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深航艷照門事件?

深航回應空姐「艷照門」:照片PS 空姐沒跳樓

2015 年 4 月 8 日晚,微博上瘋傳多張大尺度照片,照片疑似深航空姐在飛機上的不雅照片,引發了不少網友圍觀,而在不雅照瘋傳期間,照片中女主角被人肉,被傳有可能是深圳航空公司的一名空姐。事件在一夜之間迅速發酵,有不少人在微博上冒充女主角騙取粉絲。而在瘋傳之後,還有一冠有深航及疑似女子姓名的微博 ID,直播跳樓。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了深航,該公司媒體聯絡人表示深航確有這名空姐,但照片被PS過,屬於對該空姐的惡意炒作中傷。考慮該乘務員情緒不穩定,深航暫將其停飛安撫,深航表示對惡意中傷保留追訴權利。


微博網友「@我叫三顆牙」:根本不是深航的這個女人,前面3個骨灰級宅男不約而同的微信我談這個事情,這套視頻1年前就有了,曾經在各種合集中用亞航、上航、東航、西北等各家航空公司的名義發過,如果那個空姐跳樓是假消息的話,大家可以散了


今日航空公司方面回應稱,網路上流傳的照片是經過PS的,屬於對該空姐的惡意中傷!據了解,受此影響該名空姐的情緒很不好,航空公司一直在做陪伴和安撫工作。

  一直以來,空姐成為很多人眼中最具神秘色彩的一個職業,凡是沾上「空姐」二字都能博得眼球。窺探空姐隱私、暴露空姐私生活,也成為了某些人的特殊「樂趣」。網友「@花蕾不delay」就犀利地點明:「如果不是空姐還有人感興趣嗎?」


  網友「@花蕾不delay」:從昨晚到現在,朋友圈都在被深航的事情刷屏。劉瑞琦要不是空姐,請問還有人感興趣嗎?為什麼一天到晚盯著空姐?招誰惹誰了。因為我們高薪?月入7、8K~1W真的高嗎?因為我們美貌?那麼多網紅嫩模甩我們N條街好嗎!我們只是在飛機上從事服務業的普通的年輕女孩,也很辛苦也很委屈,請這個世界善待我們。


  而對這次「不雅照」在微博上瘋傳過程的梳理後,不難發現有如下幾個疑點:

疑點1:「深航瑞琦」發微博預告自殺 隨後該賬號「消失」了


  在本次艷照門走紅後,第一時間冒出冠有單位+疑似女主姓名的ID,並且直播跳樓,不符合邏輯。一般來說,遇到這種事躲都躲不及,豈有主動接受人肉的。目前通過新浪微博搜索,已經找不到該賬號和相應微博。


疑點2:微博盛傳空姐跳樓 深航回復稱正在安撫


  今早,關於深航空姐劉瑞琦跳樓的傳聞甚囂塵上,但深航負責公關的媒體負責人稱:經調查深航有這名空姐,但這照片是被PS了,屬於對該空姐的惡意炒作中傷。受此影響該空姐的情緒不好,但深航方面一直有人陪伴她做好安撫工作。


疑點3:套圖和視頻都未露臉 PS可能性增大


  據網友爆料,凌晨在色情論壇流出的所謂本次艷照門視頻,當事人自始至終沒有露臉。與此同時,微博流傳的更多制服圖片在拍攝時也擋住了臉部,更顯得爆料圖片有ps可能。


疑點4:營銷大號引導 捅熱話題後疑刪微博


  據多位網友證實,昨晚第一時間爆料並引導網友關注此事的,是一個有著300多萬粉絲的營銷賬號。在話題上熱門榜之後,其已刪除相關微博,清除痕迹,因而有炒作之嫌。(南方都市報 作者:劉凡 王佳)


如果男未娶,女未嫁,成年男女做這些所有成年男女都會做的事情,沒有半點兒過錯。

如果深航有規定,不能在飛機上如何如何,讓深航自己處理就是了。

如果這是在飛行過程中,那這兩個人應該算是有違法嫌疑了,法辦。

但不管如何,有一點是基本確定的:把他人的隱私公布到網上的人犯罪了。


更新一下。發現評論有人帶跑重點。

我支持維護老畢的隱私權,但是我維護他的初衷是源於維護我自己的,今天有他明天就會有你我,我認為這也是大多數人的憤怒源頭。


但我覺得以「我要維護的是畢福劍的隱私權」做抗議理由是很扯淡的事情,出於為了自己而去爭權利很正常而且【很正當】,只是遮掩真實的理由非要說是為了別人才這麼做的有點沒勁。


