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徐志摩胡適郁達夫等人嫖娼的事情是否屬實?胡適為人師表,該如何評價?

徐志摩也像他的高中同學郁達夫一樣去嫖過妓,嫖妓完了之後親筆寫信給夫人陸小曼,向他彙報戰況。那是1931年6月25日徐志摩在寫給結婚不到五年的老婆的信中講:「說起我此來,舞不曾跳,窯子倒是去過一次,是老鄧硬拉去的。再不去了,你放心。」

10月1日,他又在給老婆陸小曼的信中主動坦白再次嫖妓之事:「晚上,某某等在春華樓為胡適之餞行。請了三四個姑娘來,飯後被拉到衚衕。對不住,好太太!我本想不去,但某某說有他不妨事。某某病後性慾大強,他在老相好鶼鶼處又和一個紅弟老七發生了關係。昨晚見了,肉感頗富。她和老三是一個班子,兩雌爭某某,醋氣勃勃,甚為好看。」
不知上述是否屬實,尤其胡適為人師表,或是那個時期的道德觀念與現在不同?


屬實。

剁手小王子胡適同學也曾是吃喝嫖賭五毒俱全的少年,他十八歲那年,已經是1909年,清朝兩江總督贊助的新公學宣布解散。
苦逼啊。
鬱悶啊。
閑得蛋疼啊。
於是胡適被同學拉著喝酒唱歌,過了一段十分墮落的性生活。
後來他在回憶里如實交代了自己的滔天罪惡:

何德梅常邀這班人打麻將,我不久也學會了。我們打牌不賭錢,誰贏誰請吃雅敘園。我們這一班人都能喝酒,每人面前擺一大壺,自斟自飲。從打牌到喝酒,從喝酒又到叫局,從叫局到吃花酒,不到兩個月,我都學會了。

好的。
不愧是逛過窯子的,嫖娼都能說得如此淡定。

徐志摩呢?
也很坦白。
他日完以後,寫信給陸小曼時是這樣說的:

說起我此來,舞不曾跳,窯子倒是去過一次,是老鄧硬拉去的。再不去了,你放心。

好樣的,知錯能改……怎麼可能!
幾個月後,又嫖上了。
再次主動坦白:

晚上,某某等在春華樓為胡適之餞行。請了三四個姑娘來,飯後被拉到衚衕。對不住,好太太!我本想不去,但某某說有他不妨事。某某病後性慾大強,他在老相好鶼鶼處又和一個紅弟老七發生了關係。昨晚見了,肉感頗富。她和老三是一個班子,兩雌爭某某,醋氣勃勃,甚為好看。

好。
我給大家總結一下老徐到底在說啥:

我不想去,我是被胡適他們拉著去的,我只是看看我絕對沒摸。

這是徐志摩無處放屌的寂寞,大概得益於屢屢讓陸小曼北上,一直不能成行,沒有太太在身邊,就過不了性生活。
還是需要釋放的。

至於郁達夫,說他變態,那不對,他是經歷了一番思考的,《沉淪》其實是以他自己為藍本的小說。
起初:

我一個人住在被厚雪封鎖住的鄉間,覺得怎麼也忍耐不住了,就在一天雪片還在飛舞著的午後,踏上東海道開往東京去的客車……受了龜兒鴇母的一陣歡迎,選定了一個肥白高壯的花魁賣淫女,這一晚坐到深更,於狂歌大飲之餘,我覺得竟把我的童貞給破了。

幹完就完了?
不。
幹完以後,郁達夫就來到了他的聖賢時間:

太不值得了!太不值得了!我的理想,我的遠志,我的對國家所抱負的熱情,現在還有些什麼?還有些什麼呢?

懺悔完畢,下回還嫖:

沉索性沉到底罷!不入地獄,哪見佛性,人生原是一個複雜的迷宮。

從此一有煩心事就往妓院跑,越嫖越煩,越煩越嫖。
曾和某妓狂干四五天。
干到腰酸。

好。
題目問:如何評價為人師表的胡適嫖娼?

