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剛去世,爺爺就要和保姆結婚,怎麼辦?

同學奶奶剛去世,爺爺就要和保姆結婚,怎麼辦?


這一刻突然覺得老傅太了不起了,不愧是能抽特殊材料做成的煙的用特殊材料做成的人

志新:行啊爸!您要看上誰了您說話,我正想給我自己找個後媽哪!

傅老:不要開玩笑!我現在哪兒有這個心思!簡直是胡鬧嘛!那天還不知打哪兒領來個安徽

小保姆,說只要能在北京落上戶口,不挑歲數大小……我就是意志再堅強也不能這樣

考驗我吧?弄個十八九歲的大姑娘在我眼面前晃悠,萬一……我的

晚節還要不要了?後人會怎麼評價我啊?我的追悼會還開不開了?


謝邀。

講個故事。

朋友X是個公務員,人很老實。最近攤上一個很鬱悶的官司。準確的說,是X的父親遇到了鬱悶的官司。作為長子長孫的一家,X家的奶奶去世很早。爺爺是機關老幹部,自己住著一套單位分的房子,兩層,國有土地,按照今天的標準,可以算作是別墅。

X爸爸這一輩有三個兄弟一個妹妹,家裡四個孩子,一家還算是和睦。除了X爸爸,其他幾個孩子都在外地,只有X爸爸在本地機關上班。一家人要到了十一、過年才能回家團聚。獨居的爺爺生活不便,包括X爸爸一家也有自己分的房子,不和父親同住,於是幾個子女各處1/4,聘請了一位保姆照顧父親的起居飲食。為了生活方便,房子又大,在爺爺的張羅下,保姆的丈夫從外地搬來與保姆一起住在老人的房子里。

幾年過去,老人去世了。彌留之際,子女卻沒能見到老人——X的父親幾次回家,都被保姆擋在門外。保姆說,老人的意思,孩子不孝,斷絕關係,堅決不見面。無奈報警,警察到了現場,保姆依然不肯開門。警察說,你們這些家庭內部的問題,我們不便參與。兄弟妹妹從外地趕回來,大家又一起上門,結果保姆和保姆的「丈夫」還是堅決不肯開門。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老人去世。

親友給X父親出了很多主意,有說撬門的,有說翻牆的,有說去單位鬧的,出於種種考慮,X一家都沒有採納。事情鬧到了這個時候,幾個子女才得知三個驚人的事實:

1、保姆和老人已經領證,是夫妻關係
2、老人留了遺囑,一切財產包括撫恤金,喪葬費,皆有保姆繼承
3、房產證已經過戶到保姆名下

子女無奈,只好起訴,要求法院確認遺囑無效、過戶無效,按照法定繼承分割財產。這個案子涉及到以下幾個點:

1、老人和保姆結婚並立遺囑是否違背公序良俗
2、保姆在老人去世前控制老人取得遺囑是否屬於脅迫
3、撫恤金喪葬費是否屬於遺產
4、奶奶先去世未留遺囑,房屋過戶是否有效

經過朋友X的同意我將這幾個問題的答案順便手打如下:

1、1和2都需要原告方舉證,一般法官有自由裁量權但是不會輕易確認遺囑無效,而是要求原告來證明老人是受了脅迫或者舉證有違背公序良俗的情形。這樣的案子原被告各有勝算。

2、遺囑裡面存在部分無效的問題,首先撫恤金喪葬費不屬於遺產,它本身就是給家屬的,但是這並不妨礙保姆以妻子的身份取得這些費用。而在老人去世前由於保姆和老人共同生活,法院也有理由相信雙方可能是存在真的感情,且保姆盡到了老人生前贍養老人的主要義務,相反由於子女人在外地,只有過年過節才回家,要說子女盡到了義務有些勉強。

3、由於妻子先去世,妻子名下的財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被子女繼承,老人遺囑中只能處理屬於自己的一半。但是有一種例外情況,就是妻子去世時房產沒有房改,去世後房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享受本人工齡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齡優惠後所購買公房是否屬夫妻共同財產的函&>的復函》,夫妻一方死亡後,如果遺產已經繼承完畢,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積蓄購買的公有住房應視為個人財產,購買該房時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齡優惠只是屬於一種政策性補貼,而非財產或財產權益。夫妻一方死亡後,如果遺產沒有分割,應予查明購房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積蓄,還是配偶一方的個人所得,以此確認所購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果購房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積蓄,所購房屋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幸運的是,房子幾經周折,還是被我們拿回來了。故事說完了。

這種事情我聽說不止一次了,估計在相關的圈子裡會有更廣泛地流傳,比如家政服務圈。俗話說: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幾個道理:

1、不要給老爺爺找女保姆
2、男人好色並不受年齡限制
3、保姆不等於不懂法
4、子女應該多照顧老人
5、對老人來說,親子女未必比保姆可靠
6、誰控制老人誰控制遺囑
7、不要以為爸爸的房子當然就是給兒子的