而我之所以提及老畢的這個對比,是因為相比之下,很多人在深航事件上的態度卻更多的是看熱鬧而且不介意看更多,我反感同樣的侵犯隱私權,卻只選擇和自己有利益關係的去維護這一點。因為我們可能會遇到老畢遇到的事,所以維護老畢,因為我們不可能遇到深航的事,所以求種。我反對的是這個。


而我可沒一個字表現出我反對維護自己的隱私權,這個問題也是在問對【深航事件】的看法。我再重複一遍,我提同期的老畢是做對比。


有人評論反問我「維護自己的權利可恥嗎?」


第一我沒有表達這個意思,請再看看我說我覺得扯淡的是什麼?

第二我的重點就在於為什麼更多的人不會從深航的事情上由人及己而為了保護自己的性隱私而發聲?不是因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概率太低嗎?


介於很多人似乎以為我在反對維護老畢的隱私,我只好多做一下解釋,如果是因為我的文字出現了歧義導致的,萬分抱歉。

P.s.至於工作期間違反規定等問題,我反正認為真想投訴可以直接和深航投訴,曝光的行為已經超過正規手段。我們忽略這個「不務正業」的表現形式是咬這一點,換個比喻和情景,我絕對不接受我上班偷偷睡個懶覺就被人拍下來傳到網上。所以為了不讓我的同事、客戶、公司認為「工作違規行為可以在網上肆意傳播」,我在這裡為了維護我自己的權益反對侵犯空姐的隱私權。


如果再有歧義我也沒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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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
結合老畢的事情,我深深覺得中國網路輿論現在就是口氣是唯物的,標準卻是唯心的。

抗議老畢被罰,誓死捍衛老畢罵娘的自由,是因為我們也沒事兒會罵娘,老畢罵的那位我們很多人恐怕也可能會罵出來,我們深深的憤怒是源於我們深深的害怕,害怕有一天自己罵的娘被錄下來放到網上,而自己的生活就此毀於一旦,所以我們抗議央視,維護老畢,我們真的關心的是老畢本人的言論自由權么?別扯淡了。我們維護的是我們自己的。

深航這事兒對我們來說,第一我們不是空姐,第二我們很少有機會在飛機上咬,所以這是大多數人做不到、做不了、也因此不用擔心自己有一天在飛機上被人拍到咬的視頻的一個事情,是外人的事情,和自己的利益不相關,所以我們就可以肆無忌憚的戲謔、求種、轉發和津津樂道。

談政治是人人都可以的,或者說是積極的,有觀點的,值得分享和探討的。
性愛就是避之不及的,罪惡的,說出來就想擼的。

這是中國到現在還存在的觀點吧。

除了空姐是工作期間不務正業,老畢是私下飯桌這一點之外,這二者有實質的區別嗎,我覺得沒有。你怎麼維護老畢的隱私的,你就該怎麼維護這個空姐的隱私,但是實際上網上有像替老畢跳腳罵娘一樣替空姐發聲的大波群眾嗎?

在中國的網路上談論人權和平等,我真心覺得還得再戰20年。


我每次看到類似的事,都想起香港對艷照門的處理。

不知大家是否記得,艷照門事件,第一個發布艷照的人,是被香港法院判刑了的。罪名我記得是不正當使用計算機罪,因為這些照片是維修計算機的人偷偷複製出來的。

很明顯,這樣的判決,既無損香港的言論自由,又有力的懲戒了犯罪分子,防止了類似事件的發生。這才是一個法治國家。

國內呢遇見這種事情,我們的公權力機構從來不站出來,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是任由這些弱女子忍人欺凌。

早年間,成都一位工行的女職員與人發生關係的視頻被人放在了網上,最後的處理結果是什麼呢?女孩被工行辭退,此外再無下文。

上傳這些照片的人,怎麼也算是傳播淫穢物品,這是觸犯我國刑法的行為。我一直奇怪,將網路掃黃視為重中之重的相關部門,怎麼就從來不打擊這類視頻的源頭?

除此之外,類似的事件隱藏的犯罪線索是很多的,比如是否涉及侮辱罪?是否是敲詐勒索?是否涉嫌盜竊計算機儲存的信息?