討論任何人為的事,不能顛倒次序。
文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文人。
男人是人,女人也是人。
所以我很理解大家所有的邪惡的,善意的心思。
我們常說有錢讓人變壞,其實不是有錢讓人變壞,是有錢能讓他行善,有錢也能讓他使壞。
窮逼想行善,救幾個落水兒童就很棒很棒。
富逼想行善,資助幾個貧困兒童就很不錯了。
窮屌來了性慾,擼一發心滿意足。
富人來了性慾,去趟天上人間。
這都是一樣的道理。

文人嫖娼豐富創作,是能豐富艷遇和訴情。但要說文人嫖娼能寫出好文章,這是個偽命題。嫖娼的文人,多半不拘泥規矩,俗稱不要臉……算了不說了。總之,所謂真性情也好,不正經也罷,在文章里有啥說啥,才是好文章。
就好比季羨林日記里寫的:

  • 今生只願多日幾個女人。
  • 我要去籃球場看大腿。

所以,身處貧困的人說什麼等我有錢以後絕對是個清官,絕對不會那麼好色,絕對不會過那麼奢靡,這話很不可信。
達官貴人,娶二姨太三姨太,這是過去的事,往後不讓納妾,那就包二奶,不讓包二奶,那就養小三。走街上忍不住看美女大腿的,有朝一日有了錢,或者有了權,難免會做一些讓旁人覺得匪夷所思的事。做不來,或許是本身對妻子和家庭負責任,或許本身就是個自我約束能力很強的人,還或許根本就對性沒有什麼慾望,再或許,是怕群議。
那是道德的譴責。

剛好胡適不怕。
徐志摩不怕。
郁達夫更不怕。
甚至鄭板橋也不怕。
杜牧不怕。
杜甫也不怕。

胡適為人師表,這話只說對了一半兒。
胡適嫖娼的時候18歲,結婚27歲。不能說為人師表居然嫖娼,得說年紀輕輕就去嫖就去賭。他的婚姻是包辦婚姻,結婚以後還嫖,我們當然可以理解為婚姻不幸福不美滿,夫人和自己的三觀差距太大了。
但胡適依然比我們坦誠。
他講:

我就是好色。

相較於其他道德,誠實是最奢侈的品質,從感情上講更是如此。所有人因為忌憚而說著最道德最正確的假話,我們不是沒有過過這種時代……

你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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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諸多同學有自暴自棄和自帶優秀到沒朋友的戾氣的言論,豆叔有必要說你們一下。
胡適先生後半生的言論和行為我怕你們這輩子都看不到,正如知友 @伊邦 所言:

胡適部分在《胡適文集》第一冊可以找到。另外,樓上說什麼政治正確之類的酸話,胡適在他的四十自述或口述自傳中坦承這些經歷時是帶有悔意,不是認為講出來就沒什麼了。至於為什麼接受包辦婚姻,樓上也講了,在那個年代,訂婚後被拋棄的女子往後大多悲苦,很難以承受那個社會風俗下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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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如果是女性你一定就不會這麼講了吧?
很抱歉,不管是誰,我都這麼講。
(女主出現)女友清純可愛,我很愛她準備結婚了,偶然發現她有一夜情的歷史,我接受不了整夜睡不著,怎麼辦? - 豆子的回答:

我們不妨回想一下在論壇或者微博里,男性出了問題以後大家的反應,很遺憾的是,這個比例是剛好反過來的。
意即是說,人們總是傾向於站在自己的立場為同類辯護,卻極少思考問題的背後究竟隱藏著怎樣的玄機。

當你真正愛上一個人,你會厭惡放縱的自己。
當你真正懂得人生的艱難和辛苦,便會對這個世界充滿善意。


給第一的豆子的答案補個圖←_←


普通老百姓(含國外)有一個壞毛病,或者壞的思維方式

就是暈輪作用太強

看到某人一個優點 ,就會聯想這個人是完美的

如果這是個活生生的人,有缺點,他就會覺得自己被欺騙,去憎恨這人

我去,那些是你自己幻想出來的完美品德好不好


社會風氣而已,都是隨大流。

若說評價,那時的男女地位差異還是令人不爽的。私以為嫖這種私事,夫妻二人能觀點一致即可為。可惜陸小曼斷不能寫信給徐志摩:「今日與女伴煙館相會,一男妓半裸而入,顧盼待沽。見其舉止粗俗、面容不修,竟是與你相比別有一番風情,不由嘗之。事後倍感空虛,並無甚趣味。仍是自家先生最好。決計以後再不試此事。」


最愛這種文人八卦了,一起來八一八再評一評最歡樂了=。。=

胡適就是個超級都。市。大。嫖。客。嫖遍北上(就差廣),嫖遍大江南北,走到哪兒嫖到哪兒,簡直沒在客氣的。這完完全全是真實的,無需置疑,因為在胡適的日記、在胡適文集里寫到關於他逛窯子、叫局、吃花酒的次數兩隻手加兩隻腳都數不過來,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經過,他一點點都不漏下。咱胡適老先生最大方最偉大的,是不僅自己嫖,還帶朋友一起嫖;不僅在外面嫖,還叫到家裡嫖;不僅嫖,還搞研究,簡直可謂以考察窯子為己任。