所以題主遇到的情況是比較糟糕。建議先把父親接到自己家,或者帶著爸爸環球旅行玩他一個月。辭退保姆換一個,或者乾脆搬回家去住。感情的事情,你孝不孝順也好,保姆和老人是不是真愛也好,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若是想要和和睦睦的解決,恐怕一定也要花上同等的精力和付出才行。親兒子還沒有小保姆上心,不能一味的責怪老人家好色,出了事情再找律師打官司,多沒意思啊。


兄弟,你不考慮建議你同學調查一下他奶奶是怎麼死的。


不知道被哪個大v點贊了,這個陳年答案一下引來了那麼多的關注。原本只是想以我們家的事兒,給題主一個提醒,卻引來各種罵人的,道德高地噴我家的口水,別的我都當沒看到,但是把那個女人叫成我後祖母的;把我和我叔兩家也說成只知道錢,跟那個女人是一路人的,這兩點我不能忍。
本人極其討厭地圖炮,但是文中出現了"蘇北"這個詞,引很多人異議,我只是忘了保姆是具體哪裡人了,框個大致範圍,這裡沒有別的意思,我自己嚴格說也是蘇北的。
對大家一直噴的幾個點也解釋下並闡述下我的看法。

"老人要怎麼樣是他的自由,畢竟是保姆照顧他那麼久"
我覺得,老人上了年齡後,由於生理退化的原因,很多時候變的像個孩子,容易被蒙蔽;而此時卻矛盾地掌握著家裡的權威和財產,放任孩子身懷巨款於大街上,被騙了被拐了,即使人販子照顧過他把人販子捧成聖母,人販子依舊是人販子,人販子眼中只有錢。

"老人的錢是他自己的錢,想給誰花給誰,他樂意就行了,子女只有繼承權,沒有使用權,我叔尿毒症老人沒必要資助。"
除了上面說的,我覺得,所謂老人的錢與子孫輩無關,在每筆財產切割清楚時我是同意這種觀點的,但是,以我國的習俗,家中的長輩,是代表家族持有財產的,就比如說我奶奶去世了,家裡不會要求分割繼承奶奶財產,全部歸到我爺爺名下,手續也簡單。就比方說,您得了重病,需要承擔超出您能力的醫療費,此時您父親拿著他名下的家裡的錢在外面養小三,卻對你不聞不問,您要說您認為您父親做的對,您無權干涉,將心比心,那我沒話說了。只是要注意別在道德高地上凍感冒了。

"錢錢錢,就知道錢,一句一個老頭子,沒有任何尊敬,其實你們家人跟保姆也是一路人"

我的確看重錢,我覺得老人娶保姆這事上,財產是極其重要的因素,沒必要白蓮花一樣避而不談,因為目睹了我叔的事情之後,我切身感受到了錢的重要和生活的重擔,我叔死了後,我堂弟,就是我叔的兒子,也就為了比國內多一兩千的工資,跑去奈及利亞打工,危險而辛苦。如果老頭子不這麼亂來的話,我們完全沒必要那麼辛勞。我不想喊他爺爺,才喊他老頭子,真的,尊敬老人並不是尊敬的年齡,而是與年齡相匹配的閱歷,品格與處事方式,我自己感覺,我爺爺真不值得尊重。"
另外,您如果看仔細的話,我有說過我爺爺生前對任勞任怨的奶奶並不好,做飯多放一把米,擦屁股的草紙用時候少疊一次都會招來謾罵,而老了糊塗之後,卻把百多萬的錢給了那個女的。。換誰服氣?我雖然提了錢的事兒,也有不甘的心思,但是我們實打實沒拿錢,別因為我提到過錢就認為我們眼中只剩下錢,你們口中辛辛苦苦黃昏真愛卷了百多萬,骨灰盒往我家一扔就走了。

"老人住院喊『天開眼』,畜生一樣的子孫"

住院那句"天開眼",我深有同感,我家把小房間賣了後,保姆看撈不到房子,就開始惦記起房子錢,才攛掇老頭子告我家。賣房的錢全用來還貸款了,這時候起訴逼我們要房款,真是往死路上逼,我家真拿不出錢來了。臨開庭撤訴,我都覺得是我親奶奶罩我。

"法律解決,把老人搶回來"
的確失策零幾年的事兒,那時候法制意識也沒那麼強,我也才初中,那個女人也在頻繁換著住處,很難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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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擦咧,這個問題簡直是為我家的噁心事情量身定製的。。。翻版
忠告就是:
一定要看住老頭子!!!一定要看住老頭子!!!一定要看住老頭子!!!不能讓他偷偷跟保姆領了證!!!不然家業什麼很可能都沒有了!!!