從獸獸門到如今的深航門,我從來就沒看見過我們的公安機關調查過這樣的犯罪,相反,我看到有網民辱罵了一句領導,就被送去勞教。


所謂依法治國,就是每一位公民都要受到法律的保護。


前一秒還在義憤填膺討論畢姥爺事關說話權利的事情,下一秒卻發現涉事空姐照片、事發照、電話工號全部發出來(原po個賤人你的節操和馬賽克一起消失了)……
言論自由有時真的需要素質和良知去支撐。
我們應該有說話的權利,但是也有適可而止的義務。

所以,每個轉發了沒有處理過的照片的人,都是兇手。

想起一句話:
「你們當中無罪的人,可以向她扔第一塊石頭」


想起了萊溫斯基的TED演講。深航空姐事件不就是活生生的網路凌辱么。萊溫斯基已經可以在TED演講了,許多身處中國的網路凌辱受害人還在掙扎。
萊溫斯基:羞辱的代價
PS我對萊溫斯基介入他人家庭並不贊同。對她此時站出來講這個事情也有不同看法。但是我堅決反對網路凌辱。


表罵我。我也是提供信息給大家分析而已。微博看到的內容。我更不是誰的黑,誰的粉。
沒有跳樓,照片是P的。
看到個微博,不知道是不是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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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我的認證賬號@劉瑞琦coco 不知道為什麼被新浪凍結了,我想說視頻里的人不是我,一個所謂的十二強歌手用我的名字炒作自己。真是可恨。卑鄙無恥下流的手段,侵犯我航空公司,及我個人人身權益,給我帶來了很大的傷害,我會追查到底。希望大家幫我轉發擴善!」


我也不評價,說點事實。
1、照片不知道真假,公司說是假的,我想還是和劉瑞琦確認下再說。我說的是最初那張照片,機艙口的,其他全部是假的。
2、視頻是假的。好多人知道了。
3、她沒跳樓。微博賬號說要跳樓那個不是她,假的。(個人覺得微博真可怕,明明不是本人居然還能加V)
這件事情爆出來之後公司第一時間找到她本人,作「溝通安撫」,所以絕壁不可能跳樓了。聊的啥我們就不知道了,而且按照公司一貫作風,是禁止我們討論的。(吐個槽:公司的危機公關真爛)而且客艙部總經理被罵了個狗血淋頭,整個部門最近都是低氣壓瀰漫。
如果事情屬實,劉瑞琦多半會被公司辭退,因為給公司帶來不良的社會影響。再說到安全,不管該事件發生在飛機航程的哪一階段,公司規定的服務流程不包括這一環節,所以這從某種程度上說是違反公司規定的。

我會建議劉瑞琦報警處理,是否採納看她個人。畢竟她不是我分部的,我和她聯繫上要繞個彎,而現在又是敏感時期。至於爆料人,我猜測90%是公司員工,尤其是那些聯繫方式及工號的被爆,這得多大仇多大怨。
其實我從頭到尾最納悶的一點,那個男的是誰?居然事情爆出好像跟他無關一樣,反而所有的流言都只圍繞女生打轉。呵呵了。

說這麼多,不會被領導找去喝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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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個,她已辭職。可能是被勸退吧。


一早起來被這事刷屏,中午回來再一看說是已經自殺了,我本來還不太信,但是我一國航機組同事說早上開會提了這事是確實已經跳了,也沒法說這就是一定的消息,如果是那就太可惜了(希望不是)。
(PS:如果飛機上照片是真實的且是在上班時間或飛行途中)那麼這個事關鍵點在於「她」(不一定是被爆名字那姑娘,只是照片女主角)在飛行途中上班時間做這種事,非常不負責非常不安全,這種褻職被通報被開除都是應該的。我想她可能選擇自殺是因為她的電話工號名字信息全部被曝光,受不了網路輿論壓力,無法面對身邊親人朋友同事。
但是話說回來,仍然罪不至死。可是(一些)網民們和身邊一些朋友不這麼想,覺得她活該,該死。事實上法律都沒法判她死,人民為什麼就可以了呢。另外說到犯法,爆照和傳播視頻的應該才是犯法?
同樣那個機組的男乘務(或者飛行員)一樣褻職,希望深航內部嚴懲,對飛行途中旅客安全不能懈怠絲毫。
最後希望大家不要參與視頻的傳播和下載,這是面對網路輿論暴力我們唯一能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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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新浪微博發聲,深航確有此姓名女乘務但照片是PS的,姑娘也沒跳樓。額總之人沒死就好(長那麼漂亮死了好可惜╮(╯▽╰)╭),後續看官方發聲吧。(馬個蛋微博真是害死人哼。)