我沒有嗜好則已,若有嗜好,必沉溺很深。我自知可以大好色,可以大賭。我對於那種比較嚴重的生活,如讀書作詩,也容易成嗜好,大概也是因為我有這個容易沉溺的弱點。「

這是胡適先生自己在日記里寫的,這就解釋了他為什麼如此沉溺於嫖娼這件事,還如此樂在其中。雖然後來他也悔改了,也覺得那麼做不成事體了,也表示羞恥了,但這沒有改變他曾經專註嫖娼許多年的光輝事實。

郁達夫和徐志摩不是很想具體說。郁達夫在我心中是個頂級變態,如果把他放到電影里,我覺得瞬間就能為他塑造出一個角色:從小有心理陰影,因為性無能而對異性有無限仇視的變態連環殺手。徐志摩在我心中則是個低級色狼,還有濃濃的屌絲感,具體不表。這倆人嫖娼我覺得是真正的情理之中,如果沒有我才覺得奇怪呢。

為什麼胡適這樣一個人們眼中的坦蕩君子會這麼坦然的在自己的作品裡記錄自己的每一次嫖娼?因為他將嫖娼視作風流浪漫之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這和整個民國時期的大環境有關,當時嫖娼在文人中間甚為風行,大家都認為叫局是體現文人風骨的事情
那為什麼民國時候文人風氣又會如此?就再回頭向歷史追溯好了,一下就發現!唐宋元明清,沒有哪個朝代的文人不愛嫖,蘇軾、白居易、杜牧、柳永、歐陽修,隨便念幾個語文課本上鼎鼎大名的詩人詞人,哪個不愛嫖?簡直可謂沒有青樓,不成詩詞,隨隨便便就能說出許多關於嫖娼的艷詩艷詞:「留戀處花街柳巷,意難忘白衣卿相」;「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這個是最最讓我三條豎線的,杜牧你這個臭不要臉的!);「酒樽中置千斛,載妓隨波任去留」;「身似何郎全傅粉,心如韓壽愛偷香」......太多了,不要客氣,再來個三百句也沒問題。
說白了,文人多愛嫖妓。我不是說所有,而是文人中戀花狎妓的多。這一方面,可以說是才情所致;另一方面,卻也可以反過來解釋:悲傷與失意是創作的源泉,悲傷失意過後文人們幹啥去了?溫柔鄉里尋安慰呀(胡適開始嫖妓也是在上海中國新公學解散之後開始的),不嫖又何以療傷?那療完傷又豈能不抒發胸臆?那些明裡暗裡透露著脂粉香的作品,不就是這麼來的么。

然而我認為他們嫖妓和他們的才華是要分開來看的,反正也沒有要他們做男朋友哇,計較這許多做什麼呢?大可以一邊欣賞他們的佳作讚美他們的才華,一邊唾棄他們流連花街柳巷的行為一百遍啊一百遍,這兩件事情沒有任何衝突。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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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死了吵死了吵死了,我刪了不就好了嗎!頭好痛 o(π_____π)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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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我的公眾號就對了!(元氣的揮手)

http://weixin.qq.com/r/YD9geLzE5uGZrfgb92py (二維碼自動識別)


我抽煙,喝酒,賭博,嫖娼,但是我知道我是好漢子——胡適之


蔡元培辦進德會,會員不許嫖娼和抽鴉片。這意味著沒有「進德」的「普通德」水平的北大教員是默認可以嫖娼抽鴉片的,而且事實上他們也確實如此。陳獨秀是進德會成員,但是兩次鬧出嫖娼事件。創造社的人都是這方面的專家不提。

魯迅和學生搞關係,在現今的美國,即使不是婚外戀而是正當戀愛,這一條罪名就可以讓他徹底在學術圈除名,他的論敵也就不用苦心積慮說他是共產黨了。而且魯迅還多次對許廣平說,我一個人掙錢比你出去工作多得多,你出去工作還不如給我帶孩子,於是許廣平在魯迅死後才能出去工作。魯迅生前,她的主要角色就是照顧魯迅和周海嬰的老媽子。(當然我支持她工作不等於同意她工作中做的某些事)。