我爺爺1924年生,江蘇金湖縣人,39年參加新四軍,42年負傷後至後方療養,小時候我看到過他當命根子一樣保護著的,陳毅,粟裕簽過字的委任狀,各種軍功章。後工作調至無錫工作,與我奶奶育有我爸爸和叔叔兩個孩子。
01年時候我奶奶腦溢血過世,兩家人商量著如何安頓老人。早年我爺爺單位分了兩套房,一個八十平米左右的套間,一個四十平米左右的單間。原先我叔家跟我爺爺住套間,我們家圖個隱私清凈(老幹部脾氣控制欲特強),住的小的單間,後來由於我長大了我們家咬咬牙又重新買了房子,小單間出租。奶奶去世後老頭子就把兩套房產分了,由於叔叔身體不好,叔叔家拿大的,我們家拿小的。兩家都沒意見。
兩家人和老頭子一起商量的結果是一家住一個季度,大家各自照顧老人。住了半年後,老頭子說太無聊,非要鬧著住敬老院,沒辦法,我們兩家人開始考察敬老院,原來住的新村裡面有家敬老院,離兩家都很近,老頭子想住進去,兩家人考察過後否決了,原因是去看的時候正好看到護工對老人比較粗暴,失禁的老人直接拿個墊子或尿袋屎尿橫流的。。

最後選了一家離家八公里左右的環境比較好的敬老院,老頭子開開心心住了進去,我們每周去看他一次。。
到後來出了問題了,據說老頭子跟敬老院一個保姆好上了,家裡人全蒙逼了。。去一看,尼瑪真是,要鬧著結婚了,查了一下,那女的才跟我嬸嬸一樣大,有老公有子女在蘇北,我們懸著的心下來了,但是這個敬老院是沒法住了,我們帶著老頭子離開了敬老院。為了這個事情兩家人那裡,老頭子都不肯住,沒辦法,我家清退了小單間的房客,把小單間給了老頭子住。
那女保姆請了記者在報紙上罵我們兩家,說他們是什麼「黃昏戀情,純愛,無奈被不孝子女反對,棒打鴛鴦,希望得到社會的關注什麼的」我們兩家知道了也就笑笑。。
後來據說老頭子把那個保姆領回單間了,兩家直接炸了,過去一看,更蒙逼的是他們居然已經領過證了!!!媽蛋那保姆上次不成火速回去跟原來相公離了婚,然後又跟老頭子領了證!!
我媽性子急,直接跟那女的吵了起來,砸了自己家一張桌子兩張椅子,媽蛋,抽屜里還有那個保姆帶過來給老頭子看的黃碟!!!
事情鬧大後,老頭子跟保姆搬出去租了房住,我媽一氣之下把小房子賣了!蒙逼的是我擦咧,沒多久我們家就收到一張法院傳票,小保姆老頭子把我們家告了!!說要收回給我家的房產,供自己生活所用,現在房子沒了,要房款!!!老頭子在過戶時候加了一句「到閉目為止」的,諮詢過律師後我們勝算不大,開庭前一天,我們得到消息,老頭子住院了,那個保姆撤訴了!!我媽就說天開眼!!
小保姆事後就帶著老頭子走了,以合法夫妻的身份在外面租房子過了
由於老頭子是老幹部,資歷也比較老,基本生個病就去老幹部病房就行,什麼葯都上貴的,0506年那會就一個月六七千退休工資了,一年領十四個半月工資,在那時候絕對算高收入,後來不斷漲薪,又是抗戰負傷老兵1415年那會一個月工資漲到近一萬。日子起碼過的不會差吧!!!
但是!!!這女人是為了錢來的!!為了節約成本什麼都做的出來的!!
過年時候去找老頭子拜年,那保姆帶他住的是城鄉結合部那種等拆遷的單層破房子,跟豬窩一樣的,什麼東西亂丟亂放,老頭子精神渙散,兩個孫子都認不出,口齒不清。。。
我問那個女的,我爺爺的各種委任狀和軍功章在哪裡,錢我們不要,這些東西得拿走,她含糊不清,說搬家時候扔了!!我擦!!!老頭子當命一樣的東西啊!!跟老頭子說,老頭子沒反應。。。我知道老頭子也就沒意識了。。估計也快了。。。沒想到這種狀態還活了十幾年。。。
後來還住過民工工棚,跟人合租一個毛坯房。。。哪像是一個年薪十幾萬的人?結局是就這樣活死人狀態繼續在豬窩裡活了十幾年!!錢全被那個女的捲走了!!一分錢沒有留給子女!!我們無能為力!!!全因為他們是合法夫妻!!
我們家的結局是父親在下崗潮中下崗,日子過的緊巴巴的,但好歹也小康。
比較一般的是我叔家,我叔有比較嚴重的糖尿病,最後轉成尿毒症又堅持了一兩年,家裡條件比較差。