還有 如果此事沒有後續就此完結,我們得到的最大啟迪應該是----不管當時多麼爽,男人很有可能翻臉不認人的,畢竟艷照這種事在中國受害最多的是女性而非男性。還有,拍照拍視頻也好都別露臉,不要像當年陳老師阿嬌柏芝那樣板上釘釘的證據,就還有翻身機會。


  日前,深航一空姐被惡意推向「深航艷照門」,深航官方表示,該乘務員目前情緒不穩定,心理壓力大,已安排人24小時陪同,並對網上惡意炒作中傷該乘務員以及深航名譽保留追訴權利。根據民航資源網的統計,在某些微博大V和網路推手的聯手推動下,4月8日18時起,從源頭的6條微博開始病毒式傳播,此後19:00-24:59,深航空姐事件的微博討論數量依次增長了5倍、8倍、9倍、22倍、76倍、208倍。從中可以看出,熱點爆發在23:00-24:59,也就是在微博營銷大號引導之後。此後接連發生了謠傳空姐跳樓和疑似女主姓名的微博賬號直播跳樓、自稱是當事空姐表姐的賬號發微博稱表妹墜樓等謠言造勢火上澆油,直至4月9日深航通過媒體闢謠,該事件在網路上的熱度才逐漸減少。

  簡單回顧事件發生過程,可以很明顯看出一些所謂微博營銷號事件(話題)營銷的影子,也可以看出一些網民無聊騙粉、跟風炒作的腦殘。當初剛有網路的時候,網民們信奉「在網上誰也不知道你是一條狗」,互聯網路的匿名性讓人性的陰暗得以在虛擬空間毫無節制的瘋長,窺探個人隱私的觸角無處不在。而現在進入自媒體時代,無數的自媒體成長為無處不在的狗仔隊,個人隱私保護和信息安全幾成紙紮的藩籬。微博、微信等自媒體在傳播範圍、影響力等各個方面均有超出傳統媒體之勢。在信息傳播的形態上,以社交網路為媒介的轉載等二次傳播,影響巨大。相對於傳統媒體,自媒體由於缺少信息發布前的審查機制,加之其自我審查從形式到內容的全面缺失,個人隱私保護和信息安全被有意忽略不計和肆無忌憚地踐踏。但是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虛擬空間也不是無法可依,網民無論是作為虛擬id後面那個個體的自然人還是有組織的團體,其一切公開發表的言論毫無疑問是要受法律法規節制的。人不能從自己的非法行為中獲利,這句法諺同樣也適用於「深航艷照門」里那些無恥的狂歡者和掘利者,他們對其公開發布和轉發的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專門針對網路侵權作出了規定,「網路用戶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2014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首次明確了個人信息保護的範圍、利用自媒體等轉載網路信息行為的過錯及程度認定等。其中,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公開自然人基因信息、病歷資料、健康檢查資料、犯罪記錄、家庭住址、私人活動等個人隱私和其他個人信息,造成他人損害,屬於網路侵權,也是可追究責任的過錯。

  《規定》明確,人民法院認定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轉載網路信息行為的過錯及其程度,應當綜合以下因素:(一)轉載主體所承擔的與其性質、影響範圍相適應的注意義務;(二)所轉載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權益的明顯程度;(三)對所轉載信息是否做出實質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標題,導致其與內容嚴重不符以及誤導公眾的可能性。這表明網路用戶在公開發布涉及個人信息的言論時,應負有相應的「注意義務」,而且其「注意義務」與其個人影響力成正相關,而其「注意義務」越大,可能認定過錯的程度就越大。需要引起重視的是,「注意義務」屬於強制性義務,如拒不履行義務,網路侵權責任人的侵權行為有可能被視為「明知」侵權而主動實施,其所承擔的法律後果也會更加嚴重。

  所以,此次「深航艷照門」里的一些大V和營銷號的事件(話題)營銷行為,無疑是明知其發布信息可能不實,但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拒不履行「注意義務」,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公開不實信息,造成了事實上的嚴重後果,他們必須為此後果負起相應的法律責任。如當事空姐或深航提出控告,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原告的請求及案件的具體情況,責令網路服務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夠確定涉嫌侵權的網路用戶的姓名(名稱)、聯繫方式、網路地址等信息。如果根本不知道信息是誰發布的,原告也可以單獨起訴網路服務提供者。當然網站也可以請求追加發布信息的網路用戶。