正是因為所謂人性解放往往是男性性慾的解放,才會有女權運動取而代之。什麼是壓抑人性自由,什麼又是合理正當地限制人的墮落和貪慾,這個界限,人類社會從來都只能慢慢摸索,沒有最終的答案。而五四時代,只是這探索過程中的一個環節。

在那之前是宋代以後的千年封建壓迫,他們開天闢地,把人拖到自由的領域。但開闢以後,新和舊的混合也很困擾他們。首先就是家裡那個父母包辦的老媽子怎麼辦的問題。胡適和魯迅都不忠於原配,但都養了原配一輩子,這是那個時代荒謬可笑卻無可奈何的搭配。胡適更了不起,不僅給錢,也給人,明明不是自由戀愛,但裝也堅持到最後了。換了你們,如果能做到,再來噴他吧。他們不是聖人。

按照現今標準,他們誰也進不了北大的門。魯迅周作人學歷不夠而且不對口,胡適沒拿到學位,陳獨秀又是什麼東西?可是真正意義上的北大是他們建立的。

當然,在這個意義來說,民國文人八卦圈裡最了不起的,是張幼儀。無論在什麼時代,能克服自身弱點,勇敢向時代邊緣挑戰,成就自由獨立人格的人,都是最偉大的。一個女子在那樣的時代,能夠在被拋棄之後站起來做個大寫的人,徐志摩配不上她。


別說這些文學上苦心孤詣的他們要發泄性慾,我論文寫到半夜,一陣陣發狂,都想拉個人大戰三百個回合然後再冷靜地寫文。我是女的。


人們在無知的時候崇拜,在一知半解的時候輕蔑。


我是想說,眼下對徐的認知,還停留在一個較淺的層面上,僅止於對他的詩歌與散文的欣賞,還沒有上升到對他的個人品質與社會理念作深入研究的層面。他的人格的魅力,他的思想的澄明與精湛,都還沒有引起人們的關注。這些年,我一直想寫一本《非才子的徐志摩》,就是不說他那些愛情故事,只從個人修為、思想精進、社會擔當這些方面看徐志摩是個怎樣的人,對中國社會的進步起了怎樣的作用。他在北京大學學的是法律,在美國克拉克大學學的是歷史,在哥倫比亞大學學的是政治學,在倫敦大學學的是經濟學。在那一茬文化人里,受過這樣完整的社會科學訓練的人也是不多的。碩士論文是《論中國婦女的社會地位》。最近又發現了他寫的關於社會主義的萬字長文。可見他對社會問題的重視。回到國內,幾乎參與了當時所有的政治與思想方面的論爭。也就是說,撇開那些風流韻事,更能看出徐志摩是個怎樣的人。

作家 韓石山


看你從什麼角度解讀。
以胡適為例。

如果因為別人的宣傳、或是胡自己的標榜讓你感到他是你心目中的道德楷模、正人君子,那麼他嫖妓就是很嚴重的事情,你絕不可以視而不見。

如果胡是你心目中的文學巨匠、思想大師,那麼他嫖妓和他的學術成就沒有什麼關係。就像馬丁路德金的私德也引發廣泛爭議,但他在黑人爭取權利運動的功績不可抹殺。就像蘇東坡流連青樓狎妓成性也不妨礙他在文學上的耀眼成就。 這道理放到徐志摩這類小清新范兒的名人身上也是一樣。

嫖妓是道德問題,而人無完人。其實,大師們都不是聖人,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身上的缺點跟普通人一樣多,一句話,在市井的生活中,所謂大師也就是一俗人。

再舉個例子。抗戰期間成立於昆明的西南聯大,彙集了中國眾多大師,可謂是群星閃耀,群英薈萃。按理說頭頂那麼多頭銜和光環,大師們之間應該是其樂融融惺惺相惜為學生們做表率吧,可是我讀到當時名人的回憶文章和歷史紀實,那裡面大師之間爭風吃醋、互相攻詰,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而互相看不順眼,甚至謾罵詆毀,簡直不勝枚舉,很多衝突的原因說出來都讓人啼笑皆非,就跟鄰家大叔大媽背後說人閑話、當眾罵街的情景一模一樣。

所以,學術上的大師多,道德上的大師很少,大家都有些見不得人的小秘密,都干過不少見不得光的齷齪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那些俗人俗事,大師們也不例外。看多了名人、大師、政客的奇聞異事,胡適那些人的那檔子事我已經不覺得能毀三觀了。