去年一月我父親突然去世了,禮貌上通知了一下,那小保姆居然還帶著打手來代表老頭子給我爸上香!!怕我們謀她的財害她的命!!
老頭子也沒熬過去年五月!!結果作為合法夫妻的她!!居然把老頭子燒了之後的骨灰捧了過來要跟我奶奶合葬!!理由是墳地是現成的!!不用花錢買墳地!!!我氣炸了!!但是我在外地!!!我媽她們居然也同意了!!!抗戰70周年發的抗戰獎章什麼都被那個女的拿了!!!!因為她是第一繼承人!!!
老頭子那麼多年的積蓄一分沒有見到!!最後抗戰八十周年發了一點撫恤金!!她還帶著她蘇北親生的子女跟我們分!!!因為他們也是跟我們一樣的繼承人!!?
去年十一月,我叔也因為尿毒症走了!!!!

本來一個不錯的家庭,就因為老頭子花心,小保姆聊騷,弄的這樣個結局!!

題主你可以給家人看看我們家的故事!!!


偶爾刷到這個題,看大家都在講故事,那我也來講個故事好了。

那時我還小,老家那個8層樓高、平均戶建築面積50平米的老式的小灰樓還沒有被推平。那時我家住二樓,很逼仄的微型兩室一廳,正樓上三樓住著一對老頭老太太。

之所以留意到他們,是因為老太太真的是個很好、很開朗、很熱心、能量很大的人,雖然和其他江城大媽一樣愛咋咋呼呼,但她的大嗓門裡透著的都是暖意。
她退休後在居委會返聘,也是樓道長,我放學回家經常可以看見她在義務打掃樓道衛生。此外,但凡有點小節氣她也會送吃食什麼的給我們小孩子,哪家爸媽工作回家晚,小孩子也願意去她家做作業,可以說,這個豪爽熱情的老太太像我們樓道里的小太陽。

我也去過她家寫作業,她家裡收拾的很整潔,但我總也碰不到老頭老太太以外的人。
我就問我媽,樓上老頭老太太的兒子女兒孫子孫女怎麼不來看他們。
我媽說,他們沒有孩子。

後來忽然有一天起,再沒看到老太太,我媽說,老太太住院了。
再後來,我媽說,老太太去世了。

我當時挺難過的,回想著為數不多的幾次與老頭子的接觸,那是一個言語不多的很木訥的人,我還挺同情他的,覺得老頭子以後一個人好可憐。

沒想到沒過多久,連老頭子也住了醫院。

那時我姨父還在,他是老頭子單位的人,有一天他和大姨來我家做客,說起樓上的老頭子,感慨不已。
姨父說,老頭子年輕時享福多造孽也多,老了卻這麼凄涼,住院了也沒人照顧,唯一能聯繫到的親戚還是外地的表侄,打電話說了半天人家也不高興來管他,單位里也不能虧待了老同志,只能公費幫他叫了個護工,也不知道還能不能夠出院了。
我媽就順口問了問老頭子的背景,萬萬沒想到,一說嚇一跳,老頭子年輕時居然是國民黨的高級軍官,沒有來得及去台灣,作為戰犯被關到了七十年代才被放出來。出來時就一把年紀了,不知怎麼的就和一個舊社會時做妓女的人結了婚搭伴過日子,妓女年紀大了也不能生育,所以沒有孩子。

我這才知道,太陽般的老太太,竟然是……

我媽也跟著唏噓不已,感嘆人生就是十年河東 十年河西,世事無常,不管老太太什麼出身,老頭子晚年被她照顧的很好,也是福氣了,一起走了倒也算不錯的白喜事。
然後她隨口問了句,如果這回老頭子也死了的話樓上的房子怎麼辦?

姨父說,估計單位會收回吧?(那個時代的房子都是福利分房,個人還沒買斷)

然而老頭子還是很堅挺的過了那一關,沒多久就出院了,房子不僅沒收回,還多了一位新的女主人。

沒錯,就是你們猜的那樣,是那位護工。

姨父後來說,那位護工不是本地人,她丈夫早亡,在附近幾家醫院討生活,賺的錢還要貼補不成器的兩個兒子,三口人在搭上老頭子前還住在出租房裡……

很快,老頭子和護工領了證,沒過多久就到了福利分房買斷的時候了,不出意外,房子從公家過度給個人,寫上了兩個人的名字。

現實總比劇本狗血,再後來,老頭子又住院了,原因竟然是中暑……
原來房子買斷以後,護工阿姨變了個人,各種虐待老頭子,不僅吃穿上虧待,還不讓老頭子走進她的房間,甚至不給老頭子睡的房間安空調,老頭子病了也不送醫院巴不得他快點死。
老頭子哭著給單位打電話求救,單位的人直接把老頭子送進了醫院……

不到一年,老頭子就死了。
樓上的住戶變成了護工的兒子和媳婦。

再後來,陳舊的小區被拆遷,原址上修了廣場、商圈,樓上的護工的兒子也領到了拆遷費,再也不知去向了。

如今,我每次回老家,路過那片早已面目全非的地方,雖然會懷念舊時光,但心裡總是慶幸的。畢竟我爸媽還在,我們的家還在,只是我們住進了一個更大更亮敞的屋子而已。
而樓上老太太,年輕時酸楚,年老了孤獨,苦了一輩子也沒住進大房子,不可謂不凄涼,但比起她老伴,她算是好結局了吧?

