親爹給對方賠了不少錢,免責啊!!!
這也符合題主所說的極大仇恨:奪媽之恨!

案例三:
那時候我剛參加工作,由於某領導比較猖狂,某職員懷恨在心,在一個風和日麗的早晨,於辦公區用衣物將此領導蒙住暴打,同事們看見紛紛慨之以手,讓丫狂,削丫挺的!此領導入院半年。。。
涉事人員開除,刑拘,加賠款。。。
當時都挺開心,事後都萎了~

這應該屬於工作糾紛~~~

案例四:
A和B屬於同事關係,某日口角,雙方都挺硬氣,拎著椅子就上了。。。事後,B某人全身骨折!!!A賠了200多W,B還沒康復!這還不訛人啊!B真沒康復!一年有餘,自己住拐行動相當艱難。。。

都挺激情熱血,乾的電閃雷鳴,一個入獄,家人代賠償,一個以後可能都無法硬了。。。

這屬於瑣事糾紛。。。

以上案例,絕對真實可靠,誰感覺自己挺硬氣,就打吧,只要你有錢賠償,只要你有權撈人,或者你有大好的青春去蹲監獄。。。

案例一的AB君算是我同校同學,案例二的甲某人,屬於我姑父看守所看管的犯人,案例三那位領導,是我前領導(我都自營業多少年了),屬於康復後調到我所在的部門~案例四那倆逗比。。。有一個我認識~

這還沒碰到訛人的!!

咱再看下網上著名段子:
寶馬君撞了老大爺,
老大爺起來拍拍塵土欲走,
寶馬君破口大罵:老東西走路不長眼睛啊!
大爺說了:你再罵一句,我躺下了啊!
寶馬君:大爺您沒事吧?大爺我錯了,我開車不長眼睛,大爺您慢走~

有那動手精力,好好賺錢吧,受委屈忍著別讓你爹媽妻兒掉著眼淚陪著錢~你當時痛快了,有本事去監獄別撿著肥皂哭!

你當你是薄哥啊,終審還玩單人演講←_←

我昨天剛回答一個問題,某女問她老公死了,房子歸誰的話題。。。

你不好好活著,你老婆/公肯定不是你的,你爹媽白髮送黑髮,還要和你老婆/公去撕逼,你兒子/女兒是誰的更不知道了。。。

退一步,海闊天空,伸一手,家破人亡!

別感覺自己牛逼。。。自己百度搜搜那些打了人下了馬的領導~

你當你很流弊。。。你是沒碰到傻逼。。。


我跟你什麼仇什麼怨?
我跟你什麼仇什麼怨?
我跟你什麼仇什麼怨?
你打我啊!!!你打死我啊?
我身子弱,你打死我啊?
我跟你什麼仇什麼怨?什麼仇什麼怨?
我就不讓你下車,你打我啊?打死我吧!
什麼仇什麼怨?

我聽夠了好嗎?我我要打你了!我要打死你!我X你媽!打死你!

看到有人贊補個圖


這是一個偽命題。

當你還能思考「要不要揍他的時候」,你就不是「忍無可忍」的狀態。


「能動手就別嗶嗶」這種話當玩笑說說就好了,
別真傻逼兮兮的當座右銘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哪來那麼多人崇拜暴力。
你打過幾個人,能打過幾個人,賠得起多少金錢和青春。
還心口壓抑了很久的野獸,看著真是羞恥。
三觀格格不入轉身離開就好了,
道不同不相為謀。
要有多中二才會想靠拳頭解決觀念衝突。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傷,死亡十年以上,無期,死刑。
當然,如果這些你都不在乎,那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畢竟你爛命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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