梁實秋的散文里寫過,徐志摩去找他,說胡大哥請吃花酒。他徵得夫人同意後前往。
程季淑:「你去嘛,長長見識」「哎!你什麼時候回來?」梁老老實實地說:「當然是吃完飯就回來。」
席間照規矩寫條子請素來相與的姑娘。梁大窘,胡適解圍說「那就由主人代約一位吧」。當時估計梁尷尬的不行。
他回來說「那滋味很不好受」,「買笑是對女性的侮辱,與我而言痛苦的經驗」云云。一直覺得梁是一個很可愛的人,而且對吃東西還那麼在行。


1.應該屬實,因為不僅見於一家之言,還可以從相關文獻中相互印證

2.嫖娼在當時的風氣之下,只能說是行為失檢,小節有虧

3.這些人當時屬於新派知識分子,鼓吹民主平等,以尊重女權自詡,所以這樣的行為,比起舊式讀書人,更易讓人感到失望,這也是理所當然

4.這種行為,我個人感覺:一是他們畢竟是從舊傳統中走出來,他們的平等,尊重女權都是有限度的,錢鍾書在《圍城》中有這樣一段話:董斜川維持老派文人對女人的態度:同妓女放浪形骸,是名士的風流;對朋友的內眷目不斜視,這是君子的禮節。(大意)人都是歷史中的人,不可能割裂,而且到了今天,違背性工作者意願發生性關係是否算強姦不還是有爭論嗎?二.人都是變化的,年輕時自認為倜儻風流,晚年未必不自傷薄倖,否則杜牧也不會有」十年一覺揚州夢「的感嘆了;同樣年輕時以道德自律,後來也未必不感到委屈了自己,魯迅一開始是決定要陪著朱安做一世的犧牲的,但後來還是跟許廣平戀愛生子。高估自己,是人人都常犯的錯。三.人都是有影子的,一個沒有陰影的人,或者是沒有被發現,或者是被更大的陰影遮蔽了。


這就是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價值觀基本一致。我蠻贊同他倆在一起。


讀書人的事 能叫嫖


只是不那麼政治正確罷了。文人也有需求何況尋花問柳被文人擺弄一番更添情趣呢?高票答案里他們的自白多萌吶!


又該祭出這段話了

卡爾·波普曾經提出一個重要概念,叫作「開放社會」。所謂開放社會,就是人們變得更尊重多元政治和多元文化。因為沒人真正知道什麼是「理想的性行為」,所以也就沒人可能任意判斷、指責與傳統或多數人行為模式不同的性行為。在一個界定人們基本行為規範、不得損害他人實際利益的法律約束下,人們應該更多地尊重陌生古怪甚至令人驚詫的性行為。當年,薩德侯爵將女人綁在床上用樺木條抽打,用小刀割開肉並滴入蠟燭油,還要聽她讀復活節悔罪禱文的時候,曾留下名言:「何時人們才能明白,人群間性趣各異,或古怪或另類,並不直接取決於我們每個個體從大自然習得的行事方式,品味並無高下之分。」


嫖就嫖了,多大事兒啊。

在自願、安全的前提下,

別說「風氣不好」的當時,就算是「風氣好」的現在,我也不覺得嫖是多大的罪過。
多人、近親、婚外什麼的都不覺得是問題——雖然想一想心裡可能會有點不舒服。
聽說海豚也會自願,不知是真是假,如果是真,人外又能怎樣。

我不能理解的是,關於性交和生孩子這兩件事情,前者是當事人自己的事情,後者牽連到了無辜的生命——
可為啥很多人對別人性交的時間地點人物起因經過結果都要弄個清清楚楚,卻連自己生孩子這種大事都搞得馬馬虎虎?


突然想起《麥田裡的守望者》塞林格這個梗:我覺得愛是觸碰雙手又收回。


是否嫖是別人的私生活,與其人品、成就無礙。
而且所謂道德標準,也是隨時間不斷變化的。不該用當前的道德去度量古人的行為。


這個叫「老派文士的風流(語出《圍城》)」,當年流行這個, 這些有名的文人基本都是富二代出身,泡個妞,狎個妓算甚鳥事。

「教員中間有喜作側艷之詩詞,以納妾狹妓為韻事(以納妾為韻事的有辜鴻銘,劉半農等,詠妓的有陳獨秀,黃侃等,後來又有吳虞。陳尤喜涉花柳)。以賭為消遣者,苟其功課不荒,並不誘學生而與之墮落,則姑聽之。」——蔡元培

其中有一妙人,和一個妹子(林微因級別的),說:「哥們喜歡你,可是太不懂女人了。我決定嫖遍天下妓院,懂得女人了再來找你...」然後嘛,小弟才疏學淺,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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