闖王和陳圓圓,蔡鍔和小鳳仙,恩客和妓女的故事仍在流傳,但老頭子和老太太的故事已經隨著唯二的當事人的死亡消散在了時間的車輪下,無從追溯了。

不知道老頭子臨死前在想些什麼。
是懷念年輕時的風光無限?
是嘆息沒有搭上最後一班去台灣的飛機?
是悔恨一時不察續了個索命弦?
還是念著老太太的好,想著能不能在奈何橋前見一面?

我猜,如果老太太當年等了他二十載,他還能見著她吧?


我爺爺是個花心的老人家。

在他70歲的時候,我奶奶沒了。

於是我爺爺作為一個黃金單身漢,在茶館裡給自己找老伴。

經另一位老大爺介紹,我爺爺認識了小他一歲的一位老太太。

不到一個月,倆人見面,定了要結婚,見過我爸我姑姑和我們這群小輩。

最後開開心心得辦了桌酒,兩個人就確定了二婚的關係。(沒有領證)

酒桌上,我爸給了我後奶奶一串珍珠項鏈,一張兩萬的支票。(那是00年左右,兩萬還是大錢)


我爸給爺爺和後奶奶租了一套單獨的公寓,他們倆就此過起了愉快的婚後生活。

我奶奶去的時候,是埋在了鄉下自家的田裡,周圍砌了一圈,旁邊留了位置給我爺爺。

我爺爺娶了後太太以後,多次表示,希望等他老人家駕鶴西去以後,後奶奶要是再沒了,也埋在我爺爺的旁邊,形成我爺爺在中間,兩側兩位奶奶的壯觀景象。

我爸表示堅決反對。


時間到我爺爺後來糖尿病加胃癌,在醫院住院。

後奶奶因為也年紀大了,不能照顧我爺爺,於是自己回家了。

我爸給我爺爺找了一個護工,又是一個老太太。

是的,事情發展如你們所料。

這次後奶奶走了,我爺爺又覺得護工大媽不錯。照顧他起居蠻不錯的,又有了想再找個老伴的意思。

這次我爸置之不理了。


等到我爺爺真的駕鶴西去了,後奶奶也不見蹤影了,我爺爺的遺產也完全沒有她的份。

所以說回題主,你們與其勸爺爺不要娶,不如就只同意辦個婚禮,但是堅決不能領證,理由嘛,年紀大了還去民政局,會被笑死的,考慮考慮小輩的面子吧。

當然了,要是他們倆在一起生活以後,保姆表現不錯,那可以適當給一些補貼,你爺爺開心,你們也開心,事情做得也好看。


防著保姆有時候不僅僅是處於財產的考慮,萬一真的領證了,那老人沒得越早,遺產到手越早,萬一保姆對老頭有歹心呢,沒結婚她也害不了人。


隨便翻翻上面評論真是呵呵,一群人好像天天活在天上一樣,一個40歲的保姆死活要嫁給個80歲老伴剛走2個月的老頭,你跟我說是真愛。說的我都快信了,要證明是不是真愛很簡單,現在就把房子過戶給下一代然後再結婚,你問她干不幹,不幹就別扯什麼真愛了

白天手機碼字就先表個態,現在好好掰扯掰扯這事:
1. 遺產
不少人說小輩貪圖老人遺產, 我想先說說「貪圖」兩字,貪圖的意思是不是自己的東西,但憋著想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拿到手, 那在題主這故事裡, 誰才是貪圖遺產的人?

人的遺產,在絕大部分情況下留給自己的下一代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 法律上給出的法定繼承人順序很好的說明了這一點。 那在中國這個人文大環境下,父母不把遺產留給自己的後代的唯一可能性是什麼? 唯一可能就是子女大不孝! 記住,是大不孝! 子女拿不到遺產,不止是自家祖產旁落他人,甚至還要面對別人的風言風語,所有人都會說你要惡到什麼地步才會拿不到自己父母的遺產?