  需要指出的是,個別網民的惡意傳播行為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2013年9月10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專門指出,「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或「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即可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同時規定:「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解釋中還規定了具體的定罪量刑標準。所以,個別網民尤其是大V們,雖不具有新聞調查能力,但他們對所轉發信息是否有可能是假的,以及廣泛傳播後將產生什麼後果,都是大體能夠把握的,此時實施PS深航當事空姐照片、故意披露當事空姐個人信息等行為,其主觀上希望、放任這種信息擴大散布,具有侵犯他人名譽權的故意,客觀上也對他人名譽造成實際損害,完全可以認定為「明知」。此類犯罪屬於「不告不理」的自訴案件,在充分尊重當事空姐的訴權基礎上,個人建議當事空姐考慮通過刑事自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對無辜空姐的不幸遭遇和深航的躺槍,個人深表同情和憤慨,正義可能遲到,但必定會實現,建議當事人一定要勇敢站出來,用法律武器痛擊那些肆無忌憚消費空姐隱私的不法分子。由於當事空姐情緒不穩,深航官方代為發聲,表示將對網路侵權和網路暴力保留追訴權利,這個堅決的態度值得稱讚。如果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深航官方能夠完成承諾,祭出法律武器痛擊網路暴力,那麼深航就更能完美詮釋一個航企的社會責任。(張昭輝/文)



下面單從素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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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咬的照片出處找不到,但說是ps的童鞋睜大狗眼好好看看,這體位,這姿勢,這腮幫子的鼓漲感,你倒是p給我看看。
關於視頻截圖,目前全部視頻都已找到,有兩個部分,前半部分明顯是一個有點肉肉但是胸也不很大的姑娘在飛機廁所自摸自拍,飛機還在廣播「洗手間已停止使用」!
後半部分是在一個類似酒店房間的地方對鏡自摸自拍,就看手那也絕逼是個姑娘,還有自摸的位置,最後呻吟的聲音,說是偽娘的你們不光瞎還聾啊!!!!
咬的照片女主角和人肉出來的自拍確實相似度很高,但是跟視頻沒法看出直接聯繫,有人以胸前的痣作為證據,我覺得不大準確。
而且兩段視頻完全不想干,主角體型差別較大,懷疑不是同一人。

最後看法就是。

1.絕逼支持保護隱私,哪怕乾的是齷齪事,白日宣淫也是權利。

2.自拍的東西一定要保管好。

3.各種官方媒體洗地的智商和水平無比讓人捉急。

4.一件事是真是假要自己找答案,所有新聞都可能騙你。

5.過幾天飛廣州想買深航的票。

嚴禁轉載。還有不要問老子要種子。


今夜我們都是深航人。

此刻我又想到了東莞被掃的時候,男性同胞們是多麼的同仇敵愾,眾志成城。

深航用深X這一VIP尊榮享受服務於襠下,讓你來一次說口就口的口活,可以在航空業競爭白熱化的當下,一枝獨秀,獨領風騷。

瑞琦小姐也是面容姣好,活好業精,業界良心,兢兢業業、專心致志、一絲不苟,這樣的人才就算不在航空業工作,去了哪裡都是頭牌,為她默默點贊。

沒坐過深航的人,下次買機票的時候,對深航應該會有莫名的好感。
總坐深航的人要表示牆裂不滿,經常坐你們的飛機,為什麼沒有同等服務?

建議深航就勢開設一個特服倉,價格比頭等艙高也不要緊,中國的有錢人根本不在乎,他們想要的是在這離地萬丈高聳的雲層中體驗一把什麼才叫做真正的「雲里霧裡,飄飄欲仙」。一定火到爆。


傳照片的人被抓了嗎?


其實大家有人關注這是影響安全的問題嗎?估計都沒人考慮。。。


回答無關提問,但是根據我的親身經歷,深航很不靠譜


法制晚報:「空姐艷照門」不能就這麼算了

這才算是正確評價方式。


深航人來答。網路實在太可怕了,散播之人更是其心可誅!前有老畢,後就有深航。逼死人不償命的時代,濫用網路暴力,一群無知的人跟風,唯恐天下不亂。多像《三體》里,葉文雪攻擊自己的親人。
那些散播的人,不知道有沒有想過,或許,有一天,你的私事也會在網路上公之於眾,你是選擇跳樓還是選擇跳樓?
如果照片不是PS的,女孩肯定也有錯,但是,這個錯要她自己承擔,而不是成為大家戲謔玩笑的對象,更不是網路暴力的催化劑。或許一個家庭就這樣被毀了。


上傳視頻者必須依法嚴懲。


越是在上層社會收到的溫暖與感動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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