2. 照顧父母
現代人,不止是中國人, 照顧父母變的越來越困難,因為工作壓力大,而且天各一方, 要是是一線城市和父母在同一個城市的姑且還能保持一周回家一次的頻率,你讓外地外出打工的人怎麼照顧父母?在國外定居的就更不用說了。

退一萬步即使和父母住一起, 你得上班吧? 你上班就10個小時,你爹媽睡覺8個小時,滿打滿算你每天最多最多陪父母6小時, 保姆呢? 是16個小時, 你怎麼跟保姆比, 那是她的工作啊,你要是比保姆時間多那還要保姆幹嘛? 現在題主這事裡面的老人還有多個子女,等我們這代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到4,50歲的時候,這個矛盾會更尖銳。

3. 婚姻自由
婚姻是每個人的權利, 作為子女的的確不該暴力干涉老人的自由,但是,也絕對不能放任他人教唆老人濫用權利。尤其是這種本身早就褻瀆了婚姻的結合,還談何捍衛?就好像現在那些賣保健品的,把老人哄的開開心心的然後騙老人花幾千幾萬去買他們的三無保健品,難道你還去捍衛老人花自己錢的權利嗎? 為什麼現在社會上有那麼多針對老年人的騙局, 就是因為老年人腦子沒以前好使了,對人對事的判斷都會出現偏差。

如果還有人說「萬一是真愛呢?」,那就讓老人分割完自己的大宗財產,再結婚, 如果老人名下沒房沒錢, 那保姆還願意嫁, 那才叫真愛


人類就著操行。


有句話叫作「切勿用最大的惡意去揣測他人」。
【但如果用最大的惡意去揣測:】

劇情是:
爺爺:嘿嘿嘿 好久沒有感受到年輕的肉體了

保姆:嘿嘿嘿 終於脫貧了 噁心死老頭

兒女子孫:麻痹 遺產怎麼算

各位看客:我靠 有趣 我來bb兩句

【善意的揣測:】

爺爺:wow 她好溫柔 我愛她

保姆:wow 我也愛他

兒女子孫:我們愛爺爺!爺爺那麼善良 會不會被騙

各位看客:好想幫忙解決問題啊

【綜合性的揣測:】

爺爺:想念老伴兒,但我也需要人照顧,這個女人還靠譜。

保姆:雖然他有些老,但是人還行,我也需要個經濟依靠 需要個家。

兒女子孫:擔心爺爺被騙受傷害,我們的家產會不會也被分掉。想念奶奶。

【人類就是那麼一個複雜的生物。到底誰真誰假?誰好誰壞?真相究竟是什麼?存在所謂的真正的「真相」么?也許你都不了解自己。】

The End

各位看客,對於人性,你們喜歡哪一個版本呢?

【乾貨篇:前面鋪墊了不少,其實解決人與人之間矛盾的重點無非是「知己知彼」和「抓重點」。

首先「兒女「要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麼?財產?爺爺的幸福?

其次,要了解爺爺真正最想要的是什麼?異性?兒女?

要知道人和人之間的差異的很大的!最真的友情無法代替愛情。最美的天倫之樂也無法彌補夫妻的歡樂。

為什麼要說「最想要的」?因為人的經歷和資源有限,你什麼都想得到,往往就什麼都得不到。

了解這兩點。相信任何問題你都會恍然大悟。
over】


重金找個比現在的保姆年輕漂亮多的保姆/護工/助理,
不要說找不到,現在那些給老年人推銷山寨保健品的公司里,多的是漂亮的年輕女孩帥氣的年輕男孩,
為了賣保健品幫老人買菜做飯,每天噓寒問暖,幫老人親手洗腳,洗衣服,嘴叫得甜,都經過流程訓練過的,每個月提成獎金也並沒你想像的那麼多,所以一定要捨得出重金,下本錢啊,找個更年輕活潑的美女來你家,對你爺爺熱情照顧,
爺爺每天看見二十來歲的小女孩這麼熱情地在面前晃來晃去,他就瞬間忘記要跟這個四十歲保姆結婚的事情了,相信我,老年人就跟小孩一樣,跟你好起來好像好好,給他一點別的甜頭轉眼就能把你忘了。
這樣你爺爺也更開心了,你們家的別墅房產財產也保住了,另有目的的保姆落空了,可謂多贏。

至於知乎俠們一片婚姻自由你爺爺想娶誰娶誰這樣的意見,其實在西方或許行得通,在中國就不是那麼容易,你爸結婚的時候還得看爺爺反不反對,你結婚的時候還得考慮你爸爸和你媽媽和你爺爺和你奶奶反不反對呢,長輩不也拆散過晚輩無數婚姻,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婚姻就是兩家人的事囖。謝賢也八十歲了,謝賢交個嫩模小女友每天花花錢沒事,真要跟小女友結婚謝霆鋒也不會支持哎,只是謝賢也不會蠢到真跟小女友結婚罷了。


說個大家都沒提的點,這事到撕破臉的份上其實蠻難辦了,只能算算你爺爺到底有多少錢,先和保姆或者她兒子商量唄,把賬算清楚了,類似於你現在就是立馬結婚老頭子立馬死掉你能分到的遺產是多少錢,但你補結婚照顧我爸我願意每月付你多少工資,當然如果你爺爺是千萬富翁當我沒說,一般老人退休工資和老房子一分沒多少錢的。

如果有了緩兵之計,或者其實還沒有撕破臉,其實有預防措施的,做子女的可以尋找合適的人幫老人按摩,雖然你們覺得有些事情不體面,但我認為這是人之常情啊,80歲的老人哪怕沒有性愛的力氣,也是需要身體撫摸的,每個人都需要的,滿足他的這種感受很重要,讓他活的有舒適感,有尊嚴,他就不會拿所有的錢去砸一個女人了。

當然這事也不能說太細,但這個渠道據我所知是有的,我還是建議做子女的早點關心老人的身體需求,有些事情堵不如疏,比起老人自己去公園找賣淫女或者被女保姆惦記,你不如大大方方給他鋪好路。這事我本來就是聽一個離退休幹部老人子女老司機說的。。。

其實我個人蠻期待這種擦邊球產業陽光化的,著不僅是老年人,許多殘疾人也有這種需求和,現在還沒有正規的渠道,希望等我老了這事就和趙保姆一樣光明正大。


知乎已經變成知音了


那些說什麼老人婚姻自由的,年輕人戀愛被教育要看對方學歷層次家庭背景,老了就不需要了?總之越老越有理是吧。
那些說老人財產豈容子女覬覦的,第一夫妻財產一半屬於逝去的老奶奶,你問老奶奶想留給她親生兒女還是保姆的兒女?第二老人如果被騙,接盤的還是子女,以後的生活醫療費用不是子女承擔?第三保姆兒子都鬧上門了,要是你女兒找的男朋友你不滿意,小夥子的家人不趕緊掙表現反而上門要挾,你會放心女兒嫁他?第四,不排除老爺爺的財產有子女多年孝順兩老的,或者家族企業的收益成分構成。我認識兩口子,跟父親承包魚塘十幾年,收入都捏在父親手裡。母親去世僅幾月父親就娶了個到他們村裡撿廢品兼職野雞的女人,拿錢給那女人的兒女買車買房。直到老頭住院,發現去陪護的還是只有之前因為後媽和他幾乎不來往的親生子女。老頭醒悟過來,然而錢已經被禍害得差不多了。
少說大道理什麼自由啦獨立啦……中國家庭和社會關係就不是以自由獨立為基礎建立起來的。你咋不去教育一心嫁老頭給兒子謀福利的保姆要擁有自由獨立的人格呢?

其實看那個女人的子女什麼樣就能看出她是什麼人,結婚到底居心何在。那種騙錢的往往子女都是無業啦人渣啦。如果是和爺爺的子女社會地位相當的家庭,對方爺爺先走留下老奶奶那種情況,兩人合得來做個伴,子女也不至於極力反對。不過說了半天大多數老爺爺並不想娶老奶奶:D

現在好多黃昏戀的老人不結婚僅僅是同居,就是顧忌到子女的意見。不過我認為那樣也是對老人權利的侵犯,畢竟那一代人更看重一紙證書。我家族中幾位老人都是晚年再婚,對象是早年的同學,子女都很尊重他們的選擇。幾位老人都是離休幹部,收入不錯,不過人家找的是年齡和文化層次相當的老太太,不是相差幾十歲的小保姆。所以子女也不是都盯著錢的緣故反對老人再婚。畢竟母親剛離世兩個月,父親就要再娶,誰感情上接受得了?


你爺爺是楊振寧么?

不是。

那40歲和80歲的結婚,你跟我談真愛?


居然這麼多政治正確的xx,如果只是題主的爺爺鬧也就算了,現在是題主爺爺想要結婚的保姆的兒子在還沒領證的時候就來鬧著要改遺囑,信不信如果領證了當晚老人家就馬上風了…


一句老話送給大家:寧死當官的爹,不死要飯的娘。


我倒是覺得應該報警立案偵查一下你奶奶的真正死因。

例如是否有慢性中毒什麼的,例如是否曾經收到過內傷,或者虐待什麼的。你懂的。


喪偶/離異的老頭要和保姆結婚的事情聽了很多,但是我很少聽說老太太要和男保姆結婚的。大概男保姆比較少吧。

老人找老伴,理所當然。雙方的財產分割協議清楚,再結也可以。


作為一個生育過的婦女,考慮過立遺囑:如有不測,名下房產,存款由我母親保管繼承至我女兒22歲,由其自由支配。

我先生40歲不到,再娶是必然之事。如果不將我名下的財產為我女兒預存,我女兒的財產必會稀釋。新婦為人如何不知,家庭牽絆有無不知,只能以最壞的情況做考慮。

所以各位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健在的同學們,就應該做做父母的思想工作,把不動產,存款什麼的先轉移到自己這裡來吧。奶奶媽媽要再嫁,爺爺爸爸要再娶,由得他們。


我對養老還真有一些思考,因為我很小的時候就打定主意不靠子女了。在這裡我不談感情,只說這種社會現象背後的經濟原因。

如果兩位老人可以互相看著對方,一旦一方有個閃失,另外一方可以打電話或者按按鈕叫救護車,然後有護工之類的經常來照顧著,也算是可保無恙。

但是當一方去世之後,事情就變得複雜了。為了方便起見,我們假定子女不存在,那麼老人能依賴的只有保姆,但是老人的行動是不方便的,凡事都要依賴於保姆,這樣不可避免的漸漸的被保姆所控制。這種情況下,僱傭關係其實很難嚴格的執行下去——如果我連換保姆這個行為都要依賴於保姆來完成,那麼我如何能真正的表達對保姆的不滿呢?老人又如何制止保姆吃裡扒外偷竊老人財物呢?老人的危機感是很大的。

這種時候,老人的一個自然的決定就是資源共享,老人把保姆娶了,從僱傭關係變成合伙人關係,大家合夥了,吃裡扒外還有什麼意義呢?保姆這個名義上的妻子依然會照顧老人終老,但是獲得了老人的遺產作為報酬。 這是一個盡最大可能「省錢」的解決方案用所有權來換取激勵,其實和創業公司用期權來留核心員工一個道理,雙方各得其所。

依然假定子女不存在,就比如丁克家庭,其中一個人先離世了,另外一個人如何在不娶保姆、不住養老院的前提下安全養老?其實這是非常昂貴的一件事情。我設想的方案是這樣的(聲明一下,以下所有的假設都建立在自己意識清醒的前提下,如果得了失憶症或者糊塗了,什麼體制也是白搭):

首先要有律師,寫好遺囑,經過律師見證,公證處公證之後,放到保險箱里,在銀行保險柜裡面也放一份,沒有律師簽字,更改遺囑無效;兩份遺囑不一樣,無效,一旦遺囑無效,所有財產捐獻給慈善組織。為了避免串謀,最好是請兩家或者兩家以上的律師事務所來代理自己的遺產,以便於他們之間相互監督;

其次,要買好高額人壽保險,避免被謀財害命。保險的受益人可以是類似紅十字會這樣的慈善組織,並做好公證。保險公司為了調查是否騙保或者謀殺,會儘力的調查死因,這對想謀財害命的身邊人也是一個威懾;

第三,僱傭幾個而不是一個保姆,在不同的時間由不同的人組合,至少有三個人在場。讓他們互相監督,互相牽制;我不願意把寶壓在『素質』上,再好的機構培訓出來的私人護士,私人保姆,一旦她或者他擁有了不受監督的權力,事情就很可能往壞的方向發展;而一個留在自己身邊好多年的護士,對自己的掌控力絕對不亞於唐朝晚期大宦官對皇帝的掌控力,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制衡,讓一個醫療小組,而非一個人來負責。

第四,僱傭兩個管家,第一個管家負責決定是否更換保姆和績效考評,但是他本人並不接觸保姆;第二個管家負責監督保姆,記錄保姆行為交給第一個管家,但是他無權更換保姆;也就是做到將不知兵,兵不知將。並且你活一天,管家就有工作一天,領薪水一天,所以管家是有動機去替你監督保姆的;

第五,如果有專業養老機構,那麼管家和保姆可以合併為專業養老機構。雖然這樣一來,養老機構作為管家和保姆的集合,也有可能剝削老人,但是養老機構是一個長期組織,總是要在乎一點聲譽的,再加上律師和人身保險的威懾,三權分立也可保無恙。

如果能有財力做到以上四條,子女什麼的,有沒有都無所謂。應該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處理自己的身後事,並且安然終老的。

本質上,當自己缺乏行動力的時候,必須要依賴於機構和人之間的相互制衡和不同的利益關係才能讓自己安全,原則就是,讓離自己遠的人去監督離自己近的人。

在我設計的這個四圈架構裡面,保姆是離自己最近的人,也是最需要防範的人,首先就要讓他們彼此監督;然後管家次一圈,所以管家監督保姆;然後律師又次了一圈,所以律師作為遺囑的保證;最外圍的是保險公司,作為最後的保證,防止律師和管家和保姆一起串謀;主要發揮威懾作用。

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我一直壓抑著後背陣陣的涼意,設想如果自己是一個孤立無援,癱在病床上的老人,如何應對身邊各個心懷叵測的人,牢牢掌握自己的財務和生命的主動權。於是機制我設計出來了,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如何能做到在退休的時候靠自己的財力撐起來這麼一個微型的四權分立的小組織的呢?^_^


我猜題主的爺爺多半都是這麼想的:
還是保姆好啊,給錢就照顧我。我的這些兒女們,都不來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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